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6最新版含10条)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2016十条)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本单位的宣传资料、标识有关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食品标志等内容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落实食品质量查验责任,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
三、购销货台账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2、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复印或扫描备案。
新食品安全十大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操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必须从合法、合规的供应商处购进,并严格验收。
严禁采购和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四、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加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五、食品储存与管理制度食品储存应按照品种、类别分开存放,并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六、食品销售与陈列制度食品销售时,应确保食品质量符合要求,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食品陈列应整齐、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七、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十、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10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十项)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1. 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食品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其生产、经营、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2. 食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食品安全标准1. 食品单位应当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2. 食品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食品采购与销售1. 食品单位采购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2. 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并留存供货商提供的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文件。
3. 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追溯体系,记录并保存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
第五条食品生产与加工1. 食品单位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采用适宜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食品单位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采用适宜的储存和运输方式,保证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变质。
第七条食品经营与服务1. 食品单位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经营服务。
2. 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服务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等程序。
2. 食品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全过程。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4. 食品原料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优质、新鲜的原则,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
5. 食品原料进货时,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并建立进货记录。
6. 食品原料应当按品种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等,确保原料质量。
7. 食品原料使用前,应当进行查验、清洗、消毒等处理,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食品生产与加工8.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当遵循工艺流程、操作规范、卫生要求等,确保食品安全。
9. 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证设备清洁卫生。
10.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或者其他食品。
四、食品销售与餐饮服务11. 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12. 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防尘、防虫、防鼠、防蝇等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13. 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过程中,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变质的食品或者其他食品。
14.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提供的每餐食品进行留样,保留期限不得少于48小时。
五、食品标识与包装15. 食品标识应当真实、清晰、准确,载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6. 食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食品在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六、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防控17.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8.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食品生产环节管理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食品生产或者经营活动。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不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流通环节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不得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过期、变质、掺假、掺杂、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品牌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个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十个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
二、原料采购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原料采购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原料的质量、安全等相关证明文件。
2.3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三、生产过程控制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的清洗、消毒。
四、食品检验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检验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5.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6.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2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6.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则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食品安全,诚信守法经营。
第三条食品采购和进货检验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2. 采购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3. 采购进口食品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进口食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进货时应当查验并保存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管理1.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流程,保持生产环境卫生。
2.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3.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当定期对设备、容器、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4.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和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食品储存和运输1. 食品储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储存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持食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等。
2.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食品温度、湿度适宜,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当避免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
第六条食品销售管理1.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保持食品外观整洁,不得擅自更改食品包装、标签。
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和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销售的相关信息。
3.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定期对销售环境、设备、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
第七条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2.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批号、使用量等信息。
食品安全法十项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把控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防止交叉污染,确保产品安全。
三、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对出厂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验结果应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生产过程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对发现的不安全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召回,防止危害消费者健康。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八、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九、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处理,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市场。
十、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投诉及时调查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十项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2. 采购过程中,应认真查验食品原料的质量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确保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4.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卫生,设备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质量。
4. 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非法添加剂。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储存条件等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冷藏、冷冻食品应分别置于相应的储存设施中,确保其温度符合要求。
3. 食品储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4. 食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应及时处理。
四、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 食品销售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卫生,设备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3.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销售质量。
4. 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无标识、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
五、食品运输管理制度1.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运输工具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 食品运输应遵循低温、防潮、防震等原则,确保食品质量。
