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中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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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会计处理探讨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会计处理探讨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会计处理探讨作者:赵海鹰申屠新飞来源:《财会通讯》2008年第06期新准则规定,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具有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二是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

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涉及追溯调整,其处理相对复杂。

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例1]A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支付价款700万元,取得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000万元,账面净资产为5600万元。

2007年4月6日,A公司又以2000万元的价格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账面净资产为7000万元。

A公司在初次投资和追加投资期间,B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未派发过现金股利。

B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400万元。

A公司初次购入B公司股份时,B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账面价值高400万元,该资产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

A公司按1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双方所得税率相同。

按新准则规定,2007年4月以后,A公司对B公司投资的核算方法要从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并且要追溯调整。

首先要计算2006年2月至2007年3月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A公司可以分享的份额。

A公司的投资收益不能根据投资比例和B公司的账面利润计算确定。

在本例中,B公司净利润1000万元是建立在资产、负债按账面价值持续计量的基础上,但是站在A 公司角度,B公司净利润应该建立在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基础上,因此有必要对B公司账面净利润进行相应调整。

由于B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账面价值高400万元。

因此B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利润为960万元(1000-40)。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新变化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新变化
费)
投资—— 投资成 本”加 上追加 的投资成本 作为初始 投 资成本。
修订 后,投 资企业对被投 资单位 的持股 比例增加 ,或其他原 因
使长期股权投 资 由成本法 改为权益法核 算的,投 资企业应在 中
止采 用成本 法时,按权益 法对原投资成本 的账面价值 进行追 溯
变更前核算方 法 :A企业 的会计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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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成本法转为权益港核算的靳变化
文/ 喻志海
修 订后 的 《 企业会计准 则— —投 资》 及 《 企业 会计 制度》 关于 成本法改为 权益法的核 算, 修订 前后的 区别在于: 修订前 , 投资企 业对被投 资单位 的持股 比例增加,或其他 原 因使长 期股 权投 资由成本法 改为权益法核算 的,投资企业应 在 中止采 用成 本法 时,原投资成 本的账面价值 不作 调 整,直接 以 “ 期股 权 长
企 业 可 以 获 得 1 ,0 元 的 现 金 股 利 。2 0 年 1 1日企 业 再 以 50 0 00 月
1 2 0 0 0 购入 B 司实际发行在外股 数的 2 % .0 ,0 元 公 5 ,至此持股 比 例达 3 % 0 ,改 用权益法核算 。如果 1 9 9 9年 1月 1日 B 司所有 公 者权益 合计为4 0 0 0 0 , 9 9 ,0 ,0 元 1 9 年度实现 的净利润 为3 0 0 0 2 ,0 元,2 0 0 0年度实现 净利润为 3 0 0 0 。A 业和 B公 司的所 6 ,0 元 企 得税税率均 为 3 ‰ 股 权投 资差额按 1 年摊销 。 不考虑相 关税 3 O (
借:投资 收益— —股 权投资差额摊 销 2 ,0 7 90

长期股权投资客观题真题

长期股权投资客观题真题

长期股权投资客观题真题(含答案)[单选题]1. 甲企业持有乙企业30%的股权,甲企业对乙企业的投资按权益法核算,乙企业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甲企业应当( B )。

A.借记“投资收益”科目B.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C.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D.不作账务处理2. 在下列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是( B )。

A.短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B.与其他企业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C.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并达到控制D.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但无重大影响3. 企业购入股票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计入( D )科目。

A. 交易性金融资产B.长期股权投资C.其他应收款D.应收股利4. 在同一控制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其差额应( C )。

A. 计入递延收益B.直接记入当期损益C. 调整资本公积D.计入盈余公积5. 在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应作为( B )。

A. 计入递延收益B.直接记入当期损益C. 调整资本公积D.计入盈余公积6. 某企业20×7年年初购入B公司40%有表决权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为2000万元,当年B公司盈利100万元,发放现金股利20万元。

20×7年年末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增加了( A )万元。

A.32B.80C.40D.1007. 甲公司20×7年1月1日以30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30%的股份,另支付相关费用15万元。

