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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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

我国《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
我国《电力工业“十二五” 规划》
汇报人: 2023-12-30
目录
• 引言 • 我国电力工业现状 • “十二五”电力工业发展目标 • 重点任务和措施 • 保障措施
01
引言
规划背景
01
电力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 要基础产业,也是国家能源安 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支撑 产业。
02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 国电力需求持续增长,能源结 构转型和节能减排压力加大, 电力工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合理安排电力生产和需求,确保电力供
需总体平衡。
区域性供需平衡
02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能源资源分布情况,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
结构,实现区域性电力供需平衡。
应对突发事件
03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
电力安全稳定运行。
电源结构优化目标
优化火电结构
加大火电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高效、清洁、大容量火电机组 ,逐步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
“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4.37亿千瓦,年均增长约8.5% 。其中,火电装机容量将达到9.5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亿千瓦,核电装 机容量将达到3800万千瓦。
电力供需状况
长期以来,我国电力供需总体偏紧, 但同时也存在区域性、季节性、时段 性的供需矛盾。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 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仍将保持快速 增长,预计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约 6.5%。
电源结构
我国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火电装机容量占全国总装机容量 的约70%。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积极发展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 能源,优化电源结构,预计到2015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 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重将达到35%左右。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拟推十大重点工程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拟推十大重点工程

[ ]卓鲁斌 , 3 葛云华 , 汪海阁.深水钻井早期井涌检测方法及其未
来 趋 势 [] J .石 油 钻 采 工 艺 ,0 9 3 ( )2 2 0 , 1 1 :2—2 . 6
[ ]陈磊 , 4 郭昭学 , 孙凯 , . 等 海洋深水钻井技术研究 [] 天然气 J.
技 术 ,0 9 3 6 :7 9 2 0 , ( )3 ~3 .

1 6- 1
海 洋 石 油
[ ]I C. A X; ep tr e o t l i le [ ] ne — 2 AD I I D ewae lC nr d i s M .Itma W l o Gu en
t n lAso it n o i i g Co ta t r , 1 9 1— 1 . i a s ca i fDr l n r e o s 9 8: o o ln 1
海 洋地 质 调 查 为蓝 色 国土 保 驾 护 航
在 国土资源 大调查 中 , 国地质 调查局 优先 开展 了 1 1 0万海 洋 区域地质 调查示 范 、 点海岸 带环 巾 :0 重 境地 质调查 与评价 、 海洋 油气新 区调 查 、 近海 海 砂 及相 关 资 源 潜力 调 查 等 4个 方 面 的 海洋 基 础地 质 工
电装机 目标为 5吉瓦 , 电装 机 目标 为 90 0万千 瓦 。尽 管如此 , 风 0 国家 能源局 人士 预计 光伏 和 风 电产 业
“ 十二五 ” 期末 的发展超 越 目标 的 可能性很 大 。
可再 生能源 “ 十二 五 ” 规划 的基本 思路 是 , 水 电发挥 可再生 能源 的主体作 用 , 风 电作 为可再 生 力促 将 能 源的重要 新生 力量 , 太 阳能作为后 续潜 力最大 的可再 生能 源产业 , 将 同时推动生 物质 能多元 化发展 。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四个专题规划6日正式发布。

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王骏介绍,《可再生能源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规模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年利用量达到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

2015年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指标是:水电装机容量2.9亿千瓦,累计并网运行风电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21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4亿平方米,生物质能利用量5000万吨标准煤。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组织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200个绿色能源县、30个新能源微网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可再生能源利用综合示范区。

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新的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1)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显著提高。

到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

(2)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体系中上升为重要电源。

“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1.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100万千瓦,风电7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0万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争取达到总发电量的20%以上。

(3)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显著替代化石能源。

不断扩大太阳能热利用规模,推进中低温地热直接利用和热泵技术应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沼气等各类生物质燃气发展。

