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点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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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规范篇

沉降观测规范篇

沉降观测标准沉降观测标准精选2篇〔一〕沉降观测标准是指进展沉降观测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沉降观测标准:1. 观测点的选择:观测点应具有代表性,可以真实反映监测区域的沉降情况。

观测点应选择在土地沉降较为显著的区域。

2. 观测仪器选择:应选择高精度的沉降仪器进展观测。

观测仪器的测量精度应满足实际要求,并且应定期进展校准和检验。

3. 观测时间:观测时间应至少包括建立前、期间和建立后的阶段。

观测时间应长达数年以获得准确的沉降数据。

4. 观测频率:观测频率应根据详细情况确定,通常建议每月观测一次。

在建立期间,观测频率可以适当增加。

5. 数据处理与分析:观测数据应经过严格的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采集、校正、滤波和拟合等步骤。

应采用适宜的数学模型进展数据分析,以得到准确的沉降结果。

6. 数据记录与报告:观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并进展备份。

观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并编制详细的观测报告,包括观测过程、仪器校准、数据处理方法、结果分析等内容。

7. 观测误差控制:应采取措施降低观测误差,包括仪器的校准、环境条件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培训等。

观测误差应根据要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请注意,这些标准仅为一般性建议,实际的沉降观测标准可能因详细情况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进展沉降观测前,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准确标准。

沉降观测标准精选2篇〔二〕沉降观测标准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观测范围:规定测点的布设范围,包括垂直和程度方向。

2. 测点数量:确定需要设置的测点数量,以保证对沉降变化的全面观测。

3. 测点布设:规定测点的位置、间距和深度,以保证测点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4. 数据采集:指定数据采集的频率和方式,一般要求每天定时测量。

5. 数据处理:规定沉降数据的处理方法和标准,包括数据的计算、校正和分析。

6. 报告要求:要求编制沉降观测报告,包括观测结果、数据图表、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

7. 质量控制:规定对仪器仪表的校准和维护,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一、观测目的:1.了解管道在使用和不同季节等不同条件下的沉降情况,以便判断管道是否安全运行。

2.监测管道沉降变形情况,及时预警管道沉降速度过快或超过预设限值等异常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二、观测方法:1.采用定点观测法,以管道上装有的固定标志物为基准点,通过多次观测,测量标志物相对基准点的高程变化,从而反映管道的沉降情况。

2.观测方法应选择准确、稳定、可靠的仪器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观测时机:1.对新建管道,应在管道完工验收后及时进行沉降观测。

2.对已投入使用的管道,在关键时刻(如管道使用一段时间后、地震发生后等)进行定期观测,以便及时发现管道沉降异常。

3.对已发现管道存在异常的地区,应加大观测频率,密切监测。

四、观测仪器设备:1.高精度水准仪或全站仪作为主要观测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使用精密水平仪或导线仪等辅助设备对高程变化进行精确测量。

3.观测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定期维护调整,确保其准确度和灵敏度。

五、观测数据处理:1.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对于多次观测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排除异常值和误差。

3.通过观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判断管道的沉降速度,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4.将观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和分析,形成可靠的报告。

六、报告编制:1.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目的、方法和原始数据的描述,数据处理方法和结果的呈现,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2.报告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3.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进行存档,以便后续的管道安全评估和维护工作。

总之,规范的管道沉降观测是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和设备,及时准确地监测沉降情况,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设备沉降观测管理制度

设备沉降观测管理制度

设备沉降观测管理制度一、总则设备沉降观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设备沉降观测工作,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预防设备沉降对设备造成的损害。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沉降观测工作,并对设备沉降观测的程序、人员、设备、措施及责任进行规定。

二、管理机构公司设备沉降观测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设备管理部门设立设备沉降观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设备沉降观测工作。

设备沉降观测工作小组由工程师、技术员等专业人员组成,具有丰富的设备沉降观测经验。

三、设备沉降观测程序1.设备沉降观测工作应按照设备沉降观测程序执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工作。

2.设备沉降观测程序应包括设备沉降观测的时间、地点、方法、仪器设备等详细内容。

3.设备沉降观测程序应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设备沉降观测人员1.设备沉降观测工作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执行,观测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2.设备沉降观测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设备沉降观测仪器设备1.设备沉降观测所需的仪器设备应具备精准度高、稳定性好、精度高等特点,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2.设备沉降观测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设备沉降观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六、设备沉降观测措施1.设备沉降观测工作应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沉降观测时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仪器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3.设备沉降观测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七、设备沉降观测责任1.设备沉降观测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沉降观测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

