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智力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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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前言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万人。

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

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

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

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机。

根据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

《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对0-6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

二、内容(一)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

(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要求(见附件1-附件5),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

(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

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

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

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示例文章篇一:《0 - 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一、总则儿童孤独症是一种需要重视的儿童发育障碍性疾病。

我们制定这个0 - 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就是为了能尽早发现那些可能患有孤独症的孩子,就像在黑暗中寻找那些迷失方向的小星星一样。

二、筛查人员的要求筛查人员得是专业的呀,就好比超级英雄得有超能力一样。

他们得经过专门的孤独症知识培训,要非常了解孤独症孩子的各种表现。

比如说,他们要知道孤独症孩子可能不怎么看别人的眼睛,就像小鸵鸟一样总是躲着别人的目光;他们可能对周围的声音特别敏感,就像小老鼠听到一点动静就很害怕。

筛查人员要能够和小娃娃们好好相处,得有耐心,不能像一阵风,匆匆来匆匆去。

我就见过一个筛查人员,她叫李阿姨。

她可厉害了呢。

有一次,一个小男孩特别害羞,不说话,也不配合。

李阿姨就像个温柔的大姐姐一样,拿出一个小玩具,笑着对小男孩说:“小宝贝,你看这个小玩具可好玩啦,像不像一个会魔法的小精灵呀?”小男孩慢慢就被吸引过去了,开始和李阿姨互动起来。

三、筛查环境的设置筛查的地方也很重要哦。

那得是个温馨、舒适的小天地,不能像个冰冷的仓库。

房间里要有柔和的灯光,就像傍晚的夕阳洒在脸上一样舒服。

墙上可以贴一些可爱的小动物画,就像走进了一个童话世界。

要有各种各样适合小娃娃玩的小玩具,像五颜六色的积木、会唱歌的小娃娃等。

这样,孩子们到了这个地方,就不会像到了陌生的地方那样害怕,而是感觉像回到家一样自在。

我记得我陪弟弟去筛查的时候,一走进那个房间,弟弟就被墙上的小兔子画吸引住了,还指着说:“兔兔,兔兔。

”然后就开开心心地去玩那些小玩具了,完全没有紧张的感觉。

四、筛查的流程1. 登记信息首先呢,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要带着小宝贝来登记信息,就像去参加一场有趣的活动要先签到一样。

要把小宝贝的基本信息,像年龄呀、性别呀、家庭住址呀,还有家族病史等都告诉工作人员。

这时候工作人员就得像个细心的小侦探,把这些信息都好好记录下来。

必看!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

必看!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

必看!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其中对儿童孤独症有哪些预警症状予以明确,比如,5岁不会用筷子、4岁不会单脚站立、6岁不会奔跑是孤独症的预警信号之一。

随后,舆论场便出现了“5岁不会用筷子吃饭可能是孤独症”的论调,引起不少父母的焦虑,自己的孩子5岁还不会用筷子,到底是不是孤独症。

但是,如果仔细理解此次《规范》内容就会发现,“5岁不会用筷子”并非就是孤独症,而是要综合其他预警症状和诊断标准等多方面情况来判断。

而且,对于孤独症,还需要从科学、文化和行为方式来理解。

什么是孤独症?孤独症(0~6岁)是如何确诊的呢?请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孤独症谱系障碍(也称自闭症,以下简称孤独症)是一类发生于儿童早期的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以社交沟通障碍、兴趣狭隘、行为重复刻板为主要特征,严重影响儿童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

我国儿童孤独症患病率约为7‰,严重危害儿童健康和家庭幸福。

孤独症通常起病于婴幼儿期,目前尚缺乏有效治疗药物,主要治疗途径为康复训练,最佳治疗期为6岁前,越早干预效果越好。

通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可不同程度改善患儿症状和预后。

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的具体方法如下: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及诊断筛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筛服务。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和频次,通过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等方法(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发育评估相关内容),为0~6岁儿童提供11次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

(1)初筛时间1岁以内婴儿期4次,分别在3、6、8、12月龄时;1至3岁幼儿期4次,分别在18、24、30、36月龄时;学龄前期3次,分别在4、5、6岁时。

(2)初筛工具。

“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

(3)初筛方法及内容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筛查0~6岁儿童的发育状况,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预警症状。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第一篇: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一、前言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关注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儿童残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残疾筛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06岁儿童残疾筛查质量,本规范旨在为筛查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治疗。

