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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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中石油)PPT课件

绩效考核(中石油)PPT课件

对策
加强评价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评价 者的评估能力,同时建立复核和修正 机制。
案例
某公司在年度绩效考核后,针对部分 员工进行了复核和修正,以确保考核 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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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考核过程中可能存在主观臆断、偏见或利益关系等不公正因素。
对策
建立公正的考核机制,确保评价者对被评价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案例
某公司为避免考核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采取了匿名评价的方式,同 时加强了对考核过程的监督和审核。
考核结果不准确
总结词
考核结果与实际表现存在偏差
详细描述
由于信息不对称、评价者能力不足等 原因,导致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实际表 现存在偏差。
目的
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考核原则
01
02
03
公平公正
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依 据客观事实进行考核。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通过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 激励或约束,促进员工的 成长和发展。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在考核过程中,既考虑定 性因素,也考虑定量指标, 全面评估员工表现。
考核周期与范围
促进沟通与协作
详细描述
目标管理法强调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 协作,共同制定目标并确保其可实现。 通过持续的沟通与反馈,促进团队合 作和目标达成。
目标管理法
总结词
激发员工积极性
详细描述
明确的目标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使他们更有方向地努力工作,追求卓越。
目标管理法
总结词
提高绩效成果
VS
详细描述
考核周期
中石油的绩效考核通常以年度为单位 进行。

08_CNPC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15页)

08_CNPC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15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油人事〔2019〕7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二章绩效合同第七条绩效合同是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作为发约人,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受约人,以书面形式对考核期应完成的绩效目标所签订的协议,包括发约人、受约人的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合同有效时间、签订时间、关键绩效指标及权重、指标值等内容。

(新)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新)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印发《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公司、院、机关各部门: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职责、完成任务情况,建立以业绩为基础的激励机制,确保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从二000年开始在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实行业绩考核。

现将《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建立科学规范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确保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追求股份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动作的要求,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成功做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结合股份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绩考核,是通过签订内部业绩合同的方式,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业绩合同的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其薪酬、奖惩及使用的依据。

第三条第三条考核坚持以下原则:1、1、突出业绩原则。

坚持把业绩放在首位,引导高级管理人员追求股份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2、2、责权一致原则。

体现责任和权力的统一,建立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目标的实现。

1、1、分层分类原则。

对考核对象,按照总部职能部门、专业公司、地区公司等不同层次,生产、经营、科研规划和党群等不同类别,以及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2、2、客观公正原则。

考核指标要客观、科学、规范;考核方法要符合实际,简便易行,操作性强;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结果公开,做到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论公正。

石油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管理规定

石油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管理规定

石油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印发《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公司、院、机关各部门: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职责、完成任务情况,建立以业绩为基础的激励机制,确保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从二000年开始在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实行业绩考核。

现将《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建立科学规范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确保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追求股份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动作的要求,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成功做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结合股份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绩考核,是通过签订内部业绩合同的方式,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业绩合同的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其薪酬、奖惩及使用的依据。

第三条第三条考核坚持以下原则:1、1、突出业绩原则。

坚持把业绩放在首位,引导高级管理人员追求股份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2、2、责权一致原则。

体现责任和权力的统一,建立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目标的实现。

1、1、分层分类原则。

对考核对象,按照总部职能部门、专业公司、地区公司等不同层次,生产、经营、科研规划和党群等不同类别,以及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乂好乂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歹0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高管团队建设与优化
考核结果作为高管团队建设的依据 考核结果用于优化高管团队结构 考核结果用于调整高管团队职责和分工 考核结果用于制定高管团队培训和发展计划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考核标准:明确、具体、可衡量 考核过程:透明、公开、可追溯 考核结果:公正、公平、可接受 考核反馈:及时、准确、有针对性
考核结果反馈与沟通
360度反馈评价法
评价主体:包 括上级、下级、 同事、客户等
评价内容:包 括工作态度、 工作能力、工
作业绩等
评价方式:采 用问卷调查、 访谈、观察等
方式进行
评价结果:综 合各方评价, 形成全面的绩
效评价结果
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 考核流程:自评、上级评价、同事评价、下级评价、外部评价 考核内容: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团队协作、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等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高管薪酬调整
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
高管薪酬调整依据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优秀者,薪酬上调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薪酬下调
高管晋升与降职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降职的重要 依据
考核不合格者可能面临降职或解 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优秀表现者可晋升为更高职位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考核结果与薪酬、福利等挂钩
高管培训与开发
培训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培训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等 培训目标:提高高管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考核结果,评估培训效果,不断优化培训方案
季度绩效考核
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1、5、考核结果与奖惩、使用相结合原则。

