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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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04•【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施行日期】2018.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阿勒泰戈宝红麻牌罗布麻茶等169项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1阿勒泰戈宝茶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戈宝红麻牌罗布麻茶2新疆大漠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圣麻牌野生罗布麻茶3吉木乃县农产品加工行业协会吉木乃春小麦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4吉木乃县裕博惠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木乃喀喀美人牌牛羊肉制品5乌恰县人民政府乌恰县柯尔克孜羊(玉其塔什牌、马背E族牌)6乌恰县人民政府乌恰县新疆牦牛(玉其塔什牌、马背E族牌)7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长芦汉沽芦花牌海水食用盐(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盐)8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荣昌盘龙生姜9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荣昌白鹅10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荣昌猪11大连天鹏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天鹏”牌青芥粉(辣根粉)、青芥辣酱(辣根酱)12大连金达调味品有限公司大连“金葵”牌青芥辣粉(辣根粉)、青芥辣(辣根膏)13霍山县长冲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何云峙”牌霍山石斛14霍山县天下泽雨生物科技“天下泽雨”牌霍山石斛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发展有限公司15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六万寨”牌、“中国药材”牌霍山石斛16辽宁岗山硒谷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宾“金稻一品”、“御稻农乡”、“盛稻农夫”及“于大米”牌大米17抚顺市汇禾源农作物家庭农场新宾“汇禾源”牌大米18抚顺丰晟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新宾“丰晟源”牌蓝莓19辽宁利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宾“利核”牌野生山核桃油20新宾满族自治县兴京御贡榛子专业合作社新宾东北野生榛子(兴京御贡牌、准记牌)、兴京御贡牌松子21新宾县红升香菇有限公司新宾“红升”牌香菇22张家界旅典文化经营有限公司张家界“乖幺妹”土家织锦23张家界茅岩莓有限公司张家界“茅岩莓”牌莓茶24张家界康华实业有限公司张家界“康华”牌粽叶25桑植县仁成食品有限责任张家界“仁成农香”牌牛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公司肉、羊肉26张家界乾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澧康堂”牌杜仲、张家界“天门郡”牌莓茶27张家界军声砂石画研究院张家界“军声”砂石画28张家界焱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张家界“焱煌”牛羊肉29拜泉县鸿翔亨利米业有限公司拜泉“八百泉”、“一品吉稻”“塔头沟”牌大米30拜泉县鸿翔亨利米业有限公司拜泉“鑫拜泉”牌豆类杂粮31拜泉县鑫鑫菌业有限公司拜泉“波巴布”牌黑木耳32泰来县农人科技种植专业合作社泰来大米(齐嫩湖畔牌、寒地美希牌)33黑龙江荣程粮食加工有限公司泰来北纬45牌大米34黑龙江六水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泰来六水香牌大米35泰来县和合粮贸有限公司泰来大米(谷秀素牌、九鼎鸿源牌)36泰来县云桥米业有限责任泰来大米(鼎橋牌、冠橋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公司牌、哈尔戈牌)37泰来县丰昌粮贸有限责任公司泰来丰禾湾牌大米38泰来县绿洲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泰来“素食猫”牌绿豆、绿豆冲调粉(素食猫牌、四道绿洲牌)39黑龙江清龙米业有限公司依安清龙源牌大米40贵州赤水黔老翁晒醋有限公司黔老翁牌赤水晒醋41贵州赤水国礼金钗石斛发展有限公司赤水金钗石斛(斛帝牌、斛老爷牌、钗皇牌)42贵州红赤水集团有限公司“桫椤妹”牌赤水脆笋、清水笋43贵州竹乡鸡养殖有限公司赤水“丹青竹乡鸡”牌乌骨鸡绿壳蛋44贵州竹乡鸡养殖有限公司赤水“丹青竹乡鸡”牌乌骨鸡45安徽九华安茶茶业有限公司池州九华安牌九华安茶、九华曲毫茶46池州市梅里生态米业有限公司池州大山第一村牌富硒米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47池州市霄坑村五队人家茶业有限公司池州五队人家牌霄坑茶叶48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合肥“大圩”牌葡萄49段园镇人民政府淮北“大庄”牌段园葡萄50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石台世界村牌生命源水51贵州闲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镇远天麻(闲草堂牌)52黎平县人民政府黎平山茶油(黔金果牌贵香源牌籽瑰牌侗乡牌)53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花一堂”牌宣城乌龙茶54安徽省旌德县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旌玉屏”牌大米55泸县熟龙龙眼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熟龙”牌泸县晚熟龙眼56泸县牛滩金山寺生姜专业合作社泸县“牛滩”牌生姜57岫岩满族自治县河畔灵芝岫岩“中芝岫”灵芝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种植有限公司58岫岩满族自治县牧牛镇德圣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岫岩“昂美”“出云星”牌香菇59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双赢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岫岩“林森屋”牌香菇60天水华伦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羲都圣果”天水花牛苹果61甘肃大河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碌曲“九色牧场”牌牦牛肉62岷县中药材生产技术指导站岷县当归63吉林省百济堂参业有限公司集安“百济堂”牌鲜人参64吉林省百济堂参业有限公司集安“百济堂”牌人参系列产品(模压红参、红参片、红参须、生晒参、生晒参片、人参须)65吉林华兰德酒庄有限公司“华兰德”牌长白山葡萄酒66富县人民政府富县苹果(国果壹号牌、鄜塬富韵牌、华圣牌、陕闪玫瑰牌、富苹牌、富旺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牌、壹棵树牌、子午水晶牌、鄜州之星牌、吾悠牌)67富县人民政府富县“直罗贡米”大米68陕西省秦川大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强巧姑妈牌香菇及其制品(香菇酱、香菇罐头、干香菇)69宁强县羌州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强县羌州牌茶叶(绿茶,红茶)70宁强县千山茶业有限公司宁强县青木川牌茶叶(绿茶,红茶)71榆林市横山区土特产产业协会陕北横山羊肉(香草情牌、香草园牌、双城乡牌)72陇县盛源果品有限责任公司陇县“YANDI”苹果73长白山统一企业(吉林)矿泉水有限公司“ALKAQUA"牌长白山天然矿泉水74安图德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图“雨露白山”牌香菇75山西鑫邦燕麦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山阴县“健康”牌燕麦片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76山西臣丰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右玉县“臣丰”牌、“古道三清”牌苦荞茶、苦荞米、苦荞粉77五寨县康宇实业有限公司五寨“璟玉”牌速冻、真空甜糯玉米78山西雁门清高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左云“雁门清高”牌苦荞米、苦荞茶、苦荞粉79甘孜州康定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甘孜州“康定红”高原葡萄酒80普格县农牧局普格高山乌洋芋(普格高山乌洋芋牌)81泸州三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江“真龙”牌真龙柚82阳山县科技和农业局阳山“冬绿香”牌淮山83阳山县科技和农业局阳山洞冠牌晶宝梨84阳山县科技和农业局阳山水时光牌包装饮用水85阳山县科技和农业局阳山“金镔牌”、“唐和源牌”西洋菜86阳山县科技和农业局阳山“阳山金”牌香菇87阳山县科技和农业局阳山“冠黄牌”、“江英鸡牌”、“旭通牌”阳山