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噪音管理条例
北京市 人居环境整治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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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北京市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是改善和提升城市居住环境质量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解决城市面临的环境问题,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
本文将从简单到复杂,由表及里地介绍北京市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并分享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一、治理北京的环境问题近年来,随着北京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长和工业发展等因素导致了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
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噪音污染等成为困扰北京市民的重要问题。
为了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北京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二、北京市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概览1. 空气质量治理政策北京市政府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采取了多项措施,如限制汽车排放、减少工业污染等,以改善空气质量。
还实施了大规模植树造林计划,增加绿化覆盖率,提高空气质量。
2. 交通拥堵缓解政策北京市政府致力于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推广公共交通、鼓励非机动车出行和限制机动车通行等手段,以改善交通状况,提高城市居民的出行质量。
3. 噪音污染控制政策为了减少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北京市加大了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力度,实行了噪音管控区域、限制工地、整治机动车辆等措施。
4. 城市绿化提升政策为了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的生活品质,北京市政府推出了城市绿化提升政策,包括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绿色景观建设等。
5. 住房改善政策北京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住房改善政策,包括提供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改善老旧小区等。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市民的居住条件,改善人居环境。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北京市人居环境整治政策的实施对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交通拥堵得到了缓解,噪音污染得到了控制,城市绿化面积不断增加,住房条件不断改善。
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空气质量仍然不理想、交通拥堵问题仍然存在等。
个人认为,在继续整治北京市的人居环境问题的应该积极探索创新的解决办法。
加强环境监测技术和管理,精准定位污染源,针对性地进行治理措施;推广清洁能源,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加大对公共交通和非机动车出行的支持和建设,减少机动车数量,改善交通状况;鼓励居民参与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等。
北京市噪音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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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噪音管理条例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840308【实施日期】19980101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创造安静适宜的生活环境,保护人民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环境噪声。
第三条在北京地区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7 9)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凡产生噪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包括机场、铁路),都必须对噪声污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治噪声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保障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五条北京市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夜间时间为晚二十二时至晨六时之间的期间。
北京市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各类区域及地带范围的划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确定。
第六条凡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均有治理和消除噪声危害的义务,并需按有关规定承担其他应负的责任。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污染者消除噪声危害。
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者进行监督、检举,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章名】第二章工业噪声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噪声,系指工矿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影响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
第八条一切产生工业噪声污染的单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使其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九条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中央、市属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区、县属以下(含区、县属)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决定。
第十条对噪声污染严重,短期又难于治理的单位,按第九条规定的权限,由环境保护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令其噪声源关、停、并、转或迁移。
文明施工扰民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扰民控制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c489e3cc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c5.png)
文明施工扰民控制措施9、1现场控制噪音限值(摘自有关规定)土方施工:白天75db,夜晚55db;基础施工:白天75db,夜晚禁止施工;结构施工:白天85db,夜晚禁止施工;装修施工:白天65db,夜晚55db。
9、2现场所有临建设施,如加工区、搅拌站、混凝土泵房、卷扬机棚等,全部搭建成封闭式建筑,尤其是对于混凝土泵、加工机械等强噪音的设备,我方将全部加设隔音罩、隔音板等降噪设备。
9、3市劳动局规定的正常施工时间为7:00~22:00,我单位将严格遵守7:00~22:00,如此影响工期进度,由我方负责内部调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必须进行作业,此期间只安排无噪音的工序施工,如绑钢筋等。
由于混凝土的连续性,如必须进行连续作业,我方将提前通知甲方知道,以求得到周边居民的谅解。
但是,我方将会安排好施工工序,尽量将混凝土等噪音大的工序,安排在白天进行。
9、4现场混凝土振捣全部采用低频低噪音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捣钢筋和钢模板,并作到快插慢拔。
9、5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
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转速不能过快。
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9、6加强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环保意识的提高,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音,严格加强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扰民。
9、7现场整体施工采取封闭式管理,施工期间在建筑物周边全部封挡,尽我们权力降低噪音对周围居民的侵扰,但由于建筑施工本身就是一项杂乱的工作,如果我们在施工期间给您们生活带来不便,还请多多谅解。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优质、高速的建设该工程,使贵单位用户尽快的使用上满意、舒适的别墅楼。