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年替代化石能源约1亿吨标准煤。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摘编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摘编
政策 篇 1
表1 “ 十一 五 ”期 间可 再生 能源建 筑应 用面 积 ( 机容 量 ) 装
年份
2 0 0 6 2 0 0 7 2 0 0 8 2 0 0 9
2 0 01
太阳能光热建筑累计应用面积 ( m) { 苞
2. 3 7 1 3 0. 1 .9 17
提 下 进 一 步 扩 大 推 广 应 用 .新 增 示 范 市 县 将优 先在 集 中 连 片推
能源 建筑 应 用 的全 过 程 监 管 .加 强 可 再 生 能源 建 筑 应 用 的 资 源 评 估 、规 划 设 计 、施 工 验 收 、运 行 管 理 。 一 是住 房 城 乡建 设 部 门 要 实施 可 再 生 能 源 建 筑 应 用 的资 源 评 估 .掌 握本 地 区可 再 生 能源 建 筑 资源 情 况 和 建 筑 应 用 条 件 .确 保 可 再生 能源 建 筑 应 用 的 科 学合 理 。二 是 要 制 定 可 再 生 能 源 建 筑应 用专 项 规 划 , 明确 应 用 类 型和 面 积 .并 报 请 同级 人 民 政 府 审批 。三 是 制 定 推 广 可 再 生 能 源 建 筑 应 用 的 实施 计 划 切 实把 规 划 落 到 实 处 。 四 是 加 强 推 广 应 用 可 再 生 能 源 建 筑应 用 的 基础 能 力建 设 。完 善 可 再 生
替代 能 力3 0 万 吨标 准煤 。 00
率 先 实 现 突 破 ,到 2 1 年 重 点 区域 内可 再 生 能源 消 费 量 占建 0 5
筑 能 耗 的 比 例 达 到 1 % 以 上 。一 是 做 好 可 再 生 能 源 建 筑 应 用 0
1 ,建立 可再 生能源 建筑 应 用的 长效机 制 。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发布水电风电是重点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发布水电风电是重点
升 级相结 合 。
“ 十二 五 ” 时期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的 总 体 目标
是, 到2 0 1 5年 , 可再 生 能源 年利 用量 达 到 4 . 7 8亿
据介 绍 , “ 十二五 ” 期 问, 国家 将 组 织 1 0 0个 新 能源示 范城市 、 2 0 0个 绿色 能源 县 、 3 O个 新 能源 微 网示 范工 程 建设 , 创 建 可再 生 能 源利 用 综 合 示
风 电7 0 0 0 万 k W, 太 阳能 发 电 2 0 0 0万 k W, 生 物 质 发电7 5 0万 k W, 到2 0 1 5年可再 生能 源发 电量争 取
达到 总发 电量 的 2 0 % 以上 。
标 准煤 。 国家 能源局 新 能 源 司 司长 王 骏 表示 , 《 规划》 确 定 的基 本 原则 是要 将市 场机 制 与政 策扶 持相 结 合、 集 中开发 与分 散 利用相 结 合 、 规 模 开发 与产 业
国家 的技 术 壁 垒 ,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起 到 了 重 要 的
支撑作用。
国家能 源科 技进 步 奖是 由国家能 源局 成立 能
源 科技 进步 奖 评 审 委员 会 进 行 评 审 产 生 , 旨在 鼓
3 . 0 Mw 产 品 , 6 M w 海 上 风 电机 组 目前 已完 成设
( 山 东新风 光 电子科技 发展 有 限公 司 供稿 )
可 再 生 能 源 十 二 五 规 划 发 布 水 电 风 电 是 重 点
国家能源局 组织 制定 的《 可再 生 能源发 展 “ 十
装 机容 量 将 达 到 2 . 9亿 k W, 累 计 并 网 运 行 风 电
l 亿k W, 太 阳能 发 电 2 1 0 0万 k W, 太 阳能 热利 用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内容介绍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内容介绍

