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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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目标(一)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分布规律和趋势,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二)及时发现和预测地质灾害隐患,为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治提供信息支持。

(三)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监测范围(一)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包括山区、丘陵、平原等地质灾害高发区域。

(二)重要基础设施:如水库、桥梁、道路、城市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区。

(三)居民区:居民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区,特别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监测内容(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括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岩体崩塌等潜在地质灾害点的数量、分布、规模、险情等信息。

(二)地质环境变化:包括地形、地貌、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条件等地质环境因素的动态变化。

(三)气象因素:包括降雨、洪水、地震等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气象因素。

五、监测方法与技术(一)监测方法:采用地面调查、遥感监测、地下探测、仪器监测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监测技术:应用地质、地理、气象、遥感、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地质灾害监测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六、监测组织与管理(一)监测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二)监测人员: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

(三)监测资料管理:监测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上报,并纳入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

七、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一)预警级别: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二)预警发布:当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三)应急响应:发生地质灾害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鹤岗中润矿业目录第一章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第一节矿长岗位责任制 (1)第二节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第三节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2)第四节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5)第五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主持〕岗位责任制 (6)第六节生产技术科主任科员岗位责任制 (7)第七节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7)第八节井下探放水人员岗位责任制 (8)第九节相关单位人员岗位责任制 (12)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18)第一节概述 (18)第二节具体生产技术制度 (19)第三节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21)第三章矿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 (30)第一节总那么 (30)第二节职责划分 (30)第三节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31)第四章平安办公会议制度 (34)第五章防治地质灾害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36)第一节规定 (36)第二节地表防治地质灾害 (37)第三节井下防治地质灾害 (38)第四节特殊情况下的防治地质灾害 (39)第五节地面塌陷坑管理 (39)第六章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41)第八章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2)第九章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43)第一章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一节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煤矿平安规程?、?煤矿防治地质灾害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划、方案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平安规程?规定,负责监督和落实每年的防治地质灾害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前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

1-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

1-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 000)(试⾏)2020年3⽉⽬次引⾔ (5)1 范围 (1)2 规范性引⽤⽂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总则 (2)4.1 ⽬的任务 (2)4.2 部署原则 (3)4.3 总体要求 (3)5 设计书编写 (5)6 调查内容 (5)6.1 基本规定 (5)6.2 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5)6.3 特殊地区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7)6.4 地质灾害调查 (9)6.5 地质灾害隐患调查 (10)6.6 承灾体调查 (10)7 基本调查⽅法 (10)7.1 资料收集与分析 (10)7.2 遥感调查 (11)7.3 地⾯调查 (11)7.4 物探 (11)7.5 钻探 (12)7.6 ⼭地⼯程 (12)7.7 测试与试验 (12)8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13)8.1 总体要求 (13)8.2 ⼀般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13)8.3 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13)8.4 单体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13)8.5 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14)9 成果编制与验收 (14)9.1 图件编制 (14)9.2 报告编制 (14)9.3 数据库建设 (14)9.4 成果验收 (15)9.5 资料归档 (16)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调查新技术新⽅法及适⽤范围 (17)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规定符号图⽰图例 (18)附录 C (资料性附录)设计书编写提纲 (20)附录 D (规范性附录)野外调查格式及调查表 (21)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地质灾害分类表 (43)附录 F (资料性附录)⼟的类型与结构 (46)附录G (资料性附录)岩体结构类型及划分 (47)附录H (资料性附录)斜坡结构类型划分⽅案 (48)附录I (资料性附录)岩⽯风化程度划分及其判定 (49)附录J (资料性附录)单体斜坡稳定性评价⽅法 (50)附录K (资料性附录)遥感解译和隐患识别⽅法 (53)附录L (资料性附录)岩⼟体测试项⽬及参数表 (55)附录M (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法 (57)附录N (资料性附录)成果报告提纲 (63)附录O (资料性附录)数据库建库报告提纲 (65)附录P (资料性附录)附图附件编制 (66)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是地质灾害防治⼯作的基础。

地灾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地灾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所需经费得到保障。

