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法律性质与特点
《欧洲联盟运行条件》114条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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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运行条件》114条适用条件概述欧洲联盟(E ur op ean U ni on,简称E U)是由28个成员国组成的政治经济联盟。
为了确保联盟的顺利运行,欧盟设立了一系列的运行条件。
本文将介绍《欧洲联盟运行条件》中的114条适用条件,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欧盟的工作原则和运行机制。
第一章宪法框架与基本法律1.第一部分:欧洲联盟宪法的制定和修改2.第二部分:欧盟基本法律的法律地位-2.1欧盟基本法律的构成要素-2.2欧盟基本法律的修正程序-2.3欧盟基本法律的适用和效力第二章政治机构与决策机制1.欧洲理事会的角色和职能2.欧洲理事会主席的选举和任期3.欧洲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4.欧洲议会的议员选举制度5.欧洲议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6.欧盟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和法官任命第三章经济政策与市场规则1.欧洲联盟的共同市场原则-1.1欧盟成员国的商品自由流通-1.2欧盟成员国的劳动力自由流动-1.3欧盟成员国的资本自由流动2.欧盟的经济政策协调机制-2.1欧盟成员国的财政政策协调-2.2欧盟成员国的货币政策协调-2.3欧盟成员国的经济结构政策协调3.欧盟的竞争政策和反垄断规定4.欧盟与非成员国的贸易关系第四章社会政策与人权保障1.欧盟的劳动力和社会保护政策-1.1欧洲劳工权益保护法-1.2欧洲社会福利制度2.欧盟的环境保护政策-2.1欧盟对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2.2欧盟对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3.欧盟成员国的公民权利和人权保护-3.1欧洲人权公约的适用范围-3.2欧盟成员国公民的自由权利保护第五章外交与安全政策1.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原则2.欧盟与成员国之间的外交协调机制3.欧盟对外援助政策和国际合作机制4.欧盟的联合国事务和国际安全事务参与5.欧盟对非洲、亚洲和拉美国家的政策第六章适用条件的执行和违约责任1.欧盟成员国对欧盟法规的执行2.欧盟成员国的违约责任和处罚机制3.欧盟委员会的违约调查和裁决程序结论本文对《欧洲联盟运行条件》中的114条适用条件进行了详细介绍,涵盖了欧盟的宪法框架与基本法律、政治机构与决策机制、经济政策与市场规则、社会政策与人权保障、外交与安全政策以及适用条件的执行和违约责任等方面。
欧盟法规概况
![欧盟法规概况](https://img.taocdn.com/s3/m/b243c785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9a.png)
欧盟法规概况欧盟法规是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制定的法律规范,适用于欧盟成员国。
这些法规旨在确保欧盟内部市场的正常运作,推动成员国之间的一体化和协作。
以下是欧盟法规的一些概况:1.一体化原则:欧盟法规以一体化为基础,旨在打破国界,促使欧洲内部形成统一的市场。
这包括商品、服务、劳动力和资本的自由流通。
2.法律制定机构:欧盟法规的制定涉及欧洲议会、欧洲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等机构。
欧洲议会代表欧盟公民,欧洲委员会负责提出法案,欧洲理事会由成员国政府代表组成。
3.内部市场和竞争法规:欧盟致力于建立内部市场,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
竞争法规旨在防止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环境。
4.货物和服务贸易法规:欧盟通过标准化和认证等手段,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自由流通,使市场更加高效。
5.环境法规: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法规,致力于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减缓气候变化。
这包括废物管理、水质保护、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
6.消费者权益法规: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涉及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消费者信息和维权机制等方面。
7.数字市场法规:针对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欧盟推出了一系列法规,涉及数据保护、电子商务、数字版权等领域。
8.移民和边境控制法规:欧盟通过一体化的移民和边境控制政策,努力协调成员国之间的移民和庇护事务。
9.货币和财政政策:欧元是欧盟的官方货币,欧洲央行负责欧元的货币政策。
欧盟还通过财政政策协调成员国的经济政策。
10.外交和安全政策:尽管欧盟的外交和安全政策主要由成员国负责,但欧盟也在一些领域展开合作,以促进共同安全和国际合作。
这些法规构成了欧盟的法律框架,对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产生深远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欧盟法规的适用范围和权威性可能因法规性质而异。
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2ad98cf3700abb68a982fbee.png)
背景介绍:在经济领域,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上,欧盟已经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传统上最能体现国家主权属性的外交和安全政策等敏感的领域,欧盟作为整体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却小得多。
因此,欧盟素有“经济巨人、政治侏儒”之称。
近年来,随着《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阿姆斯特丹约条约》的签署及生效,欧盟已经建立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试图改变上述被动局面,从而寻求在国际事务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这也是为了实现政治联合的目的。
自从1648年威斯特伐里亚体系形成以来,民族国家成为国际社会的主体。
国家主权原则构成国际法的基石,而外交与安全政策成为一国主权的核心内容,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外交与安全政策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所以,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演变,一直陷入了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矛盾。
从理想主义的角度看,一开始欧洲的政治家都比较热衷于欧洲一体化进程。
尽管道路崎岖,而且路途遥远,但仍满怀信心致力于欧洲大同社会的建设。
然而,随着欧洲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国家主权便不得不让渡于某一超国家机构,当然,外交与安全政策也是让渡的内容之一。
实际上,各国基于现实原因考虑,极不情愿让渡外交与安全政策给某一超国家机构。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内正是上述矛盾妥协的结果。
推动因素:1、首先,避免战争爆发是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得以形成的深远的历史动因。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欧溯人终于意识到,只有通过让渡部分国家主权联合起来才能真正避免战争。
2、其次,欧洲一体化发展是推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形成的内在动因。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是欧潮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也是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和理想之一。
多年的经济一体化成就使欧盟成为一个“经济巨人”,但它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与其经济实力极不相称:不仅不具备外交防务上的整体实力与声音,而且在国际事务上难以摆脱美国控制的阴影,因此常被讥为“政治侏儒”。
