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
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推动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评选活动。
第三条评选活动的目标是发现和表彰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广大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行业的发展。
第二章奖项设置第四条根据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本评选设立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奖。
第五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分为省级奖和市(州)级奖。
每年评选5个省级奖和10个市(州)级奖。
第六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奖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
每年评选10个个人奖和5个团队奖。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七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评选条件:1.在过去一年内取得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2.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3.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具备满足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能力;4.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能力;5.无违规行为,无质量事故。
第八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奖评选条件:1.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2.在过去一年内取得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在技术上具有创新和突破;3.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综合素质;4.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5.无违规行为,无质量事故。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九条评选程序包括提名、初评、复评和决选。
第十条提名: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织等可以提名具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和表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初评:根据提名材料和评选条件,评选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并确定评选的候选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复评:候选单位和个人需提交详细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和个人简历等材料,由评选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第十三条决选: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综合考虑评选条件,确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奖的获奖者。
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
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发文字号】建设字第593号【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11.22【实施日期】1990.1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建设字第593号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为了促进全国工程勘察单位技术进步,推动广大勘察工作人员在工程勘察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努力做出大批的优秀勘察成果,充分发挥工程勘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工程勘察奖的种类第一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设金质奖、银质奖和铜质奖三种。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在各部门、各地区的优秀工程勘察奖的基础上进行。
二、评选范围第三条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以每次评选截止报名日期为准)实际检验的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符合优秀工程勘察标准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项目,投产后的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项目、经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国家储量委员会或相当等级的评委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符合优秀工程勘察标准可参加评选。
第五条外资或合资工程,由中方承担勘察的,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援外建设项目的勘察,不参加优秀工程勘察奖的评选。
三、标准和条件第七条优秀工程勘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四、评选步骤和申报办法第八条各勘察单位应充分发动群众,在本单位评选优秀勘察的基础上,将成效突出的工程勘察项目,根据各主管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期限,按勘察单位隶属关系上报。
参加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秀勘察评选。
第九条勘察单位申报参加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的优秀勘察项目,由各部基建局(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计委、建设厅)归口,按评选标准严格进行审核,组织回访调查,征求设计、建设、施工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取得同级财政(务)或有关部门对经济效益的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各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秀勘察。
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规范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0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湖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最高奖项,分为综合工程奖和专项工程奖两类。
综合工程奖分为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包括工业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住宅与住宅小区工程)、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专项工程奖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得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工业工程、交通工程除外)可推荐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
获得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的工业工程、交通工程项目可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
第四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适当兼顾中小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第五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年评选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次评选的一、二、三等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40%。
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第七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办理具体事务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八条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设计、治理项目;2.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3.地下水开采达到设计要求,或暂未达到设计要求但有开采性抽水试验(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或经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验证,并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论证)、钻井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评价)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4.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勘察设计质量奖罚制度
勘察设计质量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提高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经济、适用和美观。
2. 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勘察设计工作的员工及团队。
二、奖励机制
1. 质量优秀奖:对于勘察设计成果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且获得客户好评的项目团队,给予奖金激励。
2. 创新贡献奖:鼓励创新思维,对于提出创新设计方案并被采纳的个人或团队,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3. 持续改进奖:对于持续改进工作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机制