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鸡88宁海县一市镇人民政府宁海一市青蟹(一市牌、蟹大人牌、曹记牌、香姐牌)89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宁海长街蛏子(长街牌、下洋涂牌、海聚康牌、长街渡下洋牌)90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克东二克山牌腐乳、腐乳汁91北安宜品努卡乳业有限公司宜品爱尼可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全脂乳粉、调制乳粉92丹东泰宏食品有限公司“泰宏冰蛤”“海御王”贝类系列产品(杂色蛤、文蛤、青柳蛤)93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海东青牌杂色蛤系列产品94兴化脱水蔬菜行业协会兴化香葱95涿鹿县经济林协会涿鹿悠悠枣(桥山明珠牌)96涿鹿县经济林协会涿鹿龙眼葡萄(桥山明珠牌)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97涿鹿县经济林协会涿鹿大杏扁(龙王帽牌)98北京京纯养蜂专业合作社密云京密蜂蜜99江华瑶族自治县同丰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江华瑶珍牌大米100湖南瑞鑫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潇水源江华苦茶101江华瑶族自治县六月香果业有限公司瑶风牌瑶山雪梨102江华瑶族自治县黑土地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神州瑶都水蜜桃103江华瑶族自治县瑶美人柑桔专业合作社江华陈子贵牌玫瑰香柑104浙江阳光天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夏首牌枇杷105朔州市雅莉达玫瑰精油加工有限公司朔州市雅莉达牌玫瑰精油、纯露106山西帅林绿色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帅林牌平鲁红山荞麦107山西张蔡庄农产品有限公司老雁北牌利民豌豆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108承德乐野食品有限公司平泉乐野牌杏仁粉、杏仁露、山枣汁饮料109沙河市蝉房板栗专业合作社河北沙河板栗(蝉房香牌、蝉房板栗牌)110河北宝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沙河苹果、核桃、黑果腺肋花楸、欧李(红石沟牌)11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兴通讯”OTN光交叉设备112常州市昌玉红香芋专业合作社金坛“健倡”牌红香芋113常州市金坛区水产技术指导站金坛长荡湖大闸蟹114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金坛“金坛盐”牌食用盐115玉门市清泉乡康源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玉门“祁连清泉”牌人参果116夏河安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多牧场”牌甘加藏羊肉系列产品117夏河安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多牧场”牌甘南牦牛肉系列产品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118青海可可西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弥山”牌红、黑枸杞119青海金色沙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西海源”牌、“马海源”牌枸杞干果120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湖”牌牦牛纯牛奶、牦牛酸奶121绥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绥德绿源牌沙地红薯122绥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绥德强盛科技牌黄芪123绥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绥德兰花花牌山地小米124绥德县园艺技术推广站“墕头红”牌绥德山地苹果125绥德县文体广电局绥德剪纸(指定传承人:郝国兰、曹毛女、汪永红、郭宏雄、康巧莲、钱凯、陈艳芬、武燕、延光生)126广西柳城县水果生产办公室柳城蜜桔127柳城县国营伏虎华侨农场茶厂伏侨牌伏虎绿茶、伏侨牌伏虎红茶128柳城县众林竹笋种植农民亚亮牌柳城酸笋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专业合作社129合山市溢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赐富溪牌、集佰优牌合山生态米;天赐富溪牌、集佰优牌合山生态富硒米130遵义黔北黑猪养殖有限公司遵义黔北壹号牌黑猪肉131贵州遵义众员员食品有限公司遵义众员员牌辣椒豆瓣酱132应县富彩陶瓷有限公司应县陶瓷(富彩陶瓷牌)133应县乾宝黄芪种植专业合作社应县黄芪(仲秀牌、乾宝牌)134重庆瑞竹植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忠县竹纤维环保餐具(瑞竹牌、竹之郎牌)135内蒙古蒙北燕麦种植基地乌拉盖蒙北牌燕麦136禄劝相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禄劝板栗(云龙牌、云杉牌)137云南围棋厂云子围棋(云子牌、云牌)138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天外天牌碱性饮用天然矿泉水139云南利鲁环境建设有限公“梦之草”保真花卉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司140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研究所“锦屏山”牌奉化水蜜桃141宁波市奉化区雪窦山茶叶专业合作社“雪窦山”牌奉化曲毫、弥勒白茶142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云南“云盐”高原深井盐系列产品143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云南“云盐”大理高原深井盐系列产品144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云南“云盐”普洱高原深井盐系列产品145承德神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神栗牌宽城板栗146承德神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神栗牌宽城栗蘑147承德神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神栗牌宽城山楂148天津东山鹊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蓟县鹊山鸡(花入羽牌)、蓟县鹊山鸡真野鸡蛋(花入羽牌)149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昆仑山”牌雪山矿泉水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150浙江洁丽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洁丽雅毛巾系列产品(洁丽雅牌)151奈曼旗人民政府奈曼小米(奈曼小米牌)152商都县鑫磊蔬菜专业合作社商都西芹(商都西芹牌)153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合适佳菜籽油(合适佳牌)、呼伦贝尔苍茫谣芥花油(苍茫谣牌)154河南省亚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乐苦参碱杀虫剂(亚乐牌、亚源牌)155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宇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156兰考县人民政府兰考泡桐及其制品157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朱仙镇木版年画158浙江清溪鳖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溪”德清花(乌)鳖159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果品办公室平谷大桃160北京市平谷区熊儿寨乡文四座楼狮子头文玩核桃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玩核桃协会161北京荣涛豌豆产销专业合作社北京荣涛豌豆籽种162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柘荣三本牌系列山茶油163正安县桴焉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安绿茶(世荣牌、桴焉牌)164正安县桴焉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安九道清牌白茶165正安县天缘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正安添缘坊牌养心草茶166正安县白菊花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正安尹姑娘牌菊花茶167贵州贝加尔乐器有限公司正安威伯牌吉他168广东桑醇酒业有限公司桑醇酒及其系列产品(桑醇红牌)169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昆明轿子山旅游目的地质检总局2018年1月4日。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范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范

