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定期开展教学研讨和交流
学校和企业定期开展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分享 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实习实训资源的整合
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和企业共同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和任务 ,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技能和能力。
意义
实施方案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需求,促进学校与企业的紧密联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 养,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促进就业率的提高。
02 校企合作模式构 建
合作模式选择
订单式培养模式
根据企业需求,学校与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定培养计划,按照企业要求进行定向培养。
共建实训基地模式
。
建立合作机制
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包 括合作协议的签订、合作过程 的监督、合作成果的评估等,
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政策引导与激励
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鼓励学 校和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
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资源投入与保障
人力投入
投入足够的人力资源,包括 学校和企业内部的专职人员 ,以及在合作过程中参与教 学和管理的人员,确保合作
的顺利进行。
物力投入
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地,以 及教学和学习资料,为合作
提供物质保障。
财力投入
合理分配合作经费,确保合 作过程中的各项开支得到充 分保障。
社会参与与支持
社会监督与评价
社会资源整合
社会宣传与推广
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合作过程的 监督和评价,确保合作的公正 性和有效性。
整合社会资源,为校企合作提 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共同推 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现就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充分整合社会各方面教育培训资源,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构建院校与企业之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平台,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半工半读、定向培养,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加快培养适应本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1、整合资源,创新机制。
利用现有各类应用类高校、高职和中职院校等教育培训资源,调动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发挥政府构建的多层次公共实训体系的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机制。
2、适应需求,强化实训。
适应产业技术不断发展的要求,强化实训环节,突出对动手能力的培养,解决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3、政府扶持,政策聚焦。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扶持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定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通过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工作。
二、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和实施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培养、造就一批具备较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较高综合职业素质的青年高技能人才,实现“明确一个培养机制(定单式培养),取得两张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政府、企业、家庭三方满意”的社会效应。
20*年,启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院校与有技能人才需求的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在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商贸、文化创意、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期间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的重要抓手,到202x年,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闽人社文〔2021〕103号•【施行日期】202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有关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技能福建”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9月2日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改革创新、需求导向原则,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着力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打造技能强省,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十四五”期间,大力实施“技能福建”行动,以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先导,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好、技能强、素质优,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
“十四五”期间,新增技能人才85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技能政策引领”行动1.健全技能人才发展政策体系。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等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中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内容,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构建新时代新福建技能人才发展新格局。
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我的桌子上,我拿起笔,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作为一名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知道如何将想法转化为文字,让它们生动、具体,充满说服力。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
技工学校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肩负着为社会输送大量优秀技能人才的重任。
为了提高技工学校的培训质量,打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本项目应运而生。
二、项目目标1.提高技工学校的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2.建设一流的培训设施,为学生提供优越的学习环境。
3.加强校企合作,实现产学研一体化,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和就业机会。
4.推动技工教育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项目实施方案1.完善课程体系(1)优化课程设置,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引入企业实际案例,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好地了解企业需求。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经验。
2.建设培训设施(1)新建或改建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践操作空间。
(2)配置先进的实训设备,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
(3)建立网络教学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校企合作(1)与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2)开展产学研项目,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
(3)邀请企业专家到校授课,分享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4.举办职业技能竞赛(1)定期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竞技精神。
(2)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国内外职业技能大赛,展示学校的教学成果。
(3)设立奖学金,鼓励学生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项目预期效果1.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输送大量优秀技能人才。
2.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和教师加入。
3.促进校企合作,实现产学研一体化,为学校和企业带来共同发展。
2024年校企合作方案范文
4、专业拓展学习领域课程。这是为拓展学生的谋生范围供给其就业(第一次)所需的岗位技能与基本专业知识,能够灵活适应市场(企业)的需求,专业拓展学习领域课程设置应紧密贴合市场与企业需求,依托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对应岗位(群)应具备的综合职业能力所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要素和要求,构建方向课程模块。
2024年校企合作方案范文
校企合作方案1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开展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为使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实效,从而为学校增添发展后劲。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工作部。
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宣传及建章立制工作。