二、筛查对象1. 筛查对象为06岁儿童,包括新生儿、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

2. 对于具有高危因素的儿童,应适当提前筛查年龄。

三、筛查内容1. 筛查项目:视力、听力、智力、运动、言语、心理行为等。

2. 筛查方法:采用问卷、观察、测试、评估等多种方式。

四、筛查流程1. 筛查前准备:成立筛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筛查计划,确保筛查覆盖面;培训筛查人员,提高筛查质量。

2. 筛查实施:(1)视力筛查:采用视力表、屈光检测、眼底检查等方法。

(2)听力筛查:采用听力测试、声阻抗、耳声发射等方法。

(3)智力筛查:采用儿童智力测验、儿童发育评估等方法。

(4)运动筛查:采用儿童运动能力评估、儿童神经心理评估等方法。

(5)言语筛查:采用言语测试、言语能力评估等方法。

(6)心理行为筛查:采用问卷、观察、测试等方法。

3. 筛查结果评估:对筛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确定儿童残疾类型和程度。

4. 干预治疗:针对筛查结果,制定干预治疗方案,及时进行干预治疗。

五、质量控制1. 筛查人员培训:对筛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筛查质量。

2. 筛查设备管理:确保筛查设备性能稳定,定期进行校验。

3. 筛查数据管理:建立筛查数据库,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 筛查效果评估:对筛查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持续改进筛查工作。

六、组织保障1. 政府部门:加强对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专业机构: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3. 社会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形成合力。

4. 家庭:提高家庭对儿童残疾筛查的认识,积极参与筛查工作。

0-6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

0-6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

0-6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儿童肢体残疾的防治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肢体残疾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包括肌肉、骨骼、关节、神经等系统的损伤。

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是提高儿童肢体残疾康复效果的关键。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06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为基层卫生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筛查对象1. 筛查对象为出生至6岁的儿童。

2. 筛查范围包括:城市、农村、幼儿园、学校等。

三、筛查内容1. 一般情况调查: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出生史、家族遗传史、疾病史等。

2. 神经系统检查:观察儿童的运动、感觉、反射等功能。

3. 骨骼肌肉系统检查:检查儿童的关节活动度、肌肉力量、肌张力等。

4. 步态分析:观察儿童步行姿势、步态、步频、步幅等。

5. 功能评估:采用量表、问卷等方法评估儿童的运动、生活自理、社交等功能。

四、筛查方法1. 视觉观察:通过观察儿童日常行为、姿势、步态等,发现异常。

2. 问卷调查:向家长了解儿童的出生史、生长发育、疾病史等信息。

3. 量表评估:采用儿童发育评估量表、肢体功能评估量表等,对儿童的运动、生活自理、社交等功能进行评估。

4. 实体检查:对儿童进行神经系统、骨骼肌肉系统检查,了解其功能状况。

5. 步态分析:通过视频拍摄、步态分析系统等,对儿童的步态进行详细分析。

五、筛查流程1. 筛查前准备:对筛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筛查质量。

2. 筛查实施:按照筛查内容和方法,对儿童进行筛查。

3. 筛查结果记录:将筛查结果详细记录在筛查表中。

4. 异常情况处理:对于筛查异常的儿童,及时进行进一步检查、评估和干预。

5. 跟踪管理:对筛查异常的儿童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其康复情况。

六、筛查技术要点1. 神经系统检查:(1)观察儿童的运动、感觉、反射等功能。

(2)注意儿童是否存在肌张力异常、运动发育迟缓等。

2. 骨骼肌肉系统检查:(1)检查儿童的关节活动度、肌肉力量。

(2)观察儿童是否存在关节畸形、肌肉萎缩等。

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

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

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残疾筛查是对0-6岁儿童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早期发现和干预儿童可能存在的残疾和发展迟缓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实施残疾筛查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

一、筛查对象范围本方案适用于0-6岁儿童,包括出生后的婴儿和幼儿。

筛查对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早产儿、低体重儿、出生缺陷儿、家族遗传病史儿童等高风险儿童,以及可能存在发育迟缓、听力障碍、视力问题、智力障碍等残疾问题的儿童。

二、筛查内容和方法1. 发育评估:通过儿童行为观察、发育量表评定等方法,对儿童的发育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运动、语言、认知、社交等方面的发育情况。

2. 听力筛查:采用听觉诱发电位、自发性耳蜗电位、耳声反射等方法,对儿童的听力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听力障碍问题。

3. 视力筛查:通过视力表、眼底检查等方法,对儿童的视力进行筛查,发现并及时干预视力问题。

4. 智力评估:采用智力测验、发育测验等方法,对儿童的智力水平进行评估,发现智力障碍问题。

5. 血液筛查:通过血液检测,对儿童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时发现代谢性疾病等问题。