附件3: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试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以下简称“评定机构”)是指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独立从事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活动的第三方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评定机构的委托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评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评定机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能力,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

第二章评定机构的委托第六条申请从事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第三方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与评定工作相适应的资源条件和能力;(三)具有不少于10名的评定人员,评定人员应取得管理办公室认定的资质。

(四)具有符合评定要求、保证评定活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第七条符合第六条要求的从事生态原产地评定工作的机构应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接到申请后,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委托其作为第三方评定机构,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

第九条委托的评定机构发生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当向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条评定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客观独立开展评定活动,评定机构及评定人员应当独立于评定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

第十一条评定机构应当依据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的规则、程序实施评定,不附加评定程序以外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评定机构、评定人员对在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过程中接触到的有关商业、技术等信息应予保密。

第十三条评定机构应根据管理办公室的委托,选派人员组成评定小组。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2016-01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2016-01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替代标准号
实施日期
67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SN/T4419.5-2016 LAMP系列检测方法 第5部分:杏仁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LAMP系列检测方法 SN/T4419.6-2016 第6部分:扁桃仁
2016-10-01
68
2016-10-01
69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SN/T4419.7-2016 LAMP系列检测方法 第7部分:巴西坚果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SN/T4419.8-2016 LAMP系列检测方法 第8部分:澳洲坚果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SN/T4419.9-2016 LAMP系列检测方法 第9部分:栗子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LAMP系列检测方法 第10部分:大豆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LAMP系列检测方法 第11部分:羽扇豆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LAMP系列检测方法 第12部分:花生
57
SN/T1187-2016
58 59 60 61 62
SN/T1486-2016 SN/T4467-2016 SN/T4468-2016 SN/T4417-2016
出口食品中骆驼源性 SN/T4418-2016 成分的检测 实时荧 光PCR法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SN/T4419.1-2016 LAMP系列检测方法 第1部分:开心果 出口食品常见过敏原 SN/T4419.2-2016 LAMP系列检测方法 第2部分:腰果
45
SN/T1889.52007
2016-10-01
46 47 48
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 SN/T1870-2016 病菌检测方法 实时 SN/T1870-2007 2016-10-01 荧光PCR法 SN/T4459-2016 出口危险货物例外数 量包装检验规程 2016-10-01 2016-10-01