2、开展外联工作,选择企业,明确合作目标、内容、方式等。
3、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然而传统的技工院校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脱节,学校教学资源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等。
二、目标通过引入工学一体化模式,旨在培养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提高技工院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
三、实施方案1. 课程设置重点调整课程结构,增加实践性课程和行业实训课程。
将工学一体化的理念融入到每个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能够获得实际操作的机会。
2. 师资培训对教师进行师资培训,引入行业资深人士和技术专家,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指导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和项目实训。
3. 校企合作与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实训基地,让学生在校期间就能接触到实际工作环境和项目,增强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4. 课程评估建立科学的课程评估体系,定期对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保持一致。
5. 学生评价建立学生评价体系,鼓励学生对课程和教学进行反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四、预期效果1.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2.提升技工院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
3.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促进校企双赢。
4.推动技工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和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五、总结工学一体化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是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技工院校教育质量,培养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技能人才而设计的。
通过实施方案,我们相信能够为技工院校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殊应用场合1. 外资企业合作项目针对与外资企业合作的项目,需要增加以下条款:•签署保密协议:与外资企业合作时,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和专利技术等敏感信息,需要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合作过程中不泄露机密信息。
•国际化课程设置:针对外资企业的需求,可以增加国际化课程设置,包括国际工程标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等内容。
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摘要:一、背景分析二、目标设定三、实施策略四、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五、评价与反馈机制六、保障措施七、预期成效正文: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技工院校作为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肩负着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任。
为此,我国提出了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二、目标设定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使他们在就业市场中具有竞争力;二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三是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为我国制造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实施策略1.深化校企合作,搭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提升技能。
2.优化课程设置,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实践性教学。
3.采用项目驱动、任务导向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应紧密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以工作任务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教学方法上,采用项目制、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方式,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五、评价与反馈机制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体系,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充分发挥学生、教师、企业等多方反馈作用,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六、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加大对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政策扶持力度。
2.经费保障,确保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
3.校企协同,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七、预期成效通过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有望实现以下成效:一是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二是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三是为我国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总之,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有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2024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2024校企合作实施方案2024校企合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2024校企合作实施方案篇1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就业服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为指针,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紧密结合点,积极探索开展学校与企业间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模式,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适用性复合型专业技能人才。
二、合作内容1、学生校外实习:与企业签定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企业接受学校一定数量、专业对口的学生实习,学生实习结束毕业时,企业可优先选择录用学生,补充企业的生产一线人员。
2、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合作企业需培训在职职工时,学校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企业培训在职职工,帮助企业提高职工素质。
培训专业、培训目标由企业确定,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商定,培训师资由学校安排或企业委派,教材由学校提供。
具体可签培训协议。
3、教师实践: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课教师到合作企业实践。
实践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利用假期进行。
实践教师填写企业实践登记表,登记内容应包含实践内容、实践期限、实践企业评价、学校意见等,并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培养、提高。
4、学校积极与企业联系,由企业每年适当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到学校任课,指导充实专业课教学,弥补师资的不足。
5、学校与企业共同成立教学咨询委员会,企业委派技术专家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参加,学校有关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专业课教师参加,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为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安置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6、加强校企交流,通过联谊活动、校企互访、联办文体比赛、工学技术比武等,增进双方感情,密切校企关系,促进教学教研和学用结合,提高实用人才培养质量。
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促进技工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我们制定了以下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一、合作机制建立1.建立合作机制:技工院校与企业双方建立合作机制,明确合作内容、方式和责任,确保合作目标的实现。
2.签订合作协议:技工院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实训基地建设1.建设实训基地: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实训基地,提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支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践条件。
2.开展实训课程:在实训基地开展实训课程,由企业技术人员和学校教师共同组织实训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师资力量支持1.企业专家授课:邀请企业技术专家到校授课,分享最新的行业动态和技术知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专业水平。
2.教师实践锻炼:安排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了解企业需求,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四、实习就业保障1.实习机会提供: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就业竞争力。
