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ST飞马: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
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监事会组织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在监事会主席的召集和主持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换届选举、利润分配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1、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9年4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19年6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和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飞马国际: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1-12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0-00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月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罗照亮先生、赵自民先生、刘微女士组成,经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罗照亮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罗照亮先生的简历刊登于2009年12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飞马国际: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3-1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立信大华审字[2011]102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目录页码一、审计报告使用责任二、审计报告1-2三、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1.合并资产负债表3-4 2.合并利润表 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6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7-8 5.资产负债表9-10 6.利润表11 7.现金流量表12 8.股东权益变动表13-14 9.财务报表附注15-83四、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审计报告使用责任立信大华审字[2011]102号审计报告仅供委托人及其提交的第三者按本报告书《业务约定书》中所述之审计目的使用。
委托人及第三者的不当使用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无关。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审计报告立信大华审字[2011]102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的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飞马国际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cn/index.aspx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210.SZ)是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致力于高端物流服务的专业供应链运营商。
多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研究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大型制造领域企业(包括制 造中心、销售中心、研发中心等)的供应链需求及运作模式。
通过不断强化和提 升供应链技术与运作能力,为客户提供其核心业务以外的、集商流、物流、资金 流、信息流为一体的供应链外包方案与运营。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综合供应链服务、煤炭供应链服务和塑化供应链服务。
公司拥有完善的多功能网络布局、强大的集成信息系统、敬业勤勉善于创新 的专业团队和一体化的供应链运营模式。
公司凭借着卓越的信誉、雄厚的实力、一流的物流管理技术和能力,在众多 优秀的物流与供应链企业中脱颖而出, 通过了深圳大运会执行局严格的考核与筛 选,成为深圳第 26 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物流独家供应商。
公司发展历程1998 年 2001 年 公司前身深圳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成立,在广深客运市场上的运营达到同行业一流水平; 改制为民营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了公司经营效率; 涉足物流业务,介入中石油的国际总包服务,承揽了国家重点工程“西气东输”进口物资设 2002 年 备的国际货运业务; 2003 年 更名为深圳市飞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转移至现代物流服务; 东莞黄江塑胶物流园(又名“华南塑胶城”)建成开业,逐步确立“塑胶供应链服务+专业塑 2004 年 胶市场”的专业市场发展新模式,先后被授予“全国五十强专业市场”、“中国塑胶供应链 中心”、“广东省十佳专业市场”等荣誉称号; 2005 年 被评为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享受政府财政贴息补助; 成功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并更名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 2006 年 确立了供应链业务的发展模式; 2007 年 初步建成覆盖全国主要海关监管区域的保税物流网络; 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为国内第二家上市的供应链管理公司,实现了 2008 年 1 月 跨越式发展; 2009 年 2010 年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均被海关总署评为“AA 类管理资质企业”; 供应链业务向能源行业拓展,公司煤炭供应链运营取得迅速发展。
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价与考核办法
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价与考核办法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遵循国家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1。
1正确评价全面评估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根据国家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效果。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价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价的职责1.2明确评价的原则和,报告形式、评价结果缺陷认定标准、评价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内容、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分析利用和考核等本办法适用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司各单1.3制定本单位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结合实际,位可参照本办法,2 职责股份公司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2.1牵头建立负责股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组织成立内根据评价的范围和内容,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评价专家库,具体负责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控及风险管理检查专家评价小组,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结果的认定、考核等工作。
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评价考核结果的兑2。
2现。
2.3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事业部、子公司接受资产管理部及检查评价小执行公司内控组织本单位的自查评价,指导和监督,协调、组的组织、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及风险管理基本流程,控制子系统,对评价或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3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独立性原则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确保评价工3。
1作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股份公司资产管理部根据公司的现状和管理需要,编制年度内控审3。
2计计划,报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资产管理部根据报批的内部审计计划,制定评价方案,组成专家评3。
3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明确分工和进度安排,价小组,同时每年度聘请外部的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实施外部评价。
飞马国际专题研究讲解
1
目录
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3 1.1 企业简介………………………………………………….………3 1.2 营运布局……………………………………………………….…4 1.3 主营业务…………………………………………………….……5 1.4 服务与产品……………………………………………………….6 1.5 合作伙伴…………………………………….……………………9
中国物流百强企业
中国国际货代物流百强
中国国际货代物流民营50强
3
1.2 营运布局
关于飞马国际
公司已完成全国营运立体化的网络布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跨区域业务
关于飞马国际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现代物流服务,具体业务为综合物流服务、塑胶物流园经营和贸易执行 服务。
2002年 涉足物流业务, 介入中石油的国 际总包服务,承 揽了国家重点工 程“西气东输” 进口物资设备的 国际货运业务
2003年 更名为深圳市飞 马国际物流有限 公司,主营业务 转移至现代物流 服务
2006年 股份制改造并更 名为深圳市飞马 国际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完善 了公司治理机制, 确立了供应链业 务的发展模式