生物质能发展保障措施
开展生物质资 源评价和技术 评价。 组织生物质能 新技术产业化 示范。
编制生物质能 综合利用规划 。
加强生物质发 电建设管理。
发展思路
按照“政府扶持、市场培育,统筹规划、 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清洁高效”的原则,以
太阳能发电建设布局
发电类别
1、并网光伏发电 建设规模 光伏电站 1000
2015年
重点地区
单位:万千瓦 2020年规 划目标
在青海、甘肃、新疆、内蒙、 西藏、宁夏、陕西、云南、 海南等地建设一批并网光伏 电站。
2000
太阳能热发电
100
在太阳能日照条件好、可利 用土地面积广、具备水资源 条件的地区,开展热发电项 目的示范。
发展目标
全国生物质能年替代合计约5000 万吨标准煤。
规划布局
生物质发电 在粮棉主产区,布局建设以农作物秸秆和农产
品加工剩余物等为燃料的农业生物质发电项目,
优先建设多联、造材等剩余物,发展林业生物质发电; 推动垃圾发电以及工业有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沼气 发电。
加快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扩大在城市和乡镇、民用
和公共建筑上的应用;在农村地区推广太阳房和太阳灶。
发展目标
规划布局和重点
在太阳能和土地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建 设大型电站,建成装机1000万千瓦。按照分 散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平衡的原则开 展建设。
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15年底, 建成1000万千瓦。重点支持自发自用。 采用户用或独立电站,解决偏远地区无电 人口用电问题。
“西电东送”接续基地研究。
推进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规划;完成金沙江上
游、澜沧江上游、黄河上游、雅鲁藏布江中游、
怒江和通天河等河流水电规划。

我国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拟推10大重点工程

我国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拟推10大重点工程

s s m n e r td s h me f r h tl g n u s t n y t it g ae c e o e i e l e t b t i . e t n i s ao Ke r s i tl g n u sai n i t ga e tt n t r g s s m; t t mo i rn c n l g ; y t m ne r td s h me y wo d : n e l e t b tt ; n e rt d sae mo i i y t i s o on e sae n t i g t h o o y s se i tg a e c e o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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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必不可 少 的。
[] 陕西省 电力设 计院. 3 延安7 0k 变 电站工程初设说 明书 5 V [ - : R1 西安 陕西省 电力设 计院.
参考 文献
[ Q/ D 3 3— 2 0 , 1 】 G W 8 09 智能变 电站技术导 则[I s. [ Q/ D 34 2 0 , 3 V- 5 V 能变 电站设 计 2 ] G W 9 - 0 9 3 0k 7 0k 智
末 的发展 超越 目标 的可 能性很 大 。
可再 生 能源 “ 十二 五 ” 规划 的基 本 思路 是 : 力促 水 电发 挥 可再 生 能源 的主 体作 用 , 风 电作为 将
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新生力量 , 将太 阳能作为后续潜力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 同时推动生息 网) 信 中
我国可再生能源 “ 十二五’ ’ 规划拟推1 大重点工程 0
我 国可再 生 能源 “ 十二 五” 划将提 m “0 规 1大可 再生 能源重 点工 程 ”“ 二五 ” 间 的可再 生能 ,十 期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初定水电、核电领衔新能源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初定水电、核电领衔新能源

量 将 是 一 个 难 题 ,必 须 解 决 好 电 网 建 设 问 题 。 投 资 机 构 目 前 更 多 关 注 储 能 的 锂 电 行 业 , 日 本 1 家 2
锂 电生产 商从 2 0 年 至 今 已投资6 0 元 人 民 币扩产 。 08 0亿
我 国 在 建 核 电机 组 2 台 、总 装 机 2 5 0 千 瓦 , 占 世 界 3 4 万
8~ 1 机 组 , 装 机 容 量 在 10 0 千 瓦 左 右 , 按 造 价 0台 O万 1 0 元 / 瓦 、 设 备 费 用 占 总 投 资 6 % 计 算 ,每 年 核 00 5 千 O
电设备投 资就将 近干亿元 。
水 电大 项 目解禁
“ 前 , 国 家 队 大 型 水 电 项 目 的 审 批 已 经 基 本 目
50 0 千 瓦 ,水 电 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3 千 瓦 ; 其 次 ,光 0 万 亿 伏 与 风 电 将 作 为 重 要 新 生 力 量 , 其 中 光 伏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为 5 0 千 瓦 ,风 电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90 0 千 瓦 。 0万 0 万
这 也 意 味 着 核 电 所 带 来 的 市 场 空 间 巨 大 。 据 有 关 人 士 分 析 , 在 “ 二 五 ” 期 间 , 我 国 核 电 每 年 将 新 建 十
核 电 装 机 容 量 将 翻 5 以 上 , 核 电 成 为 增 长 最 快 的 新 能 倍 源 , 核 电 产 业 将 迎 来 一 场 巨变 。” 李 胜 茂 说 。
国 家 能 源 局 一 位 人 士 透 露 ,在 初 步 规 划 中 ,核 电 、 水 电 将 成 为 主 角 , 核 电 的 装 机 容 量 在 2 年 将 超 过 01 5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2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2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3.01施行日期2013.03.01文号晋政办发[2013]25号主题类别节能管理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1日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新兴能源产业是以新能源资源开发、传统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为主要内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状况。