2.就业岗位对接: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就业对接平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实现毕业即就业。
五、成果评价与奖励1.成果评价机制:建立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成果评价机制,定期对合作成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合作方案。
2.奖励激励机制:对于合作成效显著的技工院校和企业给予奖励激励,鼓励更多院校和企业参与合作。
六、风险防范与补救措施1.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技工院校校企合作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补救措施落实:对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障合作顺利进行。
七、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1.宣传推广活动:开展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宣传推广活动,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合作,扩大合作影响力。
2.交流合作经验:组织技工院校与企业进行交流合作经验,分享成功合作案例,促进合作模式创新。
以上就是我们制定的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得到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的深入发展,为学生的成长和就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为了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提高我国制造业水平,我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将实践经验、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有机结合,培养出一批技能娴熟、实际应用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1.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提高我校产学研能力。
2.为企业和社会培养高技能敬业精神、实践经验丰富、职业能力强的人才。
3.积极支持高水平人才留校工作或回归企业,创新创业。
4.开展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成效评估,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三、具体工作要求1.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建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从校企合作需求收集、协调安排、成效评估等方面组织统筹校企合作事宜。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求,及校外企业需求,合理开展合作项目。
2.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与校外企业联合培养学生,开展校企合作研究项目。
将学生及校内专家派往企业进行交流、实习、调研、考察,以实现校企之间的实质性合作。
学生参与企业生产、技术研发等活动,比较全面的了解制造业现状及技术特点,通过实践操作,掌握了相关技能。
3.开展校企交流与培训在学校和企业之间,开展技能培训、科研成果交流等活动,促进多方之间合作深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技能水平。
学校举办技能培训以及校企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毕业生就业实践,进一步加强校企交流互动。
4.评价和监督对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成果进行评价和监督。
依据企业的人才需求,对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协作能力、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及时反馈到校企领导小组以便调整工作策略和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保障措施学校领导高度关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为实施方案提供专门的运行空间,聘请专门人才负责组织、监督和评价校企合作工作的实施情况。
通过校外企业和校内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校企合作管理体系,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技工院校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技工院校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4•【字号】闽人社办〔2024〕44号•【施行日期】202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技工院校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44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人才〔2023〕3号)精神,稳定学制教育规模,提升技工教育质效,大力推进产业技工教育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技工院校秋季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规划部署各设区市人社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围绕高质量发展,着力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始终把建立健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作为我省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和主要阵地进行建设。
要主动对标对表,尽力化解全省企业结构性缺工矛盾,从服务营商环境建设高度,细化分解技工教育招生指标,压实属地人社部门工作任务,对当地技工院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前做好规划和部署安排,对外地到本地招生的技工院校,要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设置跨区域招生障碍实行地区封锁”要求,积极协调有关各方。
对校企合作开展“二元制”工学交替模式培养高技能人才,符合企业用工稳岗就业补助政策条件的,可以给予补助。
二、多措并举,创新招生和办学思路各地人社部门要紧紧围绕2024年职业能力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落实立德树人为立足点,以推行工学一体技能人才培养为途径,推进技工教育不断发展。
《福建省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技工学校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x)]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培养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对接迫切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技工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就业质量为出发点,以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与当地骨干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形式,提高校企合作的层次,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社会参与的校企合作新机制。
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效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校企合作,提高技工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争取在两年的时间内,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的比例达到40%以上(或不少于1200人),年组织企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500人次以上;高级技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800人以上,年开业高人才技能培训400人次以上;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学生达到500人以上,年开展企业高技能培训300人次以上;省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200人以上,年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200人次。
技工学校新开办的高技能培养专业,都有相应的合作企业,并制定详细的校企合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一)实施范围: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
(二)组织形式:1、建立政府层面的设区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主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
2、建立学校层面的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咨询委员会。
由学校领导和教学骨干、有关行业、企业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和技术骨干组成,其中行业、企业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三)职责任务:1、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1)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统筹协调本市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4.23•【字号】闽人社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1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以及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职业技能提升基础能力建设部署要求,为推进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项目落地,打造产教评用有机融合的高质量产业技能生态链,为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福建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2.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2024年4月23日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和产业技工强基行动,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打造产教评用有机融合的高质量产业技能生态链,为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保证,根据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职业技能提升基础能力建设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2024—2025年,支持各地建成10个技师学院职业训练院、20个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和30个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引领带动各地各行业按照“校企合作、产训结合、示范引领、融合发展”的原则,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等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载体,基本形成覆盖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重点产业行业和我省急需紧缺工种的技能人才培养矩阵和推广网络。
