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题07-08-02法学通论A1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485)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甲意图杀死范某,持刀潜伏在范某家门口树林里,久等未见范某归来,因惧怕受到法律惩罚,弃刀回家。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9年法硕(法学)真题]A.不构成犯罪B.犯罪中止C.犯罪预备D.犯罪未遂答案:B解析: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皆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其可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
本题中,甲以杀人的意图持刀潜伏在范某家门口树林里,是为了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并没有对范某的法益构成危险。
因此,应当认定甲尚未着手实行,处于故意杀人罪的预备阶段,不构成犯罪未遂。
后来甲因为惧怕而弃刀回家,是在犯罪预备阶段因自身原因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预备。
2. 《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法考真题]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B.“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C.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D.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答案:C解析:项,中国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①抽象的精神原则;②具体的礼仪形式。
“亲亲”与“尊尊”是抽象的精神原则。
“亲亲父为首”,规定了家族关系的等级;“尊尊君为首”,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467)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法考真题]A.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B.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C.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D.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答案:A解析:在明代会审制度的基础上,清代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
项,可矜是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项,情实是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而不是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项,缓决是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
项,留养承嗣是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留养承嗣针对的是犯罪人而不是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
2. 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
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法考真题]A.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B.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C.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D.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答案:B解析:项,“见知不举”罪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见知不举”是指官吏发现犯罪而不揭发、举报,该罪的适用于官吏“明知有人犯罪而故意不予以纠举”,而不是“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即其主观状态的要求为故意而非过失。
中南财经政法《法学通论》模拟试卷及答案三套
《法学通论》模拟试卷A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1、法学体系2、法律要素3、法的作用4、法律权利5、宪法的分类6、国家性质7、国家结构形式8、总理负责制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述法的特征。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结合实际,论述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法学通论》模拟试卷B卷一、名词辨析(每题8分,共40分)1、法与法律2、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3、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4、政体与国体5、公民与人民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法律要素有哪些?2、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3、简述我国司法的基本原则4、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5、简述现行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新发展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试论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法学通论》模拟试卷C卷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C、行为D、语言2、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A、法国B、德国C、英国D、日本3、“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4、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权力和义务5、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A、经济权利B、社会和文化权利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D、政治权利和自由6、分权原则是由()首先提出而由法国的孟德斯鸠最后完成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习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习题(法理与宪法)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法作为规,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C、行为D、语言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基本观点认为没有法的社会形态是()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3、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A、成文法B、判例法C、习惯法D、不成文法4、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A、法国B、德国C、英国D、日本5、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按照法律的()A、适用围B、制定和实施的主体C、经济基础和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D、制定和表现的形式6、法的主要容包括()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权力和义务7、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A、人口B、环境C、气候D、社会生产方式8、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组成的一个国家法律的有机整体称为()A、法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的历史类型9、“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10、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是在()A、1982年宪法B、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C、党的十五大D、党的十六大11、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体是()A、司法机关B、广大人民群众C、公检法机关D、中国共产党12、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A、经济权利B、社会和文化权利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D、政治权利和自由13、西方司法独立原则的核心是()A、司法权独立B、司法机关独立C、审判独立D、司法人员独立14、狭义的法的适用是指()A、执法B、守法C、司法D、15、依据法的作用的形式与容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划分为()A、规作用与社会作用B、一般作用与具体作用C、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D、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16、国家赔偿的主体是()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国家17、导致法律关系变化的诸如遗嘱、公证、结婚等属于()A、法律行为B、法律规C、法律事件D、法律规则18、在我国,通常意义上的立法是指()A、法的制定或认可B、法的修改和补充C、法的废止D、法的立、改、废活动19、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主要是指()的平等。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35)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某家具厂老板张某与其员工李某发生纠纷,二人发生口角后张某威胁不给李某发工资,李某气愤之下拿了一个杯子砸向张某但没有砸着,张某找人把李某打成重伤。
