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概述(PPT 3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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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建设活动:指工程项目从立项、计划、资金筹措、勘查设计、 施工、投产使用、保修、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的全过程。
➢ 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国家立法机关指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或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其授权的行政机关(是 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指国务院(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 土资源部)或各级人民政府(如省建设厅、市建设委、区建设 局)。
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就有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 《建筑法》中就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规定。
1.1.2 建设法规的特征
一、建设法规的特征 建设法规除了具备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 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征,即行政隶属性、经济性、 政策性和技术性特征。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 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 。事故造成58人遇难,71人受 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为:2名电焊工无证上岗 和违规作业并引发大火。深层次原因为:装修 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 落实;二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 实;三是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 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四是有关 部门安全监管不力。
1.1.2 建设法规的特征
未来的建设者。。。。。
学习本课程的意义
为什么要学习 建设法规?
1、掌握建设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培养工程建设的 法律意识。 2、具备运用所学建设法律、法规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 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3、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 建筑活动。
工作后面临的各类考试
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述
➢ 调整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包括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 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其他民事关系。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 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3、建设活动中的其他民事关系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纵向 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如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之间发 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法制社会里,这种关系当然要 由相应的建设法规来规范、调整。
如:建设法规中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就规定了建设单位、勘 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并规定由国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上述单位的质量行为进 行监督和管理。
为什么要学习 建设法规?
2009年6月27日清晨5点半,上 海一栋竣工未交付使用的13层 住宅楼整体倒覆。事故造成一 名工人死亡。
事故原因:直接原 因为:堆土和基坑 使大楼两侧产生压 力差,土体的水平 移位导致空心管桩 受剪破坏。
深层次原因为:土方 堆放不当;开挖基坑 违规;安全措施不到 位;监理不到位。
➢ 1.1 建设法规概述 ➢ 1.2 建设法规立法及其体系 ➢ 1.3 建设法规的实施
1.1 建设法规概述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指在建设活动 中,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 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统称。
这座桥梁的建设由綦江县城乡委负责,县委常务副书记林世元(时任城乡 委主任)任大桥副指挥长,他没有按国家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可行性论 证、没有对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他将这项工程的施工交由其同学(重 庆市桥梁工程公司下属企业的一名下岗职工)费上利以“重庆市桥梁工程公司 川东南分公司第一分队”的名义组织施工。桥梁设计由重庆市政设计院的几个 人私下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横向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往来协作关系,
一般应以合同的形式确定。
勘查设计关系
建设单位
勘查设计单位
勘查设计合同
这些协作关系也 应由相应的建设 法规来规范、调
施工关系 建设单位
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
整。如《合同法》 中就规定了发包 单位和承包单位
该工程没有工程设计委托书,未得到设计院的盖章认可。施工单位不具备 市政工程施工资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立项、论证。修建过程中无工程监理、 质量检测,完工后也未经质检部门检查验收。
最终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以上各类事故,究其原因,最重要的就是 --------没有按照建设法规办事,给国 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买卖关系 建设单位
供货合同
双方在各类建设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工程合同关系中
的权利和义务。பைடு நூலகம்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3、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在建设活动过程中,还会涉及到诸如房屋拆迁、从业人员
与有关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等一系列涉及公民个人权利的民事 关系,这些关系也应由相应的建设法规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 (如:民法)来共同规范、调整。
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 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 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 以避免的事故。
重庆市綦江县虹桥整体垮塌案
虹桥1994年11月5日动工修建,1996年2月16日完工投入使用,建设时间1 年零102天,使用时间两年零322天。1999年1月4日18时50分,虹桥突然整体垮 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1万元,这就是震惊中外的“ 綦江虹桥整体垮塌案”。
虹桥修建之初就有许多人提出异议:1、当时虹桥上游不远处有一座公路 石拱桥,在该桥的下游约200米处还有一座石拱桥,这不足一公里的河段上有 必要建造第三座桥吗?2、河东岸地势低洼,经常遭受洪水的袭击,新建桥必 然逃不掉被洪水冲刷的厄运。3、这座桥当时的预算为250万,对于财政还比较 紧张的綦江县这是个大数,这笔钱具体应该怎么用?县里一些领导就是听不进 这些意见,一意孤行地将此项工程拉上马。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建设活动:指工程项目从立项、计划、资金筹措、勘查设计、 施工、投产使用、保修、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的全过程。
➢ 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国家立法机关指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或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其授权的行政机关(是 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指国务院(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 土资源部)或各级人民政府(如省建设厅、市建设委、区建设 局)。
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就有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 《建筑法》中就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规定。
1.1.2 建设法规的特征
一、建设法规的特征 建设法规除了具备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 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征,即行政隶属性、经济性、 政策性和技术性特征。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 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 。事故造成58人遇难,71人受 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为:2名电焊工无证上岗 和违规作业并引发大火。深层次原因为:装修 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 落实;二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 实;三是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 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四是有关 部门安全监管不力。
1.1.2 建设法规的特征
未来的建设者。。。。。
学习本课程的意义
为什么要学习 建设法规?
