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区别知识交流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都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相应的各类活动,子公司若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情况说明范文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情况说明一、分公司的定义与性质1. 分公司是指总公司在外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单位。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构成了独立的法人关系,分公司负责实施总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与总公司开展业务往来,但在法律上独立于总公司。
2. 分公司通常由总公司派遣管理人员来管理,负责具体的地方营销和经营管理工作。
分公司有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和经营决策权,同时受到总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1.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单位,享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但其经营活动必须遵循总公司的经营理念和战略规划。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有密切的业务通联和资金往来,分公司的经营活动直接影响到总公司的业绩和声誉。
2.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一种上下级关系,总公司负责制定总体的经营计划和决策,而分公司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
总公司为分公司提供指导和支持,而分公司负责执行总公司的战略部署。
三、分公司的运营模式1. 分公司通常以总公司的品牌和业务模式为基础,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进行调整和运营。
分公司需要充分发挥自主性,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同时保持与总公司的一致性。
2. 分公司需要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合作关系,确保良好的运营效果和经营业绩。
分公司的管理团队需要具备较强的市场洞察力和战略眼光,能够有效地分析市场情况,制定有效的经营策略。
四、分公司的经营挑战与发展机遇1.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来自市场、竞争和政策等多方面的挑战,需要有强大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分公司也有机会在当地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实现业务快速增长和盈利。
2. 总公司应该加强对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保持与分公司的交流和协调,及时解决分公司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分公司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五、总结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单位,对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公司应该充分信任和支持分公司,为其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支持,同时也要求分公司与总公司保持密切的通联和协作。
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办事处定义区别以及税筹思路
• 税筹思考方向:
•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筹划思路: 1、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行业特性所致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较少,设立一家分公司,对业务进行分流,使分公司成 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业务分流至分公司适用小规模征收率,减少总公司的开票金额; 2、且分公司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月不超15万,季度不超45万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 利用母公司的亏损额,核心是转移利润,而利润=收入-成本-费用 • 出现两个新的目标: • 1、如何将子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转移至母公司(如:母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代采原材料或作为下游的
经销商负责对终端的销售); • 2、如何将母公司的费用转移至子公司(如:母公司作为专业技术或资金的供应方收取费用或作为费
• 1、先了解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税率孰高孰低,筹划的原则是在无公司亏损的前提下,将利润尽量留存在税率低 的公司。
• 2、一般来说,集团的母公司很多时候主要承担了管理职能,而并没有很多实质上的经营业务,导致其是一个费用 中心,长期亏损。而子公司往往作为经营主体,具有较多的盈利,那么这个时候,主要的筹划方向就是如何合理 的利用母公司的亏损额。
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什么?
Do what you say,say what you do.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什么?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签订主体不同,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跟公司它是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面来签订的合同的,所以在这方面的话,区别也不会是特别大的,完全不用担心这样的一种交易风险。
一、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什么?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签订主体不同,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跟公司它是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面来签订的合同的,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
分公司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而子公司与一般的公司无异,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联系还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子公司、分公司及总公司关系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公司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何安排它的某些隶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隶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究竟哪个才是公司在建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以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色:(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观点。
很多大型公司的业务散布于全国各地甚至很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隶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隶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自己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固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近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整不一样,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部下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隶属机构。
固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实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拥有公司法人资格,不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色详细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富,其实质据有、使用的财富是总公司财富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财富欠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建立不须依据公司建立程序,只需在执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议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观点。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或经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推行实质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经过协议方式遇到另一公司实质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拥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差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质控制。