我省风能、太阳能、煤层气资源丰富,黄河北干流水电资源尚待开发,据估测,风能资源≥200w/m2的技术可开发量在3000万千瓦以上;全省年日照数在2200-2900小时之间,年日照百分率为51.67%,有约三分之一的地区在2800小时以上,属于日照充足的地区,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资源总量约10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煤层气资源量的1/3。

具备新兴能源产业发展的较好条件和市场空间。

2010年,我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6.33亿吨标煤。

其中,非化石能源生产总量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0.55%;新兴能源发电装机317万千瓦(其中,风电37.05万千瓦、水电182.14万千瓦、生物质发电6.6万千瓦、煤层气发电18.1万千瓦、焦炉高炉煤气及工业余热发电72.45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6.74%;煤层气(瓦斯气)抽采量达44亿立方米,占全国抽采总量的61%,煤层气利用率达40%,居全国首位。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doc 9页)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doc 9页)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doc 9页)附件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大纲一、规划说明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应反映各地区发展要求,特别是对开发布局和项目要在汇集各地区相关建议基础上统筹平衡后确定。

为此,地方需要对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建设情况进行汇总,提出本地区“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能源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并配合国家各专题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进行有关信息资料的准备、收集和汇总。

本规划大纲根据规划需要,对需要地方配合完成的工作进行了分类,按照各类应用技术的特点编制成工作大纲,并以表格的形式附后,以方便地方开展资料的汇集和上报有关材料。

二、工作内容(一)开发利用情况汇总为了更好反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可再生能源的能源贡献量,需要对当前和规划期各类可再生能源的能源供应(替代)总量进行合理评估,本部分内容包括三个表格:1、2009年本省可再生能源开发情况汇总,见表1-1;2、2010年预计本省可再生能源开发情况汇总,见表1-2;3、2015年本省可再生能源开发目标汇总,见表1-3。

每个开发应用技术的能源折算方法,参照第三部分规划技术能源折算指标说明。

(二)水电重点项目各地区按提出大型水电开发的项目建议,依据是已经通过的流域开发规划,已开展的环评、移民规划的深度,提出可投产项目和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以及小水电基地建设计划。

具体要求如下:1、本省水电开发计划的年度汇总,见表2-1;2、本省大型水电建设重点项目汇总,见表2-2;3、本省小水电基地开发计划汇总,见表2-3;(三)风电规划布局和建设项目大型风电基地在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的风电接入电网和市场消纳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和年度开发计划。

风电开发重点地区依据市场消纳方案和输电规划,确定重点开发的区域和规模;其他地区根据风能资源条件提出拟建项目规模和布局。

具体要求如下:1、本省风电开发计划的年度汇总,见表3-1;2、本省风电建设重点项目汇总,见表3-2;(四)太阳能利用太阳能应用分为热利用和发电两大类。

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安全。

未来五年,我省将进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

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能源发展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能源发展最快的时期,累计3倍。

能源产业规模迅速壮大,完成投资2402.5亿元,比“十五”增长结构更加优化,供应能力显著提高,较好地支撑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1.两淮亿吨级煤炭基地顺利建成。

扎实推进两淮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建成顾桥、张集等18对现代化大型、特大型矿井,新增产能4870万吨/年,是“十五”期间新增产能的4倍。

2008年两淮矿区原煤产量突破1亿吨,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验收的亿吨级煤炭基地。

