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筑面积、可销售面积区分
建筑面积总计、可销售面积划分

建筑面积总计、可销售面积划分
简介
本文档旨在对建筑面积总计和可销售面积进行划分,并提供相关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定义
- 建筑面积总计:指建筑物地面范围内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室内主要使用面积、公共设施面积和其他附属面积。
- 可销售面积:指建筑物中可以出售或出租的面积,不包括公共设施面积和其他非销售面积。
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总计的计算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针对每个楼层,测量面积并记录。
2. 将各个楼层的面积相加,得到建筑面积总计。
可销售面积的计算通常从建筑面积总计开始,然后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调整:
1. 剔除非销售区域,如公共设施面积和其他非销售面积。
2. 根据销售目的或法律要求,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例如,如果某些面积不符合销售标准,需要将其排除在可销售面积之外。
应用场景
建筑面积总计和可销售面积的划分广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对于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说,清晰明确地划分建筑面积总计和可销售面积可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便利,确保在房地产交易中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论
建筑面积总计和可销售面积的划分是房地产业务中重要且常见的概念。
了解其定义和计算方法对于开发商、购房者和相关从业人
员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计算方法,以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以上是对建筑面积总计和可销售面积划分的简要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和帮助。
建筑、可售面积的划分之欧阳音创编

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1、建筑面积不介入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2、产证面积有产证不成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3、不成售面积=不介入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成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成售面积划分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年夜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位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位”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位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 衡宇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含衡宇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衡宇建筑面积计算按衡宇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含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 衡宇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衡宇使用面积系指衡宇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衡宇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 衡宇层数是指衡宇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 衡宇所在条理是指本权属单位的衡宇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条理以正数暗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规模(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衡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衡宇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合适上述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

3、不可售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
附:配套设施可售、不可售面积划分
营利性划分
初始产权划分
可售面积
不可售面积
营利性
开发商
√
因为外资限购令影响,大量机构投资者开始关注高端写字楼市场。2011年五月份成都人民南路顶级写字楼市场气氛低迷,入住率下降9%,并且这种下降状况还将持续。2011年8月7日长兴园湖曲奢适生活品鉴暨产品发布会--奢适缔造典范,园湖奏响新曲天津写字楼出售
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共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
√
无偿移交地方政府、公共事业单位
√
产权属业主共有
√
人防国有
√
非营利性
产权归开发商
√
产权不明由于实体经济影响,大量自用买家开始关注甲级写字楼市场。2011年十二月份南京顶级写字楼市场气氛活跃,开盘体量上涨4%,并且这种上涨态势还将持续。居间协议做低房价是否有效重庆写字楼出租网
√
因为土地出让市场影响,大量游资开始关注纯写字楼市场。2011年五月份成都高新区高端写字楼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开工体量下降2%,并且这种下降状况还将持续。刘军洛--《多角世界下的中国房价》成都写字楼出租
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共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
无偿移交地方政府、公共事业单位
不可售面积
产权属业主共有
本幢值班警卫室、物业房
公共配套设施(非营利)
公共配套设施1
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
为多幢服务的警卫房、管理用房、发电配电设备房。
无产证面积
公共配套设施2
地下人防工程及过道
地上架空层
次品
1、建筑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
建筑、可售面积的划分之欧阳理创编

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1、建筑面积不介入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2、产证面积有产证不成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3、不成售面积=不介入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成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成售面积划分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年夜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位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位”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位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 衡宇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含衡宇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衡宇建筑面积计算按衡宇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含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 衡宇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衡宇使用面积系指衡宇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衡宇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 衡宇层数是指衡宇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 衡宇所在条理是指本权属单位的衡宇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条理以正数暗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规模(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衡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衡宇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合适上述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识别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等概念

识别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等概念购房者经常被楼盘的售楼小姐以及开发商提供的售楼书中的各种面积大小的概念搞得晕头转向,而面积问题又是商品房买卖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对于购房者来说不能不知道。
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前,必须认真了解这些不同的面积概念。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自由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每套住宅户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的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包括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阳台。
对于斜面屋顶结构的房间,层高低于2.2米的部分面积不计入面积。
公摊面积,是指小区业主对小区内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共用建筑空间等共同分担的面积。
销售面积与建筑面积及关系