该模式融合了物流服务、商务订单服务、信息服务以及资金服务,真正实现了供应链的四流合一。服务于制造 商向原材料供应商或渠道经销商向产品制造商采购,可提供国内、国际采购执行服务。
销售执行(国内 · 国际)
该模式融合了物流服务、商务订单服务、信息服务以及资金服务,真正实现了供应链的四流合一。针对原材料 供应商向下游制造企业的销售或产品制造商向市场渠道或终端的销售,采用销售执行服务。
3. 飞马国际上市后表现………………………………….……..………15 3.1 整体财务指标……………………………………………………15 3.2 各业务财务指标…………….………………………………..…1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08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8年度本人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2008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08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08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情况如下:1、董事会会议2007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一届十八次、一届十九次、一届二十次、一届二十一次、一届二十二次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2008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上,我就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飞马国际将募集资金7,524.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飞马国际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ST飞马: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诉讼。因涉诉金额重大,未决诉 4、获取公司预计负债计算过程表,并已结合
讼预计 负债 的计提 涉及 管理层 判决书、债权申报等相关资料复核其测算的
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预计负 合理性、完整性。
债的完 整性 确定为 关键 审计事 5、向被审计单位的法律顾问和律师进行函
项。
证,以获取法律顾问和律师对被审计单位资
二、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飞马国际 2019 年将其对联营企业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莞飞马”)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178,912.80 万 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因飞马国际未提供有关上 述长期股权投资的充分资料和信息,我们无法就飞马国际对东莞飞马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2018 年,飞马国际将子公司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油”)的 14,700.00 万元资金转移至飞马 国际,因此被北京华油的另一股东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中石油 运输”)起诉。飞马国际持有的北京华油股权已被质押给中石油运输; 北京华油的财务资料以及资产权证已被移交给中石油运输派遣的管 理层。飞马国际自 2018 年 10 月起不再将北京华油纳入合并范围,并 将北京华油的净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2019 年 12 月 31 日,飞马国际与北京华油相关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 为 8,971.39 万元。目前,上述诉讼仍未判决。我们无法就上述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
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事项外,
飞马国际: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8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公告编号:2010-016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的董事6人,黄壮勉先生、曾国安先生、郑艳玲女士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参加。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固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3.45亿元,实现营业利润695万元,利润总额2,290万元,净利润为1,7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37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5,589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1.86亿元。
本议案需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审字[2010]183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本部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93.40万元。
减去派发2008年度现金分红1,360万元,以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34万元后,加上年初6,634.69万元的未分配利润,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5,448.75万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股本总数20,400万股为基数,按照股权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0.50元(含税),尚余4,428.75万元,结转下一年。
飞马国际: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0-04-2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2126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2126号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对后附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管理层作出的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估其有效性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010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是否在合理的基础上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包括获取对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鉴证工作还包括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意见我们认为,飞马国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200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 北京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查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各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的工作后,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评估,并编写了《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具体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前身为深圳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州溢通工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1998年7月9日成立,领取深司字N4462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15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出资1,200万元,出资比例60%;广州溢通工贸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出资比例4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固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固喜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健江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2009.9.30 2008.12.31增减幅度(%)总资产(元)2,052,844,844.631,146,540,899.29 79.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444,457,549.62429,249,625.89 3.54%股本(股)204,000,000.00136,000,000.00 5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183.16 -31.01%2009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2009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212,244,371.17-65.27%1,004,801,703.58 -3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600,366.90-24.17%28,269,866.85 -26.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5,762,532.27 -83.4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8 -83.49%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46.74%0.14 -50.2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46.74%0.14 -50.28%净资产收益率(%)1.71%-0.61% 6.36% -2.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1.60%-0.72%5.71% -2.70%单位:(人民币)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643,56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734.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451.21 所得税影响额-704,313.94合计2,876,060.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710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赵自军2,520,000人民币普通股杨正钢244,400人民币普通股国玉发214,350人民币普通股任福平200,400人民币普通股张琼芳200,000人民币普通股叶战弟200,000人民币普通股沈慧娟200,000人民币普通股黄球香191,125人民币普通股胡秋芳187,000人民币普通股张成香183,900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一、主要指标:1、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及短期借款比年初分别增加了77,008.79万元、80,315.05万元,除公司因经营所需周转资金增加相应增加的借款外,主要是公司为增加收益,存入足额人民币保证金以获得的美元借款大幅增加所致(截止报告期末,该部分质押借款余额为75,770.24万元)。