1. 质量不合格惩罚:勘察设计成果未达到公司或行业标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2. 严重失误惩罚:因设计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还将给予降职、解聘等处分。
3. 违规操作惩罚:违反勘察设计操作规程,未经审批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评定,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申诉与复核
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
申诉。
2. 公司应成立专门的复核小组,对申诉进行调查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附件: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最高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分设一、二、三等奖。
获奖项目中一、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20%和35%,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第三条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辽宁省建设厅负责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
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各项具体事务工作,委托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办理。
第二章评选的范围第六条全省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一、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或地基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项目;二、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三、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四、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第七条全省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一、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和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二、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如矿井、水利工程、铁道、公路等,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三、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城市规划项目及其他规划项目(如江河流域规划、水利工程专项规划等)。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勘察设计在现代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特设立“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二、评选目的1.奖励在工程勘察设计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其继续努力、提高水平。
2.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促进行业内的创新和竞争。
3.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的品质和水平,推动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评选类别1.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评选标准包括技术水平、设计创意、项目效果及业绩等。
2.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师奖:评选标准包括个人技术水平、设计能力、项目贡献等。
3.最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奖:评选标准包括项目规模、技术难度、创新性及社会效益等。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提名候选单位、个人和项目,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2.初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初步评审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单位、个人和项目。
3.决选阶段: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入围单位、个人和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或听证,并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单位、个人和项目。
4.颁奖仪式: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场合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单位、个人和项目颁发奖项。
五、评审委员会1.评审委员会由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包括工程勘察设计专家、行业协会代表等。
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
六、评选标准1.技术水平:评估单位、个人的技术实力和专业能力,包括技术研究成果、技术创新能力等。
2.设计创意:评估单位、个人的设计思路和创新能力,包括设计方案的独特性、突破性和实用性等。
3.项目效果:评估单位、个人的项目成果和影响力,包括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项目业绩:评估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的业绩和声誉,包括项目数量、规模和重要性等。
七、奖项设立1.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计三个奖项。
四川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四川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表彰奖励工作,推动工程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根据《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从事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各类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用。
第三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
第四条评选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报单位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资质,并在四川省范围内开展业务。
(二)申报单位在过去三年内完成的项目数量在同类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力。
(三)申报单位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参评单位应在截止日期之前向省级评选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第三章评选流程第七条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一)初评1.初评由省级评选机构负责组织,评选范围为向申请单位发放申请表。
2.评选依据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对其业绩、技术水平、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初步评估。
3.初评后,省级评选机构将优秀申报单位的名单公布给各级评选机构。
(二)终评1.终评由各级评选机构负责组织。
2.评选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初评通过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核查相关资质和项目实施过程。
3.终评后,评审专家根据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的结果,对申报单位进行打分评分。
4.按照评分结果,评审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排名,并确定获奖单位和奖项等级。
第八条评选结果公示。
(一)评选结果由各级评选机构公布。
(二)未获奖单位有权向评选机构查询评审结果,并提出申诉。
第九条评选活动实行奖金激励和表彰。
第四章奖励措施第十条获奖单位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十一条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十二条获奖单位可以享受省级财政给予的贷款优惠、政策支持等利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级评选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引言:工程勘察设计在现代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关系到城市的发展、人们的生产及生活等方面。
为了鼓励优秀的勘察设计团队,激发他们的创新和工作热情,某某省制定了“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一、奖项设置:某某省将工程勘察设计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其中,一等奖只评选一个,二等奖评选三个,三等奖评选五个。
并且每年的三等奖中会评选出一名优秀个人奖。
二、评选条件:1.设计成果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2.设计管理和项目资料管理具有安全性、标准性和严密性的;3.设计效果和运用效益显著。
三、评选流程:1.申报:每年三月份进行,各城市可以自主报名参赛,也可以由省内有影响力的设计院、科研机构等推荐参赛。
2.评审: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和企业家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
一等奖需要两次投票分别在初审和终审的时候进行,才能决出获奖作品。
3.颁奖:在某某省建设节期间进行颁奖仪式。
一等奖为20000元,二等奖为10000元,三等奖为5000元。
优秀个人奖为5000元。
同时,获奖内容在省政府、各城市政府官网等平台公布。
四、评选意义:1.营造良好的设计环境: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意味着一系列的荣誉和尊重,这将会吸引更多的有才华、有创意的设计师加入,促进行业的发展。
2.激发设计创新热情:奖项的设立不只是让那些获奖者看到自己的成果得到认可,更能够激励未获奖者继续努力,发挥设计创新潜力。
3.提升工程质量:对于获奖作品的评审可以促使勘察设计人员更理性思考、更科学规划,更加重视设计质量,进而提高工程品质。
