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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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方案

专家评审方案

专家评审方案一、引言专家评审是一种常见的评估和审查方式,它能够从专业角度出发,对某项工作、项目或决策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和建议。

通过专家评审,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本文将介绍专家评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专家评审方案制定流程1.明确评审目标在制定专家评审方案之前,首先要明确评审的目标和需要评审的内容。

目标的明确性将有助于确定评审的重点和范围,从而提高评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选择评审专家选择评审专家是专家评审方案制定的重要环节。

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评审工作。

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可通过专家库、推荐、公开招募等方式,确保专家的多元性和代表性。

3.制定评审流程评审流程是专家评审方案的核心内容,它涉及评审的步骤、时间安排、评审文件准备、评审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评审流程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评审目标,确保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

4.准备评审文件评审文件是专家评审的基础,它包括评审的背景资料、评审的目标和要求、评审的内容和方法等。

评审文件的准备要全面、准确,能够提供评审专家所需的全部信息。

5.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是专家评审的重要环节,通过评审会议可以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和意见。

评审会议的召开要提前通知评审专家,并明确会议的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6.整理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专家评审的成果,它将评审过程、评审意见和建议等内容进行整理和总结。

评审报告要简明扼要地叙述问题和解决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专家评审方案的注意事项1.保障专家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专家评审应保证专家独立、客观地进行评审工作,避免利益冲突和主观偏差的影响。

为此,有必要建立评审专家的利益申报制度,对评审专家进行背景调查,确保评审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2.注重专家反馈和指导专家评审不仅仅是对工作、项目进行评价,更重要的是通过专家的反馈和指导,提供改进的方向和建议。

专家评审办法

专家评审办法

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完善资产评估工作体系,规范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程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家评审,是指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评估准则,对评估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评估结论的公允性进行专业性审查和评价,为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提供依据的工作。

第三条省属企业及各级控制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省属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属企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第五条省国资委负责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均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

省属企业负责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属企业决定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的范围。

其中,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应当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

各省属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评估项目的经济行为重要程度、涉及资产金额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标准。

第六条省国资委负责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省属企业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工作,由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从评审专家库中选择的专家承担。

第二章评审专家管理第八条评审专家主要包括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矿业权评估等领域的专业人员以及省属企业相关专业人员。

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提出审核意见;(二)具备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一种或多种,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较高的业务能力。

其中,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执业8年以上;(三)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未受过处罚、处分;(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核工作。

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办法

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办法

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办法一、总则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是工程设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专家评审可以保证工程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

为了规范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审组织1. 评审组成:评审由不少于五名工程设计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应包括工程设计师、结构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等专业人士。

2. 评审组建议:由项目发包方或工程设计单位提出评审组候选人,经过确认后组建评审专家组。

3. 评审组负责人:评审组负责人应为资深的工程设计师或相关领域专家,负责统筹评审工作,协调评审专家组成员,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评审程序1. 前期准备:项目发包方或工程设计单位应向评审专家组提供完整的工程设计方案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计算书、参数设定等相关资料。

2. 评审召开:评审组成员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评审会议,项目发包方或工程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回答专家组成员的问题。

3. 评审内容:评审将对工程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特别关注工程安全、节能环保、施工难度等方面的问题。

4. 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评审意见,包括可以通过、可以通过但须修订、不宜通过等不同意见,并给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5. 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专家组应根据评审内容编制评审报告,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价,并给出审核意见。

四、评审标准1. 依据规范:评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 安全可靠:重点考虑工程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与设计有关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3. 经济合理:评审应对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提出优化建议,使得工程造价最优化。

4. 环保节能:对设计方案的环保性和节能性进行评估,提出可行的改善意见,符合绿色施工理念。

五、评审结果应用1. 评审结果意见应由项目发包方或工程设计单位认真对待,对于可以通过但须修订的意见应及时进行修改,对于不宜通过的意见应认真思考并进行深入讨论。

专家评审办法及组织机构

专家评审办法及组织机构

评审规则及组织机构学会将针对企业参评的不同产品,通过用户使用评价、网友投票、产品资质打分、专家认证四个方面的工作进行。

1、用户使用评价:占45分。

用户使用评价是指用户通过使用某类产品6个月以上而给出的客观的评价。

此部分用户由参评企业提供,学会将随机抽取不低于15家用户进行调研,得出最终的结果。

用户使用评价调研项目包括5个方面:产品质量(占9分)、技术指标情况(占9分)、稳定性(占9分)、服务情况(占9分)、性价比(占9分)。

用户对各项的打分累计起来即为此项的最终得分。

评分标准如下:☺产品质量:不可靠(6分以下);质量一般(6-7分);质量较好(7-8分);质量非常好(8-9分);最终得分(请填写) _____________。