三、筛查工作流程1. 筛查前准备:建立儿童档案,收集相关家庭和个人信息,为筛查工作做好准备。

2. 筛查实施:按照筛查内容和方法,对儿童进行相应的筛查工作,确保筛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结果评定:对筛查结果进行评定,明确儿童的残疾风险情况,对高风险儿童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干预。

4. 结果反馈:将筛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干预建议。

四、筛查工作保障1. 专业人员:筛查工作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医务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2. 设备设施:提供先进的筛查设备和设施,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健康教育:针对筛查结果,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干预建议,帮助儿童及家长了解儿童残疾问题,掌握相应的干预方法。

五、筛查工作效果评估对筛查工作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9.23•【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文件解读一、制定背景孤独症也称自闭症,是一类发生于儿童早期的神经性发育障碍,病因不清,一般起病于3岁前,主要表现为社会交往障碍、沟通障碍和局限性、刻板性、重复性行为等心理发育障碍,严重影响患儿的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

调查显示,我国儿童孤独症患病率为7‰。

儿童孤独症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目前主要治疗途径是康复训练,最佳治疗期为6岁前,如能在3岁前接受科学干预,可不同程度改善患儿症状和预后。

因此,对儿童孤独症进行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完善儿童孤独症服务链条,推进儿童心理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儿童孤独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我委在深入调研、系统总结基础上,制定了《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服务规范》)。

二、主要内容《服务规范》由7个部分和8个附件组成。

一是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二是服务目的, 主要为提高儿童家长孤独症科学知识知晓率,规范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康复服务,提升干预效果,减少精神残疾发生,促进儿童健康;三是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筛查(初筛、复筛)、诊断、干预康复4部分内容。

四是服务机构和人员技术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孤独症诊断机构和干预康复机构的房屋、设备、人员等配备提出要求;五是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孤独症诊断机构和干预康复机构,省级和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分工和职责;六是工作要求,主要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动和保障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七是评估指标,提出初筛率、复筛率和诊断率等3个指标,推动各地加强工作评估。

0-6岁儿童智力筛查

0-6岁儿童智力筛查

成年后可达到的状况
成年后状况 程度IQ ++ 有而且良好,+ 有, +/- 有/无 轻度(50-70) 读写能力+ ;自理能力++;良好语言能力 ++ ; 半熟练工作能力+. 中度(IQ 35-50) 读写能力+/- ; 自理能力+; 家用语言能力 +; 有或无监督的不熟练工作+. 重度(IQ 20-35) 协助下自理+ ;很少的语言能力+; 协助下做家务+. 极重度(IQ小于20) 语言+/- ; 自理能力+/-
流行病学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智残患病率

1.27%,其中儿童智力残疾患病率为2.00%。( 成人是双重标准-韦氏成人智力测验量表、成人智 残评定量表;儿童为单一标准-韦氏儿童智力测验 量表)。 1988年我国智力残疾儿童调查总患病率为 1.2% ,城市为0.70%,农村为1.41%。男孩智力低下 患病率为1.24%;女孩为1.16%。患病率还随年 龄的增长而增高,幼儿期最低(0.76%),学龄 前期开始增高(1.10%),学龄期最高(小 学期 1.44%;初中期1.50%)。
定义的发展
*1921年法国杜尔(Doll)提出的: “智力低下的特征为社会无能,智力 低常,发生在发育时期,成熟以后定型 ,起源于身体原因,无法医治。” *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 “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 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 陷”

定义的发展
1985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马尼拉召开了国际智
智力低下的定义


70年代以前,智力低下诊断主要依据智测结果, 直至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n Mental Deficiency-AAMR)首次 将适应性行为缺陷包括在智力低下的定义与诊断 标准内,提出“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 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陷”。 1983年,AAMR的智力低下包括:1、智力明显低于 平均水平,即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IQ )低于人群均值2SD;2、适应行为缺陷( Adaptive Behavior Deficiency-ABD)主要是 指个人生活和履行社会职责有明显的缺陷;3、 表现在发育年龄,一般指18岁以下。