李某报案后,公安局逮捕了张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李某也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裁判。
之前,检察院和张某签订了一项家具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8年法考真题]A.张某和李某之间既有调整性法律关系又有保护性法律关系B.张某与法院之间是纵向法律关系C.张某和检察院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横向法律关系D.张某和公安机关之间是调整法律关系答案:D解析: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因雇佣合同产生的是调整性法律关系,之后因张某把李某打成重伤引起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张某和检察院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横向法律关系。
张某和法院之间因审判而发生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张某和公安机关因张某的犯罪行为所引发,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2.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6年法硕(非法学)真题]A.丁向同事转让一架钢琴B.乙开车不慎将行人撞倒C.甲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D.丙邀请朋友到自家聚餐答案:A解析:《民法典》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两项,缅怀先烈和邀请朋友聚餐不具有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目的,因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一般的社会活动。
项,将行人撞倒的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关系的产生不是以乙的意思表示设立,它是事实行为中的不合法行为。
项,依据丁的意思表示,产生了钢琴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丁与同事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500)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根据《礼记·王制》的记载,商朝对“乱政”和“疑众”均处以“杀”。
下列行为中,属于“乱政”的是()。
[2019年法硕(法学)真题]A.行伪而坚B.析言破律C.假于鬼神、时日、卜筮D.作淫声异服答案:B解析:商朝继续沿用不孝、违命等罪名,同时亦有新的创设,如《礼记·王制》记载商有“乱政”和“疑众”等罪:“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析言破律”意思为凡是断章取义、曲解法律。
“行伪而坚”的意思是做错了事情不认错还固执己见。
“作淫声异服”的意思是制作靡靡之音、奇装异服、怪诞之技、奇异之器而蛊惑民心。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的意思是假借鬼神的名义,经常用蓍草占卜的迷信举动来蛊惑民众。
可见,项属于乱政;三项属于疑众。
2.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上平等权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2021年法硕(非法学)真题]A.平等权意味着平等保护,不得设置任何差别对待B.平等权不仅反对显性歧视,而且反对隐性歧视C.平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D.男女平等、民族平等都是平等权的具体体现答案:A解析:项,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平等不能和特权并存,平等也不允许歧视现象存在。
既反对显性歧视,也反对隐性歧视,项说法正确。
项,平等权意味着平等保护,但可以设置合理差别,政府进行差别对待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正当的而且是重大的利益,并且这种差别对待必须是实现其所宣称的正当目标的合理的乃至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项错误。
项,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773)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
对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法考真题]A.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B.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C.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答案:B解析:项,《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本题中,赵某申请回避的理由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形,应当驳回其申请。
项,回避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全过程,既包括侦查起诉阶段,也包括审判阶段,既适用于第一审程序,也适用于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项,不服是否回避的决定的,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而不能就此提起上诉。
项,向作出决定的本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申请。
2. 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法考真题]A.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B.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C.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D.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答案:C解析:两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1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24)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9年法考真题]A.丁因盗窃戊的财物,被提起公诉,戊对被盗窃的财物归其所有承担证明责任B.丙故意杀人案中,丙提出排除在看守所之外讯问所获得的供述,检察院对侦查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证明责任C.甲故意伤害案中,辩护人提交了甲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其对该事项承担证明责任D.乙侵占案中,乙主张被侵占的财产属于自己占有,其对该事项承担证明责任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本题项中的辩护人、项中的被告人、项中的被害人,均不承担证明责任;项,检察院对侦查讯问程序的合法性这一程序性事项承担证明责任。
2.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10年法硕(法学)真题]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子内C.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而有了法就有了法学D.马克思主义产生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答案:B解析:项,律学是秦汉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先秦商鞅改法为律,但并没有产生律学;项,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项,法学是法发展到出现大量法律现象和职业法学家阶层后才出现的,其研究对象是所有的法律现象。