☺技术指标情况:未达到厂家宣传的标准(6分以下)基本达到厂家宣传的标准(6-8分)达到厂家宣传的标准,值得推荐(8-9分);最终得分(请填写) _____________。

☺稳定性:不稳定(6分以下);稳定性一般(6-7分);稳定性较好(7-8分);非常稳定(8-9分);最终得分(请填写) _____________。

☺服务情况:服务不好(6分以下);服务一般(6-7分);服务较好(7-8分);服务非常好(8-9分);最终得分(请填写) _____________。

☺性价比:底(6分以下);一般(6-7分);较高(7-8分);非常高(8-9分);最终得分(请填写) _____________。

2、网友投票:占10分。

网友投票是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让更广泛的使用者或同业人员进行参评。

学会接到参评企业的报名材料后,将在指定的网站开通投票功能,网友即可进行投票。

打分办法:针对某类产品进行网络投票,截止到最后投票日,票数最多的产品得分为10分,第二名为9分,以此类推,第10名得分为1分,10名之后皆为1分。

如有票数相同的情况,视为并列,得分相同。

票数将按独立IP地址计算,每个独立IP地址只能投一次。

专家评审流程实施方案

专家评审流程实施方案

专家评审流程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专家评审是一种常见的学术、科研、项目申报等领域的审核方式,通过专业人士的评审,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可行性。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专家评审流程实施方案,对于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专家评审流程实施方案。

1. 评审范围确定。

首先,需要明确专家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包括评审的项目、申报人员、评审专家等。

在确定评审范围时,需要考虑项目的性质、规模、领域等因素,以及专家的专业领域和能力。

2. 专家名单确定。

确定评审专家名单是专家评审流程的关键一环。

评审专家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进行评审。

在确定专家名单时,需要充分考虑专家的学术地位、研究成果、学术声誉等因素,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评审标准制定。

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是专家评审流程的关键环节。

评审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能够客观地衡量项目的质量和可行性。

评审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4. 评审程序设计。

设计清晰、简洁的评审程序是专家评审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审程序应当包括评审材料的准备、专家评审会议的组织、评审意见的汇总和反馈等环节,确保评审的程序规范和流程顺畅。

5. 评审结果处理。

对于评审结果的处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

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对评审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6. 评审效果评估。

评估评审效果是专家评审流程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评审效果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评审流程,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

三、结语。

建立科学、规范的专家评审流程实施方案,对于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评审范围、确定评审专家名单、制定评审标准、设计评审程序、处理评审结果和评估评审效果,可以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性、科学性和高效性,为项目的质量和可行性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预案评审专家办法

安全预案评审专家办法

一、目的为提高企业安全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专家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及外聘的安全预案评审专家,适用于各类安全预案的评审工作。

三、评审专家的资质要求1. 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行业规范;2.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安全生产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客观、严谨,具备较高的判断和分析能力;4.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有效沟通。

四、评审专家的职责1. 对安全预案的编制依据、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及预案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从预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进行评审;3. 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完善安全预案;4. 参与评审会议,对安全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评审程序1. 企业编制安全预案后,应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2.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办法,对企业安全预案进行全面评审;3. 评审专家提出评审意见,企业根据意见对安全预案进行修订;4. 评审专家对修订后的安全预案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企业正式实施。

六、评审纪律1. 评审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2. 评审专家应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3. 评审专家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审安全预案,不得受企业利益影响;4. 评审专家不得参与与评审工作相关的利益输送活动。

七、评审结果处理1. 评审专家对安全预案的评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企业应予以采纳;2. 评审专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企业应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3. 企业应将评审结果及改进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专家评审实施方案

专家评审实施方案

专家评审实施方案为了提高文献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我们制定了专家评审实施方案,旨在建立一个科学、公正、严谨的评审体系,为学术研究提供有力支持。

一、评审范围本评审方案适用于各类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著等文献的评审工作。

评审内容涵盖学术水平、研究方法、论据支持、创新性等方面,旨在全面评价文献的学术价值和质量。

二、评审程序1. 提交评审申请:作者在完成文献撰写后,可向评审机构提交评审申请,包括作者基本信息、文献题目、摘要等内容。

2. 评审分配:评审机构根据文献主题和专家领域,将文献分配给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 评审反馈:专家对文献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评审意见应具体、明确、针对性强,以促进文献改进和提高。

