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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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XXXX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风、教风建设工作,使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活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考勤管理办法。

第二章考勤范围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和组织的活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等,均列入考勤范围。

第三条课堂教学依据课程表规定的上课时间进行考勤。

第四条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按照教学安排或工作日记进行考勤(企业实践教学另文规定)。

第三章考勤方式与规定第五条学生上课的考勤工作,由各任课老师负责,任课教师必须对每堂课学生的到课情况进行严格考勤、认真记录。

课堂教学老师在课后48小时内将考勤结果录入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老师每周星期一,将上一周考勤结果录入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供学生与管理人员上网核查。

学生出勤结果录入教务系统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勤记录的,须由任课教师提交主管教学院长批准。

第六条课堂教学按实际教学学时计算;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每周按20学时计算(跨学科跨专业综合仿真实习每周按40学时计算)。

第七条考勤状况分为正常、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等五种。

第八条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1学时统计。

一节课上课迟到或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按旷课1学时论处。

第九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必须课前办理请假手续,任课教师有权依据请假手续对学生考勤做出处理,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第十条学生办理请假手续与相关要求按《XXXX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缺勤处分第十一条学生学习考勤计入课程总评成绩,属平时成绩组成部分,考勤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10—15%。

旷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十二条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接近20学时者给予预警,并由辅导员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达到20学时以上者,将给予纪律处分:1.旷课达到2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2.旷课达到4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旷课达到5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4.旷课达到60学时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大学考勤制度细则

大学考勤制度细则

大学考勤制度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良好学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考勤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成人教育学生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活动。

第三条考勤方式1. 课堂教学考勤:采用签到、签退方式,由任课教师负责实施。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教室,签到后方可参加课程学习。

迟到、早退次数超过规定范围者,按旷课处理。

2. 实验教学、实习实践考勤:采用签到方式,由指导教师负责实施。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实验场所、实习地点,签到后方可参加相应活动。

迟到、早退次数超过规定范围者,按旷课处理。

3. 毕业论文(设计)考勤:采用定期检查方式,由指导教师负责实施。

指导教师需定期检查学生的论文(设计)进度,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第四条考勤规定1. 学生应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次数超过规定范围者,按旷课处理。

2. 学生需按时完成作业、实验报告等教学任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3.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请假、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并经批准。

4. 学生请假期间,需补上请假缺席的课程,并与任课教师协商补考事宜。

5. 学生旷课次数超过规定范围者,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6.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夜不归宿。

第五条考勤记录与反馈1. 教师应及时记录学生的考勤情况,并在课后向学生反馈。

2. 教师需定期向学院(部)教务办公室报告学生考勤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3. 学院(部)教务办公室应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4. 学校教务处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对考勤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法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 河南工业大学

法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 河南工业大学

法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学生到课率的高低是一个院学风、班风优良与否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到课率,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院风、班风,我院将学生考勤及请假纳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法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内容如下:1、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实行考勤,学生应当按时参加。

因故不能参加,应当事先请假,并经批准。

无故不参加、请假未获批准者,按缺席处理。

2、严格要求学生,务必在预备前到课堂,预备后上课前到者按迟到计算;连续迟到两次或累计迟到三次按旷课一次计算。

3、班长负责本班学生考勤工作,年级长进行监督,原则上要求定期与不定期点名相结合,每周不少于4次。

4、各班学习委员负责考勤的汇总,每两周上报学工办。

学生会学习部对该项工作给予协助、配合和指导。

5、学生请假应事先写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如为病假,须有学校医院证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

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学院领导批准。

所有请假手续均须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备案。

学生请假期满,应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逾期无故未返校的,均按缺席处理。

代假、捎假、事后补假无效。

6、无故缺席者,一经发现,即由学工办、各班导师对其通报批评教育。

一学期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无故缺席者,将给予学院警告处分,同时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评先和奖助资格。

受到学院警告处分后再次无故缺席者,取消全学年的评优、评先和奖助资格。

7、达到以下情况者,将报至学校对其进行处分,处分结果归入其学籍档案:未经批准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一学期内累计缺席达12到18学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达19到46 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达47到60 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8、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进行退学处理。

9、本制度解释权由院学工办负责。

大学_考勤管理规定(3篇)

