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高中建设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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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校建设标准

福建省学校建设标准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1、校园用地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用地)
2、校舍建筑面积:小学6.7—4.4平方米;初中6.6—5.2平方米。

(不含学生食堂宿舍面积)。

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2
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2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注:小学和初中生活用房指标中不含学生宿舍和食堂面积,按寄宿生6平方米/人计算加入总需求数。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

表1—2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m²
注:①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寒冷和严寒地区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墙厚增加。

②表中不含自行车存放面积。

自行车的存放面积应按1m²/辆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主管部
门审批后另行增加,并宜在建筑物内设半地下室解决。

表2 城市普通完全小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
单位:m²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表3 城市普通完全小学公共教室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括号内数字系器材室。

表4城市普通九年制学校专用教室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表5 城市普通九年制学校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括号内数字系器材室。

表6—1 城市普通初级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表7-1 城市普通初级中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括号内数字系器材室。

表8-1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表9-1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部分生活服务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表10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生均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K=0.60
表11 各类用房平均照度表
- 11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
3
2
300
表3-1城市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班额人数(人)
总建筑面积(m2)
生均建筑面积(m2)
完全小学
12
45
3670
6.80
18
45
4773
5.90
24
45
5903
5.50
30
45
7002
5.20
表3-2城市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150
≥30班
1(300 /400m,环形)
3
2
200
表12-1农村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班额人数(人)
总建筑面积(m2)
生均建筑面积(m2)
初级中学
12
50
4678
7.80
18
50
6310
7.01
24
50
7988
6.66
表12-2农村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11138
绿化用地
3600
4500
6000
用地面积合计
17824
25676
29982
生均用地面积
30.00
29.00
25.00
表11农村普通初中运动场地配置标准
类别
规模
田径场
(块)
篮球场
(块)
排球场
(块)
器械体操+游戏区(m2)
≤18班
1(300 m,环形)
2
1
100
24班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一、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米。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二、初级中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三、小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四、学校要有与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 00米标准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条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 00米直跑道;小学应有不少于6道的6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五、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

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摘自《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规〔2005〕718号)。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学校类型 县城、中心城 镇 乡 镇 生均校舍 占地面积 生均占地面积 校舍面积 面积(平 班数 学生数 (平方米) (平方米) (亩) 方米) (个) (人) 12 3 24 12 36 18 360 90 1000 500 1500 800 12 3 30 20 60 40 22 22 20 26 26 33 4000 800 8000 4350 12000 6500 11 9 8 8 8 8 5.6 5.6 5.6 5.6 0.72 0.72 0.72 0.72 学校规模 教学 办公 生活 备 注
小学
县城、中心城 镇 乡 村
县城、中心城 镇 初中 乡 镇
普通高中
36
1800
100
37
30850
17.14
7.93
1
中等职业学校
30
1200
60
33
20760
17.3
4.3
2
特殊教育学校
9
100
1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80
3000
30
注:小学和初中生活用房指标中不含学生宿舍和食堂面积,按寄宿生6平方米/人计算加入总需求数。
幼儿 园
生均室外公共游戏场地和分班游戏场地不低于4 平方米,生均集中绿化用地不低于2平方米。 农村寄宿制学校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按寄宿生数 1.68 量相应增加占地面积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宿舍 及餐厅等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生均不低于6平方 1.68 米;城市区和县城部分老学校占地面积可适当减 少。 有寄宿生的学校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按寄宿生数 1.68 量相应增加占地面积生均不低于8平方米、宿舍 及餐厅等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生均不低于6平方 1.68 米;城市区和县城部分老学校占地面积可适当减 少。 办学规模超过1800人的,按生均37和18平方米的 标准增加相应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非全寄宿制 8.21 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可适当减少。12轨城市老 学校占地面积80亩视为达标。 办学规模超过1200人的,生均占地面积应不低于 11 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校舍建设 中要有与所设专业相应的实训基地(7平方米) 。 学校建设执行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 行)》,校舍建筑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范, 适应特殊教育教学需要。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教基字〔〕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附件1: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doc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doc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附件一: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 5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5(一)学校设置 5(二)学校规模8(三)校园规划设计8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9(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91.建设用地 92.体育用地 93.绿化用地 10(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10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11(一)校舍建筑组成11(二)校舍建筑面积11(三)校舍用房面积12(四)校舍建筑标准12(五)校舍安全标准12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12(一)通用教学设备12(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15)4.体育科专用教学设备 (15)5.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15)6.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15)(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16)(四)图书馆藏书及设备配备16(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17)六、师资配备标准 18七、公用经费标准 18附件:1. 江西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192. 江西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213. 江西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44. 江西省普通小学体育科专用设备配备标准275. 江西省普通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306. 江西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27. 江西省普通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标准 33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0]15号),特制定《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仪器准备室主要存放各种实验用的药品和仪器设备,并供教师做准备实验使用。
〈六〉合班兼视听教室。主要供合班上课、观摩教学、声像教学、集会等使用。
〈七〉电教器材室。主要存放投影、幻灯、声像等电教器材,一般与合班教室组合设计。
〈九〉学生阅览室。规模较小的初中可设1间,规模较大的初中、完中和高中可将报刊阅览室和图书室分设。
〈二〉音乐教室。音乐教室的数量和面积要适应教学计划和需要,以及家具和大型乐器的布置。该教室除上一般音乐课使用外,还要考虑合唱课的要求。另外,每校附设乐器室1间用以存放各种乐器。
〈三〉自然教室。主要用于小学自然常识课的演示和实验,以及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使用。实验台面尺寸为
1200mm×550mm,面向黑板布置,同时考虑了可在室内布置陈列橱,陈列模型和标本,便于直观教学和开发学生智力。
第十一条校园规划设计。城镇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建设规模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要尽可能将建筑物组成庭院,并与校园绿化、美化融为一体,构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以便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活动、交往的校园环境空间。
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主要用房可设计在一栋楼内,但应注意各功能部位布置合理、联系方便、避免干扰。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第七条城镇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根据学校规模、学校服务半径、教育改革和发展对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所需用房的配套、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学校规模系参照国家教委对中小学学制和班级定员的规定、生源、实行“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
面积 12班 18班 24班 12班 18班 24班

