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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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文 雅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决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直接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家庭的一些不利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试从对影响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家庭因素方面着手,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方面提出了一点看法和观点。
关 键 词:家庭因素 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 家庭预防
作者简介: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2002级(1)班
这是一个典型的少年犯罪案例。一帮15岁到18岁的少年,因为缺乏家庭关爱,过早地踏入了社会,并结为小团伙。其中一个团伙成员由于不“听话”,被其他成员残忍地殴打致死。这群少年有着怎样的成长经历?他们一步步走入歧途,家庭因素起到了怎样的影响?
3月6日早晨10时左右,位于乌鲁木齐市的农六师招待所。服务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303房间内凌乱不堪,床单撂在地上,电视机歪在一边。一具男性尸体赤裸裸地躺在地上,服务员赶紧报了警。11时,乌市天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一队出动警力到现场展开侦查。现场反映出的情况是,尸体有80%严重创伤,并且面目全非。警方立刻从现场展开侦查。至3 月7日凌晨, 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其中4男5女,最小的15岁,最大的18岁。让办案民警感到诧异的是,案件的主谋是17岁的女孩阳阳,可她偏偏一身男孩子打扮,并且喜欢大家叫她阳阳哥。据她交代,她与其他8人在3月3日将死者哲哲带至一招待所内,用榔头、皮带殴打,用打火机烧,茶杯烫等方式折磨了哲哲54个小时,最后将其殴打致死,这一切只因哲哲不听话。因为阳阳在3月2日,曾给哲哲100块钱,并让他在网吧等她,但哲哲独自一人回家了,这让阳阳感到很气愤。阳阳从2004年开始从五家渠到乌鲁木齐市闯荡。阳阳的母亲是做生意的,没时间管女儿,体现母爱的唯一方式是给女儿足够的零花钱。阳阳的爸爸也在内地做生意,他们给了阳阳丰富的物质生活,却没能给孩子来自家庭的幸福感和安全感。[1]
主要犯罪嫌疑人阳阳手段残忍,性格严重扭曲,这与她的成长经历有关。其实每个孩子就是家长的一面镜子,家长的日常习惯折射在孩子的行为中。比如家长喜欢用金钱来解决一切问题,孩子自然会模仿。另外,她长时间受压抑导致了偏激、残忍的性格膨胀。其实残忍的人是最虚弱的人,她内心空虚,特别需要来自家庭和社会上的心理支撑。在这个阶段,父母亲却忙于自己的生活和感受,把一切推给孩子自己承担,给悲剧的发生埋下了伏笔。在阳阳最无助的时候,如果家长多给孩子一些安全感,多听听孩子的心声,给他们传递一些阳光的东西、感人的事情、一些有教育意义的书籍等,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青少年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 的问题之一。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可分为两方面,即主体外因素和主体因素。主体外因素即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是指社会生活中足以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各种因素的总称。可分为大社会环境因素和小社会环境因素两类。这里所说的家庭因素就是小社会因素。
一、不良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青少年犯罪已经突破了严格的刑事法学的犯罪概念,形成了一个从内涵到外延都扩大了的非刑事法学“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这个扩大了的"青少年犯罪",在行为上不仅包括法定犯罪,还包括青少年的违法行为、不良行为等等,在年龄界限上也不限于现行刑法关于限制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社会学认为,教育功能又称社会化功能,它包括传授生活知识和灌输道德观念,指导个人行为及社会责任等。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不论在哪一阶段,家庭的作用都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儿童期的社会化是人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而这一时期的社会化责任是由家庭完成的。在家庭中,儿童与亲人之间建立亲密的感情联系,学语言、学社会规范、学社会文化与自己的行为准则。同时赋予个人一连串的社会地位:年龄、性别、价值观念、阶层、宗教信仰等, 甚至于个人兴趣爱好、价值观念、生活习惯、个人的各种心理态度及行为养成、人性人格的发展、情感发泄、爱情的培植与表现。社会学关于家庭教育功能的论述,说明了家庭的教育作用对个人发展的重要影响,是人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缺陷在于其教育功能的不健全或丧失,难于担负起对青少年的初次社会化责任。家庭对每个人来说,是人生起点,生活和休息的港湾。每个孩子的成长都离不开父母的养育、教导
和关爱,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父母与孩子时常交流沟通有感情,孩子就有爱心、同情心和责任感,孩子健全的人格离不开父母的呵护和关爱。因此,家庭是青少年性格、人格教育发展的场所。但如果家庭结构失调、破裂、家长不良言行的污染、教育不当等都可导致家庭教育缺陷。家庭教育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犯罪生物学派认为犯罪父母可能有犯罪子女,在剑桥大学的研究中,一项研究结论是有犯罪父亲的少年犯罪人的数量是没有犯罪父亲的少年的两倍。[2]
二、不良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影响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他们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
1.结构有缺陷家庭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
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为离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致使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在这种家庭中,尤其是失去丈夫的家庭,家庭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教育子女的责任就落到了妻子一方,再加上家务劳动的压力、时间、精力等的限制,疏于管理和教育,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另外,由于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际关系冷漠,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他们在家里得不到爱和精神生活的满足,往往会向外寻求精神支持和寄托。这样,由于他们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和坏人的教唆引诱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教养方式不当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
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造成教养方式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据广东省少管所反映,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中有80%和家庭教养方式不当有关。[3]庭教养方式不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娇宠、溺爱子女。
现在的家庭独生子女率在逐年升高,就是因为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家长往往对子女采取的是一种百依百顺、即使子女犯了错误也对其包庇的态度,使孩子从小养成了自私任性、好逸恶劳、骄横霸道、自我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为习惯。这种未成年人进入社会后,当他们的个人利益和需要不能在正常的范围内得到满足时,很可能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