大学_考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三条考勤管理是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纪律观念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五条考勤包括日常考勤、课程考勤、晚自习考勤、请假制度、请销假手续等。

第六条日常考勤包括学生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时间节点的出勤情况。

第七条课程考勤是指学生参加课堂教学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请假等。

第八条晚自习考勤是指学生参加晚自习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请假等。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课。

第十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上课、晚自习等活动,应当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其他假三种:(一)病假:学生因疾病需要休息,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二)事假:学生因家庭、个人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其他假:包括节假日、婚丧嫁娶、重要活动等,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学生请假应当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班主任同意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三条学生请假未经批准或未按时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请假,应当委托同学代为请假,并事后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处理第十五条班主任负责记录学生的考勤情况,并定期汇总上报学生处。

第十六条学生处负责审核学生的考勤记录,并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第十七条学生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班主任或学生处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旷课1节,给予警告处分;(二)旷课2-4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旷课5-8节,给予记过处分;(四)旷课9节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大学考勤规章制度

大学考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特制定本考勤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考勤工作由学生处、教务处、各学院(部)共同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具体执行。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包括:课堂考勤、自习课考勤、晚自习考勤、实习实训考勤、社会实践考勤等。

第五条课堂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课堂教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第六条自习课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自习课,不得无故缺席。

自习课期间,学生应保持安静,专心学习。

第七条晚自习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晚自习,不得无故缺席。

晚自习期间,学生应遵守纪律,不得喧哗、玩游戏、看视频等。

第八条实习实训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实习实训,不得无故缺勤。

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应服从指导教师安排,认真学习,确保实习实训效果。

第九条社会实践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社会实践,不得无故缺席。

社会实践期间,学生应积极参与,认真完成任务。

第三章考勤纪律第十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冒名顶替他人上课、自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二)伪造、篡改、销毁考勤记录;(三)干扰、阻挠他人正常考勤;(四)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勤结果;(五)其他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课:(一)未经批准,擅自缺课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规定次数;(二)请假未经批准或未按时销假;(三)因特殊原因缺课,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课或补考。

第四章考勤结果处理第十二条学生考勤结果由各学院(部)汇总后,报学生处审核。

第十三条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因特殊原因缺课,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补课或补考。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6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6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为了让加强各位学生的素质,现在本校将提出一些规章制度,用来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

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

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

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

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

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大学考勤制度规定

大学考勤制度规定

大学考勤制度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学习,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第三条学生考勤工作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各学院(部)协助执行。

二、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包括学生出勤、早退、请假、旷课等情况。

第五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教学、实验、实习、考查等环节。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课程时数的30%视为旷课。

未经批准,擅自缺课者,视为旷课。

第六条学生因病、家庭特殊情况等原因需请假的,应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期间,应及时补上所学课程内容。

第七条学生请假时间超过课程总时数的1/3,或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总时数的1/7,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三、考勤管理第八条教师是学生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考勤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学生考勤情况。

第九条各学院(部)应建立健全考勤档案,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分析,并及时将汇总结果反馈给学生。

第十条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考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一条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如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学管理部门。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规定,我们期望全体在校学生能够自觉遵守,积极参与到学习中,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做出贡献。

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的重要性考勤管理是学生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学校的管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是对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制度,旨在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确保课堂教学的有效开展。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1. 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

通过考勤管理,可以约束学生的行为,使其按时按规定出勤,提高学生的自觉性和纪律性。

2. 促进学生学习的有效开展。

考勤管理可以帮助老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3. 加强学校管理。

通过考勤管理,学校可以统计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效率。

三、考勤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

考勤管理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学生,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依法依规享受教育权利。

2. 严格管理原则。

对于出勤不良的学生,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切实提高学生的出勤率。

3. 鼓励奖励原则。

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鼓励其继续保持良好表现。

四、考勤管理的实施方式1. 老师考勤。

老师是课堂考勤的直接负责人,应当及时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2. 学生考勤。

学生也有责任自觉按时出勤,对于病假、事假需要请假的情况,应当提前与老师请假。

3. 班主任管理。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做好班级考勤管理工作。

4. 学校领导管理。

学校领导应当严格要求校内老师和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出勤不良的问题。

五、考勤管理的监督和反馈1. 监督机制。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确保考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反馈机制。