生态原产地认证探析

生态原产地认证探析

生态原产地认证探析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认证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它是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加之发达国家设立生态壁垒来实行贸易保护的大背景下产生的,旨在对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进行介绍,并对今后改进的方向进行展望。

关键词生态原产地;认证;国际互认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1]。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始于2011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生态原产地评定机构的委托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标志是知识产权,代表一个主权国家的形象,受到国家行政的保护。

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可为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保驾护航,与国际接轨后达到国际互认的核心目标和作用,从而更加有效地增强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1 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提出的背景1.1 国际环境从国际上看,绿色标志、环境标志、生态标志制度正风行全球。

早在1971年联邦德国的国家环境计划就提出生态标志的概念,1977年率先推出了生态标志计划,称为“蓝色天使计划”[2]。

欧盟于1992年出台了“生态标签”体系,并出台了《政府采购应符合生态标准》的指南,鼓励政府采购并使用“绿色产品”,并成立了欧盟生态标签委员会。

美国于1989年实行绿色标签制度[3]。

在亚洲,日本1988年启动了生态标志制度[4]、韩国1992年推出了生态标签制度、泰国1994年实施了绿色标签制度[5]。

目前,世界上已有逾4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生态标签制度。

生态标志已成为一些国家绿色通关、政府优先采购、技术扶持的必要条件。

现今,生态标志成为进口商品的非关税壁垒,甚至可能被用作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手段。

生态标志制度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限制许多国家产品的出口,整体上削弱了这些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贸易中,生态标志就像一张绿色通行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2 国内环境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收费办法 (试行)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收费办法 (试行)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收费办法(试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收费办法(试行)》由“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机构联盟”内三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具有评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制定,旨在规范行业行为、营造良好行业氛围,促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Protected Eco-origin Product by China,简称PEOP)评定工作中农产品、食品加工产品、工业产品及其他产品的保护评定。

服务类及文化类产品另行制定收费管理办法。

二.收费依据2.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34号2.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计费人日数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342号2.3. 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2.5. 产品保护评定收费项目初次评定费、年度监督评定费、复评评定费,年金及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识使用费等另行规定。

三.具体收费项目3.1. 产品保护评定收费标准4.1. 初次评定费在签订保护评定合同之后并于评定机构委派评定专家组正式赴现场评定前支付。

申请人未能通过评定、或经整改后仍未能通过评定,已经支付的费用不予退回。

4.2.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三年有效,证书每年须接受年度监督评定(首次为初评,第二、三年须进行年度监督评定)。

年度监督评定费于每次监督评定前30天之内一次性支付。

4.3. 保护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申请方(委托方)如提出复评申请,则一并支付复评费用。

五.初次评定费用计算5.1. 农产品、食品加工类产品评定最低人日数七.其他7.1. 评定机构应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评定业务的规范化运行,公平竞争。

地理标志保护与生态原产地保护的区别

地理标志保护与生态原产地保护的区别

地理标志保护与生态原产地保护的区别文/孔祥军苏悦娟从1999年至今,国家质检总局在原产地标记领域先后创立了地理标志保护、生态原产地保护两套体系,为我国的产品出口创汇、自有品牌的创立、产业集群的形成、区域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借鉴法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成功经验,将地理标志保护引入到特色农产品、食品、工艺品等领域,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在遵循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下分别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的法规和制度。

2005年6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以第78号令的形式颁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统一了原技术监督系统和检验检疫系统对地理标志保护的做法。

地理标志作为发展地方特色经济、解决“三农”问题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逐渐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

在地理标志保护成功的基础上,我国结合国外生态标签制度,创立了具有知识产权的中国生态原产地保护(Protected Eco-origin Product by China,缩写为PEOP)体系。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

2012年9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相关规定及委托评定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公布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范》等标志生态原产地保护制度体系确立的重要文件,这是国际上首次将生态标志从认证提升到行政保护层次。

不论是地理标志,还是生态原产地保护标志,其实都是原产地标记的一种,两种产品保护制度最本源的法理,都源自原产地规则,二者都强调产品的产地来源。

在日常推进生态原产地保护实践中,经常将二者混为一谈。

实际上,两种保护体系的区别十分显著。

下面通过列表形式,将生态原产地保护与地理标志保护作一比较。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办事服务指南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办事服务指南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办事服务指南一、办理项目名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第416号)。