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标准 指标综合表

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标准 指标综合表

小学 全寄宿制小学 初中 全寄宿制初中24 24 24 24
每班45人 每班50人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生均建筑(参照分配) 学校类别 班额 生均 占地 14 15 14 14 35 13 计 7.2 9 7.8 8.8 8.9 8.8 教学及辅 办公 助用房 用房 4.896 6.12 5.304 5.984 6.052 6.8 0.648 0.81 0.702 0.792 0.801 1.4 生活 用房 1.656 2.07 1.794 2.024 2.047 0.6 生均 绿化 7 6 6 6 6 2 总计 11801 11801 21740 20882 20882 每生4㎡ 食堂、开水 房、浴室 器械体操活 (已含入生 田径场 篮球场 排球场 动场地(㎡) 均建筑) 体育活动场地 300m 300m 400m 400m 400m 3 3 3 3 3 2 2 3 3 3 300 300 350 200 200 998 1458 1681 1741 1741 168 每班50人 每班50人 每班30人 备注
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标准指标综合表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 生均建筑(参照分配) 学校类别 班额 生均 占地 20 32 25 34 计 6.54 13.13 8.56 15.31 教学及辅 办公 助用房 用房 4.531 4.531 5.844 5.844 0.512 0.512 0.779 0.779 生活 用房 1.497 8.087 1.937 8.687 5.5 5 生均 其中学 绿化 生宿舍 4 6 5 6 总计 (㎡) 7482 7482 11093 11093 单位:㎡ 米 个 食堂、开水 体育活动场地 房、浴室 器械体操活 (已含入生 田径场 篮球场 排球场 动场地(㎡) 均建筑) 200m 200m 300m 300m 2 2 2 2 2 2 2 2 300 300 200 200 950 2430 1316 2700 班 备注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课题研究成果长沙市教育局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课题研究成果说明我局承担的市级课题《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经过近一年的研究已经结题。

结题后,我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规划、国土、建委、人事、编办、教育督导室等部门共同审议会签,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已于20XX 年4月6日由市政府办公厅以“长政办发[2007]12号”文件颁发。

目前,正在用于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研究成果正在转化为生产力。

附:研究成果——《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长沙市教育局20XX年11月21日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建委人事局编办教育督导室20XX年3月5日一、总则二、学校建设基本标准(一)学校选址与规模(二)校园面积与规划(三)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四)教学、办公及生活设备三、队伍建设基本标准(一)干部队伍建设(二)教师队伍建设四、学校管理与质量(一)教育管理(二)教学管理(三)教育科研管理(四)行政管理(五)教育质量长沙市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建委人事局编办教育督导室20XX年3月5日一、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按照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长沙市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