飞马国际: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国安) 2011-03-1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0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201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10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0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情况如下:1、董事会会议2010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二届第一次会议、二届第二次会议、二届第三次会议、二届第四次会议、二届第五次会议、二届第六次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2010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提出了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10年1月11日,我就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ST飞马: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一、鉴证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认为:飞马国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一)飞马国际未能依据当前的资料和信息,建立恰当的评估模型,作为对联营企业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以及对长期未结算的预付账款和逾期应收账款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二)飞马国际2020年4月公告的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与其2019年年报中的经审计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飞马国际与上述事项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与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情况如下:(1)就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可能与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差异的情况,公司在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时已做了风险提示,具体如下:“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合议庭经评议于2020年1月16日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工作已完成,公司正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的统计、核实及审查等工作;同时,法院主持摇珠选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亦正对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公司、管理人以及有关方正全力推进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尽快进入重整程序。
飞马国际: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3月) 2011-04-0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合理保证企业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针对公司取得和处置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制订本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和处置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财政部2006年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 金融工具列报》和2008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金融衍生工具,是指财政部2006年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二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控制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五条公司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控制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职责分工(1)业务小组职责①负责收集市场资讯,进行趋势判断及风险评估,制定公司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之具体的建议和策划方案。
②负责报请相关部门或机构审核,经有权审批人核准后,作为从事交易之依据。
③负责经批准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体操作,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各项操作规定和权限执行交易,并详细记录交易活动,及时向审核组、经理层报告交易情况。
④金融市场有重大变化、业务人员判断已不适用既定方案时,随时提出评估报告,重新制订策略,经由总经理核准后,作为从事交易的依据。
⑤执行交割任务、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ST飞马: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92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目录页码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3二、附件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10 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92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飞马国际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飞马国际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飞马国际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内部控制评价(PPT 80页)
年度
注:2012年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共853家,其中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76家,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777家。
《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
• 1、2012年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 2、2013年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的范围包括: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且于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市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2)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5)子公司缺乏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散乱;
(6)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 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006/6/4
生效日期 2006/7/1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
内部控制指引》 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2006/9/28
财政部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上市 公司必须、鼓励其他大中型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 财政部等5部委:《企 度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要求其对内部控制的有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应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标准无保 带强调事项段
无法表示意
保留意见
留意见 的无保留意见
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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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飞马国际供应链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161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161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商务服务业-其他商务服务业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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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体系的搭建、细化和完善。