五、总结:在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的推出下,优秀的设计团队得到了更多的肯定和奖励,随着这个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优秀设计团队涌现出来。
这不仅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也提供了较好的设计环境,进而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指导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规定,结合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实际及历年评优工作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按照市城乡建委的指导意见,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由某某市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
每年进行一次,每年3〜5月启动评选工作,原则上只接受会员单位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公路工程设计、通信工程设计、电力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以及建筑结构等专项工程项目(逐步扩大评选范围)。
第二章奖项设置第四条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某某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市级(省部级)奖项,包括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类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五条综合工程奖项分为:优秀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第六条专项工程奖项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等专业。
第七条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次评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项目总数的60%o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特殊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第三章评选原则第八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设计体现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符合国情。
第九条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建筑方针,以项目设计所体现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作为评价工程设计的基本准则。
第十条安全、节能、环保等重大要素是否在设计中充分体现。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项目的勘探手段是否先进合理,岩土工程评价是否体现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鼓励原创,重点考虑自主创新力度。
第十三条不以工程规模、性质论高低。
第十四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十五条获奖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充分满足建筑的功能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二)技术先进性达到市内同类设计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性;(三)设计创意构思新颖,文化性、艺术性强,体现综合效果水平;(四)内外空间尺度把握恰当,与环境景观结合自然融合;(五)设计执行标准、规范准确,没有违犯强制性规范条文。
四川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规范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制定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奖项。
分为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种类型,综合工程类分为“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专项工程类即“优秀专项工程设计奖”,包括建筑装饰、园林景观、环境工程、工艺系统、过程控制、建筑智能化、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结构、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抗震防灾、传统建筑、绿色建筑等单项工程。
综合工程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表扬奖;专项工程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三条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第四条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综合工程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可推荐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且综合工程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或专项工程被评为一等奖项目可同时推荐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参加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评选。
第六条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委托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条件及标准第七条凡申报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符合法律法规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满足四川省相关政策和地方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三)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工程设计项目的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经实践检验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四)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评审;(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投产、考核、运行一年以上(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其中工程勘察项目应为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六)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特别规定要求的,应取得法定范围内环保、消防、安全、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或认可材料。
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积极性,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树立和宣传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勘察设计,是指在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勘、工程设计和设计论证等各阶段中进行的工作活动。
第三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评选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评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条件包括:(一)依法经年审验合格;(二)所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应在工程质量和设计创新方面具有显著成绩;(三)取得的工程设计成果在项目实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获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四)具有较新的勘察设计工程技术或荣获国内外优秀设计奖项。
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个人评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条件包括:(一)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达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二)取得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在项目实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获得建设单位的认可;(三)具有较新的勘察设计工程技术或荣获过国内外设计奖项。
第六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程序:(一)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具体组织实施;(二)广东省勘察设计协会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和评审工作;(三)评审结果将由广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向广东省建设厅报送,由广东省建设厅决定授奖名单;(四)授奖名单公示并颁发奖项。
第四章奖项设置和资助第七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入选奖四个奖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的评审结果,按实际情况确定获奖名额。
第八条广东省将为获得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资助,资助金额由广东省建设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奖励措施第九条获得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以下奖励:(一)授予荣誉证书和奖杯;(二)对于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奖励;(三)加强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推广,提高其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建设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最高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下简称: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第三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评选。
