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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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一、基本规定(一)概念1.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2.分户验收以子单位工程为验收对象。

子单位工程是指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相关的每单元或每楼层的公共部位。

(二)分户验收内容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时的观感质量、1.结构外观、空间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和使用功能为主要验收项目。

主体阶段分户验收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竣工阶段分户验收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尺寸。

包括结构观感质量、尺寸偏差、自然间开间净尺寸和净高等。

2.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包括楼地面裂缝、空鼓、材料环保性能;墙面和顶棚爆灰、空鼓、裂缝等。

3.门窗、栏杆质量。

包括窗台高度、渗水、门窗启闭、玻璃- 1 -安装和栏杆高度、间距、安装牢固、防攀爬措施等。

4.防水工程质量。

包括屋面、外墙、外窗、厨卫间、阳台、有防水要求房间的防水等。

5.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包括采暖管道、散热器、地面辐射采暖、热计量表等。

6.给排水工程质量。

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卫生器具、地漏水封、给水口位臵等。

7.电气工程质量。

包括配电箱、配电线路、灯具、开关、插座及接地、等电位、电度表等。

8.建筑节能质量。

包括保温层厚度、固定措施和外门窗品种、规格等。

9.其他。

(三)分户验收依据1.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

4.《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

5.《***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6.《***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 -7.《**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0‟31号)。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是为了保证住宅工程建设质量和居民的权益,对住
宅工程的验收流程和标准进行规范的制度。

首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公正、公开。

全面性要求对
住宅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装饰材料等,确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公正性要求评定结果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开性要求验收结果向相关方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

其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是申请验收,由业
主或开发商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附带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然后是组织验收,相关部门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

最后是评定结果,根据检查结果和相关标准,评定住宅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另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根据具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这些标准和
规范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电气工程验收标准、给水与排水工程验收标准等。

验收人员应参考这些标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标准进行对比评价。

最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验收合
格表示住宅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可以正常使用。

验收不合格表示住宅工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需要整改或修复后方可使用。

综上所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是为了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和居民权益的
重要制度。

通过全面、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最终评定住宅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从而确保人们的居住环境安全舒适。

工程分户验收实施方案

工程分户验收实施方案

工程分户验收实施方案工程分户验收实施方案工程分户验收是指在工程完工后,将整个工程划分成若干户,分别对每户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综合验收。

工程验收是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的最后一道工序,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程分户验收的实施方案应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一、验收人员的组成工程分户验收的验收人员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人员:1. 工程技术人员: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派遣,主要负责对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用户代表: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选派,代表业主的利益,对工程的实用性、人性化等方面进行评估。

3. 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派遣,主要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验收标准的制定工程分户验收的验收标准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参考当地的地方性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验收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验收标准的制定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安全:验证工程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包括建筑物的承重和抗震等性能。

2. 设备设施:验证各类设备、管道和电气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3. 功能齐全:验证工程的功能性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满足业主的需求要求。

4. 环境保护:验证工程施工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工程生态是否与周围环境协调相处。

三、验收流程工程分户验收的流程应该详细规划和严格控制,确保验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验收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划分验收户:将整个工程划分为若干个验收户,每户都应具备相同的条件和规格。

2. 逐户验收:按照划分的验收户,逐户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必须对每户进行细致的检查,认真核实每项验收指标。

3. 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过程中及时记录验收情况,并将记录结果反馈给业主或监理单位。

4. 讨论研究:针对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合格情况,进行讨论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5. 评定验收结果:依据本次验收的标准和流程,对每户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定。

浙江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浙江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XX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XX建设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2)1、基本概况 (2)2、建筑设计简介 (3)二、验收依据 (3)三、建立组织机构: (3)四、质量保证措施 (4)1、外观尺寸偏差的控制 (4)2、门窗工程 (5)3、墙面、地面、顶棚面层 (5)4、给排水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5)5、电气安装质量标准及通病的预防措施 (8)五、分户验收工具 (12)六、质量分户验收项目 (13)(一)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13)(二)门窗安装质量 (13)(三)栏杆安装质量 (14)(四)防水工程质量 (14)(五)室内空间尺寸偏差(表式见附表二) (15)(六)给排水工程质量 (15)(七)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16)(八)其它 (16)(九)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 (16)附表一~五XX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户(套)住宅和公共部位验收项目、内容和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

并且,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质量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验收项目: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其他规定要求检查的内容。

