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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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交接班制度(试行)
为做好各生产车间的班组基础建设工作,规范交接班的要求、程序及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一、召开班前会的时间:
生产车间班组员工必须在接班前15分钟统一按要求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到达车间班前会会议室,接班前15分钟准时召开班前会。未按要求时间到达会议室,一次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计半个考勤。劳保用品未穿戴齐全、正确的,每样罚款10元。以上处罚由值班长负责检查、监督、执行,并报生产办存档备案。
二、班前会会议议程:
1、值班长负责点名考勤,点名声与答到声要洪亮;
2、交班班长全面介绍本班的生产运行情况;
3、接班班长安排本班生产任务与生产注意事项;
4、接班班长强调生产安全。
三、班前会工作要求:
1、开班前会时,认真听取交班班长对上个班的生产、设备运行、指标控制情况的介绍;认真听取本班班长的工作安排;
2、进入现场要对照标准认真检查设备状况,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3、检查时若发现问题,需向上个班人员提出;若没有问题,双方确认后签字交班。
四、交接班内容:
1、交接生产任务;
2、交接设备运行情况;
3、交接指标控制情况;
4、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5、交接区域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6、交接原始记录;
7、交接工器具;
8、其它关系到生产正常运行的各种事项;
9、公司文件、通知、通报等有关公司发展的内容。
五、注意事项:
1、交班者必须向接班者详细说明上个班生产和设备情况,不得隐瞒生产和设备存在的隐患;
2、未得到接班者的同意,或已到交班时间但接班者未来,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在交班过程中,遇有不同意见,应共同解决或经生产总监处理。接班者不得以有问题为借口擅离工作岗位,并有义务配合、协助交班者共同处理;
4、交班过程中严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
5、备用或附属设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开车检查;
6、检修中的设备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
1、班前会的召开与交接班情况,生产总监要定期抽查,并及时规范其要求、程序及内容。
2、公司及生产车间值班人员要将车间的交接班监督、检查列为巡检任务,并执行处罚;
3、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不按照此规定执行的,生产及公司职能部门可视情况给于班长及当事人予以20-200元的罚款。
因交接班不规范、未按公司要求执行,而造成生产事故及各类影响生产正常运行的事件,除受到相应罚款外,还应移交公司按照损失及影响程程度予以加倍处罚,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七、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结合实行情况及时予以整改、完善。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