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4.20•【字号】黑药监药生〔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药监药生〔2020〕31号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省药品稽查局,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药监综药管〔2020〕12号),切实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0日黑龙江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巩固强化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决定从2020年4月开始至2021年9月底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聚焦中药饮片存在的顽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如下:(一)中药饮片和制剂生产企业检查重点1. 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7.18•【文号】国食药监安[2012]187号•【施行日期】2012.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中药生产流通监管力度,努力保持中药质量总体稳定。
但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药材产量与需求矛盾加剧,价格剧烈波动,中药生产流通领域问题突出,制假售假现象有所抬头。
一些中药生产经营企业降低要求,放任不规范行为,为制假售假提供方便,甚至直接参与违法活动,严重干扰中药生产经营秩序,直接影响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中药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一)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应保证其使用的中药材来源、产地稳定,推进中药材基地建设,积极引导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
加强对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安全性指标的检测和控制,切实保证中药材质量和安全。
(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GMP要求和炮制规范进行炮制生产,具备与生产品种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能力,严把质量检验关,对每批购进的中药材和所生产饮片进行检验,保证饮片质量。
(三)中成药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严把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关,切实承担起第一质量责任人的职责。
应具备与生产品种相适应的中药前处理、提取能力,保证生产体系完整,强化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药品标准投料生产,处方项下规定为饮片投料的不得以药材投料,规定为中药提取物投料的,方可直接使用提取物投料。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3.05.06
•【字号】黑食药监注函[2013]20号
•【施行日期】2013.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黑食药监注函〔2013〕20号)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现就实施《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包括凡例、正文及附录,是黑龙江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均应遵循的法定依据。
二、凡《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收载的品种,自执行之日起,原收载于《黑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1991年版的同品种饮片标准同时废止。
三、药品生产企业应积极做好执行《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有关准备工作,对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配合做好《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的宣贯工作,加强执行中的监督与指导,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
五、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负责《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执行中的具体指导等有关工作。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保证传统中药制剂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责划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
市(州)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传统中药制剂品种配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市(县、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传统中药制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制剂范围】本细则传统中药制剂包括以下剂型:(一)由中药饮片经粉碎或仅经水或油提取制成的丸剂(包括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蜡丸、浓缩丸等)、散剂、丹剂、锭剂、茶剂、煎膏剂(膏滋)、膏药、胶剂、浸膏剂、流浸膏剂、糊剂、汤剂、合剂、口服液剂、糖浆剂、搽剂、洗剂等传统剂型;(二)由中药饮片经水提取制成的颗粒剂以及由中药饮片经粉碎后制成的胶囊剂;(三)由中药饮片用传统方法提取制成的酒剂、酊剂。
第五条【资格条件】医疗机构配制传统中药制剂应当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并有相应制剂剂型配制范围。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疗机构可委托省内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有委托配制制剂相应剂型的单位配制。
委托配制须同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六条【备案禁止】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备案:(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情形;(二)与市场上已有供应品种相同处方的不同剂型品种;(三)中药配方颗粒;(四)备案品种信息不齐全或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五)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非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专业省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非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专业省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8.13•【字号】黑药监人〔2024〕118号•【施行日期】2024.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非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专业省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药监人〔2024〕118号)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人才服务中心,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非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专业省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标准受理省直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非医疗卫生机构药学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评审标准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2〕4号)中的《黑龙江省非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查阅评审标准及其他职称评审政策文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现岗位年限须达到评审标准规定的受聘年限。
(二)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4年9月1日算起。
(三)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四)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1.05•【文号】国食药监安[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加强中药饮片监管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各级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规范了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使中药饮片质量水平有所提高。
然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个别生产企业存在着不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生产,甚至外购散装饮片,加工包装等行为;部分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存在着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和使用中药饮片等问题。
