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 安全技术规范》PDF JGJ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全解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 总则1.0.1 为在工程建设模板工程施工中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体系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
1.0.3 进行模板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方案和构造措施,应满足模板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宜优先采用定型化、标准化的模板支架和模板构件。
1.0.4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面板 surface slab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包括拼装的板和加肋楞带板。
面板的种类有钢、木、胶合板、塑料板等。
2.1.2 支架 support支撑面板用的楞梁、立柱、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和水平拉条等构件的总称。
2.1.3 连接件 pitman面板与楞梁的连接、面板自身的拼接、支架结构自身的连接和其中二者相互间连接所用的零配件。
包括卡销、螺栓、扣件、卡具、拉杆等。
2.1.4 模板体系 shuttering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的体系,可简称为“模板”。
2.1.5 小梁 minor beam直接支承面板的小型楞梁,又称次楞或次梁。
2.1.6 主梁 main beam直接支承小楞的结构构件,又称主楞。
一般采用钢、木梁或钢桁架。
2.1.7 支架立柱 support column直接支承主楞的受压结构构件,又称支撑柱、立柱。
2.1.8 配模 matching shuttering在施工设计中所包括的模板排列图、连接件和支承件布置图,以及细部结构、异形模板和特殊部位详图。
2.1.9 早拆模板体系 early unweaving shuttering在模板支架立柱的顶端,采用柱头的特殊构造装置来保证国家现行标准所规定的拆模原则下,达到早期拆除部分模板的体系。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强制性条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强制性条文2.0.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0.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1.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1.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档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
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5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面板的计算
• • • (3)挠度计算 v = 0.677ql4 / 100EI < [v] = l / 250 面板最大挠度计算值 v = 0.677×6.360×3004/(100×6000×583200)=0.1 00mm • 面板的最大挠度小于300.0/250,满足要求!
力学模型的改变
原有的规范没有规定用什么模型计算,我们 通常采用的是多跨连续梁的计算模型来计算面板
r0 S R
• 其中——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9; • S——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 • R——结构构件抗力设计值;
荷载设计: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荷载设计: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荷载设计: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荷载设计
荷载设计
荷载设计
荷载设计
新《模板规范》中没有输送泵产生的水平 荷载值,只是说:
荷载设计
荷载设计
• 3、分项系数: • 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1.2;永久荷载 效应控制的组合取1.35; • 可变荷载通常取1.4,对标准值大于4 KN/m2的活荷载应取1.3; • 风荷载取1.4。
荷载设计
• 荷载组合 • 1、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该按照荷载 效应基本组合,采用下式进行模板设计:
设计计算
1、力学模型的改变 2、立杆计算长度的改变 3、模板支架立杆稳定性计算组合风荷载 4、模板立杆地基承载力降低系数的改变 5、柱箍间距及强度计算 6、钢、木立柱强度及稳定性计算 7、门架交叉支撑线刚度、立柱稳定性计算 8、爬模计算
板模板支架计算实例
计算参数: 模板支架搭设高度为20.0m, 横向钢管间距 b=1.20m,纵向钢管 间距 l=1.50m,立杆的步距 h=1.50m。 面板厚度18mm,剪切强度 1.4N/mm2,抗弯强度15.0N/mm2, 弹性模量6000.0N/mm4。 木方60×80mm,间距300mm, 剪切强度1.3N/mm2,抗弯强度 13.0N/mm2,弹性模量 9500.0N/mm4。 模板自重0.30kN/m2,混凝土 钢筋自重25.00kN/m3,施工活荷 载3.00kN/m2。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170kN/m2, 基础底面扩展面积0.250m2
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前 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落实所有安全技
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
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 工具 仪表 电气设
施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 确认其完好 方能投入
使用
第
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
全设施的人员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 持证上
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
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 必须采取可靠的
防滑 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 冰 霜 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 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
六级以上强风 浓雾等恶劣气候 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
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 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
当在混凝土楼面 屋面或墙面固定时 可用预埋件与钢管
或钢筋焊牢 采用竹 木栏杆时 可在预埋件上焊接
长的
角钢 其上下各钻一孔 然后用 螺栓与竹 木杆件栓
牢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 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
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 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 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