环保措施、文明施工(1)土方工程施工前,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了解居民意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确保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2)将施工现场临时道路须进行硬化,浇筑150厚混凝土路面,以防止尘土、泥浆被带到场外。
商场噪音扰民法律规定(3篇)
![商场噪音扰民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944c792a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ee.png)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场作为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商场在为人们提供购物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噪音扰民便是其中之一。
商场噪音扰民不仅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还可能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场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以下将从法律规定、噪音来源分析、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商场噪音扰民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防治噪声污染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商场作为产生噪声的单位,有义务采取措施降低噪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了城市区域噪声的允许值,其中商场等商业设施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例如,商业区白天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
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外,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对商场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具体规定。
例如,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商场等商业设施的噪音排放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商场噪音来源分析1. 设备噪音商场内使用的空调、电梯、冷藏设备等都会产生噪音。
尤其是在设备启动、运行、停止等过程中,噪音较大。
2. 人员噪音商场内人员密集,购物、交谈、打电话等行为都会产生噪音。
3. 音乐噪音商场内播放的音乐音量过大,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 广告噪音商场内播放的广告、促销活动宣传等也会产生噪音。
噪音扰民法律规定(3篇)
![噪音扰民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9ba589d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ad.png)
第1篇一、引言噪音污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环境问题,它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为了规范噪音行为,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解读我国噪音扰民的法律规定,旨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二、噪音扰民的定义及危害1. 定义噪音扰民,是指人为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音。
2. 危害噪音扰民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影响睡眠质量:噪音干扰睡眠,导致生物钟紊乱,使人白天精神不振,工作效率降低。
(2)损害听力:长期暴露在噪音环境中,可能导致听力下降,甚至耳聋。
(3)诱发疾病:噪音污染可能诱发高血压、心脏病、神经衰弱等疾病。
(4)影响儿童成长:噪音对儿童的语言能力、认知能力和智力发育产生负面影响。
三、我国噪音扰民法律规定1.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的基本法律,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2008年12月29日修正。
该法规定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监测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是我国关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控制的标准,于1993年9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城市区域不同类别的环境噪声限值。
3. 噪音污染防治条例各地方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噪音污染防治条例。
如《北京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
4. 噪音扰民投诉举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投诉和举报。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
四、噪音扰民法律责任的承担1. 法律责任主体噪音扰民的法律责任主体包括噪音产生单位、个人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等。
住户装修扰民的法律规定(3篇)
![住户装修扰民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7523c47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e47e236.png)
第1篇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日益增多,居民的生活环境也日益复杂。
在追求美观、舒适的同时,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垃圾等问题,常常给周边住户带来困扰,甚至影响邻里关系。
为了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秩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住户装修扰民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详细阐述住户装修扰民的相关规定,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住户装修扰民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根据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的装修活动。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包括居民住宅区、医院、学校、机关办公区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单位、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规定,业主的装修活动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装修活动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
二、住户装修扰民的法律责任1. 个人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个人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垃圾等扰民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粉尘、垃圾等污染;(2)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3)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如罚款、拘留等。
2. 单位责任物业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等在装修扰民问题中,也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包括:(1)加强对装修活动的管理,制止扰民行为;(2)对违反规定的装修活动,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3)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住户装修扰民的应对措施1. 加强宣传和教育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应加强对住户装修扰民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居民在装修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