各级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应充分认识加强中药饮片监管对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依法加强辖区内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中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中药饮片质量。
二、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
生产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必须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使用符合药用标准的中药材,并应尽量固定药材产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必须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出厂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随货附纸质或电子版的检验报告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附件1中药饮片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
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四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药事管理与法规练习题一(答案版)
单选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A. 通用名称B. 批准文号C. 生产日期D. 商品名称E. 贮存条件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A. 本单位临床需要的品种B. 市场上供应较少的品种C. 本单位科研需要的品种D. 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E. 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宗旨是A. 加强药品管理,制止药品经营不正当竞争,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B. 加强药品监督检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活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C.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D. 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发展我国医药事业E. 打击走私、制造毒品,维护社会管理秩序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可以A.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接受委托生产药品B. 在保证出厂检验合格的前提下,自主改变药品生产工艺C. 在库存药品检验合格的前提下,自主延长其库存药品的效期D. 经企业之间协商一致,接受委托生产药品E. 采用企业内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饮片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必备条件不包括A.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B.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C.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D. 具有能对所经营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E.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应具备规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遵循的原则是A. 市场调节、方便群众购药B. 合理布局、保证质量C. 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D. 品种齐全、诚实信用E. 公平合理、救死扶伤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生产药品所需原料、辅料必须符合A. 药理标准B. 化学标准C. 药用要求D. 生产要求E. 卫生要求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中药管理说法错误的是A. 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B. 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C. 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D. 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E. 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医疗机构无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海关放行进口药品的依据是A. 《药品经营许可证》B. 《进口药品通关单》C. 《医药产品注册证》D. 《进口药品注册证》E. 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药品,应当A. 按照假药予以处罚B. 按照劣药予以处罚C. 撤销进口药品注册证D. 进行临床药学监测E. 已生产的药品可在市场上继续销售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价格管理说法错误的是A.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标明药品零售价格B.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C.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D. 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E.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可以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销售药品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错误的是A.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为假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B.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为劣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C. 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的,没收违法生产的制剂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E. 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13、批准并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部门是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E.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4、批准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E.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5、制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常用药品价格公布办法的部门是A.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E.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进口的药品,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A. 在限定条件下可以依法批准进口B. 不允许进口C. 经出口国或地区药品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进口D. 只要有市场就可以进口E. 可无条件进口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查批准药物临床试验、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的部门是A.所在地县(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E.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18、进口台湾地区生产的药品应取得A.《药品进口注册证》B.《医药产品注册证》C.《进口药品通关单》D.《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E.《药品经营许可证》19、《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A.3年B.5年C.不超过5年D.7年E.10年2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不需要进行检验或者审核批准的是A. 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B. 血液制品C. 疫苗类制品D. 计生药品E. 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不得申请委托生产的药品包括A. 天然药物提取物B. 中药饮片C. 各类注射剂D. 血液制品、疫苗制品E. 中成药制剂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被抽验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抽查检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被抽验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宣布A. 该单位拒绝抽验的药品为假药B. 