3. 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打开包装,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4. 食品运输记录应详细记载,以备查验。
食品(餐饮)安全制度十条
食品(餐饮)安全制度十条编号:__________一、食品安全标准与法规遵守1. 食品安全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2.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二、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建立进货台账,确保来源合法、可追溯。
2. 食品原料应按类别、性质和用途分区存放,离地离墙,保持通风干燥,防止交叉污染。
三、食品加工制作与卫生管理1.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食品加工制作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清洁卫生。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1. 食品销售过程中,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非法添加剂和回收食品。
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保温、冷藏、冷冻等措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五、餐饮服务与消费环节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措施1. 食品经营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七、食品安全自查与培训1.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八、信息公示与投诉举报1. 食品经营单位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
2.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食品经营单位应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九、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1. 食品经营单位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最新食品安全十项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十项管理制度第一项: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负责。
3.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项:原料采购管理制度1. 原料采购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并留存相关凭证。
2. 原料验收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原料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原料进行验收,确保原料质量。
第三项:生产加工管理制度1. 生产加工流程: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生产加工流程,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生产加工卫生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生产加工卫生制度,保证生产加工场所卫生。
3. 生产加工记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生产加工记录制度,记录生产加工过程的相关信息。
第四项: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储存卫生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储存场所卫生。
3. 食品储存记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储存的相关信息。
第五项:食品运输管理制度1. 食品运输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食品运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运输卫生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运输卫生制度,保证食品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3. 食品运输记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运输记录制度,记录食品运输的相关信息。
第六项: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 食品销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销售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销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卫生制度,保证食品销售场所卫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11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11条第一条:总则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食品生产单位的责任1.食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三条:食品流通单位的责任1.食品流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进货食品进行检验合格后再进行销售,并保留相应的检验证据。
第四条: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1.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公开相关信息。
第五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食品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的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六条: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置1.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件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并公开相关信息。
第七条:强制召回1.食品生产单位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当主动进行产品召回,并采取措施避免伤害消费者。
第八条: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1.食品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第九条:惩罚措施1.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惩罚,保护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
第十条:监督检查1.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调整,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以上就是完整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禁令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禁令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禁令。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
一、禁止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二、禁止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禁止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四、禁止从业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
五、禁止私人物品、食品放置在工作区内,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
六、禁止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禁止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八、禁止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保持工作服的清洁与卫生。
九、禁止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不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进行手部清洗消毒。
十、禁止使用非法添加物、过期原料、变质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食品。
违反以上禁令的人员将面临如下处罚:一、首次违反上述禁令的,给予警告并强制离岗进行健康检查,待病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第二次违反上述禁令的,给予罚款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停职处理。
三、第三次违反上述禁令的,将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四、对于违反禁令的行为,其他从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制止并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
五、管理人员对违反禁令的行为未进行制止或隐瞒不报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禁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所有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本禁令,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
一、明确食品安全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范。
2.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目标、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严格食品采购与验收1. 采购食品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 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3. 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加强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1. 食品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条件,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2.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尘、防潮、防碰撞等措施,确保食品运输安全。
3. 定期检查储存和运输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规范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确保加工过程卫生。
2.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加工设备定期清洗、消毒。
3. 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循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六、加强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食品销售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防尘条件,确保食品销售环境安全。
2.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 食品配送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七、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1. 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实施全过程追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为食品安全追溯提供依据。
3. 实施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化管理,提高追溯效率。
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
2. 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控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3.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十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十条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十条: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2. 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3. 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食品采购及保管制度1. 食品采购应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
2. 食品验收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3. 食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储存,并按照物资类别决定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4. 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通风,控制温度和湿度。
三、食品加工制度1. 食品加工工具应保持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3. 食品加工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四、食品销售制度1. 食品销售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具备食品安全知识。
2.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 食品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次的原则进行销售。
五、食品留样制度1. 食品留样应按照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进行。
2. 食品留样应存放于专用容器,并标明品种、日期等信息。
3. 食品留样应保持密封、避光、防潮,确保留样质量。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3.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
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价食品安全风险。
2.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调整。