第四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个人的防治责任。

二、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估。

第八条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地质灾害预防与避让第九条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管理,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定期开展巡查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第十二条提高居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四、地质灾害治理与恢复第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采取工程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应纳入年度计划,确保治理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治理验收制度,确保治理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五、地质灾害责任与追究第十六条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对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旨在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预防与避让、治理与恢复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壳运动、地质构造和自然力量等因素导致的地质现象引发的灾害事件。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规模大、破坏力强等特点,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威胁。

为了减轻地质灾害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以提高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管理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因此监测和预警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及时获取地质灾害发生的信息,并进行科学准确的预警。

1. 加强监测设备的建设和投入为了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监测设备的投入,并通过购买、更新设备的方式不断提升监测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监测数据是进行地质灾害预警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并将其应用于地质灾害的预警和防治工作。

3. 加强地质灾害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是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机制,并加强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地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1.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的组织和领导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和领导机构来协调和推动工作。

各级政府和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和沟通。

2.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需要依赖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应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技术的研发力度,推广应用成熟的技术,并建立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确保治理和修复效果。

3. 加强地质灾害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安全防护工程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2篇)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2篇)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目的: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防治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3.原则:本管理制度遵循科学防治、综合治理、重点突破、按需管理的原则。

二、地质灾害预警管理1.预警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包括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地震预测数据和气象气候数据等。

2.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包括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等。

3.预警发布: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传递预警信息,包括媒体发布、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等。

三、地质灾害监测管理1.监测站点选择: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分布特点,科学选择监测站点,确保覆盖全局。

2.监测设备维护:定期进行监测设备的维护与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可靠。

3.数据分析与应用:对监测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建立地质灾害预警模型和预测模型,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地质灾害治理管理1.综合治理原则: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程度,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进行防治工作,包括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工程修建等。

2.工程建设规范:制定严格的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3.治理成果评估:对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五、地质灾害应急管理1.应急预案编制: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协调能力。

3.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对地质灾害事件。

六、地质灾害宣传教育管理1.宣传教育内容: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地质灾害知识普及、预防措施宣传等。

2.宣传工具与渠道: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地质灾害宣传,包括宣传手册、展板、宣传车辆等。

3.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AQ/JTK 紫金矿业集团紫金山金铜矿企业标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编制:李瑞元审核:钟林传、华小禄批准:曹祥斋紫金矿业集团紫金山金铜矿发布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员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员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1.3 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1.4 紫金山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区负责。

并分别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5 从事采、选、技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或加重地质灾害。

2 各区域现状及其预防措施2.1 露天采矿场2.1.1 露天采矿场是金铜矿生产的重要场地。

由于1997年以前采用地下变异房柱法及全面法采矿,多年采掘形成较大面积的采空区。

1998年以前曾发生过地表冒落塌陷。

为了确保露天生产安全,成立了防塌陷组织机构,对地表、井下进行监测、分析和研究,尤其是平行于各台阶的原地下巷道、较大空场要引起高度注意,做好防塌陷工作,为露采生产提供技术依据,及时调整采剥工艺,保证露采生产的安全。

2.1.2 执行《防塌陷技术操作规程》及《防塌陷安全责任制》。

2.1.3 按设计的台阶边坡角、台阶高度、平台宽度要求进行采剥生产。

经过几年的露天生产实践,紫金山矿区地质构造较好,渗水条件好,未发生边坡坍塌现象,但还须经常检查。

2.1.4 露采各台阶形成由中部到南北两端3~5%的反坡面,保证采场汇水沿各台阶中部全部汇集至露天开采排洪天井,进入硐外排洪系统。

2.1.5 排土场平台必须形成1~3%的反坡,并在边缘设立车档,以防止水流向坡面,防止泥石流的发生。

2.1.6 层层签发防灾“明白卡”。

2.2 北口同康沟区域2.2.1 排土场选择在露采场的北部江山峡,属高台阶排土场。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地质灾害是由地质因素引起的灾害性事件,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这些地质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制定一套科学的技术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以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为主题,探讨其内容和应用。

一、引言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是在防治地质灾害的过程中,对各项技术措施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一套制度。

它涵盖了地质调查、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环节,并通过完善技术标准、规范作业流程、强化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整个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1. 地质调查地质调查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它通过野外勘探、岩土力学试验、地下水位监测等手段,获取地质信息,为灾害预警、灾害评估等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调查应包括灾害潜势评估、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地质灾害影响预测等内容,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