经济一体化取得进展的同时,政治一体化却明显滞后了,导致欧洲一体化过程明显失衡从而阻碍了欧盟整体实力的上升。
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政治分析—兼论欧盟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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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源市场改革近年来,欧盟大力推进能源市场改革,旨在实现能源市场的 自由化和一体化。通过取消能源壁垒、加强市场监管等措施,欧盟努力打造统 一的能源市场,提高能源供应安全和市场竞争性。
三、欧盟能源一体化前景展望
欧盟能源一体化对能源安全和市场秩序具有积极的影响。首先,一体化将提升 欧盟整体的能源安全水平,通过资源整合和协同应对,降低能源进口依赖度。 其次,能源一体化有助于构建公平、透明、有序的能源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 参与者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此外,一体化还将促进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和环保 目标的实现,推动欧洲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欧盟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的 背景和目的
欧盟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欧盟在 对外政策和安全领域的合作。该政策的背景是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 欧盟在国际事务中地位的提高。其目的包括提高欧盟的国际影响力、维护成员 国的安全和利益以及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政治分析—兼论欧盟 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
01 引言
目录
02 政治分析
03 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
04 结论
05 参考内容
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政治分析—— 兼论欧盟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
引言
欧洲一体化进程是当代国际政治中最为重要的趋势之一。自1951年欧洲煤钢共 同体成立至今,欧洲一体化已经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成为了一个涵盖27个成员 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联盟。本次演示将从政治角度深入剖析欧洲一体化进程 的历史、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欧盟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的 发展、特点及其面临的挑战。
五、结语
欧盟能源一体化对于提高能源安全和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不断加强 各国之间的合作,积极应对全球能源市场的挑战,欧盟有望实现能源领域的可 持续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中,欧盟需继续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平衡和市场透明度 等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欧盟应积极拓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能源 合作,共同推动全球能源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欧洲外交欧盟的外交政策与全球影响力
![欧洲外交欧盟的外交政策与全球影响力](https://img.taocdn.com/s3/m/f2eaba7b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ba.png)
欧洲外交欧盟的外交政策与全球影响力欧洲外交:欧盟的外交政策与全球影响力提要:欧洲外交对于欧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是欧盟成员国之间协调行动,促进和平与繁荣发展的手段。
本文将讨论欧盟的外交政策以及其对全球的影响力。
引言:欧盟作为一个政治和经济联盟,一直致力于维护欧洲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并通过外交政策来实现这一目标。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国际形势的复杂化,欧盟的外交政策也日益重要。
本文将探讨欧盟的外交政策及其在全球舞台上的影响力。
第一部分:欧盟的外交政策框架1.1 欧盟外交政策的目标与原则欧盟的外交政策旨在维护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支持人权与民主以及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其基本原则包括多边主义、规则性和共同行动。
1.2 欧盟外交政策的主要工具欧盟通过多种工具来实施其外交政策,包括外交对话、经济交流、发展援助、共同安全与国防政策等。
这些工具帮助欧盟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部分:欧盟的全球影响力2.1 欧盟作为全球贸易重要角色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之一,其对全球贸易的影响力巨大。
欧盟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订贸易协定,促进和扩大国际贸易,对全球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2.2 欧盟在气候变化与环保领域的领导地位欧盟一直是全球气候变化与环保领域的重要参与者。
欧盟通过制定严格的环保法规和减排目标,致力于推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并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发挥重要作用。
2.3 欧盟在国际安全与冲突解决中的角色欧盟通过共同安全与国防政策,积极参与国际安全事务与冲突解决。
欧盟派遣和平稳定力量和警察部队到世界各地,维护和平与安全,推动冲突解决与国家建设。
第三部分:欧盟外交政策面临的挑战3.1 多边主义与全球化逆流随着全球主义的衰退与保护主义的兴起,欧盟的多边主义价值观受到威胁。
欧盟需要应对这一挑战,维护多边主义并推动全球化进程。
3.2 内部一致性与欧盟历史冲突欧盟由多个成员国组成,成员国之间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和地缘政治纠纷,这可能影响欧盟的一致性和团结。
欧盟法律特点
![欧盟法律特点](https://img.taocdn.com/s3/m/612bbc10964bcf84b9d57b6b.png)
欧盟法广义是指以欧洲作为区域范围的所有欧洲国家的法律规范和欧洲国家所组成的所有国际组织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仅限于欧洲的三个共同体的法律规范。
所谓欧盟法,指以建立欧盟、规制欧盟各国的国际条约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包括欧盟自己为实施条约而制定的各项条例、指令、决定和判例以及欧盟各国的相关国内法,旨在调整欧盟各国对内和对外关系的国际法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是一个将国际条约的内容逐渐发展成为国内法规范的法律体系。
以立法模式为划分标准,欧盟法律体系包括了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欧盟法体系包括成立欧盟及其前身欧共体的国际条约以及后续修改的一系列条约,主要有比利时、联邦德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法国分别于1951年、1957年、1965年签署的《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巴黎条约》)、两个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罗马条约以及《合并条约》(《布鲁塞尔条约》); 1987年7月1日生效的《单一欧洲文件》;于1993年1月1日生效的旨在渐次消除国境关卡管制的《申根协定》; 1991年12月在马斯特里赫特欧盟峰会通过的《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盟成员国于1997年和2000年签署的旨在继续对《欧洲联盟条约》进行改革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和《尼斯条约》;为取代未能批准生效的《欧洲宪法条约》,欧盟27国领导人于2007年12月签署并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里斯本条约》。
