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鼓励广大青年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施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培育原则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旨在通过培育与选拔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强的优秀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培养,不断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实施范围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的实施范围是45岁以下,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一线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育措施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全校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原则上为教师自愿参与,措施包括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研讨交流、开展微格教学指导、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开展课程信息化建设等。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如教学研修班、教师工作坊、教学研讨沙龙等,为青年教师提供教学交流咨询平台。
(二)组建青年教师培训志愿者团队,优先资助志愿者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理念、教育技术、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修和交流,并将培训和交流的成果在校内青年教师中进行推广。
(三)组建校内和校外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辅导专家团队,开展一对一指导,提供教学工作和职业规划服务,提供教学过程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提供教学新方法、新技术、新手段运用的指导服务。
(四)基于各类教学团队和各专业教研室,由学院组建院系层面的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辅导专家团队,定期开展教学研讨,营造良好的传帮带氛围,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快速提升。
(五)学校各类教学研究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指导各类学生竞赛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
四、实施方式(一)有意参与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的教师填写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申请表,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是教学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扩展和深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使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专业实验课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各学院(实验中心)负责本科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安排实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选项、安排实验指导教师、监控实验过程、评估实验效果、核定本单位实验教学工作量。
第二章实验教学综合要求第四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具有明确实验教学目的并与理论教学体系协调一致的实验教学体系,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按照规定的实验教学学时数,精心编排实验项目,改革实验内容,注重学生基本实验能力和创新性实验能力的培养,注重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与效果评价。
第五条除培养计划要求的必做实验项目外,学院(实验中心)应根据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需要开设相应的选做实验项目。
第六条实验教学要不断采纳新技术,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和实验项目,改进实验方法和实验手段,不断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
第七条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实行实验教学内容审查认证制度,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均需通过审核。
实验项目审核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第八条学院开设的所有实验项目必须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
第九条课程主讲教师为本课程实验教学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参加相关实验教学指导工作,每学期在填写课程教学日历的同时,填报实验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学院教学办负责实验教学的过程监控,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教学计划安排。
实验教学计划的变更需在学院教学办审查备案。
第三章实验指导教师职责第十一条实验指导教师包括:独立设置实验课程主讲教师、相应理论课程主讲教师、参与实验指导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
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开展人才联合培养与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开展人才联合培养与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促进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加强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以及青年教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规范合作模式、创新运行机制,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基地建立与合作模式(一)“武汉理工大学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由武汉理工大学与合作单位在“推动校企合作,加强联合培养,建立共享机制,促进互利双赢”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建立。
(二)合作单位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以若干生产环节、研究项目或部门纳入基地范畴,设置有关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任务,提供必要的生产和科研条件;学校定期选派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以及青年教师(以下简称学校派出人员)选派进入基地开展相关实践和课题研究;基地产生的成果由学校和合作单位共同所有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人才联合培养与基地建设的运行模式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学校委托有关学院与合作单位协商确定。
(四)学校与合作单位协商制订派出人员的工作目标、方案及实施的有关内容。
(五)条件成熟的培养基地,学校和合作单位可以把合作项目纳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联合向国家有关部委申报建设“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学校积极为企业争取相关配套政策,并与企业共同接受有关认定与评估工作。
二、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一)学校与合作单位分别指派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基地建设、派出人员的培养事务与管理工作。
双方负责人员(部门)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共同协调相关事务。
(二)合作双方根据实际需求及约定的运行模式,共同商定推进措施,制订具体的管理制度,保证合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遴选与人员选派(一)合作双方依托培养基地,重点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后课题合作研究以及青年教师顶岗实践和项目合作等工作。
博士后和青年教师研究课题主要来源于合作单位与学校现有科研合作课题、合作单位自身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研发的项目、学校可供合作单位产业化的科研项目。
本科生和研究生实训、实习项目由合作单位专家与学校导师共同制订,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实训实习任务、要求和考核办法等。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4
2-4
修满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计4学分
选修四
社会实践
主持活动
1-2
1-4
主持学校、学院的专题活动、主持社团举办的全校性活动,1次计2学分;参加学校、学院专题活动、社团举办的全校性活动的组织工作,主持社团一般活动、主持班级专题活动,1次计1学分。本项最高合计4学分。
参加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
附录二: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细则
类别
内容选修
单项学分
学年
考核内容及单项学分
必修
中国语文考试
2
2-4
通过武汉理工大学《中国语文》网络自学平台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国语文》考试,成绩合格计2学分。
必考
普通话水平测试
1
1-4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二级以上证书计1学分。
英语听力测试
1
1-4
