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邮电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11-09—09 浏览次数:(校研发[2009]4号)南京邮电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学校与设站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建设的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我校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保证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与任务建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为了构筑研究生实践教学平台、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提高,满足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研究生),在修完课程学分后,可申请进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相关研发工作,取得所需学分。
进站研究生在完成企业研发任务的同时,可在工作站开展学位论文相关的课题研究。
二、企业设站基本条件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1.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2.具有高水平的科研研发队伍,先进的科研设备及科研条件,并有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
三、工作站建立(一)学校或相关学院与企业就建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协商,由学校与设站企业就设立研究生企业工作站事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二)成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正副主任分别由设站企业负责人和南邮相关学院负责人担任。
委员会成员包括企业、学院的相关人员及导师代表。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设站企业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站设立过程中所需费用由设站企业承担。
(三)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设站企业与南邮合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落实课题研究经费、遴选进站研究生(团队),保障进站导师和研究生必需的科研、生活条件。
(四)工作站实行课题管理制,研究生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进站:方式(1)设站企业将技术需求凝练为相应的研究课题,通过工作站以项目的形式,委托给南邮由导师带领的研究生研发。
国家电网用电收费标准
江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加强对江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引导和管理,推动研究生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深度结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江苏省内设立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三、工作目标1.推动企业与高校合作,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培养高素质研究生。
2.引进企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培养研究生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就业能力。
四、管理机构1.设立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江苏省内设立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统一管理。
2.管理委员会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和企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组成,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五、建设条件1.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一定规模的研发团队。
2.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有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如实验室、图书馆等。
六、申报与评审1.企业申报设立研究生工作站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简介、研发团队介绍、研究方向等。
2.管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企业实力、研发能力等。
3.评审通过的企业将获得设立研究生工作站的资格,并签署合作协议。
七、运行和管理1.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定期组织研讨会、学术交流等活动,加强研究生的学术素质。
3.研究生在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学习、实践、科研成果等应纳入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学分制管理。
八、资金支持1.管理委员会将向申报通过的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名额,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管理委员会每年将从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支持。
九、考核与评价1.管理委员会将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包括研究生培养质量、科研成果等。
2.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企业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依据。
十、奖励和激励1.对于在研究生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纲要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企业名称:扬州虹扬光电有限公司高校名称:扬州大学一、合作课题情况课题一:室内照明用大功率LED灯具的照明设计主要研发内容:利用专业的光学设计软件,设计具有一体微透镜结构的散光板,将LED发出的光均匀地散射成均匀亮度的面光源;同时引入模块化方案,每一个模块均包含一片散光板、反光杯、LED阵列、外壳以及接头。
这样,做到尽可能消除LED 灯具的不舒适眩光。
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对微透镜结构的散光板的设计,其中包括每块微透镜的大小、形状以及微透镜的结构曲面等;其次是针对不同形状与用途的室内灯具的模块设计,包括微透镜,反光杯,LED芯片阵列等。
预期完成时间:2013年5月-2014年5月研发资金投入及安排情况:项目总投资40万元。
预期完成时间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期内累计销售目标产品10万只,实现销售收入400万元,利税总额100万元;实施期内新增就业30人;申报专利4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2件;完善项目产品企业标准,并积极争取和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
技术(成果)与知识产权(专利等)的归属:进站研究生在企业取得的各种专利技术归企业所有。
课题二:无电解电容改进型LED照明驱动设计主要研发内容:在分析传统SEPIC PFC LED驱动电路工作原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改进,设计一种改进型SEPIC PFC。
改进后的PFC不但可降低开关管电压应力,而且大大降低了输出电容的值,因此可以消除电解电容,增加驱动管的寿命。
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在不降低系统效率的同时,克服了传统SEPIC用于PFC时必须采用大容量电解电容的缺点,提高了LED照明驱动的使用寿命。
预期完成时间: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研发资金投入及安排情况:本项目报批总投资为30万元。
预期完成时间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期内累计销售目标产品5万只,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利税总额80万元;实施期内新增就业20人;申报专利4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2件;完善项目产品企业标准,并积极争取和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
关于公布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首批
关于公布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首批设站企业名单的通知苏教研〔2009〕7号有关企业、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首批试点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09〕5号)文件部署,经张家港市有关企业申报、专家评议、我厅审核,确定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首批设站企业,现予公布。
附件: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首批设站企业名单二○○九年五月五日附件: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首批设站企业名单序号设站企业名称主要合作高校名称1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大学、东南大学2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东南大学3 骏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师范大学、南通大学、苏州大学4 飞翔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5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大学6 张家港市锦丰轧花剥绒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大学、苏州大学7 江苏梁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大学8 张家港市龙杰特种化纤有限公司苏州大学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10 张家港长力机械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1 江苏维达机械有限公司苏州大学12 江苏海狮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科技大学13 张家港灿勤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4 江苏联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大学15 苏州汉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大学16 江苏合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科技大学17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学18 张家港市华昌药业有限公司东南大学19 江苏华机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林业大学20 江苏华宇飞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江南大学21 张家港市盛天金属线有限公司江苏大学22 张家港市华天药业有限公司中国药科大学23 张家港市贝尔机械有限公司江苏科技大学24 张家港市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25 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扬州大学26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大学27 张家港市一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东南大学28 苏州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学院29 江苏佳成机械有限公司东南大学30 张家港市大唐纺织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大学31 张家港海陆环形锻件有限公司江苏大学32 张家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南京农业大学主题词: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名单通知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抄送: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苏州市科技局,张家港市政府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5月5日印发。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条件(1)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工作站是由设站单位(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与江苏省高校联合申请设立、共同建设,高校选派教师和研究生进驻,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平台。