2.设备沉降观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观测工作,并对观测结果负责。

3.设备沉降观测人员应按照程序规定,认真执行工作,对观测结果负责。

4.设备沉降观测工作小组及观测人员应定期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观测结果,并对所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沉降观测管理规定

沉降观测管理规定

加强已建与在建工程建(构)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观测工作管理规定根据水泥集团公司要求,各企业应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做好对已建与在建工程各类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观测工作,强化对已建与在建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监控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预控与减小因建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质量问题给本公司项目建设投资与以后正常生产带来额外的经济失。

现就水泥集团所辖范围内各企业已建与在建项目的建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的观测工作开展作如下规定:一、监测技术依据已建与在建需监测的建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监测执行的规范、标准、监测精度,以及稳定标准要求以设计院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测量规范》为准。

二、必需进行监测的建筑物对象及分类1、熟料生产线工程(1)A 类:窑头、窑中、窑尾、生料均化库、大型磨机基础。

(2)B 类:熟料储存库、窑头与窑尾烟囱等建筑物。

2、粉磨站工程①A类:磨房、磨机、减速机及辊压机等大型设备基础、磨尾斗提地坑、水泥储存库。

○2B 类:原料调配库、成品包、散装与中转储库等。

3、余热发电工程①A类:汽轮机基础、○2 B 类:发电主厂房、锅炉基础框架等。

5、总图工程A 类:软弱地基处理工程、高回填土方场平工程、高边坡与高挡墙工程(6.0m 以上的)、抗滑桩支护与膨胀土治理工程等。

注:其他未提及的各子项工程是否需监测依图纸设计要求为准。

三、监测控制网和监测点布设1、控制网基准点的布设为确保各基准点使用的可靠与实用性,一个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基准点埋设不少于三个以上,且相互通视,以便于随时联测检查和校验。

基准点必须埋设在稳固的原有的土层地区,禁止埋设在填土区、滑坡地段、河岸、机器震动等区域。

基准点标石材质与做法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施工阶段和生产期间永久性监测控制网要充分考虑两者统一一并建立。

2、监测点的布设建筑物确定需要进行监测后,在工程开工前15天之内,应根据设计图纸与测量规范、标准等要求做好监测策划工作,制订详细监测方案;适时按图纸设计要求埋设观监测点;若设计图没有明确的监测点布置图,可根据《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 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要求布设;监测点布设位置原则即是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

沉降观测管理制度

沉降观测管理制度

沉降观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沉降观测工作,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周边环境及建筑物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行土地开发、基础施工、地铁隧道施工、桥梁建设等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地表沉降观测的重要工程,及时发现和处理沉降问题,防止因沉降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

第三条沉降观测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观测数据真实可靠,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加强对沉降观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配备专业人员和先进设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观测,并及时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五条观测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技术力量过硬,设备先进,具备独立承担沉降观测任务的能力。

第六条本制度制定机构为项目单位,管理执行机构为项目部沉降观测管理组,负责对沉降观测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项目部沉降观测管理组应定期对沉降观测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沉降观测工作管理制度。

第八条沉降观测工作应与周边建筑物和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共同维护工程施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二章沉降观测基础第九条沉降观测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观测点位的位置和地形高程的变化,来确定地表的沉降情况,从而判断工程施工的影响和地质条件的变化。

第十条沉降观测应在工程施工前确定观测点位,安装观测标志,并制定观测方案,确定观测时间和频次。

第十一条沉降观测的方法主要有水准测量法、全站仪法、GPS法等,观测设备应具备高精度和自动化的功能。

第十二条沉降观测时,应进行周边建筑物和环境的调查,分析周边建筑物和环境对沉降的影响。

第十三条沉降观测的数据应及时记录,定期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形成观测报告,及时通报项目单位。

第三章沉降观测组织和管理第十四条项目单位应设立沉降观测管理组,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沉降观测工作。

第十五条沉降观测管理组应配备沉降观测专业人员,负责制定沉降观测方案,组织观测工作,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水利工程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水利工程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水利工程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1. 引言水利工程的沉降观测是确保工程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关键步骤。

