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相城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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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标准奖励政策

2023年芜湖市标准奖励政策

2023年芜湖市标准奖励政策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芜湖市政府为了鼓励和奖励各行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特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奖励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城市的健康稳定发展,激励各行业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推动城市的创新与发展。

以下将详细介绍2023年芜湖市标准奖励政策。

一、企业创新奖励政策1.对于在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人民币;2.鼓励企业进行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对申报的研发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3.对于在市场竞争中表现突出,实现持续快速增长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市场开拓奖励。

二、文化创意奖励政策1.对于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涌现的优秀作品和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资助;2.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参与国内外文化交流,对参与国际文化活动和展览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奖励。

三、环境保护奖励政策1.对于在节能减排、环保设施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环保奖励;2.对参与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项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和表彰奖励。

四、教育培训奖励政策1.对于在教育培训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2.鼓励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的机构和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和奖励。

五、人才引进奖励政策1.对于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物的企业和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人才引进奖励;2.对于在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以上就是2023年芜湖市标准奖励政策的详细内容,这些政策的制定旨在为城市的发展搭建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激励和扶持各行业的发展,推动芜湖市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希望各行业单位和个人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为城市的繁荣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期待芜湖市未来能够继续出台更多更有力的政策举措,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1•【字号】苏府〔2020〕120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1日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苏州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步伐,提升核心竞争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如下措施:一、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一)设立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贴息奖励资金。

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专项金融产品,加大对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

对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等平台获得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贷款的企业,市级财政按照项目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各县级市(区)按照不低于项目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

(二)突出典型项目示范。

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开展市级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培育和评选工作,对获评的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的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三)推动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建设。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7•【字号】苏委办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苏州市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7日苏州市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落实《江苏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进苏州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集聚发展,根据《“苏州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1.支持重点企业引育。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总部从外地迁入苏州,国内外人工智能知名企业在苏州设立子公司;鼓励苏州人工智能企业、科研院所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建设众创空间等载体,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人工智能领域创新性企业孵化。

具体支持措施按苏州现有相关政策执行。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开展具有行业引领性的人工智能“头雁”企业遴选,对首次入选的“头雁”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各地区加大对“头雁”企业及“头雁”培育企业的政策奖励。

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实施对强链补链有重大影响的兼并重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府[2007]111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府[2007]111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府〔2007〕11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八月十日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苏州市科学技术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高新技术和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市人民政府设立“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分设以下四个奖项:(一)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二)苏州市技术发明奖;(三)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四)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

苏州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项的设置。

第三条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

评奖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设立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审定科学技术奖的获奖组织和个人。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选由苏州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任期四年。

苏州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授予下列自然人:(一)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科技创新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二)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对产业升级、企业发展、科技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通过科技创新使企业快速成长的创业型企业家;(三)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创业投资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政策

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政策

【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政策】1. 引言智能制造是当前工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我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一环。

为了推动智能制造技术的发展,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政策,以激励企业加大智能制造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高整体制造业的竞争力。

2. 奖励政策的政策背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智能制造技术的发展迅猛,各国纷纷加大对智能制造技术的研发投入。

北京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也意识到智能制造对于提升制造业效率和水平的重要性。

在这一大趋势下,北京市出台了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政策,希望通过政策引导,加快智能制造技术在北京的普及和应用。

3. 奖励政策的具体内容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对于智能制造技术的研发,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并对研发成果进行奖励,包括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

- 对于智能制造技术的应用,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智能制造设备,并对其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企业给予奖励,包括资金奖励、政策支持等。

- 对于智能制造技术的示范推广,鼓励企业开展与其他企业的智能制造技术交流合作,对于在行业内树立良好示范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政策的出台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智能制造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对于整个制造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通过政策引导,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促进智能制造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和推广,为北京市制造业的升级提供有效支持。

5. 总结在本文中,我们对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政策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通过政策引导,可以更好地激发企业的研发和应用积极性,推动智能制造技术的迅速发展,从而加快了北京市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政策的出台,对于推动智能制造技术的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个制造业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未来这一政策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和执行,为北京市制造业的创新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千亿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千亿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千亿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3.26
•【字号】陕发改高技〔2024〕605号
•【施行日期】2024.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千亿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抢抓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扎实推进陕西省千亿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培育,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陕西省培育千亿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