所谓实质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全部重要事项拥有实质上的决定权,此中尤其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构成。
在未经别人赞同的状况下,母公司自己便可以经过履行权利而委任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总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为了实现对⼦公司的间接性控制,⼀般总公司派遣可以控制的⾼管⼈员,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财务总监。
那么,总公司跟⼦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对此,店铺⼩编在下⽂为您解答总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联系。
总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联系是什么总公司的法⼈代表(董事长)还可是⼦公司的法⼈代表(董事长),有时,总公司派遣可以控制的⾼管⼈员来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财务总监。
从⽽实现间接式的控制。
具体如下所述:对于这个问题,⼦公司虽然是总公司的⼦公司,但是,这个⼦公司却是完全的、具有法⼈地位的、能够独⽴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
从法⼈地位上双⽅是平等的,因此,⼦公司应实现独⽴法⼈经营,也就是说,总公司是不能直接予以控制的。
什么是“独⽴法⼈经营”?其内涵在于:独⽴经营、⾃主经营、⾃负盈亏、⾃我发展。
形式上,⼦公司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个⼦公司,但实际上它是独⽴的法⼈实体。
因此,原则上总公司不应、也⽆权对⼦公司进⾏控制。
说到这⾥,有⼀个问题需要注意:⼦公司不同于分公司。
分公司不是独⽴的法⼈,因此总公司可以对分公司予以控制。
由于⼦公司是独⽴的法⼈实体,所以,总公司⽆权对其控制,就好像⽼张家不能控制⽼李家⼀样。
⼦公司虽然是“⼉⼦”,但已经分家另过、独⽴门户了。
其次、控制什么。
既然⼦公司是总公司的⼦公司,那么,总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就必然有可控的内容和必要性。
这个内容就是股权控制,这个必要性就是关注投资收益。
既然如此,控制什么?其内涵就是:资本投⼊的风险控制;公司收益的分配控制;统⼀的品牌战略控制;管理模式的标准控制;⾼管⼈员的聘任、选聘、任⽤控制。
这⾥需要说明和强调的是:总公司要想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必须通过⼦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来实现控制。
这⾥所说的“通过”,是指在投资组建⼦公司时,就要按照股权的多少来⾏使控制权。
最后,如何控制。
就是要在总公司(集团)和⼦公司的四条“脐带”的连接上进⾏控制。
税收上的区别—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税收上的区别—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版权声明】: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本公众号删除。
本文由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薛燕、刘杨、王华、张旖潇、许翠翠、卜文通、曹莉等编撰来源: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微信ID:jiaxuanlawfirm)随身法务基于公司股权问题影响大、专业性强的特点,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作为从事公司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通过代理大量股权纠纷案件,以及常年法律服务工作对接,结合客户咨询的相关经验,就公司股权可能涉及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整理,以期对公司股东投资者有所帮助。
本如未特别说明,相关股权所涉及的问题仅指有限责任公司。
一、股权概述中国股权时代已经来临,拥有股权将成为开启财富之门的金钥匙。
1、股权是什么?答:股权是指出资人基于其出资而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中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该出资人即为公司股东,股权就是股东的权利。
2、股权包含的内容有哪些?答:股权内容主要包括:股东的身份权和财产权两部分。
其中身份权主要包括股东行使表决权、选举管理权、公司经营建议权、质询权、知情权或诉权等;财产权主要包括股东行使投资收益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等。
3、什么是干股?答: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拥有若干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
一般情况下,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
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4、什么是原始股?答:原始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5、股权、股份、股票的区别?答:股权是股东基于在公司的出资而享有的权利。
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
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或附属机构,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必须在总公司的直接控制,那么,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呢?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一、主体资格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取得的营业执照称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分公司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算真正的公司,因为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当于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虽然同样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没有“企业法人”字样。
二、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注册初期便由企业自行决定,只不过,有些经营项目需要经过前置审批。
分公司设立后,其经营范围比较受限,不但要和公司一致,而且还不能超越公司的经营范围。
因此,在经营范围这一块,公司对分公司具有制约性。
三、负责人员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会任命一名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相应职权。
一般情况下,其实公司的法人往往是实际中的负责人和管理人,但也要看情况。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一说,会由公司直接任命一名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的“负责人”都会记载于营业执照中。
四、相关权限公司的权限比分公司要高,比如办理一些资质证书。
公司可以根据营业执照来办理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等,但是分公司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无法单独办理资质证书,只能由公司授权使用。
五、名称核准公司在设立时可以自己决定字号取名,但是分公司不能单独取名字,一般都是在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要求总体来看,分公司在各个方面要受总公司的约束。
当然,以上五点只要表面上的`区别,实质上,在财务财税这一块,两者也有差异,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进行独立核算。
设立分公司比较简单,经营起来也没有那么复杂,因此成立分公司是众多企业扩大规模的首选。
首先,我们看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靠母公司的资本金成立,公司A以控股形式投资了一家公司,那这家公司就是A的子公司了。
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税收上也是独立的纳税人;而分公司虽然也可以成为单独的会计主体,但是一般情况不会成为独立的法人,税收上也就和子公司不一致了。
总公司与分公司和母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與《總公司/分公司》の區別設立分公司與子公司利弊對比設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利弊對比表子公司與分公司是現代大公司企業經營組織の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為什麼安排它の某些附屬單位作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屬單位又作為分公司?子公司與分公司,到底哪個才是公司在設立分支機構の上上之選呢?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の特點:(一)分公司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本公司相對應の一個概念。
許多大型企業の業務分布於全國各地甚至許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の是公司所設置の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就是所謂の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則稱之為總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與總公司の關系雖然同子公司與母公司の關系有些類似。