撒大大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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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施工扰民赔偿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京政发(1996)8号【颁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96年04月16日【生效日期】1996年04月16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城市面貌明显改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市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但是必须看到,为了进一步增强首都功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不断改善市民居住条件,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繁重。
对此,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从大局出发,互谅互让,相互支持,妥善解决城市建设中施工扰民和妨碍正常施工秩序的问题,以保证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现就维护施工正常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特作如下规定:一、建设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安交通、环保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周围居民的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以保证城市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各区、县政府的领导和有关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由街道办事处、居民代表、派出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共同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积极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对施工方案进行审定,并经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施工方案中应当包括防止或者减轻噪声污染扰民的措施。
(二)施工单位要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尽力减少工程施工给当地群众带来的不便;当地群众要积极支持城市建设,维护施工单位正常施工。
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要自觉遵守《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未在施工现场采取防范措施或者未经批准在夜间进行超噪声限值施工的,由负责批准开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并按严重违章施工处理,暂扣或者吊销施工许可证。
社区噪音污染管理制度
![社区噪音污染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8eb148b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03.png)
社区噪音污染管理制度噪音是指任何可以被人类感知的声音,如果噪音超过人们能够接受的程度,就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形成噪音污染。
噪音污染已经成为社会问题之一,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社区噪音污染是一种特殊的环境问题,因为它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为了有效管理社区噪音污染,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一、噪音污染的现状与影响社区是人们居住的地方,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场所。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社区噪音污染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社区噪音污染主要来源于交通、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娱乐活动等方面。
在社区中,交通噪音是最主要的污染源,尤其是高峰时段的汽车喇叭声、引擎声、轮胎摩擦声等,会给周围居民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除此之外,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娱乐活动等也会产生噪音污染,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干扰。
社区噪音污染不仅会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可能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
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音环境下,人们容易出现听力损伤、头痛、失眠、精神紧张、易怒等问题。
尤其是对老年人、儿童、孕妇等弱势群体更为危害。
因此,有效管理社区噪音污染对于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至关重要。
二、社区噪音污染管理的现状与问题虽然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已经对噪音污染进行了规定,但是社区噪音污染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区噪音污染主要由多个来源产生,管理难度较大。
其次,由于社区居民生活密集,噪音污染容易在社区内传播扩散,难以有效控制。
再者,由于社区中噪音源众多,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管理工作无法有序进行。
最后,社区居民对噪音污染的认识不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也是一个影响管理效果的因素。
三、社区噪音污染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解决社区噪音污染带来的问题,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规定社区噪音污染的标准和限值,规定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其次,要加强社区噪音污染监测与评估,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2ff2c05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43.png)
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日益增加,装饰装修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一项重要的需求。
然而,由于装饰装修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施工噪音、污染、质量问题以及相关管理不规范等,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居住环境,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规范和提升装饰装修市场的管理水平,北京市制定并实施了《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一、法规背景《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北京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规范装饰装修市场行为,提升市民的居住环境质量。
二、主要内容《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装饰装修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音、震动和粉尘对邻近居民的影响。
2. 装修清单和合同施工单位应根据业主要求,编制详细的装修清单,并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
装修清单和合同应明确装修项目、费用、工期、质量要求等重要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管理措施和责任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地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管理和维护。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排水、垃圾处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同时,业主也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问题。
4. 完工验收和交付装修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与业主一起进行验收,确保装修质量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
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将房屋交还给业主。
5. 监管和执法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装饰装修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同时,也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装修文明意识,促进装饰装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意义和影响《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和提升装饰装修市场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居室装修管理规定