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听力测试,成绩合格计1学分。
举办专题讲座
2
2-4
在学院组织的30人以上参加的活动中,主讲讲座1小时以上,或进行外文演讲20分钟以上,计2学分。
发表文学、美术、音乐作品
1-4
1-4
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重要报纸(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发表作品(含译文),计4学分;在其他正式期刊发表作品(含译文),计2学分;校内学生社团、学院、班级主办的内部刊物的编委,每编辑完成1期计1学分,在其中发表作品计1学分;参加校内征文竞赛获得等级奖计2学分。
参加文体训练
3
1-4
参加大学生艺术团、校运动队训练,并按学校要求参演(赛),每满1年计3学分。
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2
2-4
武汉理工大学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武汉理工大学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加强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纵深化、精细化,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实到班级和学生个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班主任(班导师)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学风建设的骨干力量,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是班风学风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班主任(班导师)应努力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班主任(班导师)的基本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班级建设,认真做好学生个体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主动与辅导员、任课教师配合,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合力。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定期开展调查和研究,掌握做好工作的技巧和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五条班主任(班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一)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工作,熟悉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结合完全学分制的要求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培育优良的学风和诚信的考风。
2009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校教务字【2013】008号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要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为主线,以教学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卓越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课程内容与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过程与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适应能力强、实干精神强、创新意识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三强人才”。
一、改革创新,全面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1.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提高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的建设水平,加强新办专业建设。
大力推进“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改革,加强课程整合、大纲修订、教学改革,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做好迎接教育部阶段检查准备工作。
2.积极跟踪国家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订工作,启动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建设。
高度重视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将重复设置的课程和内容进行合理整合,淘汰过时落后的课程,更新教学内容,鼓励开设反映学科前沿、具前瞻性的新课程。
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试点班”、“基地班”等多种形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校校、国际交流等联合培养与协同育人工作。
以“2011计划”的实施和“协调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建设,加强政策研究,创新体制机制,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寓教于研,探索行业拔尖创新人才和领军人物培养。
4.以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为核心,深入推进学分制培养改革。
设立专项课改基金,增加课程开设数量,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课程资源,扩大学生选课、选教范围,做好学分制运行管理的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引导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和特点,采取讲授与自学、讨论与交流、指导与研究、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大力推广基于案例或项目的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和探索,倡导平时检测与考试相结合、笔试、口试与操演考试相结合、开卷与闭卷考试相结合、卷面考试与综述、论文相结合的考核方法,进一步提高试卷命题的科学化水平。
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课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待遇的意见》(校人字〔2012〕5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对象学校聘为教师岗位,年龄在35 周岁以下(含35 周岁)的青年教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承担助课工作:1.来校不满一周年,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要求其承担助课工作的;2.职称为助教的;3.职称为讲师,且讲师任职未满5年、按学校及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要求应承担助课工作的。
二、助课青年教师的工作职责及任务1.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熟悉并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2.了解所助的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熟悉教学的基本要求;3.协助指导教师准备教学资料,全程随堂听课(指导教师为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讲授的专业主要课程),承担与课程相关的讨论课、习题课的组织与管理,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期中、期末考试或阶段考核的组织和试卷评阅工作,辅助指导教师进行课程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管理工作;4.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讲授课程部分内容(授课学时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4),按课程要求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及制作多媒体课件,课前与指导教师沟通试教内容、要点及主要教学方法,课后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改进不足。
三、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要求指导教师选聘每学期进行一次,实行二级教学单位推荐与指导教师自愿相结合,并报教务处审批。
每位指导教师每次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担任指导教师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原则上应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主讲过被助课程三轮以上(含三轮),教学效果良好(被助课程近三年的学生评教平均分应在本二级教学单位的前20%);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
各级教学名师、精品课程名师、特色专业责任教授应担任青年教师的助课指导教师。
武汉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员岗位聘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2006]87号)、《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2007]59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 [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总体思路,逐步建立起较为规范的符合学校自身特点的岗位聘用制度,努力营造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吸引和稳定人才的制度环境,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基本原则1.科学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以工作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基础,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公布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按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进行管理。