最新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

最新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
对儿童残疾筛查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和评估。 摸清试点地区0-6岁儿童残疾基本情况。
试点范围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 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双流县、郫县等10 个区(市)县为我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服务试点地区; 确定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为我市0-6岁儿童残疾诊 断中心。
内容
(1)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介的疑似残疾儿童的 复筛及管理
(2)对复筛阳性儿童进行疑似残疾分类及转介 (3)完成筛查信息管理、上报和反馈
(二)专业机构职责 3、诊断机构(市妇儿中心医院)
(1)承担儿童残疾的诊断工作 (2)将诊断结果及转介康复建议报送保健部、由保健
部反馈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3)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需求和医疗需求的信息服务
(一)儿童健康检查时开展残疾筛查,重点筛查和 预防五类残疾(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孤独 症)。
(二)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 查,正确评估和指导。
内容
(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 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
(四)做好辖区儿童残疾筛查的信息登记、上报和管 理工作,卫生计生委、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
工作要求
转介原则
在开展0-6岁儿童残疾初筛、复筛、评估及康复工 作过程中,需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同意权
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进行转介、评估和康复服务
工作要求
(四)质量控制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建立区域儿童残疾筛 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开展质量控制,保 障筛查工作有效性、稳定性及连续性。
2014年3月,成都市卫生局、残联印发《成都市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基本框架
目的 试点范围和内容 组织机构及职责 筛查流程 信息报送 本年度工作安排

0~6岁童智力残疾筛查技术

0~6岁童智力残疾筛查技术

0-6岁儿童智力残疾评定
✓独立生活能力(Self-Help):进食、衣服脱换、 穿着、料理大便,个人和集体清洁卫生情况(洗 澡、洗脸、刷牙、洗头、梳头、剪指甲、打扫和 装饰房间等)
✓ 运动能力(Locomotion):包括走路、上阶梯、 过马路、串门、外出玩耍、到经常去的地方,独 自上学,认识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利用交 通工具到陌生地方去等

46(19.41)
中度
重度 极重度 合计
10(6.62)
— — 151(100)
16(30.19)
7(13.21) 2(3.77) 53(100)
3(21.43)
4(28.57) 6(42.86) 14(100)
3(15.79)
5(26.32) 11(57.89)
19(100)
32(13.50)
16(6.75) 19(8.02) 237(100)
由于儿童早期大脑发育的可塑性、代 偿性特点,部分评估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在发 育期间可能转归正常,因此在智力残疾评估 时须注意发育期儿童的特殊性。
0-6岁儿童智力残疾筛查
(一)初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儿
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进行智力残疾初筛,疑 似残疾者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0-6岁儿童智力残疾筛查

3月龄 3.逗引时不发音或不会笑

4.俯卧时不会抬头

1.发音少,不会笑出声

2.紧握拳不松开

6月龄 3.不会伸手及抓物

4.不能扶坐

1.听到声音无应答

2.不会区分生人和熟人

8月龄 3.不会双手传递玩具

4.不会独坐

0-6岁儿童智力残疾筛查实施细则

0-6岁儿童智力残疾筛查实施细则

XX市0-6岁儿童智力残疾筛查实施细则一、智力残疾筛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0-6岁儿童发育筛查法(DDST)”或“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进行儿童智力残疾初筛,阳性者转介至区妇幼保健院。

(一)初筛1.筛查工具:DDST、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

2.筛查方法:按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要求,在相应筛查年龄段进行筛查。

3.转介指标:DDST筛查结果基本正常、可疑或异常,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阳性。

4.筛查环境要求:环境相对安静,仅放置测查桌子、椅子、测查床、小楼梯等,四壁勿做任何装饰,以免分散儿童注意力。

(二)复筛方法1.首诊检查:询问病史,填写儿童发育迟缓干预病历首页,进行儿童运动发育情况评估。

2.Gesell发展诊断量表: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操作指导语对4月以上儿童施测。

根据以上检查结果综合评价儿童发育状况及运动发育落后的性质,并给予相应的指导。

3.转介指标(1)标准化发育量表诊断结果为轻、中、重、极重度,不能以养育方式原因来解释者。

(2)需要进行残疾评定或康复评估者。

具有以上指标者应及时转诊至残疾诊断评估机构进行临床诊断,并转介至干预/康复机构进行干预或康复。

二、智力残疾评估(一)评估机构1.技术:掌握儿童发育进程,能够使用“盖塞尔(Gesell)发展诊断量表”和“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用于6月-6岁人群)”进行儿童智力残疾评估。

2.设备:“盖塞尔(Gesell)发展诊断量表”评估量表及测试工具,辅助设备包括适合测试用的桌椅、围栏或有围栏的床、小楼梯、进行大运动的场地。

“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用于6月-6岁人群)”评估量表、手册及记录表。

(二)评估方法采用“盖塞尔(Gesell)发展诊断量表”对儿童智力状况进行评估,处于边界值或检查不配合的儿童应结合“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评估结果确定智力残疾及其分级。

