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无论是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还是火灾、交通事故等事故灾难,亦或是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只要其对成都市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都将依据本预案进行应对处置。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一)分类1、自然灾害:如地震、气象灾害(暴雨、大风、高温等)、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等)、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涵盖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
4、社会安全事件:例如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二)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机制。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成都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作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市应急委主任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市领导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等。
(二)工作机构市应急委下设若干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这些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包括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三)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各区(市)县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接受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四)专家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确保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负责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降低火灾蔓延速度,控制火势,争取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成员由单位内经过消防培训的员工组成,负责人为消防管理员。
主要职责:(1)熟悉单位内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2)接到火警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初期火灾扑救;(3)及时向通信联络组报告火情,请求支援;(4)协助安全抢救组进行人员疏散和救援。
2、通信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应急通信联络和相关信息收集、传递工作。
成员由单位内具有通信专业知识的员工组成,负责人为通信管理员。
主要职责:(1)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单位负责人;(2)保持与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抢救组、现场警戒组的通信联络;(3)收集火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4)协助指挥部进行应急调度和协调。
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指导火场逃生。
成员由单位内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员工组成,负责人为疏散引导员。
主要职责:(1)制定疏散计划和逃生路线;(2)接到火警报告后,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预定路线疏散;(3)协助安全抢救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4)确保疏散过程中秩序井然,防止踩踏等事故发生。
4、安全抢救组负责火场救援和抢救工作,包括人员救助、财产转移等。
成员由单位内具有一定救援技能的员工组成,负责人为安全抢救员。
主要职责:(1)接到火警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2)协助疏散引导组进行人员疏散;(3)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根据需要转送医院;(4)负责火场财产的抢救和保护。
5、现场警戒组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确保火场安全。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8•【字号】宜府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发〔20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修订后的《宜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发〔2011〕7号)同时废止。
宜昌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8日宜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适用范围1.2工作原则1.3突发事件分类分级1.4响应分级1.5应急预案体系1.6应急支撑系统2组织机构2.1领导机构2.2市专项指挥机构2.3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机构2.4现场指挥机构2.5咨询机构3运行机制3.1风险防控3.2监测预警3.3应急处置与救援3.4恢复与重建4应急保障4.1人力资源4.2财力保障4.3物资装备4.4生活保障4.5医疗卫生4.6交通运输4.7治安维护4.8通信与信息4.9气象水文地质服务4.10公共设施4.11法制保障4.12科技支撑5预案管理5.1预案编制和审批5.2预案演练5.3预案评估与修订5.4宣传和培训5.5奖励与责任追究6附则6.1预案管理6.2发布实施7附件7.1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7.2宜昌市突发事件市、县级应急响应对照表7.3宜昌市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专项应急预案7.4宜昌市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参考流程图1总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论述,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流程,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汕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汕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为了加强汕头市的应急管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本预案制定。
二、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提高管理和协调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应急准备3.1 组织机构本方案的组织架构划分为四个层级。
一级:汕头市政府,主要负责应急处置总体决策;二级: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应急准备和指挥;三级: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本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四级: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当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2 物资储备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特点和需要,针对每一类突发公共事件,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3.3 培训和演练各级政府应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
四、应急处置4.1 应急响应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机制启动。
各级政府应根据事件的类型、范围、影响程度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4.2 指挥调度各级政府应对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和指挥调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3 救援措施各级政府应立即组织救援力量,救治伤员,疏散群众,并对受灾群众进行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援。
4.4 舆情处置各级政府应妥善处置事件相关的舆情,及时发布信息,保障信息公开透明,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五、评估和总结本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应定期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及时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六、附则6.1 生效时间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6.2 修订和解释本方案的修订和解释权属于汕头市政府。
特殊场合一:化学污染事故增加的条款•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响应级别应根据化学污染的类型、范围、污染物种类等情况确定。
•物资储备:储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化学污染应急处置物资。
•培训和演练:加强化学污染应急处置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相关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急救药品的储备量是否足够?解决办法:每年对所有储备物资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更新。
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前言•背景•组织机构•应急预备工作•事件响应流程•应急处置工作•事件后续工作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全市公民和财产安全, 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规范、有序地处理和处置,特制订。
在现代社会中,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所造成的伤害往往不可预测和避免,因此,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以便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减少事故发生的影响,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组织机构根据本地区的人口规模、发展情况、资源配置和管理能力等综合因素,设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和统筹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事件中提供指导和协调。
应急预备工作应急预备工作是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工作,在任何时候都是必不可少的。
•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
•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制度。
•建立突发事件报警和调度制度。
•建立突发事件备品备件储备制度。
•建立突发事件安全评估制度。
•编制应急场所名录。
事件响应流程事件响应流程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一定的工作步骤组织人员、物资、装备等资源,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流程分为四个阶段:预警、应急响应、事故处置、恢复重建。
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动员和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专家、志愿者、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确定事故等级,采取措施保护群众安全。
•实施应急疏导,对事故现场进行管制和交通指挥。
•组织现场救援和抢救伤员。
•技术性控制,封锁有害物质扩散。
•进行环保工作,防止事故对环境产生影响。
•组织统一清理事故现场。
事件后续工作针对事件后续工作,主要是对突发事件进行事后调查和分析,提取教训,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打造安全防范体系。
•进行全面、系统的事故调查。
•汇总突发事件情况,统计损失和救助人员及物资的费用。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突发公共事件的频率和影响力也在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应急预案是为了加强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重庆市内各级政府部门、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应急主体。