质量分户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主体提出处理整改意见。

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一、工程概况1、基本概况2、建筑设计简介二、验收依据根据XX工程1#楼、2#楼、3#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施工图,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图集,及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作为验收依据。

三、建立组织机构:1、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为副组长,各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为组员的XX工程1#~3#、5#~10#楼住宅项目住宅楼一户一验领导小组;一户一验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XXX副组长:XXX、XXX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成立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的XX工程项目住宅楼验收小组,共3个专业(土建专业、给排水及采暖专业、电气专业)专业验收检查组人员名单:土建专业验收检查组:XXX、XXX、XXX、XXX、XXX、XXX给排水及采暖专业验收组:XXX、XXX、XXX、XXX、XXX、XXX电气专业验收组:XXX、XXX、XXX、XXX、XXX、XXX四、质量保证措施1、外观尺寸偏差的控制1.1轴线位置:楼层测量放线完成后,由测量员复核轴线尺寸,检查控制线是否全部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纠偏至符合要求为止。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操作指南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操作指南

台州市住所工程质量分户查收操作指南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履行《台州市住所工程质量分户查收实行细则》试行)(台建规[2007]167(号 , 以下称《细则》), 完美住所分户查收内容,明确分户查收的操作程序和各方职责,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市行政地区内商品住所工程的质量分户查收及其监察管理,合用本指南。

第三条各参验单位、看管单位和相应人员应坚持真切、公正原则进行分户查收。

二、基本规定第四条分户查收及查收抽查应在工程完工查收行进行,包含户内部分和户外公共部分。

此中户外公共部分为增补内容,查收内容及要求见表1-a(附后 )。

第五条分户查收的条件:1、工程已达成设计和合同商定的工作量。

2、所含 (子 )分部工程质量均查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好。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切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好。

第六条分户查收前的准备工作:1、依据工程特色制定分户查收方案。

2、构成查收小组,对查收入员进行培训交底。

3、装备好分户查收所需的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4、确立查收设计推定值、房间编号、填写规则。

5、做好有防水要求的楼、屋面的蓄(淋 )水平备工作。

6、室内陆面上做好暗敷给水、排水管道标志;配电控制箱内回路编号齐备、表记正确。

) 款式要求附后 (、建筑外墙的明显部位镶刻工程铭牌7.第七条分户查收以单位工程为基本查收对象。

别墅式住所可依据同一各方质量主体原则多幢构成一个单位工程 ,单幢区分为子单位工程,一个单位工程独立户数以许多于10 户为宜。

第八条单位工程户内部分为八项检查内容,按户全数检查查收。

户外公共部分为一项检查内容,按单元全数检查查收 ,查收记录填写在表2-a(附后 )。

依据表 2 和表 2-a 填写表3,《细则》中表 3 作相应调整 (附后 )。

第九条分户查收入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 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筑师、施工员、质量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有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有关专业的执业工程师。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备案号:××××DB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 T×××-20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residential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DB XX-XX-201#201#-XX-XX 发布 201#-XX-XX 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发布建设厅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浙江省分户验收的实践经验,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参照其它省市通行做法,编写了本规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完成此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共分1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玻璃安装和阳台护栏、防水、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智能工程、橱柜等。

本规程的编制工作得到了大量科研、监督、设计、监理、施工、检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帮助,在专题研究中得到了有关协作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单位及时将对规程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邮编:310012,电子邮箱364815871@/doc/3214466754.html,),以便修改时参考。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参编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嘉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淳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目录1总则51.0.1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和方法,保证住宅工程分户质量,制定本规程。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一总则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其他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1.3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二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本导则的有关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2设计单位应将本导则涉及设计的相关条款在施工图中明确。

图审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应明确通病防治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2.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故意隐瞒。

2.5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三各方责任和义务3.1建设单位3.1.1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3.1.2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

3.1.3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1.4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

3.1.5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3.1.6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办法、分户检验细则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等要求,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工作。

3.1.7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投诉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负责妥善解决质量问题或纠纷。

3.2设计单位3.2.1针对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建建发[2008]193号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建建发[2008]193号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正文:----------------------------------------------------------------------------------------------------------------------------------------------------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建建发〔2008〕193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导,统一全省分户验收工作的内容、程序,规范分户验收行为,促进全省分户验收规范化,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分户验收的范围、主体和依据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全部完成正式竣工验收前,应以“户”为单位进行专门的质量验收。