2. 监测预警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是及时发现和报告灾害事故的关键环节。

通过安装监测设备、建立监测网络,对山体变形、地下水位、地震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通过预警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监测预警工作应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防灾减灾防灾减灾是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防灾减灾工作应围绕灾害类型和危险区域展开,采取适当的防治策略,如加固斜坡、梯田防护、建设避风林等。

防灾减灾工作应有科学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将各种防治方法进行分类、评估和简化,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4. 应急处置面对突发的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应急处置工作应建立应急预案和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应急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做好各类救援装备的储备和维护,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应急处置工作应及早介入,对灾害进行迅速评估,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DB50143—2003)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DB50143—200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因人身财产和环境保护、城镇规划及工程建设等需要而进行的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塌岸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不适用于其它工程勘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26-93 工程测量规范GB/T50266-9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DL5013-92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JTJ064-98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251-2000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范DB50/139-200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3 术语和符号3.1 术语3.1.1 地质灾害地质作用造成的灾害。

3.1.2 滑坡斜坡上的岩土体沿某一界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3 滑体沿滑动面作整体滑动的岩土体。

3.1.4滑带滑体与滑床间的软弱岩土夹层。

3.1.5滑床滑带下的不动岩土体。

3.1.6 危岩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7崩塌危岩体离开母岩下落的现象。

3.1.8 泥石流挟带大量泥沙、石块的间歇性洪流。

3.1.9塌岸河流、水库岸坡在水动力作用下后退的现象。

3.1.10 致灾地质体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11致灾地质作用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12地质环境与水圈、气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并与人类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岩石圈的上部空间。

3.1.1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为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而对致灾地质作用或致灾地质体进行控制和整治的活动。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

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 引言地质灾害是指由地球内部和地形地貌的变化所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损害的灾害事件。

在我国,地质灾害频发,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全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2. 目标与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其原则包括:•科学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确保防治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综合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相互配合,形成协同效应。

•公正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者,确保防治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可持续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注重长期效果,提高社会抗灾能力,确保可持续发展。

3. 主体内容3.1 地质灾害评估与预警技术管理地质灾害评估与预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应明确评估和预警的责任部门、内容和方法,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评估和预警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地质灾害监测与监控技术管理地质灾害监测与监控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

管理制度应明确监测与监控的责任部门、范围和方法,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监测和监控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3 地质灾害治理与修复技术管理地质灾害治理与修复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应明确治理与修复的责任部门、方法和标准,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治理和修复工作的可行性和效果。

3.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应明确设计与施工的责任部门、要求和程序,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设计和施工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监督与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
11.3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二、社区参与与民众合作
12.1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民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12.2建立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志愿者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
12.3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合作,收集民众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十九、规划与发展
19.1制定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9.2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持续稳定推进。
19.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十、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20.1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文围绕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和规划,旨在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贡献力量。在此基础上,持续优化和完善地质灾害治理管理体系,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三、跨区域合作
23.1建立跨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协作机制,实现区域间信息共享、资源互助、技术交流。
23.2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加强相邻地区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区域联防联控格局。
23.3定期组织跨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演练,提高区域联合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
二十四、总结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架构、预防措施、治理工程、宣传教育、法律责任、应急响应、信息管理、技术研究、资金保障、监督检查、社区参与、国际合作、监测评估、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追究、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发展、信息反馈、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地质灾害治理管理体系。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导矿井地质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它涵盖了矿井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预测与防治、矿井地质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点。

一、矿井地质勘探1.1 矿井地质勘探的目的和意义矿井地质勘探是为了获得矿井地质信息,为矿井设计、开采、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它的目的是明确矿井区域的地质构造、岩层性质、矿层赋存情况等,以及矿井周边地质环境,为矿井的规划和设计提供准确的地质信息。

1.2 矿井地质勘探方法和技术矿井地质勘探方法包括地质测量、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遥感勘探等。

地质测量包括地质测量仪器的使用和地质测量数据的处理。

地球物理勘探包括重力勘探、地磁勘探、地震勘探等。

地球化学勘探包括岩石、土壤、水等样品的采集和分析。

遥感勘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获取地表信息。

1.3 矿井地质勘探的管理和质量控制矿井地质勘探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勘探计划、勘探方案、勘探进度和质量控制等。