要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紧密结合,实行严考核硬兑现,激励业绩优秀者,鞭策业绩不佳者,使各级管理人员更加注重公司价值的创造,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营造一种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一、二、业绩合同业绩合同是上级授权的特定管理人员作为发约人,被考核对象作为受约人,双方以契约的形式对应实现的工作目标所订立的协议,主要包括关键业绩指标考核(KPI)与工作目标完成效果评价(GS)两部分。

(一)(一)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关键业绩指标考核是指发约方通过量化关键业绩指标来衡量受约人完成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效果的一种考核方法。

1、1、关键业绩指标。

关键业绩指标是指可量化的影响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因素,是衡量受约人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的指标,由发约人决定并被受约人所认同,一般分为效益类、营运类、组织类。

其中:效益类关键业绩指标是反映经营管理情况、体现公司价值创造的重要财务指标,分别从不同侧面衡量为股东创造回报的能力,包括投资本回报率、税息前利润、利润总额、自由现金流等。

从倡导以利润为中心、追求投资回报最大化和全局意识出发,各层各类管理人员都应考核效益为指标。

营运类关键业绩指标是实现公司价值增长的重要营运结果与控制变量,也是用来衡量利用营运手段实现本单位生产经营目标能力的指标,一般分为六类:一是生产经营指标,如工作计划完成率、新增探明可采储量、油田开发指标、销售量、销售收入等;二是成本费用控制指标,如总成本、管理费用、加工单位原材料毛利率、单位化工产品现金加工成本、单位现金营运成本、单位现金营销成本、单位管输成本等;三是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指标,如HSE管理指标(重大事故频率、排污达标率、原油溢出等)、设备完好率等;四是衡量发展潜力与后劲的指标,如储量组合周转率、市场份额等;五是投资控制指标,如实际资本支出与预算的差异等;六是部分需要通过调研、测评予以确认的指标,如客户满意度等。

绩效考核中石油

绩效考核中石油

绩效考核中石油背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作为中国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商,其员工的绩效水平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为了确保中石油员工的业绩达到公司的期望,企业实行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系统中石油的绩效考核由三个部分组成:1.目标分解目标分解是中石油绩效考核的第一步。

在每个考核周期开始时,员工需要和上级领导商定个人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在目标分解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工作的实际去确定目标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同时保证目标的质量和效益。

2.绩效评估绩效考核的第二步是绩效评估。

中石油通过考核反馈、总结分析和打分评估等方式,对员工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奖励和惩罚。

在绩效评估中,中石油依据员工的职业特点和工作内容,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和指标体系,如年度评估、半年度评估、季度评估等。

3.激励机制中石油绩效考核的第三步是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作为绩效考核工作的最终目的,它通过一系列奖励和惩罚措施,对员工的绩效进行激励和调动,并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石油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晋升和加薪、奖励和表彰。

绩效考核的重要性绩效考核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一种管理工具,绩效考核可以对人员的工作质量及成果进行检测,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同时也为公司做出更好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对于中石油这样的大型企业来讲,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和落实,能够为企业提高管理效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中石油的绩效考核体系中,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激励机制,全面地考核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通过考核结果为公司的管理、人才选拔、年度评估等提供依据。

同时,正确、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还能够影响员工的工作动力和职业发展,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总结可以看出,绩效考核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对于中石油这样的大型企业来说,建立和落实好绩效考核体系,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个人潜力,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合规性,为整个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油人事〔2007〕7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2019年08_CNPC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15页)