设站单位以省内单位为主。
二、设站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万元以上,企业规模划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以公益性服务为中心的企业组织可不受规模限制,但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行为。
2.具有县(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4.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县(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6、网上申报“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2019年申报工作于2019年9月30日截止。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和运行管理要点
五、建设要点
5、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制度
※ ※ ※
建立项目组织、考核、激励等内部独立运行管理制度 建设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审计); 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具体包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 进站人员名录、仪器设备清单、院士团队进站记录、年 度工作计划、具体项目(课题)合同或协议、创新产出 、人才培养、会议纪要、宣传资料等。
※
负责协调各工作站设站单位与共建或合作单位的关系。
四、主管部门及设站单位职责
设站单位职责
※ 组建工作站建设领导小组,配备企业研发人员; ※ 严格执行工作站建设方案和项目合同的规定,保障设施建设、 机制建设、团队建设和创新产出的顺利实施; ※ 接受主管部门、省科技厅及委托的中介机构的检查、监 督和评估,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 及时报告工作站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妥善处理意 见; ※ 积极报告总体进展、运行情况,及时报告重大突破性进展。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
建设和运行管理要点
江苏省科技厅
二○一一年九月
一、 背
景
二、 功能定位 三、 主要任务 四、 主管部门及设站单位职责 五、 建设要点 六、 注意事项
一、背
景
一、背景 为促进规模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 为院士到地方创新创业提供新的平台,拓宽企业与高端智力 资源的对接渠道,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江苏省从2008年底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企业院士工作站建 设工作。
一、背景
为规范企业院士工作站创建工 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江苏省 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苏政办发【2008】130号)。
一、背景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建企业院士工作站264家,引 进两院院士270名,集聚院士团队2112人,总投入35.3亿 元,其中省拨款2.06亿元、引导社会投入33.25亿元。
江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破自主创新难题
江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破自主创新难题2008年起,江苏省开始在张家港市试点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政府引导,企业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开展技术研发,是一种全新的产学研合作与人才培养模式。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一个双赢之站。
自2010年江苏豪森与东南大学建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之后,联合开展新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实践,企业和高校获益颇多。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获益者之一,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建站后,在行业内首次建立了输送带有限元模拟分析方法,开发了软件包,建成了900万平方米/年高性能输送带的示范生产,技术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56亿元,打破了国外在高品质、高附加值输送带技术的垄断。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逐渐成为一支释放科教创新资源活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新生军。
江苏省先后分6批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设站1606个,实现了13个省辖市全覆盖,范围涉及31所高校,覆盖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作为一种全新的产学研合作与人才培养模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在建站之初即明确了研发方向与人才培养方向,并设有专门导师,设立专门联合研发与培养场地、设施,形成了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为新载体,实行产学研紧密深度合作,强化企业创新能力,进行协同创新和协同培养人才的新局面。
“研究生直接进入企业,非常有利于他们专业实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夏品奇说,“是一种不错的人才培养模式。
”据悉,南航已建设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69个,与企业、研究院所、地方政府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555个,培养研究生达1719人,成效斐然。
高校对于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的保障措施也非常重视。
东南大学从“985三期”中拿出专项经费聘用兼职导师包括企业导师支持工作站建设;苏州大学将导师建站指导纳入个人工作量核算,把指导研究生解决企业难题和做出的贡献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3.06•【字号】苏教研[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苏教研〔2013〕2号)各市科技局(委)、研究生培养单位:自《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08〕1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全省已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研究生工作站”)1000余家,在企业技术研发、培养和培训高层次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积极、规范、有效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建站工作。
研究生工作站是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是承担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渠道,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研究生工作站作为省级“人才工作站点”类企业研发机构,与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类企业研发机构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予以同等对待。
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职能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相互合作、积极支持、强化管理,努力把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好、管理好、运作好。
二、深入实施“231”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58号)要求,到“十二五”末,力争在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00家研究生工作站,总量达到2000余家,引入3000余名研究生导师、10000余名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工作站。
三、有效拓展设站范围。
从2013年起,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范围将拓展到所有需要设立并适合设立研究生工作站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高校可根据本校学科特点与有关单位合作建设“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
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
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提高工作站的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研究生工作站,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工作站。
涉及的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指导教师的选拔任用、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学术交流合作等。
三、管理机构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机构为学校研究生院和学术委员会。
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研究生工作站的学术评价和指导。
四、指导教师的选拔任用1. 指导教师的选拔应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教师需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经验。
2. 指导教师的任用应经过研究生院和学术委员会的审核,并公示至少七天。
3. 指导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是评价其指导研究生工作的重要因素。
五、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与执行1. 每位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并由指导教师指导和审核。
培养计划应包括研究方向、科研计划、学术活动、论文撰写、学术交流等内容。
