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24年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我校特制定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具体实施如下:一、考核目标和原则1. 考核目标本次考核目标是全面评价学校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评估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和绩效,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引导。
2. 考核原则(1)以质量为核心。
考核过程中,要突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评价,重点关注学生成绩、师资培训、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
(2)公平公正。
考核过程中,要注重公平公正,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杜绝主观臆断,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靠。
(3)激励导向。
考核过程中,要注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激发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教育教学工作。
主要包括学生成绩、师资培训、教学效果评估等方面。
(2)学校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安全管理、教育教学设施维护等方面。
(3)教职员工个人工作。
主要包括教师授课情况、管理人员工作认真程度、辅导员教育管理工作等方面。
2. 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
学校将定期组织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分别制定考核计划和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2)多元评价。
采用多种方法对教职员工进行评价,包括问卷调查、学生评价、上级评价等,综合考虑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3)考核结果公开。
考核结果将对外公开,并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用于评选优秀教职员工和表彰先进单位。
三、考核流程和实施措施1. 考核流程(1)确定考核标准。
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评价指标。
(2)组织考核工作。
学校领导班子将牵头组织考核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3)实施考核。
按照考核计划,针对不同对象进行考核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4)总结评价。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总结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2. 实施措施(1)加强宣传。
通过校园广播、校报等媒体,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宣传,增强教职员工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
中山大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大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机制,引导教师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严守学术道德规范,鼓励教师在教学、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多成绩,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三条学校教师考核坚持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
第四条学校教师考核遵循“分类指导、分级考核、合同管理、奖惩结合”的原则,要求各院系在学校考核导向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以合同为基础,分类—1—分层次开展考核工作。
第五条教师考核的形式包括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形式。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对象为校本部专任教师。
二、考核的组织及工作要求第七条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设立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审议确定教师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一般由学校分管人力资源部门的校领导以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学校工会、教学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列席参加。
相关学科专家应根据参加考核教师的情况从相应学科具有较高学术成就和声誉的教授中产生。
学校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的人数须为单数,不少于11 人。
学校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各院系的教师考核工作进行宏观监督和指导,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教师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运用的建议,重点审核各院系教师考核工作中的特殊情况。
中山大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大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机制,引导教师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严守学术道德规范,鼓励教师在教学、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多成绩,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三条学校教师考核坚持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
第四条学校教师考核遵循“分类指导、分级考核、合同管理、奖惩结合”的原则,要求各院系在学校考核导向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以合同为基础,分类—1—分层次开展考核工作。
第五条教师考核的形式包括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形式。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对象为校本部专任教师。
二、考核的组织及工作要求第七条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设立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审议确定教师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一般由学校分管人力资源部门的校领导以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学校工会、教学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列席参加。
相关学科专家应根据参加考核教师的情况从相应学科具有较高学术成就和声誉的教授中产生。
学校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的人数须为单数,不少于11 人。
学校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各院系的教师考核工作进行宏观监督和指导,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教师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运用的建议,重点审核各院系教师考核工作中的特殊情况。
阜阳师范学院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阜阳师范学院绩效考核试行办法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学校各单位和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文件要求,参照省内外高校的做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原则,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
对学校各单位和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实行分类考核,通过考核提高各单位和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相结合,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教学科研岗位(主体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发挥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向导作用。
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党[2012]65号)。
下设五个考核工作组,负责有关方面的考核工作。
1.教学考核工作组负责学校教学工作考核方案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制定,以及教师教学工作和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业绩的考核。
教学考核工作组由教务处负责组建,考核组成员包含校“两代会”一线教师代表三名。
2.科研考核工作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考核方案和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制定,以及教师科研工作和教学单位的科研管理的业绩考核。
科研考核工作组由科研处负责组建,考核组成员包含校“两代会”一线教师代表三名。
3.管理考核工作组负责学校管理人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工作业绩考核的工作。
管理考核工作组由组织部负责组建,考核组成员包含校“两代会”一线代表三名。
4.综合考核工作组负责学校单位考核方案的制定及各单位工作业绩考核,审核有关单位对教辅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工作组由人事处负责组建,考核组成员包含校“两代会”一线代表三名。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精选15篇)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精选15篇)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
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精选1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
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
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
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郭溪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方案
郭溪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条例》和温瓯教政〔2007〕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科学准确地考核学前每位教师的工作业绩,贯彻落实《纲要》精神,特制定《岗位责任制评估细则》.具体如下:二、具体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师德表现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第二部分分为教学人员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细则),根据幼教高级、幼教一级、未定级(新分配教师)教师的岗位不同,分类别进行考核,每类各有个指标,共100分。
三、考评周期:根据中心校考评的要求,实行学年度考核。