福建省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技工学校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培养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对接迫切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技工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就业质量为出发点,以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与当地骨干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形式,提高校企合作的层次,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社会参与的校企合作新机制。
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效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校企合作,提高技工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争取在两年的时间内,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的比例达到40%以上(或不少于1200人),年组织企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500人次以上;高级技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800人以上,年开业高人才技能培训400人次以上;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学生达到500人以上,年开展企业高技能培训300人次以上;省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200人以上,年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200人次。
技工学校新开办的高技能培养专业,都有相应的合作企业,并制定详细的校企合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一)实施范围: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
(二)组织形式:1、建立政府层面的设区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主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
2、建立学校层面的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咨询委员会。
由学校领导和教学骨干、有关行业、企业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和技术骨干组成,其中行业、企业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三)职责任务:1、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1)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统筹协调本市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
校企双高计划建设实施方案
校企双高计划建设实施方案校企双高计划是指学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面是校企双高计划建设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
一、目标和任务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产业结构优化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实施校企共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计划。
具体任务包括:1. 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期机制,明确学校和企业的权责分工,加强双方的沟通与协作。
2. 建立校企合作的课程体系,设计相关培训课程,满足企业对于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3. 将实际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企业实习和项目实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4. 组织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加强校企技术创新与科研合作,促进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 校企合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双高计划的实施工作,制定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
2. 学校负责人:负责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与企业进行联络沟通,协调相关资源。
3. 企业负责人:负责与学校沟通协商,提供实践培训和技术支持,参与课程设计和实践环节的评估。
4. 教师工作组:负责指导学生参与实践活动,设计实践项目和课程内容,评估学生实践成果。
三、具体措施1.建立校企合作交流平台,定期召开校企合作研讨会,分享经验和探讨问题。
2.制定校企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目标,明确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内容和方式。
3.建立师资培训机制,组织教师参加企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行业背景。
4.建立优秀企业导师制度,从优质企业中选拔导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并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建议。
5.加强实验室设备的更新与维护,确保学生能够接触到最新的科研设备和技术。
6.建立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报告,开展实习评估和考核,确保实习活动的有效开展。
7.组织校企合作项目评审,评估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
四、预期效果通过校企双高计划的建设实施,预期实现以下效果:1. 学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实现人才培养的全程管理,确保学生培养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高等教育也日趋重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而校企合作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动校企合作,本文提出了一份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满足社会对各行业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2. 任务(1)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加强校企合作的沟通和交流。
(2)根据社会需求,确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专业方向和培养模式。
(3)开展课程建设工作,根据企业需求,调整或开设相关课程。
(4)实施实践教学,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
(5)建立实习基地和就业信息共享平台,搭建校企合作的桥梁。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具体措施1. 建立校企合作机制(1)打造校企合作联合体,由多家企业共同参与,达成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共识。
(2)制定校企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合作方式。
(3)定期对校企合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校企合作机制。
2. 确定培养方向和模式(1)调查社会对各行业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培养方向。
(2)开展企业需要的实践课程和技能培训,深度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3)创新毕业设计模式,组织学生在企业实践,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机结合,提高学生成果贡献,实现资源互补。
3. 开展课程建设工作(1)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将企业需求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开发合适的教材、案例等教学资源。
(2)采用在线课程等多种新兴教学方式,丰富课堂教学形式,使学生在学习中获得启示,扩展知识领域。
(3)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在线学习平台,满足学生在线学习的需求,实现课程资源共享。
4. 实施实践教学(1)建立多元化实践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开展实践、实验和课程设计等,提升实践能力。
(2)积极开展创新和创业实践,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创造,培养创新精神。
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动态变化,我国技术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培养模式正在深入推进。
根据“创新凝聚协同、实施多渠道支撑”的人才培养理念,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的技能培养模式是当今教育环境下不可或缺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本文将从实施步骤、空间设计及师资设置等方面,深入探讨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第一,制定实施方案。
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从技术院校到行业企业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承载着强有力的实施空间。
首先,技工院校应积极推进实施方案,强化培养模式的实践性,并依托实践条件,积极发展联合培养、外派实习等模式,与行业间建立深度合作。