4. 评审结果通知:评审机构将评审结果及时通知作者,包括评审意见、建议和评审结论。

5. 结果处理:作者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对文献进行修改和完善,然后重新提交给评审机构。

6. 最终结果:评审机构对作者修改后的文献进行再次评审,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的文献将获得评审证书或评审报告,并可在相关学术平台上发表或推荐。

三、评审标准1. 学术水平:评审专家将根据文献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学术观点等方面进行评价。

2. 研究方法:评审专家将对文献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实验设计、数据分析等进行评价,确保其科学性和可靠性。

3. 论据支持:评审专家将对文献所提供的论据、资料、案例等进行评价,确保其充分、可信。

4. 创新性:评审专家将对文献的创新性和原创性进行评价,鼓励并促进学术创新。

四、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当是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学术组织或机构,评审专家应当是相关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学者,具有丰富的学术研究和评审经验。

五、评审保密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保密原则,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保密,不得泄露评审信息,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严谨。

六、总结专家评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对于推动学术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办法

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办法

新能源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设立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评审委员会是为公司投资决策及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

其服务宗旨是:独立、公正、科学、客观,其行为准则为:敢言、多谋、慎断、保密。

第三条为规范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四条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副主任由公司委任,对公司负责。

第五条专家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提交公司决策的各类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业主预算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评审;(二)负责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宏观形势研究等方面的咨询和成果评审;(三)负责对项目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论或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上报公司决策;(四)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咨询任务。

第六条专家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公司任命。

第七条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专家库的组建、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二)负责项目评审或工作咨询的组织工作;(三)负责项目评审或咨询资料的收集、管理;(四)承办专家评审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八条公司设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有一定资质和专业背景的内部专家、外部专家组成,并定期调整、更新。

第九条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参加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的会议和活动;开展投资项目评审或工作咨询时,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

专家对所参与评审的项目和咨询的业务负有必要的保密义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专家组会议的方式开展项目评审或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专家组成员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涉及的业务内容和领域在专家库中选取,经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少于5人。

根据项目需要,经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同意,可在专家库之外聘请专家参与专家组。

专家评审方案

专家评审方案

专家评审方案评审方案一、方案背景和目的在解决问题和做决策过程中,专家评审是一种重要的决策支持手段。

通过专家评审,可以获取到专家对项目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评审方案旨在对评审过程进行规范化,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二、评审范围和评审标准本次评审的范围为某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方案。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市场需求和竞争优势等方面。

评审专家应根据这些标准对研发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价。

三、评审专家的选择和要求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了解相关市场趋势和技术发展。

专家选择应具备以下要求:独立、客观、具备判断力和决策能力。

评审专家的数量一般不少于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增减。

四、评审程序1. 评审前准备(1)明确评审目标和标准;(2)邀请评审专家,并告知评审时间和地点;(3)提供评审资料,包括研发方案、市场调研报告等。

2. 评审会议(1)主持人介绍评审目的和程序;(2)项目负责人介绍研发方案的基本情况;(3)评审专家提出问题和意见;(4)项目负责人做答和解释;(5)评审专家讨论和出具评审报告。

3. 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包括评审结论、意见和建议。

评审结论应综合评价研发方案的优点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评审报告应在评审会后一周内完成并提交相关部门。

五、评审结果的应用评审结果将作为研发方案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助于减少项目风险,提高项目成功率。

评审结果还可用于项目中的进一步优化和调整。

六、评审结果的保密评审过程及其结果应保密,只能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公开。

评审报告的传阅和使用应在限定范围内进行,避免信息泄露。

七、评审的反馈和持续改进评审后应进行反馈和总结,了解评审的效果和不足之处,为以后的评审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持续改进评审方案,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对专家评审方案的概括说明,具体评审工作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评审方案的有效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现场专家评审实施方案范本

现场专家评审实施方案范本

现场专家评审实施方案范本
一、背景介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通常需要进行现场专家评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现场专家评审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评审目的。

现场专家评审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三、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包括项目的整体规划、进度安排、资源配置、风险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需要全面覆盖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

四、评审流程。

1.确定评审时间地点,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
2.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进展情况等;
3.专家提问环节,项目负责人进行解答;
4.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问题和建议;
5.整理专家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五、评审要点。

1.项目规划是否合理,目标是否明确;
2.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延期风险;
3.资源配置是否充分,是否能够支撑项目实施;
4.风险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5.质量控制是否有效,是否能够保证项目质量。