栏杆在上杆任何处 能经受任何方向的
处 梯形屋架应在两端 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 材料可选用毛
竹或原木 踏步间距 不 应 大 于
毛竹梢径不应小于
二 屋架吊装以前 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三 屋架吊装以前 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 吊装完毕后 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第二节 悬 空 作 业
第
条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 并必须视具体
情况 配置防护栏网 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处作业分级
规定的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以上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5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working at height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JGJ 80-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0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8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4.2.1、5.2.3、6.4.1、8.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7月9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临边与洞口作业;5.攀登与悬空作业;6.操作平台;7.交叉作业;8.建筑施工安全网。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2.将临边和洞口作业中对护栏的要求归纳、整理,统一对其构造进行规定;3.在攀登与悬空作业章节中,增加屋面和外墙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4.将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章节分开为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两个章节,分别对其提出了要求;5.对移动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与悬挑式操作平台分别作出了规定;6.增加了建筑施工安全网章节,并对安全网设置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JGJ130-20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可以求出:[H] =
• 3、双排脚手架的使用成熟、经验丰富,本 次修订中改动很少。主要改动内容: 1)密目式安全立网自重标准值不应低于 0.01kN /㎡。 2)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脚手架挡风系数 Φ不宜小于0.8。 3)取消了当26m≤Hs≤50m时,对允许搭 设高度限制的调整:
4)强调连墙件的重要性,对连墙件的计算 写得更明确:
• 将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 轴向力由单排架取3kN改为2kN,双排架 取5kN改为3kN ;
• 根据现场施工脚手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 网全封闭的安全管理规定,此次修订弱化 了开敞式脚手架,对常用脚手架的允许搭 设高度做了调整。
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立 连墙 杆 件设 横
二、双排脚手架的结构性能及其规范修 订内容
1、双排脚手架的结构性能
• 在作用极限荷载时,双排脚手架结构的可 能破坏形式是以连墙件为反弯点的脚手架 平面外大波整体失稳或脚手架较大步距间 立杆段的局部弯曲失稳二种形式。通常情 况下,脚手架的破坏形式表现为前一种, 其承载力由平面外大波整体失稳时的承载 力值确定。但是,如果脚手架的步距过大 (超过二米),立杆段的稳定承载力可能 低于整体失稳时的承载力。
力设计值可以由公式:
表达,式
中:φ—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系数,
A—轴心压杆的毛截面面积,f—钢材的设计
强度值。轴心压杆的稳定承载力设计值=稳
定承载力极限值/(γR • γs ),式中:γR—钢 材的抗力分项系数, γR =1.165,γs—荷载 分项系数的总和。
• 脚手架立杆的极限承载力值通过结构实验 和结构计算分析确定。可以表达为:
φ—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系数,由考虑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5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JGJ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1 总则1.0.1 为在工程建设模板工程施工中贯彻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适用和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体系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
1.0.3 进行模板设计和施工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方案和构造措施;应满足模板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宜优先采用定型化、标准化的模板支架和模板构件,减少制作、安装工作量,提高重复使用率。
1.0.4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面板surface slab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
并包括拼装的板和加肋楞带板。
面板的种类有钢、木、胶合板、塑料板等。
2.1.2支架support支撑面板用的楞梁、立柱、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和水平拉条等构件的总称。
2.1.3连接件pitman面板与楞梁的连接、面板自身的拼接、支架结构自身的连接和其中二者相互间连接所用的零配件。
包括卡销、螺栓、扣件、卡具、拉杆等。
2.1.4模板体系(简称模板)shuttering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的体系,也可统称为“模板”。
2.1.5小梁minor beam直接支承面板的小型楞梁,又称次楞或次梁。
2.1.6主梁main beam直接支承小楞的结构构件,又称主楞。
一般采用钢、木梁或钢桁架。
2.1.7支架立柱support column直接支承主楞的受压结构构件,又称支撑柱、立柱。
2.1.8配模matching shuttering在施工设计中所包括的模板排列图、连接件和支承件布置图,以及细部结构、异形模板和特殊部位详图。
2.1.9早拆模板体系early unweaving shuttering在模板支架立柱的顶端,采用柱头的特殊构造装置来保证国家现行规范所规定的拆模原则下,达到早期拆除部分模板的体系。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pdf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2009-06-18 发布2009-12 -01 实施目录1 总则2基本规定3机械设备3.1一般规定3.2土石方开挖设备Ⅰ挖掘机Ⅱ推土机Ⅲ铲运机Ⅳ装载机3.3土方平整和运输设备Ⅰ压路机Ⅱ载重汽车Ⅲ蛙式打实机Ⅳ小翻斗车4场地平整4.1一般规定4.2场地平整4.3场内道路5土石方爆破5.1一般规定5.2作业要求Ⅰ浅孔爆破Ⅱ深孔爆破Ⅲ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5.3爆破安全防护及爆破器材管理6基坑工程6.1一般规定6.2基坑开挖的防护6.3作业要求6.4险情预防7边坡工程7.1一般规定7.2作业要求7.3险情预防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了在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作业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做到安全施工、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土石方施工与安全。