销售面积与建筑面积及关系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关系1、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买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所谓的建筑面积。
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标注单位应当为平方米。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
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不等于地毯面积,完全属于买房人个人私有;与套内使用面积相比,更能完事地反映买房人个人私有部分的产权。
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3.套内使用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1)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道、厨房、卫生间、贮藏间、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只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4、.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商品房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所占的面积。
商品房的套内境况体分为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套内墙体面积的计算法为:(1)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封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5、.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设筑面积;(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挡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完备版)建筑总面积、可销售面积划分

(完备版)建筑总面积、可销售面积划分背景信息
在进行房地产销售时,建筑总面积和可销售面积是两个重要的考量指标。
建筑总面积是指整个建筑物的总面积,而可销售面积是指可以进行销售的部分面积。
建筑总面积
建筑总面积是指整个建筑物的全部建筑面积,包括各个楼层的总面积以及可能存在的共用部分面积。
建筑总面积通常是通过进行精确的测量计算得出的。
可销售面积
可销售面积是指建筑物中可以进行销售的部分面积。
这部分面积通常是指商业使用面积或住宅使用面积等可以用于买卖交易的部分。
在确定可销售面积时,需要排除掉不适合销售的部分,比如公
共走道、电梯间、公共楼梯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各个国家或地
区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可销售面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划分准则
建筑总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划分通常遵循以下准则:
1. 根据实际建筑形式和设计,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
2. 对于每个功能区域,确定其所占据的楼层面积。
3. 进行相应的面积计算和测量,得出建筑总面积和各功能区域
的面积。
4. 根据销售需求和法律法规,将可销售面积确定为符合条件的
功能区域面积之和。
结论
建筑总面积和可销售面积在房地产销售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准
确划分和计算这两个指标有助于确保房地产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在进行相关工作时,应当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和计算。
以上为建筑总面积、可销售面积划分的完备版文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可售面积的划分

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1、建筑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2、产证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3、不可售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可售面积划分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 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上述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完善版)总建筑面积、可交易面积区别

(完善版)总建筑面积、可交易面积区别
总建筑面积和可交易面积是在房地产领域常用的两个概念。
虽
然它们都与建筑面积有关,但在具体含义和使用上有一些区别。
总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地面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包括
住宅、商业用房、公共设施等。
它通常用于描述整个建筑物的占地
面积,无论该面积是否可自由使用或进行交易。
总建筑面积是以建筑物的外墙外缘为计量基准,包括墙体面积、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室内装修等。
这个概念主要用于计算建
筑的物理尺寸和空间规划,以及估算建筑的成本和价值。
可交易面积
可交易面积是指建筑物中可以自由买卖、转让、租赁的实际使
用面积。
它是基于现实市场需求和法律规定而确定的。
可交易面积通常不包括一些非交易性的区域,例如公共设施和
服务区、走廊和走道、电梯间、垃圾处理区等。
这意味着这些区域
不计入可交易的房地产面积范围内。
通常,当我们规划用途或购买房产时,更关注的是可交易面积,因为它能直接决定我们可以使用的实际空间和价值。
而总建筑面积
则更多用于承载建筑设计、施工和物业管理等方面。
结论
总建筑面积和可交易面积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用途和计算方
法也不相同。
总建筑面积主要用于描述建筑物的整体尺寸和空间规划,而可交易面积则着重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法律规定,反映了可以
买卖、租赁的实际使用面积。
在购买房产或进行房地产交易时,理
解和区分这两个概念将有助于准确把握房地产的实际价值和使用范围。
(完整版)建筑面积、可销售面积区分

(完整版)建筑面积、可销售面积区分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1、建筑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2、产证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3、不可售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可售面积划分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 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可售面积的划分之欧阳地创编