在欧盟法这个层面上,欧盟成立所依据的国际条约以及对其修改的条约的性质是国际法。
它由作为欧盟及其前身欧洲共同体成员的各缔约国制定,由各缔约国按条约规定的程序批准生效。
与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内法不同,它只对缔约国产生特定法律约束力,产生所缔结条约约定事项的国家责任,具有国际法的所有特性。
其次,欧盟法包括欧洲议会、部长理事会等欧盟主要机构根据基本条约,以解释条约和执行条约的方式制定的,具有国内法属性的条例、指令、决定等法规及欧洲法院的判例。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质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质](https://img.taocdn.com/s3/m/8d70ff52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db.png)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质1.经济一体化:2.政治一体化:欧洲一体化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政治合作的加强。
通过建立欧洲联盟(EU)等机构和体系,欧洲国家在政治领域实现了一定的一体化。
欧盟成员国通过共同制定政策和决策,形成一种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合作体制。
欧盟还设有共同的议会、委员会和法院等机构,以确保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和决策的执行。
政治一体化的目标是通过共同制定和推动政策来解决共同问题,并增强欧洲在国际事务中的声音和影响力。
3.法律一体化:法律一体化是欧洲一体化的另一个重要特点。
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欧盟通过制定共同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成员国之间的行为和交往。
欧盟的法律体系逐渐形成了一个整体,并与成员国的法律体系相互关联。
欧洲联盟法具有优先效力原则,即欧盟法在欧盟成员国的国内法中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
这为欧洲各国的法律体系提供了一定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增强了成员国在法律领域的共同性。
4.和平与稳定:欧洲一体化有助于维护欧洲国家之间的和平与稳定。
在二战后,欧洲国家意识到通过合作和联盟来避免再次爆发战争的重要性。
欧洲一体化可以减少国家之间的冲突和对抗,并为解决争端提供了平台和机制。
通过共同的政策、法律和合作项目,欧洲国家可以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武力冲突。
这有助于建立一个相对稳定和和谐的欧洲地区。
5.多元文化认同:欧洲一体化也体现了多元文化认同和共存。
欧洲是一个多种族、多文化的地区,拥有众多不同背景和语言的国家。
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成员国需相互尊重和理解彼此的文化差异,并通过合作和交流来促进文化交流和多元文化的平衡发展。
欧洲联盟也鼓励跨国的文化项目和交流,以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文化互动和共享。
总体而言,欧洲一体化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进程,涉及到许多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
它不仅是为了促进经济繁荣和国家发展,也为了维护和平、稳定以及文化的多元与共存。
但同时,欧洲一体化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例如成员国的利益分歧、民族主义等。
里斯本条约下的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里斯本条约下的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ddc10e08de80d4d8d15a4f9e.png)
层体制 ,并针对扩大后的新情况大幅度调整 了条约 结构 、机构布局、决策机制,其改革的力度是 15 98
年罗马条约 以来最大的一次 ,形成 了新 的 “ 里斯
本 ”体 制 。其 次 , 不 可 忽 视 的 是 它 的 另 一 个 重 要
结果。就仍 处于金融危机 阴影下 的欧盟而言,这可
以说是 20 09年唯一值得欣慰的成就。 对于里斯本条约,从 一开始就有争议 ,有人认
收稿 日期 :2 0 .2 1 0 9 1 .2
这一重心转移的标志是共 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的 构建, 自 19 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将上世纪 7 92 0
作 者 简介:戴炳然 ,男,复旦 大学欧洲 问题研究 中心教授 ,博士生导 师。( 0 3 2 4 0 3)
7 0
里斯本条约下的欧盟共 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法 ”的作用 ,后者 是务 实的 ,维持条约 的形态 。
因此,里斯本条约仍不失为欧盟朝着制宪方 向迈 出 的重要一步 。
政治联盟建设转移是个 自然的过程,不仅是后冷战
时期地缘政治发展 的要求 ,同时也适应 了欧盟一体 化过程深化与扩大的内在逻辑 。
如同在它之前的其他 欧盟条约那样 ,里斯本条 约也是成员 国间妥协的产物 ,难免存在这种那种局
随着爱尔兰全民公决 以6%的多数赞 同和捷克 7
总统 签 署 批准 书 ,2 0 年 1 07 0月 l 9日签 订 的 里 斯本
限或缺 陷,但 就引入 的改革而论,它堪称 19 92年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之后欧洲一体化进程 中一个新的
条约 ,最终完成 了它长达两年的批准程序 ,于2 0 里程 碑 。首先 ,它 以欧盟 取代 了欧 共体 ,改变 09 年 1月 1 2 目正式生效 。20 年底拉肯首脑会议发起 01 的欧盟制宪努力 ,历时 8年也终于尘埃落定,有 了 了马斯特 里赫 特条约所形成 的 “ 三个 支柱 ”的双
欧盟的外交政策与全球角色
![欧盟的外交政策与全球角色](https://img.taocdn.com/s3/m/32de4d73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10.png)
欧盟的外交政策与全球角色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作为一个政治和经济联盟,在国际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欧盟的外交政策旨在推动全球和平、安全与繁荣。
本文将从欧盟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欧盟在全球事务中的角色等方面进行探讨,以全面了解欧盟的外交政策与全球角色。
一、欧盟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欧盟的外交政策基于一系列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体现了欧盟成员国间的共同利益和价值观。
首先,多边主义是欧盟外交政策的核心原则。
欧盟致力于通过多边机制,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解决全球性问题,维护国际秩序与法治。
其次,合作与对话是欧盟外交政策的重要原则。
欧盟倡导国际社会间的合作与对话,通过对话解决分歧,加强经济、政治以及文化交流。
此外,凡尔赛体系的和平原则也是欧盟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盟通过积极促进并维护全球和平与稳定,推动冲突解决和战争防止。
这些基本原则使得欧盟在全球舞台上发挥着巨大影响力。
二、欧盟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欧盟的外交政策旨在推动全球治理、促进和平与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及保护人权等方面都有具体的目标。
首先,欧盟致力于建设有效的全球治理体系。
欧盟通过参与和倡导国际组织和机制,如G20峰会、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合作解决全球性问题。
其次,欧盟在促进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欧盟通过外交渠道、军事行动以及人道援助等方式参与解决地区冲突,为全球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
此外,欧盟也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欧盟在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开发等方面发挥着领导作用,致力于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