该单位拒绝抽验的药品为劣药C. 撤销该单位拒绝抽验药品的批准文号D. 停止该单位拒绝抽验的药品上市销售和使用E. 对该单位进行警告并限期整改2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广告申请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A.申请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C.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E.发布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件》规定计划生育药品A.药品生产企业定价B.药品经营企业定价C.医疗机构定价D.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定价E.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2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批准注册的部门是A.市(地)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B.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省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E.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负责药品GSP认证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E.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生产注射剂的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A.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D.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E.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2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A. 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B. 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C. 配备中成药D. 配备非处方药以外的药品E. 使用中药饮片2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A. 按照销售假药给予处罚B. 按照销售劣药给予处罚C. 按照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给予处罚D. 按照无证经营给予处罚E. 按照销售伪劣商品罪处罚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新药监测期说法错误的是A.设立新药监测期的部门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 设立新药监测期的目的是保护药品知识产权C. 在监测期内,不批准其他企业进口D. 在监测期内,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E.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的监测期不超过5年3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中药饮片标签必须注明的不包括A. 产地B. 生产企业C. 产品批号D. 药品批准文号E. 生产日期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宣传A.中药材B.中成药C.非药品D.中药饮片E.血液制品32、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属于A. 国家基本药物B. 特殊管理药品C. 劣药D. 假药E. 新药33、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的是A.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 国家药典委员会C.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D.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E. 司法部门34、负责提供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的是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国家药典委员会C.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E.司法部门35、企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在购销药品中无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且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A.《药品生产许可证》B.《药品经营许可证》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E.《进口准许证》36、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进口必须持有相应的A.《药品生产许可证》B.《药品经营许可证》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E.《进口准许证》37、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A. 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B. 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C. 必须完整准确D. 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E. 必须按国家标准炮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38、中药饮片炮制A.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B.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C.必须完整准确D.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E.必须按国家标准炮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3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不得在市场销售的是A.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B.中药C.中药饮片D.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E.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4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可以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是()A.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B.中药C.中药饮片D.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E.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41、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某省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某药品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该药品应当()A.按劣药处理B.撤销批准文号C.进行再评价D.按假药处理E.进行市场调查42、药品通用名称不得()A.作为药品商标使用B.与药品商品名称同时使用C.由企业使用D.作为药品法定名称E.列入国家药品标准4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A.由经营者自主定价B.由行业协会定价C.由省级政府物价部门定价D.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价E.由国务院物价部门制定指导价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可以()A.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接受委托生产药品B.在保证出厂检验合格的前提下,自主改变药品生产工艺C.在库存药品检验合格的前提下自主延长其库存药品的效期D.经企业之间协商一致,接受委托生产药品E.采用企业内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饮片4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未作规定的制度是()A.药品储备制度B.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C.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D.医疗用毒性药品特殊管理制度E.基本药物制度4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监督抽验发现,某医院使用的人血白蛋白注射液中的白蛋白含量仅为0.02%(g/m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应()A.追究该医院法定代表人的责任B.追究负责供应该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的责任C.直接追究该药品生产企业的责任D.分别追究涉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该医院的责任E.按照一事不再罚原则,只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A.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申请,批准后方可生产B.是市场短缺的药品品种C.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D.经省级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后供患者使用E.