2010年全省原煤产量1.31亿吨,是2005年的1.6倍。

2.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大幅增强。

组织实施了“皖电东送”工程,建成田集、凤台、宿州、平圩、洛河、蚌埠6个发电厂,总装机720万千瓦,有力地保障了长三角地区的电力供应。

2010年,全省电力装机— 1 —规模2933万千瓦,是2005年的2.4倍。

电网建设全面加强,建成了500千伏东、中、西3个输电通道,我省主网架实现了由220千伏向500千伏的跨越,形成了分层分区运行的电网体系。

3.天然气开发利用规模大幅增长。

“川气东送”工程建成投产,初步形成“西气川气同供、南北管网联通”的双气源供应格局。

建成省内天然气支线600公里,管道天然气基本覆盖设区的市。

全省天然气使用规模由2005年的1.3亿立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5亿立方米,增长了10.5倍。

(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1.新能源产业快速成长。

因地制宜,加快新能源多元化发展,形成了合肥、芜湖、蚌埠、滁州、安庆和池州等主要集聚区。

“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

“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

“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2011-08-30 05:16:16 来源:中国证券报相关标签:利好凯迪电力发改委企业所得税方正证券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政策上对于未来五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思路已基本清晰,“十二五”期间,全国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要达到9.5%以上。

水电方面,政策将着力推动西部8个千万千瓦级水电基地建设,至2015年底,常规水电利用规模要达到2.6亿千瓦,年发电量要达到9100亿千瓦时,抽水蓄能利用量要达到3000万千瓦。

风电方面,至2015年末,并网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要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要达到1900亿千瓦时。

其中,分布式风电累计装机要达到2500万千瓦。

太阳能发电方面,至2015年底,光伏发电装机要达到900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要达到10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推广面积要达到4亿平方米。

生物质发电方面,到2015年末,生物质发电装机建成规模要达到1300万千瓦。

政策上还首次提出地热能、潮汐能和海洋能的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末,地热能年利用量要达到1500万吨标煤,地热能发电装机要达到10万千瓦;建成1到2个万千瓦级潮汐电站;建成5个万千瓦海洋能发电站。

在相关的政策补贴和税收政策方面提出,要通过市场竞争的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政策补贴机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用电户的直接交易,全面落实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及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供气和液体燃料的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

此外,政策上还将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提出要制定电网企业年度收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额度,规定大型发电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比例,并确定各省(区、市)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指标。

建8大千万千瓦基地逾60重点水电项目开工“至2015年末,将建成8个千万千瓦大型水电基地,全国水电发电量达到9100亿千瓦时。

”权威人士透露,《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即将面市,水电作为可再生能源重头,位列第一;“十二五”期间,将有超过60个重点水电项目开工建设。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源分布广、开发潜力大、环境影响小、可永续利用的特点,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能源资源。

当前,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障能源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为实现2015年和2020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1.4%和15%的目标,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培育和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制订《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包括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阐述了2011年至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及保障措施和实施机制,是“十二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基础和背景(一)发展基础1、发展现状“十一五”时期,在《可再生能源法》的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开展资源评价、组织特许权招标、完善价格政策、推进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形成了可再生能源市场和产业体系,可再生能源技术快速进步,产业实力明显提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可再生能源巳步入全面、快速、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阶段。

——水电开发有序推进,装机规模快速增加。

水电是目前技术成熟和最具有经济性的可再生能源,在“十一五”时期保持了稳步快速发展,三峡、拉西瓦、龙滩等大型水电工程陆续建成投产,五年投产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

到2010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16亿千瓦,比2005年翻了近一番。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着力加快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强化节能优先战略,全面提升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节约优先。

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努力构建节能型生产消费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模式转变,加快构建节能型国家和节约型社会。

——坚持立足国内。

立足国内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着力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完善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合理控制对外依存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多元发展。

着力提高清洁低碳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力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科学实施传统能源替代,加快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坚持保护环境。

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积极培育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能源发展模式。

——坚持深化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理顺价格机制,构建有利于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科技创新。

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依托重点能源工程,推动重大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自主创新。