六、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包括项目情况介绍、专家意见汇总、问题清单、解
决方案建议等内容,以便项目组及时调整方案,解决问题。

七、评审结果处理。

项目组应认真对待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八、总结。

现场专家评审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合理的
评审方案,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评审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专家评审实施方案

专家评审实施方案

专家评审实施方案一、专家评审的定义专家评审是指通过邀请行业内权威人士和领域专家对学术研究成果、论文、项目申报材料等进行评价和审查,从而评估其质量、创新性和学术水平的一种评价方法。

专家评审是一种客观且有效的评价手段,可以帮助研究人员和机构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促进学术和科研事业的发展。

二、专家评审的目的专家评审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和科学进步。

通过专家的客观评价和建议,让研究人员和机构了解自己研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和提升研究水平;同时,也可以帮助决策者和资助方更好地了解研究项目的价值和前景,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三、专家评审的类型专家评审根据评审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论文评审、项目评审、成果评审等不同类型。

具体包括学术论文评审、科研项目评审、重大成果评审、竞赛作品评审等多种形式。

不同类型的专家评审都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但都要求评审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以确保评审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四、专家评审的程序专家评审的程序一般包括召集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标准、邀请评审专家、分配评审任务、提交评审报告、汇总评审意见等多个步骤。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要客观、公正、严谨地进行评价,提出有建设性和具体性的意见和建议。

评审报告一般包括研究对象、评审标准、评价结果、意见建议等内容,要求达到评审要求和标准,有助于提高评审的效果和质量。

五、专家评审的条件和要求专家评审的条件和要求包括评审专家的选择、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工具和评审结果等方面。

评审专家要求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客观、公正、严谨地进行评价;评审标准要求具体明确、可验证、合理有效,有助于评价对象的真实情况和质量水平;评审程序要求流程清晰、规范操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评审工具要求科学、实用、易操作,有助于评价结果的准确和有效;评审结果要求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有利于提高研究质量和学术水平。

综上所述,专家评审是一种客观、有效的评价方法,对于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和科学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评审的六种方法

专家评审的六种方法

专家评审的六种方法在不同领域,专家评审都广泛应用。

围绕专家评审的六种方法,本文将阐述这些方法的优缺点、适用范围以及操作步骤。

1. 单主题专家评审方法单主题专家评审方法是其中最为基本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利用一名专家对一个主题进行评估,比如对某种商品或服务进行评估。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找到具备高度专业知识及经验的专家后,评估结果相对精准。

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容易受制于个体专家的主观因素。

操作步骤:1) 选定一个评估主题;2) 选定一名具备高度专业知识及经验的专家;3) 安排评估时间,要求专家对评估主题进行评估;4) 收集专家的评估结果,形成综合评价。

2. 多主题专家评审方法多主题专家评审方法是在单主题专家评审方法基础上的扩展应用。

该方法利用多位专家评估同一主题,评估结果再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相对客观的评估结果。

该方法可以有效消除单一专家的主观因素的影响。

操作步骤:1) 选定评估主题;2) 选定多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的专家;3) 安排评估时间,要求专家对评估主题进行评估,收集专家的评估结果;4) 对每名专家的评估结果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综合评价。

3. 交叉专家评审方法交叉专家评审方法是一种对专家意见进行协商的方法。

该方法利用多名专家对一个主题分别进行评估,然后进行讨论,直到达成共识,从而最终得出一份综合评估报告。

该方法适用于大多数领域,尤其是需要团队协作的领域。

操作步骤:1) 选定评估主题;2) 选定多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的专家;3) 安排评估时间,让每位专家对评估主题进行评估;4) 通过讨论,达成共识;5) 得出综合评价。

4. Delphi法Delphi法是一种逐渐趋向共识的专家评审方法,该方法将专家个体的评估结果通过自发的信息反馈循环,进行逐步修改,就能够达到一致意见。

该方法用于解决现代复杂问题的评估分析更有优势。

操作步骤:1) 选定评估主题;2) 选定多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的专家;3) 对每位专家进行评估,收集评估结果,归集后向其他专家反馈结果,每名专家依次完善自己的评估结论;4) 停止反馈,统计结果并做出最终判断。

专家评审办法

专家评审办法

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完善资产评估工作体系,规范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程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家评审,是指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评估准则,对评估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评估结论的公允性进行专业性审查和评价,为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提供依据的工作。

第三条省属企业及各级控制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省属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属企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第五条省国资委负责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均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