2. 研究生培养计划应经过学术委员会的审核,并作为研究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3. 研究生在执行培养计划过程中,需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进行学术交流和探讨。
六、学术交流合作1. 研究生工作站应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合作科研项目等。
2. 学校将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资金,并在学术活动中予以支持。
七、绩效评价1. 每年对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研究生培养质量等。
2. 根据评价结果,将对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奖惩,奖励优秀工作站和指导教师,对不合格工作站和指导教师进行处理。
八、监督与检查1. 学校研究生院和学术委员会将对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工作站内部也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包括研究生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对工作站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科技厅制定的《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2008年12月)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院士工作站”)创建工作,促进规模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院士工作站旨在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研发机构为依托,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为企业服务,攻克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企业创新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企业院士工作站工作内容主要有:(一)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二)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三)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四)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
第四条企业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骨干企业和有条件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
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四)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
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企业工作站及在站研究生管理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企业工作站及在站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时间:2012-4—23 15:44:42点击数:1399(校研字〔2009〕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随着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生培养模式逐渐多样化。
设立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简称企业工作站)及与相关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了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渠道。
为了加强和规范管理,鼓励导师选派优秀的研究生进入企业工作站,提高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培养质量,确保企业工作站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企业工作站的运行机制第二条企业工作站的运行根据相关管理文件及校企双方协议,由校企双方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管理,协调校企双方的合作。
第三条在站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
学校聘请设站企业或联合培养单位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联合培养导师,并由学校颁发研究生联合培养导师聘书。
在站研究生要经常与校内导师及联合培养导师保持联系。
第四条校内导师根据相关协议,并结合设站企业或联合培养单位的实际,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学术指导、论文审定等工作;联合培养导师根据企业所需解决的工程技术问题,在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论文研究等方面进行联合指导,并负责研究生在企业工作站工作安排及学术指导工作,协助安排研究生在企业工作站的住宿等相关问题。
第三章进站研究生的选拔第五条根据学校设立企业工作站的情况,以及设站企业或联合培养单位对我校研究生的需求情况,选拔全日制研究生进入企业工作站.第六条有意进入企业工作站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企业工作站进站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企业工作站工作.校内导师应优先考虑安排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企业工作站工作。
第四章在站研究生的培养第七条进入企业工作站的研究生,必须在第一学年内修完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
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进入企业工作站.第八条研究生可在校内或企业工作站参加培养计划中要求的学术活动,并完成相应的学术活动学分。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作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明确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职责,规范研究生的选拔、培养、考核及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企业培养一批高素质、创新型的人才。
科学性原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应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注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
规范化原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应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实效性原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应注重实际效果,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
可持续发展原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应注重长远发展,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培养模式,以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人才需求。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和课程设置的科学性。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选拔优秀的导师队伍,制定导师的选拔标准和聘任程序,确保导师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研究生考核机制,包括学术水平、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制定研究生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成果。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共同开展研究生培养和科研活动,促进产学研合作和人才培养。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制定研究生的选拔标准,包括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确保选拔出的研究生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潜力。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制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注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确保研究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活动,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应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和实践活动,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实践环境。
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及管理办法
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学校产学研合作、拓宽研究生培养渠道、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以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培训为主要任务的机构,也是学校的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相关学院协调设站企业成立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协助做好工作站的具体建设工作。
管委会负责工作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制定合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上级部门拨付经费的使用管理,进站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必需的科研、生活条件保障等。
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工作站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O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研究生处及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一)制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二)负责与建站企业设置的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对接;(S)组织学校相关学科与企业联合申报研究生工作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四)根据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及时了解研究生团队进站情况,督促研究生团队进站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考核。
第三章申报及审批第五条设立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
