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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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事件(隐患/未遂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实 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
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依管理类别分为11类
医疗管理类 药品管理类 器械管理类 院内感染类 信息管理类 治安管理类
护理管理类 医技管理类 职业防护管理类 后勤管理类 设备管理类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原则: (一)自愿性
当事科室根据不良事件分类,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 并于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通过“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和 纸质表单上报至医护部。
医护部根据不良事件的分类,将不良事件信息分发至 主管职能部门。主管职能部门对事件进行调研,判定事 件原因,给予整改措施、建议或对科室的处置情况给予 评价,并于事件发生后 7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时内将整改建议或处置评价 反馈当事科室。
中心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视不 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 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 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Ⅲ、Ⅳ级不良事件且积 极整改者,每上报一例,中心奖励50元(Ⅲ级不良事件) 或30元(Ⅳ级不良事件)。
医护部收到信息后,根据不良事件描述判定
事件分级、分类及科室会诊需求,电话通知主 管职能部门、受邀请会诊科室及事件所涉及的 其他科室人员,同时口头(电话)逐级上报至 中心领导。药品和器械导致的不良事件,必要 时由主管职能部门通知供应商到场协同处理。
中心领导、医护部、主管职能部门、当事
科室负责人、受邀会诊科室及其他涉及科室人 员到达现场后听从指挥、分工合作,对事件采 取有效的紧急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因事件 对患者造成的损害。
根据事件性质,必要时对所使用的物资等进行实物封 存,不限于病历、各种使用过的器械、药品及血液制品、 使用过的耗材、外包装、污染物、怀疑引发中毒的食物 等。
事件经过初步对症处置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于事件 发生 24 上时内通过“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或填写“不良 事件上报表”将信息补报至医护部。
医护部判定事件分类,确定主管职能部门,将信息分 发至主管职能部门由其对事件进行核查,并于事件发生 后 72 小时内给予事件整改建议的反馈。
医护部立即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判定事件 是否属于国家强制上报事件。属于强制上报事件,依据 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填写、操作、上报等;不属于国家强 制上报事件,按照中心不良事件处置流程进行管理。
国家强制上报事件发生后的 45 天内由医护部组 织调查小组完成根本原因分析及行动计划形成书面的调 查报告,上报至中心领导。
事件经对症处理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于事件发 生后24 上时内通过“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或填写 “不良事件上报表”上报至医护部。
医护部判定事件分类,确定主管职能部门,将信
息分发至主管职能部门。主管职能部门对事件进行核 查,并于事件发生后 72 小时内给予事件整改建议的 反馈,并跟进事件整改进度。
事件结束后,主管职能部门将结案资料上报至医 护部进行备案。
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差错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
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机体与功能损害,需要进一步临 床观察及必要处理;或事件对医院的正常运营及声誉产生严重 不良影响。
Ⅲ级事件(无后果/临界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 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 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上报方式:
具备网络直报的医院,通过国家网络直报系统进 行网络直报,不限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或国 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等;
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通过纸质报表报送至所 在地监督管理部门,由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代为网络 直报。
上报时限: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特大医疗质 量安全事件,事件发生 2 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重大医疗质 量安全事件,事件发生 12 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一般医疗质 量安全事件,事件发生 15 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药品不良事件:导致患者死亡的、群体药品不良事件(同 一时间段内使用同一批次同一批号的药品发生 3 例及以上) 应立即进行上报;新药或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 15 日内进 行上报;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在 30 日内进行上报。同时填写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信息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同一医疗器械导致的群发性不良事件 (同一时间段内使用同一医疗器械导致 3 例及以上)于事件 发生 12 小时内口头(电话、传真)进行上报,并于 24 小时 内按个例事件进行上报;导致患者死亡的,应当在事件发生 7 日内进行上报;导致严重伤害的应当在事件发生 20 日内进行 上报。同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表。
(二)不良事件管理部门: 不良事件主管领导:由中心主任作为第一责任
人,医护部主抓工作。 不良事件主责部门:医护部 各类不良事件主管职能部门: 医务部负责: ①医疗管理类不良事件; ②医技管理类不良事件; 护理部负责:护理管理类不良事件等; 药剂科负责:药品、器械管理类不良事件等; 院办负责:设备管理类不良事件、后勤管理类不
