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资源合理配置与布局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资源合理配置与布局在当今社会发展中,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布局成为各个行业和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自然资源部作为负责协调和管理国家自然资源的机构,其工作人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资源合理配置与布局方面的作用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策略和建议。
一、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作用与责任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作为行业内的专业人士,他们的主要作用是协调和管理国家自然资源。
首先,他们需要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和资源现状,制定合理的资源开发和利用策略。
其次,他们需要负责资源的保护和环境管理工作,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他们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布局。
总而言之,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二、资源合理配置与布局的重要性资源合理配置和布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不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布局将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进而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民众的福祉。
通过合理配置和布局,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减少资源的浪费。
此外,合理的布局还可以平衡各地区的资源利用和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因此,资源合理配置与布局对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资源合理配置与布局的挑战与机遇资源合理配置与布局面临着许多挑战,例如资源分布不均、资金和技术的限制以及环境保护的需求等。
然而,这些挑战同时也为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带来了机遇。
首先,资源分布不均可以通过科学规划和技术创新来解决。
其次,资金和技术的限制可以通过吸引外部投资和与企业开展合作来缓解。
最后,环境保护的需求可以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管理措施来实现。
因此,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面临挑战时也应该积极寻找机遇,以推动资源合理配置与布局的工作。
四、资源合理配置与布局的策略与建议为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布局,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与建议:1. 加强科学研究和数据分析,深入了解各类资源的分布和可利用性,以便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开发和利用策略。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自然资源规划局是负责统筹自然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行政机构,为了实现高效协作与协调,自然资源规划局内设多个部门,每个部门负责不同的职能与任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
一、土地规划部门土地规划部门的职能是负责土地资源的评估、规划和管理。
主要的任务包括:1. 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的开发与利用方向。
2. 进行土地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分析土地的质量与利用潜力。
3. 制定土地利用政策与标准,提出土地利用的建议与措施。
4. 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与浪费。
二、水资源管理部门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是负责水资源的保护、调度和管理。
主要的任务包括:1. 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管理水资源的分配与调度,确保各部门和地区的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3. 监测水质与水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
4. 积极推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回收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是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和监督。
主要的任务包括:1. 制定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政策,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审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计划,进行矿业权的管理与监督。
3. 监测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确保符合环境和安全标准。
4. 推动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是负责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监管。
主要的任务包括:1.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 监测生态环境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3. 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健康。
4. 执法监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保护自然资源的合法权益。
五、林业资源管理部门林业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是负责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主要的任务包括:1. 制定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规划,确保森林的可持续利用。
2. 实施森林资源保护政策,防止森林破坏和火灾。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内容简介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内容简介自然资源部(以下简称“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行政机关,负责监管和管理我国的自然资源,维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部门下设多个职能部门和机构,各司其职,共同实现对自然资源的科学管理。
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以展示他们对于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重要作用。
一、工作人员职责1.政策制定与研究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研究和制定,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的法规体系建设和政策创新。
他们需要跟踪国内外自然资源领域的发展动态,参与相关研究和调研,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并拟定和完善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2.监督管理与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对我国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并行使执法职责,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他们需要开展监测评估、取证调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并依法进行处罚和监督督促整改。
3.项目评估与审批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自然资源开发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批。
他们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全面评估项目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下,对项目进行审批或提出合理的限制性要求,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损害。
4.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作为自然资源保护的主力军,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水生态修复等重要项目的工作。
他们需要参与保护区规划和管理,制定保护措施和修复方案,监测和评估生态恢复效果,并推动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保护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工作内容简介1.资源管理与调控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对各类自然资源的管理与调控工作。
他们需要制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推进资源普查和监测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2.科研与技术推广作为专业机构,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进行自然资源领域的科研项目和技术研发,积累并普及相关技术和经验。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与要求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与要求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家自然资源管理的主要组织机构,承担着维护环境生态安全、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职责。
其工作人员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与要求。
一、工作职能1. 制定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并制定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他们需要紧密关注国内外的环境变化和资源状况,提出有效的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2. 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措施:工作人员需要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
他们要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监测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检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开展自然资源调查与评估:工作人员需要组织和开展自然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他们要深入了解各类自然资源的分布、数量、质量和可利用程度,为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4. 督促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负责监督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
他们需要及时指导和协助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要求,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5. 促进资源科技创新与国际合作:工作人员还需要推动资源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
他们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资源管理技术和经验,推动资源科技研发与应用,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交流,共同应对全球性的资源和环境问题。