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对所编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随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各项具体规范的逐步实施,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各项具体规范的要求和经营管理需要,对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不断优化内控流程和内控工具,广泛宣传内控制度,提高广大员工的内控意识,促使其在经营管理及日常工作中贯彻,并且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实施过程中的检查、考评和整改措施,保证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有效的执行。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全面覆盖公司总部及下属各业务单位,被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市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苏州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合冠仓储有限公司、上海飞马合冠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合冠物流有限公司、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合冠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KYEN RESOURCES PTE. LTD.等。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及收款管理、采购及付款管理、资金活动、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管理风险等。
2、在上述范围内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具体评价结果如下:(1)组织架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授权明晰、操作规范、运作有效,能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独立运作,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贯彻落实董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各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内容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所表决事项涉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均已回避表决。
重大投资、融资、对外担保等事项以及经营和财务决策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
“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会议所形成决议均按相关规定及时对外披露。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好。
各专业委员会均有独立董事参与,且部分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对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专门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在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公司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事项上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公司坚持与控股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发展战略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约定会议的召开程序、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同时公司设立了战略发展中心,承担战略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确保发展战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在我国目前物流行业增长趋缓,国内供应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公司不断开拓新的实体业务,延伸供应链业务的服务节点,大力拓展资源能源供应链业务,在促进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有效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
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以自有资金出资受让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物产")所持有的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供应链")48.7%股权(在广物供应链面向其管理层实施增资扩股完成后,最终持有广物供应链38%股权),以参股投资方式拓展建筑材料供应链服务,打造建材供应链服务平台。
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KYEN RESOURCES PTE. LTD.部分股权的议案》,以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收购主体,以自有资金收购新加坡大宗商品—有色金属交易专业公司KYEN RESOURCES PTE. LTD. 86%股权,充分利用新加坡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优势地位,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资源能源行业供应链运营网络,提升了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3)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发展战略,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人力资源能力框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
将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对人力资源规划与实施、激励与约束、离职等做出明确规定。
不断完善了公司人力资源引进与开发及使用与退出机制。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员工培训长效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文化氛围。
随着公司业务范围及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时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体员工的知识、技能持续更新,保证人才队伍的发展能充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
制定了《飞马国际员工手册》,并在公司平台进行发布。
对员工礼仪规范、考勤管理、培训及绩效考核、员工职务行为准则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4)社会责任公司始终重视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在保护股东利益、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以诚信为本,诚信对待其他各方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及慈善事业,力争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的振兴,促进企业与社会、社区、自然的协调、和谐发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聚焦顾客,将客户作为企业存在的最大价值,把客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司各项工作的准则,重视与客户的共赢关系,恪守诚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和监控体系,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和评估办法以及业务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公司领导层对内部流程管控严格要求,有效带动了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恪守诚信,营造诚信务实的商业氛围。
经过多年的合作,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都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及产品,通过对各方优势资源的整合,共同开拓市场,达到低成本和高效率的要求。
公司一直致力于以技术创新带动业务模式创新,不断研发全新的信息系统,整合建立电商平台,实现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多功能、多模式、跨区域深度拓展。
依托该平台,按业务主线及操作流程将公司各运作平台、各功能主体、供应商、客户进行有效链接,真正实现了供应链业务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一体化,为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及供应链技术的开发提供了有力的IT支持,以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遵守。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积极响应低碳环保的号召。
对内,公司组建完善了日常管理环保体系,通过互相监督营造办公用品节约使用和废物利用的良好氛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对外,公司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环保资质审查,确保其设备和生产流程满足公司的环保要求;另外,公司煤炭供应链项目的运营,积极推行节能降耗、低碳环保,以LNG 运输汽车取代传统的柴油运输车辆,大力推行绿色物流,切实达到在全方位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要求。
公司在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关注社会就业。
一方面,公司积极安置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再就业;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支持并吸纳应届毕业生,为其提供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并安排专人提供就业辅导和专业技能培训,帮助锻炼强化自身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