另外,保护人权是欧盟外交政策的一项重要目标。
欧盟通过外交手段、经济援助等方式推动人权的普遍尊重和保护。
三、欧盟在全球事务中的角色欧盟在全球事务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具有全球影响力。
首先,欧盟是全球贸易的重要角色之一。
欧盟拥有庞大的经济实力和内部市场,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贸易协定,促进了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发展。
欧盟说明书
![欧盟说明书](https://img.taocdn.com/s3/m/ff115831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aa.png)
欧盟说明书一、欧盟简介1.组织结构欧盟(European Union,简称EU)起源于1951年的欧洲煤钢共同体,经过多次扩大和发展,现已成为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之一。
欧盟总部位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其组织结构主要包括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欧洲法院等机构。
2.成员国概况目前,欧盟共有27个成员国,包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大国,以及一些中小国家。
成员国之间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有所不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治、经济、社会的整合。
二、欧盟共同政策1.经济政策欧盟在经济领域实施共同政策,如共同市场、共同货币(欧元区)、共同财政政策等。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成员国间的贸易往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整体竞争力。
2.外交与安全政策欧盟在外交和安全领域也采取共同立场,如共同外交政策、共同安全政策、共同防务政策等。
此外,欧盟还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3.环境政策欧盟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政策,如碳排放交易体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等。
这些政策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降低气候变化风险,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4.司法与内政政策在司法领域,欧盟建立了欧洲法院、欧洲检察院等机构,负责审理成员国之间的纠纷,保障欧盟法律的有效实施。
在内政领域,欧盟积极推动成员国在签证、移民、反恐等方面的合作。
三、欧盟与中国的关系1.经贸合作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在经贸领域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中欧双边投资、贸易往来不断加深,为双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2.政治对话欧盟与中国建立了高级别战略对话机制,就重大国际事务保持密切沟通。
双方在人权、西藏等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双方均表示愿通过对话与协商解决问题。
3.文化交流欧盟与中国在文化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如举办中欧文化论坛、互派文化团组等。
这些活动增进了双方人民的相互了解与友谊,丰富了中欧关系内涵。
四、欧盟未来发展展望1.一体化进程面对全球挑战,欧盟将继续推进一体化进程,深化成员国在政治、经济、国防等领域的合作。
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法律性质与特点
![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法律性质与特点](https://img.taocdn.com/s3/m/e7e388721711cc7930b71605.png)
具 有 必 然 性 、 展 的 不 平 衡 性 、 行 机 制 的缺 陷 性 以 及 长期 性 等 特 点 。 发 运 关 键 词 : 盟 ; 同外 交 与 安 全 政 策 ; 府 间 合 作 ; 要 性 ; 平 衡 性 ; 陷性 ; 期 性 欧 共 政 必 不 缺 长
中 图分类号 : 38. 文献标 识码 : D8 / 7 0 A 文 章 编 号 : 6 1 4 7 2 O ) 3 0 5 — 0 1 7 —6 7 ( O 2 0 ~ 2 1 4
计划 , 以加 强 外 交 方 面 的 合 作 与 协 调 。但 这 种 欧
洲 政 治合 作 是 一 种 政 府 问 的合 作 机 制 , 这 一 机 但 制 没 有 纳入 共 同体 框 架 之 内 , 完 全 独 立 于 欧共 它
同外 交 与 安 全 政 策 是 欧 盟 政 治 一 体 化 的 核 心 内
V0 . 5 No 3 11 .
J n 0 2 u e2 0
欧 盟 共 同外 交 与 安 全 政 策 律 性 质 与 特 点 的法
邹 国 勇 香 焕 银
( 1武 汉 大 学 国 际 法 研 究 所 , 北 武 汉 4 0 7 ; 莞 市 中级 人 民法 院 . 东 东 莞 5 3 0 ) 湖 3 0 2 2东 广 2 0 8 摘 要 : 同外交 与安全 政策是欧 盟政治一 体化 的核心 内容 , 法 律性质 上说 , 是成 员 国政 府间 的合作 , 共 从文 就 其 法 律 性 质 与特 点 作 初 步探 讨 。
欧盟的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与挑战
![欧盟的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与挑战](https://img.taocdn.com/s3/m/85e87f10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e84d279.png)
欧盟的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与挑战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和国际形势的日益复杂化,欧盟的外交与安全政策愈发显得重要。
欧盟一直积极推动其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争取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然而,欧盟在这一领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并分析当前主要面临的挑战。
一、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1. 历史背景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创立。
当时的欧洲共同体主要关注经济合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欧盟成员国对外关系的日益紧密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外交与安全政策逐渐成为欧盟发展的重要方向。
2. 法律基础《里斯本条约》是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法律基础。
该条约于2009年生效,为欧盟提供了更多外交与安全政策的议定权力,并设立了欧洲外交行动署等机构以支持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实施。
3. 目标与原则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的目标包括: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全球发展与繁荣、保护欧盟公民的利益和价值观。
在外交与安全政策实施中,欧盟坚持多边主义、信任建设和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4. 工具与合作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实施主要通过外交行动、危机管理和军事行动等工具实现。
欧盟还与其它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战略伙伴关系,如与联合国、北约等合作,以共同推动全球和平与安全。
二、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面临的挑战1. 内部政治分歧欧盟成员国之间在外交与安全政策方面存在一定的分歧。
由于成员国的利益和政策取向不同,协调外交政策变得复杂。
此外,一些成员国也对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深化产生疑虑,担忧可能削弱国家主权。