八、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1. 定期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食品检验报告、食品安全公告等。
2016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照法律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人员每日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
4、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没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5、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2年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工作经历,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或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原则
一、严格选择安全处理过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选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安全要求。
同时,对进口食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其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二、彻底加热食品食品在烹饪过程中,应确保彻底加热,杀死可能存在的病原微生物,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对于熟食,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加热,确保其中心温度达到75℃以上,持续加热1分钟以上。
三、立即吃掉做熟的食品做熟的食品应在短时间内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导致细菌滋生。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立即食用,应将食品置于冰箱冷藏,并在规定时间内食用。
四、妥善储存熟食熟食应存放在冰箱冷藏室,避免与生食接触,以防交叉污染。
储存过程中,应保持食品容器密封,防止细菌侵入。
五、彻底再加热熟食品若熟食在储存过程中发生变质,应立即丢弃。
对于需再次加热的熟食,应确保加热至中心温度达到75℃以上,持续加热1分钟以上。
六、避免生食和熟食接触生食和熟食应分开放置,避免交叉污染。
在切割、处理生食时,应使用专用刀具和砧板,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
七、反复洗手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接触食品、餐具、容器等物品前,应彻底洗手,保持手部卫生。
洗手时,应使用流动水,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搓洗。
八、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厨房内所有表面,如桌面、地面、墙壁、设备等,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九、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措施,防止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进入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用水卫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以上十条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2016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4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5 5、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6-7 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8 7、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9-12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2 9、 废弃物处置制度 13-15 10、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6-17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8-19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 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 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 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 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 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食品规章制度十条
食品规章制度十条第一条:食品安全管理1.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1.2 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对食品原料的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3 食品经营者应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1.4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条:食品从业人员管理2.1 食品经营者应核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
2.2 食品经营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3 食品从业人员应佩戴工作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2.4 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禁止在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吸烟、喝水、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
第三条:食品原料管理3.1 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原料来源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2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原料采购登记台账,记录原料来源、数量、供应商等信息,确保原料可追溯。
3.3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原料存储制度,合理分类存储,保持原料干净卫生,防止受潮、变质。
3.4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保质期,及时处理过期或变质原料。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管理4.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程图,明确每道工序的要求,确保操作规范。
4.2 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业设备和工具,保证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卫生和安全。
4.3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对食品质量造成影响。
4.4 食品生产加工工序中应加强卫生防护措施,如洗手消毒、穿戴无菌衣帽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五条:食品销售管理5.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销售登记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品种、数量、销售时间等信息,确保销售可追溯。
5.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整治,保持销售环境整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6最新版含10条)资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限公司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培训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二、食品批发销售纪录制度1、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3、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4、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6、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7、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8、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培训管理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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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限公司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培训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二、食品批发销售纪录制度1、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3、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4、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6、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7、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8、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培训管理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培训方式以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3、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
要求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贯彻执行。
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
4、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食品质量。
5、保证食品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为保证食品质量,企业每年十二月份组织年度自查。
2、每月定期有食品安全员进行食品养护,并记录自查情况,上报总经理。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索证索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2、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国家产品注册证书、所供货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和保健食品其它合格的证明文件。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保健食品的品名、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供货单位、购进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以备查。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仓库内设施设备应由食品安全员每月进行保养,发现异常或损坏应立即挂牌停用,及时进行维修与更换,更换期间调用备用设备以保证食品与保健食品存储温度的正常。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治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食品安全法》(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的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6、采购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建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3、食品进货查验纪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1、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养护出现破损、变质后,应立即挂牌停售,然后通知质量部门。
由质量部门监督下销毁,或联系无公害处理中心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为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停止经营、召回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1、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
2、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迅速按要求进行严格清查,并对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经营,并将清查情况及时报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处理。
3、对已经停止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配合食品生产者立即召回,并将召回情况及时报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4、与供货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参照本规范签订《不合格食品退市处理合同》。
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自觉履行食品停止销售、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接到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要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发生突发食品事故时,食品安全员组织并负责,立即通知公司,依据严重程度,二十四、四十八、七十二小时之内通知所有下游客户。
及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批发销售纪录制度1、如实纪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并且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2、食品批发纪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