![北京居室装修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9f2dd1b2f60ddccda38a0d9.png)
北京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规定旨在从制度上对民宅拆改行为进行规范,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北京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居民住用安全,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以下简称家居装修)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据各自职责,对全市家居装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各区县建委、规委、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家居装修进行管理。
第四条家居装修设计、施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部位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条件》(附后)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家居装修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宅时,下列项目应一体设计、施工、安装到位,不允许甩项验收,家居装修时,严禁拆改:(一)作为家居装修部位的设施、设备;(二)门厅、走道、楼梯间、电梯间等公共部位的装修;(三)外墙(含外墙保温)、外窗、屋面工程、室内防水、外立面装修等公用设施;(四)电气、通信、消防等公用设备、设施。
第六条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宅时,将家居装修连同住房主体结构一体设计、施工到位后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在预售中,向购房人提供装修菜单及样板间展示服务,按购房人意愿进行家居装修设计,连同住房主体结构一体施工到位后交用。
第七条购房人买房后进行家居装修的,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向购房人推介装饰装修企业。
购房人与被推介的装饰装修企业签订合同进行装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饰装修企业承担质量保修连带责任。
第八条购房人未选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推介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自行组织装修的,应在装修前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
休息时间段噪音法律规定(3篇)
![休息时间段噪音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0135cd5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7ff421f.png)
第1篇引言噪音污染是现代社会中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它不仅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还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为了保护公民的休息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噪音法律规定。
本文将探讨我国休息时间段噪音法律规定,分析其内容、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国休息时间段噪音法律规定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律规定,在休息时间段(即夜间22:00至次日6:00)内,禁止产生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噪音。
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是我国关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行业标准,于2008年发布。
该标准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不同类别的噪声限值。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噪音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
二、休息时间段噪音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噪声源限制休息时间段噪音法律规定对噪声源进行了严格限制,主要包括:(1)工业噪声:禁止在休息时间段内进行高噪声作业。
(2)建筑施工噪声:禁止在休息时间段内进行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
(3)社会生活噪声:禁止在休息时间段内进行产生高噪声的活动,如大声喧哗、使用高音喇叭等。
2. 噪声排放标准休息时间段噪音法律规定了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具体限值如下:(1)一类区域: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2)二类区域: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3)三类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3. 噪声监测与管理休息时间段噪音法律规定了噪声监测与管理机制,包括:(1)噪声监测: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噪声监测,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噪声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噪声管理,对违反噪音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休息时间段噪音法律规定的实施情况1. 执法力度加大近年来,我国对噪音污染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违反噪音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北京市噪音管理条例
![北京市噪音管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1cfab84531126edb6e1a106c.png)
北京市噪音管理条例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840308【实施日期】19980101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创造安静适宜的生活环境,保护人民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环境噪声。
第三条在北京地区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7 9)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凡产生噪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包括机场、铁路),都必须对噪声污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治噪声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保障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五条北京市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夜间时间为晚二十二时至晨六时之间的期间。
北京市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各类区域及地带范围的划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确定。
第六条凡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均有治理和消除噪声危害的义务,并需按有关规定承担其他应负的责任。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污染者消除噪声危害。
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者进行监督、检举,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章名】第二章工业噪声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噪声,系指工矿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影响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
第八条一切产生工业噪声污染的单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使其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九条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中央、市属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区、县属以下(含区、县属)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决定。
第十条对噪声污染严重,短期又难于治理的单位,按第九条规定的权限,由环境保护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令其噪声源关、停、并、转或迁移。
广场舞音乐扰民