但分公司の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沒有獨立の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の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の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
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の公司。
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の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の特征具體表現為:①分公司沒有自己の獨立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の財產是總公司財產の一部分,列入總公司の資產負債表中。
②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の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沒有自己の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の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⑤分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の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の股份或通過協議方式能夠對另一公司實行實際控制の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の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の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の重要區別。
1、子公司受母公司の實際控制。
所謂實際控制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の一切重大事項擁有實際上の決定權,其中尤為重要の是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の組成。
总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总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概念
总公司: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三、注意: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和子公司不同,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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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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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和子公司等的区别
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2007-02-09 17:46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区别: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
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
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
分公司、办事处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
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
一般来说,汇总纳税优于独立纳税,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从增值税上看,办事处由于不从事经营活动,所以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企业的分支机构间经常会发生货物移送的行为,总机构为了避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照《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以及后来的补充规定国税函[1998]718号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的规定,设立办事处一类的机构,不开发票,不收货款,货款由客户直接汇至总部,发票直接由总部开具给客户。
该办事处只是对货物的移送负责监督和保管。
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区别: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可以享受当地税收规定的众多优惠政策。
如果创办分公司则不能被视为独立法人主体,很难享受到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但是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统一体中的一部分接受统一管理,损益共计,可以平抑自身经济波动,部分地承担纳税义务。
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之欧阳音创编
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劳动关系中的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管理
劳动关系中的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管理在现代企业中,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管理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总部作为企业的核心,负责制定战略、决策和规划,而分支机构则是执行总部指令、开展业务的地方单位。
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有效管理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总部与分支机构的关系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可以类比为“指挥部”与“战斗部队”的关系。
总部负责制定整体战略和目标,分配资源,协调各个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分支机构则根据总部的指令,执行具体的工作任务,达成总部给定的目标。
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
总部需要依靠分支机构来实现战略目标,而分支机构也需要总部的指导和支持来开展工作。
只有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紧密配合,才能形成高效的劳动关系。
二、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管理挑战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管理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信息传递和沟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由于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地理距离和组织结构的复杂性,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这就需要总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其次,分支机构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也是一个管理挑战。
分支机构通常需要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和需求进行灵活的调整和决策。
然而,过度的自主性可能导致分支机构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困难,甚至出现与总部战略不一致的情况。
因此,总部需要在保持分支机构自主性的同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三、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管理策略为了有效管理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劳动关系,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总部应该建立起与分支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渠道,包括定期的会议、电子邮件、内部网站等方式,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2. 设立分支机构的目标和指标:总部应该为分支机构设立明确的目标和指标,以便分支机构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任务和责任,并根据总部的要求进行工作。
3. 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培训和支持:总部应该为分支机构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提高其执行总部指令的能力和效率。
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非总分机构
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非总分机构
总机构是一个组织或公司的总部或总部所在地,通常负责整个组织的决策与管理。
分支机构是总机构的下属组织,放置在总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分支机构通常负责执行总机构的决策,并负责特定地区的管理与运营。
分总机构是总机构下设的负责特定工作或地区的机构,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独立运作,但仍需遵循总机构的指导与政策。
非总分机构指的是既不属于总机构,也不是总机构的分支机构或分总机构的其他机构。
它通常是一个独立的组织或机构,与总机构无直接隶属关系。
总公司与宝钢分公司合同章区别有哪些?