1岁以内儿童除了已经确诊患有影响智能发展的疾病或综合征时,原则上不做智力残疾诊断。

0-6岁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

0-6岁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

0-6岁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孤独症,也称为孤独症谱系障碍(Autism Spectrum Disorder,ASD),通常在儿童时期发现。

为了进行孤独症的筛查工作,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制定的筛查工作制度和评估方法。

以下是一般性的0-6岁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的一些建议和方法:1.定期的儿童发展筛查:•健康专业人员应该在儿童的关键阶段进行定期的发展筛查。

这些筛查通常包括对儿童行为、社交互动、语言发展等方面的观察。

2.筛查工具的使用:•使用专门设计用于孤独症筛查的工具,例如M-CHAT (Modified Checklist for Autism in Toddlers)等。

这些工具通常包括家长报告和专业人士的观察,以全面了解儿童的发展情况。

3.家庭医生和儿科医生的参与:•家庭医生和儿科医生在婴儿和幼儿的常规健康检查中,应当重点关注儿童的发展和行为,及时发现任何异常。

4.家长培训和教育:•为家长提供关于孤独症早期迹象和发展里程碑的培训和教育,使其能够更好地观察和理解自己孩子的行为。

5.多学科合作:•包括儿科医生、心理学家、语言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多学科专业人士的合作,形成全面的评估和干预团队。

6.社会和情感技能的评估:•重点评估儿童的社交和情感技能,包括与同龄人的互动、表达情感的能力等。

7.及早干预:•一旦发现迹象,应尽早进行干预和治疗。

早期的干预对于改善孩子的发展和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这些筛查工作制度和方法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于具体的0-6岁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建议咨询当地卫生部门、儿科医生或专业的孤独症诊断和干预机构,以了解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计划

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计划

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计划
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计划是针对儿童进行残疾筛查的一项重要工作。

首先,筛查工作计划需要明确目标群体,包括儿童的年龄范围
和筛查范围,例如身体残疾、智力残疾、感觉残疾等。

其次,需要
确定筛查的时间和地点,可以通过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场所
进行筛查,也可以安排专门的筛查活动。

在确定时间和地点后,需
要组织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筛查工作,包括医生、护士、康复治疗
师等。

他们需要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筛查工作的流程和标准,确保
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筛查工作计划也需要考虑到儿
童和家长的隐私保护,制定相关的保密措施和信息管理制度。

除此
之外,还需要制定筛查结果的反馈和跟进机制,对于筛查出的残疾
儿童,需要及时进行评估和治疗,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和支持。

最后,筛查工作计划还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不
断优化筛查工作流程,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儿童残
疾筛查工作计划需要全面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充分利用专业资源,保障筛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小儿筛查工作计划方案范文

小儿筛查工作计划方案范文

小儿筛查工作计划方案范文一、工作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疗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儿童健康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

为了及早发现和治疗儿童自闭症、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等疾病,提高儿童的生存质量和生活质量,对儿童进行筛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本工作计划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的儿童筛查工作机制,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为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1.筛查对象本次筛查工作的对象是0-6岁的儿童,包括家庭儿童和学龄前儿童。

2.筛查项目(1)自闭症筛查:采用M-CHAT、CARS等工具,对儿童进行自闭症的早期筛查。

(2)智力障碍筛查:通过智力测验、儿童行为评估等方式,对儿童进行智力障碍的筛查。

(3)听力障碍筛查:对儿童进行听力筛查,及时发现耳聋、耳疾等问题。

(4)视力障碍筛查:通过视力测试、眼底检查等方式,对儿童进行视力障碍的筛查。

3.筛查方式(1)门诊筛查:通过定期开展门诊儿童筛查活动,利用专业设备和工具对儿童进行筛查。

(2)社区筛查:组织专业医生和护士到各社区开展儿童筛查活动,提高家长对儿童健康的关注度。

4.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儿童健康的关注度,增强家长对儿童筛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三、工作计划1.建立健全的儿童筛查工作机制(1)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的儿童筛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筛查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

(2)培训专业人员: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儿童筛查工作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3)建立档案数据库:建立儿童健康档案数据库,对儿童的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为儿童的健康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2.开展儿童筛查活动(1)制定筛查计划:根据儿童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全面的儿童筛查计划,包括筛查时间、地点、方式等。

