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知识)合同通用条款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1 定义1.1 1.1 “合同”系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合同”系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1.2 “合同价”“合同价”“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应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格。
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格。
1.3 1.3 “货物”系指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须向发包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货物”系指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须向发包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
它材料。
1.4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5 1.5 “通用条款”指本章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指本章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指本章通用合同条款。
1.6 1.6 “专用条款”指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指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指专用合同条款。
1.7 1.7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8 1.8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定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定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9 1.9 “监理人”“监理人”“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设备制造实施监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设备制造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理的当事人。
1.10设计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水利水电工程进行设计的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仅对其设计的图纸负责。
1.11 1.11 “项目现场”指专用条款中指明的地点。
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正规范本(通用版)
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1. 引言知识产权是企业最为重要的资产之一,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可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减少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合同中常见的知识产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专利和商业秘密等。
2. 版权条款版权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一种知识产权。
在合同中,版权条款可以确保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使用和传播权益,以及合同双方对作品的归属、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等方面的约定。
是一些常见的版权条款:•授权篇:合同的一方授权另一方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改编等。
•归属篇:合同的一方声明拥有作品的版权,并对该作品的归属进行约定,避免出现纠纷。
•使用范围篇:明确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可以在何种范围内使用,例如地域范围、媒体形式等。
•使用期限篇:规定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可以被使用的期限,确保授权的有效性。
3. 商标条款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是公司和产品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合同中,商标条款主要涉及商标的使用和保护。
是一些常见的商标条款:•授权篇:合同的一方授权另一方使用商标,明确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商标保护篇:约定合同双方对商标的保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商标侵权、维护商标的声誉和品牌形象等。
•商标转让篇:约定商标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许可等相关事宜。
4. 专利条款专利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一种知识产权。
在合同中,专利条款可以确保受专利保护的发明的使用和传播权益。
是一些常见的专利条款:•授权篇:合同的一方授权另一方使用受专利保护的发明,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等。
•专利保护篇:约定合同双方对专利的保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防止专利侵权、维护专利的有效性等。
•专利权转让篇:约定专利的所有权转让和授权使用等相关事宜。
5. 商业秘密条款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数据、营销策略、产品设计等敏感信息。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不呢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
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标准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范所述的标准。
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除非技术规定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时买方的财产。
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专利权5.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是,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合同文本通用示范条款
合同文本通用示范条款一、鉴于条款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现就工作及其它相关的服务工作,拟委托具有前述相关工作资质及经验的乙方,承担并完成该项工作。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备承担甲方的工作及其它相关服务工作的各项资质及经验,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承担该项服务工作。
3.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在于。
二、对方保证具备履约资格及能力条款1. 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本合同项目的法定资质,因乙方缺乏相应资质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项目需要审批的,应由乙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三、结算、支付条款1.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确认,出本合同总金额外,甲方无须就本协议项下乙方服务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 甲方采用第种方式,并按一下约定安排付款:(1)现金;(2)支票;(3)转账。
(1)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
(2)在乙方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即人民币元。
3. 乙方应分别在收到上述(1)和(2)款所规定金额后日内想甲方出具前述各款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
4. 双方的账户如下:甲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乙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赔偿。
四、知识产权条款1. 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与成果有关或因甲方适用成果而发生或引起的任何索赔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密条款1. 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玉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必备3篇)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第1篇合同的通用条款可以更改,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的任一条款都可以进行变更。
但是没有经过协商一致的条款或者就变更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没有变更合同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版权声明】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第2篇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如下: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第3篇合同的通用条款可以更改,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的任一条款都可以进行变更。
但是没有经过协商一致的条款或者就变更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没有变更合同内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知识产权条款正规范本(通用版)
合同知识产权条款一、定义本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归属1.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归合同双方共同所有。
2.如有需要,合同双方可以签订另外的协议以明确某一特定知识产权的归属。
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1.如果某一特定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合同的一方,该合同的另一方仅限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该知识产权。
2.合同双方在使用对方知识产权时,应确保不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应当支付的费用。
四、知识产权保护1.合同双方应共同努力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彼此的知识产权免受侵犯。
2.如发现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进行保护。
3.合同双方如因知识产权纠纷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五、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1.如有必要,本合同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知识产权的转让。
转让后,知识产权归属权随之转移。
2.合同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
许可期限、方式、范围等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3.在知识产权许可期间结束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使用被许可知识产权。
六、终止和解除1.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将继续有效。
2.终止或解除合同后,双方应协商解决尚未解决的知识产权问题。
七、保密条款1.合同双方应对对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并在合同解除后仍应继续保密。
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非公开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八、其他条款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中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签字。
为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合同双方应遵守并严格执行。
如有任何争议,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进行解决。
合同通用示范条款大全之通知条款