2019年08_CNPC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15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油人事〔2010〕7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页眉内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石油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石油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建立科学规范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确保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追求股份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动作的要求,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成功做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结合股份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绩考核,是通过签订内部业绩合同的方式,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业绩合同的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其薪酬、奖惩及使用的依据。

第三条第三条考核坚持以下原则:1、1、突出业绩原则。

坚持把业绩放在首位,引导高级管理人员追求股份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2、2、责权一致原则。

体现责任和权力的统一,建立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目标的实现。

1、1、分层分类原则。

对考核对象,按照总部职能部门、专业公司、地区公司等不同层次,生产、经营、科研规划和党群等不同类别,以及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2、2、客观公正原则。

考核指标要客观、科学、规范;考核方法要符合实际,简便易行,操作性强;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结果公开,做到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论公正。

3、3、严格兑现原则。

要严格按业绩合同进行考核,并把工作业绩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兑现薪酬、奖惩和使用的主要依据,使业绩与个人利益紧密挂钩。

第一条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职能部门、专业公司(含中联油)、地区公司、科研规划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它需要股份公司进行业绩考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第二章业绩合同第二条第二条业绩合同是股份公司授权的特定人员作为发约人,本办法规定的适用对象作为受约人,经契约的形式,双方对应实现的工作业绩所订立的协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油人事〔2010〕7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中石油绩效考核

中石油绩效考核

中石油绩效考核篇一: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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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第二章绩效合同第八条绩效合同是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作为发约人,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受约人,以书面形式对考核期应完成的绩效目标所签订的协议,包括发约人、受约人的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合同有效时间、签订时间、关键绩效指标及权重、指标值等内容。

第九条绩效合同分为年度绩效合同和任期绩效合同。

其中:(一)年度绩效合同以公历年为考核期,考核指标主要是当年经济效益、营运管理、人员管理等。

(二)任期绩效合同以三年为考核期,起始时间为国资委考核公司领导班子的时间,考核指标主要是资产保值增值、生产经营管理运行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条绩效合同指标类别分为效益类、服务类、营运类和人员类关键绩效指标。

其中:(一)效益类关键绩效指标是全面衡量价值创造及投资回报的重要指标,包括投资回报、利润、现金贡献、资产保值增值、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等。

(二)服务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服务水平、质量、效率的指标,包括上级、同级、下级和客户对其工作(服务)的满意度等。

(三)营运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利用营运杠杆实现公司战略及完成效益目标能力的指标,包括以下三类:1.营运操作指标,包括产(销)量、成本、流动资产周转、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工程(产品)质量、投资控制等;2.可持续发展指标,包括储量、技术开发与创新、新产品市场份额、安全环保隐患治理等;3.营运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指标,包括工作进度、产品开发周期、应收账款、履职评价等。

(四)人员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营造积极健康的工作环境、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指标,包括反腐倡廉、队伍稳定和员工管理等。

具体指标的选择和确定,应根据受约人岗位和考核期实际,在制订绩效合同时综合考虑(绩效合同样本详见附件1)。

第十一条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应结合受约人控制力强弱、担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

其中:(一)效益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

企业正职效益类指标权重,一般为35%左右;机关部门正职效益类指标权重,一般为20%左右;科研规划和事业单位等正职效益类指标权重,一般为15%左右;副职低于正职。

(二)服务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一般为10%左右。

专业公司、销售、生活服务、事业和机关部门等直接面向内(外)部客户的,服务类权重可更高一些。

(三)营运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

企事业、科研规划、控(参)股公司和机关部门正职营运类指标权重,一般为50%左右;专业公司正职营运类指标权重一般为55%左右;副职高于正职。

(四)人员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为10%左右。

(五)企业多业务单元指标权重,由前三年资产、利润、销售收入三项因素确定(详见附件2)。

第十二条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的确定,以分解发约人和上级重点工作目标为基准,有数量、时间、质量要求,能够度量,既有先进性、可实现性,又有挑战性,并得到发约人和受约人的认可。

第十三条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按下列程序确定:(一)每年第四季度和任期考核内,绩效考核办公室按照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指标,在与各单位充分沟通后,提出下一考核期的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建议值。

(二)年度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一般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任期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一般不低于前一任期考核指标目标值和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