二、工作要求1. 专业知识与技能: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自然资源学科知识和管理能力。
他们要熟悉各类资源的性质和特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数据处理和分析的能力。
2. 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他们要与其他部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在处理复杂问题时,能够有效沟通、协调各方利益,形成合力。
3. 创新与问题解决能力:工作人员要具备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他们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8年发布)
【法规标题】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8年发布)【发布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发文字号】厅字[2018]69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时间】2018-08-01【生效时间】2018-08-01【关键词】其它类别【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条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资源局主要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资源局主要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资源局是国家中央机关之一,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自然资源管理和综合协调。
为了配合职责的履行,在资源局内设有多个机构,下面是这些机构的详细介绍。
一、自然资源管理司自然资源管理司是资源局的主要部门之一,负责自然资源的管理和规划编制工作。
该司下设多个科室,包括土地资源管理科、水资源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动植物资源管理科等。
每个科室都有一名科长,负责协调科室各项工作,另外还有若干名科员和工作人员,他们负责科室日常运转和具体工作的执行。
二、国土空间规划司国土空间规划司是资源局的另一支重要力量。
该司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下设若干个科室,包括规划编制科、规划实施科、规划监测科等。
每个科室都有一名科长,另外还有若干名科员和工作人员,他们负责配合完成各个科室的工作任务。
三、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司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司负责资源局的环境保护工作。
该司下设多个科室,包括环境监测科、环境保护管理科、生态修复科等。
每个科室都有一名科长和若干名科员和工作人员,他们负责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配合。
四、财务司财务司是资源局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资源局的财务规划和资金管理。
该司下设多个科室,包括预算科、会计科、审计科等。
每个科室都有一名科长和若干名科员和工作人员,他们负责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配合。
五、人力资源司人力资源司是资源局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该司下设多个科室,包括人事科、培训科、绩效考核科等。
每个科室都有一名科长和若干名科员和工作人员,他们负责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配合。
在以上机构中,每个科室的人员编制都是根据工作需要、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来确定的。
在机构人员配备时,资源局主要考虑职能需求和工作重心,进行合理地调配,确保各部门和科室都有足够的人员保障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以上就是资源局的主要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简要介绍。
在工作中,每个部门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合理配置人员资源,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进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09•【字号】黔府办发[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一月九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中组部《关于调整省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组通字〔2004〕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4〕28号)精神,省国土资源厅是主管全省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贯彻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分析国土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及对地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与规律,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土地供应结构及矿权总量、矿产资源供应结构,组织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分析,研究拟定产业和区域的供地政策、矿权设置政策。
(二)负责对省以下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严格保护国土资源,组织查处市(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组织建立和实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指挥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部门与组织架构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部门与组织架构自然资源部(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以下简称“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重要政府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为了确保高效运作和科学管理,自然资源部设立了多个工作部门,并建立了合理的组织架构。
本文将就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部门和组织架构进行探讨。
一、工作部门(一)自然资源规划司自然资源规划司是自然资源部的核心工作部门之一。
该司负责制定和落实自然资源规划政策,规划和引导全国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合理利用。
其职责涵盖矿产资源规划、土地资源规划、海洋资源规划等各个方面。
自然资源规划司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二)环境保护司环境保护司是自然资源部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部门。
该司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管理和监督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司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环境监测评估、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工作。
(三)矿产资源管理司矿产资源管理司是自然资源部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的工作部门。
该司负责制定和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管理全国的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
矿产资源管理司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矿产资源评估、矿产权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等工作。
(四)土地资源管理司土地资源管理司是自然资源部负责土地资源管理的工作部门。
该司负责制定和执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管理全国的土地利用和土地管制工作。
土地资源管理司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土地调查评估、土地使用权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
(五)自然生态保护司自然生态保护司是自然资源部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部门。
该司负责制定和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政策,管理和维护全国的自然生态系统。
自然生态保护司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自然保护区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
二、组织架构自然资源部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领导机构由部长和副部长组成,负责决策和协调工作。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各司局以及直属单位,具体负责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和管理
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和管理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对其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着关键的责任,需要在组织和管理方面做出切实有效的努力。
本文将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探讨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和管理策略。
一、机构设置自然资源部门的机构设置应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自然资源的特征、区域差异和管理需求等。
在机构设置上,应充分考虑层级齐全、职能明确、协同高效的原则。
例如,可以设立自然资源管理局、土地资源管理局、水资源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形成上下贯通、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
二、人员配备自然资源部门的人员配备应结合专业性和综合能力。
除了拥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政策研究、科学决策和协调管理能力。
因此,可以招聘专业人才,如地质学家、环境科学家、水利工程师等,同时也需要注重培养和提升现有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跨学科的协同合作。
三、信息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管理成为自然资源部门的必然选择。
自然资源部门可以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实现对资源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通过数据共享、精准分析和动态监测,可以提高资源管理的科学性、精确性和实时性,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协同合作自然资源的管理常常需要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自然资源部门应建立起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促进信息共享、资源互补、责任明确,形成协同管理的良好局面。
此外,自然资源部门还可以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资源管理的国际化、多样化和可持续发展。
五、法制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是组织和管理的重要保障。
自然资源部门应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完善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权责分工、规范行为准则,提高资源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自然资源知识:什么是自然资源和自然资源资产?