本文档旨在提供水利工程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设计和运营提供科学依据。

2. 观测设备要求- 观测设备应具备高精度和可靠的测量性能。

- 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取得相应认证。

- 观测设备应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观测点布设要求- 观测点应覆盖工程各重要部位,以全面了解工程的沉降情况。

- 观测点应合理分布,并与工程结构和地质条件相适应。

- 观测点的布设应考虑后续数据处理和分析的需要,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有效性。

4. 观测频率和时长要求- 观测频率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行确定。

-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初期,观测频率应较高,以便及时发现和监测沉降变化。

- 随着工程的稳定运行,观测频率可以适度降低,但仍需保持一定的监测间隔。

- 观测的时长应覆盖工程的整个生命周期,并应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对沉降的影响。

5. 数据采集和处理要求- 数据的采集应遵循科学的操作规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采集的数据应包括沉降位移、时间、观测点信息等关键参数,并应及时记录和备份。

- 数据的处理应采用合适的方法和工具,以提取有用信息,并消除误差和干扰因素。

- 处理后的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存储和归档,以备后续分析和查询使用。

6. 数据分析和评估要求- 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评估沉降的程度和影响范围。

- 分析过程应结合工程设计和地质条件,考虑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对异常沉降和趋势变化进行及时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修复。

- 分析结果应进行报告和记录,为工程决策和运营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7. 结论水利工程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旨在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设计和运营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合理的观测设备要求、观测点布设要求、观测频率和时长要求、数据采集和处理要求以及数据分析和评估要求,可以确保水利工程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沉降观测点规范一、引言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中重要的施工监测内容之一,能够及时发现地基沉降情况,为工程施工提供及时的监测数据,对保障工程的安全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规范是针对沉降观测点规范进行制定,旨在保证沉降观测点的合理布置以及沉降观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二、观测点布置原则1.观测点布置应覆盖工程区域,能够从整体上全面观测到地基的沉降情况。

2.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合理选择观测点的数量和位置,确保观测数据的代表性。

3.观测点布置应均匀分布,适量增加在非均匀沉降区域的观测点。

4.观测点应距离工程区域边界一定距离,避免边界效应对数据的影响。

5.观测点应远离可能产生沉降的干扰源,如地铁、管道等,以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观测点布置要求1.观测点布置应综合考虑工程区域的地质条件、土层厚度、土层性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观测点。

2.观测点应避免设置在易发生沉降的特殊地质构造上,如断层、裂缝等。

3.观测点应避免设置在临时性施工设施上,如钢管支撑、临时土方等,以免干扰测量数据。

4.观测点应设置在稳定的地面上,避免设置在可能发生滑动、坍塌的地层上。

5.观测点的标志物应稳固牢固,防止标志物移位或倾斜导致观测数据不准确。

6.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具有较好的可观测性,方便观测人员进行观测,如安装标尺、测量孔等。

四、观测点维护与管理1.观测点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标志物移位、标尺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观测点应避免受到人为破坏,设置警示标识,确保观测点的安全。

3.观测点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观测点的位置、布置图纸、观测数据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4.观测点应定期进行数据校核和比对,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观测点应进行定期清理,确保观测点周围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对观测数据的干扰。

五、数据处理与分析1.观测数据应及时收集和整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筛选掉异常值和干扰数据。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篇一: 沉降观测规范沉降观测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 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 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i~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 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1.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低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

如建筑施工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2)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形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

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

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3)在观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4)沉降是否进行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行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

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的选设位置祥见《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5.5.2条规定。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基础沉降观测是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监测土地或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为了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基础沉降观测有一系列的规范要求。

下面将具体介绍这些规范要求。

一、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应根据工程需要选择,包括建筑物主体结构、土体变形特征明显的区域等。

2.观测点的设置应考虑沉降区域的不均匀性,覆盖全部可能的沉降区域。

3.观测点的选择应满足观测设备的布置要求,便于观测操作和数据采集。

二、设备与方案的选择1.观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使用精密仪器进行测量。

2.观测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包括自动观测系统、手动观测仪器等。

3.观测方案应综合考虑经济性、实用性和准确性,确保能够全面观测到该工程的沉降情况。

三、观测周期与次数的确定1.观测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包括工程的施工周期、建筑物结构的变形特点等。

2.观测次数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进行确定,可以分为周期观测和临时观测两种形式。