(2)购置设备工具:为儿童筛查工作购置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开展筛查活动:按照计划和安排,组织专业医生和护士开展儿童筛查活动,对儿童进行全面、系统的筛查工作。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第一篇: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初步筛查与评估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儿童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06岁儿童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残疾筛查工作对于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范旨在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提供一套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以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二、筛查对象1. 筛查对象为06岁儿童,包括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学龄前儿童。

2. 对有高危因素的儿童,如出生低体重、早产、出生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等,应列为重点筛查对象。

三、筛查内容1. 新生儿期筛查(1)出生后立即进行听力筛查。

(2)出生后23天进行视力筛查。

(3)出生后1个月内进行神经系统筛查。

2. 婴儿期筛查(1)3、6、9、12个月进行儿童发育评估。

(2)6个月进行听力筛查。

(3)12个月进行视力筛查。

3. 幼儿期筛查(1)1.5、2、3岁进行儿童发育评估。

(2)2岁进行听力筛查。

(3)3岁进行视力筛查。

4. 学龄前儿童筛查(1)4、5、6岁进行儿童发育评估。

(2)46岁进行听力筛查。

(3)56岁进行视力筛查。

四、筛查方法1. 问卷调查:通过家长问卷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等信息。

2. 生长发育监测:定期测量儿童的身高、体重、头围等指标。

3. 心理行为评估:采用儿童心理行为评估工具,了解儿童的心理发展水平。

4. 听力筛查:采用耳声发射、脑干听觉诱发电位等技术进行听力筛查。

5. 视力筛查:采用视力表、验光等方法进行视力筛查。

6. 神经系统筛查:通过神经系统检查,了解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情况。

五、筛查流程1. 筛查准备:建立筛查档案,收集儿童基本信息。

2. 筛查实施:按照筛查内容和方法进行筛查。

3. 结果反馈:将筛查结果及时告知家长,对异常情况给予指导和建议。

4. 跟踪管理:对筛查异常的儿童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评估、干预。

5. 数据分析:收集、整理、分析筛查数据,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一、总则1.1 目的与意义开展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旨在提高儿童残疾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治疗水平,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益,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1.2 工作原则(1)全面覆盖:确保所有6岁儿童都能得到残疾筛查服务。

(2)科学规范:遵循医学原理,确保筛查方法、手段和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

(3)及时干预:对筛查出的残疾儿童及时进行干预,减少残疾对儿童成长的影响。

(4)家庭参与: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筛查、干预和康复中的作用。

二、筛查对象与内容2.1 筛查对象所有6岁儿童,包括正常儿童、高危儿童和疑似残疾儿童。

2.2 筛查内容2.2.1 视力筛查检查儿童视力是否正常,包括远视力、近视力、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等。

2.2.2 听力筛查检查儿童听力是否正常,包括纯音听力、声导抗测试、耳声发射等。

2.2.3 运动功能筛查评估儿童的运动能力,包括大运动、精细运动、协调能力等。

2.2.4 语言能力筛查评估儿童的语言理解、表达、沟通等能力。

2.2.5 智力筛查评估儿童的智力水平,包括认知、记忆、注意力、问题解决等。

2.2.6 心理行为筛查评估儿童的心理行为问题,包括焦虑、抑郁、多动、攻击等。

2.2.7 生活自理能力筛查评估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等。

三、筛查方法与流程3.1 筛查方法3.1.1 问卷调查通过家长问卷、教师问卷等方式,了解儿童的生活习惯、生长发育、家庭环境等信息。

3.1.2 观察法观察儿童在日常生活、学习、游戏等场景中的表现,评估其各项能力。

3.1.3 测试法采用专业测试工具,对儿童进行视力、听力、运动功能、语言能力、智力、心理行为等方面的测试。

3.1.4 家长访谈与家长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为筛查提供参考。

3.2 筛查流程3.2.1 准备阶段(1)成立筛查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医生、教师、志愿者等组成。

(2)制定筛查方案:明确筛查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方法等。

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

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

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1. 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我国儿童残疾的发病率逐渐降低,但残疾儿童的数量仍不容忽视。

根据相关统计,我国06岁残疾儿童约为80万人,其中约40%的残疾儿童在6岁前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

为了降低残疾儿童的发生率,提高儿童的生命质量,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筛查工作。

2. 意义开展06岁残疾筛查工作,有助于以下几点:(1)早期发现残疾儿童,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康复干预。

(2)降低残疾儿童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提高我国儿童整体健康水平。

(4)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残疾儿童的全纳教育。

二、筛查目标1. 筛查对象:06岁儿童。

2. 筛查目标:发现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孤独症等残疾儿童,为其提供早期干预。