其次,技工院校还应实施技术院校与社会企业招聘实习等全面协作机制,促进企业与院校的科技合作、人才培养等,进一步拓宽学生的技术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实践能力。
第二,空间设计。
为了促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必须做好空间设计,使学生能有更宽广的技能学习空间,不被固定的校园环境束缚。
首先,空间设计应满足实施步骤的要求,形成贴近社会实践的空间结构。
其次,空间设计也应考虑院校实践条件,如机器设备等,创设实践性的学习空间。
最后,空间设计应综合考虑课堂教学与实践实习的要求,形成有机的实践学习空间,提高学生的工学一体化技能培养水平。
第三,师资设置。
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量需要社会企业的参与,而企业参与的关键条件是师资的设置。
因此,技工院校应制定师资选拔政策,以选拔有良好行业经验、良好技术和职业精神的师资负责教学。
其次,技工院校还应组建师资培训的系统机制,形成就业能力与技术能力全面提升的完善机制。
同时,技工院校也应根据学生和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建立企业实践课程,与企业联合开发创新实践课程,为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实践能力提升机会。
综上所述,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必须结合具体实施步骤、空间设计及师资设置等多方面因素,强化实践性,进而提高技工院校学生的技能培养质量。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3.12.17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2号)要求,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2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计保留406件、废止131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福建省人社厅2013年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福建省人社厅2013年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3年12月17日附件一:
福建省人社厅2013年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就业与失业:18 清理时间:2013年12月。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性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性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指导,探索落实“三个一工程”的可操作性流程,逐步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发挥各自在专业人才培养、产业规划、经费筹措、先进技术应用、兼职教师聘用(任),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教材开发、实训项目开发、专业教学实施、实训设备功能开发和吸纳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增强办学活力,落实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责任,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开展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完成好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
二、合作范围1、订单培养、定向就业。
2、专业建设、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共同实施考核评价。
3、共同开展专业设置市场调研、论证,制订新增(老)专业申报(改造)资料、共同开展专业教学前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师资聘用、教材的编写、实训(校外顶岗实习)计划的制订、项目场地、设备、工卡量具、材料的准备。
4、教师下企业锻炼、企业能工巧匠进课堂指导技能训练,共同开展实训(实习)项目开发、实用技术开发、实训设备功能开发、生产性实训基地规划建设。
5、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互聘(外聘分院院长、兼职教师、兼职技术咨询)、定期蹲点交流、定期业务研讨。
6、共同开展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共同组建双师结构教学团队。
三、合作方式(一)订单项目1、行业或企业选择地区主导产业、与国计民生关联度紧密的行业、发展稳定、用工需求旺盛、产品竞争优势明显、技术含量较高、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对口企业。
通过与筛选的重点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把专业建设与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发展结合起来,依据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专业建设和发展方向;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在密切关注产业发展方向的同时,体现产业大类方向的通用性和行业特殊性的要求,校内建设重点体现适应性原则,适当兼顾地区产业发展和服务对象、定向就业单位的针对性要求。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112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112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家重点技工学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级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工作,规范细化申报审批工作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通知精神和《关于征求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等文件修改意见的函》(职司便函〔2013〕3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办资格申请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应经过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并举办过两期及以上高级技工培训班。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一)申办学校应按照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的评审标准进行自评,认真填报《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申办表》(附件2)和《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申办统计表》(附件3),并经办学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申办报告和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高级技工学校评审专家组,按照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的评审标准和评分办法,对申办学校进行实地评审,并填写《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评审表)》(附件1)和《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评审意见表》(附件4)。
高级技工学校评审专家组由技工学校国家级督导员和省级督导员等专家组成。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专家组评审分数达900分及以上的申办学校的相关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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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技工学校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5 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培养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对接迫切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技工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就业质量为出发点,以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与当地骨干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形式,提高校企合作的层次,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社会参与的校企合作新机制。
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效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校企合作,提高技工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争取在两年的时间内,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的比例达到40%以上(或不少于1200 人),年组织企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500 人次以上;高级技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800 人以上,年开业高人才技能培训400 人次以上;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学生达到500人以上,年开展企业高技能培训300 人次以上;省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200 人以上,年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200 人次。
技工学校新开办的高技能培养专业,都有相应的合作企业,并制定详细的校企合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一)实施范围: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
(二)组织形式:1、建立政府层面的设区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主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
2、建立学校层面的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咨询委员会。
由学校领导和教学骨干、有关行业、企业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和技术骨干组成,其中行业、企业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三) 职责任务:1、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1) 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统筹协调本市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