![广场舞音乐扰民](https://img.taocdn.com/s3/m/4cb84bd4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c4.png)
广场舞音乐扰民7月28日晚,朝阳路南侧的北岸商业广场,市民聚集跳广场舞,临街居民反映音响声音大。
7月28日傍晚,常营公园,有游客设置大音响和投影屏幕,露天k歌。
摄影/新京报记者张璐《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提出重点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旅游、网络电信等六个领域的不文明行为。
新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向不文明说不”,关注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在公共场所秩序方面,条例提出重点治理“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等不文明行为。
记者近日探访发现,无论是小区周边公共场所还是公园,音响声音过大扰民的现象仍然存在。
探访1商业广场舞曲声音大临街居住老人睡不着李女士家住京烟宿舍小区,每天晚上,小区对面公共区域的广场舞音响声都很大,让她感到困扰。
“家里老人休息得早,经常被音乐吵得睡不着觉。
”李女士所说的公共区域是朝阳路南侧的北岸商业广场。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每天晚上至少有4、5个文艺团体聚集在这里,国标舞、广场舞、水兵舞的声波铺天盖地。
过了九点半,鼓乐还在响。
“有的时候声音特别大,都震耳朵。
”附近华龙美树小区北门的保安告诉记者。
一些居民反映,夏天大家都开着窗户,朝阳路两侧几栋楼的居民听到的声音格外大。
除了拉着音响来跳舞,广场上还有两拨儿人用车载电脑播放音乐唱歌唱戏。
一位拿着麦克风飙完高音的先生说,他们不对外人开放,“就是几个爱好唱歌的朋友凑在一起玩玩。
”针对李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三间房地区城管执法队。
一位工作人员称,曾有市民向12345热线反映过北岸商业广场夜晚噪音问题,但唱歌跳舞是自发组织的娱乐活动,不属于经营活动且不收费,所以他们只能到现场商量劝说,没法处罚。
“听劝的会小声点,不听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这位工作人员称,城管管的是饭店音响噪音扰民、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如果噪音过大,居民可以报警。
“不过之前派出所也去过那里,没招儿。
北京集体宿舍管理规定(3篇)
![北京集体宿舍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d88792f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70.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地区集体宿舍的管理,保障宿舍居住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促进宿舍环境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各类集体宿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等机构举办的集体宿舍。
第三条集体宿舍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二)以人为本,关注居住者需求;(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四)文明管理,和谐共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体宿舍管理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集体宿舍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宿舍规划与建设第五条集体宿舍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宿舍的安全、卫生、舒适。
第六条集体宿舍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建设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
第七条集体宿舍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居住者的需求,合理设置宿舍面积、功能分区、设施设备等。
第八条集体宿舍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宿舍的安全性能,包括防火、防盗、防坠落、防触电等。
第九条集体宿舍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卫生间、洗浴间、食堂、晾晒区等。
第三章宿舍入住与使用第十条集体宿舍的入住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登记、分配入住。
第十一条申请入住集体宿舍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北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二)符合宿舍入住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三)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承担宿舍费用。
第十二条集体宿舍的入住手续:(一)申请人向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二)宿舍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格;(三)签订宿舍入住协议;(四)缴纳宿舍费用。
第十三条集体宿舍的居住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二)保持宿舍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噪音扰民;(四)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和使用功能;(五)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
北京市将制定公交车噪声排放限制标准
![北京市将制定公交车噪声排放限制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228c122915f804d2b16c1f0.png)
记 者 了解 到 ,专 家 们在 最 近 的测 试 中发现 ,同一 个
发动 机 安 装在 不 同 的公 交 车 上 ,产生 的噪 声 差 异 很 大 。 “ 只有 发动 机 和车体 得 到很好 的配合 ,才 能将 噪声 降到 最 低。 ”北京 市科委 相关 人员 表示 ,希望 未来 的研 究成 果 能 更好 地服务 于公 交车制 造 、应用 和管 理部 门 。 此外 ,轨道 交通 作 为公 共 交 通不 可或 缺 的重 要组 成 部分 ,也 被 列入 本 次科 研项 目之 中。 当前 ,北 京 市轨 道 交 通 噪声 评 价方 法 尚属 空 白,而缺 乏 准确 的评 价 方法 也
9 .9 、 9 .9 、 7 .9 , 小 型 企 业 合 格 率 明 显 偏 46 % 05 % 24 %
针 对质 量 白皮 书 反 映 的问题 ,质监 部 门将 进 一 步 引
导 、帮 扶 企 业 做 好 质 量 基 础 工 作 。 针 对 容 易 出 质 量 问 题
的 薄弱 环 节 ,湖北 省将 加 强风 险 监 控 ,近期 将 完 成 肉制 品 、蜂 产 品 、固体 饮料 、酱 腌 菜 、糕 点等 5类 食 品 的质
速递 ・质 回 监 声
技术标准的制定 ;完善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 ,包括旅游标准
化 管 理 体 系 、旅 游 及 相 关 标 准 的 实 施 监 督 体 系 ,旅 游 标 准 化
全 国 旅游 标 准 化试 点 工 作 启 动
为促进我 国旅游业增 长方式 转变和 向标准化 方向发展 ,
四川 省和 青 岛 等 1 试 点 城市 ( 、县 ) 以 及 6 0个 区 7个 企 事业
对 中小 型 企 业 的 抽 查 力 度 ; 二 是 增 加 了 3 % 以 上 市 场 上 0
工程施工噪音时间规定(3篇)
![工程施工噪音时间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9e05f3a7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76.png)
第1篇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建筑施工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需求。
然而,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工程施工噪音时间规定。
以下将从不同层面介绍我国工程施工噪音时间规定。
一、国家层面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我国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作出明确规定:1. 昼间(6:00-22:00)噪声不得超过70dB(A);2. 夜间(22:00-次日6:00)噪声不得超过55dB(A);3.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二、地方层面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噪音时间规定进行了细化。
以下以几个典型城市为例:1. 北京市: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施工噪音排放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
此外,北京市规定,施工单位应向社区居民公告施工时间和预计噪音影响程度。
2. 上海市: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施工噪音排放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
同时,上海市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向社区居民公告施工时间、预计噪音影响程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