三、筛查内容与方法1. 筛查内容(1)视力:视力筛查包括视力表检查、斜视检查、屈光检查等。

(2)听力:听力筛查包括耳科检查、听力测试、声阻抗测试等。

(3)言语:言语筛查包括语音清晰度、语言理解、语言表达等。

(4)智力:智力筛查包括智力测试、适应性测试、发育评估等。

(5)肢体:肢体筛查包括关节活动度、肌力、步态、协调性等。

(6)孤独症:孤独症筛查包括行为观察、沟通能力、社交能力等。

2. 筛查方法(1)初筛:在儿童保健工作中,对06岁儿童进行常规的残疾筛查,包括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孤独症等。

(2)复筛:对初筛阳性儿童进行专业的评估和诊断。

(3)定期筛查:对06岁儿童进行定期的残疾筛查,确保及时发现残疾儿童。

四、筛查流程1. 筛查准备:制定筛查方案、培训筛查人员、准备筛查工具等。

2. 筛查实施:按照筛查方案,对06岁儿童进行残疾筛查。

3. 结果反馈:将筛查结果告知家长,对阳性儿童进行专业评估和诊断。

4. 干预治疗:对确诊的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和治疗。

5. 跟踪随访:对干预治疗后的残疾儿童进行定期随访,评估康复效果。

五、组织与保障1. 政府主导:政府要将残疾筛查工作纳入儿童保健工作范畴,制定相关政策,保障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残疾筛查技术规范

残疾筛查技术规范
10
智力残疾的评估
• 单位:区县级以上,常规开展评估 • 工具:
–Gesell发展诊断量表、工具箱 –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
11
评定标准(DQ、IQ)
• 正常:≥85 • 可能有某些器质性损伤: 75/70 —85 • 智力残疾: ≤ 75/70
– 轻度智力残疾:55≤DQ/IQ≤75; – 中度智力残疾:40≤ DQ/IQ ≤54; – 重度智力残疾: 25≤ DQ/IQ ≤39; – 极重度智力残疾: DQ/IQ <25 1岁内轻度患者一般不做智力残疾诊断
18
儿童孤独症
19
儿童自闭症是一种什么病?
♦孤独症=自闭症 ♦自闭症≠自闭或抑郁 ♦自闭症≠弱智
20
什么是儿童自闭症?
起病于婴幼儿期的全面性精神发育障碍,主要为人 际交往和沟通模式的异常,语言和非语言交流障碍,兴 趣与活动内容局限,行为刻板、重复。
21
问题有多严重?
◆ 英国《柳叶刀》:儿童患病率为1%(2010年)
□ 18月龄 □ □ □
6月龄
1.发音少,不会笑出声 2.紧握拳不松开 3.不会伸手及抓物 4.不能扶坐
8月龄
1.1听到声音无应答 2.不会区分生人和熟人 3.不会双手传递玩具 4.不会独坐
12月龄
1.不会挥手表示“再见”或 拍手表示“欢迎” 1.呼唤名字无反应 2.2不会用拇食指对捏小物品 3.不会扶物站立
出生后因素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脑外伤、中毒、缺氧、代 谢性、心理社会
6
智力残疾的初筛
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工具: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表 意义:
--阳性:可疑异常,转诊 --阴性:继续常规健康体检、随访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0.12•【文号】残联厅发[2013]8号•【施行日期】2013.10.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残联厅发〔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卫生局: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对预防儿童残疾、减轻残疾程度至关重要。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合作,规范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使残疾儿童能够及时发现并得到康复服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3年10月12日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前言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167.8万人。

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

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

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

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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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低下的定义


70年代以前,智力低下诊断主要依据智测结果, 直至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n Mental Deficiency-AAMR)首次 将适应性行为缺陷包括在智力低下的定义与诊断 标准内,提出“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 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陷”。 1983年,AAMR的智力低下包括:1、智力明显低于 平均水平,即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IQ )低于人群均值2SD;2、适应行为缺陷( Adaptive Behavior Deficiency-ABD)主要是 指个人生活和履行社会职责有明显的缺陷;3、 表现在发育年龄,一般指18岁以下。

分级

根据智力测验和行为评定结果,进行智 力残疾程度的划分,其中行为评定结果 是更为重要的依据。一般将智力残疾分 为四级: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
轻度智力残疾