1.3 术语定义本预案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和解释,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来执行。
二、应急响应体制2.1 领导层责任重庆市建立应急响应指挥体制,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
市委、市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成立工作组,组织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相关部门职责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划定责任范围,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传递。
三、应急保障措施3.1 预案制定和培训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修订。
同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3.2 应急物资储备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足够的物资供应能力。
同时,要监测和预警应急物资的库存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调配。
四、应急处置流程4.1 应急预警与启动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有潜在威胁时,应急预警系统将启动,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4.2 应急响应与指挥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规模,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各个职能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工作分工与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4.3 信息发布与社会动员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应急措施和安全提示等信息发布给公众,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应急工作中,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前言为了及时、科学、有序地应对潍坊市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预案适用于潍坊市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道路交通事故等。
2. 应急组织机构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商讨确定首要负责单位,并成立应急指挥部。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各市级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并组成各项工作小组。
为了提高协作效率,本预案设立了以下五个协调小组。
2.1. 处置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工作,包括救援、抢险、应急处置、物资保障等。
2.2. 信息及指挥调度协调小组主要负责指挥调度工作,需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并对外发布。
2.3. 安全保卫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保障现场秩序和人员安全,并向公众发布安全提示。
2.4. 各部门业务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协同推进救援和处置工作。
2.5. 损失评估及恢复协调小组主要负责针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制定恢复计划。
3. 应急响应级别潍坊市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分为I、II、III、IV级响应,具体如下:3.1. I级响应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或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I级响应,并组织各相关部门行动。
3.2. II级响应当突发事件无法通过I级响应来处理时,应急指挥部按照实际情况启动II级响应,组成专家组研究处置方案。
3.3. III级响应当II级响应无法解决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按照实际情况启动III级响应,组织各类专业力量救援或者调度外来援助。
3.4. IV级响应当突发事件发展到影响区域性,或形成系统性风险,或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时,应急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全面动员、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4. 应急处置流程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组织协调救援和处置工作。
4.1. 确定突发事件性质和级别应急指挥部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级别进行核定,以便有针对性地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背景天津市作为中国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大港口城市,人口密集、交通繁忙,具有特殊的突发事件风险。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的稳定发展,特制定该总体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细致而科学的应急预案制定。
2. 文件归属该预案归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是制定和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依据和指导。
各单位按照该预案的要求制定自己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应急响应级别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该预案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一级应急响应:适用于突发事故、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意外等突发事件;•二级应急响应:适用于一级应急响应处理不了的严重突发事件;•三级应急响应:适用于二级应急响应处理不了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4. 应急预案流程4.1 事件报告和确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单位报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事件报告。
应急指挥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4.2 应急响应和处理应急指挥部启动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发布通知和命令,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紧急处置和救援。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4.3 恢复和重建一旦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应启动恢复和重建工作,清理现场和危险区域,消除隐患和安全隐患。
同时进行经济损失的评估并制定恢复和重建计划。
4.4总结和反馈应急处置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和反馈,收集事件整个过程中应急预案的数据;对事件处置中存在的不足和不足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提高应急预案。
5. 应急物资储备天津市应急储备物资中心是天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本市应急储备物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保管和分配。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该机构应按照预案中的规定准备应急物资。
6. 信息化支撑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建立了信息化应急管理系统,集成了应急预案、事件报告、人员管理、物资管理等功能模块。
各单位可以通过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本预案设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灭火行动组(1)职责:负责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防止火势蔓延。
(2)组成:由专业消防人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志愿消防队员等组成。
2、通信联络组(1)职责:负责与各级消防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2)组成:由单位通信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组成。
3、疏散引导组(1)职责:负责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确保疏散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2)组成:由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员等组成。
4、安全抢救组(1)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转运及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2)组成:由专业医护人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志愿消防队员等组成。
5、现场警戒组(1)职责: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2)组成:由单位安保人员、公安民警、志愿消防队员等组成。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火情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报警程序。
(2)报警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a. 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b. 使用单位内部报警系统,如警铃、广播等;c. 通过手机、对讲机等通信工具向相关人员报告火情;d. 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报警时应提供以下信息:a. 报警人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b. 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火势大小、受困人员情况等;c. 周边环境和设施情况,如易燃易爆物品、重要设施等;d. 是否有人员伤亡。
2、接警(1)消防控制室或指定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a. 确认火情,了解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b. 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c. 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初期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抢救等工作;d. 将火情报告给单位负责人和上级管理部门。
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工作目标是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通过构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将预防工作贯穿于日常卫生管理全过程,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常备不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措施联动,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组织管理成立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值守,确保指挥部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设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建立市、区(市、县)、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应急工作落到实处。
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制度,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加强与国际、国内卫生应急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