四、观测数据的处理1.观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的录入、校核和分析等步骤。

2.观测数据的处理应根据相应的规范和方法进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分析要注重长期趋势的分析和变化规律的研究,预测未来的沉降趋势。

五、观测结果的报告1.观测结果应及时进行整理和总结,并编写成观测报告。

2.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结果、数据的分析和解释以及对未来可能的沉降情况的预测等内容。

3.观测报告应通过合适的方式和途径进行传达,以便有关方面进行决策和安全管理。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保障土地和建筑物的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范要求,才能够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的顺利施工和运行提供保障。

因此,在进行基础沉降观测时,建议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沉降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

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

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监测工作,主要用于测量土地或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垂直位移。

准确地选择和设置沉降观测点可以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并为工程的安全运营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观测点的设置数量和位置。

观测点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周边地质条件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在大型工程中,观测点的数量要适当增加,以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观测点的位置应选在工程的关键部位,如基础、支撑结构等位置上,并考虑到土地或建筑物可能发生的沉降变化。

2. 观测点的标志和标定。

每个观测点应设置明确的标志,以便进行定位和辨认。

标志可以采用固定的钉子、杆子或标识牌等形式,标志的高度应便于观测和测量。

观测点的位置应进行精确的测量和标定,并在观测前进行偏差校正和调整。

3. 观测点的监测设备和仪器。

观测点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应选择具有较高精度和可靠性的测量设备。

常用的沉降监测仪器包括税卡仪、自动水准仪、倾斜仪等。

在选择仪器时,应考虑其适用范围、精度和稳定性等因素,并进行仪器的校准和检验,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观测点的观测频率和方式。

观测点的观测频率应根据土地或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和工程的特点进行合理安排。

在工程初期,观测频率可以较高,以追踪土地或建筑物的变化趋势;在工程使用稳定后,观测频率可以适当减少。

观测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观测和特殊观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需要进行全面的定期观测,同时对关键部位进行特殊观测。

5. 观测点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观测点的数据应进行及时、准确的处理和分析。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录入、整理和校核等工作,数据分析包括数据的趋势分析和变化幅度分析等。

数据处理和分析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工程的设计者、施工方和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以便他们对工程的运行和安全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决策。

通过遵循以上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可以提高沉降观测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营和有效监管,并为土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参考依据。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建筑物沉降观测是为了监测和评估建筑物沉降情况以及其对结构和安全产生的影响。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是对建筑物沉降观测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旨在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从观测设备的选择、观测方案的制定以及观测数据的处理等方面,介绍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一、观测设备的选择1. 沉降观测仪器的选择要满足准确度要求,应选用精度高、稳定可靠的仪器设备,以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2. 观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应具备合格证明。

3. 观测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定,仪器的误差及其可靠性应在规定范围内。

4. 观测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可靠,避免外部因素对设备的影响,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观测方案的制定1. 观测方案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确定,包括观测点的选取、观测时间和频次等。

2. 观测点的选取应遵循均匀分布原则,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沉降敏感区域。

3. 观测时间及频次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沉降速率确定,保证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全面性。

4. 观测方案应经过相关专家的评审和审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报备。

三、观测数据的处理1. 观测数据应及时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格式记录,包括观测点编号、观测时间、沉降量等信息。

3. 观测数据的处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软件工具,包括数据分析、统计分析等。

4. 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进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和校核。

5. 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分析和评估结果。

总之,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对建筑物沉降观测提供了一系列规范和指导,保证了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实施建筑物沉降观测时,应按照规范要求选择合适的观测设备,制定科学合理的观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数据的处理。

通过规范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可以为工程管理和安全评估提供有力的依据,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稳定运行。

沉降观测规定事项

沉降观测规定事项

沉降观测应遵循的规则一、基准点的布设1、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并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的位置。

在建筑区内,基准点位与邻近建筑的距离应大于建筑基础最大宽度的2倍。

观测时,应作稳定性检查,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测定变形的参考点。

基准点数不应少于3个。

2、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或称水准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标高定位时使用的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水准基点。

如水准点与观测的距离过大,为保证观测的精度,应在建筑物或构造物附近,另行埋设工作基点。

3、水准点应考虑永久使用,埋设坚固(不应埋设在道路、仓库、河岸、新填土、将建设或堆料的地方以及受震动影响的范围内),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间距为30~50m,水准点帽头宜用铜或不锈钢制成,如用普通钢代替,应注意防锈。