购入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元(假定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乙公司20×7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后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投资对甲公司20×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C )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浅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浅析
控制或重大影响 、 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 报价、 公允价值不 可靠计量的 长期投资 , 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 比例 上升 。 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 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 同控制 的, 自成 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 算时 , 在 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及新增长 期股 权投资两部分 分别
处 理
大影 响但不 构成控 制的 , 当改按 权益 法核 算 , 应 并以成 本法 下长
2 %的股权 ,当日 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总额 为 65 0 0 0 万
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 , 照 B公司章程规定 , 按 A公 司能够派人参 与 B公司的生产经 营决策 , 对该项长期 股权投 资转为采用 权益法 核算。假定 A公司在取得对 B公 司 1 %股权后 至新增投资 日, 0 B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
山西 焦煤 集 团公 司 资金 管理 结算 中心 闫
【 摘
益法核 算之 间的相互转换。文章就两种方法相互转换会计处理进行 简单剖析 。
聱 漱 换浅析
毒;
法 核 算 与权
要】 长期股权投 资在持有 期间 , 因各方面情况的 变化 , 可能导致其核算需要 由一种 方法转换为另外的方法 。
【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 资; 成 本法; 权益法


成本法 转换为权益法
成本 法核算 。A公 司按照净 利润 的 1 %提取盈余公积。 0 20 0 8年 1月 1日, A公 司又 以 13 0万元的价格取 得 B公司 5
《 企业会计准 则第 2号—— 长期股权 投资》 第十 四条第 二款 规定 : 因追 加投 资等原 因能够 对被投 资单位 实施 共 同控制 或重 “
盈余公积

【税会实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思考

【税会实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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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思考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分为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由于新会计准则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各自适用范围的重大变化,导致无论是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还是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都可能是由于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上升或下降而引起。

另外,无论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均相同,二者的区别仅限于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因此,当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而导致两种方法之间发生转换时。

其主要工作是调整原持股比例(增加持股比例时)或剩余持股比例(减少持股比例时)在原投资点与新增投资点(或出售点)之间后续计量中的差异,从而使其达到在原投资点即按转换后的方法进行核算。

一、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新增持股比例部分直接在新增投资点按权益法进行核算即可;原持股比例部分应作以下调整:(1)将原持股比例的成本与原投资点上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比较,考虑是否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股比例的成本大于原投资点上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差额作为商誉,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原持股比例的成本小于原投资点上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两点处于不同的会计年度时)或营业外收入(两点处于相同的会计年度时)。

(2)原持股比例部分按原投资点至新增投资点之间被投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份额进行调整: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

减资引起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探析

减资引起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探析

减资引起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探析《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在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一段时间之后,根据投资双方的关系(如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投资方可选择不同方法对该投资实施后续计量:①对子公司投资,其后续计量一般采取成本法;②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其后续计量一般采取权益法;③对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后续计量一般也采取成本法。

但由于投资方持股比例的下降或控制权丧失等情况的出现,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成本法与权益法)可能会出现转换。

具体来说包括4种情况:①增资引起的成本法转权益法;②减资引起的成本法转权益法;③增资引起的权益法转成本法;④减资引起的权益法转成本法。

本文主要讨论由于减资引起的成本法转权益法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 减资引起的成本法转权益法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减资引起的成本法转权益法,投资方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因处置投资导致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对上述规定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这样理解上述表述:减资引起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体现了追溯调整的思想,即在初始投资阶段,投资方可以控制被投资方,按成本法进行了后续计量,但由于后来减资导致丧失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不仅减资以后发生的相关业务要改按权益法处理,而且减资之前发生并已按成本法进行处理的业务也要按权益法的要求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解析作者:张骏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33期摘要: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轉权益法”的会计处理一向是一个理解难点。

本文通过实例,从“重大经济事件”、“跨越会计处理界限”出发,解析“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重大经济事件;跨越会计处理界限;成本法;权益法一、“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下面以一个案例来说明“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201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600万元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投资当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商誉100万元。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75万元,其中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50万元,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升值25万元。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转让乙公司60%的股权,收取现金600万元存入银行,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20×9年1月1日,即甲公司丧失对乙公司的控制权日,乙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20万元。