学校应当及时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反馈,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3. 教育引导。

对于出勤不良的学生,学校应当进行适当的教育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到出勤的重要性,并引导其改正错误。

六、考勤管理的效果评估为了检验考勤管理的效果,学校可以定期进行考勤管理效果评估,对学生的出勤情况、管理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学校上课考勤制度

学校上课考勤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三、考勤时间1. 上课时间: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2. 考勤时间:每节课开始前5分钟至每节课结束。

四、考勤内容1. 学生考勤:包括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等情况。

2. 教师考勤:包括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等情况。

五、考勤要求1. 学生考勤:(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每节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学生迟到、早退或旷课,需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2. 教师考勤:(1)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教师迟到、早退或旷课,需向学校领导说明原因,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勤记录1. 班主任负责记录学生考勤情况,每学期末将考勤情况汇总报学校。

2. 教师考勤由教务处负责记录,每学期末将考勤情况汇总报学校。

七、考勤处理1. 学生:(1)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累计3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旷课:每次扣1分,累计3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3)请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学分。

2. 教师:(1)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累计3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旷课:每次扣1分,累计3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3)请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学生上课考勤制度_学生上课考勤制度

学生上课考勤制度_学生上课考勤制度

学生上课考勤制度_学生上课考勤制度学生上课考勤制度_学生上课考勤制度范本为增加学生上课出勤率,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学生上课考勤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上课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上课考勤制度篇1为规范我院学生课堂秩序,确保学生上课质量,在学生中形成积极向上的优良学风,现对我院学生上课考勤事宜作如下规定:1.每月月初,学生各班班长到辅导员处领取当月《学生上课考勤表》,并上交上月《学生上课考勤表》及汇总情况说明。

2.辅导员汇总各班学生出勤情况,将审核完的《学生上课考勤表》交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后,整理归档,特殊情况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不定期抽查各系部学生考勤情况,对各班班长不认真填写,系部不认真把关的,将督促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

4.辅导员要将学生出勤情况与德育评估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结合,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下列标准者:(一)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二)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四)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查看处分;(五)旷课50学时及以上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旷课学时数计算方法参照学生手册113页。

一学期内全勤在德育评估中按规定加分。

学生上课考勤制度篇2第一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应进行考勤,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以旷课论。

第二条学生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证明,请病假在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的须学院院长批准。

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

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院长批准。

一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条学生请假应事先写好假条,并附有效证明。

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除急病或紧急事宜外,事后补假条无效。

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向班主任,学院院长销假。

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续假批假与否,有关负责人应回复学生本人。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精选8篇)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精选8篇)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精选8篇)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篇1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

学生考勤实施细则: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十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十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十篇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十篇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以养成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教育有关法规和我校实际,对学生考勤特作如下规定:1、学生考勤规定(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论。

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的为旷课一节。

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早退二次按旷课一节计。

(3)学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

学生请病假需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

病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级组长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级组长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

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四天以上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

学生请假或家长代其请假都须写好请假条,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条交各班保存,在每周星期五放学后连同点名表送交校务处。

(5)学生因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否则,作无故旷课论处。

(6)病事假由校务处根据请假条核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以旷课论。

(7)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2、考勤管理办法(1)每班设立点名表,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课外活动等)均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

每周星期五放学后,各班班长应把点名表(含已签批手续的请假条)送交校务处。

校务处负责对科任教师点名情况及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登记。

校务处应在每周星期二上午准时将1份科任点名情况表、2份各班考勤公布表、2份各年级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处,并将三种统计表各1份送教务处。

大学生考勤制度_大学生考勤制度范本

大学生考勤制度_大学生考勤制度范本

大学生考勤制度_大学生考勤制度范本大学生考勤制度篇1一、课堂考勤办法: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

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考核实施办法: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1) 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 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__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8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8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8篇)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冬季 19:00 至 21:00二、考勤管理办法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

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

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

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2一、保持教室清洁。

每天清扫1-2次,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齐。

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课表等应按要求贴好;桌子要调在同一高度,安装牢固,排列整齐,非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大学查课考勤制度

大学查课考勤制度

大学查课考勤制度是为了保证大学生正常上课,提高学生的出勤率,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确保教学质量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在我国,大学查课考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考勤方式1. 人工查课:教师或辅导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课堂查勤,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2. 电子打卡:采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学生通过电子设备打卡签到,实现自动考勤。

