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0年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2020)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0年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2020)2020年省级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通知转给你们。
请对照相关条件,认真遴选。
请于本周四上午12点将申报培训项目的教师个人资料(三年内业绩,复印件)一份。
各单位候选人汇总表(盖章)纸质,电子表各一份。
报师训科。
教办师〔2020〕22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相关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5〕774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实施2020年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为充分发挥省级培训的骨干培养和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遴选部分学科的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开展省级集中培训,重点提高普通高中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素质、教育科研能力以及实施新课程的能力,进一步转变育人方式,为省级名师培育夯实基础。
对经培训合格者,将颁发省级普通高中骨干教师证书。
二、遴选条件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主要从“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未覆盖的普通高中教师中遴选,培育对象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师德良好,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
2.在普通高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取得市、县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教师称号两年以上,且示范引领作用发挥较好。
4.身体状况良好。
5.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个人信息已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登录注册。
三、培训方式省级高中骨干教师培训采取“动态延伸”混合培训模式,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整体设计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等内容。
按照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课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终极评价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工作。
集中培训主要使参训培育对象及时了解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与成果,更新教育理念,开阔教育视野,进一步提升培育对象师德修养与理论水平。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
现就计划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2017—2020年,组织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分层分类参加国家级培训,带动地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双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支持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创建一批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推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实施原则中央引领,地方为主。
中央突出示范引领,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目标管理,带动地方有效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各省(区、市)根据国家要求,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安排、体系建设、监管评估,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计划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对接需求,重点支持。
服务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统筹优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扶贫重点产业等紧缺领域教师培训,倾斜支持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及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协同创新,注重实效。
推动地方政府、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职教集团)建立协同机制,深化区域、校企、校际合作,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校企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形成一批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单位和品牌专业,提升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4年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三篇)
2024年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为____《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____-____年)》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财政____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____》(教职成〔____〕____号),结合河南高等职业教育实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决定____-____年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现就计划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____和____为指导,深入____,主动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突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系统设计、多策并举、创新机制、突出优势,实施人才驱动战略,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大幅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促进提升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____年,组织____名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和课程设计开发能力。
2024年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二)为扎实提高我校教师素质,联系我校实际,特制定杨滩小学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一、培训目标1、总体目标:实施杨滩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目标,使我校教师,通过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全员培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显著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显著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的水平,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全面提升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具体目标:立足于本校、本职、本岗,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新课程的实践能力。
重点关注教师对新课程的适应以及通过实施新课程而达到自身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目的是帮助教师尽快地成为新课程的有效参与者和积极的建设者。
(1)更新教育观念,不断了解教育、教学理论的新动态与新成果,巩固新课程通识和学科培训成果。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10.09•【字号】教职成〔2022〕326号•【施行日期】2022.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职成〔2022〕32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8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计划”)。
现就“计划”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分级分类培养培训体系,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力推动新时代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完善国家、省、市、校分级分类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体系,严格落实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不断优化教师培训内容,积极探索教师精准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打造高水平、高层次的职业院校师资队伍。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高等院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高等院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研修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教师函〔2024〕653号•【施行日期】202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高等院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研修班的通知教师函〔2024〕653号各有关高等院校:为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按照《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8)》安排,省教育厅近期举办2024年高等院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研修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目标1.把握基础教育改革动向。
解读《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2017年版2020修订)、2022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与学科课程标准,着力提升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性、指导性,充分发挥和提升师范院校服务和引领基础教育的功能,在人才培养定位、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研究等重要环节上促进高校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发展。
2.更新教师教育理念。
依据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研讨加强教师教育队伍建设的思路,进一步增强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并践行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教师教育理念。
3.推进教师教育改革。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高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研讨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在教师教育体系的优化构建、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发展以及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等方面达成共识和创新。
二、研修对象和名额1.研修对象为各高等学校从事教师教育的专任教师和管理者。
各校在选派参训人员时需同时兼顾教师、管理者两类人员。
近三年已经参加过此项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再选派。
2.2024年计划安排200人参加研修。
其中,本科院校100人、专科院校100人。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请各高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研修。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第二期培训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第二期培训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第二期培训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意见的通知》(教师〔2009〕7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2010年度省级培训方案的通知》(教办师〔2010〕30号)精神,经专家组评审,结合去年有关情况,省教育厅对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第二期培训工作做了安排。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首期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421号)公布的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中的2468人。