分户验收可以不包括小区内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和商铺、楼道、电梯厅、门厅、车库、地下室等非用于居住目的的建筑或区域。

分户验收由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当参加。

分户验收的实施,以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设计变更单、施工合同为依据。

施工合同对质量验收另有约定的,以施工合同约定的依据为准。

适用企业标准验收的,经合同约定,也可以企业标准进行验收,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部分质量指标国家没有相关标准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质量要求。

二、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分户验收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室内净空高度;(二)楼板结构层厚度;(三)房间内净尺寸;(四)地面、墙面裂缝情况;(五)楼地面、天棚和墙面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六)门窗材料质量和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工程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材料质量和安装质量。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台州市住宅工程户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空间尺寸)总页页第 室内空间 尺寸测量 示意图套型示意图贴图区,标注房间编号禄验收结论房间,验收结论: 实测房间,合格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监理单位验收人员:施工单位验收人员:装饰单位验收人员:物业公司验收人员:注:1.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测量房间为卧室、书房、客厅、餐厅。

台州市住宅工程户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室内地面、室内墙面、顶棚)总页第页工程名称房(户)号验收日期注:1.具体实测位置、数量在分户验收方案中明确;2.无木龙骨的木地板面层可不测外表平整度;3.每户各项实测工程的复核抽查数量原那么上不少于10个点台州市住宅工程户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门窗、阳台护栏、细部工程)总页第页台州市住宅工程户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给排水、采暖、防水、卫浴工程)总页第页台州市住宅工程户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电气、通风与空调、智能工程)总页第页台州市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总页第页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总页第页注:本表建设、监理、施工、装饰、物业各一份。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5填表说明: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的根底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汇总,监理复核,相关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公章为法人章。

2.本表建设、监理、施工、物业、装饰、设计各一份,另一份在送竣验前检查资料时一并送质量监督机构。

3.验收户数指实际验收套数,一般与总户数一致。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实行住宅工程结构分户验收制度,对分户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报验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时,须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送每一户各房间的楼板结构厚度、楼面结构标高、开间及进深尺寸、楼层结构净高等施工偏差的检查记录。

1、检查楼板结构厚度偏差。

测点数量:每个房间、客厅抽检不少于1处,检查测点:宜在房间相邻两边长的中间位置或房间对角线的交点处;2、检查楼面结构标高。

卫生间、厨房间、非封闭阳台楼面结构标高靠门洞处检查均不少于一处;3、检查开间及进深尺寸偏差。

测点数量:每个房间抽检不少于4处,检查测点位置:房间楼面相邻两边长度。

4、检查楼层结构净高。

测点数量:每个房间不少于5处,检查测点:宜在房间四角位置及房间对角线的交点处;室内楼梯出入口及楼梯斜段部位抽检各不少于一处;二、上述所测点位置均应附测点位置单线图。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的基础上应抽检不少于50%的总量进行复核,其复核结果,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签证。

三、质监站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要按监理单位检查部分的总量的10%进行抽检核查,核查结果由项目主监员签证。

四、对超偏差的部位,应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是否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并填写技术核定单。

对核定结果须技术处理的部位,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等单位书面认可后进行处理。

五、住宅工程结构验收检查记录及技术核定单作为主体结构验收的必备资料,凡存在记录失实或无实测检查记录的,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无效;存在隐瞒安全隐患或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并按法规及管理要求记录企业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

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主要工艺设备和专业关键设备及复杂的设备加工,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2、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3、承包人应当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x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x

第五条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分户验收前根据分户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二)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三)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详附表),并加盖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第六条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每户住宅的检查部位和项目认真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项目,由监理单位签发不合格项返修通知,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返修,返修后重新组织验收。

经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七条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参加,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第八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制作工程铭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工程铭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二)建设(代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第九条住宅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三)物业公司名称、电话;(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五)建设(代建)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第十条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给业主。

第十一条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事项及分户验收结论应当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个月。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对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结论是否明确以及质量分户验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应抽查一定比例的户数,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