第四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务工作委托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办理。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或省直行业协会负责本辖区或本行业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申报工作。
第二章评选的范围第六条省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㈠结构主体工程验收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项目;㈡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㈢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㈣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不再另行申报。
第七条省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㈠建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㈡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如矿井、水利、铁道、公路等,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不再另行申报;㈢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城市规划项目及其他规划项目(如江河流域规划、水利工程专项规划等)。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
附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促进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规范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实施。
评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建筑工程标准设计、以及园林景观、抗震防灾、传统建筑、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项目。
第三条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科学严谨、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第四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为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个奖项。
第五条综合工程奖项分为: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和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按获奖名次直接推荐参加“国优”评选。
第六条专项工程奖项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园林景观、建筑电气、抗震防灾、传统建筑、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按其专业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金钥匙、银钥匙、铜钥匙奖。
第七条获得民营企业分会“华彩奖”、传统建筑分会“华筑奖”和园林景观设计分会“计成奖”的一等奖项目可推荐参加“行业奖”相关项目的评审。
第八条获奖工程项目应落实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技术创新,达到同类工程项目的先进水平。
综合工程获奖项目的水平应达到:一等奖项目在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期水平;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居全国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进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争创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勘察设计单位独立承担,或作为主体单位,或作为总体单位主持完成的国内勘察、设计项目。
其中勘察项目主要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设计项目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综合工程和单项工程。
第三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均设立一、二、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申报项目必须是各申报单位评选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
第五条期限要求1、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勘察项目,可以申报优秀勘察奖;2、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优秀设计奖;3、竣工投产至申报评选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第六条规模要求1、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勘察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长度为50公里(含)以上的铁路、公路线路测量,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测量,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工程测量;(2)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公路线路、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深水桥、大型立交桥、大型地下工程、大型厂房、16层以上高层建筑项目及大型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工点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源工程勘察;(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规模虽小,但难度大有特色,效益显著的项目;(6)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勘察项目。
2、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综合工程1)新建铁路、公路连续里程不少于50公里,改建及增建二线铁路工程一个区段(含)以上;2)新建铁路的枢纽、编组站、区段客运站、工业站、货运站,或改建上述枢纽、车站,改建量在50%以上;3)新建大型工厂,改建大型工厂改建量在50%以上;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
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冶金行业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展,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增强全国冶金行业工程勘察设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二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奖项,评选周期为每年一次。
第四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置以下奖项:1.金奖:获得该奖项的单位或个人在冶金行业工程勘察设计领域有突出贡献和杰出成绩,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2.银奖:获得该奖项的单位或个人在冶金行业工程勘察设计领域有显著贡献和成绩,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
3.铜奖:获得该奖项的单位或个人在冶金行业工程勘察设计领域有积极贡献和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由冶金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评选标准第六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项目质量:勘察设计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技术指标等的创新性、先进性、可操作性。
2.技术水平: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在该项目中的技术难题解决、技术方案有效性、技术创新、应用前瞻性等。
3.组织管理: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在组织指挥、项目管理、资源配置、项目执行等方面的优异表现。
4.对冶金行业的贡献:勘察设计项目对冶金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影响。
5.客户满意度: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服务态度、效率、质量、创新等方面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七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第八条初评:由全国冶金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提名材料和相关证明,针对获奖条件和标准进行初步评估和筛选,确定评选的候选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终评:由全国冶金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评,并根据初评结果,进行深入研究和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冀建工〔2018〕40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冀建工〔2018〕4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评选有关工作。
原《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冀建质〔2013〕78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9月17日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城乡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最高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软件,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下简称: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0%和25%,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为保证优秀项目质量和水平,对同一类项目、同等规模、同等技术条件的控制获奖数量。