请各市区立足当地实际,深入分析产业创新发展现状,落实落细产业发展“五大体系”和“六个一”工作机制,突出抓项目、促创新、强主体、优生态,指导专业化园区做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培育工作,制定相应行动计划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陕西省培育千亿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pdf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苏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2023年实施方案》

苏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2023年实施方案》

苏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2023年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战略部署,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和《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持之以恒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聚焦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通过示范引领、平台赋能、政策保障,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升苏州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以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和争创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为目标,2023年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3000个以上,覆盖规上企业2500家,推动12000家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能力评估。

新增市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20家以上、市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车间200个以上,新增省星级上云企业700家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平台类项目10个以上。

三、工作任务坚持政策导向引领,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围绕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强化示范引领、提升支撑能力、加强平台赋能等六个方面,实施“十二大行动”,打造企业广泛参与、要素支撑有力、平台赋能强劲、服务范围广泛、基础设施完备的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生态体系。

(一)引导企业加快转型。

1、成熟度自评估引导行动。

引导企业对照《智能制造成熟度标准》开展自评估,找出存在的差距,精准高效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释放企业转型内生需求。

进一步优化招标要求,遴选优秀智能制造服务商,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并推动诊断方案落地转化,加快工业企业应用智能装备、先进工艺和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

2023年,组织1000家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评估,为100家工厂、400个车间提供市级智能制造诊断服务。

2、行业对接交流行动。

苏州允茂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苏州允茂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苏州允茂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苏州允茂智能制造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苏州允茂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汽车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9.22•【字号】苏智能建造办〔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情况的通报苏智能建造办〔2023〕9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提升试点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关于加强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智能建造办〔2023〕7号)(下称《考核通知》)要求,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13日至9月15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三季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覆盖全市10个板块29个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香山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张地2022-B14、15号地块商业用房项目、相城区苏地2021-WG-64号地块项目、太仓市斯凯奇(太仓)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共4个项目因项目进度原因自主申请不参加本次考核,实查项目25个。

本次考核根据《考核通知》要求,对11个考核项中的10个考核项目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其他智能建造技术”考核项由专家另行集中评分。

本次考核重点为建筑机器人、智能电梯及其他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新技术等内容。

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受检项目平均得分54.50分,最高分为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二期项目(88.24分),最低分为蠡口智慧家居社区(一期)项目(14.12分),项目得分情况见《2023年三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得分表》(附件1)。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19号)以及现场考核结果,21个试点项目考核总分超过25分,对其实施单位在2023年三季度对应专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中予以加分。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奖励资金安排表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奖励资金安排表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 业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郴州市小计
郴州市
市本级 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LED智能化生产升级改造项目 永兴县 郴州市晶讯光电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设备制造车间 怀化市小计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怀化市
市本级 辰溪县
怀化奥晟科技有限公司羧甲基纤维素钠(CMC)智能制造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2020年湖南省智间
常德市
常德市小计 临澧县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智能化生产车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娄底市小计
娄底市
双峰县 湖南湘源金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收割机车间
岳阳市小计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岳阳市
市本级 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岳阳县 湖南贝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设备制造车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 业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衡阳市
衡阳市小计
衡南县
湖南三易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继电器数字化智能制造生产车 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益阳市
益阳市小计
市本级
益阳市万京源电子有限公司耐高纹波长寿命石墨烯固态电 容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2020年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 间
市州、县区
企业名称
拟奖励类型
湘潭市小计

2023年苏州市级智能示范车间申报条件

2023年苏州市级智能示范车间申报条件

2023年苏州市级智能示范车间申报条件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4.0的到来,智能制造已经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作为我国的制造业重镇,苏州市一直致力于推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智能制造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领域的发展,苏州市决定设立市级智能示范车间,并开展申报评定工作。

二、申报资格1. 企业规模:申报企业注册地在苏州市,并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 产业类型:申报企业应属于制造业范畴,包括传统制造业和高新技术制造业;3. 技术条件:申报企业应具备较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智能制造技术基础。