1、分2个学期考核,并将2个学期的考核相加除2为学年度考核成绩。
2、优质人员在考核总数的三分之一中产生。
(根据教师投票结果和考核组评议结果为准。
3、正副园长不参与幼儿园考核,参加镇中心学校校(园)长集体考核。
四、考核内容:第一部分包括: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权重分)第二部分包括: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权重分)工作量与考勤15分,学习与培训10分,教学与研究50分,绩效与奖惩(包括幼儿园自定项目10分)25分.第一部分: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权重分)1、工作态度(1)基本要求: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真心为孩子,全心为家长”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2)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真情服务”2、劳动纪律:(1)教职工严格遵守园内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2)上班时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电话.(3)工作有责任感,热爱幼儿尊敬幼儿(4)搞好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分配(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6)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影响坏,情节严重的扣4分,并书面检讨。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
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1为了客观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
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在校全体工作人员(20xx年新进或产假人员,及返聘教师参加考核,但不评等次)。
三、考核时间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即在工作中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良之风;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
即在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工作中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
即在工作中能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教科研能力、家校沟通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有改革创新成果。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1. 考核目的:通过对教职工学年度的综合考核,评估教职工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和绩效水平,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发展。
2. 考核内容:a) 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b)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评估。
c) 绩效水平:包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展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参加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评估。
d) 业务水平:根据教职工所在岗位的特点,对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评估。
3. 考核方式:a) 个别面谈:由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教职工进行面谈,对其教学能力、工作态度、绩效水平等进行评估和沟通。
b)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学和工作表现的评价,从学生角度了解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工作态度。
c) 同事评价:通过教职工所在专业团队或同事之间的评价,评估教职工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工作表现。
d) 教学观摩:安排教职工相互观摩课堂教学,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e) 综合评价:根据以上考核方式和评价结果,形成综合评价表,综合考核教职工的学年度绩效。
4. 考核结果处理:a) 优秀:综合评价结果在90分以上。
b) 良好:综合评价结果在80-89分。
c) 合格:综合评价结果在60-79分。
d) 不合格:综合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
5. 考核奖励:a) 对于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教职工,可根据学校制定的奖励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b) 对于综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教职工,可根据学校制定的奖励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鼓励。
c) 对于综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应进行针对性培训或辅导,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重新考核。
6. 考核周期和频次:a) 考核周期为一学年。
b) 考核频次为每学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 考核结果使用:a)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b) 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1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制定如下考核方案:一、考核原则1、激励性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能力,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
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度全年工作的考核。
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
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组员: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
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
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
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
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
每个组别按照月考总分、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学院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范本
学院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范本
一、背景
学院年度考核是衡量各部门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推动全院工作提质增效。
为了确保考核工作公平、透明、科学,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二、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覆盖学院所有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对全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全面评估。
三、考核内容
1.学院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2.教学工作质量
3.科研成果及社会影响
4.管理工作效果
5.绩效考核
6.其他工作表现
四、考核方法
1.定量考核:通过数据指标评价完成情况
2.定性考核:结合领导评价、同事评价等综合判断
3.自评与考核部门评价相结合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优秀者奖励:提供奖金或晋升机会
2.中等者激励:提供发展机会或培训计划
3.不合格者改进:制定改进计划或调整岗位
六、考核流程
1.确定考核时间表和责任人
2.收集工作数据和相关材料
3.展开评审过程,制定综合评分
4.通报结果,进行反馈
七、考核监督
1.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公正
2.设立申诉通道,保障被考核者权益
八、考核总结
本次考核实施方案旨在促进学院工作水平提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实现学院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提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高等职业院校: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为建立具有类型教育特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坚持立德树人,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形成办学质量考核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高等职业院校按照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的办学导向,从根本上转变育人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增强服务产业效能,推动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稳步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技术创新支持。
二、考核范围山东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考核内容包括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发展能力和特色创新。
考核按自然年度组织实施,根据每年重点任务,对相关指标进行调整,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按照现有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总体数量与人均数量相结合的原则系统设计指标体系,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包括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附件1、2),设特色创新指标。
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对于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价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促进其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二、考核内容1. 教学质量考核:包括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师资力量及教学水平、教学设备及教学资源配备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2. 学生发展状况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就业率及就业质量情况等。
3. 校园文化建设考核:考核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情况,包括校园文化氛围营造、学生社团建设等。