水准基点可按实际要求,采用深埋式和浅埋式两种,但每一观测区域内,至少应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点。

二、观测点的布设沉降观测点高度不宜过高或过低。

测点宜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三、观测标志基准点标石可选岩层水准基点标石、深埋钢管水准基点标石或混凝土基本水准标石等。

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

一般不宜少于15天。

沉降观测点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进行选择:墙柱应采用螺栓式标志,设备基础采用盒式标志。

严禁使用钢筋头等简易标志。

观测点的布置,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的变形并结合地质情况确定。

测量宜采用精密水平仪及钢水准尺,对第一观测对象宜固定测量工具和固定测时人员,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

测量精度宜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

四、观测周期及观测时间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边坡沉降观测规范

边坡沉降观测规范

边坡沉降观测规范沉降观测规范及技术要求:(1)点位的埋设和施测要点(2)仪器及相关观测要求(3)观测成果报告(4)测量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后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质安站登记备案等相关内容,其中具体情况内容如下:一、点位的埋设和施测要点1、基准点应设在建筑物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作为永久性基准点,并作醒目警示。

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施工材料堆场、施工材料运输线路、水坑以及施工机械等。

2、在每次观测前均应检核基准点的稳定性,发现高程变异超过允许精度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如观测期间测区发生土体移动、地面或建筑物明显沉降等外界强烈因素时,亦应及时进行检验,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3、根据沉降观测的有关文件规定,布置沉降观测点需在建筑物附近较隐蔽且土层较稳定的地方设置不少于3个永久性的基准点。

每次观测前先校核基准点的稳定性,选择稳定点作为沉降观测的起算点。

基准点的布设是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考虑基准点的稳定性和观测精度要求布设的。

4、按规定要求的沉降观测点位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测量单位等共同确定,在建筑物底板及首层完成后进行埋设。

5、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及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

6、在观测期间对观测点要严加保护,发现变形、损坏或其它因素影响,要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7、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震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8、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建筑物变形、地面沉降及其它有关异常情况。

9、施测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水准仪和标尺,发现异常应及时校正。

10、每测段往测与返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

不得在日出前后半小时、太阳中天前后、风力大于四级气候恶劣时进行观测。

11、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首次观测在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主体结构每三层观测一次。

使用阶段第一年观测4次,第二年观测2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且不得低于国家规范要求标准)。

路基沉降观测规范

路基沉降观测规范

路基沉降观测规范路基沉降观测是指对道路基础的沉降情况进行定期观测和记录。

通过路基沉降观测可以及时发现和评估道路基础的变形状况,为道路维护和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下面是路基沉降观测的相关规范。

一、观测设备和工具1. 观测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具备必要的精度和可靠性。

2. 观测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并遵循操作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观测设备和工具应放置在安全、稳定的位置,以确保观测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二、观测频率和时段1. 路基沉降观测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观测频率,通常为每季度或每半年观测一次。

2. 观测时段应选择在相对稳定的气候和交通条件下进行,以减小外部因素对观测数据的影响。

三、观测内容和要求1. 观测点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通常应选择在路基上平均分布,并考虑到不同地质和工程条件的影响。

2. 每个观测点应设置固定标志,以确保观测点的稳定性和可追踪性。

3. 观测内容应包括路基沉降量和变形速率,可以通过测量地表沉降、标志物位移等方式进行。

4. 观测数据应记录在册,并及时汇总和分析。

四、数据处理和分析1. 观测数据应经过质量控制和处理,包括数据去噪、异常值剔除等。

2. 观测数据应根据相关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包括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等。

3. 分析结果应与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对比,评估路基的沉降情况。

五、报告和应用1. 观测结果应及时归档并编制观测报告,包括观测数据、处理方法、分析结果等。

2. 观测报告应提供具体的路基沉降情况和变化趋势,为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提供决策参考。

3. 观测报告还可以用于道路维护和修复计划的制定,以及工程设计的改进和优化。

总之,路基沉降观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道路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准确的观测和分析,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路基沉降问题,提高道路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

同时,规范的路基沉降观测也为相关科研和工程技术提供了宝贵的实测数据和实验平台。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沉降观测是一种用来监测土地或建筑物沉降变形的测量方法。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以及观测要求对于正确获取沉降变形信息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一、沉降观测点设置1.观测点的选择在选择观测点时,应根据工程、建筑物或地基的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需要选择在可能发生沉降变形的地区。