3. 广州市:根据《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施工噪音排放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
广州市还规定,施工单位应向社区居民公告施工时间、预计噪音影响程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
三、特殊时期1. 中高考期间:为确保考生正常发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中考、高考期间的建筑施工噪音进行严格管理。
在此期间,考试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所有建筑施工作业,150米范围内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和装修等噪音活动。
2. 雨季、高温天气:在雨季、高温天气等特殊时期,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噪音排放标准,以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工程施工噪音时间规定的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责令改正;2. 处以罚款;3. 暂停或吊销施工许可证;4. 暂停或取消企业资质。
装修施工规范请遵守作业时间
![装修施工规范请遵守作业时间](https://img.taocdn.com/s3/m/c7dc2dd2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f2.png)
装修施工规范请遵守作业时间对于许多人来说,装修无疑是一个令人兴奋但同时也很麻烦的过程。
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各种细节,很容易让整个装修变成一场噩梦。
因此,在装修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施工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其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无疑是其中关键环节之一。
尊重他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众所周知,装修施工常常会产生噪音、灰尘等,这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干扰和影响。
对于那些生活作息较为规律的邻居而言,这样的装修施工无疑会成为一个巨大的困扰。
因此,在安排作业时间时,我们务必要充分考虑到他人的感受,选择合适的时段进行施工作业。
通常来说,早上7点到晚上9点是合理的作业时间范围。
在此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既不会过早打扰他人的休息,也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或者周末进行施工,最好提前与周围居民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只有做到尊重他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装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遵守相关法规,维护社会秩序除了考虑他人感受之外,在安排装修作业时间时,我们还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夜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取得当地城管部门的许可。
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可见,装修施工不仅要注重自身利益,更要兼顾到社会公共利益。
只有做到遵纪守法,维护好社会秩序,才能确保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也才能赢得周围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提高自身素质,规范作业行为除了注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提高自身施工素质同样重要。
一些施工人员由于缺乏专业意识和施工纪律,在作业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噪音过大、乱丢垃圾等,这无疑会加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因此,我们要引导施工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施工习惯。
比如要求他们在作业时保持适当的音量,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关于大声喧哗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大声喧哗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abe49c5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8c.png)
第1篇标题:我国大声喧哗法律规定的探讨与实施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噪音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其中,大声喧哗作为噪音污染的一种,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为了规范公共场合的噪音行为,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大声喧哗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部门和公民提供参考。
二、我国大声喧哗法律规定的演变1. 早期立法我国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的立法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1957年,国家颁布了《城市环境保护条例》,其中对噪音扰民问题进行了规定。
此后,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规范。
2.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89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法律。
该法对噪声污染的防治、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禁止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3.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2007年,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加大了对噪声扰民行为的处罚力度。
4.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各地政府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大声喧哗行为进行规范。
例如,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
三、我国大声喧哗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噪音污染防治原则我国噪音污染防治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防治结合,以防为主;(2)谁污染,谁负责;(3)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2. 禁止大声喧哗的具体规定(1)公共场所禁止大声喧哗。
公共场所包括商场、公园、电影院、医院、学校等,禁止在上述场所大声喧哗、吵闹。
(2)住宅小区禁止大声喧哗。
住宅小区内禁止在夜间或者休息时间进行高音量播放音乐、音响等行为。
(3)工地施工禁止大声喧哗。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污染,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音施工。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06ce1ac5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84.png)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环境噪声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中,不仅要选择噪声源边界外的测点,还要选择相邻区域的内部测点,并根据标准对测量值的背景值进行校正。
建议以环境噪声排放是否超过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来判断环境噪声污染。
以下是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欢迎阅读!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号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第三条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和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业产品和设备标准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进行监督管理。