市教育行政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制定本区县(市)实施《标准》的学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J10355—20042004 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289号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

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全国中小学生均用地标准汇总表

全国中小学生均用地标准汇总表

23*1 23*1 86*2 86*1 18*1 18*4 86*2 14*2
14*1
小学、初中指劳动技术教室
①高中参照《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 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
42号); ②初中、小学参照《福建省义务教 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 发〔2007〕113号)与《关于开展“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
23*1 23*1 96*1 96*2 18*1 18*5 96*2 14*2
23*1 23*1 86*1 86*1
86*1 14*1
23*1 23*1 86*1 86*1
18*1 86*1 14*1
23*1 23*1 86*1 86*1 18*1 18*2 86*1 14*1
23*1 23*1 86*2 86*1 18*1 18*3 86*2 14*2
中小学建设规划标准汇总表(样2)
学校类别
一级
高中 二级
三级Βιβλιοθήκη 12班 600人初中
18班 24班 30班 6班 900人 1200人 1500人 270人
12班 540人
小学 幼儿园
18班 24班 30班 810人 1080人 1350人
备注
参照文件
校园面积不少于 (万平方米)
3.8 3.8 3.8
3
3
号)
1.8
2
未包含学生宿舍、食堂,初、高中宿 舍面积按5平方米/寄宿生,食堂按 1.5平方米/就餐生;小学宿舍面积按 4平方米/寄宿生,食堂按1.72平方米
/就餐生
①高中参照《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 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
42号); ②初中、小学参照《关于开展“义 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最新、未变成文字版)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最新、未变成文字版)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211.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施行日期: 2011 年×月×日2011北京前言修订《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2008 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通知(建标函[2008] 328号)的具体要求及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标[2007]144 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具体进行修订。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自2002 年颁布以来,对全国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和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学设施不断提出的新要求;加之原标准仅有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建设带来不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组织对《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

特别是2008 年 5 月 12 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国务院领导十分强调中小学校校舍的安全性。

为此对原标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修订过程中,我部对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进行了广泛的书面调查,发展规划司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对中小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研,并收集了部分省市编制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1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省市、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后,本标准的送审稿经全国专家审查会议和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定稿。

本标准共分四章,包括总则,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校舍面积。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 号,邮编: 100816),以便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参编单位: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主要起草人:参加起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〇一一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5)第一节学校布局⋯⋯⋯⋯⋯⋯⋯⋯⋯⋯⋯⋯⋯⋯⋯⋯⋯⋯⋯⋯⋯⋯⋯⋯⋯(5)2第二节学校选址⋯⋯⋯⋯⋯⋯⋯⋯⋯⋯⋯⋯⋯⋯⋯⋯⋯⋯⋯⋯⋯⋯⋯⋯⋯(5)第三节学校规模⋯⋯⋯⋯⋯⋯⋯⋯⋯⋯⋯⋯⋯⋯⋯⋯⋯⋯⋯⋯⋯⋯⋯⋯⋯(5)第三章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6)第一节校园规划⋯⋯⋯⋯⋯⋯⋯⋯⋯⋯⋯⋯⋯⋯⋯⋯⋯⋯⋯⋯⋯⋯⋯⋯⋯(6)第二节建设用地⋯⋯⋯⋯⋯⋯⋯⋯⋯⋯⋯⋯⋯⋯⋯⋯⋯⋯⋯⋯⋯⋯⋯⋯⋯(6)第四章校舍面积⋯⋯⋯⋯⋯⋯⋯⋯⋯⋯⋯⋯⋯⋯⋯⋯⋯⋯⋯⋯⋯⋯⋯⋯⋯⋯⋯(8)第一节校舍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8)第二节教学及辅助用房⋯⋯⋯⋯⋯⋯⋯⋯⋯⋯⋯⋯⋯⋯⋯⋯⋯⋯⋯⋯⋯⋯(8)第三节办公用房⋯⋯⋯⋯⋯⋯⋯⋯⋯⋯⋯⋯⋯⋯⋯⋯⋯⋯⋯⋯⋯⋯⋯⋯⋯(10)第四节后勤及生活用房⋯⋯⋯⋯⋯⋯⋯⋯⋯⋯⋯⋯⋯⋯⋯⋯⋯⋯⋯⋯⋯⋯(10)附录一术语⋯⋯⋯⋯⋯⋯⋯⋯⋯⋯⋯⋯⋯⋯⋯⋯⋯⋯⋯⋯⋯⋯⋯⋯⋯⋯⋯⋯⋯(12)附录二本标准用词说明⋯⋯⋯⋯⋯⋯⋯⋯⋯⋯⋯⋯⋯⋯⋯⋯⋯⋯⋯⋯⋯⋯⋯⋯(13)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促进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创造适合青少年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制定本建设标准。