版本三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子邮箱:
如果本合同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 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送达原地址视为送达。
合同通用条款大全 之
通知条款
条款释义
约定通知的事项、方式(如电子邮件、快递、传真)、地 址、送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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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文版
版本一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买卖 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 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 信件或特快专递的,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使用传真、电子邮 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通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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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英文版
版本一
All notices, instructions, communications or correspondence between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with respect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nt to the respective email ID/Fax set forth below:
«
03 双语版
版本一 本协议项下做出或进行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为书面形式,并且可通过亲自递 送或者专人递送的方式送达相关当事方或通过预付费邮寄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下 列当事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 Any notice or other communication given or made under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in writing and may be delivered personally or by courier to the relevant Party or sent by prepaid post, facsimile transmission to the Party’s address or fax number specified below:
(合同知识)第三部分合同文本—通用条款
(三)通用条款目录1. 定义和解释 (2)2. 适用性 (2)3. 来源地 (2)4. 标准 (3)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3)6. 知识产权 (3)7. 履约保证金 (3)8. 检验和测试 (3)9. 包装和装运标记 (4)10. 保险 (4)11. 运输 (4)12. 服务 (4)13. 技术文件 (4)14. 培训 (4)15. 备品备件 (4)16. 保证 (5)17. 变更指令 (5)18. 合同修改 (5)19. 转让. (5)20. 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5)21.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6)22. 违约终止合同 (6)23.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6)24.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6)25.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 (6)26. 工程暂停 (7)27. 争端的解决 (7)28. 主导语言 (7)29. 适用法律 (7)30. 合同生效 (7)31. 通知 (7)32. 税和关税 (7)33. 其它 (7)1.定义和解释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买方的图纸和卖方的图纸、价格表以及协议书中明确编入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金额。
(3)“货物”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需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品备件。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相关的服务,比如运输、保险、设计、安装、提供技术帮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工程”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为提供所有货物和服务而进行的全部工作,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6)“技术文件”系指卖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提交的所有的图纸、样品、维修手册,还包括标准、记录卡和验收报告等。
(7)“设备材料”系指符合“合同附件”要求的货物。
(8)“买方的图纸”是指买方根据合同向卖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一、合同缔约方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缔约:
甲方:(公司/个人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公司/个人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保
障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三、合同内容
1.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具体日期)止。
2. 合同履行地点:本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具体地址)。
3. 合同付款方式:根据合同内容约定,付款方式为(具体方式)。
4. 合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四、合同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可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五、合同附件
1. (若有附件,请详细列明附件名称及内容)
2. (如有其他需要列明的附件,依次列明)
六、其他约定
(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甲方(盖章):日期:
乙方(盖章):日期:
以上为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双方请认真阅读并确保理解,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如有争议,以书面形式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日期:(具体日期)
(以下空白,用于签字盖章处)。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1. 项目名称:__________
2. 项目地点:__________
3. 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元
4. 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5. 特殊要求:__________
通用条款
1. 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2. 双方权利义务:
- 甲方提供必要支持
- 乙方按时完成任务
3. 违约责任:
- 违约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 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4. 争议解决:
- 双方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5. 其他:
-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确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知识)版范本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一、定义和解释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或术语,除文中另有要求或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a)(1)业主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2)承包人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3)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或合同中指名作为分包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分包人应是成建制的、与承包人无隶属关系且在经济是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单位)。
(4)监理工程师指业主为本合同目的委托的或指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
(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2.2款规定,指派常驻现场的授权代表(简称:总监代表)。
(6)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代表。
(7)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b)(1)合同指合同条款(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投标书附录、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在技术规范中引用的国家、部颁规范、规程、标准,包括按第51条规定所作的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对技术规范的修改或补充。
(3)图纸指监理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和可能附有的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计算书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指投标书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一、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合同编号:CSXL-C2018G002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采购人):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中标人):常熟市南方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一、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2、甲方:购买本合同下设备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设备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货物:根据合同规定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及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培训等)、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类似义务。
6、合同总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合同货物清单和合同总价: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1、本合同应为完整产品及功能的提供,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合同模板通用条款部分培训资料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给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假如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假如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俯视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讲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一、引言本合同通用条款(以下简称“条款”)旨在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并规范双方的行为。
本合同适合于任何形式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等。
二、定义1. 合同双方:指签订本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包括甲方和乙方。
2. 甲方:指合同中被指定为甲方的一方当事人。
3. 乙方:指合同中被指定为乙方的一方当事人。
三、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并约定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四、合同条款1.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