⾃然资源知识:什么是⾃然资源和⾃然资源资产?
狭义的⾃然资源是指⼈类可以利⽤的天然⽣成物。
⼴义的⾃然资源是指天然⾃然物及其产⽣的空间场所和环境功能。
政府部门对⾃然资源管理要依法依规进⾏,那么⾃然资源就应该是法定的、有空间边界或有载体、可明确产权的天然⽣成物。
我国宪法、民法、物权法涉及的⾃然资源有:⼟地、矿藏、⽔流、森林、⼭岭、草原、荒地、滩涂、野⽣动植物等,都具有经济价值。
《⾃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员编制规定》具体提到的⾃然资源有:⼟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
⾃然资源资产是指有法可依、可确权、可定价、具有稀缺性、有特定空间形态边界的⾃然资源。
《中华⼈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矿藏、⽔流、森林、⼭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城市的⼟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留地、⾃留⼭,也属于集体所有”。
这就为⾃然资源管理界定了范围,使得履⾏全民所有⾃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有法可依。
并⾮所有的⾃然资源都可以资产化,只有同时具有稀缺性、有⽤性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态效益)和明确的所有权三个条件的⾃然资源,才能称为⾃然资源资产。
⽣态类“地票”。
⽣态类“地票”是指拓展原有地票⽣态功能,即在现有地票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将重要饮⽤⽔源保护区、⽣态保护红线区等承担重点⽣态功能区域的建设⽤地复垦为林地或草地,复垦验收合格后即可申请地票交易。
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条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
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一、引言自然资源部是我国负责自然资源监管和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
为了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需要对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进行合理规划。
本文将从岗位职责、任务分配和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1.局级领导:负责制定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及资源分配,对部门整体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2.处级领导:负责分析研判自然资源发展趋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监督、指导下属单位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3.科级骨干:负责具体的部门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实施,协调所在部门内部各个职能部门间的协作。
三、任务分配与协作1.制定工作计划:自然资源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由处级领导根据各科级骨干的能力和工作经验进行任务分配,充分利用每个人的优势,确保任务的高效完成。
2.协同合作:自然资源部各个部门之间需要密切合作,在任务分配时,各部门应充分协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部门衔接协调,避免出现工作中的冲突和重复。
3.信息共享: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之间需要保持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及时了解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协调,避免出现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四、工作安排与执行1.制定工作计划:自然资源部工作安排由局级领导与处级领导共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科级骨干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各个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定期考核评估:自然资源部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定,对于优秀人员予以激励表彰,对于工作不达标的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改进。
3.工作汇报与反馈: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接受领导的指导和反馈,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灵活应对: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应对,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总结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是确保部门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6.16•【文号】国办发[1998]47号•【施行日期】1998.06.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16日国办发〔1998〕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组建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
1.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地质矿产部的行政管理职能。
3.原国家海洋局的海洋资源行政管理职能。
4.原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
5.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制订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
6.原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行使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地下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交给水利部。
2.地籍测绘行政管理职能,交给国家测绘局。
(三)转变的职能。
1.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任务,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承担。
2.土地、矿产、海洋资源基础信息和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的动态数据收集、技术处理及预测分析等职能,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承担。
3.实行政企分开,国土资源部不从事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的经营活动,与所属企业脱钩,不再管理企业及企业生产经营开发活动。
(四)强化的职能。
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
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自然资源是指地球上存在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自然财富,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
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这些自然资源,各国纷纷设立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和管理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
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架构一般包括部门领导、内设机构和下设单位。
在自然资源部门中,部门领导通常由一个部长或者局长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部门的工作。
内设机构是部门的核心部分,包括规划、科研、监管、执法、信息和对外交流等部门。
下设单位则是部门派出的各级机构,负责履行具体的工作任务。
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能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划和政策制定: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自然资源的规划和政策,包括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保护政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等。
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资源特点,制定合理的利用和保护政策,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2. 资源管理和监督: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建立资源登记制度、资源开采许可管理、资源使用审批等措施,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维护资源的公平和可持续利用。
3. 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设立科研机构,开展自然资源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
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指导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4. 执法和监测:自然资源部门设立执法机构,负责资源的执法和监测工作。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罚款等手段,打击资源的非法开发和滥用行为,保护资源的合法权益和生态环境。
5. 国际合作和交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与其他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项目,共同研究和解决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球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
通过制定规划政策、资源管理和监督、科研技术支持、执法监测以及国际合作和交流等职能,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
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自然资源部门是负责管理和保护国家自然资源的重要机构。
该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对于高效地开展资源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部门的常见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以及其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组织架构自然资源部门的组织架构通常呈现出以下几个层次:顶级领导机构、行政管理机构以及具体业务部门。