勘探计划应明确勘探区域、勘探目标、勘探方法和技术等。

勘探方案应包括勘探工作的组织、人员配置、设备使用等。

勘探进度和质量控制应对勘探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勘探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地质灾害预测与防治2.1 地质灾害预测的方法和技术地质灾害预测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

地质灾害监测方法包括地质灾害点的布设和监测仪器的使用。

地质灾害预警方法包括地质灾害预警模型的建立和预警系统的运行。

2.2 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和技术地质灾害防治包括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防范。

地质灾害治理包括地质灾害点的修复和修建防护工程等。

地质灾害防范包括对潜在地质灾害点的调查和评估,以及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2.3 地质灾害预测与防治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地质灾害预测与防治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预测与防治计划、预测与防治方案、预测与防治进度和质量控制等。

预测与防治计划应明确预测与防治区域、预测与防治目标、预测与防治方法和技术等。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控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控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控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地质灾害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灾害之一,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建设和实施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在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与设计质量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过去在一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由于勘察与设计质量不达标,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给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必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的控制,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本文旨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控制进行深入探讨,为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参考。

1.2 研究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控制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与设计质量,减少地质灾害对人类社会的危害。

通过深入研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与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研究目的也在于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过程中质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和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研究目的还包括探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的最新技术和方法,为工程实践提供更科学、更实用的指导,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通过不断深化研究,提高质控水平,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的持续提升,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1.3 研究意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效果和安全性。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国家的防灾减灾能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的质量控制可以有效减少工程施工和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通过对地质条件和灾害类型进行全面准确的勘察和分析,可以为后续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避免因地质条件未被充分考虑而造成的灾害事故。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前言1.1 引言地质灾害是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的重要问题之一,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与治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制度,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精细化管理与科学决策。

1.2 目的和应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过程中应遵循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主要内容和要求2.1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依据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确保决策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全面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包括预防、监测、预警、减灾和恢复等全过程和全要素,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面性和效果性。

(3)可操作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具备可操作性,确保决策和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4)安全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注重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2.2 技术管理体系(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职责,制定技术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

(2)技术管理流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按照流程进行,包括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评估与验收等环节,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完成。

(3)技术管理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按照标准进行,包括技术文件的编制、技术要求的制定和技术操作的规范等内容。

2.3 人员管理要求(1)专业素质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具备科学决策和技术操作的能力。

(2)培训与交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加强培训与交流,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3)科研与创新: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科研与创新工作,推动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地质测量科规章制度

地质测量科规章制度

地质测量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工作秩序,提高地质测量效率,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对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单位开展的地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地质测量科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修改和完善地质测量规程、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地质测量数据的真实、完整、可靠。

第五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地质测量工作流程第六条地质测量科应当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并确定测量目的、方法、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等。

第七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在测量前对测量区域进行勘察,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地质遗迹,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

第八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与校准,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地质测量科应当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确定测量控制点的设置位置和方法,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数据进行及时整理、分析和处理,绘制测量成果图表和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第三章地质测量质量检查第十一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地质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数据、测量成果进行抽查和复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第十三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度。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外委托的测量单位开展地质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四章地质测量数据管理第十六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建立地质测量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应用体系。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建立数据归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地质测量数据的电子化存储系统。

第十八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地质灾害工程设计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规范设计人员的行为,保障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安全稳定,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工程设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2. 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小组由工程部负责人领导,设计部门主要人员和安全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 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地质灾害工程设计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设立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设计安全可靠。

2. 设立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安全管理手册,详细描述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要求,包括设计前期调查、设计过程控制、设计方案评审等。

3. 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定期对工程设计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4. 设立安全奖惩制度,对符合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计前期调查阶段- 由专业地质调查机构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勘察,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 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地质特征,制定可靠的地质调查计划,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2. 设计过程控制阶段- 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设计缺陷导致工程安全事故。

- 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加强设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设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3. 设计方案评审阶段- 设立专门的设计方案评审小组,对设计方案进行细致的评审,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 对设计方案中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进行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2篇)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2篇)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一、工作要求1.机构设置(1)矿井设立负责地质测量(以下简称地测)工作的部门,配备有满足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等方面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工作机构;(3)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机构与人员。