三、申报条件1. 技术条件:(1)企业应具备较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数控机床、激光切割机、智能仓储系统等;(2)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智能制造技术基础,包括但不限于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等;(3)企业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生产计划排程系统、智能质量检测系统、智能生产过程监控系统等。

2. 人员条件:(1)企业应具备一支专业化的智能制造技术团队,包括研发人员、工程师、技术人员等;(2)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智能制造领域的专业人才,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工程师、智能制造技术专家等。

3. 管理条件:(1)企业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2)企业应具备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生产调度系统、智能供应链管理系统、智能物流管理系统等。

四、申报材料1. 申报表:按照苏州市有关部门提供的申报表格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2.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位置区域、通联方式等;3. 技术资质:包括企业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4. 人员情况:包括企业的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技术团队构成等;5. 设备情况:包括企业的生产设备情况、智能制造设备情况等;6. 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智能制造管理体系等文件。

数字化工厂智能化车间补贴政策

数字化工厂智能化车间补贴政策

数字化工厂智能化车间补贴政策一、政策背景随着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化装备的快速发展,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已经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为了推动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化转型,促进工业企业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加快实施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建设。

二、政策内容1. 装备采购补贴对于购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相关装备设备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装备采购补贴。

补贴资金用于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鼓励企业投资购置先进的数字化生产线和智能化设备。

2. 技术研发补贴对于开展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相关技术研发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研发补贴。

补贴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化装备研发应用。

3. 人才培训补贴对于开展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相关人才培训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

补贴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培训员工掌握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运行维护等技能,提升企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

4. 综合服务补贴对于开展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综合服务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综合服务补贴。

补贴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引进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相关交流、评估、规划等综合服务,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

三、政策效果1. 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大幅降低了企业进行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建设的成本,加速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

许多企业纷纷利用政策优势,加快技术装备更新和改造,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 增强产业竞争力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补贴政策的实施,促使制造业各个环节更加智能化、柔性化、个性化,切实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了整个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3. 推动技术创新补贴政策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大大提高了企业对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化装备的研发投入,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

四、政策展望随着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的发展,政府还将继续加大政策力度和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完善数字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补贴政策,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促进。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8.15•【字号】苏智能建造办〔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智能建造办〔2023〕7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苏州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推进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打造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考核要求,我办决定加强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考核目标基于推动、发展智能建造的相关要求,对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进行动态量化考核,保障项目按计划有序开展智能建造,并作为试点项目奖惩依据,保障试点实施效果。

二、考核主体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季度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苏州市智能建造工作专班承担(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三、考核内容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智能建造办〔2023〕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主要从11个方面考察试点项目实施情况,根据《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分表》(附表)进行量化考核,总分100分,主要考核方向如下:1.智能建造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2.新型建造方式3.BIM技术应用4.智能施工管理5.装配式建筑6.预制构件质量可追溯管理7.智慧运维8.建筑产业互联网9.科技创新、成果转化10.其他智能建造技术11.智能建造党建工作四、考核流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试点项目进行考核,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提前对项目下一季度智能建造实施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和规划,提前5个工作日向工作专班报送下一季度智能建造实施计划。

苏州市智能车间奖励标准

苏州市智能车间奖励标准

苏州市智能车间奖励标准答案参考:一、苏州市智能车间(工厂)申报奖励标准1、苏州市示范智能车间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企业给予高 50 万元奖励。

开展市级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培育和评选工作,对获评的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给予高 100 万元的奖励,对获评的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给予高 20 万元的奖励。

2、苏州吴中区、高新区示范智能车间奖励均可获得20万元一次性奖励3、苏州相城区示范智能车间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递增式认定给予差额奖励。

4、苏州吴江区示范智能车间奖励新认定为省级示范智能工厂、车间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车间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5、苏州常熟市示范智能车间奖励对获评省、苏州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6、苏州昆山市示范智能车间奖励对获评省级、苏州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

7、苏州张家港市示范智能车间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省、苏州市和张家港市示范智能车间(工厂),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