2.严格考核,突出绩效,责酬一致。
以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为基础,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将岗位考核同续聘、解聘、辞聘结合起来,坚持岗位报酬与所承担职责、任务挂钩,与工作绩效挂钩,并根据岗位之间责任大小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3.分类管理,分层负责,逐级聘用。
以岗位类别和层级为基础,建立学校、二级单位两级负责的岗位设置和管理体制,实现学校管理和二级单位管理的有机结合。
学校和二级单位应按岗位聘用工作权限,分别负责各级各类职务的设岗聘用、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
学校教授、青年导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培养措施
学校教授、青年导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培养措施学校为提升教师素质和培养出色的教育工作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学校教授学校重视学术研究和教学能力,通过以下方式培养和提升教授:1. 鼓励教授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究项目,提升其学术影响力;2. 设立科研经费和奖励机制,鼓励教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3. 组织学术交流活动,邀请知名学者和专家给予指导和讲座;4. 提供教授发表研究成果的渠道和平台,增加其科研成果的曝光度;5. 建立教授评聘制度,促进教授间的良性竞争和成长。
青年导师为培养新一代的优秀青年教师,学校采取了以下培养措施:1. 按照导师制度,由有经验和资历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2. 组织青年教师定期进行教学经验交流,促进彼此之间的成长和进步;3. 提供导师培训和成长机会,增强导师的指导和支持能力;4. 鼓励青年教师参与科研项目,培养其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5. 为青年教师提供晋升和评优机制,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骨干教师学校注重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采用以下措施:1. 每年评选出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2. 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学管理和课程改革,提高其教学能力和创新意识;3. 提供进修和研修机会,为骨干教师提供继续研究和专业发展的平台;4. 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项目,提升其学术水平和影响力;5. 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帮助骨干教师不断完善自身的教学方法和能力。
班主任学校注重培养班主任的综合素质和教育能力,采取以下培养措施:1. 为班主任提供培训和指导,提升其管理能力和心理辅导技巧;2. 建立班主任团队,促进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3. 设立班主任奖励机制,鼓励优秀班主任的成长和发展;4. 提供班主任工作手册和指南,帮助班主任有效管理班级事务;5. 定期组织班主任会议和座谈会,交流经验和解决问题。
通过以上培养措施,学校不仅能够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能力,也能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作出贡献。
武汉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
武汉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三、政策措施为了“卓越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制定和完善了生源选拔、学藉管理、学生管理、教师培养、资源配置、学生就业、免推工程硕士研究生等相关制度,各相关学院也积极积极出台有效果措施,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保障。
1、经费落实。
学校设立了“卓越计划”专项基金,同时在学院经费划拨与投入上,优先保障试点专业经费需要和条件建设。
增加实习经费,在学生实习经费由165元/生年增加到225元/生年的基础上,还为第一批试点专业设立了60万元专项实习经费。
2、生源选拔。
“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在学生进校的军训期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通过外语、数学等科目考试,结合高考成绩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3、学生管理。
试点专业学生采取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采取学校现有学生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导师的作用,指导学生进行自主性、研究性学习。
信息工程学院在通信工程专业卓越试点班中试点开展“周末半小时,教授面对面”活动,将晚点名工作与加强学风建设紧密结合,每周每次点名均邀请一名教授与学生进行交流。
一方面突破周末晚点名常规的点名和任务布置功能;另一方面赋予和强化教授在学风建设和教育引导学生方面的重要责任,发挥辅导员和教授的协同作用,以辅导员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加上教授在学生心目中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形成合力来教育引导学生加强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
4、校企合作。
学校明确“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和相关企业签订“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以学校名义和企业签署。
同时将“卓越计划”相关专业与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纳入“xx计划”建设体系,推动产学研合作教育。
各试点学院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的“卓越计划”研讨会制度,定期如开会议,讨论研究培养方案的修订、学生管理、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企业实习实训、培养质量监控等方面工作。
5、教师能力提升。
学校人事部门和教务处制订了三个方面制度确保目标实现:第一,青年教师国际化能力培养工程,创造条件、加大投入,保证青年教师通过1年以上的国际化交流培养,提升其国际交流沟通能力;第二,出台政策,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1年以上,提高其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第三,建立青年教师助教实践和教师技能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的基本教学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
2010-2014年武汉理工大学辅导员培训实施意见
2010-2014年武汉理工大学辅导员培训实施意见D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实施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评估体系,做到严格考核和管理。
3、注重研究借鉴,创新培训机制。
遵循教育培训规律,按照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方法创新的要求,积极借鉴其他高校优秀的教育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和创新辅导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模式,努力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目标以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湖北省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举办的培训为龙头,以学校举办的专题培训为主体,以各学院开展的日常培训为基础,将辅导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骨干研修与学习考察、研讨交流、攻读学位、科学研究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形成学习、科研、进修为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辅导员培训体系;逐步建立辅导员持证上岗制度、辅导员岗位培训制度、辅导员骨干研修制度和辅导员国外、境外学习培训制度;使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的辅导员队伍。
到2015年末,所有专职辅导员参加校外的各级各类培训1-2次;具有博士学位的专职辅导员比例达到20%左右;逐步建立和完善8支左右的学生工作研究团队;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0项左右;产生2-3项学生工作创新性研究成果。
每年选派20名左右辅导员赴国外、境外大学学习培训,设立不少于30项的校基金素质教育专项课题。
四、主要任务1、形成培训体系(1)岗前培训学校每年举办新上岗辅导员岗前培训班。
岗前培训班主要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自学等形式,围绕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有关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辅导员工作内容、方法等进行,帮助新上岗辅导员尽快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学生工作的要求。
岗前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一般为40学时。
从2010年开始,新上岗的辅导员必须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2)岗位培训学校结合学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展辅导员的岗位培训,通过业务交流、专题研讨、报告讲座等多种形式,拓宽工作思路,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024年青年教师分层培养方案
2024年青年教师分层培养方案一、背景介绍青年教师作为教育系统的中坚力量,是教育事业的未来和希望。