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合同变更: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者终止,应经双方书面商议一致,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付款截止日期前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预付款,余下款项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______天内支付。
4.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商议解决。
如商议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7.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互相商议解决办法。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火灾、罢工等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件。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者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4.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附则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者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商议一致,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协议书介绍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承包人指在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作为发包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分包人指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作为分包工程的分包人必须是依法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承包人和分包人的名称应完整准确,不应用简称,应该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填写。
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的工程全称以及专业分包工程的名称填写。
如:××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应填写详细地点(××市××县××街××号)。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指分包人分包的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
如电梯工程,额定速度和额定载重量的电梯几部,是载客电梯、货运电梯还是病床电梯等,安装的部位、层高等都要一一写清楚。
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的工期。
三、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这是一个核心内容。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且不得低于总包合同中的工程质量标准。
四、分包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分包合同价款应填写双方确定的分包工程价款的金额,对于招标工程,合同价款即是中标价;对于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双方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或预算书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完整版)合同文本通用示范条款
合同文本通用示范条款一、鉴于条款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现就工作及其它相关的服务工作,拟委托具有前述相关工作资质及经验的乙方,承担并完成该项工作。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备承担甲方的工作及其它相关服务工作的各项资质及经验,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承担该项服务工作。
3.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在于。
二、对方保证具备履约资格及能力条款1. 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本合同项目的法定资质,因乙方缺乏相应资质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项目需要审批的,应由乙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三、结算、支付条款1.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确认,出本合同总金额外,甲方无须就本协议项下乙方服务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 甲方采用第种方式,并按一下约定安排付款:(1)现金;(2)支票;(3)转账。
(1)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
(2)在乙方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即人民币元。
3. 乙方应分别在收到上述(1)和(2)款所规定金额后日内想甲方出具前述各款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
4. 双方的账户如下:甲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乙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赔偿。
四、知识产权条款1. 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与成果有关或因甲方适用成果而发生或引起的任何索赔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密条款1. 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玉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
合同的通用条款
合同的通用条款
(原创版)
目录
一、合同的定义和分类
二、合同的通用条款
1.合同主体
2.合同标的
3.合同的履行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合同的违约责任
6.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正文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在各类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是通用的,无论哪种类型的合同都需要包含这些内容。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合同的通用条款。
首先,合同的主体条款。
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甲方和乙方,以及他们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这是合同的基础,明确了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和地位。
其次,合同的标的条款。
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具体内容,即双方当事人需要履行的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条款会明确所买卖的商品名称、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
再次,合同的履行条款。
这部分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如何履行合同,以
及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细节。
接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款。
这部分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以及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方式和程序。
然后,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
这部分规定了当事人如果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方式。
最后,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这部分规定了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该如何解决,如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通用合同条款五
通用合同条款五1. 不可抗力1.1 双方均不可控制的任何事故、事件、情况或原因(无论是可预见的还是不可预见的),都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以下简称“不可抗力事件”)。
1.2 当一方因不可抗力停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该方应当对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是,该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当尽最大努力商定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损失,并尽力保护另一方的权益,以避免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产生更大的风险。
2. 争议解决2.1 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无法在30天内达成结论,则争议应提交仲裁解决。
2.2 仲裁地点为本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是最终、具有约束力的。
2.3 在仲裁进行期间,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 通知3.1 双方之间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
3.2 对于书面通知,在对方正确收到通知之前,另一方的义务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
4. 保密4.1 双方应当保守本合同及其执行过程中的所有商业机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涉及本合同的任何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本合同终止后,各方应继续遵守保密义务。
5. 知识产权保护5.1 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对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等。
5.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涉及知识产权,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争议。
5.3 如一方发现对方可能存在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结语以上是本合同的通用条款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
若双方就本合同的具体事项需要进一步商定,应当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加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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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1.1.4.1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4.6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
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1.1.5.2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5.3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1.5.6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5.8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1.1.6 其他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6.2 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
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1.6.3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
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7.2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
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