2.煤矿地质(1)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2)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各类地质报告修编、提交、审批等基础工作;(3)原始记录、成果资料、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管理规范;(4)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5)储量计算和统计管理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规定。

3.煤矿测量(1)测量控制系统健全,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原始记录、测量成果齐全;(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3)沉陷观测台账资料齐全。

4.煤矿防治水(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做好雨季三防。

矿井、采区防排水系统健全;(2)防治水基础资料(原始记录、台账、图纸、成果报告)齐全,满足生产需要;(3)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水文地质类型明确;(4)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5)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

5.煤矿防治冲击地压(1)按规定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鉴定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2)开展冲击危险性评价、预测预报工作,按规定编制防冲设计及专项措施,防治措施有效、落实到位;(3)冲击地压监测系统健全,运行正常。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1)未配备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2.煤矿防治水(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2)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3)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4)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5)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3.煤矿冲击地压防治(1)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3)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4)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者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的。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要熟练使用罗盘、光学经伟纬仪、并能熟练进行经伟纬仪的计算,并爱护好测量仪器。

2、要熟知《云安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和《云安煤矿安全专篇》对地质、地形勘测要求。

3、对掘进工作面每周的中、腰线一定要测量定位好。

4、对回采工作面伪倾斜角度,顶底板岩层变化情要及时测量分析,预防顶底板事故发生做好技术分析。

5、对采掘工作面遇到的断层裂隙要及时分析掌握,预裂隙突然来压来水,顶板垮落,煤层走向层理不清晰。

6、巷道贯通时要坚持用经纬仪测量,预防贯通时安全事故发生。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是指矿山企业为了合理、高效地进行地质测量工作,规范管理矿山地质测量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组织与责任:明确各级测量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测量工作的高效运行。

2. 测量项目规划:制定测量项目的规划和计划,确定测量目标、要求和方法,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3. 测量设备管理:确保测量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的维修和检验,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 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测量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采用合适的数据处理方法,得出准确的测量结果。

5. 质量控制与评估: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对测量数据的监督和检验,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评估和审查。

6. 测量数据的应用:将测量数据与矿山地质信息系统相结合,为矿山的规划、开发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测量数据和分析结果。

7. 安全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培训。

8. 监督与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自查和外部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内容,不同的矿山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靠性,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提供有效支撑。

幼儿园地质灾害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地质灾害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地质灾害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幼儿园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确保幼儿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地质灾害的管理和预防工作。

1.3 定义地质灾害指自然地质过程导致的地质灾害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山体滑坡、地质滑坡、地震等。

二、幼儿园地质灾害管理机构2.1 主管单位幼儿园地质灾害工作的主管单位为幼儿园管理机构。

2.2 职责•负责组织幼儿园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3.1 防范措施•对幼儿园周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和评估。

•制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3.2 防范措施•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定期检查维护地质监测设备。

•对地质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处理和通报。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4.1 应急预案•制定幼儿园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

•定期演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2 应急处置•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和救援工作。

•做好现场安全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五、监督检查5.1 监督责任•幼儿园管理机构负责地质灾害管理制度的监督。

•定期开展地质灾害管理制度的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督促执行•确保地质灾害管理制度的全面执行。

•对违反地质灾害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需修改或完善,须经幼儿园管理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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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鬃岭镇永兴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制度纳雍县鬃岭镇永兴煤矿2017年6月12日目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矿井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制度 (5)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5)水情水害预报制度 (6)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7)其他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 (8)地测科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9)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9)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制度 (11)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2)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长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财务科安监科通防科机电科物资供应科调度室办公室后勤科等(二)领导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三)各部门职责1、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办公室、后勤科: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室: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基建矿井:每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生产矿井: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每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周对回采的地面区域进行巡查一次。

2、基建矿井每月由生产技术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巡查,重点可能因采矿塌陷引起的区域进行调查和监测。

3、生产矿井,由生产技术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巡查,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4、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学校、工程建设区、学校、公路等进行巡查。