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和教育观念,更好地推动学校的教育发展,我校决定在2024年开展青年教师分层培养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系统的培训和指导,锻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和领导能力,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培养目标1.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使其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培养青年教师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使其能够协调和配合其他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培养青年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思维方式,使其能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点。
三、培养内容1.教育理论知识培训:培养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2.教学技能培训: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包括课堂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和教学评估等方面的技能。
3.课堂观摩和教学实践:组织青年教师进行课堂观摩和教学实践,通过反思和交流,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
4.团队合作和领导力培养:培养青年教师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使其能够协调和配合其他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四、培养方式1.集中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的培训,培养青年教师的专业素养。
2.个性化指导:为每位青年教师配备一名教学指导老师,进行个性化的教学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
3.团队合作:组织青年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和团队合作,通过交流和分享,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4.课堂观摩和教学实践:组织青年教师进行课堂观摩和教学实践,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优秀教师的教学方法和经验。
五、培养阶段1.基础培养阶段:在第一年,针对青年教师的基础培养,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培训和教学技能培训。
2.提升培养阶段:在第二年,针对青年教师的个性化指导和课堂观摩,提升其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发展培养阶段:在第三年,针对青年教师的团队合作和领导力培养,培养其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5.进一步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创业活动。以国家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为基础,以参加创业计划竞赛为契机,以校内外创业基地为依托,大力促进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学生开展创业模拟训练与创业实践,提高创业技能。学校相关部门应在政策、技术、资金、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九)加强研究交流。定期召开实践育人经验交流会、座谈研讨会等,及时总结推广实践育人成果,研究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的思路举措。在教研项目立项中,向实践育人倾斜,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实践育人规律,为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十)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橱窗等校内外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报道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广泛宣传实践育人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推广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在全校进一步形成全员实践育人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实践育人文化。
二、完善实践育人体系
进一步完善我校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实践育人形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学校“责任、诚信、成才”三项教育融入实践育人工作全过程,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纳入教学计划,并计算相应课内学时学分或课外学分。
(一)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在制定各层次、各类别培养方案时,全面落实有关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学时不少于半年,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直接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1年、学分不低于5学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践学分不低于2学分。
武汉理工大学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武汉理工大学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校学字〔201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加强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纵深化、精细化,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实到班级和学生个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班主任(班导师)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学风建设的骨干力量,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是班风学风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班主任(班导师)应努力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班主任(班导师)的基本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班级建设,认真做好学生个体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主动与辅导员、任课教师配合,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合力。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定期开展调查和研究,掌握做好工作的技巧和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五条班主任(班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一)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工作,熟悉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结合完全学分制的要求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培育优良的学风和诚信的考风。
武汉理工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武汉理工大学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校学字〔〕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加强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纵深化、精细化,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实到班级和学生个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班主任(班导师)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学风建设的骨干力量,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是班风学风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班主任(班导师)应努力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班主任(班导师)的基本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班级建设,仔细做好学生个体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高等教育教案规律,主动与辅导员、任课教师配合,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合力。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定期开展调查和研究,掌握做好工作的技巧和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五条班主任(班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一)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工作,熟悉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结合完全学分制的要求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培育优良的学风和诚信的考风。
武汉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
武汉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20XX年6月教育部批准了第一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高校名单,正式启动卓越工程师培育计划。