二、培训学科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化学、地理、体育,小学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社会。
三、承担培训任务的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和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培训经费培训费、资料费由省教育厅支付,住宿费、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学校报销,生活费由学员自理。
五、有关要求1、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期培训安排,确定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6月底前分别报送相关培训院校,并通知学员按时到相关院校报到,参加集中培训。
2、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要在认真总结本校去年培训工作经验、借鉴学习外校培训工作经验,特别是学习“国培计划”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期培训方案,在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上狠下功夫,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7.17•【字号】教师〔2024〕237号•【施行日期】2024.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教师〔2024〕23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4年“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24〕122号)要求,经严格评审遴选,商省财政厅同意,并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现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一)“国培计划”项目设置。
设置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专题项目培训六类培训项目。
(二)“省培计划”项目设置。
设置河南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监考教师培训项目、河南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评卷教师培训项目和县域高中教师全学科全员培训三类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国培计划”由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河南大学、信阳师范大学等211个单位承办,“省培计划”由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11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各类项目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训单位按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排。
四、有关要求(一)加强区域统筹规划。
各市县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以区域教师发展为中心,以高质量支持每一名教师全职业生命周期专业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引领支持下的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建好建强区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教职成函〔2024〕377号•【施行日期】202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37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培训项目承担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2024年我省将继续开展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
现就做好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一)专业课教师培训培训对象原则上以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专业教学理念、专业教学实践、专业技能提升、安全教育等。
(二)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等公共基础课教师。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职业教育理念、新课程标准、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研究、安全教育等。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紧密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规划设计培训内容,突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新政策、新标准的宣传解读、课程思政育人格局的构建、“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三教”改革等重点内容,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水平。
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培训内容,提升教师安全教育意识和理论水平,提高教师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全面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安全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5•【字号】教职成函〔2022〕283号•【施行日期】202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283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四章过程管理第五章学员管理第六章绩效评价第七章经费管理第八章附则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规范和加强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的要求和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以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总体目标,坚持需求导向、分层分类实施的原则,完善国家示范引领、省级统筹实施、市县联动保障、校本特色研修的四级培训体系,持续开展涵盖教师职业发展各阶段、覆盖绝大多数专业领域的培养培训。
重点支持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和培训专家等的能力素质提升,加强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等培训,建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平台,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6.11•【字号】教师〔2021〕220号•【施行日期】2021.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各有关高等院校(培训机构):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精神,为推动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以名师、骨干教师的培育带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造就一批基础教育战线的领雁人才和专家型教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特制订《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11日附件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一、遴选范围(一)学科分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含劳动与技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
(二)遴选对象遴选面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一线学科专任教师、兼职任教的校(园)长、在薄弱学校兼职任教的教研员。
校(园)长申报需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兼职任教证明。
教研员申报需选定一所当地薄弱学校兼职任教,所在教研室与学校签订至少3年的任教协议。
二、遴选原则(一)师德为先,教研并重。
要站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高度,坚持以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业绩作为衡量标准,防止片面以职称和升学率为主要评价指标遴选名师、骨干教师的现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0.12.08
•【字号】教职成〔2020〕487号
•【施行日期】2020.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与实践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0〕57号)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教职成〔2020〕3 号)要求,在各地、各单位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通过网评、复审、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了评审,确定320项课题予以立项。
包括重点项目47项,其中编号ZJA20101-ZJA20119的项目,是对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辅导教师、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的奖励项目,以促进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技能教学同步提升;规划项目202项;青年教师项目71项。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0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
2020年12月8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8.31•【字号】豫人社办〔2020〕70号•【施行日期】2020.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1〕13 号)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职改办〔2010〕9 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四章附则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素养、专业教学能力、实践能力、教育水平和工作业绩,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分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2020年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方案
2020年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方案20xx年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方案(一)一、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是一所学校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与根本,而骨干教师的培养则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工作.作为地区级骨干教师我们,更有义务为学校的发展和教师业务的提高尽心尽力。
为了学校能更好的地构建教师的发展平台,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发展”的管理宗旨,特拟定本学年的骨干教师带徒培养计划如下:二、培养目标力争使徒弟孙杰在教育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具备更高素质、较高水平、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特色,能在本校乃至市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具体做法1、在努力提高自身各项能力的基础之上,帮助徒弟制定出本学年的个人成长提高计划。
计划要做到合乎个人发展,适应新形式下的教育教学,并在一定基础上能得以提高。
2、对徒弟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要使徒弟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思想,不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要有严禁治学的态度,要对自己和学生负责,要教导徒弟有刻苦敬业的精神。
3、做好师傅的本职工作。
做到每个月帮助徒弟备一次课,将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的教给徒弟,并做到一个月检查一次徒弟的教案,给出师傅的评价,以便提高徒弟分析教材,处理教材的能力。
4、每个月师傅要给徒弟做一节示范课,帮助徒弟学习和理解新的教育教学理念。
5、帮助徒弟选定一项教改实验课题,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徒弟收集资料,筹建档案。
6、每个月最少要听徒弟一节到两节的课,应及时给出详尽的导评,以便帮助徒弟提高课堂教学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7、每个学期都要帮助徒弟完成一篇较为精辟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8、每个学期能够指导徒弟完成一节到两节的学校内的汇报课,并能够在大型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给徒弟一定的指导,帮助徒弟设计方案,完成指定的任务。