第十六条:国家对原产地标记实施管理。

货物或者其包装上标有原产地标记的,其原产地标记所标明的原产地应当与依照本条例所确定的原产地相一致;(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三)《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通函〔2012〕629号);(五)《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通函〔2012〕629号);(六)《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国家质检总局,质检通函〔2015〕493号)。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构、直属检验检疫局。

四、办理条件申请人可以是政府、境内外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生产者。

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所申请的产品是在其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二)产品生产符合以下规定:1.原材料提取符合国家相关资源利用的规定;2.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3.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申请人应填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书》;(四)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申请资料:1.由地方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产品保护的范围出具确认文件,并附保护范围详细地图;2.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的证明文件;3.产品技术指标、相关标准,生产或形成时所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质量特性;4.产品质量与生态环境、人文因素、科技创新等相关资料;5.产品品牌(注册商标、专利权、自主知识产权);6.产品销售状况、消费者认可度、行业地位;7.其它相关资料。

五、办理材料(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书》;(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材料》。

上述资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代理机构(/人)办理保护申请业务的,需提供申请人授权办理文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11.27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
•【施行日期】2017.11.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104号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的公告日前,阿勒泰戈宝茶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对阿勒泰戈宝红麻牌罗布麻茶等169项产品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等规定,经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质检总局采信第三方评定机构评定结果,阿勒泰戈宝红麻牌罗布麻茶等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保护条件,拟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
日起1月内向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cn
质检总局
2017年11月27日。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出口产品的绿色通行证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出口产品的绿色通行证

出口产品的绿色通行证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9月颁布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为合格的生态原产地产品提供了行政保护。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

被国家评定的保护产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标志,该标志是知识产权,代表一个主权国家的形象,受到国际和国家行政的保护,是对中国创造、民族精品的保护,也是一个地区有资源、有实力、有潜力的综合体现。

一、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已成为国际规则和发展趋势白1883年3月20日《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诞生以来,原产地产品就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保护的对象。

100多年来,原产地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不断突出,愈来愈重要。

1.原产地产品成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口陈美巧度,是为保护本国的特色产品而采取的重要制度体系,是W T O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所认可的通行保护规则,是目前世界上最重要、最有权威、最有普遍性的国际多边贸易条约文件。

因此,原产地标记既是产品进入贸易市场的护照和身份证,也是知识产权。

2.原产地产品被生态激活,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

生态、绿色是当今世界的核心价值、主导理念、竞争关键。

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社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原产地本身就承载着国别、民族、地域的荣誉与使命,再加上生态环境的要求,已成为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转变的重要推手。

发达国家的原产地产品保护,已从当初的农产品不断扩大保护范围,不仅广泛进入制造业,并且开始向服务行业发展。

3.生态标签产品认证制度正风行全球,绿色标志、环境标志、生态标志制度方兴未艾。

欧盟于1992年出台了“生态标签”体系,经过近18年的发展,在欧洲市场上享有了很高的声誉并受到保护,使获得标签的企业塑造了生态环保的社会形象,赢得了消费者及社会的信赖,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试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以下简称“评定机构”)是指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独立从事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活动的第三方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评定机构的委托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评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评定机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能力,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

第二章评定机构的委托第六条申请从事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第三方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与评定工作相适应的资源条件和能力;(三)具有不少于10名的评定人员,评定人员应取得管理办公室认定的资质。

(四)具有符合评定要求、保证评定活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第七条符合第六条要求的从事生态原产地评定工作的机构应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接到申请后,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委托其作为第三方评定机构,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

第九条委托的评定机构发生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当向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条评定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客观独立开展评定活动,评定机构及评定人员应当独立于评定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

第十一条评定机构应当依据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的规则、程序实施评定,不附加评定程序以外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评定机构、评定人员对在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过程中接触到的有关商业、技术等信息应予保密。

第十三条评定机构应根据管理办公室的委托,选派人员组成评定小组。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6号]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6号]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正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6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已于1999年7月30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局长:李传卿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七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第一条为了有效地保护我国的原产地域产品,规范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原产地域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

第三条任何地方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必须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必须依照本规定经注册登记。

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

第五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原产地域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和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以及各种原产地域产品的质量、特性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六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保护办”),具体负责组织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审核和注册登记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保护办按照原产地域产品的特点设立若干专家审查委员会,分别负责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技术审查工作。

第八条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建议,组织有关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生产者代表成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以下简称“申报机构”)。

生态原产地产品

生态原产地产品

1.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提出的背景1.1生态贸易壁垒反包围的战略需求以保护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理由,设置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不能接受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对外国商品进口采取准入限制或禁止措施,多少年来就一直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者手中挥舞的利器。

非关税壁垒的制高点就是绿色壁垒、环境壁垒、生态壁垒。

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等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标准就曾经充当这样的角色。

