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咨询项目建议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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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咨询项目建议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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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4年11月14日昂博普亚公司与阳光协和就发展建材超市特许加盟业务进行了初步交流。昂博普亚就企业开展特许经营所需要进行的准备工作进行了解释,同时说明了昂博普亚具备相关的经验和能力向阳光协和提供咨询服务和协助进行特许经营的准备工作。
为了便于阳光协和了解昂博普亚提供的服务的内容和作用,本项目建议书特地对特许经营的概念、特许商开展项目所需要进行的准备工作进行了较为详细地说明,同时本文还就昂博普亚提供的服务、将为阳光协和提供服务的项目组成员、各项服务模块的相应收费、以及项目执行的大致流程进行说明。最后对昂博普亚公司也作了简要地介绍。
1.特许经营的基本概念
首先需要明确一下什么是特许经营,以及说明特许经营与传统代理制度的区别。大体上说,特许经营是系统的两个主体:特许商和加盟商为了达成双赢的目的而进行的一种利益交换,在这个交换的过程中,特许商向加盟商提供了品牌的使用权、完整的可以被传输的经营诀窍、对加盟商持续的支持和在多数情况下存在的——产品供应;而获得加盟商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无形资产的增值。二者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财务上都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即通过特许经营合同来将二者联系成为一个系统。
特许经营与代理制度的区别在于三个关键要素的传递程度的区别:特许经营有明确的品牌授权,即加盟商的经营单位例如加盟店通过支付加盟费用被允许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特许商的品牌,而不仅仅是经营的某业务或产品是特许商的品牌,从这一点上,加盟商更大程度地享受到了特许商品牌效应,而特许商业真正实现了把品牌这个无形资产在不稀释股权的情况下转化变现的特点;特许商向加盟商传递的完整的经营诀窍,这种诀窍不仅仅是产品的知识和销售技巧,而是经营这个经营单位所需要的所有的经营管理技术和流程,这在深度和广度上同代理制度有显着的区别,在给予的同时也实现了对加盟商经营
模式和运营规则的限定,即需按照特许商规定的经营系统和模式进行运营,加强了连锁系统的统一化同时又减少了损害特许商品牌的风险;特许商向加盟商提供持续的支持,这种支持不仅仅是帮助加盟商把业务或产品销售出去,而且帮助加盟商的经营能够在各个方面符合整个体系的标准,因此这种支持是持续性的、通过培训、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市场研究等各种手段在各个方面立体化的提供的,特许商给予的这些支持通过收取加盟商权益金得到利益的回报。而代理制通常仅仅考量代理商的销售,而对代理商的经销方式不加以干预。
从上述的对比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特许经营同代理体制的差异是结合的紧密程度上的,事实上中国的特许经营在很多行业就是从代理体制发展过来的,这是进行品牌经营过程中必然会经历的一个阶段。企业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对于多数行业的多数企业都会走上产品的同质化的道路,而品牌营建就会逐渐成为进行差异化竞争的主要手段。在品牌的营建过程中,为了增加品牌的外延价值,自建渠道成了众多企业的共同选择。在自建渠道的方式中,相比较于建立自营店的方式,特许经营在扩张速度和对企业资源(资金、人力、店址)的要求上有很大的优势,这也就是特许经营逐渐流行的原因。
因此从上面的说明我们可以了解到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从本质上说是市场竞争的需要,除了可以快速扩张占领市场外,通过这种方式增加品牌的价值,以获得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是特许经营的另外一个主要目的。“特许经营是整合外部资源、重构价值链以强化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选择”。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商业资本的内部专业化分工,企业价值链重构也是一种战略的选择。特许商将利用自身资金、技术、品牌、渠道、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将资金投入和力量更集中于如产品创新、市场研究、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品牌推广和技术的深度研究及更新等发挥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环节,而将终端销售和服务环节交由加盟商提供实现,藉以加盟投资连锁来实现自身销售、服务网络的扩张和延伸,更增强对终端客户间的服务能力,特许商也通过这种网络低投入的扩张实现自身品牌价值的增长。
另外,针对某些行业,要想在短时间内解决加盟商进入的技术门槛问题、改变经销渠道杂乱、从业者“散、乱”现象,业内整合的“统一形象、统一规范、统一培训、统一承诺、统一系统、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的特许经营发展将是出路之一,在一个品牌下将众多中小公司由相互封锁、相互竞争转化成“一条战壕的战友”,形成规模化的经济共同体,进而在特许商(品牌商)、加盟经营主、行业主管部门和顾客之间形成真正的多赢关系。
最后,我们知道建立品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品牌形象(核心诉求)在目标顾客群心目中的清晰化(例如宝洁的舒肤佳永远是除菌,海飞丝永远是去头屑)。这就要求加盟商在经营中在经营单位的视觉形象上(VI)、行为上(BI),甚至经营理念上(MI)达到统一性。特许商加盟总部对加盟商的的主要管理行为都应该围绕着这个目的开展,而不仅仅是形似,更要形神兼似。
2.开展特许经营的必要条件
一个企业如果要建立特许经营体系必须要满足以下的几个条件:
拥有知名品牌
拥有经营诀窍:
这种诀窍是经过实际验证的,即已经在市场上存在了足够长的时间,并且获得了成功。如果仅仅是在市场上存在较长时间,但是目前生意不赚钱;或者经营的当前盈利状况很好,但是在市场上经历的时间很短,都不能被认为拥有了经营诀窍。甚至有些品牌在一个地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想要进入另外一个同原有市场差异很大的新的市场,那么在这个新的市场中这些成功品牌的拥有者也不能被认为拥有经营诀窍,那么在新市场开展特许经营之前,他们也同样需要通过建立样板店(一般为直营店,但有些情况下由开始的加盟商承担验证和树立样板的职能),或者同当地熟悉市场的企业进行合作的方式,在一段时期内积累经营诀窍,然后才能大力开展特许经营。
有足够的市场空间:
有足够的市场空间意味着有更大的盈利空间以供特许商和加盟商进行分配。对于一个特定的行业来说,是否具备足够的市场空间不能一概而论,往往在某些区域由于竞争对手众多而缺乏进行特许经营足够的市场空间,但是对于另外一个区域则空间很大。
3.开展特许经营的必要准备
在企业具备了上述的三个必要的条件后,企业可以开始做实施特许经营的准备了。特许经营的准备工作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3.1.特许经营体系的设计
任何一个企业进行特许经营必然会遵循一种模式,但是对于中国许多目前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这种模式是模糊的,多变的。但是由于加盟商是独立的业主,特许商这种“事后”的调整很难得到加盟商的广泛支持,从而给体系的管理造成了许多原先可以避免的困难。而改变这种情况的办法就是在开展特许经营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其中精心设计好特许经营体系,即运营的模式也许是最重要的,同时也是首先需要做的工作。体系的设计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特许商和加盟商关系的设计:
-加盟模式的确立:特许商通常要在设立区域主加盟商、区域的开发商、普通的加盟商还是采用承包加盟商等四种关系模式中进行选择。这几种模式之间的选择涉及到公司的战略发展、品牌的影响力、资源和控制能力,同一个品牌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区域可能要采取不同的加盟模式(例如Starbucks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开始时候是选择统一集团和统一超商作为其在该地区的区域开发商,但是随着在市场上的成功和在当地品牌的建立,Starbucks选择回购大部分股份。如果其随后在该地区进行
特许经营的话,统一集团和统一超商则成为Starbucks在该地区的主加盟商)。其中资源对于模式选择的影响需要通过建立项目的财务预测模型进行计算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