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项目的,资助200万元(含上级)。

二、苏州市智能车间申报条件1.智能装备及信息化软件广泛应用。

2.车间设备互联互通。

3.生产过程实时调度。

5.产品信息实现可追溯6.资源能源消耗实现智能管控7.车间安全水平提升。

8.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9.积极应用国产核心软件和核心装备。

三、苏州市智能工厂申报条件1、企业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2项目须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3、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其中智能制造装备、系统与软件投入不低于7000万元;4、项目单位应牵头组织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项目联合体,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组织方式和责权利,形成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长效机制:5、每个项目单位限报1个项目;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参考《苏州市智能工厂建设指南》。

相人社〔2011〕52号

相人社〔2011〕52号

相人社〔2011〕52号关于2007-2009年度认定人才资助人员提交在职证明的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苏州市相城区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相委办〔2007〕28号)、《关于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相委发[2008]2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2007-2009年认定的市、区人才资助人员在职情况进行确认,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确认范围2007-2009年认定的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市、区两级人才资助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4)。

二、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出具受资助人员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清单和受资助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根据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填写《2007-2009年认定人才资助人员在职名册》(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

三、截止时间证明材料请于2011年3月4日前报送至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联系人:魏平,联系电话:85182262(兼传真),电子邮箱:szxcrckf@,地址: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区行政中心3号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负责组织落实人才在职情况的确认工作。