9、每个学期都要不定期的对徒弟的教案、教学反思、教育教学随笔进行检查,以便帮助徒弟在理论上有所提高。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第十三批名师第十四批骨干教师的通知-教师〔2022〕66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第十三批名师第十四批骨干教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第十三批名师第十四批骨干教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2020年“省培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20〕209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师资薄弱环节改善暨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教师〔2020〕35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0年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办师〔2020〕22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通知》(教办师〔2021〕50号)精神,经推荐、选拔、培训、考核、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公示等程序,确定王文泉等1108名教师为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程雪立等7588名教师为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
现将名单(附后)公布。
希望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胸怀“国之大者”,情系“三尺讲台”,切实当好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做新时代的大先生,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全省广大教师要以他们为榜样,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立德修身、爱岗敬业,争做“四有”好教师,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附件:1.河南省第十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单2.河南省第十四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名单2022年3月10日——结束——。
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2015)
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2015)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结合河南高等职业教育实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决定2011-2015年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现就计划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突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系统设计、多策并举、创新机制、突出优势,实施人才驱动战略,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大幅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促进提升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2011-2015年,组织28935名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和课程设计开发能力。
支持高等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
支持国家师资培训基地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100个职教师资专业点,开发100种职教师资专业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
加强培训基地的实训条件和内涵建设,完善教师专业化要求的国家、省、校三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三、计划内容(一)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2015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组织3185名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
其中国外培训160名,国内培训1425名,企业顶岗培训1600名。
国内培训中143人到省外参加培训。
培训对象为全国非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教师。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11.14
•【字号】教办职成〔2023〕413号
•【施行日期】2023.1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540号)要求,各高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经专家审核、我厅审定、公示,共有134名教师考核合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省教育厅将对本批次考核合格的青年骨干教师颁发“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对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
各高等职业学校要根据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发挥省级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校级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建设工作,形成教师建设梯队,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持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附件: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023年11月14日。
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
4.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项目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价,提高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规范高效推进项目的实施。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经验,利用好师资培训包等前期项目成果,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完善企业参与机制,推进各地区和培训机构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职业教育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的迫切需要,进一步突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系统设计、多措并举、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大幅度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水平,为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各省(区、市)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制订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的整体规划和配套措施,逐步形成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机制。
3.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推进项目。
2011-2015年,各省(区、市)要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量考评和薪酬补助机制,逐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中央财政将综合评价各省(区、市)兼职教师聘用工作进展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4.实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项目。
2012-2014年,支持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基地重点建设300个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专业点,改善职教师资基地的实训条件。项目兼顾专业和区域布局,突出支持重点,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倾斜,向开展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地倾斜,向培养培训条件相对薄弱的西部和民族地区基地倾斜。项目的实施,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认定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认定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11.10•【字号】•【施行日期】2006.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认定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的精神和《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培训骨干教师“221工程”实施方案》(教职字[2000]147号)的安排,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认定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进一步形成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合理的师资梯队,提升教师和管理干部的整体素质,努力提高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水平。
二、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拟认定教育专家20名、学科带头人170名、骨干教师720名。
推荐名额分配主要依据教师队伍规模,名额分配见附件1。
推荐人选必须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管理干部中产生。
推荐人选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工作;原则上参加过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或管理干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一)教育专家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学校规模大,办学质量高,成效突出,本人和学校曾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在全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界有较大影响,所在学校是国家级重点学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学校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编著2部以上(至少主编1部)或有专著;2.在CN学术期刊独立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等相关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限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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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
划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各相关系、相关老师:
我院教师参加2015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教师培训审批工作己完成,经教务处审核,院长办公会研究,共33 名教师获准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现将名单公布于后(见附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教师学习培训或企业顶岗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培训学校及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坚守学习岗位、不脱岗,维护学院声誉,确保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益.请假应经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学习结束要及时返校.人事处、教务处将不定期到相关培训学校、顶岗企业抽查学习情况,培训期间若未履行请假手续, 且未到岗的,不予以报销培训费用.
2.教师参加培训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返校后,要在系内做一场学习汇报,与同系教师广泛交流.报销有关费用前,需将学习笔记、报告会图片及文字资料报教务处存档.
3.务系要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认真组织专业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监控培训质量,跟踪学员反馈,总结培训效果,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5.国家级培训费由中央财政承担,省级培训费由省财政承担.车费(一次往返)、住宿费用等由我院按规定报销,超过规定标准不予报销.不能完成学习任务,未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所有学习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
6.注意保存相关的学习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教务处、人事处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