2. 外部威胁与挑战欧盟面临着来自各种外部威胁与挑战,如恐怖主义、地区冲突、非法移民和网络安全等。
这些问题需要欧盟与其它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广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
3. 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全球治理体系正在发生变革,国际格局不断调整。
在这一过程中,欧盟需要适应新的国际形势,同时也要推动国际秩序的公平和公正,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价值观。
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成就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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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成就与挑战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成就与挑战简介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CFSP)旨在为成员国提供一个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框架,以维护欧洲的和平与稳定。
本文将探讨欧盟 CFSP 的成就与挑战,并讨论其对欧洲及全球的影响。
I. 成就1.1 加强欧洲的外交协调欧盟 CFSP 通过协调成员国的外交政策,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声音和立场。
这使得欧盟能够更加有效地对外交事件做出回应,例如在乌克兰危机和伊朗核协议等重大事件中,欧盟能够以整体的力量参与谈判和斡旋,加强了其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
1.2 增强欧洲的安全合作CFSP 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加强欧洲的安全合作,保护成员国的共同利益。
欧盟通过成立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European Security and Defence Policy, ESDP),发展了共同的安全和防务能力。
这包括共同的军事行动,例如索马里海盗问题中的“统一行动”(Atalanta Mission),以及欧洲联盟对非洲国家的维和行动,如中非共和国和马里等。
1.3 加强与非洲和其他地区的伙伴关系欧盟通过 CFSP 加强了与非洲和其他地区的伙伴关系,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地区间的合作。
通过共同外交努力,欧盟与非洲国家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并通过发展援助和促进经济合作,推动了地区的稳定与发展。
II. 挑战2.1 成员国利益的差异欧盟成员国在外交政策和安全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和优先事项。
这使得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协调变得复杂,因为成员国往往更倾向于追求自身国家利益,而不是为整个欧盟的利益而奋斗。
这种差异限制了欧盟在一些重大国际事务中的一致立场。
2.2 防务能力薄弱尽管欧盟通过 ESDP 加强了成员国的军事合作,但欧盟的防务能力仍然相对薄弱。
欧盟成员国的军事预算和装备水平存在差异,限制了欧盟在军事行动中的效能和战略影响力。
欧盟概论 第九讲:CF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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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信能在CFSP中发挥持久的领导作用。英国有能力 +意愿在CFSP中发挥领导作用。9· 11后,英国努力争 取CFSP的领导权,弥补将欧洲经济领导权输给德国、 文化领导权由法国掌控的损失。中东欧国家入盟在很 长时间内被排斥在一体化核心区域外,就会围绕英国 的政府间主张形成有影响力的群体。
的决心。于是,《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
《马约》)于1992年正式签订,它使得欧洲共同外交
和安全政策有了重大进展:一是将防务和军事安全引
入了这一机制的范围;二是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财
政上得到保障,其行政费用列入共同体预算;三是共
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有了总体目标,决策程序和手段规
定。
• 但是,《马约》有关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条款是 各成员国之间相互妥协的结果,其有效性较为有限。 1997年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简称《阿约》) 和2000年12月11日通过的《尼斯条约》对《马约》中 有关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条款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和补充,更加强调这一领域的超国家性和欧盟的作用, 部分地解决了欧盟运动机制上急需扫除的障碍。
• 推动构建CFSP的英法德“三驾马车”。为了维持在欧 洲的领导地位,减少美国对欧洲大陆的控制,法国把 发展德法同盟作为欧洲建设中心政策的同时,转变对 英国的政策。在欧盟大国中,德国是无核国家,是不 完整的军事力量,法英具有较强的军事实力,没有英 国的支持,难以建立强大独立的欧洲防务。
欧盟的外交政策合作与独立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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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外交政策合作与独立的平衡欧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外交政策合作与独立的平衡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欧盟需要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参与合作,同时也要坚持自身独立性,确保其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本文将探讨欧盟的外交政策合作与独立的平衡,分析其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一、欧盟的外交政策合作欧盟的外交政策合作是为了实现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目标。
欧盟成立的初衷之一就是通过合作加强成员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
欧盟通过共同行动、统一立场和有效机制的建立,力求达成在一些重大外交问题上的共识。
首先,欧盟以谈判和外交对话为手段来处理国际争端。
作为一个整体,欧盟具有更强大的谈判实力,并能够更好地利用其经济和政治资源来推动国际关系的发展。
此外,欧盟通过与其他地区和国家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促进国际间的对话与合作,从而增加了其在全球事务中的影响力。
其次,欧盟通过共同立场和联合行动来解决共同的安全挑战。
欧盟成立了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为成员国提供了一套共同的原则和行动准则。
通过共同承担和分担各种安全和防务任务,欧盟成员国能够更好地协调行动,提高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
最后,欧盟通过建立外交机构和代表团的方式来加强成员国的合作。
欧洲委员会的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负责协调成员国的外交事务,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进行对话,并代表欧盟成员国参与国际会议。
这些机构的建立为欧盟提供了一个更加协调和高效的外交合作平台。
二、欧盟的外交政策独立尽管欧盟致力于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外交政策合作,但独立性也是其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盟的外交政策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欧盟的外交政策是基于共同利益的原则。
欧盟成员国虽然在一些重大外交问题上会追求共同立场,但在某些国家利益冲突较大的问题上,欧盟也能够容忍不同的意见和立场。