顶级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自然资源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指导和协调。
这一级别的机构通常是自然资源部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自然资源部主管领导带领。
行政管理机构:负责自然资源部门的日常运行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这一级别的机构通常由自然资源部的各位副部长及助理部长组成。
具体业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的种类和管理需求,划分为不同的具体业务部门,如水资源管理部门、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等。
每个具体业务部门都由一名部门负责人领导,该负责人向行政管理机构汇报工作。
二、职能分工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其指定的职责和目标,通常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职能分工:1. 资源调查和评估:负责对国家自然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工作,了解资源的类型、分布、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并形成资源管理的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2. 资源规划和管理: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管理规划,合理利用和调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并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
3. 监测和监管:负责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进行监测和监管,确保各项资源开发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有效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和污染。
4. 政策制定和法规推进:根据资源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推动资源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提高资源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5. 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自然资源管理机构进行合作与交流,促进自然资源的跨国界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作用与意义自然资源部门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1. 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制定相关规划和管理措施,有效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防止资源过度开发、环境破坏和生态系统崩溃等问题的发生。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详细介绍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详细介绍自然资源规划局是负责制定和执行自然资源规划政策的机构,其内部设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
以下是对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的详细介绍:一、规划部门规划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核心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并贯彻自然资源规划政策。
规划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相关领域的数据和信息,制定自然资源规划的需求和目标,并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
规划部门还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促进规划的协调和实施。
二、调查部门调查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支持部门,其职责是进行自然资源的调查研究。
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队伍,收集、记录和分析与自然资源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调查部门还负责评估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调查部门与规划部门密切合作,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保护部门保护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保护政策。
保护部门负责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规划和保护区域划定,并监测和评估资源的保护状况。
保护部门还负责制定和执行资源利用和开发的限制措施,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四、利用部门利用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执行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利用政策。
利用部门负责制定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方案和计划,并监督和管理资源的利用活动。
利用部门还负责制定资源利用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确保资源的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五、监测部门监测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监督部门,其职责是监测和评估资源利用活动的影响和效果。
监测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资源监测系统,收集和分析与资源利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并及时报告监测结果。
监测部门还负责对资源利用活动进行评估和审查,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六、协调部门协调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协调机构,其职责是促进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协调部门负责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并组织和主持相关会议和研讨会。
协调部门还负责与其他相关机构和部门协调合作,共同推进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和要求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和要求自然资源部是我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部门,其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和要求。
一、工作职能1. 自然资源调查与评估: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负责对我国土地、矿产、水资源等进行调查与评估工作,了解资源的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2. 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制定自然资源的规划和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他们根据资源的特点和需求,合理规划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区域,制定相应的开发利用政策。
3. 自然资源监测与保护:工作人员负责监测自然资源的状况和动态变化,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他们密切关注资源的污染、过度开发等问题,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4. 自然资源利用与配置: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制定资源利用政策和规定,推动资源的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维护资源的可持续性。
5.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参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对资源的破坏。
他们通过制定防灾减灾措施、提供科学建议等方式,保障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要求1. 专业知识: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熟悉自然资源管理的理论和实务知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掌握资源调查、评估和监测技术,具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2. 团队协作能力:由于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通常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合作,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进展。
3. 适应能力:自然资源部的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工作压力,保持冷静和专注。
4. 沟通能力: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上级领导、同事和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传达工作意见和政策要求。
5. 遵纪守法:自然资源部的工作涉及到重要的资源利益和环境保护,在工作中,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公正的行政环境。
自然资源部内设机构
自然资源部内设机构自然资源部是中国政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核心部门。
作为一个庞大的部门,为了更好地执行其职责,自然资源部内设了多个机构。
这些机构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从土地管理到资源保护,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部的内设机构,并对其职责和功能进行详细阐述。
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是自然资源部下属的一级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地质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管理工作。