中小学生均占地指标

中小学生均占地指标

(一)生均占地面积:城市小学(45人/班)生均占地面积18班不低于17.00平方米,24班不低于16平方米,30班不低于14平方米,36班不低于13平方米。

城市初级中学(50人/班)生均占地面积18班不低于17.00平方米,24班不低于16平方米,30班不低于15平方米。

单设高中和完全中学生均占地面积18班不低于40.00平方米,24班不低于38平方米,30班不低于36平方米,36班不低于35平方米(校址在农村的完全中学和单设高中也采用此指标)。

农村完全小学生均占地面积6班不低于34.00平方米,12班不低于29平方米,18班不低于23平方米,24班不低于20平方米。

农村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12班不低于30.00平方米,18班不低于29平方米,24班不低于25平方米。

农村全寄宿制完全小学生均占地面积12班不低于39平方米,18班不低于34平方米,24班不低于32平方米;全寄宿制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12班不低于39平方米,18班不低于39平方米,24班不低于34平方米。

(二)校舍建筑面积城市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8班比低于7.5.00平方米,24班不低于7平方米,30班不低于6.5平方米,36班不低于6.0平方米。

城市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8班不低于8.5平方米,24班不低于8.0平方米,30班不低于7.5平方米。

建标109—2008》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规划指标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规划指标注: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

表1-3 农村全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2-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学校类别 学校规模(班)用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非完全小学4 2973 25 完全小学69131 34 12 15699 29 18 18688 23 24 21895 20 初级中学1217824 30 18 25676 29 242998225注:①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未变成文字版)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未变成文字版)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施行日期:2011年×月×日2011 北京前言修订《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2008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通知(建标函[2008] 328号)的具体要求及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具体进行修订。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自2002年颁布以来,对全国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和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学设施不断提出的新要求;加之原标准仅有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建设带来不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组织对《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

特别是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国务院领导十分强调中小学校校舍的安全性。

为此,需对原标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修订过程中,我部对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进行了广泛的书面调查,发展规划司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对中小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研,并收集了部分省市编制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省市、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后,本标准的送审稿经全国专家审查会议和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定稿。

本标准共分四章,包括总则,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校舍面积。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参编单位: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主要起草人:参加起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〇一一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 (5)第一节学校布局 (5)第二节学校选址 (5)第三节学校规模 (5)第三章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 (6)第一节校园规划 (6)第二节建设用地 (6)第四章校舍面积 (8)第一节校舍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第二节教学及辅助用房 (8)第三节办公用房 (10)第四节后勤及生活用房 (10)附录一术语 (12)附录二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促进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创造适合青少年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制定本建设标准。

普通初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普通初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规划用地指标表8.0.1城市规模城市规模分 项 小城市小城市 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大城市 Ⅰ Ⅱ Ⅲ 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比例(%) 2.4~3.0 2.9 ~ 3.6 3.4~4.2 4.0 ~ 5.04.8 ~ 6.0 人均规划用地(㎡(㎡//人)人)2.5~3.2 2.9~3.8 3.0~4.0 3.2 ~ 4.53.6 ~4.8普通初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表3-2 单位:平方米 项 目 规 模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人建筑用地 9751 13200 17751 20286 体育用地 8533 11260 11546 12154 绿化用地 3600 4800 6000 7200 用地合计 21884 29260 3529739640 生均占地24.3224.3823.5322.02说明:(1)本标准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表3-2 单位:平方米项目名称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36班1620人备注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面积建筑用地 4297 6139 5638 8054 7517 10739 9390 13414 10773 15390 体育用地 6288 8533 10893 11501 12109 绿化用地 1620 2430 3240 4050 4860 用地总面积 14047 19017 24872 28965 32359 生均面积26.0123.4823.0321.4619.97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学校 名
项目
内容
A1 B1.在校生数 办学 规模 B2.班额
B3.生均占地面积
B4.生均建筑面积
B5.普通教室
**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学校类型:
标准
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小学、初中各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小学不低于22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5平方米。 学不低于8.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9.5平方米。 能满足教学需要。
学校自评达标情况
复核是否 达标