1.0. 3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土石方工程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
2.0.2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0.3施工前应针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2.0.4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2.0.5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古墓、古物等地下文物或其他不能辨认的液体、气体及异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作好现场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机械设备3.1一般规定3.1.1土石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
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等要求,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新购、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精选全解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 总则1.0.1 为在工程建设模板工程施工中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体系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
1.0.3 进行模板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方案和构造措施,应满足模板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宜优先采用定型化、标准化的模板支架和模板构件。
1.0.4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面板 surface slab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包括拼装的板和加肋楞带板。
面板的种类有钢、木、胶合板、塑料板等。
2.1.2 支架 support支撑面板用的楞梁、立柱、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和水平拉条等构件的总称。
2.1.3 连接件 pitman面板与楞梁的连接、面板自身的拼接、支架结构自身的连接和其中二者相互间连接所用的零配件。
包括卡销、螺栓、扣件、卡具、拉杆等。
2.1.4 模板体系 shuttering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的体系,可简称为“模板”。
2.1.5 小梁 minor beam直接支承面板的小型楞梁,又称次楞或次梁。
2.1.6 主梁 main beam直接支承小楞的结构构件,又称主楞。
一般采用钢、木梁或钢桁架。
2.1.7 支架立柱 support column直接支承主楞的受压结构构件,又称支撑柱、立柱。
2.1.8 配模 matching shuttering在施工设计中所包括的模板排列图、连接件和支承件布置图,以及细部结构、异形模板和特殊部位详图。
2.1.9 早拆模板体系 early unweaving shuttering在模板支架立柱的顶端,采用柱头的特殊构造装置来保证国家现行标准所规定的拆模原则下,达到早期拆除部分模板的体系。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5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强制性条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强制性条文2.0.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0.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1.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1.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档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
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解读2016年7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此公告声明批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8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4.2.1、5.2.3、6.4.1、8.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同时废止。
一、新规范修改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5条强制性条文;4.1.1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4.2.1 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2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3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4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5.2.3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6.4.1悬挑式操作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2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3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1.2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2、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3、将“临边和洞口作业”中对护栏的要求归纳、整理,统一对其构造进行规定;4、在“攀登与悬空作业”章节中,增加屋面和外墙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5.2.8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2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解读(新旧对比)1
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解读(新旧对比)通知2016年7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此公告声明批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8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4.2.1、5.2.3、6.4.1、8.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同时废止。