open your eyes and see things as they really are.(页眉可删)总公司与宝钢分公司合同章区别有哪些?导读:总公司与宝钢分公司合同章区别主要在于合同的法律效应上,宝钢分公司的合同章有效的前提是必须有总公司的相关授权,如果总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
一、总公司与宝钢分公司合同章区别有哪些?分公司的合同章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
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对于分公司印章的管理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
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
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加强对分公司印章的管理。
1. 制定分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
必要时,可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加盖分公司印章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
2.设立分公司印章使用的分级审批制度。
对于日常的文件、合同应当由负责人审批使用,对于涉及重大的合同,应当由分公司报经总公司审批,方可给予使用,总公司应当对报批的重大合同文件进行存档备案。
3.总公司应当对于各分公司的印章实行专人监管,定期监督、检查各分公司使用分公司印章的情况,如发现有存在损害总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应当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强制收回印章。
4. 分公司暂时歇业、停业的,可以要求分公司将印章封存在总公司,待分公司重新启动时再启用。
5. 对于分公司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分公司的印章,将废止的印章及时销毁。
6. 对分公司相关人员涉嫌私刻分公司印章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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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定义1.定义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与总公司并非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是一个单位,分公司其实就是总公司的一部分。
总公司: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管理其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基本特征、与总公司的联系和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也可以理解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从属单位,分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是总公司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得到国家的承认。
3.分公司不是实际意义的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设立程序与总公司设立程序不同,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即可。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而总公司必需有。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6.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7.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三、分公司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一)分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前需先设立设立的流程:1.名称核定:2.工商登记注册:3.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公司的)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5.申请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6.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7.社保账户等。
8.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9.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二)税务申报1、分公司依税务要求的分类①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定义: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不设置会计机构,其只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②独立核算分公司定义: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
在此说明一下:虽然定义是这样写的,但在税务操作上,非独立核算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税局有具体划分标准的:分公司如开设与总公司同一城市的,即可设定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果开设在不同省市地区的,不管企业开设时如何定位,但在税务操作上,按独立核算来处理。
合口美家居用品开发有限公司开设的分公司就曾先后设过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中信分店——非独立核算上海分公司——独立核算2、两种不同类型下的申报◆国税的基本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燃油税;4.车辆购置税;5.出口产品退税;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目前我公司的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地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申报◆地税税种: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税等A.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申报:◆国税核定税种增值税的申报:要申请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提交合并申报申请表给总公司税局——核准——登记在册——就不需要单独申报,由总公司合并申报。
中信分公司可申请税控机,可单独开增值税发票,但增值税的申报不用单独申报。
收入、费用成本等均合并于总公司报表,不需单列◆地税核定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每月的申报也和国税一样,不需要单独申报,有一点不同的是每年需要汇总申报一次申报日期为次年1月份,在1月15日前申报。
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税局,一份自存。
中信分店地税核定的税种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多个核定税种可写在同一个申报表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通常税局会要求单独报表申报,报表名称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但零申报时,税局也可以同意合并在其他税种的申报表内一起申报。
B、独立核算分公司国税增值税税种的申报:◆国税核定税种增值税的申报:需要单独申报,不能由总公司合并申报。
与总公司税务申报一样。
申请网上申报——批准——领数字证书——登录申报网址——填写申报表——申报上海分公司国税申报,开设后未申请发票,所以税局未核定要求申报增值税,但如果申领发票,就要进行增值税的申报。
每月要提供分公司财务报表,零申报也须按期申报,逾期申报也和一般公司税务申报一样受同等处罚。
◆地税核定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每月的申报也和在国税申报一样,需要单独申报,但不用每年汇总申报上海分公司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填写申报人信息,工资收入等情况——(如有多人可一起录入)——生成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然后申报。
如在规定时间没有申报,也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如图示:进入◆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不设分公司或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公司处理明显是不同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需申报,较为复杂,对申报的金额有特别的规定。
以下就此进行较详细的说明。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需要单独申报。
)有关此申报的规定文件为:国税发[2008]28号文,《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1、计税、交税的方式方法:◆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其他一些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上海分公司,设立为13年,则13年不用计算缴纳所得税,从次年开始计算并预缴所得税,中信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不需单独计算,所以无需预缴所得税,统一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规定的比例和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如何进行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
●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依照相关规定方法计算确定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时下发各分支机构。
经审批后当年不得再更改比例预缴金额的规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将本期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
◆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
◆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分配税款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
4、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分支机构经营收入,是指分支机构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
•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拥有或者控制的除无形资产外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总额。
四、分支机构的撤销及期间税务处理1、注销流程●银行基本账户注销●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注销●税务注销●公章、财务章注销●工商注销2、提交的资料:一是要提供总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会议决议的文件,二是财务报表,显示分公司已经清理完毕债权债务,注销完毕以后,工商局会叫你上交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3、期间的报税,没有营业额也要进行零申报;不论有没有税额,如不申报,一样要被罚滞纳金及罚款,每天滞纳金按税金的万分之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