但对处于行业周期性下降阶段且与同行业其它企业相比仍处于领先水平的除外。

(三)按照行业对标,精准考核,实事求是等原则,人事部汇总平衡有关指标主管部门和专业板块的建议,起草绩效合同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

(四)领导班子副职的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在分解正职绩效指标的基础上,按照相同岗位指标体系相同的原则,由正职与副职协商提出,报人事部进行平衡性和一致性审核。

第十四条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年度绩效合同每年核定一次;任期绩效合同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第十五条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受约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报批。

未获批准的,仍以原指标、权重和目标值为准。

第十六条绩效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

第十七条任期绩效考核,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均不设置具体指标。

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的任期考核结果,根据其正职任期绩效和本人年度绩效综合确定;机关部门负责人的任期考核结果,由本人年度绩效平均值确定。

第十八条考核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所任岗位已签绩效合同的,由新任人员继续执行;所任岗位未签订绩效合同的,应补签绩效合同;班子副职分工调整的,应同时调整绩效合同。

第十九条年度绩效合同,在年初签订;任期绩效合同,在任期内签订。

第二十条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党政正职同签一份绩效合同。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第二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

定量考核直接用客观数据计算绩效分值。

定性评价采取测评方式获取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定量考核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定: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指标完成值÷指标目标值)×100(适用于目标值为正数的增长性指标)或单项指标绩效分值=100+[1-指标完成值÷指标目标值]×100(适用于控制性指标和目标值为负数的增长性指标)第二十三条定性考核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定:单项指标绩效分值=∑评价得分/评价内容条数第二十四条单项指标绩效分值130分封顶,超过130分的按130分计算。

第二十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定:年度综合绩效分值=∑(年度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权重)×年度经营管理难度系数第二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综合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定:正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任期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权重)×任期经营管理难度系数×60%+任期年度综合绩效平均分值×40%(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或正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任期年度综合绩效平均分值(适用于机关部门)副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正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60%+本人年度综合绩效平均分值×40%第二十七条经营管理难度系数,由人事部根据资产、销售收入、员工及离退休人数等因素加权测算,分类确定,动态调整(详见附件3)。

第二十八条同一板块企业正职的平均综合绩效分值与其归口专业公司正职的综合绩效分值挂钩;同一单位副职的平均综合绩效分值,与其正职的综合绩效分值挂钩。

高于或低于的,由人事部同比例调整。

第四章考核评价程序第二十九条年度绩效考核每年一次,在财务决算完成后进行;任期绩效考核在任期届满时进行,在任期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完成。

第三十条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由人事部牵头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每年11月底前发布考核通知,具体部署绩效考核工作,收集考核评价信息。

(二)关键绩效指标主管部门、专业公司于3月15日前向人事部报送经审计(或审核)后的关键绩效指标完成值和分析报告。

(三)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由其正职按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于4月15日前报人事部审核兑现。

(四)人事部在核对、汇总关键绩效指标完成值,测算综合绩效分值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提交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五)人事部按照审批结果组织绩效反馈和奖惩兑现。

第三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绩效考核,按下列程序运行:(一)任期审计结束后,指标主管部门、专业公司依据审计结果,向人事部报送指标完成值和分析报告。

(二)人事部对受约人任期绩效合同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提交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三)绩效反馈和奖惩兑现等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同。

第三十二条任职未满一个年度或一个任期的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考核与兑现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第三十三条人事部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合同执行情况实施定期跟踪和动态监控。

年度绩效合同的季度跟踪,考核指标完成值以有关快报数据为准,与考核报告一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前报出;任期考核实行年度跟踪,与年度绩效考核一并进行。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第三十四条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绩效得分,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最终结果按下列比例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级别,C级为进级点。

A级为绩效杰出者,比例为不超过10%;B级为绩效优秀者,比例为45-50%;C级为绩效良好者,比例为35-45%;D级为绩效一般者,比例为不高于7%;E级为绩效较差者,比例为不高于3%。

第三十五条公司依据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奖惩。

第三十六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效益年薪挂钩。

其中,效益年薪的8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的2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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