第三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评选。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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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进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争创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勘察设计单位独立承担,或作为主体单位,或作为总体单位主持完成的国内勘察、设计项目。
其中勘察项目主要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设计项目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综合工程和单项工程。
第三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均设立一、二、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申报项目必须是各申报单位评选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
第五条期限要求
1、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
工程勘察项目,可以申报优秀勘察奖;
2、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
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优秀设计奖;
3、竣工投产至申报评选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第六条规模要求
1、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勘察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长度为50公里(含)以上的铁路、公路线路测量,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测量,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工程测量;
(2)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公路线路、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深水桥、大型立交桥、大型地下工程、大型厂房、16层以上高层建筑项目及大型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工点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源工程勘察;
(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5)规模虽小,但难度大有特色,效益显著的项目;
(6)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勘察项目。
2、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综合工程
1)新建铁路、公路连续里程不少于50公里,改建及增建二线铁路工程一个区段(含)以上;
2)新建铁路的枢纽、编组站、区段客运站、工业站、货运站,或改建上述枢纽、车站,改建量在50%以上;
3)新建大型工厂,改建大型工厂改建量在50%以上;
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5)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
(2)单项工程
1)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或技术复杂的特大桥、大桥、深水桥、60米以上的高桥、大型立交桥;
2)地质复杂或结构工艺复杂,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和三线以上铁路车站隧道;
3)地质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特殊设计路基工程;
4)大中城市客站站房,单幢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房屋,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具有特色的生活小区;
5)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的完整的给排水系统;
6)新建、改建机务段、车辆段,改建量应在50%以上;
7)铁路枢纽以上的通信站,长度超过50公里的通信线路;
8)电气集中区段站(含)以上铁路车站(或50组道岔以上的车站),一个区段或枢纽的铁路自动闭塞、调度集中、调
度监督,中等能力以上驼峰;
9)一个项目的输电线路(含变、配电所),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的供电系统(含变、配电所及输电线路);
10)一个铁路项目的牵引供电系统、牵引变电所、接触网或区段站(含)以上的牵引供电系统(含牵引变电所和接触
网);
11)城市主干路、快速路5公里以上,高速公路30公里以上;
12)科技含量较高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铁的一个车站、一个区间;
13)规模虽小,但技术创新有突破,效益显著的工程项目;
14)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
第七条申报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必须有本单位全面质量管理部门的贯标验收记录。
第八条申报优秀工程勘察项目在勘察期间不能发生人身伤亡和重大机具事故。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无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第九条申报优秀工程设计项目,工程决算不应超过概算,确因建设规模调整等原因而超概算需说明原因。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十条优秀工程勘察评选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则要求。
2、成果能正确反映客观实际,资料齐全,论据充分,结论正确;
3、勘测方法和手段选用适当、满足环保要求,以合适的工作量
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4、成果对提高设计质量和工程效益有显著作用;
5、技术水平
一等奖:技术难度大,有突出创新,在关键工艺或关键技术上有重大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对本专业领域技术进步有重要示范和促进作用。
二等奖:技术难度较大,有较大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本专业领域技术进步有重要借鉴和促进作用。
三等奖:有一定技术难度,有所创新,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第十一条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则要求。
2、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环保、节能、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
3、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在降低工程造价方面效果明显,经实践检验,能满足建设、生产和使用要求,综合经济效益比已经建成的同类型项目有明显提高;
4、采用的工艺、设备、材料和结构技术先进,选型合理,符合国情;
5、设计手段先进,广泛应用计算机和CAD技术,设计文件组成内容、深度符合要求,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6、技术水平
一等奖:技术上有突出创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等奖:技术上有较大创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等奖:技术上有所创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第四章申报
第十二条综合项目申报,应分列子项,并作出评价。
已获奖的子项,一般不重复申报。
第十三条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定于每年五月举行,各设计单位申报材料须于每年三月底前报送总公司科技部,逾期不再受理(集团公司所属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需经集团公司盖章确认)。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件),文字材料用纸统一采用A4纸。
申报内容如下:
1. 勘察项目:
(1)项目申报表(附后);
(2)勘察报告书;
(3)有关照片或音像资料(一份);
(4)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
2. 设计项目:
(1)项目申报表(附后);
(2)设计说明书及主要图件;
(3)介绍项目的图片、音像资料(一份);
(4)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申报理由应详细说明项目的主要优缺点,并对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做出比较(必要时附技术水平检索资料),并附院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获奖证明材料和贯标活动的简要说明。
第十五条当申报项目有协作单位时,需说明主体设计单位与协作单位完成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量。
第十六条申报总公司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每项缴纳申报费1000元,用于组织评审工作。
第五章组织评审
第十七条总公司设评审领导小组,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日常工作由总公司科技设计部负责。
第十八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提出获奖项目意见,经评审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确定并公布获奖项目名单。
第六章奖励
第十九条获总公司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及主要完成人员,由总公司颁发证书和奖金。
并将业绩荣誉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
其中,一等奖奖金9000元,二等奖奖金6000元,
三等奖奖金3000元,奖金由总公司奖励基金支付。
第二十条对符合国家及有关部委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的获奖项目,由总公司推荐参加国家及有关部委组织的评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申报项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获奖后如发现与获奖条件不符,撤消奖励,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总公司科技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