,以下是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分内容:一、工作目标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风险。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合法性。
(2)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2)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效率。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管理1、成立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应急演练的组织,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等。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4、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库,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5、建立健全应急志愿者队伍,加强应急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6、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卫生监管,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泉州市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目的本预案旨在明确泉州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的职责任务、协调机制和应急措施,确保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有效响应,使应急反应处置达到最佳效果,最大程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和社会的不利影响。
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泉州市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1. 预警部分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情况,采取各种预警措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2. 应急响应部分根据事故性质和程度,按照“快速响应、迅速处置、全面恢复”的原则,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并落实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3. 应急救援部分采取适当的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各种物质、技术、人力资源,开展紧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4. 信息管理部分建立市级指挥调度中心,全面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和状况,及时向各级应急机构发布指令和消息,保证指挥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综合保障部分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保障,包括设备、车辆、通信设备、医疗用品等,确保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应急预案执行流程1.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警后,各级应急机构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2.市级指挥调度中心组织指挥调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指令;3.各级应急机构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4.不断更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做好应对措施的动态调整;5.做好事后评估和总结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应急预案的能力和水平。
六、应急预案的实施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合执行本预案,并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积极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
同时,不断加强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本总体预案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原则,以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为底线,以科学、预防、应急等措施为主要方式,以协调、统筹、高效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水平和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
二、组织体系《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体系,包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责任、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和各级应急机构的配备等。
同时,预案还规定了各级应急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高效性和协同性。
三、预案内容《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等级和区域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防汛防台风预案、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
同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预案明确了各级应急机构的组织和指挥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资源,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援和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伤害。
四、应急培训和演练预案规定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各级应急机构要定期组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断强化各部门、单位和社区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熟悉程度和配合水平。
五、检查评估和监督管理《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应急机构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同时,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有效性。
六、其他事项预案还包括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参与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体系1.班子成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调度和协调。
2.联合工作机制联合应急处置信号信息。
3.各级政府制定三级应急预案。
三、事件分级1.一级:直接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重特殊事件。
2.二级:较大影响的事件。
3.三级:一般影响的事件。
四、应急响应1.突发公共事件的初期响应:各级政府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阶段:各级政府要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力量,甄别处理突发事件。
3.突发公共事件后期处置阶段: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后续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应急保障1.防护措施: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的防护力度,及时落实防护措施。
2.生命救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3.物资保障: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及时调配物资,确保供应。
六、应急演练1.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应急演练结果要及时总结评估,做到调整完善。
七、应急宣传1.各级政府要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宣传工作,加强群众及员工应急意识和能力。
2.要加强网络宣传,及时公布相关事件信息。
八、盘点清查1.各级政府要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及时补充缺失物资。
2.对应急预案要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
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实施1.对违反应急预案和未能及时发布应急预警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
2.各级政府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及时修正不足。
特殊应用场合场合一:自然灾害在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发生时,应增加以下条款:1.对于可能发生的灾害,必须提前进行预防和准备工作,如避免危险区域、防洪、加固建筑等措施。
2.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力量进行生命救援和物资保障。
3.对于重灾区,可以进行紧急疏散,将人员安置到安全区域。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11•【字号】宁政发〔2020〕86号•【施行日期】202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发〔2020〕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1月28日印发的《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1日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提高南京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主席令第六十九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政发〔2020〕6号)《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南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或发生在其他区域涉及到南京市的,应当由南京市应对处置或参与应对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 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增强自我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依法进行。
(2)成立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力的应急指挥体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流程和措施。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
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卫生资源和力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3、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援工作。
4、区(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乡镇(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援工作。
6、村(社区):负责本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初步处置工作。
7、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援工作,落实相关措施。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强化预防措施,加大公共卫生监管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水平,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风险。
(2)加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进行。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南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包括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3、设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决策、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6、建立南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7、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地区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