但在21世纪的今天,生态问题已经上升成为世界性的道德高地。

遏制资源和环境的恶化、防止气候变暖、防止生物多样性减少、减少生态灾害,已经成为攸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促使人们的思维方式、消费行为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全面空前的变化,绿色发展、生态环保成为新的价值观念,是世界大势所向。

生态环保是人类的共同责任,是人类走向进步和文明的标志,这要求我们必须极大地提高自己的生态环保水平,必须积极主动地跨越生态壁垒,积极主动地冲出包围,顺应世界生态环保的潮流,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而生态原产地产品就是一个顺应时代的绿色通行证、生态通行证。

1.2生态标签产品认证制度正风行全球绿色标志、环境标志、生态标志制度正风行全球。

欧盟于1992年出台了"生态标签"体系,经过近18年的发展,在欧洲市场上享有了很高的声誉。

欧盟持续组织大规模的"生态标签"普及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出台了《政府采购应符合生态标准》的指南,鼓励政府采购并使用"绿色产品",并成立了欧盟生态标签委员会,影响极为深远。

欧盟生态标签制度的目的是提高生态保护,使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到使用,直至最后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不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危害。

生态标签认证制度,使得获得标签的企业塑造了生态环保的社会形象,赢得了消费者及社会的信赖,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通行于欧洲并受到保护。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奖补政策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奖补政策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奖补政策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奖补政策是指为鼓励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进行奖励
和补贴。

此政策的目标是促进生态原产地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奖补政策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奖励和补贴措施:对符合生态原产地保护标准的产品给予奖励和补贴,如补贴生态保护型农业、林业、渔业等产业的资金支持,提供技术培训、政策咨询等支持服务。

2. 市场准入和采购优惠: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给予市场准入优惠和采购优先权,鼓励企业生产和销售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产品,并优先采购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3. 宣传和推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认识和认可度,增强消费者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购买意愿。

4. 税收政策优惠:对于生产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减免优惠。

例如,免征或减免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

5. 研发和创新支持:鼓励研发和创新,提升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加强科技创新支持,提供技术咨询和研发资金支持。

通过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奖补政策,政府希望能够引导和激励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也希望通过奖励和补贴,促进生态原产地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双赢。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流程-农业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流程-农业

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
l申请人:政府,境内外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企业。

l申请人应填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书》,同时按材料清单提供材料。

与第三方评定机构签订评定服务合同。

二、初审
l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核实,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初审。

l初审通过后,初审结果报生态原产地管理办公室。

三、实施评定
l生态原产地管理办公室根据初审结果,确定是否实施评定。

对符合要求的,委托评定机构(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专业评定。

l评定机构负责组织并委派评定小组开展文件评定和现场评定,并将评定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管理办公室最终验证。

四、网上公示
●验证合格的企业名称将放于国家质检总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并在一个月后批准发证。

五、批准发证
l对达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授权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

六、加贴标识、进入追溯系统
●被批准发证后的企业产品,可以选择加贴PEOP防伪溯源标签,并进入PEOP可追溯平台,供广大消费者和监管机构查询验证。

七、年审、三年后复评
l在证书3年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年审,证书3年到期后企业可申请复审。

年审根据企业一年中的实际状况以及形势发展的状况选择相关要素进行抽查评定,如发现有重大问题,将扩大抽查范围,并将抽查的结果报办公室。

三年后,企业要按照标准重新组织复评。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1.目的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保障生态原产地产品的评定和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确保生态原产地产品符合有关规定,为生态原产地产品提供行政保护。

2.适用范围2.1本通则规定了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应遵循的原则。

2.2为行政保护提供证据支持。

2.3本通则适用于对生态原产地产品的评定。

3.通则引用文件WTO《原产地规则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4.定义和术语4.1定义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

4.2术语4.2.1生态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产品。

4.2.2生命周期是指产品生长、原材料提取、生产、加工、制造、包装、储运、使用、废弃处理等过程。

4.2.3原产地产品是指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产品(1)原产地特征是指产品出生、生长、生产、加工、制造以及产品来源地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等属性,包括地形地貌、土壤状况、水文资料、气象条件、历史渊源、人文背景、生产工艺和工序、配方等。

(2)原产地特性是指产品固有的、与原产地内在关联的品质和特点。

4.2.4产品本通则中所提及的产品,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分类,分为硬件、软件、流程型材料和服务。

5.评定要素5.1 生态评定要素5.1.1生态基础要素(1)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产地范围及特征(2)生态原产地产品的品牌(注册商标、专利权、自主知识产权)(3)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技术指标和相关标准(4)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清单及其相关质量(5)生态原产地产品的行业地位(6)科技创新水平5.1.2生态核心要素绿色环保型——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国家或地方生态建设和绿色环保的相关规定低碳节能型——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低碳节能的相关规定资源节约型——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资源节约的相关规定生态健康型——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安全卫生的相关规定5.2原产地评定要素5.2.1基础要素(1)原材料产地成份构成(2)起始原料的使用(3)加工地(4)加工工艺和工序(5)加工的增值情况(6)原材料可追溯性(采购记录)(7)原产地标记使用情况(8)核心工序的形成地5.2.2核心要素(1)原产地特征(2)原产地特性(3)原产地真实性(4)原产地标准的相符性(5)产地名称与知识产权的相符性原产地范围:由地方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界定图。