假定甲、乙公司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均为10%。

假定乙公司未分配现金股利,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在其个别报表中的处理如下:(1)确认部分股权处置收益借:银行存款 600贷: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360投资收益 240(2)对剩余股权改按权益法核算借:长期股权投资 30贷: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2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 ; ; ; ; ; ; ; ; 18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0甲公司在其合并报表中的处理如下:(1)对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400贷: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270投资收益 ; ; ; ; ; ; ; ; ; ; 130(2)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部分处置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借:投资收益 ; ; ; ; ; ; ; ; ; ; ; ;45贷: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3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 ; ; ; ; ; ; ; ; ; ;27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15(3)由于与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为其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子公司终止确认时该其他综合收益应转入留存收益借: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25贷: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2.5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 ; ; ; ; ; ; ; ; ;22.5二、“成本法转权益法”个别报表会计处理解析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下降,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在投资企业的个别财务报表中,首先应按照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账务处理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账务处理解析

技术探索TECHNICAL PROBE·综合2011年第8期(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能够实施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由没有重大影响变为有重大影响时,以及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由控制变成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本文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账务处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一、因追加投资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而将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企业因追加投资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而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例1]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9年初以货币资金向乙公司投资850万元,占乙公司股份的l0%,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9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因对乙公司没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成本法核算。

2010年1月4日,甲公司又以1200万元的价格从其他投资者手中购入乙公司的股份,取得乙公司12%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4000万元。

取得该部分股权后,甲公司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对该项投资改为权益法核算。

甲公司原取得投资日至新增投资日之间,乙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并分配现金股利400万元。

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解析一: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_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换问题研究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_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换问题研究

FINANCE&ECONOMY金融经济社会责任而不断增加,从而使得更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为企业提供资金,特别是当企业出现资金紧缺或周转不灵的问题时,这就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融资机会,从而有利于增加企业的财务绩效。

(四)企业履行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可以减少交易成本,以利于增加企业财务绩效。

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存着一定的不完全契约关系,并且二者之间的信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不对称的,这些不完全契约关系以及信息不对称对企业而言容易出现为此付费的情况,使得企业成本增加,因而企业在社会实践中通过履行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有利于改善与供应商的关系以及提升双方的价值,从而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交易成本以增加财务绩效。

(五)企业积极履行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声誉。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公众的支持,而企业履行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是对社会的回馈,有利于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也有利于增加公众对企业的信任感,从而促进企业产品销售量,以增加企业财务绩效;再者企业面临着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竞争的策略之一,现有的社会责任规范也逐渐完善,如SA8000标准的诞生等,这些使得企业为了更好地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需要企业通过各种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

总之,多年的研究与实践更多地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其财务绩效的关系是正相关远远超过负相关,企业更是需要看到履行社会责任能为其长远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政企关系、更好的员工认同感、更好的合作关系,最重要的创造企业良好的声誉和社会形象,从而赢得更多的顾客。

参考文献:[1]朱金凤,杨鹏鹏.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检验[J].统计与决策,2009(7):135-137.[2]温素彬,方苑.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8(10):150-160.[3]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6(2):79-85.(作者单位:四川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换问题研究□江晓霞摘要:2006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结合法进行调整。

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成本法和权益法是财务会计中常见的计价方法,成本法是根据企业采购资产时所付出的成本进行计量,而权益法则是根据企业所拥有的股份进行计量。

如果一个公司在过去使用的是成本法计价,但后来转换为权益法计价,可能会有一些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

下面将介绍一下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的相关处理方式。

1、资产转移如果公司使用的是成本法计价,而某些资产已经由其子公司所有,那么在转换为权益法计价时,需要将这些资产从母公司转移至子公司账户下,分录如下:借:子公司股东权益贷:母公司股东权益这个分录的目的是将子公司所有的资产记录到其股东权益中,而母公司需要扣除相应的价值。

2、投资收益当公司使用成本法计价时,其对其子公司的股份仅计入投资成本中,而不计入投资收益。

但是,当它转换为权益法计价时,股份的价值将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算。

此时需要将之前未计入投资收益的部分进行调整。

具体分录如下:借:投资收益贷:投资成本这个分录的目的是将股份的公允价值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中。

3、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当公司转换为权益法计价后,其对子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公允价值计算,而非原来的成本价值。

因此,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时,需要根据新的计价基础来计算股份的价值。

具体的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益这个分录的目的是确认公司对子公司股份的实际价值。

4、确认投资收益分配在权益法计价下,投资收益需要与子公司的分配有关。

如果分配是在转换为权益法之前完成的,则需要在权益法确认过程中进行调整。

具体分录如下:借:投资收益贷:未分配利润这个分录的目的是调整从子公司收到的分红。

如果转换操作发生在某个财务报告期末,则需要向这个分录中添加流转股东的价值。

总之,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计价会产生一系列调整,而这些调整也需要在记账记录中体现出来。