3. 学生自律:鼓励学生自觉遵守上课纪律,按时到课,互相监督,共同维护课堂秩序。

二、考勤规定1. 出勤要求:学生应按时到课,上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师请假,并经批准。

2. 请假制度:学生因病、家庭突发变故等原因无法上课,需提前向教师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批准后,视为正当请假,不计入缺勤。

3. 缺勤处理:学生缺勤次数超过规定范围,将视为违反纪律,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4. 迟到早退:学生上课迟到或早退,应主动向教师报告,每次迟到早退记录一次,超过三次视同缺勤处理。

5. 代人签到:严禁学生代人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视为旷课处理。

三、考勤记录与反馈1. 教师应及时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交由辅导员审核。

2. 辅导员定期查看考勤记录,对出勤情况较差的学生进行谈话、辅导,帮助其改进。

3. 将考勤情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学金申请的重要依据。

4. 对长期缺勤、迟到早退的学生,辅导员应通知家长,共同引导学生改正错误。

四、考勤制度的落实与监督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班会、讲座等形式,提高学生对考勤制度的认识,增强自律意识。

2. 教师、辅导员、学生三者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考勤氛围。

3. 建立考勤监督机制,对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定期对考勤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总之,大学查课考勤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秩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只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才能培养出一批具有良好纪律观念、自律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大学生。

学院考勤制度细则

学院考勤制度细则

学院考勤制度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学院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考勤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

第三条考勤内容考勤内容包括: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其他工作任务;学生的课程学习、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

第四条考勤方式1. 教职工考勤:采用指纹打卡、人脸识别或其他电子打卡方式,实行每天签到制度。

2. 学生考勤:采用课堂点名、实验报告、实习记录、社会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考勤时间1. 教职工:按照学院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

2. 学生:按照课程安排、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的时间进行考勤。

第六条考勤结果的应用1. 教职工考勤结果作为评定职称、绩效工资、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 学生考勤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考勤要求1. 教职工:(1)按时上下班,有事提前请假,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3)在外从事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需向学院报告并备案。

2. 学生:(1)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因病、事、病假等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需提前向老师请假。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考勤异常处理1. 教职工:(1)迟到、早退:每月累计超过3次,给予警告;累计超过5次,给予严重警告。

(2)请假:每月累计超过3天,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3)缺勤:每月累计超过3天,给予记过处分;累计超过5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 学生:(1)迟到、早退:每月累计超过3次,给予警告;累计超过5次,给予严重警告。

(2)请假:每月累计超过3次,扣除相应奖学金、助学金资格。

(3)缺勤:每月累计超过3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超过5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条考勤管理1. 学院成立考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大学学生的考勤行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勤范围1. 考勤范围包括课堂考勤、实验室考勤、社团活动考勤等。

2. 学生每学期需要完成的考勤任务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考勤方式1. 课堂考勤:学生在每节课开始前需准时到达教室,按照教师要求进行签到或扫码考勤。

2. 实验室考勤:学生在进行实验时需按时到达实验室,参与实验并完成实验报告。

3. 社团活动考勤: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时需按照社团规定签到,如有缺席需提前请假。

第四章考勤管理1. 学校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学生考勤工作。

2. 学校建立考勤信息系统,记录学生考勤情况,及时更新数据。

3. 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或手机等考勤工具,不得私自转让或丢失。

第五章考勤记录1. 学生的考勤记录将被与相关教师、辅导员和学校管理部门共享。

2.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考勤系统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有权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记录提出异议。

3. 学生应认真核对自己的考勤记录,如有误差应及时向考勤管理部门申请更正。

第六章考勤奖惩1. 学生按时完成考勤任务,表现良好者将获得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2. 学生迟到、旷课等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警告、扣分、通报批评等。

3. 严重违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失职,学生将被学校纪律部门处理。

第七章其他规定1. 学生应保持诚实守信,不得作弊、代签、伪造考勤记录等行为。

2. 学生应加强自律,按时参加课程、实验、社团活动等,不得违规缺席。

3. 学生应遵守学校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杜绝不良行为,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第八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

3. 学生如对本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

以上就是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同学们遵守规定,做到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