在突发重大疫情时通过零售药店销售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不良反应大并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组织调查、撤销其批准文号的部门是()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D.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E.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可以()A.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保证B.利用学者的名义证明功效C.利用国家机关的名义证明功效D.利用医药科研单位的名义证明功效E.用动漫形象表示功效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做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A.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B.对被检查人的技术秘密适当保密C.根据需要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D.定期公告药品质量抽验结果E.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采取查封和扣押措施51、药品委托生产必须经()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D.地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E.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52、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A.企业自由处理B.企业自行销毁C.原发证机关缴销D.原发证机关存档E.原发证机关收回53、下列药品不得在市场销售的是()A.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B.医院制剂C.预防性生物制品D.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E.中药饮片5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A.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B.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C.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工商行政部门审批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E.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由工商行政部门审批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5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A.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B.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C.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D.由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E.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5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生产以下哪种药品可以不经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A.新药B.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C.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D.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E.仿制药5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美国进口新镇痛药,发给()A.《进口药品通关单》B.《进口准许证》C.《进口药品注册证》D.《医药产品注册证》E.《药品生产许可证》5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香港进口药品,应当()A.撤销批准文号B.撤销《进口药品注册证》C.撤销《医药产品注册证》D.按假药处理E.进行再评价5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药品到达海关后,海关凭()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放行B.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准许证》放行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放行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药产品注册证》放行E.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企业准许证放行60、下列药品的标签上不是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的是()A.麻醉药品、精神药品B.处方药C.非处方药D.外用药品E.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61、下列关于药品广告的内容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B.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C.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D.药品广告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E.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62、发布药品广告必须经()A.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B.企业所在地省级药监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C.广告发布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D.广告发布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E.企业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63、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A.自检B.抽查检验C.指定检验D.复验E.审批检验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时应当提供()A.常用药品价格B.药品价格清单C.药品招标价格D.药品零售价格E.药品购销价格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公布其()A.常用药品价格B.药品价格清单C.药品招标价格D.药品零售价格E.药品购销价格66、应当定期公告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是()A.地方人民政府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E.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检验机构或者人员6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国务院制定的是()A.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B.中药品种保护制度C.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D.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的检验费收缴办法E.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的检验费项目多选题68、下列必须遵守药事管理法的是()A.药品的研制单位和个人B.药品的生产单位和个人C.药品的经营单位和个人D.药品的使用单位或个人E.药品监督管理的单位或个人69、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正确的是()A.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业务工作,由所在地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B.禁止在药品购销中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C.为降低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D.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E.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70、国家对以下哪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A.儿童药品B.麻醉药品C.精神药品D.医疗用毒性药品E.放射性药品71、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的药品有()A.中药材B.中药饮片C.化学药品D.抗生素E.中成药72、我国国家药品标准包括()A.《中国药典》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品标准C.省级炮制规范D.《全国医院制剂规范》E.企业标准7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必须符合药用要求()A.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B.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C.药品的外包装材料、容器D.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E.生产药品所需的辅料74、《药品管理法》规定,标签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的药品包括()A.