对本地区校企合作做出全面的规划,制定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具体实施方案。
研究和制定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政策,建立完善政策体系。
(2) 提高政府推动的组织化程度。
加强高技能人才供求双方信息引导和服务,搭建技工学校与企业对接平台。
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校企合作洽谈会,组织学校和企业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委培,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3) 强化跟踪服务。
了解校企双方合作协议的履约情况,研究建立校企合作机制的有效办法,探索全方位多元化的合作模式。
规范合作行为,保证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
建立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校企双方进行监控和考核评估。
(4) 组织开展校企合作调研、交流活动,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推动校企合作健康发展。
2、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1) 建立校企合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和紧密联系制度。
(2) 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布局和企业实际需求以及技工学校资源现状,制定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并推动组织实施。
(3) 共同研究制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计划、开发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教材,充分运用企业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岗位操作技能以及课题攻关有机结合,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逐步实现校企合作的紧密性和有效性。
(4) 构建校企人力资源培训平台,改善技工学校师资结构,提升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水平.合作企业为学校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及技术骨干,担任专业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专兼职教师,充实技工学校师资力量;委托学校培养在岗职工,通过培训提升理论和技能水平。
学校建立教师下厂实践研修制度,努力培养双师型一体化的品牌师资。
学校四十周岁以下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深入企业实践两个月,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现状,改进教学水平,同时通过跟班生产实践,为企业解决生产工艺提供帮助。
(四) 充分发挥各类大中型企业校企合作主体作用:(1)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企校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
将企校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建立现代职工培训制度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安排,并将企校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成效作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2)建立健全企校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机制。
及时将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信息,包括专业、知识结构、技能水平等反馈给合作学校,指导学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课程和安排教学,并在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和设备、接受合作学校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实践、选派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合作学校指导教师、组织优秀学员直接参与企业产品生产、技术攻关等方面给予支持。
(3)统筹安排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和生产的关系,解决工学矛盾。
国有大中型企业已经举办技工学校的要继续办好;没有自办学校的,也要根据实际,制定安排计划,与社会上的技工院校开展多方面、深层次的合作。
(五) 运作要求:1、组织机构制度化.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和校企合作咨询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合作模式深层化.既可以一校多企、一企多校,也可以多校多企;既可以将企业的资金、设备、师资和技术引进学校,也可以主动送服务上门,将培训送到车间和工厂一线;既可以承接企业定单,根据企业用人数量和规格开展定单培训,也可以校企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实施联合培养。
结合实际,选择最符合双方需求,能产生最佳效益的合作模式。
3、培养模式多元化。
以培养行业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紧密结合企业先进生产装备和技术发展的最新要求,坚持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与加强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并重。
可以采取联合办学、委托培养、半工半读、函授教育以及进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等多种灵活方式实施培养。
4、培养层次高端化。
紧紧把握高端带动战略,技工学校在抓好中级技术工人培养的同时抓好高级工培养,着力做好与企业联合培养预备技师等后备高技能人才工作,处理好学校培养与企业实践以及岗位成才之间的关系,促使后备高技能人才尽快成长。
同时,要将工作重点逐步转向对企业在职职工普遍进行高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生产安排和实际需要,举办专门的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将学校建成企业职工高技能培训基地,力争教学为现场服务,内容与岗位挂钩,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应用性。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优势。
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已纳入省厅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
部门共同做好包括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项工作。
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由省厅职业培训处牵头负责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规划,协调和制定相关政策;省技工教研室根据规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的展开。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统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机构,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形成省、市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共同推进。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把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建立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和改善服务。
根据校企合作工作需要,加强教研力量,在教学管理、专业设置、教材开发上深化改革。
技校高级工班的专业名称、教学计划未列入劳动保障部印发的高级技工学校专业目录和教学计划以及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印发的福建省技工学校专业目录中的,允许学校根据校企合作办学需要,按照新专业设立规定申请开设。
鼓励校企联合制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设相关课程。
教学计划可在部颁教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允许达到40%。
鼓励校企联合开发新教材,努力打造特色教材和品牌教材。
(三)完善政策体系建设。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鼓励校企合作的激励性措施,构建校企合作的政府投入机制,调动院校、企业包括小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
同时,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或不遵守合作协议的企业,要制定相应的制约措施和解决办法。
(四)规范管理措施。
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办法,确定具体的工作进度。
从2008 年开始,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培养高级工都必须全面落实校企合作,要建立机构、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培养数量和质量上见实效。
同时,将校企合作作为国家重点技校评估和高级技校设立以及技师学院备案的必要条件。
在全省建立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统计、检查评估、考核和通报制度,每年年终进行通报。
(五)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宣传校企合作的扶持政策,运用典型事例引导技王学校自觉开展校企合作,动员各类企业尤其是大中型骨干企业参与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省厅在今年下半年要专门召开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校企合作经验交流会,由部分校企合作特色明显,工作基础扎实的技工学校作经验介绍,以树立起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典型并全面推广。
五、工作步骤1、建立组织机构,形成工作方案。
各地根据实施方案,在今年上半年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各校建立校企合作专业咨询委员会,并将负责实施本方案的劳动保障部门、技工学校负责人、内部各有关机构职责分工、具体联系人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厅职业培训处。
2、组织洽谈会。
各设区市要在9 月份前召开校企合作供需洽谈会,并在10 月前将洽谈会组织情况小结报送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
3、召开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经验交流会。
12 月,省厅召开全省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