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5、对于采矿造成的以下区域划定为地质隐患3级以上危险区:①造成裂缝并可能塌落的建筑;②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区;③造成公路塌陷断落段等。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1、发现地质隐患后,按照生产技术科划定的3级以上危险区,由安监科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回采后对于3级以上危险区的地面建筑,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威胁区,安监科要书面避灾明白卡通知业主,注明危险区范围、可能出现的隐患等。

3、对于可能威胁他人安全的3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安监科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4、项目管理部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1、矿值班矿长为矿当日地质灾害隐患接受、协调处理值班长。

矿值班调度员为地质灾害隐患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调度员接到矿区任何地方的地质灾害汇报(出现建筑裂缝、地表崩塌滑坡等),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科并同时汇报董事长、总经理、矿长,由生产技术科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情况。

1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

3、生产技术科根据核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可能立即发生险情,对于可能立即发生险情的地区,由调度室协调,安监科要立即通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撤离险区,妥善安置,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4、对于日常的巡查及监测,生产技术科汛期每周将新增隐患、原地质灾害隐患的变化、危险区的警示标志情况、受危险区的人群掌握避险情况等进行总结,书面汇报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并发放至各单位。

安监科要根据情况组织制定防治措施,并将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1、对于因采矿引起的可能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地质灾害,由矿负责牵头,协调进行立即治理,不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2、生产矿井,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规定向国土部门进行上报。

矿井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为进一步应对水灾防治,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特制订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地面气象、降水量与河流水文资料,查明洪水泛滥对矿区、工业广场的影响程度。

2、通过探水钻孔及勘探资料,查明矿井水的来源。

3、观测井下各涌水点涌水量的均衡性。

4、做好各分层的透水、含水性及断层产状的含水性地质工作。

5、对本矿含水层与隔水层、积水区数量、位置、厚度岩性,准备无误及时填绘到图纸上。

6、向下井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井下作业场所存在的水害危险因素,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相关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掌握本矿井和相邻矿井水害隐患并建立档案。

8、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9、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

10、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

11、预测、预报工作要依据掘进进度进行,准确掌握预警信息。

12、当预测、预报信息提出后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搞好探放水工作。

13、预测、预报前后不能停止或减少钻探的次数,不能替代探放水工作。

14、每一次掘进探放水结束之后,要认真分析预测预报成果,总结经验教育,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技术技能。

15、预测、预报工作要做好各种顶、底板水,断层裂隙水、溶洞及老空水的防治工作,为矿井综合防治水工作做好技术指导资料。

16、每形成一个新采煤工作面,首先要运用物探仪探测工作面底板富水情况,并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水情水害预报制度1、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2、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掘进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掘进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为了更好地配合安全生产,预测采、掘工程前方的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问题,提前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配备专职地质人员,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均由地质技术员负责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根据矿井地质资料,认真分析研究所施工井巷揭露资料,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采、掘地质构造带及地质条件复杂地带时提前向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各职能科室必须在采、掘前做出相应的措施,经会审后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2、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分为年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瓦斯地质等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

3、在提交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地质技术员要紧跟采掘工程进度,不断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资料。

为矿井施工提供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4、如掘进工作面前方存在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发火区或煤层底板承受水压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施工单位先探后掘。

5、工作面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有采空区存在积水、未解放带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提前疏放水、加强支护或停掘,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突水、瓦斯等事故,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6、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矸、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均有详细描述。

7、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完成后首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审批签字后下发执行。

8、地质技术员要全面收集所在矿井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并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同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观测各类已揭露的地质资料,并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

9、地质技术员要及时与矿方技术部门沟通,了解矿井生产接续及变化情况,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10、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

11、地质技术员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论,与技术负责人共同分析、研究水患等地质问题,进一步提高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准确性,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其他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1、矿地测防治水部门严格井上下测量工作,要做到井上下对照图要及时准确,对村庄、河流、铁路、公路等要留有足够保安煤柱,确保井上地面建筑的安全。

2、地测防治水科在雨季来临前做好矿井范围内的地表水,山洪、塌陷区、山体滑坡、井上下联通的钻孔、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分析、预测、预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地测科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加强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管理,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特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例会制度。

为规范会议制度,特作如下规定:1、会议由地测副总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参加例会的人员有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地测科科长及全体地测工作人员,时间为每月二十六日下午16:30,地点在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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