第六条企业作为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二)建有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S)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四)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篇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条件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条件一、企事业单位基本条件1.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以及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2.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且科技含量较高,承担有县级以上科技项目,主要侧重于湖北十大支柱产业和七大新兴战略发展产业领域;3.建有科技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相关技术研发基地(平台);4.具有一定数量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科技人员,可以胜任研究生的教学科研指导(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工作;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以及保证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二、高校及相关学科基本条件1.高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有产学研合作需求,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2.学科主要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且具有一定研究生规模;3.学科具有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4.学科团队指导力量较强,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经验。
三、工作站必备的运行管理机制工作站须由合作双方共同建章立制,主要包括:科学有效的信息对接机制、科研合作机制、联合培养机制和运行管理办法等。
篇二: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条件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条件一、企事业单位基本条件1.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以及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2.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且科技含量较高,承担有县级以上科技项目,主要侧重于湖北十大支柱产业和七大新兴战略发展产业领域;3.建有科技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相关技术研发基地(平台);4.具有一定数量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科技人员,可以胜任研究生的教学科研指导工作;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以及保证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二、高校及相关学科基本条件1.高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有产学研合作需求,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2.学科主要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且具有一定研究生规模;3.学科具有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4.。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1.03.14
•【字号】苏教办[2011]16号
•【施行日期】2011.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
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苏教办〔2011〕16号)
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牵头处室和单位要尽快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及早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对于地方为主实施的改革试点项目,要指导督促各地抓紧组织实施。
要把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创造教育改革的先进经验。
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省有关部门出台支持教育改革的配套政策,保障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注:标△的处室为牵头处室。
轮机工程专业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与实践研究
轮机工程专业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与实践研究作者:郭霆王玉宝陈晓群来源:《科技资讯》2015年第24期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增加,研究生教育的规模正以较快的速度增加,同时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如何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以及实践型高级人才,可以说是社会对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研究生工作站是高校研究生实践教学的重要平台。
该文介绍了江苏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轮机工程专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背景、建立途径和运行管理机制,对轮机工程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轮机工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实践研究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8(c)-0217-02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增加,研究生教育的规模正以较快的速度增加,同时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如何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以及实践型高级人才,可以说是社会对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1]自2009年开始,我国研究生教育开始进入结构调整与质量提升阶段。
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以满足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2]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正是在这种适应需求、提高质量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起于2008年。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制订的《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省教育厅先后召开了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对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印发了《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站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先后设站1606个,设站范围覆盖了全省所有13个省辖市,涉及29所高校和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诸多领域。
[3]江苏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轮机工程专业是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拥有“轮机工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轮机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轮机设备和系统设计制造与性能优化和船舶机舱安全两大特色方向。
江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08]118号)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开展技术研发的机构,是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我省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
为促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要任务(一)技术研发。
企业将技术需求凝炼为相应的研究课题,通过研究生工作站,委托给相关高校的研究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技术研发;或组织企业自身研发队伍与高校研究生团队合作研发,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升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效益。
研究生团队在完成企业研发任务的同时,可在工作站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理论性相关科研课题研究。
(二)人才培养培训。
研究生工作站所在企业积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高校研究生团队可根据需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与审批(一)申报条件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科学持续发展急需的领域。
1.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2)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江苏化工等企业可申请设研究生工作站
江苏化工等企业可申请设研究生工作站
沈镇平
【期刊名称】《化工时刊》
【年(卷),期】2009(23)12
【总页数】1页(P46-46)
【关键词】江苏省;工作站;研究生;企业;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可再生能源;认定工作【作者】沈镇平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K01;TP393.1
【相关文献】
1.基于企业研究工作站平台的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以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为例 [J], 李锋;尹洁
2.“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落户江苏华扬 [J],
3.无锡华润燃气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的“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正式揭牌[J],
4.产学研相结合的协作式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构建——以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为例 [J], 李安萍;陈智栋;潘剑波;赵希岳;韩国防
5.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落户苏州院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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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08]118号)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开展技术研发的机构,是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我省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
为促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要任务(一)技术研发。