这个过程涉及账户、资产和收益确认等方面。

只有正确地处理这些调整,企业才能准确地了解它对子公司的股份的实际价值,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长期股权投资减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思考

长期股权投资减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思考

分录为: 借记“ 长期股权投资—— 乙公司——成本”贷记“ , 营业外收
入( 调整金额)。 ”若原取得投资时点与处置投资时点不在同一会计年 度, 在调整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的同时 , 调整增加 留存 收益 , 会
() 2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 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 作“ 反向处理 , 即投资方按剩余持股 比例计算亏损 中应分担亏损额 , 调减“ 长期股
司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 0 0 万元 ,O O 月 1 2 l年4 日账务处理如下
( 位 : 下 同) 单 万元 : 确 认 处 置损 益 :
借: 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10 8 8 0
贷: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0 30×1 ) 10 / 0 3 比较处置1 投资后 “ / 3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0 — 0 )0 万 30 10 20
技术探索 I E H C L R B C NIA O E T P
长期股权投资减 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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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 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 大影响或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 的情况下,投资方对该长期 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 由成本法转 为权益法 , 具体账务处理为 ;
则调整 增加 “ 长期 股权 投 资 ” 本 的同时 , 整增 加 当期损 益 。 成 应调 会计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 司—— 损益调整 贷: 盈余公积(0 20×4% ×1%) 0 0 投资收益 (0 20×4 %) 0
10 0 8 2 0
利 润 分 配— — 未 分 配利 润 (0 4 % ×9 % ) 7 2 0× o 0 2
万 元 , 甲公 司账 务 处 理 为 : 则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1.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1)计算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确定应与投资整体相关。

假定再次投资交易日和原投资交易日不属于一个会计年度,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①若综合结果为正商誉,则无需对其进行会计处理;②若两次交易分别为正商誉和负商誉,但综合结果为负商誉③若两次投资均为负商誉(2)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关键点:为使全部投资按再次投资交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则应将原投资持股比例部分调整到再次投资交易日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调整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原持股比例)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的变动×原持股比例)投资收益(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原持股比例)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2.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1)个别财务报表关键点:剩余持股比例部分应从取得投资时点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对剩余持股比例投资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①处置部分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差额)②剩余部分追溯调整1>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2>投资后的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的变动×剩余持股比例)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提示】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准则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

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探析

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探析

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探析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会计核算方法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变。

在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的核算方法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这对企业在账务处理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针对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进行探析,以期为企业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一、权益性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在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的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是指按照权益性投资的成本计量,而权益法是指按照权益性投资在被投资企业的权益变动计量。

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依据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来选择适合的核算方法,并且在使用权益法时需要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

权益性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主要是指企业在使用成本法核算转换为使用权益法核算,或者在使用权益法核算转换为使用成本法核算。

在这两种情况下,企业都需要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以确保核算方法的转换能够正确、合规地进行。

二、从成本法核算转换为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在使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当企业决定转换为使用权益法核算时,需要进行以下账务处理:1. 调整权益投资账户企业需要将权益性投资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将计量差额调整至权益性投资账户。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公允价值的确认,并将计量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 处理往来款项在使用成本法核算时,企业可能存在与被投资企业的往来款项,如应收股利、应收利润、其他应收款等。

当转换为使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需要根据权益法的要求对这些往来款项进行调整,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 处理投资损益在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报表的影响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在转换时,企业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反映核算方法转换的影响。