建设美丽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大有可为

建设美丽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大有可为

中国检验检疫-2013第5期C H{N AI N S P EC T I O N A ND O U A R A N r l N E建设美丽中国u赵君琦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融合多种先进理念,对接国际成功做法,引导生态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要求,必将成为质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亮点,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一、新概念:融入国家战略大局生态原产地产品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原产地标记的一种崭新形式,是指在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

生态原产地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老字号传承的名优特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生态与原产地的有机结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则是检验检疫发挥突出作用、主动融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布局。

生态原指家或者环境,是生物的生活状态,以及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紧密的关系。

原产地是指产品和服务的来源地。

原产地是产品的本质属性之一,与产品的品质、品味、特征、生长环境有着密切联系。

原产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往往能够代表一个产品、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产品形象,成为地区乃至国家的名片。

生态与原产地二者关系紧密,首先,特定生态环境下生长、生产的产品,其产品必然具有该生态环境的特征和烙印,这也就是原产地的特征、特性。

其次,原产地作为产品的来源地、生长地、生产地,对产品具有识别、标识功能,对于那些生长、生产于生态环境下的产品,其自然环境、人文历史、文化传统等都能够从原产地上体现。

这是生态与原产地的契合点,也是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基础。

国家质检总局以此为突破口,首创生态原产地产品概念,运用原产地标记保护这一国际通行做法,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具备原产地特征、特性的生态产品实施评定、保护,开创了原产地业务发展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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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的内容和要求,其中包括评定原则、合规性要求、评定范围、生态评定要素、原产地评定要素、综合评定要素及其他说明等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申请、初评、保护评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040-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GB/T 24044-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3术语与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态产品Eco-product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产品。

3.2原产地产品Origin Product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产品。

其中原产地特征是指产品出生、生长、生产、加工、制造以及产品来源地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等属性,包括地形地貌、土壤状况、水文资料、气象条件、历史渊源、人文背景、生产工艺和工序、配方等;原产地特性是指产品固有的、与原产地内在关联的品质和特点。

3.3生态原产地产品Eco-origin Product指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3.2))的生态产品(3.1),须通过评定机构评定,并经国家行政主管机构行政确认的产品。

3.4完全生态原产地产品Wholly Obtained Eco-origin Product生态原产地产品(申请保护产品)完全在相应行政当局界定地的区域内形成的产品。

3.5含有外来因素的生态原产地产品Containing Non-origin Elements to Obtain the Origin Product利用界定产地以外的原材料、加工设备、服务等因素的,但必须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要素要求的产品。

3.6生命周期Life Cycle产品系统中前后衔接的一系列阶段,从自然界或从自然资源中获取原材料,直至最终处置。

【引自GB/T 24040-2008,3.1】3.7生命周期评价Life Cycle Assessment对一个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内的投入、产出及其潜在环境影响的评价。

【引自GB/T 24040-2008,3.2】3.8产品系统Product System拥有基本流和产品流,同时具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功能,并能模拟产品生命周期的单元过程的集合。

【引自GB/T 24040-2008,3.28】3.9申请人Applicant提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的主体。

申请人可以是政府、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生产经营者。

注:申请人应该按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评定要素的相关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

3.10系统边界System Boundary指通过一组准则确定的属于生态原产地产品评价单元过程的总和。

3.11【改自GB/T 24044-2008,3.32】单元过程Unit Processes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生命周期分析时为量化投入和产出信息而确定的最基本部分。

3.12【改自GB/T 24044-2008,3.34】投入Input进入生态原产地产品某一个单元过程的所有要素,包括原料、物质、能量、人文影响等。

3.13【改自GB/T 24044-2008,3.21】产出Output离开生态原产地产品某一个单元过程的所有要素,包括产品、物质或能量等。

3.14【改自GB/T 24044-2008,3.25】原产地The Origin of Goods指产品的生产、加工、制造、出生或出土地,即指产品的产地。

在国际贸易中是指货物的原产国或原产地区。

3.15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世界各国为了确定商品的原产地(原产国家或地区)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普遍实施的行政命令及措施。

4评定原则4.1合规性原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评定对象首先应符合适用的各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满足和体现消费者、社会和政府对于生态原产地产品更高层次的要求。

4.2系统性原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对象的生态影响需进行系统考察,运用生态系统分析的思路和原理,以产品系统整体的低耗、减污、协调、高效为目标,分析其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综合影响,评价其生态环境友好性和原产地要求符合性。

4.3生命周期原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的系统边界、评定内容等按照生命周期评价的相关原理和要求确定。