4. 学科专业建设考核:考核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情况,包括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团队建设等。
三、考核组织机构1. 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协调。
2. 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
3. 专家评审组:由教育专家、行业知名人士等组成,负责对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综合评审。
四、考核实施步骤1. 准备阶段:组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确定考核时间表及考核指标。
2. 信息收集阶段:通过学校自查报告、专家评审、学生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相关考核信息。
3. 现场检查阶段: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
4. 评审阶段:专家评审组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5. 汇总阶段:对各项数据和评审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年度考核报告。
6. 反馈和改进阶段:将考核结果向学校反馈,并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五、考核结果运用1. 对学校进行等级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学校给予表彰。
2. 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学校的资金拨付、师资支持等提供参考。
3. 考核结果对外公布,增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办学质量提升。
4. 考核结果为学校自身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指导学校未来发展规划。
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2009〕132号)和《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2009〕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职工。
镇(街道)中心学校和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三、考核原则1.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 以德为先,注重实效。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4.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内容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情况,以及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一) 师德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具体考核办法按《瓯海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温瓯教政〔2010〕106号)文件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评优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评优方案为了创造一个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工作环境,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对一年来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肯定和考核,本方案经校务会研究后特制订。
一、组织机构:组长:成员:二、评选对象:本年度在职在岗一年以上的教师。
三、评选名额:按上级所给名额。
四、评选基本条件:(含优先考虑条件)1.思想积极进步,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关爱学生,培德育人。
3.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请假次数少的及至满勤的优先考虑)。
5.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综合成绩及学期教师业务考核良好以上(量化管理中积分居各部前两名的优先考虑)。
6.所任教班级期中期末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居于同年级同学科中上水平(所接班级成绩明显进步者)。
7.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研活动(承担教研任务听课满额取得成果的优先考虑)。
8.在学校管理工作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9.同等条件下工作成绩优良的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题负责人优先考虑。
10.同等条件下班级辍学率低的优先考虑。
11.同等条件下工作量较大者优先考虑。
12.同等条件下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问卷调查、评教活动中评价好的优先考虑。
五、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2.违反法纪法规或变相体罚学生,群众举报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
3.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4.上班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电脑游戏等造成负面影响的。
5.从事有偿家教的。
6.一年度内病、事假七天及七天以上的。
7.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满意率测评中未能达50%的。
六、评选程序:1.坚持充分发挥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效。
2.严格按照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要求进行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
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考核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2022年1月1日)为全面实施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市、县关于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服务和促进我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效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绩效工资结构和各部分津贴总量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校长绩效工资除外)。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教职工履行了基本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按规定每月发放到教职工个人帐户。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人人都有,人人都平均享有),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根据县上实施意见,我校将奖励性绩效工资作如下划分:1.临时性工作津贴及奖励: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4%2.班主任工作津贴: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18%3.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津贴:班主任津贴总额÷班主任数×各自岗位系数,上级文件任命的副校长系数为1.5计算,其他校级干部和处室主任系数1.2,副职系数1.0,工作人员系数1.0。
4.教职工绩效工资(德能勤绩)考核部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临时性工作津贴-班主任工作津贴-管理人员津贴。
5.从2018年秋起,绩效工资考核按照春、秋期分别计算,调出教师和调入教师分别计算6个月,即两学期各占50%。
三、绩效考核的程序方法和组织管理1.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其中班主任考核、工作量考核、勤考核为平时考核,其余为定期考核,学期末公布考核结果。
同益中学年度考核方案
同益中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
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受理申诉工作,成员如下。
1、领导小组组长:郭求光副组长:李飞斌、罗秋发、曹运成员:雷元庆、文向生、王建文、李双良、袁高林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雷元庆办公室成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二、基本原则1、自我评价与领导评价、同行评价相结合的原则;2、注重实绩的原则;3、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三、量化实施细则㈠、师德考核(20分,由行政办公会考核)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上访的一次扣除5分;2、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
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0分。
3、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如被发现举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5分;4、教师必须认真做好“教学六认真”,在上级督导检查中被批评的,一次扣10分。
5、教师必须认真完成办公室值日工作和本人办公物品摆放整理,保持办公室整洁。
在上级督导检查中被批评的,值日教师一次扣5分,责任人一次扣2分;6、不得饮酒后上课。
发现一次扣5 分7、上班时间不得参与打麻将等赌博,被发现举报一次扣20分。
㈡、出勤考核(10分,由行政办公室考核)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事先请假,手续齐全。
一天内向值班行政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室请假。
未办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一次扣除5分,造成事故的,责任由本人自负并不得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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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了客观评价在校全体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
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刘金红(校长)
副组长:刘国峰(工会主席)吕金良(副校长)
牛水龙(副校长)卢国锋(副校长)组员:刘宇任宪辉冯建国张玉亮李国平
刘卫华杨剑赵景翔杜娇云
二、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2013年度。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即在工作
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
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
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
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
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
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七、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
附表:《学校年度考核登记表》
古县第三中学 2013年9月1日
附表:
学校年度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