2. 经营业绩的影响3. 股东权益的影响新准则下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会计处理技巧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会计处理技巧分析
少 。权 益 包 括 债 权 人 权 益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于 企业 的 收 入 , 入 对 收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的 增 减 是 与权 益 一致 的 ,而 且 收 入 本 身 就 归 属 于
期股权投资 ; ②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 法 转 变 为权 益 法 。 权投资 ; 对被投资企业不具 有控制 、 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且公 1 增 资 所 引起 的成 本 法 转 换 为 权 益 法 会计 处理 分 析 ③ 共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计 量 的股 权 投资 。按 照 《 企业 会 计 准则 》 规 定 , 的 成 本 法 转 为 权 益 法 要 采用 追 溯 法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较 为复 杂 ,
理 进行 了对 比 。
[ 关键 词 ] 期 股 权 投 资 ; 本 法 ; 益 法 长 成 权
d i1 .9 9 i n 1 7 o:0 3 6  ̄.s . 6 3—0 9 . 0 2 1.0 s 14 2 1 .9 0 2
[ 中图分类号]F 3 [ 2 0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 1 7 - 1 42 1 )9 0 0 — 2 6 3 0 9 (0 2 1- 0 3 0 - .
就 例 甲公 除第 二 种 情 况 外 , 资 企 业 都 应 当 按 照 成 本计 量模 式对 持 有 的长 组 只要 能 够 把 握 其 中 的 技 巧 , 能 大 大 降低 核 算 难 度 。 如 : 投 司于 2 1 0 0年 1 1日取 得 乙 公 司 l%的股 权 ,投 资成 本 为 4 0 月 5 5
使 用 权 等 日常 活 动 中所 形 成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 第9 9条 费 用 , 指 企 业 为 销 售 商 品 、 供 劳 务 等 日常 活 动 是 提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会计处理探讨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会计处理探讨

借: 营业外 收入
9 0
贷: 长期股权 投资——成本 9 0
原投 资 日产 生商誉 (0 9 万元 ) ,小于新增投资 日产 生负商誉 (0 万元 )综合 表现为负商誉 l万元 , 10 , 0 对于新增投 资 日已补记的 负商誉 10 0 万元应 冲销9 万元 。 0 会计处理 同1 。 ) 原投资 日产生为负商誉 (0 万元 )大于新增投 资 日产生的商 10 ,
《 业会计准 则第2 企 号——长 期股权投 资》 C S ) ( A 2 规定 , 业 企 在长期股权 投资持有期间 , 应根据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 ,
确定核算方法。 当投资方对 被投 资方持有 的股份在2 %以下 , 0 此时 投资方应采用成 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当股权 达到2 %与5 % 0 0
外 收入 ” 。
誉 (0 9 万元 )综合表现为负商誉l 万元 , , 0 对于追溯调整时原投资 日 已补 记的负商誉 10 0 万元 , 冲销9 万元 。 应 0 会计处理为 : 借: 盈余公积
3 % ,0 O 1 %为原有股权 ,0 2 %为新增股权 ,0 3 %为追加投 资后
的股权 ) 在这种情况下 , 投资方 的会计处理可 。 两 、 一
() 1 新点(0 )新增投资时。 2% : 新增投资时 , 投资方一方面根据 追加 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另一方面 以新增股权拥 有 被投 资方 的权益与新增成本之间差异 , 权益法进行调整 , 按 作为投
— —
时点产生商誉 而另一 时点产生负商誉时 ,要综合考虑对投资成
原投资 日产生商誉 (0 万元 ) 10 ,大于新增 投资 日产生负商誉
本 的影响 。 分四种情况 : (0 9 万元 )综合表现为商誉 1万元 , , 0 对新增投资 1 3已补记 的负商誉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用 成 本 法 。在 实 际经 济 活动 中 因追 加 投 资 或 减 少 投 资 等 因素 , 而 从 引 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核 算 由 成 本 法 转 换 为 权 益 法 或 由 权 益 法 转 换 为 成 本 法 的 问题 , 属 于 会 计 政 策 的 变 更 , 采 用 追 溯 调 整 法 。本 文 这 应 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


Hale Waihona Puke 因 追 加 投 资 对 被 投 资 方 具 有 重 大 影 螭 或 共 同 控 制 而 将 成
净资产公 允价值 变动 ,应调 整长期 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 并相 应调整 所有者权益。
分 录如下 : 借: 长期 股 权 投 资— — 对 甲 公 司 投 资 ( 益 调 整 ) 54 00 0 损 0 0
为 1 0 5 0 0万元 ( 与账 面价 值 相符 ) 取 得该 部 分股 权 后 . 。 A公 司 对 甲公 司有 重大 影 响 , 对该 项 投资改为权益法核算 。A公司原取 得投资 日至新增投 资 日之 间, 甲公 司盈 利 60 0万元 , 0 并分 配现金
股 利 6 0万 元 。 公 司 按 照 净 利 润 的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公 司 所 0 A O 两
本 法 改 为 权 益 法 A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上 市 公 司 ( 称 A 公 司 )2 0 简 ,0 8年 初 以货 币
资金向 甲股 份有限 公司( 简称 甲公 司 ) 投资 5 0万元 , 0 占甲公司股 份的 1 %, O 投资 曰甲公 司可辨认净 资产总额为 60 0万元( 0 与账面 价 值相符 )对 甲公 司没有重 大影响 , 采用成本 法核算 。2 0 , 故 0 9年 1 2月 3 1日, A公司又 以 10 0万元 的价 格从其他投 资者手 中购入 0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互相转换的全面总结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互相转换的全面总结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小结2010-9-14根据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的变化,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会在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转换,成本法核算实际上有两种,一是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一是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实际上涉及三种核算形式的转换,即权益法、成本法(非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便于以下的讨论,将这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称之为合并)。