(二)对于积极报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医院将根据事 件处理结果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于隐瞒不报经查实,视 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取消科室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 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医院《医 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三)若上报的事件杜绝了重大医疗事故和安全 隐患的发生或对中心从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规章 制度及岗位职责上的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促进质 量获得重大改进者,每次给予1000-5000元奖励。
主管职能部门至少每季度对所负责不良事件进行
分析总结,对于发生例数较多的安全隐患事件应进行 根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跟进整改落实。并将总结 及整改情况上报至医护部。
(七)国家强制上报事件报告流程: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药 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除遵循中心内上报原则外, 还需要按照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当地卫健委等 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上报。
(四)所有奖惩意见,每季度由医护部汇总后形 成建议,并报中心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谢谢聆听
良事件、信息管理类不良事件、治安管理类不良事 件等。
院感办负责: ①院内感染管理类不良事件; ②职业防护管理类不良事件等;
(三)不良事件报告时限:
紧急口头(电话)报告:
I 级、II 级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隐患事件,当事人必 须立即先口头上报至本科室负责人、医护部(非工作日 上报至中心行政值班),报告时间最晚不能超过事件发 生后 2 小时。紧急和/或特别严重事件可越级上报。
不良事件处置结束后,主管职能部门将不良事件结案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不良事件患者基本信息、发生过程 描述、调研分析、整改措施、整改计划、效果评价等) 报送至医护部备案。
各主管职能部门每月向医护部上报本部门不良事件的 分析和总结,医护部汇总各级不良事件情况并给予分析 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反馈至中心领导及各科室。
(四)保密性(匿名报告) 对事件涉及的报告人、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
息予以保密。
第三章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 管理处置流程
(一)不良事件报告形式: 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发生不良事件后,当
事人或当事科室应积极、主动进行上报。报告形式包 括:口头上报(当面、电话等);院内上报(不良事 件系统上报、纸质表单上报);网络直报(药品、器 械等不良事件)等。
事件结束后,主管职能部门将信息报送至医护部,由 医护部组织成立事件调查小组对事件进行根因分析。事 件发生后的 45 天内调查小组完成根本原因分析及行动计 划,由医护部将调查小组意见汇总,形成书面的调查报 告,上报至中心领导。
(六)III、IV 级处置流程:
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值班工作人员根据患者所 受损害的程度,对患者或被损害人员积极组织抢救, 给予对症治疗, 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
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 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 措施。为达到国家卫健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 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 患缺陷的要求,鼓励中心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 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 潜在风险,结合卫健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 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判断不良事件发生的分级为 III、 IV 级不良事件应口头(电话)上报至科室负责人。 (内容包括:简要说明患者基本信息、事件类别、原 因、经过、后果、给予的应急处理、患者现在的情况, 请示科室负责人决策事项等)。
科室负责人根据汇报情况,根据事件造成患者的 损害程度,给予处置指导,必要时到达现场处理。
(五)I、II 级或医疗纠纷隐患不良事 件处置流程:
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值班工作人员跟 据患者所受损害的程度,对患者或被损害人积 极组织抢救,给予对症处理,确保患者或被损 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判断不良事件发生的分 级为I、II 级或有医疗纠纷隐患事件应立即口 头(电话)上报至科室负责人及医护部。(内 容包括:简要患者基本信息、发生科室、事件 起因、经过、后果、给予的应急处理、患者现 在的情况、是否需要多学科会诊等)。
上报流程:
当事科室发生国家强制上报事件后,针对不同的 情况,进行对症处置,将患者伤害降至最低。
同时口头(电话)上报科室负责人及医护部。上 报时简明扼要说明事件的性质、起因、经过、后果、给 予的处理措施及现在的情况等。I、II 级不良事件按照 I、 II 级不良事件处置流程进行。III、IV 级不良事件按照 III、IV 级不良事件处置流程进行。
不良事件的上报遵循自愿性原则,中心应提供电话、网 络、信箱等多种途径方便员工上报。
(二)非处罚性(免责) 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对于报告人、被报告人或其他相
关部门进行免责处罚,但因违背技术操作规范等造成的医疗 事故、医疗纠纷等除外。
(三)公开性 中心对于上报的不良事件信息(事件的经过、后果、原
因分析及整改计划等)应公开,但对当事科室、当事人、上 报人等信息予以保密。
一、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 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 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 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 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讯/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
院内上报:事件经过对症处理后,当事科室填写不良 事件上报表通过纸质或信息化系统进行上报。
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应在 24 小时内通过“不良事件上 报系统”或纸质上报单进行上报。
主管职能部门应在 72 小时内完成对此事件的反馈, 不限于事件的调查、整改措施建议或科室处置情况评价 等。
(四)不良事件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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