一、新规范修改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5条强制性条文;4.1.1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4.2.1 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2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3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4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5.2.3 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6.4.1 悬挑式操作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2 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3 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1.2 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2、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3、将“临边和洞口作业”中对护栏的要求归纳、整理,统一对其构造进行规定;4、在“攀登与悬空作业”章节中,增加屋面和外墙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5.2.8 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2 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JGJ 80-201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电子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working at height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JGJ 80-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0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8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4.2.1、5.2.3、6.4.1、8.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7月9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临边与洞口作业;5.攀登与悬空作业;6.操作平台;7.交叉作业;8.建筑施工安全网。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2.将临边和洞口作业中对护栏的要求归纳、整理,统一对其构造进行规定;3.在攀登与悬空作业章节中,增加屋面和外墙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4.将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章节分开为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两个章节,分别对其提出了要求;5.对移动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与悬挑式操作平台分别作出了规定;6.增加了建筑施工安全网章节,并对安全网设置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1 总则1.0.1 为在工程建设模板工程施工中贯彻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适用和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体系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
1.0.3 进行模板设计和施工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方案和构造措施;应满足模板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宜优先采用定型化、标准化的模板支架和模板构件,减少制作、安装工作量,提高重复使用率。
1.0.4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面板surface slab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
并包括拼装的板和加肋楞带板。
面板的种类有钢、木、胶合板、塑料板等。
2.1.2 支架support支撑面板用的楞梁、立柱、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和水平拉条等构件的总称。
2.1.3 连接件pitman面板与楞梁的连接、面板自身的拼接、支架结构自身的连接和其中二者相互间连接所用的零配件。
包括卡销、螺栓、扣件、卡具、拉杆等。
2.1.4 模板体系(简称模板)shuttering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的体系,也可统称为“模板”。
2.1.5 小梁minor beam直接支承面板的小型楞梁,又称次楞或次梁。
2.1.6 主梁main beam直接支承小楞的结构构件,又称主楞。
一般采用钢、木梁或钢桁架。
2.1.7 支架立柱support column直接支承主楞的受压结构构件,又称支撑柱、立柱。
2.1.8 配模matching shuttering在施工设计中所包括的模板排列图、连接件和支承件布置图,以及细部结构、异形模板和特殊部位详图。
2.1.9 早拆模板体系early unweaving shuttering在模板支架立柱的顶端,采用柱头的特殊构造装置来保证国家现行规范所规定的拆模原则下,达到早期拆除部分模板的体系。
2.1.10 滑动模板glide shuttering模板一次组装完成,上面设置有施工作业人员的操作平台。
并从下而上采用液压或其他提升装置沿现浇混凝土表面边浇筑混凝土边进行同步滑动提升和连续作业,直到现浇结构的作业部分或全部完成。
其特点是施工速度快、结构整体性能好、操作条件方便和工业化程度较高。
2.1.11 爬模crawl shuttering以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墙体为支承主体,依靠自升式爬升支架使大模板完成提升、下降、就位、校正和固定等工作。
2.1.12 飞模 flying shuttering主要由平台板、支撑系统(包括梁、支架、支撑、支腿等)和其它配件(如升降和行走机构等)组成。
它是一种大型工具式模板,因其外形如桌,故又称桌模或台模。
由于它可借助起重机械,从已浇好的楼板下吊运飞出转移到上层重复使用,故称飞模。
2.1.13 隧道模 tunnel shuttering一种组合式定型模板,同时浇筑墙体和楼板混凝土的模板,因这种模板的外形像隧道,故称之为隧道模。
2.2 主要符号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F ───新浇混凝土对模板的最小侧压力标准值;s F ───新浇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设计值;k G 1───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标准值;k G 2───新浇混凝土自重标准值;k G 3───钢筋自重标准值;k G 4───新浇混凝土作用于模板的侧压力标准值;M ───弯矩设计值。