铁路、民航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列车和民用航空器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工商、文化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居住区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调解因噪声引起的邻里纠纷。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并有权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第六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范围,向社会公布,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机场周围航空器噪声环境标准的适用区域,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建筑布局时,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声环境质量标准以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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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噪音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840308
【实施日期】19980101
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创造安静适宜的生活环境,保护人民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环境噪声。
第三条在北京地区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国家《城市区域
9)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凡产生噪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包括机场、铁路
),都必须对噪声污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治噪声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保障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五条北京市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夜间时间为晚
二十二时至晨六时之间的期间。
北京市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各类区域及地带范围的
划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确定。
第六条凡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均有治理和消除噪声危
害的义务,并需按有关规定承担其他应负的责任。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污染者消除噪声危害。
一
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者进行监督、检举,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章名】第二章工业噪声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噪声,系指工矿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生产活动
中产生的影响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
第八条一切产生工业噪声污染的单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
措施,使其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九条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中央、市属单
位的限期治理,由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区、县属以下(含区、县属)单位
第十条对噪声污染严重,短期又难于治理的单位,按第九条规定的
权限,由环境保护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令其噪声源关、停、并、转或迁移。
【章名】第三章交通噪声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噪声,系指机动车辆、火车、飞机等交通
运输工具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
第十二条在北京地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部件
紧固,门、窗、挂车和载重等部位不准有撞击声,制动时不准有尖叫声;必须安装有效的消声器,车外最大噪声级不得超过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
对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的,市公安局车辆检查部门
不发放行车执照。
第十三条禁止拖拉机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行驶。
第十四条一切在市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外地进京车辆),其喇
叭声级在车前方二米处测量,不得超过一百零五分贝(A)。
驾驶人员使用
喇叭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夜间在三环路以内或郊区城镇行驶时,不准鸣喇叭;
(二)在非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地区内行驶如需按喇叭时,一次时间
不准超过半秒钟,连续按鸣不准超过三次;
(三)在任何时间、地区内,不准用喇叭叫门、叫人;
(四)凡设有禁止鸣喇叭标志的地区,一律不准鸣喇叭。
第十五条凡经批准装有警响器的各种车辆,非执行任务时,严禁使
用警响器。
第十六条进入市区的火车和市区工矿企业的火车,禁止使用汽笛,
一律使用风笛。
第十七条新建铁路线一般不得穿越市区。
确要穿越市区的,在通过
居民区、文教区、机关区的地段,铁路主管部门应采取各种有效的防噪声措施。
第十八条各类飞机不经批准不许在市区上空超低空飞行或高度在五
千米以下的超音速飞行。
第十九条在机场跑道两端五公里、两侧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机
关、学校、医院、住宅等建筑物。
【章名】第四章施工噪声
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
第二十一条建设施工部门,对造成噪声污染的各种施工机械,要采
取有效的隔声防噪措施,使受影响区域的噪声符合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对采取控制措施后仍超过噪声标准的施工作业,除经当
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抢修、抢险工程外,所在地区的区、县环境保护部门有权限制其作业时间,或令其停工治理,或施工部门与受影响的居民协商采取其他变通性措施。
【章名】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系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
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之外的影响四邻生活环境的噪声。
第二十四条市区和郊区城镇,禁止在室外使用广播喇叭。
但属于下列情况者,允许在一定时间内使用:
(一)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集会、游行和其他庆祝活动;
(二)课、工间操;
(三)火车站、飞机场、体育场以及道路交通的疏导;
(四)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
第二十五条文娱、体育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噪声措施,使周围地区的环境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音响器材、发声设备,其声响不得妨扰四邻。
【章名】第六章惩罚
排污费征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噪声超标收费由环境保护部门按月征收。
收费手续参照《北京市执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区、县环境保护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筑施工单位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夜间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二)经营性的文化娱乐场所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三)限期治理的单位,未按期完成或者拒不执行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噪声超过标准的。
第三十条罚款五千元以下的,由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决定;罚款五
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由区、县环境保护部门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罚款三万元以下的,也可由市环境保护局决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
六条规定者,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章名】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噪声污染,系指噪声源发出的噪声,使所在
区域的环境噪声超过了所适用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三十三条对噪声的监测,以本办法附件《环境噪声监测规范》为
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分别监督实
施,并进行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