——坚持国际合作。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大力拓展能源国际合作范围、渠道和方式,提升能源“走出去”和“引进来”水平,推动建立国际能源新秩序,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坚持改善民生。

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尽快消除能源贫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用能水平。

第三节主要目标根据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2015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能源消费总量与效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2.07.07•【文号】国能新能[2012]194号•【施行日期】2012.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有关能源企业,水电水利规划总院,各可再生能源学会、协会:为促进太阳能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组织编制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规划指导,优化建设布局。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完善本地区太阳能发电规划目标、布局和开发时序,有序推进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

二、立足就地消纳,优先分散利用。

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要综合考虑太阳能资源、承载物(或土地)资源及并网运行条件等,所发电量立足就地消纳平衡,优先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

三、加强电网建设,落实消纳市场。

电网企业要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优化电网运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太阳能发电综合技术支持体系,提高适应太阳能发电并网运行的系统调节能力,保障太阳能发电并网运行和高效利用。

四、加强建设运行管理,提高技术水平。

项目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和运行的主体作用,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全面加强项目建设运行管理,鼓励开展多种技术和运营方式的创新。

五、加强规划评估,适时调整完善。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太阳能发电规划评估,根据发展形势对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附: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能源局二〇一二年七月七日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能源局)前言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发利用前景广阔。

太阳能发电作为太阳能利用的重要方式,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方案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方案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方案可再生能源是指能够持续利用且不会对环境造成持续性破坏的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

在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可再生能源政策和规划,在“十二五”期间(2024-2024年),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是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提高到15%左右。

以下是“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1.太阳能发电规划:加大太阳能发电基地的建设力度,建设一批大型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通过政策激励和财政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太阳能发电,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

同时,加强太阳能发电技术和装备的研发,提高发电效率。

2.风能发电规划:大力发展风能发电,建设一批海上和陆上风电场和风电示范项目。

通过鼓励民间投资和开展政府招投标,引导企业加强风能发电技术研究和装备制造能力提升。

推动风能发电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提高风电利用率和发电效率。

3.水能发电规划:进一步挖掘小水电资源,推动小水电建设和改造升级。

加强大型水电站的运维管理,提高发电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比例。

同时,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水能发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注重生态平衡和水资源保护。

4.生物质能发电规划:在农林畜牧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的基础上,推进生物质能发电和生物质燃料发展,利用生物质能源替代传统化石燃料,降低碳排放和大气污染。

5.地源热能利用规划:加强地热能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推广地源热泵和地热供暖技术。

鼓励各地利用地热资源发展农业和工业生产,同时也为城乡居民提供清洁能源供暖。

6.智能电网建设规划:加速推进智能电网的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接入能力和可调度性。

利用先进的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用电的智能化监控和管理。

7.政策和法规支持:制定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法规体系,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支持和激励,促进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

《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

《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

《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风电是资源潜力大、技术基本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在减排温室气体、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形势下,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并已在全球大规模开发利用。

“十一五”时期,我国风电快速发展,风电装机容量连续翻番增长,设备制造能力快速提高,已形成了较完善的产业体系,为更大规模发展风电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

为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推进风能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风电产业稳步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制订了《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阐述了我国2011-2015 年风电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开发布局和建设重点,并对2020 年风电的发展进行了展望,是“十二五”时期我国风电发展的基本依据。

一、规划基础和背景(一)发展基础1 、国际风电发展状况( 1 )发展现状风电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新兴可再生能源,到2010 年底,全球累计风电装机容量约2 亿千瓦,最近5 年年均增长率约30% 左右,2010 年新增装机容量3900万千瓦,是新增装机容量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2010 年,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4% ,风电发电量约占全球电力消费量的2.5% 。

全球风能资源分布广泛,开发利用风电的国家和地区已有83 个,其中欧洲、亚洲、北美洲是开发规模最大的三个地区。

到2010 年底,欧洲累计风电装机容量8600 万千瓦,亚洲累计风电装机容量5800 万千瓦,北美洲累计风电装机容量4400 万千瓦,美国、中国、德国是全球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三个国家,分别达到4000 万千瓦、3100 万千瓦和2700 万千瓦,西班牙、印度风电装机容量也均超过1000 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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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一、规划背景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扩大,技术和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已成为能源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09年底,全国水电装机1.97亿千瓦,发电量6156亿千瓦时,折合约2亿吨标煤;风电装机2268万千瓦,发电量255亿千瓦时,折合900万吨标准煤,燃料乙醇利用量160万吨,折合约160万吨标准煤。

