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和归并音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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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指的是,不同的音素能够出现在相同的语音环境而且替换以后会引起词的意义的改变。
也就是说,在相同的语音环境中,替换不同的音素引起了意义的改变,那么这几个音素就对立。
在汉语中普通话,[pau214](饱)
如把[p]替换成[ph]——“跑”;
替换成[t]——“倒”;
替换成[th]——“讨”……
所以,在普通话中,[p]、[ph]、[t]、[th]这几个音素是对立的。
替换法——如果词中的某一个音素被换成另一个音素,词义就发生了变化,则所换的音素就是另外一个音位。
如:英语的“sky”[skai]中的“k”换成“l”——“sly”[slai](狡猾的),意思就发生了变化,则/l/就是一个与/k/不同的音位。
如果换了一个音,这个音不起区别意义的作用,则不是音位。
例如,把[skai]换成[skhai],虽然听上去不顺耳,但是不改变意义。
因此[kh]在英语中不是另外一个音位
2. 互补原则
互补指的是,不同的音素从来不会出现在相同的语音环境。
例如,在英语中,[t]和[t‘]两个音素,[t]只出现在[s]后面,而[t‘]则不能出现在[s]后面。也就是说,这两个音素不会出现在相同的环境中。
再如,汉语普通话/a/。
所谓互补原则,指的是,
凡是互补分布的音素就有可能合并成一个音位。互补的音素是否合并为一个音位,还要进一步考虑相似的原则。
语音相似原则,指的是,凡是处于互补分布,发音特点又相似的音素肯定可以合并成一个音位。
例如普通话中的[ a ]、[ ɑ ] ,英语中的[ p ]、[ ph ],它们出现的位置互补,读音相似,符合互补、相似原则的,归并为同一音位。
一)区别特征
1. 什么是区别特征?
语言里的音位互相对立,从而使得语素和词的意义及其形式能够彼此区别开来。
音位的这种相互对立和区别实际上只是一个或几个发音特征的区别。我们把具有区别音位作用的语音特征称为“区别特征”。
语言中的每一个音位都可以分解为几个区别特征,音位之间的对立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区别特征之间的对立(形成对立的区别特征可能只有一个)。
换句话说,音位的辨义功能是由区别特征担负的。
2. 常见的区别性特征(以汉语普通话为例)
送气 : 不送气,如:c, z
鼻音 : 口音,如:n, l
唇音 : 舌音,如:b, d
舌尖 : 舌面,如:-i, i
圆唇 : 不圆唇,如:o, e
舌位高 : 舌位低,如:u, a
舌位前 : 舌位后,如:i, u
. 区别特征的系统性
音位的区别性特征在不同的语言或方言中所包含的多少和种类是不同的。
如:英语中有“清 : 浊”、“长 : 短”两对区别性特征,而没有送气与不送气这一对区别性特征。
.如何考察音位的区别特征?
考察一个音位的区别特征,要做到两点:
(1)放到特定的语言或方言的音位系统中进行考察;
(2)放到与其他所有音位的对立关系中去分析。
一个音位需要也只需要与本语言或方言的所有音位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