是 是 是 是
推行综合素质评价,规范考试行为。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并在校门 前设置减速等安全防护设施。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高压电线、长输燃气管道、输油管道及通航河道严禁穿越或跨越校园

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医院太平间、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易 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加气站、气源调压站、化工厂、烟花爆竹厂
落实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常规 B46.群团组织
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有序开展活动。
管理 B47.教职工(代表)大会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管理。
B48.学校章程
制定并依章程办学,坚持依法治校。
学校自评达标情况
复核是否 达标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项目
内容
B49.校务公开 B50.岗位职责及考核

A6 B32.作息时间 教学
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安排表规范教学 和作息时间的通知》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均用地标准汇总表

全国中小学生均用地标准汇总表
中小学建设规划标准汇总表(样2)
高中 学校类别 一级 校园面积不少于 (万平方米) 生均校园用地 (平方米/人) 生均校舍面积 (平方米/人) 生均体育用地 (平方米/人) 生均食堂使用面积 (平方米/人) 生均宿舍使用面积 (平方米/人) 生均绿化科技用地 (平方米/人) 生均教学用房面积 (平方米/人) 生均行政用房面积 (平方米/人) 生均生活服务用房 (平方米/人) 普通教室 (每间面积*间数) 梯形教室/合班教室 (平方米) 仪器标本准备室 (每间面积*间数) 物理实验室 (每间面积*间数) 化学实验室 (每间面积*间数) 生物实验室 (每间面积*间数) 音乐教室 (每间面积*间数) 美术教室 (每间面积*间数) 3.8 二级 3.8 三级 3.8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6班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600人 900人 1200人 1500人 270人 540人 810人 1080人 1350人 3 3 3 3 2.23 2.23 2.23 2.23 2.23 0.25 参照《关于切实做好小城镇综合改 革建设试点教育布局规划的指导意 见》(闽教发〔2010〕57号)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备注 参照文件
第 1 页,共 2 页
配 套 教 ①高中参照《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
中小学建设规划标准汇总表(样2)
高中 学校类别 一级 体育器材室 (每间面积*间数) 音乐器材室 (每间面积*间数) 美术器材室 (每间面积*间数) 计算机教室 (每间面积*间数) 语言教室 (每间面积*间数) 心理咨询室 (每间面积*间数) 科技活动室 (每间面积*间数) 通用技术实践室 (每间面积*间数) 卫生保健室 (每间面积*间数) 体育活动室/馆 (平方米) 学生阅览室 (平方米) 63*1 21 21 96*2 96*2 18*1 18*4 96*2 14*3 1000 二级 63*1 21 21 96*2 96*2 18*1 18*4 96*2 14*2 1000 三级 63*1 21 21 96*2 96*2 18*1 18*4 96*2 14*2 1000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6班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600人 900人 1200人 1500人 270人 540人 810人 1080人 1350人 63*1 23*1 23*1 96*1 96*1 18*1 18*2 96*1 14*1 700 63*1 23*1 23*1 96*1 96*1 18*1 18*3 96*1 14*1 1000 63*1 23*1 23*1 96*1 96*2 18*1 18*4 96*2 14*2 1300 63*1 23*1 23*1 96*1 96*2 18*1 18*5 96*2 14*2 1300 86*1 14*1 30 18*1 86*1 14*1 670 23*1 23*1 86*1 86*1 23*1 23*1 86*1 86*1 23*1 23*1 86*1 86*1 18*1 18*2 86*1 14*1 670 23*1 23*1 86*2 86*1 18*1 18*3 86*2 14*2 670 23*1 23*1 86*2 86*1 18*1 18*4 86*2 14*2 670 14*1 基本要求初、高中不少于300平方米 基本要求1.5平方米/座,根据具体生 数设置座位数:一级达标高中按12% , 二、三级达标按10% ,初中按8% ,小学 按5% 小学、初中指劳动技术教室 ①高中参照《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 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 42号); ②初中、小学参照《福建省义务教 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 发〔2007〕113号)与《关于开展“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 》(闽教综〔2009〕54号) ③幼儿园参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 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 号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备注 参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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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中小学用地总 项 要点 中小学校用地细项 教学用房 教学辅助用房(按照100位 老师计算) 行政办公(校务、教务等行 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 、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办公 室、文印室、广播室、值班 室、安防监控室、网络控制 室、卫生室(保健室)、传达 室、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 生活服务用房(饮水处、卫 生间、配餐室、发餐室、设 备用房,宜包括食堂、淋浴 室、停车库(棚)。 宿舍用地 小学面积 (使用面 积) 24380 600 小学面积(建筑 小学占地面积 面积) 34828.57143 857.1428571 中学面积 (使用面 积) 47130 630 中学面积(建筑面 积) 67328.57143 900 中学占地面积 备注
10714.3-23077
2858
1020-2198.4
15000
5357-11538
总占地面积合计(㎡) 88074.2-189698.3(最小值区间) 102218.14-220162.15(最大值区间)
.3~2. 8标准计算。
班型占地面积64800㎡,其中绿
整理人:杨博
集中绿地
零星绿地
绿化用地
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
小动物饲养园
小计
根据《辽宁省城镇绿化条 例》,绿地面积不低于学 校总面积的35%
17160.5---36962
消防车道 用地面积计量范围 应界定至路面或广 场、停车场的外缘 机动车道 道路及广场、 。校门外的缓冲场 停车场用地 地在学校用地红线 以内的面积应计量 步行道 为学校的道路及广 场、停车场用地。 无顶盖且无植被或植被不达 标的广场及地上停车场 小计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00 1143 5000 408.2-879.2 1200 1715 10000 612.5-1319.2 预估无数据支持 预估
预留发展用地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合计用地面积
小学按23个班型建筑面积合计(㎡)
99918-119719.5
初中学30个班型建筑面积合计 (㎡)
总建筑面积合 计(㎡) 146689.8-166491.3 246607.8-286210.8
小学每班按照45人,中学每班50人计算,学校规模为小学1000人,中学1500人计算;则小学按照23个班,中学30个班;容积率按照我国大中城市很多新建居住区的容积率为1.3~2. 8标准计算。 每1平方公里内可布置一座4万~6万人的居住区,其中有880名~1320名初中学生和1720名~2580名小学生,宜建设2~3所完全小学和1所初级中学或完全中学
根据《沈阳市普通高中办学标准(试行)》的要求,沈阳市普通高中30班型占地面积54000㎡,其中绿化面积1350㎡;建筑面积21600㎡;36班型占地面积64800㎡, 化面积1620㎡,占地面积25920㎡。
中小学建筑面积合计(㎡)
占地面积(㎡)
134428.57
48010.2—103407
30000
200
285.7142857
400
571.4285714
700
1000
910
1300
32630.00

