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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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书

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厅党委“十个严禁”和“五个不准”、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和《关于严肃整治省直机关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督促分管科室段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职。

一、责任考核

单位将依据有关制度规定,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科室段负责人:年月日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为了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搞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二、严格履行职责,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1、领导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航道执法和行政管理运行全过程之中,保证上级和单位党委关于党风

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2、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3、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本部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督促检查本部门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对本部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单位党委并报告监察科。

4、抓实抓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

5、着力解决管理服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主动参加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扎实整改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

6、履行预防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上级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等方面的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强党内监督,执行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员廉政风险防控。采取有效措施,为建设

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航道养护管理机关而努力。

二、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XX 省XXX 局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XX 省XXX 局纪委制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抓党风,树新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工作中,以学习《中

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政法规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使廉政教育覆盖面达100%。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科室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定期分析检查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领导汇报。

5.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的日常监督,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谈话告诫,限期改正。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7.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处罚资源裁量权实施标准》,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不究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8.完善优质服务承诺,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各种形势向社会公示,公开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事时限与服务流程,方便企业、群众和投资者办事。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9.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

10.畅通诉求渠道。认真受理“民心网”、投诉举报电话

等咨询、举报、及投诉案件。

二、责任考核

11.局党组负责对各科室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局纪检组负责责任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验收。

12.年终将根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对签订单位进行考核,评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

13.实行“一票否决制”。签订单位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行为,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行为的,为不达标单位。

14.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单位、科室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不达标的,不能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科室;领导干部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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