N ───轴心力设计值;b t N ───对拉螺栓轴力强度设计值;P ───集中荷载设计值;k Q 1───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k Q 2───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k Q 3───倾倒混凝土时对垂直面模板产生的水平荷载标准值; S ───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V ───剪力设计值;g───自重线荷载标准值;kg───自重线荷载设计值;q───活荷线荷载标准值;kq───活荷线荷载设计值;2.2.2 计算指标E───钢、木弹性模量;N───欧拉临界力;EXf───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f───木材顺纹抗压及承压强度设计值;cf───钢材的端面承压强度设计值;cef───胶合板抗弯强度设计值;jf───铝合金材抗弯强度设计值;Lmf───木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mbf───螺栓抗拉强度设计值;tf───钢、木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vγ───混凝土的重力密度。
cσ───正应力;σ───木材压应力;cτ───剪应力;2.2.3 几何参数A───毛截面面积;A───木支柱毛截面面积;A───净截面面积;nH───大模板高度;I───毛截面惯性矩;I───工具式钢管支柱插管毛截面惯性矩;1I───工具式钢管支柱套管毛截面惯性矩;2I───门架剪刀撑截面惯性矩;bL───楞梁计算跨度;L───支柱计算跨度;S───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W───截面抵抗矩;a───对拉螺栓横向间距或大模板重心至模板根部的水平距离;b───对拉螺栓纵向间距或木楞梁截面宽度,或是大模板重心至支架端部水平距离;d───钢管外径;h───门架高度;h───门架加强杆高度;1h───倾斜后大模板的垂直高度;i───回转半径;l───面板计算跨度;l───柱箍纵向间距;1l───柱箍计算跨度;2t───钢腹板的厚度;wt───钢管的厚度;v───挠度计算值;[]v───容许挠度值;w───风荷载设计值。
sλ───长细比;[]λ───容许长细比;2.2.4 计算系数及其它k───调整系数;β───外加剂影响修正系数;1β───混凝土坍落度影响系数。
2β───压弯构件稳定的等效弯矩系数;mγ───截面塑性发展系数;γ───恒荷载分项系数;Gγ───活荷载分项系数;Qϕ───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μ───钢支柱的计算长度系数;3 材料选用3.1 钢材3.1.1 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等不同情况,选用适合的钢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Q235钢和Q345钢。
对于模板的支架材料宜优先选用钢材。
3.1.2 模板的钢材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
2.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
3.钢铸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中规定的ZG200—420、ZG230—450、ZG270—500和ZG310—570号钢的要求。
4.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5.连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700)或《低合金钢焊条》(GB/T1591)中的规定;6. 连接用的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5782)的规定。
7. 组合钢模板及配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的规定。
3.1.3 下列情况的模板承重结构和构件不应采用Q235沸腾钢。
1. 工作温度低于-20ºC承受静力荷载的受弯及受拉的承重结构或构件。
2. 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30ºC的所有承重结构或构件。
3.1.4 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
焊接的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3.1.5 当结构工作温度不高于-20ºC时,对Q235钢和Q345钢应具有0ºC 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Q390钢和Q420钢应具有-20ºC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3.2 冷弯薄壁型钢3.2.1 用于承重模板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或钢板,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规定的Q235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规定的Q345钢。
3.2.2 用于承重模板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或钢板,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试验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
3.2.3 焊接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
2. 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结构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
3. 当Q235钢和Q345钢相焊接时,宜采用与Q235钢相适应的焊条。
3.2.4 连接件(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普通螺栓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六款的规定外,其机械性能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89•1)的规定。
2. 连接薄钢板或其它金属板采用的自攻螺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1~4、GB/T3098•11)或《自攻螺栓》(GB/T5282~5285)的规定。
3.2.5 在冷弯薄壁型钢模板结构设计图中和材料订货文件中,应注明所采用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等级、供货条件及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材的牌号)。
必要时尚应注明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
3.3 木材3.3.1 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树种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选择质量好的材料,不得使用有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的木材。
3.3.2 模板结构设计应根据受力种类或用途按表3.3.2的要求选用相应的木材材质等级。
木材材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
表3.3.2 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木材材质等级3.3.3 用于模板体系的原木、方木和板材可采用目测法分级。
选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不得利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
3.3.4 用于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木材,应从本规范附录B附表B.3.1—1和附表B.3.1—2所列树种中选用。
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针叶材;重要的木制连接件应采用细密、直纹、无节和无其它缺陷的耐腐蚀的硬质阔叶材。
3.3.5 当采用不常用树种木材作模板体系中的主梁、次梁、支架立柱等的承重结构或构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要求进行设计。
对速生林材,应进行防腐、防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