这种灵活性使得欧盟在协商中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
其次,欧盟强调多边主义和国际法的原则。
欧盟法律规制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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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什顿的任命经过欧洲议会批准后上任。
2、欧盟理事会
欧盟理事会:也称欧盟部长理事会,是欧 盟的主要决策机构,由来自欧盟各成员国政 府的部长组成,分为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的 总务理事会和由农业、财经、科技、工业等 部长组成的专门部长理事会委员会。一直以 来,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任欧盟共同外交与 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不过,《里斯本条约》 生效后,设立欧盟外长一职,合并了欧盟共 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和欧盟委员会对 外关系委员两个职位。
欧盟与欧洲
欧洲有近50个国家和地区。 面积1016万平方公里。 人口7.4亿。
欧盟27国,440万平方公里,人口4.8亿。 17个国家加入欧元区,25个申根国家。
二、何为欧盟法律规制
regulation
规制:静态——规则 动态:管控、管理等
1、欧盟制定的法律规范 2、欧盟法律规范的实施
欧洲会议于1986年决定,沿用这张“蓝天金星旗”作为欧洲联 盟的旗帜。旗子的底色为深蓝,中间为一个“十二颗五角金星 环成一圆”的图案。
欧盟的盟歌
欧盟的盟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 颂》。
欧盟的铭言:多元一体。
欧洲日:每年的5月9日。
贝多芬庄园:匈牙利 布隆格威克庄园
欧洲联盟27成员国
2009年11月19日,欧盟27国领导人在布鲁塞尔 召开特别峰会,选举比利时首相赫尔曼·范龙佩为 首位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英国的欧盟贸易委员凯 瑟琳·阿什顿为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欧 洲理事会常任主席和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 是按照2009年11月3日通过的《里斯本条约》设 立的。根据职务特点和内容,这两个职务还被形象 地称为“欧盟总统”和“欧盟外长”。
欧盟法律规制
欧洲的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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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外交政策欧洲作为一个多国家组成的大陆,一直致力于维护和平、促进合作,其外交政策也一直是国际舞台上的重要议题之一。
本文将从欧洲外交政策的背景、目标和影响力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欧洲的外交政策受到其悠久的历史与文化背景的影响。
欧洲有着许多经济、政治和安全利益相互交织的国家,这使得欧洲各国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
此外,历史上的战争和争端也让欧洲深刻认识到战争的破坏力和合作的重要性。
二、目标1. 维护和平稳定:欧洲的外交政策致力于通过多边合作和外交手段,维护欧洲地区的和平稳定。
例如,欧盟通过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和法律体系,推动成员国之间的和解和合作。
2. 推动经济发展:欧洲的外交政策也旨在促进欧洲的经济发展和繁荣。
欧洲国家通过外交合作,加强贸易交流和投资合作,推动经济一体化和共同市场的建设。
3. 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欧洲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议题,在外交政策中积极推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合作。
例如,欧洲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
三、影响力欧洲的外交政策在国际事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1. 国际组织参与:欧洲国家积极参与并成立了多个国际组织,如欧盟、北约等,在这些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与其他国家展开对话和合作。
2. 多边外交:欧洲国家倡导多边主义和国际法治,通过参与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推动和平解决争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3. 人权与民主:欧洲国家崇尚人权和民主原则,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倡导并捍卫这些价值观,使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同和尊重。
四、挑战与前景然而,欧洲的外交政策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欧洲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和观点,因此在制定共同的外交政策时需要进行艰难的协商和权衡。
其次,在全球化和地缘政治变化的背景下,欧洲面临着来自于其他大国和地区的竞争和挑战。
不过,欧洲国家拥有丰富的外交经验和多边合作传统,他们可以通过加强内部合作和与其他国家的对话,应对外部挑战并推动其外交政策的发展与进步。
_里斯本条约_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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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制宪研究专题《里斯本条约》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金 玲 内容提要:《里斯本条约》对欧盟对外关系领域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包括设立欧盟常任主席、合并原高级代表与欧盟对外关系专员职位、设置欧洲对外关系行动署、扩大有效多数表决机制的使用范围等,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联盟对外政策的连续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提升欧盟的国际行为体角色。
上述改革被普遍乐观地认为会加强欧盟用一个声音说话的能力。
但是由于改革并没有改变欧盟对外关系领域内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支柱体系下独特的决策特征,加上《里斯本条约》中相关的制度革新仍然具有相当程度的模糊性,因此改革在短时间内会加剧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领域内的期待—能力差距。
关键词:《里斯本条约》对外关系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实施困境2007年12月13日,欧盟成员国首脑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签署了欧盟新条约———《里斯本条约》,取代已经宣告失败的《欧盟宪法条约》。
《里斯本条约》基本保留了宪法条约对欧盟体制所进行的各项改革,目前已进入批准阶段,计划于2009年生效。
《里斯本条约》对欧盟对外关系领域所进行的各项改革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以下简称CFSP)的政府间性质,但仍被寄予了厚望,被认为必将加强欧盟在世界舞台上用一个声音说话的能力。
本文将重点阐述《里斯本条约》对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进行的制度改革,分析其产生的影响,探讨条约本身存在的漏洞所带来的操作性问题。
一《里斯本条约》与CFSP 的机构调整《里斯本条约》对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进行了一系列制度革新和调整,目的是使欧盟能够有效解决扩大的欧盟在CFSP 领域所面临的问题,以及能够更好地面对21世纪的外交与安全挑战。
《里斯本条约》对CFSP 所做的机构调整包括: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职位的设立、欧洲对外行动署(Eur opean External Acti on Service,以下简称EE AS )的设置、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事务高级代表职位①的设立。
欧盟法了解欧洲法律体系和法规