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资质

资质证书号
组组机构代码证号
建立单元: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卖力人: 电话
法人代表: 电话: (盖印)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建立单元填写并盖印。
附表2台州市施工项目单元工程一览表
填表时间:
项目工程信息
项目工程名称
所属区县
建立单元
建立单元项目
卖力人
修建总面积
(m2)
工程总造价
(万元)
施工标段数
施工标段信息
3.5监视组在项目开工前,应查抄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应进工地监视。
3.6监视组应在项目开工前召开一次工程建立各方主体相关人员加入的工程质量宁静监视筹划交底集会,交底集会应包罗以下内容:介绍卖力本项目的质量宁静监视人员;宣布质量宁静监视筹划;提出监视要求,听取各方意见。
3.7监视组在监视历程中,应认真执行《监视筹划》。监视机构卖力人应定期对《监视筹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查抄,确保《监视筹划》的有效实施。
(3)对修建外窗安装历程中的隐蔽工程项目:窗框与墙体间的连接牢固及漏洞填嵌应加入抽查。
(4)对屋面、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修建地面的蓄水查验应加入抽查。
4.4监视人员应增强对施工中出现不及格检测结果处置惩罚情况的监视,并将处置惩罚结果存入监视档案,实时消除质量宁静隐患。
4.5监视机构在监视查抄中发明各方责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工程存在质量宁静隐患的,应签发《工程质量宁静整改通知书》或《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等,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台州市修建业企业从业人员记分内容和尺度对责任人员予以记分。
(6)危险性较大的(凌驾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7)其它划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文件台建规〔2011〕20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目前开展的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印发的《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砼现浇板裂缝控制技术规定》、《台州市民用建筑外门窗渗漏技术暂行规定》、《台州市住宅工程外墙渗水、门窗进水及楼(屋)面漏水防治细则》同时停止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此件公开发布)—1—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一总则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其他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1.3 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二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本导则的有关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2 设计单位应将本导则涉及设计的相关条款在施工图中明确。

图审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应明确通病防治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2.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故意隐瞒。

2.5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三各方责任和义务3.1 建设单位3.1.1 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

3.1.2 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

3.1.3 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
台州市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总页第页
抽测不合格点数据在表内用笔圈出。

2、L,距墙(柱)角为300~500mm各测1点,中心处测1点。

台州市住宅工程门窗、栏杆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总页第页
台州市住宅工程楼地面墙面天棚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
分户验收记录表
总页第页
台州市住宅工程给排水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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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宅工程电气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总页第页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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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监理、施工、物业、住户
表3
台州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汇总,监理复核,相关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公章为法人章。

2、本表一式六份,一份在送竣验前检查资料时一并送质监站,另外五份建设、监理、施工、物业、设计各一份。

3、验收户数指实际验收套数,一般与总户数一致。

4、验收情况是指分户验收过程质量情况描述。

5、每户验收项目是分户验收记录中的墙面、天棚、地面、门窗、栏杆、防水、几何尺寸、给排水、电器照明、安全玻璃等验收项目,验收几项就填写几项。

6、功能试验指屋面淋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有排水要求地面的泼水试验等。

应对每户试验情况进行描述。

7、验收结论是指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时的实际质量状况说明。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之欧阳音创编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之欧阳音创编

备案号:××××DB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 T×××-20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residential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DB XX-XX-201#201#-XX-XX 发布 201#-XX-XX 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发布建设厅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浙江省分户验收的实践经验,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参照其它省市通行做法,编写了本规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完成此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共分1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玻璃安装和阳台护栏、防水、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智能工程、橱柜等。

本规程的编制工作得到了大量科研、监督、设计、监理、施工、检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帮助,在专题研究中得到了有关协作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单位及时将对规程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邮编:310012,电子邮箱364815871@),以便修改时参考。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参编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嘉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淳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目录1 总则32 术语43 基本规定64室内尺寸105 室内地面125.1 整体面层125.2 板块面层125.3 木、竹面层136 室内墙面156.1 抹灰墙面156.2 涂饰墙面156.3 裱糊与软包墙面166.4 饰面板(砖)墙面167室内顶棚188 门窗工程199玻璃安装和阳台工程2110 防水工程2311给排水工程2511.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2511.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2511.3 卫生器具安装工程2612通风与空调工程2813 电气工程3014 智能建筑工程3315 橱柜工程35附录A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6附录B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单户汇总表38附录C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391总则1.0.1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和方法,保证住宅工程分户质量,制定本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1.分户验收的时机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应在竣工后进行,包括室内和室外的所有工程,确保质量符合规定。

2.参与方分户验收一般由业主、开发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参与。

业主应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文件。

3.验收标准分户验收的标准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执行,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结构安全:房屋结构是否牢固稳定,是否存在灰腐、开裂等问题。