而且,引起核算方法转换的原因一是增加股份,二是减少股份(或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类型。

一、因增持股份引起的转换1、从成本法到成本法(不是指子公司采用的成本法,以下同),比如持股比例10%到15%。

该种变化不涉及特别的会计处理方法,它实际上只是一项追加投资,适用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规定。

2、从成本法到权益法,比如持股比例15%到25%,达到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程度。

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应区分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和新增加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首先,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2)其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开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商誉或计入损益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的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的分析
成本 法与 权益 法 。这是 两个 完 全不 同的会 计处 理方 法 ,所 以对 于长
( )追 溯 调 整 法 ,是 指 投 资 企 业 对 被 投 资 企 业 进行 追 加 投 一 期股 权投 资 的核算 ,企 业不 能任 意选 择这 两种 方法 。根据 《 业会 资 ,导致 投资企 业与 被投资企 业之 间在经济 实质 的关 系上发 生变化 , 企 计 准则 第 2号 一一 长 期 股权 投 资 》的规 定 ,企 业 的长期 股 权投 资 , 需要先追 溯到投资开始 时 ,然后按 照新 的核算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 资进
投资企业 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采用 成本 法核算也符合 国际会计 准则 , 定 , 上述 的 l 种情况划分之中,第五种和第六种情况采用未来适用法; 0 实 现了 中国会 计准则 与国际会计 准则的趋 同。而权益法 的基本思想 是 而从第一种到第 四种情况应采 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而其他 4 种 实质 重于形式 ,其主要 特点是 “ 长期股权 投资 ”科 目能够反 映投 资企 情况没有规定核算方 法。笔者结合上述 5 种会计核算方法针对长期股权
应 当根 据投资企业 与被投 资企业经济关 系的不 同情况 ,分别采 用成本 行 会 计 处 理 )未来 适用 法 ,是 指投 资企 业 对被 投 资企 业 进行 再次 投 资 二 会计 准则规定 ,如果投资企业对 被投资企 业施加重大影 响或实施 时,导 致投资 企业 与被投 资企 业之 间在经 济实质 的关系上 发生 变化 , 共 同控 制 ,长期 股权投资采用 权益法进 行会计核 算。反之 ,如果投 资 但不需要 进行追溯 以前的会计处 理 ,直接按照新 的核算方法 对长期股 企业 对被投资 企业实施控 制或具有无 重大影 响 ,长期股权投 资采用成 权 投资 进 行 会计 处 理 。 本法进 行会计核 算 。其原 因在于 :成本法 坚定地贯彻 了会计处理 的历 ( )比例 结转 法 ,是 指投 资企 业 因处 置 投 资而 对被 投资 企 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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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中的质疑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改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财政部于1998年6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

投资准则的颁布对于促进企业在规范化中发展壮大,提高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有效程度,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投资,是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内容,它在投资准则中有两种核算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

通常投资单位对另一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个逐步介入的过程,可能最初在被投资单位只拥有相对较少比例的股权而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确认也仅公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此后投资单位可能通过证券市场或其他途径而逐步提高其在被投资单位享有表决权的资本比例,从而开始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是共同控制或是直接控制,这就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使得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被投资企业所有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

但是当我们在解读《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指南时,对其中有关成本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不示禁产生了疑惑,下面是《投资准则》指南中所列举的业务处理方法。

例:A企业于1997年1月2日以52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另支付2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

1997年5月2日B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A企业可获得现金股利40000元。

1997年7月2日A企业再从180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股数的25%,另支付9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

至此持股比例达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

如果1997年1月1日B企业所有的权益合计为4500000元,分派现金股利为400000元;1997年度的净利润为600000元,其中,1—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300000元。

