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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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管理制度汇编

总务处管理制度汇编

总务主任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坚持勤俭办学。

二、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总务管理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学期和学年总结工作,编制年度预算。

三、主持总务工作会议,组织和领导总务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四、负责督导执行学校规定的财物管理制度。

五、审批各项支出,要坚持原则。要理好财,管好家,保证教学供应。

六、全面掌握学校财产,及时做好设备的处置和增添工作。

七、要着重抓好生活,特别要领导和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办好师生食堂。

八、要做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并要建立必要的制度,杜绝一切隐患。

九、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加强对后勤人员的管理和指导,提高服务质量。

十、在贯彻执行总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过程中,既要以身作则,又要帮助工作上有困难的同志搞好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健全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要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保证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由使用人到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以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7、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履行交接手续,做到账物清楚。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物质供应,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场所,保管员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以下工作:

l、仓库要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对购进的物品要及时入账做到周清点、日盘点,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2、对各类物品要分类摆放,贴上标签,做到规范、整齐、干净、卫生。

3、各类物品的领用,要严格按审批制度,领物人在领物时,需持已审批的领料单,仓库方可发放,否则一律拒发物品。

4、仓库物品一律不得私用,因工作需要需办理借用手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5、各办公室、班级公物一律实行责任人制度,因个人原因损坏者.应根据学校有关制度赔偿,如故意损坏者应加倍赔偿。

6、仓库应根据各类物品的性能,妥善保管,尤其要做好防火、防盗及各项安全工作。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凡损坏、破坏、丢失学校财产公物、损坏、破坏学校设施者均应赔偿或接受罚款。

二、赔偿制度

1、凡由教职工登记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赔偿。

2、非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由该财产公物的直接管理人赔偿。直接管理人如能提出直接责任人,则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3、所有班级、办公室、财产分管处遇有财产公物损坏丢失情况,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真实情况。

4、赔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原物赔偿,原价赔偿,原样修复、相类实物赔偿等四种办法。赔偿决定由总务处根据情况做出,报主管领导后实行。

5、凡赔偿者须填写赔偿登记表并签字,在规定日期内,予以赔偿。

三、罚款

1、凡丢失损坏学校财产公物,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者,应当罚款。

2、凡破坏学校财产公物和设施者,应当罚款。

3、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马虎造成学校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应当罚款。

4、根据具体情况,罚款可分轻罚(原物价格1.5一2倍);中罚(原物价格2一3倍)和重罚(原物介格4一5倍)三种。若属屡教不改,情节尤为严重者,可罚原物价格5倍以上。

5、罚款决定由总务处做出,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后实行。做罚款决定时.应弄清事实,秉公办事,不得偏私。

6、受罚者必须填写罚款登记表,并签字,接受罚款。

7、罚款决定应载入有关考绩档案。

领物购物制度

一、凡领取教学及学校各项活动所需活动所需物品,必须由领用人亲自登记,不可代办。

二、领用物品,必须贯彻节约原则,事先做好计划,不可多领;使用中必须精打细算,不可浪费。

三、购买常规使用物品,由总务处根据学校用量,提前计划采购,保证供应。各教研组、教导处、大队部及教具、图书、广播等方面临时所需低值易耗品,报总务处审查采购。如需添置教学器材,就事先将计划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由总务处采购。

四、凡需添置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和其他器材,须报行政会讨论通过,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购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l、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2、固定资产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3、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作固定资产时,应先书面申请(需图纸的要附图纸),说明原因,经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固定资产,否则不予报销。

4、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总务处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后,方可到总务处报销。

5、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6、总务处每学期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核实登记。

7、固定资产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人说明原因,并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校舍检查制度

为保证校舍的正常使用及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校舍检查制度。

1、学校成立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房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明确小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各办公室,专用教室采取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并逐级签定责任书。

2、校舍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处室、教室的电器线路、水暖设施、防盗设施、墙面屋面及其他结构的完好情况。

3、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大的检查,采取逐间逐室的排查。日常工作中总务处要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凡处室发现危险点要及时报总务处查修。

4、对发现隐患知情不报或报而不修的将追究负任人的责任;出现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财物管理制度

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管理、使用好学校有限的财物,使钱用地得当,使物尽其用,本着勤俭办学的方针和为教学服务的精神,遵循从实际出发,从长远规划入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考虑全局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财物管理制度如下:

一、经费和现金管理

1、财物人员要按照财务规定编制收支计划,记账、算账、报帐手续要完备,帐目清晰,准确无误,日清月结,每学期向行政办公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向全校教职工通报。

2、严格经费开支手续,实行校长一支笔签字。所有招待用品及办公用品,由校长办决定,本子纸张、笔墨等教学用品由教导处决定,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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