观测点的数量应根据具体要求而定,它们应能够有效覆盖整个工程或建筑物。

2.观测点的布设观测点布设应尽可能均匀地分布在需要监测的区域内。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线、网格或等距离方式布设观测点。

观测点之间应保持距离适当,以便于后期分析。

3.观测点的编号与标识为了方便管理和数据处理,每个观测点都需要进行编号和标识。

编号方法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但最好使用简单明了的方式。

观测点的标识则可以使用铭牌、红色喷涂或其他方法来进行。

二、沉降观测要求1.观测周期沉降观测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观测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可以选择每天、每周或每月进行观测。

2.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可以采用传统的水准测量方法或现代的全站仪等测量方法。

观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记录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保留,以备后期分析和处理。

观测记录包括观测日期、观测点编号、观测数值等内容。

通常可以使用记录表格、数据采集设备或电脑等方式来进行数据记录。

4.观测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较高,通常要求测量精度在毫米级别。

为达到此要求,应在进行观测前进行精密调校和校验,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消除误差和提高测量精度。

5.观测环境要求沉降观测应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以减少环境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观测点周围应保持相对平稳的环境,避免土地移位、振动或其他干扰因素。

6.观测结果分析与评价观测数据获取后,应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价,以确定沉降变形的情况和趋势。

可以使用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绘制沉降等值线图、变形曲线图等图表,以便于后期的工程设计和调整。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沉降观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沉降观测点规范是确保沉降观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依据,下面就对沉降观测点的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沉降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观测点要能全面反映地基或土层依赖程度的差异;(2)观测点要与评价对象紧密相关;(3)观测点要分布均匀,避免单点局部变形结果的片面性;(4)观测点要选择在建筑物或结构体的每个主要部位及建筑物或结构体两侧对称的相应部位;(5)观测点距离承载体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100mm。

二、沉降观测点的设计1.观测点布设应关闭与环境条件互相影响的相关设备,如风扇、管道等;2.观测点应选择固定安全的位置,使用专门的标志作为测量点标志;3.为了保障观测点的长期使用,可以将测量点地面部分做成凹陷状,并铺设专用的水泥硬质路面;4.观测点应该与地面保持垂直,避免使用标志物或桩等凸起的构造。

三、沉降观测点的标志设计1.观测点应有明显的标志物,可以使用标志杆或者钉子等;2.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具有一定的牢固性和稳定性;3.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在进行沉降观测时不遮挡测量仪器;4.观测点的标志物应有一定的高度,以便于观测时的测量仪器对准。

四、沉降观测点的测量方法1.沉降观测点应定期进行测量,随着施工进展的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测点;2.为保证测点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应先进行测点的调整和标定;3.测量时应用水平仪或全站仪等精确的测量仪器,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4.测量时应避免因外力干扰而产生误差,如风、雨、震动等;五、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1.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根据规定的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2.观测数据的处理应遵循相应的规范和标准;3.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合理解读和评估;4.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可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以上就是对沉降观测点规范的详细介绍,沉降观测点的规范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沉降观测点应该设置在哪里?沉降观测点规范是怎样的?下面是本店铺带来的关于沉降观测点规范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建筑物确定需要进行沉降观测之后,在工程开工之初,应根据设计图纸的安排做好沉降观测策划工作、制定沉降观测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观测,适时埋设观测点。

根据《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砌筑小阴井加以保护,宜选在下列位置:A、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C、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线上,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G、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更多关于“沉降观测点规范”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关注本店铺进行查询。

港口码头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港口码头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港口码头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引言港口码头的沉降观测是确保港口设施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工作。

本文旨在提供港口码头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观测设备1. 选择合适的观测仪器,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的特点,以确保能够准确测量港口码头的沉降情况。

2. 观测仪器应定期校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观测方案1. 制定详细的观测方案,包括观测点位选择、观测频次、观测时间等。

2. 观测点位应考虑全面覆盖港口码头的不同部位,并确保足够的观测密度。

3. 观测频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确保及时获取沉降变化的数据。

4. 观测时间应选择在港口码头使用较少或无船舶操作的时段进行,以避免外力干扰。

数据处理与分析1. 观测数据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分析,以得出准确的沉降情况。