戒毒药品B.抗菌药物C.外用药品D.处方药E.非处方药75、药品广告不得含有()A.药品说明书的内容B.国家机关的名义和形象C.专家的名义和形象D.医师的名义和形象E.患者的名义和形象76、药品经营企业必须()A.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B.取得《药品经营合格证》C.取得《制剂许可证》D.取得营业执照E.遵守《药品管理法》7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列叙述错误的有()A.药品生产工艺的改进,必须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B.中药饮片的炮制须遵循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C.药品生产工艺的改进,必须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D.中药饮片出厂前,生产企业必须对其进行质量检验E.生产药品必须有完整、准确的生产记录7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许可证中,有效期为五年的是()A.新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B.新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证书C.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D.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E.进口药品注册证7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A.不得批准生产B.可以被批准生产C.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D.不允许出口E.可以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8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从美国。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1. 引言中药饮片炮制是中医药领域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中药饮片的质量和疗效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性,并推动中药饮片炮制的规范化发展,特制定本规范及标准。
2. 术语和定义•中药饮片:指经过炮制而制成的中药制剂,便于口服或外用。
•中药饮片炮制:指将中药原料经过特定的炮制工艺加工而成的过程,包括炙、炒、炮、沸、炖等步骤。
3. 炮制规范及标准3.1 中药饮片炮制原料选择•原料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相关药典的规定,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原料的采集应当符合采集季节、地点要求,确保药材的品质和药效。
•原料的贮存应当符合相应标准,避免受潮、虫蛀等影响。
3.2 中药饮片炮制工艺流程3.2.1 炙•炙制药材时要掌握好时间和火候,避免药材过炙或不炙到位导致药效降低。
•炙制时应当注意药材的均匀加热,避免炙制不均导致局部药效差异。
#### 3.2.2 炒•炒制药材时要掌握好温度和炒制时间,避免药材过炒或不炒到位导致药效减弱。
•炒制时应当注意不同药材的特点,采用适当的炒制方法,以确保药材的质量和药效。
#### 3.2.3 炮•炮制药材时要掌握好炮制时间和火候,避免药材过炮或不炮到位导致药效降低。
•炮制时应当注意药材的大小、湿度等因素,采用适当的炮制方法,以确保药材的质量和药效。
#### 3.2.4 沸•沸制药材时要掌握好水温和时间,避免水温过高或时间过长导致药效损失。
•沸制时应当注意药材的比例和水量,确保药材能充分溶解并保持良好的药效。
#### 3.2.5 炖•炖制药材时要掌握好火候和时间,避免过炖或不炖到位导致药效减弱。
•炖制时应当注意采用适当的炖制容器和火力,以确保药材的炖制效果和药效。
3.3 中药饮片炮制质量控制•中药饮片炮制过程应当记录详细信息,包括原料使用情况、工艺参数、检验结果等数据。
•配送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质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检验等,在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出库。
中药药事管理
药事管理一、中药的概念中药是指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用以防病治病的药物。
中药包含: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二、中药管理有关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 必须标明产地。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必须从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三、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的炮制, 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 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 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四、药品标准国药品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和炮制规范国家药品标准分类: 《中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标准和药品注册标准。
一、国家药典药典是国家对药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 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我们国家控制药品质量的标准, 收载使用较广、疗效较好的药品。
中国药典自1953年版起至2000年版止, 共出版7次。
局颁标准: 是指未列入《中药药典》而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标准, 以及与药品质量指标、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和规范。
药品注册标准: 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指定药品标准, 生产该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炮制规范: “中药饮片的炮制, 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 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 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五、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 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
在每件包装上, 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第五十四条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7.09•【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93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4年第93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现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国家药监局2024年7月9日附件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中成药等的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省级中药标准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遵循中医药理论,尊重传统经验,体现中药特点,鼓励新技术和新方法在中药标准中应用,支持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持续提高中药质量可控性。
第四条坚持科学、严谨、实用、规范的原则,在继承传统经验和技术的基础上,加强基础研究,采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制定中药标准,兼顾标准的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
第五条坚持以临床为导向,加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科学设置与安全性和有效性相关联的项目和指标。
第六条坚持对中药质量的整体评价,根据关键质量属性及产品特点,建立反映中药整体质量的控制项目、方法和指标,保障中药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可控。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ppt课程
(七)完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分批发布实施并不断提高完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加强对省 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备案管理,指导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强化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监督实施,完善按照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生产中药饮片的生产、流通、使用管理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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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3.12•【文号】国中医药发[2007]11号•【施行日期】2007.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要求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级医院应当设专人负责。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中药师或相当于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黑龙江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级行政区域之一,位于东北地区,有相当数量的中药饮片资源。