该局的职责涵盖了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水资源的调查利用、地质灾害的防治等多个领域。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地质调查是发现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的基础,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院国土资源调查评价院是自然资源部下属的一级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国土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管理工作。
该院的职责包括土地调查评价、土地利用管制、土地权属登记、土地整治等方面的工作。
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的结果直接影响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因此该院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三、水利部水利部是国家自然资源部直属的一级部门,主要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该部门的职责包括水资源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洪涝灾害防治等。
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家对水资源的管理机构,水利部起着重要的协调和管理作用。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水利部在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
四、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是自然资源部下属的一级直属单位,主要负责海洋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该局的职责包括海洋观测与调查、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中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对于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海洋局在海洋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五、国家森林和草原局国家森林和草原局是自然资源部下属的一级直属单位,主要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该局的职责包括森林资源开发、草原生态保护、植被恢复等方面的工作。
森林和草原资源在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01•【文号】厅字〔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8月1日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条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团队和角色分工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团队和角色分工在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们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为保护和管理国家的自然资源贡献力量。
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共同努力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团队和角色分工。
一、领导层自然资源部的领导层由部长、副部长和各司局局长组成。
他们负责规划制定政策、决策和指导部门的工作。
部长是整个团队的核心,具有最高层级的权威和决策权。
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并在部长不在场时负责代理。
各司局局长负责具体领域的管理工作,如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和海洋资源等。
二、规划和政策制定团队规划和政策制定团队是自然资源部的核心团队,负责制定和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的发展和保护政策。
这个团队通常由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组成。
他们研究分析相关数据,了解资源状况和趋势,并根据科学研究为资源管理制定合适的政策建议。
他们的目标是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平衡发展和保护的关系。
三、行政团队行政团队是自然资源部的执行力量,包括各司局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他们根据部领导层的决策,负责资源管理、项目监督和资源调查等工作。
行政团队的工作人员由科研人员、工程师、监察员等组成,他们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例如,科研人员进行资源调查研究,提供科学依据;工程师负责项目的策划、建设和监督;监察员负责执法检查,确保资源的合法使用和保护。
四、公共关系团队自然资源部的公共关系团队负责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宣传部门的政策和工作成果。
这个团队通常由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媒体资源管理人员组成。
他们利用各种渠道向公众传达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对自然资源的意识和参与度。
此外,他们还与媒体进行合作,报道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事件和政策动态。
五、监督和评估团队监督和评估团队负责监督和评估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效果,确保工作的规范和合规性。
这个团队由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专业评估师组成。
他们通过巡视检查、数据分析和绩效评估等手段,对各级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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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条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
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
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
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
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负责矿业权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
研究提出海洋强国建设重大战略建议。
组织制定海洋发展、深海、极地等战略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
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制定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
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
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
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参与相关谈判与磋商。
负责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
(十七)根据中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自然资源部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进一步精筒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第四条自然资源部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管理部政务大厅。
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司。
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部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
承担综合统计和部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三)法规司。
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起草工作。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
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定期组织实施全国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承担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负责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
(六)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
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八)国土空间规划局。
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国家重大专项规划。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九)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
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提出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等工作。
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指导地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一)耕地保护监督司。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一)地质勘查管理司。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釆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三)矿业权管理司。
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能源和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
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国探矿权、釆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釆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四)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
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