2. 数据处理应使用合适的软件工具,确保处理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分析结果应包括沉降速率、累计沉降量等,以便对港口码头的稳定性进行评估。

数据报告1. 撰写详细的观测报告,包括观测仪器信息、观测点位布置图、观测数据处理结果等。

2. 报告应清晰、准确地描述观测情况和数据分析结果,并提出必要的建议。

3. 报告的格式应规范统一,以便于沟通和交流。

质量控制1. 在观测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定期检查观测仪器的状态和功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3. 建立观测数据的备份和存档机制,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结论港口码头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对于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和可靠运行至关重要。

通过选择合适的观测设备、制定详细的观测方案、进行准确的数据处理和分析以及撰写清晰的观测报告,可以有效评估港口码头的稳定性,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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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点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工程沉降观测点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工程中各主项单元中沉降观测点的管理。

3、本规定由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工程施工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

4、沉降观测点设置范围划分 4.1 设计容积≥1000m3的各类储罐;
4.2 需在现场组对并进行水压试验、且设备充水后总重量大于300吨的立式设备; 4.3设备单体设计重量(不含工艺介质重量)大于200吨的立式设备; 4.4设备转速大于12000 rpm 的转动运设备; 4.5 火炬塔架; 4.6 各类水池;
4.7加氢裂化装置新氢压缩机(K6101A/B/C)、循环氢压缩机(K6102)基础; 4.8制氢、干气提浓装置炼厂干气压缩机(K4101)、半产品压缩机(K8201A/B)基础; 4.9加氢处理装置新氢压缩机(K3101A/B)、循环氢压缩机(K3102)基础; 4.10烟囱基础
4.11框架结构(如:机柜间、变电所、控制室等)、排架结构(如:压缩机厂房、泵房等)等房屋建筑。

5、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5.1观测点本身应牢固稳定,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5.2观测点的上部必须突出的半球形状或有明显的突出之处,与基础或墙身保持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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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建筑物四角或沿外墙每10~15米;沉降缝或伸缩缝的两侧; 5.4厂房或泵房等排架结构构筑物,在两端柱基或每隔2-3根柱基上;
5.5设备基础如烟囱、大型储罐等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如相关设计规范或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数量设置;
5.6水池沉降观测点对称布置不少于4点,圆形水池均布,矩形池布置于长面两端,并高于地面200mm以上;有伸缩缝的水池,伸缩缝两侧应各增加一个观测点,且对称布置。

建筑物的观测点,可设置在外墙勒脚处设置燕尾形观测点; 5.7建筑物沉降观测点采用钢筋、角钢等制作,如选用钢筋,其为直径20mm,一端弯成90°角,一端制成燕尾形埋入墙内;如选用角钢,外露端焊一铆钉头; 5.8设备基础观测点一般用铆钉或钢筋制作,宜垂直埋设,与基础边缘不得小于50mm,基础二次灌浆后,及时在设备上设置新的观测点;
5.9柱基础沉降观测点设置型式及埋设方法与设备基础相同,当柱子安装后应及时在柱身上设置新的观测点。

6、沉降观测点的测量和记录要求
6.1施工期间,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总次数,不应少于5次,基础砼浇筑前后、框架梁柱每完成一层、砖墙每砌筑一层楼等均应进行观测。

6.2构筑物设备基础砼浇筑前后,设备安装后,设备运转、充水试验不同的上水水位等均应进行观测。

6.3沉降观测尽可能做到固定人员观测和整理成果;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及水准尺;使用固定的水准点、按照规定的日期、方法及路线进行观测。

6.4沉降观测选用的仪器,望远镜放大率不得小于24倍,气泡灵敏度不得大于15″/2m。

或采用适合四等水准测量的水准仪。

6.5进行沉降观测时,施工影响造成通视困难,应根据选定的临时水准点、设置仪器的位置以及观测线路,绘制沉降观测线路图,以后每次都按固定的路线观测。

6.6每次观测结束后,要检查记录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并进行误差分
配,将观测高程列入沉降观测成果表中,计算相邻两次观测之间的沉降量。

6.7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设计文件没有规定的,按照GB50007-2002中规定的地基变形允许值进行控制。

基础的倾斜及沉降量,与规范要求进行比较,如超过规范允许值,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并继续对基础进行观测。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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