46614.29
61470.00
87814.29
体操项目及武术项目用地 田径项目用地 球类用地
体育用地
场地间的专用甬路
小计 1 中小学校应设置 集中绿地。集中绿 地的宽度不应小于 8m。 2 集中绿地、零星 绿地、水面、种植 园、小动物饲养园 的用地应按各自的 外缘围合的面积计 3 各种绿地内的步 行甬路应计入绿化 用地。 4 铺栽植被达标的 绿地停车场用地应 计入绿化用地。 5 未铺栽植被或铺 栽植被不达标的体 育场地不宜计入绿 化用地。 6 绿地的日照及种 植环境宜结合教学 、植物多样化等要 求综合布置
5000
7142.857143
10000
14285.71429
自行车库及机动车停车库用地 设备与设施用房的用地 (变电室、配电室、锅炉房 、通风机房、燃气调压箱、 网络机房、消防水池等) 小计 设400m环形跑道 时,宜设8条直跑 道(设立一个体育 馆,分为五层,各 层进行项目划分, 总建筑面积在 30000㎡;标准要 求为26000㎡左 右,再加上一些生 活设施及办公,计 划30000㎡符合实 际需要)
750
1071.428571
900
1285.714286
预估小学按50㎡/ 间,中学按60㎡/ 间
建筑用地
1000
1428.571429 16648-35837
1500
2142.857143 31362.25-67549.5
预估小学按照125 ㎡/间,中学 187.5㎡/间 小学按500人住 宿,中学按1000 人住宿,。每人 10㎡ 预估 预估小学按照100 ㎡/间,中学130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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