作为首批实施“卓越计划”的部属行业背景高校,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之列入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秉承…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校训精神,按照…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以面向和引领建材建工、交通运输、机械汽车为特色,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动力,合作共建,加大投入,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培养…适应能力强,实干精神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的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思路,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全面推动“卓越人才培养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基本情况武汉理工大学“卓越人才培养工程”涉及六个专业,分别是:复合材料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支撑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一级学科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是国家第二批特色专业,国家重点学科支撑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第四批国家特色专业,国家重点学科支撑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第三批国家特色专业,国家重点级重点学科支撑专业),车辆工程(第五批国家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学科支撑专业),物流工程(第六批国家特色专业,国家重点学科支撑专业)。
这六个专业是我校优势突出与特色鲜明的专业,办学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拥有良好的软硬件条件,与建材建工、交通运输、机械汽车三大特色行业联系紧密,在“质量工程”所涵盖的规划教材、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方面均有立项。
我校在“卓越人才培养工程”所涉专业遴选工作中的高起点,高标准,为我校“卓越人才培养工程”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卓越人才培养工程”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卓越计划”工作进展情况(一)学校层面“卓越计划”工作成效学校党委、行政领导高度重视“卓越计划”在我校的贯彻实施,制定了《武汉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阐明了学校实施“卓越计划”的基本思路,建立了实施“卓越计划”的保障体系,并提出实施“卓越计划”的具体措施:1、成立了“卓越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了“卓越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任副组长,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国资处、学校董事会、校友会、各相关学院负责人参加,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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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鼓励广大青年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施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育原则
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旨在通过培育与选拔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强的优秀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培养,不断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实施范围
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的实施范围是45岁以下,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一线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育措施
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全校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原则上为教师自愿参与,措施包括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研讨交流、开展微格教学指导、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开展课程信息化建设等。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如教学研修班、教师工作坊、教学研讨沙龙等,为青年教师提供教学交流咨询平台。
(二)组建青年教师培训志愿者团队,优先资助志愿者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理念、教育技术、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修和交流,并将培训和交流的成果在校内青年教师中进行推广。
(三)组建校内和校外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辅导专家团队,开展一对一指导,提供教学工作和职业规划服务,提供教学过程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提供教学新方法、新技术、新手段运用的指导服务。
(四)基于各类教学团队和各专业教研室,由学院组建院系层面的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辅导专家团队,定期开展教学研讨,营造良好的传帮带氛围,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快速提升。
(五)学校各类教学研究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指导各类学生竞赛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
四、实施方式
(一)有意参与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的教师填写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申请表,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教师提交的需求,为青年教师配备学校及院系辅导专家(团队),进行一对一指导和帮助。
(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参与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的教师提供校内外培训和交流资助。
五、评选条件
参与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并达到以下条件基本要求和选择条件要求者,经过申报和评选,可授予青年教学名师称号:(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在本科教学第一线工作3年以上,近3年考核合格;
3.每年系统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或承担本科生实验实践教学,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达到90%;
4.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本科生科技竞赛等项目;
5.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理论课或实验课教学内容,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6.开展课程信息化建设,应用信息化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
(二)选择条件
1.以下条件满足任意1项即可参评:
(1)课程教学效果好,在同行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近3年获得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一等奖,并且课程的评教分排名在本学院同类课程前30%;
(2)理论课教师所主讲课程的督导、学生评价好,近3年该课程的评教分排名均在本学院同类课程前20%;实验、实践课程指导教师,近3年学生满意度均在90%以上;
(3)主持建设1门在线开放课程,并通过学校验收;
(4)指导本科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
(5)指导本科生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取得显著创业成果。
2.以下条件满足任意3项即可参评:
(1)近3年主持过1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主讲课程相关的教研项目优先);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以上;
(3)主编1部本人所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含讲义)或电子教材;
(4)参与课程建设,通过学校在线开放课程验收,并在课程建设团队中排名前3;
(5)近3年该课程的评教分排名均在本学院同类别课程前40%;
(6)指导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验收并获得优秀;
(7)指导本科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六、选拔程序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学名师选拔(已被评聘为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的不再参评),选拔程序如下:
(一)个人填写青年教学名师奖励申请表,并向所在学院或教学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并将推荐评议意见和候选人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二)校教学委员会对青年教学名师奖励候选人按照预定评选人数进行投票表决;
(三)教务处公示评审结果5个工作日。
七、奖励措施
学校对青年教学名师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
获得“青年教学名师”称号的,优先参评学校精品课程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