对确认在职的受资助人员,区政府将发放2010年度资助;对确认离职的受资助人员,将停止发放2010年度资助。

各地务必认真组织实施,避免出现往年不报、漏报和迟报等情况。

如因人为原因逾期不报或漏报人才在职情况的,将视为离职处理,停止发放资助。

附件:1、2008、2009年度苏州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2010年度区级匹配资助人员名单2、2007年度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区级资助名单3、2008年度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区级资助名单4、2009年度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区级资助名单5、2007-2009年认定人才资助人员在职名册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附件1:2008、2009年度苏州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2010年度区级匹配资助人员名单(共7人)一、开发区(5人)姓名所在单位2010年度匹配资助金额(万元)曾明灿禾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1 程永奇同亨科技(苏州)有限公司0.5 张颖福基斯玻璃钢(苏州)有限公司0.5 王爱勇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0.5 徐鸣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0.5二、北桥街道(1人)姓名所在单位2010年度匹配资助金额(万元)刘长海江苏宝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三、黄埭镇(1人)姓名所在单位2010年度匹配资助金额(万元)张鑫苏州吉人漆业有限公司0.5附件2:2007年度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区级资助名单(共50人)一、开发区(6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唐黎明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300刘岩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王涛平苏州市普鑫特高分子材料科技有300张晓萍苏州迈科电器有限公司150史恒苏州迈科电器有限公司150刘芳莲苏州迈科电器有限公司150 二、元和街道(11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许雪明相城区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500 韩涛苏州相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00 徐君华苏州相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00 庄国平苏州兰晶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50 严俊文苏州兰晶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50 顾雪君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150 薛平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150 张好兵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150 吕振华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150 丁晓峰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150王赫苏州相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0 三、北桥街道(10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王荣根苏州利德纺织机件有限公司1500张振伟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陈丽清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楼铭达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徐惠兴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程训强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曹新凤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张敏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袁春辉苏州利德纺织机件有限公司150寿百弟苏州市百高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00 四、黄桥街道(6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王平平江苏新安电器有限公司150 王文权江苏新安电器有限公司150 倪敏峰苏州市申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50 钱晓明苏州市申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50 戈志文江苏恒凯电器有限公司150 王海龙江苏恒凯电器有限公司150五、渭塘镇(6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陈兆宏苏州荣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50刘桂兰苏州市万达汽车内饰件厂150邓鸿丹苏州市万达汽车内饰件厂150张凯苏州华泰空气过滤器有限公司150徐小浩苏州华泰空气过滤器有限公司150郭建芬苏州华泰空气过滤器有限公司150 六、黄埭镇(2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陈杰苏州市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500吴波苏州市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300 七、阳澄湖镇(6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张明国苏州市利达铸造有限公司150周杰苏州卓成家纺有限公司150颜淑芳苏州卓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0丰秋明苏州卓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0吴学仕苏州创越纺织品有限公司150陈佳苏州创越纺织品有限公司150 八、望亭镇(3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徐建忠苏州万旭电子元件有限公司150 王春丽苏州迅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0 仇海强苏州迅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0附件3:2008年度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区级资助名单(共67人)一、开发区(6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王凯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徐鸣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300陆健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周云平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程永奇同亨科技(苏州)有限公司300黎忠苏州迈科电器有限公司300 二、元和街道(3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唐红明苏州相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0潘敬澜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150朱贤斐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150 三、北桥街道(16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刘长海江苏宝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 邓玉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150 徐诚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150严荣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150高小超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150王银平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150郁晓平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楼峰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丁金华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丁冬明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李峰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陈富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毛海峰苏州市北桥开关附件有限公司150陈东兵苏州利德纺织机件有限公司150陈浩苏州利德纺织机件有限公司150黄玉鹏苏州利德纺织机件有限公司150 四、黄桥街道(3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张红征江苏新安电器有限公司150王文忠苏州市申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50沈盛苏州市申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50 五、太平街道(2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吴浩苏州道森压力控制有限公司150 陈高明苏州道森压力控制有限公司150六、渭塘镇(6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徐守龙苏州恒达塑料工业有限公司150刘银花苏州恒达塑料工业有限公司150王明苏州恒达塑料工业有限公司150邱昕苏州渭塘压铸有限公司150周浩苏州渭塘压铸有限公司150王志新朗力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00 七、阳澄湖镇(3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狄小峰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50吴宝森江苏宏富纺织品有限公司150潘江苏州天盟针织有限公司150 八、黄埭镇(28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陈清苏州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1500 朱春伟苏州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300 李方强禾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许美刚禾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杨帅禾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于丽娟禾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丁立志禾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李俊苏州住电汽车电子线业有限公司150 李正君苏州住电汽车电子线业有限公司150 许洋苏州住电汽车电子线业有限公司150 邱雨潇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何玲丽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殷冉冉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彭圆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徐迎秋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杨宁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母艳丽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杜艳伟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黄伟伟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马红花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安会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马丽君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郑步龙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 王冬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150 朱爱芳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150 孙帅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150 王敏娟东吴热电有限公司150 薛春喜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50附件4:2009年度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区级资助名单(共73人)一、开发区(19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罗虹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邓岳峰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300 李增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张艳红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戴晋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徐燕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胡灵敏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300 王爱勇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300 王东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李小峰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300 马传军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侍琳苏州迈科电器有限公司150 路宇鑫苏州迈科电器有限公司150 刘桂峰天合汽车零部件(苏州)有限公司150 郭聪聪程泰机械(苏州)有限公司150 王成涛美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300 李国罡美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50 韩小勇伊玛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 祁生山伊玛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150二、度假区(1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钱俊苏州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150三、元和街道(8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丁高松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300吴彦敏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750张志峰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300刘钢苏州派克顿科技有限公司300岳波苏州派克顿科技有限公司150周晓英苏州中创铝业有限公司300纪铁军苏州兰晶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50糜建锋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150 四、北桥街道(8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张朝福苏州未来电器厂150 刘希望苏州利德纺织机件有限公司150 占友为江苏宝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0 杨莉蓉江苏宝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 王强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150 金仲文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150 赵雪锋苏州市科高环保有限公司150 李书娟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150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汪军苏州华麻科技有限公司750 六、太平街道(9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杨巧梅苏州贝利医药原料有限公司150程文峰苏州贝利医药原料有限公司150冷秀娟苏州贝利医药原料有限公司150张雯君苏州贝利医药原料有限公司150李传坤苏州贝利医药原料有限公司150谭来顺苏州市道森压力控制有限公司150吴金元苏州市道森压力控制有限公司300钱建丰苏州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250蒋帆苏州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150 七、渭塘镇(3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耿文韬苏州华泰空气过滤器有限公司300朱瑞祥苏州渭塘压铸有限公司150于红梅苏州市利明电子有限公司150 八、阳澄湖镇(2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袁静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50 张勇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00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姜扣林苏州宝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50陈建伟苏州宝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50范家福苏州宝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50许遵海苏州宝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50郑毅苏州宝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50卜凡全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黄连清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李雪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张仁智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150高亚男苏州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300夏瑜苏州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300白新征苏州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150杨芳苏州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300林建禄苏州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150洪雨苏州立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150李青苏州市鑫泰建筑装璜有限公司150周炜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150张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150揭春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150孔浩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150刘开锋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150 十、望亭镇(1人)姓名所在单位资助标准(元/月)林亚萍苏州市相城区虞河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300附件5:2007-2009年认定人才资助人员在职名册(公章)镇(街道、区)年月日填报人(签字):联系电话:。