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资源,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政府决定制定《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的目的在于确保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生产过程的科学性、质量安全性以及其他要求,为消费者保障中药饮片品质和安全。
本规范适用于黑龙江省所有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企业和医药机构。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包括生产原料和炮制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要求、炮制过程、设备、仓储设施、检验规范、风险分析、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以确保本规范规定的产品符合要求,力求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首先,《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对于生产原料的要求非常严格,生产单位必须采用有质量保证的原料,在生产时应严格遵循《中国药典》的相关规定,并且合格的原料必须经过合格的机构检验,如果未经检验认可,则不得使用;同时,其他辅料也必须符合检验要求,以确保质量。
其次,《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系统,以确保生产的中药饮片符合GMP要求。
企业的质量控制系统应包括产品的采购管理、存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管理以及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以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
此外,《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建立风险分析系统,以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性。
风险分析系统分为原料风险分析、生产过程风险分析、产品质量风险分析和不良事件处理等四个部分,其中需要分析药品中的有效成分的化学与生物毒性,以及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水平。
最后,《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及时处理不良事件,避免这些不良事件对中药饮片质量的影响。
在处理不良事件时,应根据药品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调查,并向相关部门上报。
总之,《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旨在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安全,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企业应以此为准则,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把关每一个生产环节,并及时处理不良事件,以使黑龙江省的中药饮片质量达到最高标准。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4.08•【字号】黑农厅函〔2022〕480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480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省林草系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农业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我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2022年黑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4月8日2022年黑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农业系统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立足“三全、三链”思路,以推进中药材生物产业发展为重点,以中药材基地建设为抓手,聚焦产业发展的难点和堵点问题,采取行政推动、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典型引带、绿色发展等举措,扩规模、优基地、育龙头、延链条、提品质、创品牌,努力把中药材产业培育成支撑乡村振兴的特色产业、强县富民的朝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业,确保实现2022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400万亩以上,产量75万吨任务目标,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中药材种业创新。
一是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与评价。
依托省道地野生药材种质资源研究中心、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资源中心,协同开展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和优质农家品种种质收集、保存、评价、筛选和扩繁,建立省级中药材种质资源数据库,构建种质资源信息系统。
827个炮制规范被废止
827个炮制规范被废止来自:蒲公英综合:无忧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共有17个省市废止了827个炮制规范;同时也有4省65个品种列入炮制规范。
各地停止执行炮制规范品种与《中国药典》收载重复品种、饮片打粉等废止的炮制规范827个:北京3个、山西3个、辽宁2个、吉林12个、黑龙江2个、上海7个、江苏2个、浙江21个、安徽1个、江西3个、山东50个、河南2个、重庆20个、四川20个、贵州2个、云南32个、陕西535个、甘肃2个、新疆108个。
北京(3个)2020年1月8日起停止执行《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中大黄粉、沉香粉、灵芝粉3个品规炮制规范。
山西(3个)2020年1月9日起废止《山西中药炮制规范》(1984年版)中收载的驴肾、狗肾、蝼蛄3个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辽宁(2个)2020年1月13日起废止红参粉、灵芝粉2个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吉林(12个)2020年1月21日起终止合欢花、大腹皮、金牛草(切制)、巨胜子、酒蒸桑寄生、关白附、水菖蒲(切制)、轮叶党参、炒地榆、番泻叶、夏枯草、鲜黄连12个炮制规范。
黑龙江(2个)2020年1月10日起停止执行《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丹参粉饮片、沉香饮片(研粉品规)的炮制规范。
上海(7个)2020年1月13日,停止执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的豆蔻仁粉、砂仁粉、林下山参粉、人参粉(含园参)、肉桂粉、狗鞭(狗肾粉)、灵芝粉7个品种。
江苏(2个)2020年1月10日起废止现行版《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2年版)中肉桂和灵芝的标准。
浙江(21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黑蚂蚁粉、檀香(粗末)、龙血竭、马宝(细粉)、狗宝(细粉)、珊瑚(细粉)、珍珠粉、鹿角粉、羚羊角粉、滑石粉(浙)、雄黄粉、雷丸粉、苏木(粗末)、胡椒粉、贡沉香粉、沉香粉、生藤黄粉、坎炁粉、狗鞭粉、海狗肾粉、鹿鞭粉21个饮片规格的炮制规范。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和标准主要参考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炮制规范和标准:
1.原料选择:选择符合标准的中药材作为原料,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等。
2.制粉:将中药材研磨成粉末,可以通过研磨或者微粉碎技术进行。
3.炮制工艺:炮制是指将中药材加工成饮片的过程,主要包括炒、炙、焙、煨、炙、制、蒸、晒等炮制方法,根据不同药材的特点选择适当的炮制方法。
4.炮制要求:炮制过程中要求熟透、色泽适宜、炮制特点明显,确保饮片的质量稳定性。
5.外观要求:饮片应该色泽均匀,无杂质,形状规整,无破碎、变形等情况。
6.包装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药理包装材料,包装时应保证密封性,防潮、防光和防虫。
7.保存要求:中药饮片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中,避免日光直射和高温,同时要防止虫蛀和霉变。
需要注意的是,每种中药的炮制规范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并且可能会有个别特殊的炮制方法和要求。
因此,在具体
炮制中药饮片时,应根据具体药材和工艺要求确定相应的
规范和标准,确保炮制质量和药效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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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法规类别】中药管理
【发文字号】黑食药监注函[2013]2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5.06
【实施日期】2013.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
有关事宜的公告
(黑食药监注函〔2013〕20号)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现就实施《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省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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