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1、建筑面积不介入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2、产证面积有产证不成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3、不成售面积=不介入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成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成售面积划分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年夜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位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位”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位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 衡宇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含衡宇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衡宇建筑面积计算按衡宇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含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 衡宇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衡宇使用面积系指衡宇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衡宇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 衡宇层数是指衡宇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 衡宇所在条理是指本权属单位的衡宇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条理以正数暗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规模(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衡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衡宇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合适上述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完整版)建筑面积、可销售面积区分

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1、建筑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2、产证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3、不可售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可售面积划分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 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上述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

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2012-09-11 19:15:37)转载▼标签: 杂谈分类: 知识共享作者:周运考标签:公共配套设施公共建筑 公共事业建筑面积房产分类: 房地产2、 产证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3、 不可售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可售面积划分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 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可销售面积区分

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1、?建筑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2、?产证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3、?不可售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可售面积划分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可售面积的划分

1、建筑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2、产证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3、不可售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可售面积划分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 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米(含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上述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 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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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公摊公共产证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1、=套内建筑面积+面积可售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产证面积 2、=不可售面积 3、+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附:配套设施可售、不可售面积划分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所谓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摊面积)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办法。
此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1) 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上述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 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 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 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层高在2.20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 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他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其墙厚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15) 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 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雨篷上盖面积小于柱外围水平面积时,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 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
(18) 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19)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 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2)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篷、车棚、货棚等,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当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按围护结构上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或外凸时,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 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属部位。
(2)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以及有主墙体的玻璃幕、金属幕及其他材料幕墙。
(3)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 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 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6) 房屋的平台、花台、晒台及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等。
(7)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8)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社会公共通道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9) 屋面上有柱有盖但无围护结构的一些观景建筑设施。
(10)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的建筑。
(11) 广场式室外楼梯。
(12) 独立烟囱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3)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辨别原则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按以下原则办理。
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永久固定,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 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小于2.20米的房屋及部位;装饰性的建筑;与室内不相通的部位;沿街巷社会公用的建筑及无上盖或上盖为社会公用的建筑(除挑阳台、非广场式室外楼梯算一半面积外)。
特殊墙体及部位处理原则(1) 非垂直墙体处理原则:当房屋的墙体向内倾斜时,按其外墙高度2.20米处的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建筑面积;当房屋的墙体向外倾斜时,按底板(地坪)外沿测算房屋建筑面积。
(2) 不规则(弧状)墙体处理原则:当房屋墙体向内凹且内凹的高度高于2.20米时,按其外墙高度2.20米处的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内凹高度低于2.20米时,按最小部分的外墙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当房屋墙体外凸时,按底板(地坪)外沿测算房屋建筑面积。
知识点三:套内建筑面积的测算套内建筑面积,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即: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系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组水平投影计算。
它包括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可以比较直观地反映住宅的使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
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计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积计算。
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包括商品房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的面积,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1) 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内墙体面积。
(2) 非共用墙,是指本套独用墙体,其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系指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
套内有多个阳台的,全部计算。
一般来说,阳台可以分为开放式阳台和封闭式阳台、外挑式阳台和内含式阳台。
其中,原始设计为封闭式阳台的,全部计算建筑面积;原始设计为开放式阳台的,计算一半。
知识点四:公摊面积的测算共有建筑面积的构成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1)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其功能上为整栋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积;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车库、自行车库、会所或俱乐部、仓库、人防工程功能等);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设备间等,均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2) 套(单元)与共有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的公共墙体,墙体水平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也就是说,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房屋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设备间等,即为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除以整幢房屋各套建筑面积之和,即得到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知识点五:其他相关面积指标及系数实用面积是“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的余额。
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给定面积).产权面积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预测面积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有预售销售证的合法销售项目)销售中,根据国家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范对尚未施工的房屋面积进行一个预先测量计算的行为,它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
实测面积实测面积是指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工程规划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开发商依据国家规定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参考图纸、预测数据及国家测绘规范之规定对楼宇进行的实地勘测、绘图、计算而得出的面积。
实测面积是开发商和业主的法律依据,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结算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的最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