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编制目的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 .2编制依据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 .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以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 级(一般)。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具体划分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确定。
1 .4 适用范围1.4.1本预案适用于**市内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作为中国中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拥有着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资源,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重庆市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顾名思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这些事件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紧急性和危害性等特点,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应对,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基于对本市各类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和研究。
它充分考虑了重庆市的地理、气候、人口、经济等因素,以及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和挑战。
例如,重庆地处山区,容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作为工业城市,存在着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同时,由于人口密集,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也至关重要。
在应急预案中,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不同级别的事件,对应着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
这样的分级分类,有助于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事件的严重程度,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应急预案还规定了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包括市应急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等,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责和分工。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机构能够迅速响应,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应急合力。
同时,还建立了监测与预警机制,通过各种手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让公众能够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在应急处置方面,应急预案详细规定了应对突发事件的流程和措施。
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现场处置、信息发布等环节。
在信息报告环节,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突发事件后,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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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7月26日目录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1.2 突发事件的概念1.3 突发事件的分类1.4 突发事件的分级1.5 工作原则1.6 应急预案体系1.7 适用范围2 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工作机构2.4 专家组2.5 地方机构3 运行机制3.1 预防、监测与预警3.1.1 预防3.1.2 监测3.1.3 预警3.2 应急处置与救援3.2.1 信息报告3.2.2 分级分类响应3.2.3 先期处置3.2.4 基本应急和扩大应急3.2.5 指挥与协调3.2.6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3.2.7 区域合作3.2.8 应急终止3.3 恢复与重建3.3.1 善后处置3.3.2 社会救助3.3.3 保险3.3.4 调查评估3.3.5 恢复重建4 保障措施4.1 应急队伍保障4.2 财力保障4.3 物资保障4.4 医疗卫生保障4.5 交通运输保障4.6 治安维护4.7 人员防护4.8 通信与信息保障4.9 公共设施保障4.10 环境保护4.1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4.12 社会动员保障4.13 技术储备与科技支撑保障5 教育、演习和监督管理5.1 演习演练5.2 教育培训5.3 责任与奖惩5.4 监督检查与改进6 附则6.1 制定与解释6.2 实施时间7 附件7.1 江苏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7.2 市较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7.3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7.4 组织体系结构图7.5 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图7.6 市应急指挥联动系统示意图7.7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框架图7.8 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发生地报警类)7.9 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监测机构报警类)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全面提高本市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崛起江淮新篇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突发事件的概念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3 突发事件的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 突发事件的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具体参见《江苏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附件7.1),《市较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附件7.2,以下简称分级标准);《市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7.3)。
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分级标准如有新修订的,则按新修订的分级标准执行。
1.5 工作原则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完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 应急预案体系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7.4)。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人民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是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预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备案。
突发事件地方应急预案。
包括:各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基层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行业)备案。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举办大型会展、商贸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专门应急预案,由当地相应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每3年至少修订一次。
各类应急预案应加强衔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操作性强的预案体系。
1.7 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凡涉及跨本市行政区域的,或超出本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
2 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
市人民政府设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市应急委主任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关政府部门、部省属驻淮单位、驻淮部队等为成员单位。
2.2 办事机构市应急委办公室是市应急委的办事机构,设在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班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
2.3 工作机构在重要的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市应急委成立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市应急委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助县(区)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4 专家组市应急委聘请有关专家,成立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为防范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5 地方机构县(区)人民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设立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管理局,负责本级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需要设立或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7.5。
3 运行机制3.1 预防、监测与预警3.1.1 预防各地城乡规划要符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需要,将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纳入本级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以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健全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
3.1.2 监测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信息,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次生、衍生事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并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应急平台体系技术要求,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综合应急平台,各类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建立专业应急平台。
综合应急平台和专业应急平台应当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构成应急处置固定指挥系统,承担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和事后评估等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加强监测装备和设施建设,完善监测技术和手段,提高监测水平。
通过互联网、监测网点、信息报告员等多种手段和渠道,掌握、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获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所接报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3.1.3 预警确定预警级别。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