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申请表(2020年九月整理).doc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申请表

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你小区(大厦)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以上,(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年月日收到建设单位(业主)的书面报告(请求),现决定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等~人组成。业主代表按照自愿原则由业主推(自)荐产生,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履行业主义务;

、热心公益事业;

、责任心强;

、有一定组织能力。

筹备组成员中业主代表推荐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业主请在此时间内将推荐表投入推荐箱内。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

筹备组成员推荐表

本人男(女),是本小区(大厦)(房号)的业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推(自)荐以下业主为筹备组成员:

注:、此推荐表应附被推(自)荐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产权证复

印件;

、此推荐表未填写完整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推荐人(本人签名):

房号:

年月日

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业主推(自)荐产生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业主对上列筹备组成员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写明具体事由及违反何项规定,并签注真实姓名、房号,投入业主意见箱,否则视为同意。

特此公示。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

区(大厦)的规模、类型,考虑到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业主大会筹备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讨论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拟定人;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

(一)业主自荐;

(二)业主推荐;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推荐。

特此公告。

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推(自)

荐以下业主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注:、此推荐表请于年月日前投入推荐箱,逾期投入或信息未填写完整、填写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被推(自)荐人请在此表后附上本人对开展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思路。

推荐人(本人签名):

房号:

年月日

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认表

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业主推荐、自荐,筹备组汇总后,根据推荐人数由高到低,以及筹备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

业主对上列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写明具体事由及违反何项规定,并签注真实姓名、房号投入业主意见箱,否则视为同意。

特此公示。

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龙岩市区(县、市)小区(大厦)拟定于年月日(至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地点:

、会议采取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业主在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照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一)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

(二)以住宅套数一套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三)以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本小区(大厦)总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套,非住宅㎡,套(间),经筹备组计算确定投票总权数为票,其中住宅票,非住宅票。

、会议议程:

()选举产生名业主委员会委员;

()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审议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

()决定成立(不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并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人。

()

()

请全体业主准时到场,将选票投入现场的选举箱,对审议的事项,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投入审议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