IQ 55-69:约占全部智力残疾的85%。早年的发育与 正常儿童相似或相差不大,入学后被发现存在学习困 难。此类儿童经过教育和训练,可以达到小学6年级 水平,极少数儿童可以初中毕业。 成年后,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日常生活所需的 语言交往能力、简单的阅读和应用写作能力计算能力 、能承担简单的家务劳动。通过职业教育和训练,可 以从事简单的劳动参与社会生活。在生活环境变化时 需要他人的支持和帮助。大多数难以找到明确的生物 学病因。
智力低下的定义

目前医学界广泛采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 病分类ICD-10(1993)和美国精神病学会(APA) 的DSM-IV) 的定义:①智力功能显著低于平均 水平:标准智力测验IQ在70以下;②同时伴有适 应技能障碍,在十大技能领域至少存在以下两项 缺陷。这十大技能领域包括沟通、自我照顾、居 家生活、社会或与人交往技能、使用公共设施、 我引导、学业、健康和安全、功能性学科能力、 休闲娱乐和工作。③起病年龄在18岁以前。
0-6岁儿童智力残疾筛查 工作规范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新生儿科 巨容
前言
◆0-6岁残疾儿童167.8万人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 减少儿童残疾工作
◆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 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前言 ◆2013年,中国残联
和国家卫生计生委 委托中国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妇幼保健 中心组织相关专家 制定了《0-6岁儿童 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试行)》
AAMR)首次将适应性行为缺陷包括在智力低
下的定义与诊断标准内,提出智力低下是指” 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水
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陷”。
智力低下的定义

在1983年,AAMR的智力低下定义包括:
(1)智力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即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IQ)低于人群均值2个标准差; (2)适应行为缺陷(Adaptive Behavior Deficiency-ABD)主要是指个人生活和履行社会 职责有明显的缺陷; (3)表现在发育年龄,一般指18岁以下。
目 录
1 2
定 义
3
4 5
筛 查 方 法
转 介 要 求
智残国家标准

0-6岁儿童智力残疾定义:智力残疾是指 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 致的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智力显 著低于一般水平(发育商小于70),并 伴有适应行为障碍。
智残国家标准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以下 ),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 全或智力迟滞(Mental Retardation-MR)
中度智力残疾

IQ 40-54:约占10%。婴幼儿期发育可能已明显 落后,多数在学龄前就能发现。上学以后表现显 著的学习困难,大多数需要特殊教育能达到小学 2-3年级学业水平。词汇贫乏、理解力差、计算能 力差,常缺乏抽象思维能力。个别智力残疾者通 过训练可以具有一定的特殊能力。训练后可以生 活自理,但终生都需要支持性服务。在适当的支 持下,近半数可以在社区独立生活和从事简单工 作,完全不能独立生活者占20%。此类个体多数 具有生物学病因。

智力低下定义

智力低下对儿童发育进程有显著而持久 的影响。如能针对病因及早采取预防与 治疗措施则可能减少或减轻这种精神残 疾的发生,而社会支持及早期和持续性 教育也可以促进儿童适应性行为能力和 生活质量的提高。
智力低下的定义

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智力低下的诊断主要依 据智测结果,直至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 (AmericanAssociation on Mental Deficiency-
定义的发展
*1921年法国杜尔(Doll)提出的: “智力低下的特征为社会无能,智力 低常,发生在发育时期,成熟以后定型 ,起源于身体原因,无法医治。” *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 “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 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 陷”

பைடு நூலகம்
定义的发展
1985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马尼拉召开了国际智
;或是智力发育成熟以后(18岁及以后) 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智力
明显衰退,我们称为痴呆 (Dementia)。
智力低下定义
智力低下(Mental Retardation-MR),可 由各种影响脑发育的病因所引起,是小儿时 期神经精神系统最常见的临床综合征。 主要表现感知、记忆、语言和思维方面的障 碍。在幼儿时期主要表现大运动、语言、精 细动作和适应性的全面落后;学龄期主要表 现学业成绩差,较轻的智力残疾儿童一般只 能接受小学教育,学习成绩一般或差,很难 接受初中教育。
力低下学术会议,制定了MR新定义:1、智力 功能明显低于一般水平。2、对社会环境日常 要求的适应能力有明显的缺陷。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定义有三条,缺一不可:1 、智力功能明显低于一般水平。2、对社会环 境日常要求的适应能力有明显的缺陷。3、发 生在发育期.
定义的发展

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推广新的残疾 与健康分类系统-(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 类)。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就 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这一标准开展的。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功能明显低于一般水平, 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包括智力发育期间 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和智力发育成熟以 后的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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