烟台大学人文学院课堂考勤制度

烟台大学人文学院课堂考勤制度

烟台大学人文学院课堂考勤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优良学风建设,扎实推进学院各项教学育人工作,鼓励学生遵守教学秩序,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烟台大学学生手册》和《烟台大学人文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烟台大学人文学院所开设的专业课程和在校生。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烟台大学人文学院所有。

第四条本制度由烟台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负责执行。

第二章课堂考勤第五条学生上课必须遵守学校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每节课前五分钟由班级负责人对班级出勤情况进行详实记录,第一小节下课后交由任课教师核实签字。

第六条对同一班级同学分开选修专业课的情况,由授课教师指定课堂检查人员(学生干部优先),参照本制度第五条执行。

第七条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不定期对各班课堂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备案并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第三章请假第八条因事不能按时到达课堂或须提前离开课堂的,须由缺勤学生本人亲自提前向任课教师说明事因请假,并由班长在课堂考勤记录表上进行记录。

第九条缺勤时间超过2课时但小于3天的,须由学生本人向年级负责辅导员老师领取请假条;缺勤时间超过3天的,须由学生本人向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请假。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按照规定请假的,须提前向年级负责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经辅导员老师批准后,由班级负责人代为请假并备案;事后补假须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病历等有效材料,否则补假无效,视为无故旷课。

第十一条假期到期却不能按时销假者,须在假期结束前一天提交续假申请,经批准后假期方可延长,否则视为无故旷课。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根据《烟台大学人文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和《烟台大学人文学院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将各班课堂考勤进行量化考核,计入优良学风班评比考核,并与红旗团支部评选关联。

第十三条班长于每周周五17:30分之前将本周课堂考勤记录表交至自律部,由自律部进行统一汇总整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5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5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是为了确保学生出勤率、减少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管理效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方法。

1. 考勤时间与地点: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天的上课时间,并在教室门口或其他指定地点设定考勤点。

2. 考勤方式:可以采用传统的签到、点名方式,也可以使用现代化的电子考勤系统,例如刷卡、指纹、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

3. 考勤记录: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包括每节课的出勤情况,学生的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4. 考勤统计与分析: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数据进行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帮助。

5. 处理学生迟到、早退、旷课行为:学校可以根据迟到、早退、旷课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警告、罚款、补课等。

6. 家校沟通:学校应当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报告学生的考勤情况,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7. 鼓励出勤奖励: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出勤情况设立奖励制度,例如出勤率达到一定比例可以获得奖励。

8. 假期考勤管理:学校应当在假期期间进行考勤管理,例如寒暑假期间的学生活动、实习等情况。

总之,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上课,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勤管理,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2)是为了规范学生在学校的考勤行为,确保学生按时到校并参与课堂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校管理的有序性。

以下是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的一些重要内容:1.考勤时间:规定学校正常上学的时间,包括早上上学、午休结束、下午上学和放学等时间段。

2.考勤方式:可以采用传统的考勤册、考勤卡或者电子考勤系统等方式进行考勤记录。

3.考勤责任:学生应当按时到校参与考勤,并且在考勤结束后需要离开教室或校园的学生应当及时离开。

4.迟到和早退处理:对于迟到或早退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罚款、记迟到或早退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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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
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
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
一、为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堂考勤采取班级日查,学院抽查,每月汇总的总体管理方式。

三、每月初,由院学生会学习部下发课堂考勤表,同时收集上月考勤结果。

四、班长应以课堂出勤情况为依据,认真、负责、准确地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

五、每学期初,各班学习委员应主动将记分册送交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应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定期组织主要干部对各班课堂出勤进行抽查。

七、如遇有事,有病,不能上课者,请假后方可离开。

八、一节课可直接向任课老师请假,一节课以上,两天以内,应向班主任请假,准假后应及时通知班长并将假条交任课老师处。

九、学生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一周以内,应说明情况,班主任签字同意后,送分团委书记处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十、学生请假七天以上(含七天),除尘滤布应由班主任签字证明情况属实后,交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并送教务处备案。


一、学生每学期旷课 1/3 以上者,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


二、压滤机滤布厂家每月学习部考勤汇总后,在团学周报上公布。

旷课人员全院通报批评。


三、课堂考勤由学生会学习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
附送:
学院学生鉴定评定细则
学院学生鉴定评定细则
学院学生鉴定评定细则
一、学生考评鉴定每学年一次,统一安排在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以后进行。