苏州市奖励政策

苏州市奖励政策

苏州市奖励政策
苏州市作为中国一流的科技创新重镇,一直以来致力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和
企业发展。

为了进一步激励企业的创新活力和推动经济发展,苏州市制定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

首先,苏州市对科技创新项目给予奖励。

携带新技术、新产品或新服务的企业
可以申请获得苏州市的科技创新奖励。

这些奖励资金可以用于项目研发、试验验证、示范应用等方面。

苏州市鼓励创新企业进行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秀项目还可以享受额外的专项奖励。

其次,苏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符合国家和苏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条件的企业,不仅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还可以申请获得苏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这些奖励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科研、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

此外,苏州市还对企业的市场拓展和创新创业能力给予奖励。

苏州市鼓励企业
拓展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并提供相应的奖励资金。

苏州市还针对优秀的创新创业企业设立了创新创业奖励,以激发更多的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创业活力。

总之,苏州市奖励政策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通过这些奖励政策,苏州市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市场拓展和人才引进,为苏州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企业在享受奖励的同时,也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苏州市的可持续发展。

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一、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一)加大对企业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1.智能化及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条件:(1)经审计,项目申报年度的设备投资额达到300万元;(2)申报项目纳入2022年度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库,在库投资不低于企业申报设备投资额;(3)经专家评审,符合智能化及数字化改造项目、工业机器人及系统应用评定标准,并自愿为全市同类企业提供示范。

申报材料:(1)工业企业智能化及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购置设备清单及发票(进口设备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复印件;(4)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由工信局组织开展);(5)诚信承诺书;(6)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2.数字化应用提升项目申报条件:经审计,项目申报年度软硬件投资额达到50万元,其中软件投入占比不低于20%。

奖励标准:经专家评审,数字化应用提升项目按照软硬件投资额的12%奖励。

申报材料:(1)企业数字化应用提升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购置软硬件清单及发票(进口设备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复印件;(4)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由工信局组织开展);(5)诚信承诺书;(6)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二)突出典型项目示范申报方式:免申即享(对列入苏州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名单的企业,仅在首次列入时给予奖励;对获评省5G全连接工厂—工厂级、车间级、产线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30、20万元;对获评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按照省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示范试点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2022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不再奖励,若已获得2021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奖励,则进行差额奖励。

)(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标准: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升级版AA级、AAA级证书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

若已获得2021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奖励,则进行差额奖励。

关于促进相城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

关于促进相城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

关于促进相城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苏州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省、市制造业大会和苏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70号)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区的目标,加快推动以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为方向的主导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相城区加快智能制造发展实施意见》,培育数据驱动型企业,形成新经济增长点,争创相城工业的后发崛起。

在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相委发〔2017〕26号)的基础上,经研究,特制定以下若干奖励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相城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重点支持以下四大领域:(一)智能化转型应用领域。

以自动化装备提升传统产业,利用机器人、自动化控制设备或流水线自动化对企业进行智能技术改造,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目的。

(二)智能装备生产领域。

包括高档数控机床与智能制造装备整机、3D打印设备、智能控制系统、在线检测装置等。

(三)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领域。

包括大数据分析系统、云平台建设、物联网应用、智能制造监测、精益研发服务、智能车间(工厂)诊断等专业服务。

(四)智能化配套服务领域。

包括融资担保、参加展会、组织培训、兼并重组、基地认定等。

二、政策措施(一)智能化转型应用领域1.鼓励企业采用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化控制系统、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高端智能装备,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对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投入在500万元以上(“小巨人”企业300万元),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经信局)优先支持采购本区企业生产的省首台(套)智能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经信局)2.鼓励企业将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产管理技术集成应用于研发、生产、管理等环节,对传统模式进行改造,实现智能化生产或管理。