以上计入能源统计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为2.2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约占7.2%。

如果加上沼气、太阳能热利用等非商品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2.68亿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8.7%,距2010年达到10%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为调整能源结构、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提出了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40%-45%的目标。

同时,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家正在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已作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应瞄准上述目标,在“十一五”发展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加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住全球能源变革的历史机遇,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完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支撑的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增强可再生能源市场竞争力和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规划编制原则近年来,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缺乏整体协调,导致部分地区无序建设。

主要问题是国家和地方规划缺乏衔接,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与配套电网规划不协调。

《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对规划的统筹协调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规划与电网规划的协调,地方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全国规划的协调;对规划的指导调控作用进行了强化,要求地方规划要向国家主管部门备案。

结合当前可再生能源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从当前的规划管理体制出发,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可再生能源规划的基本要求,初步考虑按以下原则做好可再生能源规划编制工作。

1、制定一个统筹协调的完整规划。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状况,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是指导全国“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依据,应包括建设布局、技术装备、产业体系等各个方面,各部门的相关工作都应纳入到规划中。

2、规划应包含区域布局并对地方起指导作用。

国家能源局在组织编制“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时,组织地方按全国可再生能源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参与全国可再生能源规划研究制定,并编写本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全国规划要反映各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基本需求,并统筹全国布局,地方可再生能源规划应作为落实全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具体规划,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3、加强可再生能源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可再生能源规划要与电力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做好衔接,围绕实现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目标,制订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规划体系。

重点是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电网规划的协调,使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电网建设协调发展,要在电力市场消纳、输电规划研究基础上,明确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消纳和输电方案,并把这些内容包含在规划中。

4、规划要具备对项目建设的调控功能。

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对电价附加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压力增大,为加强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提高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益,电价附加和财政专项资金均实行预算管理。

因此,规划应尽可能明确到重点项目和年度开发方案。

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等项目建设都应明确到年度,并有清晰的区域布局,要做到“以规划指导和约束项目开发建设”。

未纳入规划和年度开发方案的项目不能享受国家价格和财政补贴。

三、规划内容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可再生能源规划应该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进度、配套电网建设、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等。

按照能源规划的总体安排,规划主要落实“十二五”时期的内容,发展目标展望到2020年,对原来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目标进行适当调整。

规划应该包括以下几类内容。

(一)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应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如大型水电站、大型风电基地,还应该包括量大面广的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分布式发电、沼气工程等。

对重大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对量大面广的小型项目,主要通过政策扶持和示范项目引导发展。

1、大型水电站。

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工作并重的方针,加强水库移民规划和水电前期工作,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重点是加快西部地区水电开发步伐,提高水电开发利用率,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在以火电为主和风电开发规模大的电网、以及远距离送电的受端电网,合理布局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各地区按照上述原则提出水电开发的项目建议。

依据是已经通过的流域开发规划,已开展的环评、移民规划的工作深度,提出可投产项目和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具体要求见规划大纲。

2、生物质能。

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工程、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生物液体燃料等。

(1)农林生物质发电。

科学评价秸秆、林木剩余物资源量及分布,针对资源量大且其他用途经济性差的情况,合理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厂。

原则上在一个地级市范围内只能有一个生物质发电厂,或者只能授权一个企业利用生物质资源发电。

单个生物质发电厂的合理规模不大于3万千瓦。

(2)沼气工程。

调查统计大型畜禽养殖场的分布和规模,定量评价可利用的粪便资源量,合理选择适宜的沼气处理工艺、以及沼气利用方式。

对沼气发电利用,要论证发电装机规模、企业自身用电量和接入电网的条件。

(3)生物质成型燃料。

总结当地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和应用的经验,以市场为导向推进成型燃料的产业化,各地区根据当地条件提出若干示范项目。