二、考评鉴定分为写实性鉴定和量化考评两部分。

写实性鉴定即将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活动成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详细填写在“考评鉴定表”中的“奖惩记载”和“记实鉴定”栏内。

量化考评即将写实鉴定内容按照“考评鉴定记分办法”的规定,换算成分数填写在相应的表格中。

三、评定前,各班需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成员应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压滤机滤布厂家由三名班团干部、三名普通同学共六人担任。

四、考评鉴定的原则和记分办法:
1.考评鉴定坚持过程考评和结果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

2.考评总分 = 学业分(含附加分) *60%+ 操行分 *40%。

考评总分满分不超过 100 分。

3.学业分(满分 100 分) = 全部科目成绩平均分 + 学业附加分学业附加分:
(1)本学年获校级学习优秀奖计 4 分;获校级实践创新奖、学术科研奖、外语全能奖,一等奖记 4 分、二等奖计 2 分;获院级上述奖项减半计分。

(2)本学年获国家奖学金一等奖者,在其学业附加分中计 +5 分,二等奖计 +2.5 分。

(3)二年级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俄语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计 4 分,二年级以上通过上述考试计 2 分。

(4)本学年参加国家计算机考试并获得等级证书者计 1 分。

(5)本学年考试未通过,成绩列入本学年学业平均分的计算。

有重修科目者,其成绩列入本学期学业平均分的计算。

(6)学年成绩计算应包含所有选读科目的成绩。

(7)学业分满分为 100 分,超过 100 分以满分计。

4.操行分(满分 100 分)= 基本分( 60 分) + 附加分( 40 分)操行附加分:
(1) 本学年获校级优秀品德奖计 10 分,模范学生干部奖计 8 分;获文体优胜奖、未来园丁全能奖,一等奖分别计 5 分,二等奖分别计 3 分。

获院级上述奖励减半计分。

(2) 本学年获得团干部标兵和团员标兵者,计 8 分,获得模范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者,计 4 分,院级减半计分。

(3) 本学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团活动等全勤者计
4 分,有请假手续,无旷勤现象者计 2 分。

(同时参考课堂出勤情况)
(4) 本学年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标兵”和“文明宿舍”者,宿舍成员分别计 6 分、4 分。

被学院《团学周报》通报表扬者,每次每人计 1 分;被通报批评者,每人每次计 -0.5 分。

获得“优秀楼层
长”、“优秀舍长”称号者,如本宿舍已获得荣誉称号,不另行加分。

(5) 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但未获学校、学院奖励,工作认真负责者计 3 分,不履行职责者计 -1 分。

在院外担任学生干部的,需持原组织单位的证明材料,方可参照加分。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足一学年,除尘滤布各班测评小组可在综合测评根据其工作情况量化加分,以 1-2 分为宜。

(6) 院级“青年志愿者服务奖”等类奖项获得者按照院级文体优胜二等奖加分项计算,其它校、院级奖项(或荣誉称号)亦作相同处理。

(7) 获勤工助学自立成材奖,校级计 4 分,院级计 2 分。

(8)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计 3 分,一般者计 1 分,从未参加者计 -1 分。

(以大学生活动手册中分团委确认的活动为基准。

) (9) 早操出勤基础分为 1 分。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早操全勤者计 3 分(参照学生会统计材料);有旷勤现象但未被通报者计 1 分;被通报批评者,每次计 -0.5 分。

(10) 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团活动等集体活动和无故不接受各级组织分配的工作者每次计 -2 分。

(11)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计 -5 分,学院通报批评计 -3 分。

(12) 受到学校警告处分计 -10 分,严重警告处分计 -12 分,记过处分计 -15 分,留校察看处分计 -20 分,勒令退学处分计 -25 分。

(13) 各班思政调研员在没有获校、院级模范干部奖的情况,测评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分。

建议 0-2 分为宜 (14) 本学年内全班被《团学周报》表扬,该班级成员在操行评比中不予加分。

(15) 同类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基准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

(16) 操行分满分为 100 分,超过 100 分以满分计。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分团委解释。

《学院学生鉴定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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