![欧盟法了解欧洲法律体系和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6d47c6c7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ac.png)
欧盟法了解欧洲法律体系和法规欧盟法:了解欧洲法律体系和法规欧盟法是指适用于欧洲联盟成员国的法律体系和法规。
欧盟法的形成和发展对欧洲国家间的经济、政治以及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欧洲法律体系的构成和欧盟法规的主要特点。
一、欧洲法律体系欧洲法律体系是指欧洲国家法律的整体结构和组成。
欧洲法律体系基于罗马法传统,并融合了法典法、法理学以及英美法系的一些特点,具有自身的特色。
1. 欧洲法律的基础:罗马法罗马法对欧洲法律体系的形成有着深远的影响。
罗马法是基于古罗马帝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它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和具体规则的制定。
欧洲国家在中世纪时期广泛采用罗马法,并对其进行了发展和演变。
2. 法典法的影响法典法是一种以法典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其法律规则被明确地写入法典中。
法典法对于欧洲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许多欧洲国家都制定了自己的法典,如法国的《民法典》和德国的《联邦法典》。
3. 法理学的贡献法理学是对法律的理论研究,对欧洲法律体系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理学强调法律的原则、逻辑和道德基础,并在欧洲法律体系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4. 英美法系的影响英美法系是一种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它对欧洲法律体系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英美法系强调司法判例以及以案例为基础的法律推理,为欧洲法律体系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启示。
二、欧盟法规的特点欧盟法规是欧洲联盟成员国在欧洲联盟框架下共同制定和执行的法律规则。
欧盟法规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 直接适用欧盟法规具有直接适用的特点,即在欧盟成员国内部具有直接法律效力。
成员国的国内法律必须符合欧盟法律规定的要求,并且欧盟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成员国的法院具有约束力。
2. 优先效力欧盟法规在与成员国法律存在冲突时具有优先效力。
如果欧盟法规与成员国法律存在冲突,成员国法院必须优先适用欧盟法规。
3. 欧盟法院的权威欧盟法院是解释和适用欧盟法的最高司法机构。
它对成员国的法院有权发出有约束力的判决,确保欧盟法规的统一和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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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法律性质与特点邹国勇原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3期欧盟是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欧盟正逐步朝政治联盟方向迈进。
欧盟12个成员国于1992年2月7日在荷兰的马斯特里特签订了《欧洲联盟条约》、附件和《最后文件》(统称《马斯特里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为欧盟确立了三根支柱机构,正式将共同安全与外交政策确定为欧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欧共体(第一支柱)和司法与民政事务合作(第三支柱)并存的“第二支柱”。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是欧盟政治一体化的核心内容,代表着欧盟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前途,本文就其法律性质与特点作初步探讨。
一、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法律性质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它属于欧盟成员国政府间的合作。
这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反映出来:(一)从历史发展看其法律性质1952年初的普利文计划就有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的尝试,后因法国国民大会的否决而告失败,但协调欧共体成员国间外交政策的努力并未终止。
1961年,法国再次提出建立政治和防务共同体的“富歇计划”,戴高乐特别想把西欧六国在外交甚至防务上组织起来,使之符合法国的道路,建立具有独立性的欧洲人的欧洲。
其他国家则逐渐认清了戴高乐的意图,对戴高乐退出北约、在东西方之间搞平衡、建设所谓第三种力量的做法心存疑虑,因而这项计划也遭失败。
欧共体成立之后,成员国经常通过非正式的方式在外交政策方面进行合作。
1969年12月,欧共体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海牙会议上,决定实施欧洲政治合作(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 EPC)计划,以加强外交方面的合作与协调。
但这种欧洲政治合作是一种政府间的合作机制,但这一机制没有纳入共同体框架之内,它完全独立于欧共体框架之外,同委员会没有任何联系。
1974年12月,在巴黎会议上决定成立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以定期讨论欧共体的大政方针和成员国政府间的政治合作,它同欧洲政治合作一样,在共同体的创建条约中找不到正式的法律依据。
1987年实施的《单一欧洲法》第三部分把欧洲政治合作从一种非正式的机制转变成正式的合法框架,第一次为欧洲政治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单一欧洲法》规定下的欧洲政治合作仍是一种政府间的合作安排,因为它没有修改共同体创建条约,也没有从法律上正式并入欧洲共同体的框架。
根据《单一欧洲法》第31条,欧洲政治合作同欧洲理事会的活动一样,不受欧洲法院的司法审查。
《单一欧洲法》不过是对欧洲政治合作的实践进行了编纂。
继《马约》规定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之后,1997年欧盟成员国在荷兰签订的《阿姆斯特丹条约》(以下简称《阿约》)又对这部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但都没有改变其政府间合作的性质。
(二)从法律框架来看其法律性质根据《马约》,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法律框架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马约》的共同条款,它明确规定欧盟总的对外关系法律框架中包括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它规定欧盟主要目标是通过实施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加强其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因而,欧盟应特别在对外关系、安全、经济和发展政策领域保证对外交往的连贯和一致性。
第二部分即《马约》的第五部分,对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宗旨、事项、范围、实施及联盟与成员国的职权范围划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马约》第11条第1款规定,联盟应界定和实施包括外交和安全政策所有事项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其宗旨是依照《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维护联盟共同的价值、根本利益和独立;以各种方式增强联盟的安全;按照《联合国宪章》、《赫尔辛基最后文件》以及《巴黎宪章》所确定的原则和宗旨来保护和平、加强国际安全;促进国际合作;发展和巩固民主与法治,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
上述规定表明,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创立是欧洲政治一体化的一个进步,但实践中还不成功。
《马约》有关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条款是成员国政府间相互妥协的结果,它仍是政府间合作的性质。
欧盟成员国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都没有放弃外交与安全的核心——国家主权,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上,欧盟超国家权力的作用微乎其微,国家主权仍是核心要素。