3. 根据现行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关于宪法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7年法硕(非法学)真题]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均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同宪法相抵触,可予以撤销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D.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相抵触,可向全国人大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答案:A解析:项,根据《宪法》第62条第2项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理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法理学期末考试题发表时间:2011-10-03 00:21 阅读次数:604 所属分类:法理学研习园地标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法理学期末考试题(A卷)一、填空题:(共10题,每题1分)1.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教育、()等规范作用。
2.法源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与动因性要素。
3.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两种,基本法律由()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制定和修改。
4.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主要有法的清理、法的()和法的()三种形式。
5.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存在于()法系,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划分存在于()法系。
二、单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1分)1.宪法应由全体代表的()以上多数通过。
A二分之一B三分之二C四分之三D五分之四2.戒严法属于()部门。
A行政法B宪法及宪法相关法C社会法D刑法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
A无权利能力人B限制权利能力人C无行为能力人D限制行为能力人4.一般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源头是()。
A《英国大宪章》B法国人权宣言C美国独立宣言D美国联邦宪法5.西方语境的司法机构包括()。
A法院B法院和检察院C法院、检察院和警察部门D检察部门与警察部门三、判断题:(共10题,每题1分)1.法的起源又称法源2.国际条约是当代中国法的形式之一。
3.判例法属于成文法。
4.程序法属于公法的范围。
5.正当防卫是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之一。
6.广义上的执法包括司法。
7.法学专家对相关法律的解释属有权解释。
8.法治即法制。
9.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是由美国宪法独立宣言首先确立的。
10.在中国,由全国人大委员长负责公布法律。
四、辩析题:(共4题,每题5分)1.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2.第一性权利与第二性权利3.司法独立原则与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4.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五、简答题:(共3题,每题6分)1.正当程序的意义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含的基本精神3.执法的特征。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作业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法的体系答: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答: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答: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答: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5.诉讼时效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 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b.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c.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d.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e.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由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试卷带答案
25、某甲以在煤矿挖煤为业,遇矿难死亡,其赔偿金为其主要遗产。乙与甲曾经订婚、同居,但没有在 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乙为甲产下一子丙,后携丙离家出走,与他人同居。甲离世前处于与丁同居状态, 也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丁怀有死者的孩子戊已五个多月。甲的父亲已逝世,其母亲己因农药中毒 抢救突遇停电成为植物人,由甲的姐姐庚照顾。现甲的遗产被事故责任方交予庚管理,乙拟以甲的妻子 的名义提出诉讼,主张平分遗产;庚认为自己是最合适的遗产继承人,也提出主张继承权。 问题:(1)简述结婚成立要件,并分析乙以甲的妻子名义起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2)简述法定继承 人顺序,并分析甲的遗产应该由谁继承? 答:
得分 评阅人
五、案例分析题:(共 2 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
24、女大学生秋菊毕业找工作,被人贩子甲拐卖给村民乙为妻。乙在其父丙、母丁的协助下将秋菊强奸, 后秋菊育有一子戊。三年后,秋菊父亲与警察找来,要带秋菊回家,被村民围攻阻挠。秋菊不得已表态 说,为了孩子,决定不走。其后的一天,戊上幼儿园中午不回家,秋菊将少量农药倒在抹布上,用该抹 布抹过乙家的饭碗。她原以为使用的农药量较少,意图将乙家人毒昏后携子逃走。结果戊意外回家,一 起用餐。秋菊从厨房出来时,发现丙、丁、戊被毒死,乙中毒昏迷。 警方将秋菊带走调查。 问题:(1)简述犯罪主观要件的概念,并分析秋菊对乙家人伤亡后果所持的主观心理是故意还是过失? (2)简述正当防卫的概念,并分析秋菊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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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知识产权 C、专利权
B、商标权 D、著作权
年级:
专业: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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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169)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关于宋代的法律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8年法考真题]A.宋朝法律承认绝户之在室女与继子的继承权,具体比例为在室女继承三分之一,继子继承三分之一,另三分之一收为官有B.南宋宋慈所著之《洗冤集录》是中国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为《宋建隆详定刑统》D.张三借李四纹银十两,约定三个月后归还十两五钱,此种借贷宋朝称为出举答案:A解析:项,宋代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继承权,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继承权。
绝户遗产继承:无男子继承,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尊长亲属,称为命继。
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继承34,继子继承14。
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继承13,继子继承13,另外13收为官府所有。
2. 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执行死刑之前,遇到以下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审核后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2019年法考真题]A.发现张某还犯有抢劫罪,应当追诉的,在审理后合并执行死刑B.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该改判C.发现张某怀孕6个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D.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但不影响原判决执行的,裁定继续执行死刑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确认罪犯怀孕的,应当改判;②确认罪犯有其他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③确认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④确认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裁定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刑,并由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