-抗震性能:住宅是否满足地震抗震设计要求,抗震设防等级达标。

-防水防潮:检查住宅内外墙防水、渗漏等情况,确保房屋不受潮湿和漏水影响。

-给排水系统:检查室内外给排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渗漏、堵塞等问题。

-电气系统:检查室内电线、插座、开关等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供暖通风空调系统:检查供暖设备、通风空调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室内装修:查看室内墙面、地面、天花板等装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开关门窗、家具固定件:检查门窗、家具固定件是否正常开启和关闭,是否松动。

-环保要求:房屋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是否存在甲醛、苯等污染物超标问题。

4.验收方法分户验收可以通过实地查验、照片比对、文件查阅等方式进行。

验收过程应有验收记录,并确保相关文件的真实性。

5.不合格处理如果分户验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由施工方和开发商负责整改,并重新经过分户验收。

如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总结起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是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合格、安全、环保的重要环节。

通过分户验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住宅工程中的质量问题,保障业主的权益,提升住宅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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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主体在对住宅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细则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套)进行验收。

分户验收的范围不包括住宅楼内的楼道、电梯厅、车库、地下室等公用设施、设备和小区内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商铺等非居住建筑。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宅工程,其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未经分户验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质量监督机构不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等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
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栏杆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它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分户验收小组,编制分户验收方案。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加住宅分户验收工作。

(二)设计单位应介入分户验收过程,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进行,并做好记录。

验收具体内容应按照《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表1)进行。

分户验收后,如实填写《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及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方有效公章。

对于建设单位有其他特殊质量要求的住宅工程及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内容及所用表格可自行确定。

第七条《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时一并交给住户。

第八条分户验收中发现影响结构安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检查点(处),应进行加固、返修、整改,直至符合。

对一些确难以整改,且不影响结构安全的检查点(处),或目前施工技术确难以解决的一些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应在验收记录中详细说明不符合的主要原因和不符合的实际质量状况,在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告知用户并协商解决。

第九条分户验收合格后,将整个单位工程的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台州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表3),建设、施工、监理、物业、设计单位各方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字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台州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一式六份,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物业各方分别留存一份,另一份在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分户验收记录复核检查,检查采用随机(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场情况下抽签确定)抽查若干套进行,抽查数量按照每一单位工程总户数确定,50户以下的抽取户数不少于2户,50户以上的不少于3户且不少于1%,质量监督机构发现分户验收表格记录不清、实质性内容填写不符合要求、相关数据作假或无追溯
性,或发现有一检查点(处)的验收结论与实际情况相悖时,即认定所有分户验收无效,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建设单位重新进行该单位工程的分户验收。

对于重新分户验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再次进行复核检查,且抽查数量比上一次扩大一倍。

第十一条住户与建设单位对于住宅分户验收记录表中实测数据或检查结论有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委托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检测鉴定,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因分户验收引起的双方纠纷,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当事人采取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负总责,各参与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分户验收工作和检测数据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未列入本细则的验收内容,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不免除相关主体的质量责任,相关质量问题处理及质量保修等仍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在住宅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黑名单等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存在渎职、失职、包庇、弄虚作假等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记过、开除等处理。

表1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
台州市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总页第页
抽测不合格点数据在表内用笔圈出。

2、L,距墙(柱)角为300~500mm各测1点,中心处测1点。

台州市住宅工程门窗、栏杆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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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台州市住宅工程楼地面墙面天棚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
分户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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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宅工程给排水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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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宅工程电气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总页第页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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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监理、施工、物业、住户各一份。

表3
台州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汇总,监理复核,相关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公章为法人章。

2、本表一式六份,一份在送竣验前检查资料时一并送质监站,另外五份建设、监理、施工、物业、设计各一份。

3、验收户数指实际验收套数,一般与总户数一致。

4、验收情况是指分户验收过程质量情况描述。

5、每户验收项目是分户验收记录中的墙面、天棚、地面、门窗、栏杆、防水、几何尺寸、给排水、电器照明、安全玻璃等验收项目,验收几项就填写几项。

6、功能试验指屋面淋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有排水要求地面的泼水试验等。

应对每户试验情况进行描述。

7、验收结论是指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时的实际质量状况说明。

主题词:建筑质量验收细则通知
抄送:省建筑业管理局,市质监总站,市招标办,市建设咨询公司,局直管房地产企业、直管施工企业。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2007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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