(三)从实施机构看其法律性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实施是在欧盟各相关机构的分工协作下进行的,是欧盟成员国政府间的一种合作与协调。
负责实施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机构主要有欧洲理事会、欧盟理事会中的外长会议、政治委员会和欧洲委员会等。
欧洲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也是负责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最高机构。
根据《欧盟条约》第13条,欧洲理事会确定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包括具有防务意义事项的原则和总指导方针,决定联盟在成员国具有重要共同利益的领域要执行的共同战略。
第17条还规定,欧洲理事会可以决定何时实行共同防务政策,并考虑西欧联盟并入欧盟的可能性。
外长会议是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关系最为密切的机构。
根据《欧盟条约》第16条,成员国需要在理事会中就具有普遍利益的各项外交与安全政策事务相互通报信息并进行磋商,以确保通过协调一致的行动尽可能有效地施加联盟的影响。
欧盟理事会应在欧洲理事会确定的总指导方针基础上做出对确定和执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必要的决定。
它将确定共同立场,采取联合行动、向欧洲理事会建议共同战略并以联合行动和共同立场来执行它们。
此外,第18条第4款规定,理事会还可在其认为必要时任命负责特定政策问题的特殊代表。
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下,理事会的决定应以一致通过议决,在某些特定情势下可以特定多数议决;在程序问题上,则可以多数议决。
根据《欧盟条约》第25条的规定,政治委员会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联盟外交与安全领域内的国际形势进行追踪和监测;第二,在欧盟理事会的请求下或自发地对理事会应该采取的政策措施提出建议;第三,对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实施进行检查。
欧洲委员会代表欧盟超国家的利益,其作用在于提出有关政策和法律建议,帮助实施欧盟的政策,监督对欧盟法律的遵守,在理事会里协调成员国的利益,并在对外关系方面代表欧盟向外国和国际组织派驻代表团,具体实施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欧洲委员会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方面的实际参与权虽然有所扩大,但仍比在“第一支柱”下有限得多,它还称不上一个“政府”,而更像是一个“欧洲秘书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仍是政府间的活动。
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特点(一)必然性欧盟实行共同的外交与安全政策,是其总体战略利益的需要,也是欧盟政治一体化深化的必然结果。
欧盟拥有近4亿人口,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集团,堪称“经济巨人”,其国内生产总值超过8万亿美元,具有挑战美国唯一“超级大国”地位的经济、外交和军事潜力,但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却常只能作为美国的小伙伴。
实行一致和有效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对扩大欧盟在世界舞台上的政治影响,维护其经济与政治利益,加强经济一体化和政治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增强西欧的凝聚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法国总统希拉克说:“欧洲对于建立多极世界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在成功地启动欧元之后,欧盟的雄心壮志是在国际舞台上充分发挥作用,担负起全部职责,这就需要切实的欧洲外交政策和确实的独立防务能力。
”随着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必然要求将政治一体化提上议事日程。
如今,经济货币联盟已经实现,政治联盟也逐步开始建设。
冷战结束后,欧盟对美国的独立性增强,意欲在政治上实现更紧密的联合,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与其实力相称的作用。
科索沃战争后,欧盟认识到,要使欧盟有所作为,必须大力推进欧洲政治一体化。
另外,推进政治一体化是欧盟一体化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是欧盟政治一体化的核心内容。
在此情势下,建立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也就成为必然的趋势。
(二)发展的不平衡性经过战后几十年的发展,欧盟实现了共同的关税和农业政策,发行了共同货币,实现了经济一体化;在对外经济关系上,欧盟自《马约》生效以来在实施共同的贸易政策和对外经济援助方面卓有成效;在共同的外交政策方面,欧盟对国际上的一些重大问题采取“共同立场”,“用一个声音说话”和“采取联合行动”,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欧盟在对东欧国家的转型援助、监督东欧和前苏联国家的选举、向前苏联冲突地区派遣军事观察团、促进中东问题和平解决、促进巴尔干地区的稳定与民主等方面,起到了范围虽然有限但政治影响广泛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共同安全与防务方面,虽然建立欧洲共同防务是政治家们长期追求的目标,迄今为止,欧盟在共同防务建设方面的进展是有限的,多是“纸上谈兵”,有人甚至认为“欧盟没有长出牙齿”,如果没有美国,欧盟将无所作为。
尤其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之后,在中东欧地区发生了残酷的波黑战争和科索沃战争,欧盟作为世界上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和当今世界的重要一极,却只能借助于美国的军事力量平息欧洲的“家务事”,明显地暴露了欧盟共同防务方面的不足与滞后,成为欧盟建立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中的薄弱环节,体现欧盟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
(三)运行机制的缺陷性欧盟的一体化已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但在其运行机制上仍存在严重的缺陷与不足,如机构重叠、官僚政治等。
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方面,其运行机制的以下缺陷阻碍了其自身的发展。
首先表现为运作机制的权责受限、行动不协调、效用欠佳。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在运作机制上有别于欧共体事务。
委员会在欧共体事务上有点像政府,但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上作用较为有限。
欧洲议会只有受咨询的权利,理事会主席也权力有限,独立行动能力较弱。
理事会秘书长虽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首席代表”,但仅停留在书面上,并无多少措施能保障其履行职能。
其次是决策机制上的效率低下。
欧盟决策机制的主体是理事会,现在虽然增加了可以进行特定多数表决的场合,但协商一致实际上仍占主导地位。
这种决策方式虽然有利于求得妥协与合作,却以牺牲效率为代价。
在决策机制上,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这方面表现尤为明显。
有关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事项的决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必须由理事会以全体一致通过。
虽然《阿约》增加了特定多数表决方式,但其应用范围相当有限,而且需要至少62张赞同票,而且必须由至少10个成员国的代表投票(《欧盟条约》第23条第2款)。
此外,任何成员国都可以本国政策为由反对以特定多数表决,只能在一些无关成员国痛痒且容易达成一致的问题上实行特定多数表决制。
这样就使成员国经常处于争吵与讨价还价之中,很难达成一致,要采取一致的共同行动则更难。
由于国家主权观念的制约、国家利益上的分歧以及不同的政治考虑,多数表决制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上短期内不可能成为普遍适用且具有约束力的决策机制。
此外,欧盟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之间的外交、安全和防务政策协调机制还不完善,不能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