生态原产地产品的评定工作是在生命周期理论基础之上对产品生命周期各个单元过程的投入、过程和产出进行分析。

4.4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产品的规格质量、与产品相关的环境质量、原材料的消耗、主要污染物的产出等可以用定量指标衡量的评价内容,采用定量的测试、监测、统计等方法得到的数据作为评价依据;对于技术工艺先进性、环境管理水平、原产地生态建设、企业社会责任等不宜直接用定量指标衡量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5合规性要求申请人必须确保所申请的产品和其经营者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a)应识别并达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b)评定产品涉及质量、安全和卫生等指标应提供其满足适用标准的证据;c)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d)生产过程的污染排放、能源消耗水平应提供其满足适用标准的证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污染事故。

6评定范围6.1评定对象和名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对象应明确并进行文件存档。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地信息、型号、规格、产品等级等便于消费者在市场中辨识出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信息,以及与注册商标、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的相互关系。

评定对象是一种产品或一类具有共同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生态产品。

应判断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对象和名称是否合理。

6.2评定地理区域应确定评定地理区域的覆盖范围并进行文件存档,必要时,应提供明确区分地理区域或地理区域覆盖的经纬度范围的证据。

6.3确定系统边界系统边界的确定应按照与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评定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决定哪些单元过程应包括在评定范围内。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系统边界示意图如图1所示。

评定产品系统边界确定后,应给出系统边界内所包括的各个单元过程所涉及的投入、产出,投入应体现出主要原材料的产地和(或)生产场所。

应对确定的系统边界和每个单元过程的投入、产出做出说明和解释,对评价的总体结论不会造成显著影响的生命周期环节、单元过程、投入或产出才允许被排除,但应明确说明排除的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最终应对纳入评定产品系统边界的单元过程及投入、产出形成文件,并应判定确定过程是否合理以及排除的理由是否合理。

图1生态原产地产品系统边界评定示意图7生态评定要素7.1概述应提供评定产品在生命周期中满足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生态健康等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生态评定要素应通过评定系统边界所包含的各个单元过程及所涉及的投入、产出是否满足相关文件的要求而予以判定。

7.2产地环境应提供评定产品产地所在区域生态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相关的信息,识别评定产品产地所在区域是否属于生态敏感区,识别与评定产品相关的、适用的环境质量(包括大气、水质、土壤、噪声等方面)标准和现状水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环境质量报告书等(适用时)。

应提供评定产品产地所在区域与生态保护有关的政策、规定等信息。

应定期评估所评定产品对所在区域的生态产生的影响,并提供相关信息,如具有相关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检测标准等(适用时)。

7.3产品设计应在产品设计阶段识别评定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生态健康特性的环节及因素,采用生态设计理念,考虑在产品生命周期内采用的工艺和设备不构成和减少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并说明具体做法和取得效果。

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致力于持续改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材料的循环利用。

7.4投入管理7.4.1材料应提供投入材料的详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资质,产地信息、数量等,应从具体指标和发展趋势两方面识别材料生态性能高于同类产品的特征,并对供应商和材料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管理。

应识别原材料的提取符合国家相关资源利用、环保有关规定。

应识别评定产品使用包装物的循环利用率,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努力提高循环利用率。

7.4.2禁限用投入品应特别对投入的禁限用投入品使用提出控制要求,应分别提出禁止使用、限量使用的不同要求,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应识别产品优于同类产品的特征。

对于农业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化肥的使用可提出定量的要求,通过有机产品认证可作为采信证据。

7.4.3能源与资源应识别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自然资源的种类及数量,给出能源消耗中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并进行有效的管理,致力于降低单位产品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

适用时,应识别单位产品的能源、资源消耗量优于同类产品的特征:a)申请受保护农产品产地范围内的土地产出率(单位土地上的平均年产值);b)申请产品包装物循环利用率;c)申请产品再生水利用率;d)申请产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e)申请人再生能源、资源使用情况:f)申请受保护产品是否考虑产品报废后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若有考虑,需说明具体做法和取得效果;g)其它。

申请方的综合能耗达到或优于本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并持有有效证书的,可作为采信证据。

7.5过程管理应对产品的生命周期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识别对生态原产地产品特性有显著影响的关键单元过程并加以控制,包括原材料获取、生产制造、使用、废弃及再利用,以及各个环节之间的储运过程。

应识别生命周期中直接或间接提升产品生态性能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情况及绩效。

应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产品的价值,同时应识别产品质量及安全性优于同类产品的特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

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认证和/或产品通过有机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实验示范基地评审、绿色产品认证并持续有效的,可作为采信证据。

7.6产出管理7.6.1有毒有害物质应特别对产品使用过程、废弃过程中的有毒有害物品的排放提出明确的要求,并提供证据说明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7.6.2污染物识别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及污染物的种类及数量,应进行有效的管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并致力于降低废弃物、污染物的单位产品排放水平,提高固体废弃物(农业和工业)、生活垃圾等的综合利用率。

提高资源再利用的目的,单位产品废弃物排放量与同类产品相比应处于较低水平。

应制定措施并有效实施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通过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清洁生产审核并持续有效的,可作为采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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