可根据当地实际关注两个主要市场:一是农村居民采暖和炊事,二是城市锅炉燃料,要具备建立起生物质成型燃料供应体系的条件,有适宜的投资经营主体。

(3)生物质气化。

总结当地生物质气化生产和应用的经验,选择适宜农村集中供气的气化技术,有条件的应采取气电联供,或者采取干馏等炭化技术。

各地区可根据当地条件提出若干示范项目。

(4)生物液体燃料。

合理开发利用边际土地资源,能源作物和能源植物的种植做到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不破坏环境,不顾此失彼,处理好生物质能利用与生物质其他用途的关系。

具备上述条件土地资源的地区,应合理评价可利用土地面积及其种植条件,提出原料种植的具体地点、面积,并预估年产量和收获季节。

3、风电。

以风电场的规模化建设带动风电产业化发展,风电开发与配套电网和电力系统协调发展。

平均每年新增风电装机1200万千瓦。

东北(黑、吉、辽、蒙东)、华北(蒙西、河北、山西)、西北(甘肃、新疆、宁夏)为陆地风电开发的重点地区,重点建设若干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在江苏、山东、河北沿海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建设蒙东、吉林、蒙西、河北、甘肃、新疆、江苏、山东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山西、湖南、江西等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的中部地区,可根据风能资源和电网接入条件加快风电发展。

在其他风能资源量较小的地区,根据风能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建设风电场。

大型风电基地在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的风电接入电网和市场消纳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和年度开发计划。

国家电网公司等要按照开发项目布局和市场消纳方案,配套建设输电线路,合理配置调节性电源。

风电开发重点地区依据市场消纳方案和输电规划,确定重点开发的区域和规模;一般地区根据风能资源条件提出拟建项目规模和布局。

4、太阳能。

加快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在太阳能利用条件良好地区,制定城乡民用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强制性措施,在农村地区推广太阳房和太阳灶;适度规模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城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

(1)太阳能城市。

采取示范项目的方式引导太阳能在城市的应用。

各地区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对清洁能源发展的要求,选择若干条件好的城市,采取统一规划、规范设计、有序建设的方式,提出太阳能城市的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应说明典型应用场所、主要的技术方案、投资经营方式等,应用技术可包括太阳能热水工程、光伏发电、太阳房等。

(2)太阳能光伏电站。

在西部太阳能资源优良、荒漠化土地资源丰富地区,按照“适度规模、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建设若干座太阳能光伏电站。

有关地区应制定建设规划,按照建设条件推荐光伏电站场址,单个项目的规模为1-5万千瓦。

5、农村可再生能源。

将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多层次增加投入,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继续普及农村沼气,积极推动太阳能利用工作,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加强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优先在绿色能源县安排建设。

(1)无电地区电力建设。

继续利用小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解决无电地区的供电问题。

在小水电资源丰富地区,优先开发建设小水电站,在缺乏小水电资源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太阳能光伏电站、风光互补电站,推广使用小风电、户用光伏发电、风光互补发电系统,解决约100万户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

(2)户用沼气池建设。

重点在中西部适宜发展沼气的退耕还林还草地区、粮食主产区、畜牧业主产区、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水源保护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血吸虫病和地氟病疫区等地区,推广普及户用沼气。

改进农村沼气发展模式,在条件适宜地区发展连片沼气和村级沼气供气管网。

(3)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

全面调查大型畜禽养殖场分布、规模、资源量和沼气利用条件(如发电),建立项目数据库。

按照国家支持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和生物质发电的有关政策,按“从大到小”原则提出大型沼气工程及能源利用的方案。

(4)小型能源设施建设。

结合各地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气化发电、集中供气、生物质成型燃料、太阳能利用、小型风电、微型水力发电和新型生物质炉具等。

支持建设农村阳光浴室,对户用太阳能热水器给予财政补贴。

各地结合绿色能源县建设等,提出一批农村小型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方案。

(5)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

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支持开展绿色能源县建设。

绿色能源县的基本要求是: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在生活能源消费总量中高于50%,废弃生物质能资源基本得到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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