2021苏州相城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实施管理办法-免费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2021苏州相城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实施管理办法-免费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政府会给企业相应的补助政策。

大家都比较关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具体能拿到多少奖励资金,接下来智多星为大家解答,以下就是苏州相城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奖励,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相政发〔2019〕31号
1.申报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1万元;
2.进入高新技术培育库:奖励5万元;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元;
其他区域:
(1)望亭镇:进入培育库奖励1万元;通过高新认定,奖励5万元;
(2)黄埭镇:通过高新认定,奖励8万元;
(3)黄桥街道;通过高新认定,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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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相城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苏州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省、市制造业大会
和苏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70号)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区的目标,加快推动以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为方向的主导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相城区加快智能制造发
展实施意见》,培育数据驱动型企业,形成新经济增长点,争创相城工业的
后发崛起。

在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相委发〔2017〕26号)的基础上,经研究,特制定以下若干奖励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相城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能制造产
业领域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重点支持以下四大领域:
(一)智能化转型应用领域。

以自动化装备提升传统产业,利用机器人、自动化控制设备或流水线自动化对企业进行智能技术改造,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目的。

(二)智能装备生产领域。

包括高档数控机床与智能制造装备整机、3D
打印设备、智能控制系统、在线检测装置等。

(三)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领域。

包括大数据分析系统、云平台建设、
物联网应用、智能制造监测、精益研发服务、智能车间(工厂)诊断等专业
服务。

(四)智能化配套服务领域。

包括融资担保、参加展会、组织培训、兼
并重组、基地认定等。

二、政策措施
(一)智能化转型应用领域
1.鼓励企业采用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化控制系统、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高端智能装备,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对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投入在500万元以上(“小巨人”企业300万元),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经信局)
优先支持采购本区企业生产的省首台(套)智能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经信局)
2.鼓励企业将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产管理技术集成应用于研发、生产、管理等环节,对传统模式进行改造,实现智能化生产或管理。

优先支持采购经备案的我区智能系统集成商提供的信息化应用服务,经认定,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经信局)
3.推动我区工业大数据、工业物联网、智能监测、系统解决方案等综合试点示范,每年根据规模和效益择优评定一批区级智能化综合示范项目,对获评为区智能化示范项目的企业根据规模和成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经信局)
(二)智能装备生产领域
4.加快引进智能装备重大项目,投资总额超2亿元的,经认定,给予其不超过项目智能设备投资额10%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经信局)
5.对经认定的新设物联网企业,新设当年或次年实际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

(经信局)
6.鼓励企业生产制造适应市场需要的机器人、高端制造领域技术装备及大型自动化成套装备,对认定为国家首台(套)装备产品的本区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信局)
(三)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领域
7.鼓励在我区建设运营智能工业融合发展中心、机器人大数据创新平台、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等,为我区智能产业发展、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研发、设计、生产、云资源租赁、技术交流等服务。

经认定,对建设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建设投资额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经信局)
8.对本区智能制造产业领域智能化改造系统集成商为本区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及自动化设备集成项目的,经认定,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含)的系统集成项目,按项目实际发生额的5%奖励系统集成商,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经信局)
9.择优评定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对新入选的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大数据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但不超过该年度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发改局)
10.支持大数据企业创新发展,对大数据企业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可分别给予550万元、330万元和11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大数据企业可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大数据企业纳入本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研发费后补助。

(发改局)(四)智能化配套服务领域
11.对我区企业参加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等智能制造行业领域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专业展会,经批准,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

(经信局、商务局)
12.鼓励支持智能制造领域孵化载体建设,按有关扶持政策执行。

(科发局)
13.加大企业家培育力度,开展智能制造企业家及高层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企业管理层整体水平,相关人员参加智能制造等培训,费用按规定实行优惠减免。

(经信局)
14.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规费,减免50%。

(经信局)
对通过“双软评估”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根据担保发生额的1%对被担保企业给予担保费率补助(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经信局)
15.智能制造企业引进各类人才,按有关人才政策奖励。

(科发局、财政局、人社局)
三、附则
(一)本区智能制造产业领域企业符合相城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的其它有关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条件的,按照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二)申报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区经信局承担。

(四)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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