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1997年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522000
贷:银行存款522000
(2)1997年宣告分派股利
借:应收股利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40000
(3)1997年再次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1809000
贷:银行存款1809000
(4)计算股权投资差额
投权投资差额=(522000+1809000-40000)-(4500000+300000-40000)×35%=2291000-1540000=751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751000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751000
假设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751000元,1997年应摊销37550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37550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东投资差额)37550
(5)计算1997年投资收益
1997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300000×10%+300000×35%=13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135000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35000
上述整个会计处理过程似乎是相当的清晰、完整,但是仔细地进行推敲,不免就会发现整个会计处理实际上不甚妥当,因为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在上述会计处理后出现了虚增。

分析如下:
1、根据投资准则,在权益法下若不考虑股权投资差额时,A企业对B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等于B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和A企业所拥有的股权比例的乘积。

1997/12/31A企业对B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应等于B企业的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扣除股权投资差额后的余额=522000+1809000-40000-751000+135000=1540000+135000=1675000…………………①
1997/12/31B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4500000+600000-400000=4700000
1997/12/31A企业在B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为=4700000×35%=1645000…………②
通过上述计算我们发现①式和②式的值并不相等,出现了3000元差额(1675000-1645000),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权益法核算下
的长期股投资的投资成本和损益调整之和应该反映投资单位按比例在B企业实际享有的所有者权益。

回过头仔细检查前面的会计处理,我们就会发现1997年1-6月份B企业所实现的300000元利润已在第(4)笔分录处理股权投资差额时,已考虑在其中,也就是说A企业所应享有10%的B企业上半年所实现的利润即30000元已包含在长期投资中。

然而1997年末又再次将A企业10%股权所拥有的30000元的投资收益通过“损益调整”再次计入长期投资。

结果造成对上半年的30000的投资收益重复计入长期投资的账面,虚增了30000元的长期投资。

2、上述第(5)笔分录计算1997年的投资收益时对上半年的投资收益按照权益法进行了确认也值得商榷,因为1997年1-6月的A 企业的长期投资是按成本法核算的,其投资收益也需按成本法进行确认的,而第(5)笔分录实际上是对1-6月的投资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在我国现行已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只有在会计政策的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中涉及到追溯调整。

但是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并非会计政策的变更,更不是会计差错的更正。

因为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指对相同的交易和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特定类型的交易和事项的,投资企业因为追加投资使其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这时的股权投资行为与成本法下的投资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进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实际上只
是企业为新的交易或事项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并不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时准则的指南中规定“投资企业由于追加投资而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应自改按权益法时,计算股权投资差额”,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股权投资差额不能采用追溯调整,因此对投资收益按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而不对股权投资差额进行追溯调整,实际上是对同一经济业务中不同的会计科目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标准,这有违会计处理一致性的基础。

依笔者所见可以采用上述的会计处理进行修正:
由于我们已在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将上半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计入A企业的长期投资成本账户第(4)笔分录,因此年末我们只需确认下半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中投资单位所拥有的权益,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300000×35%)10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05000
这种方法十分简便,但是长期股权投资中10%股权拥有的上半年被投资单位所实现的利润却无法在企业当年或以后年度的利润表中获得体现,因为将来即使收到来源于这部分收益的股利时只能冲减长
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有可能削弱对企业长期投资绩效的评价。

那么是否可以在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时,先对上半年10%股权所拥有的投资收益进行确认,再计算股权投资差额呢?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30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30000
股权投资差额=(522000+1809000-40000+30000)-(4500000+300000-400000)×35%=2321000-1540000=781000(元)
结果我们发现由于投资收益的追溯调整实际上间接造成股权投资差额的追溯调整:
年初的投资差额(522000+4500000×10%)+再次投资产生的差额[1809000-(4500000+300000-400000)×25%]=781000
但是根据现行的投资准则的规定,由于追加投资而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应在改按用权益法时计算股权投资差额,即对股权投资差额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上述做法不免与准则规定相抵触。

同时若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也采用追溯调整,就需要对不同时点上产生的投资差额进行划分才能正确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当长期股权从初始投资差额和多次追加投资所产生的投资差额,又要涉及到
不同时点上的投资差额的摊销,同时成本法和权益法确认收益的时点往往也不一致),因此相较而言,投资单位A只确认其改按权益法后被投资单位B产生的利润中其所拥有的投资收益,可以说是现行的会计准则下最为适当的选择。

《四川会计》·陈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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