1、掌握建设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培养工程建设的 法律意识。 2、具备运用所学建设法律、法规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 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3、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 建筑活动。
工作后面临的各类考试
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述
➢ 调整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包括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 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其他民事关系。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 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3、建设活动中的其他民事关系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纵向 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如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之间发 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法制社会里,这种关系当然要 由相应的建设法规来规范、调整。
如:建设法规中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就规定了建设单位、勘 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并规定由国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上述单位的质量行为进 行监督和管理。
为什么要学习 建设法规?
2009年6月27日清晨5点半,上 海一栋竣工未交付使用的13层 住宅楼整体倒覆。事故造成一 名工人死亡。
事故原因:直接原 因为:堆土和基坑 使大楼两侧产生压 力差,土体的水平 移位导致空心管桩 受剪破坏。
深层次原因为:土方 堆放不当;开挖基坑 违规;安全措施不到 位;监理不到位。
➢ 1.1 建设法规概述 ➢ 1.2 建设法规立法及其体系 ➢ 1.3 建设法规的实施
1.1 建设法规概述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指在建设活动 中,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 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统称。
这座桥梁的建设由綦江县城乡委负责,县委常务副书记林世元(时任城乡 委主任)任大桥副指挥长,他没有按国家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可行性论 证、没有对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他将这项工程的施工交由其同学(重 庆市桥梁工程公司下属企业的一名下岗职工)费上利以“重庆市桥梁工程公司 川东南分公司第一分队”的名义组织施工。桥梁设计由重庆市政设计院的几个 人私下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横向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往来协作关系,
一般应以合同的形式确定。
勘查设计关系
建设单位
勘查设计单位
勘查设计合同
这些协作关系也 应由相应的建设 法规来规范、调
施工关系 建设单位
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
整。如《合同法》 中就规定了发包 单位和承包单位
该工程没有工程设计委托书,未得到设计院的盖章认可。施工单位不具备 市政工程施工资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立项、论证。修建过程中无工程监理、 质量检测,完工后也未经质检部门检查验收。
最终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以上各类事故,究其原因,最重要的就是 --------没有按照建设法规办事,给国 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买卖关系 建设单位
供货合同
双方在各类建设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工程合同关系中
的权利和义务。பைடு நூலகம்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3、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在建设活动过程中,还会涉及到诸如房屋拆迁、从业人员
与有关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等一系列涉及公民个人权利的民事 关系,这些关系也应由相应的建设法规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 (如:民法)来共同规范、调整。
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 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 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 以避免的事故。
重庆市綦江县虹桥整体垮塌案
虹桥1994年11月5日动工修建,1996年2月16日完工投入使用,建设时间1 年零102天,使用时间两年零322天。1999年1月4日18时50分,虹桥突然整体垮 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1万元,这就是震惊中外的“ 綦江虹桥整体垮塌案”。
虹桥修建之初就有许多人提出异议:1、当时虹桥上游不远处有一座公路 石拱桥,在该桥的下游约200米处还有一座石拱桥,这不足一公里的河段上有 必要建造第三座桥吗?2、河东岸地势低洼,经常遭受洪水的袭击,新建桥必 然逃不掉被洪水冲刷的厄运。3、这座桥当时的预算为250万,对于财政还比较 紧张的綦江县这是个大数,这笔钱具体应该怎么用?县里一些领导就是听不进 这些意见,一意孤行地将此项工程拉上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