企业将技术需求凝炼为相应的研究课题,通过研究生工作站,委托给相关高校的研究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技术研发;或组织企业自身研发队伍与高校研究生团队合作研发,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升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效益。
研究生团队在完成企业研发任务的同时,可在工作站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理论性相关科研课题研究。
(二)人才培养培训。
研究生工作站所在企业积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高校研究生团队可根据需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与审批(一)申报条件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科学持续发展急需的领域。
1.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2)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2.进站高校及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3)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4)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二)审批程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企业为主,会同相关高校联合申报。
企业可根据研发需要选择一校或多校(包括省外高校)合作,申报前双方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研发方向共识,达成合作协议,明确技术成果产权归属。
申报内容包括: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五年内拟研发的主要课题,进站研究生团队的人数,进站研究生的工作经费、生活资助、基本研究工作生活条件和管理制度。
申报单位须填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审批表》,经县、市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省教育厅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评审与遴选工作,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批准并授牌。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有效期五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确认后继续生效。
三、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一)省教育厅是全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管部门,在省政府领导下,会同经贸、科技、财政等部门,负责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相关政策、方案的制定,重要事项的协调,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批准与期满考核,组织指导高校与企业对接、进站等工作。
坚持把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作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纳入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研究生工作站与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省研究生创新活动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的有机结合。
(二)有关市县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落实有关要求,制定配套政策,组织所在地企业与高校对接,指导设站企业加强对工作站的经费支持与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优先将研究生工作站研发项目列入市县级科技计划,根据项目研究进展和阶段目标实现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对设站企业立项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进行优先布局,对合作研发成效显著、为企业技术进步作出贡献的研究生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三)设站企业是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应成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正副主任由企业负责人和合作高校院(系)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高校研究生导师。
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制订本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企业与高校合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落实课题研究经费,遴选进站研究生团队,保障进站导师和研究生必需的科研、生活条件,为进站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200元、600元的在站生活补助,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站的日常运行管理。
设站企业要积极创新研究生工作站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建设效益。
(四)有关高校要以合作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为契机,大力推进高校科研与企业实践的结合。
积极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生团队进站工作,把参与企业技术研发作为提升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选派富有技术研发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研发团队开展技术指导;聘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充实导师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将教师进站指导纳入个人工作量核算,把指导研究生解决企业难题和作出的贡献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将在研究生工作站的科研实践和科研业绩作为研究生科研考核内容,认定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积极推进相关管理工作向研究生工作站延伸,配合设站企业做好本校在站导师和研究生团队的管理工作。
四、附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2012)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开展技术研发的机构,是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我省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
为促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要任务(一)技术研发。
企业将技术需求凝炼为相应的研究课题,通过研究生工作站,委托给相关高校的研究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技术研发;或组织企业自身研发队伍与高校研究生团队合作研发,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升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效益。
研究生团队在完成企业研发任务的同时,可在工作站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理论性相关科研课题研究。
(二)人才培养培训。
研究生工作站所在企业积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高校研究生团队可根据需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与审批(一)申报条件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科学持续发展急需的领域。
1、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2)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2、进站高校及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3)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4)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二)审批程序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企业为主,会同相关高校联合申报。
企业可根据研发需要选择一校或多校(包括省外高校)合作,申报前双方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研发方向共识,达成合作协议,明确技术成果产权归属。
申报内容包括: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五年内拟研发的主要课题,进站研究生团队的人数,进站研究生的工作经费、生活资助、基本研究工作生活条件和管理制度。
申报单位须填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审批表》,经县、市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省教育厅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评审与遴选工作,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批准并授牌。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有效期五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确认后继续生效。
三、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一)省教育厅是全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管部门,在省政府领导下,会同经贸、科技、财政等部门,负责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相关政策、方案的制定,重要事项的协调,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批准与期满考核,组织指导高校与企业对接、进站等工作。
坚持把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作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纳入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研究生工作站与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省研究生创新活动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的有机结合。
(二)有关市县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落实有关要求,制定配套政策,组织所在地企业与高校对接,指导设站企业加强对工作站的经费支持与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优先将研究生工作站研发项目列入市县级科技计划,根据项目研究进展和阶段目标实现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对设站企业立项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进行优先布局,对合作研发成效显著、为企业技术进步作出贡献的研究生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三)设站企业是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应成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正副主任由企业负责人和合作高校院(系)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高校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