省属企业负责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属企业决定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的范围。

其中,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应当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

各省属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评估项目的经济行为重要程度、涉及资产金额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标准。

第六条省国资委负责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省属企业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工作,由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从评审专家库中选择的专家承担。

第二章评审专家管理第八条评审专家主要包括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矿业权评估等领域的专业人员以及省属企业相关专业人员。

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提出审核意见;(二)具备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一种或多种,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较高的业务能力。

其中,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执业8年以上;(三)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未受过处罚、处分;(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核工作。

专家现场评审工作制度

专家现场评审工作制度

专家现场评审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专家现场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评审组织1. 评审组织单位: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

2. 评审组组成:评审组由专家组成,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库由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

三、评审范围和内容1. 评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方面。

2. 评审内容:评审组按照评审任务和评审标准,对被评审对象的现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审程序1. 评审组在接到评审任务后,应及时与被评审单位联系,了解被评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现场评审的要求。

2. 评审组应制定评审计划,明确评审时间、地点、内容和人员分工。

3. 评审组到达被评审单位后,应立即开始现场评审,并对被评审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4. 评审组应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报告应包括评审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五、评审要求1. 评审组应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保证评审的公正、公平、公开。

2. 评审组应注重现场评审的实证性、客观性和全面性,不得少于必要的评审程序和环节。

3. 评审组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向被评审单位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评审组应注重评审结果的运用,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跟踪督促被评审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纪律和保密1. 评审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的情况和结果。

2. 评审组成员应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评审职权谋取私利。

3. 评审组成员应尊重被评审单位,不得损害被评审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评审组织单位。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专家评审办法

专家评审办法

三、专家评选程序
报公司 评委会 办公室 提交公 司评委 会 报公司 领导批 准
各单位根据任 职条件、组织 选拔、推荐, 公示无异议后
根据各单位 申报情况, 分别按专业 组织答辩。 合格后
公司评委会进 行评审,经公 示无异议后
四、评选范围
从事岗位 科研开发 工程建设 技术研究 新产品开发
生产经营及技术管理
行业的 主体专业
1
2
3
钢铁
矿山
煤炭
五、专家任职条件
忠诚企业,爱岗敬业, 思想稳定,乐于奉献, 模范遵守《八钢集团 公司职工奖惩制度》。
基本条件
两年内病假、事假累 计不能超过两个月, 无旷工。
五、专家任职条件
一级专家 二级专家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 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 有从事本专业岗位技术 工作10年及以上经历。
具有本专业 (或相近 专业)大专及以上学 历,具有工程师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具 有从事本专业岗位技 术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 在本专业岗位上学识、业绩、技术水平居领先地位,被本 单位、本部门公认为具有学术专业技术带头能力; • 在本专业岗位上有突出技术贡献和显著技术业绩; • 获国家、省(部)级、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 主要研究人员; • 在本专业岗位上学识、业绩、技术水平居领先地位,被本 单位、本部门公认为具有学术专业技术带头能力;
首席专家
高级专家
一级专家
二级专家
二、专家评选机构
公司专家评 审委员会
各单位 专家评 审小组
成员应由单位负责生产、技术的 领导组成。评审小组成员报人力 资源部审核并备案。

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办法

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办法

一、目的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组织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三、评审专家要求1. 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或同等资格;(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3)具有丰富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经验;(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评审专家应遵守以下原则:(1)客观公正,不徇私情;(2)保守秘密,不泄露评审信息;(3)积极参加评审活动,按时完成评审任务。

四、评审程序1. 组织评审(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根据评审需求,提出评审专家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2)评审专家名单确定后,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向评审专家发出邀请函,明确评审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

2. 评审准备(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向评审专家提供应急预案文本、编制依据、相关资料等;(2)评审专家根据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自学和准备。

3. 评审实施(1)评审专家按照评审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全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2)评审专家就评审意见与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共同探讨改进措施。

4. 评审报告(1)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意见,撰写评审报告;(2)评审报告经评审专家签字确认后,提交应急预案编制单位。

五、评审结果处理1. 评审专家对应急预案的评审意见,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负责采纳和落实;2.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3. 评审结果作为应急预案审批、备案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办法由XX部门负责解释;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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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完善资产评估工作体系,规范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程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家评审,是指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评估准则,对评估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评估结论的公允性进行专业性审查和评价,为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提供依据的工作。

第三条省属企业及各级控制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省属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属企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第五条省国资委负责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均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

省属企业负责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属企业决定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的范围。

其中,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应当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

各省属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评估项目的经济行为重要程度、涉及资产金额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标准。

第六条省国资委负责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省属企业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工作,由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从评审专家库中选择的专家承担。

第二章评审专家管理
第八条评审专家主要包括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矿业权评估等领域的专业人员以及省属企业相关专业人员。

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提出审核意见;
(二)具备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一种或多种,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较高的业务能力。

其中,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执业8年以上;
(三)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未受过处罚、处分;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核工作。

第九条专业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通过由行业协会、省属企业、评估机构等单位推荐的方式提出入库申请,省国资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拟入库人选,通过省国资委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专家库并通告各省属企业。

第十条申请加入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加入评审专家库单位推荐意见;
(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入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受邀参加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组织的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工作;
(二)审核资产评估项目有关资料,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三)发表是否同意资产评估结果的意见;
(四)按照相关规定获取劳动报酬;
(五)申请退出专家库。

第十二条入库专家承担以下义务:
(一)接受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的委托,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审核责任;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签署保密承诺函,不私下与被审核企业、中介机构或资产评估项目其他利益相关方沟通联系,不泄露与资产评估项目及审核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
(四)不得收受或索取与资产评估项目有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五)工作单位、职务、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省国资委变更相关信息;
(六)发生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情况的,应当主动申请退出专家库。

第十三条省国资委对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评审专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国资委不再将其纳入专家库:(一)一年之内被邀请但未参加资产评估项目审核工作达到三次,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违反保密承诺或回避原则,泄露与资产评估项目及审核工作有关信息的;
(三)项目审核期间私下与被审核企业、中介机构或资产评估项目其他利益相关方沟通联系的;
(四)收受或索取利益相关方财物或其他利益的;
(五)审核工作未勤勉尽职,明显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或存在重大疏漏,严重影响资产评估项目审核质量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协会惩戒或单位处分,不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
(七)发生其他恶意损害国家、单位或个人利益行为的;
(八)其他不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情形。

第十四条省国资委建立评审专家工作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专家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各省属企业应当按照评价制度要求,定期对所委托专家的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按年度汇总评价结果,于下年1月31日前报省国资委;发现评审专家存在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省国资委。

第十五条根据评审专家工作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省国资委对评审专家库每两年更新调整一次。

第三章专家评审
第十六条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原则上由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根据资产评估项目的具体需要,从评审专家库中分专业分类别随机抽取产生。

因资产评估项目比较重大、专业性较强、时间要求紧迫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原则,从评审专家库中直接选聘。

第十七条省国资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工作,对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参照有关标准支付适当的劳动报酬。

省属企业组织的专家评审工作,由省属企业采取合理方式支付专家劳动报酬,具体支付标准和方式由省属企业决定。

第十八条受邀参加资产评估项目审核工作时,评审专家应当遵循回避原则。

评审专家发现自己与被审核企业、中介机构或资产评估项目其他利益相关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应当要求评审专家回避。

第十九条评审专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评估准则以及评估指南等制度规范,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事项: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经济行为的批准情况;
(二)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与专项审计报告的衔接情况,评估报告原则上应以专项审计报告为依据;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评估资质和执业资格的合规性;
(四)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资产范围的一致性;
(五)评估依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充分性;
(六)评估方法、评估模型、技术参数、预测数据的合理性;
(七)评估计算的准确性;
(八)评估特别事项的披露和处理的完整性、适当性、合规性;
(九)评估报告附件的完整性、相关性、真实性;
(十)评估报告的编制、评估程序的履行、评估基准日的选取、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结果的有效期等事项符合资产评估法规、准则、指南等制度规范的情况;
(十一)相关企业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的承诺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资产评估项目涉及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的,评审专家应当参照上述有关事项一并进行审核。

第二十条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收到企业报送的核准或备案申请及评估报告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完备符合受理条件的,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根据资产评估项目复杂程度不同,评审专家在2-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汇总整理专家审核意见反馈相关企业。

需要评估机构进行解释说明或修改完善的,将评估补充报告再次送交评审专家审核。

第二十一条综合专家审核意见和评估补充报告情况,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评估报告进
行集中论证。

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关企业人员、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等。

第二十二条专家评审会议要形成同意或不同意评估报告结果的专家评审意见,经所有与会专家签字后,作为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对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的依据。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省属企业应当为专家评审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评审专家完整审核资产评估项目有关资料,保障评审专家独立发表评审意见。

第二十四条省国资委将对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省属企业范围内通报。

第二十五条各省属企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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