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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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务员申诉案件的处理决定
2、针对特点申诉程序的案件的审理,检查机关需区分情况分别
作出如下复查(复核)决定:
维持原处分(复查)决定、直接撤销或者建议撤销原处分(复
查)决定、直接变更或者建议变更原处分(复查)决定
十、控告事由
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十一、受理机关
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受理申诉、控告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受理申诉或控告的机关,不得对公务员的申诉或控告置之不理、敷衍塞
责或歧视、刁难,不得将控告材料转给被控告者,并应当对提出控告的
公务员予以保护;负责任地听取申诉、控告双方的意见,实事求是地调 查案件,查明实际情况,防止主观臆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回避、调 查取证等相关规定,秉公办案; 办案人员(包括工作部门的接待人员、调查人员、审理人员和受理机关 的领导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泄露秘 密和打击报复,否则,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三)审理
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办人,负责对违法违
纪的事实和证据、性质以及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同被调查
者核对事实,听取其陈述和辩解,最后将审阅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提交 案件审理部门集体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承办人据此草拟审理报告,审 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连同相关材料呈报受理机关主管领导。
五、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意义
1、 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 2、 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3、 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 廉洁建设
六、 申诉的事由
1、 处分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3、降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益,依法要求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对这种侵权行为进行
调查、作出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追究侵权者责任的行为。
二、 公务员申诉与其他申诉的差异
1、 申诉者仅限于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 2、 公务员申诉事由只想的是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这种决定是机关的内部 行政行为 3、 申诉的对象是在行政上游隶属关系或者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 4、 受理申诉的机关是由公务员法确定的
受理机关在收到控告书后,对控告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被控告者
存在违法违纪的事实,需要追究责任,且案件属于受理机关的管辖范
围的,予以立案。立案、不立案或案件转移应当告知控告人。
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二)调查
立案后,由调查部门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案件涉嫌单位和涉
分决定的事由。
九、 公务员申诉案件的处理决定
1、正对一般申诉程序和径直申诉程序的案件受理。
受理申诉的机关对公正委员会提交的审理报告进行审核,并区
分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直接撤销或者建
议原处理机关撤销原处理决定、建议原处理机关重新审理、直 接变更或者建议原处理机关变更原处理决定 。
4、给予行政处罚; 6、没收、追缴或者退赔违法违纪所得。
5、给国家、集体或公民造成损失的,采取补救措施;
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来自百度文库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五)执行
上述机关或人员应当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决定”或采
纳“建议”的情况通报控告的受理机关。
十三、申诉人和控告人的义务和责任
七、 申诉的受理机关
1、 原处理机关及最初作出涉及公务员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的机关 2、 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即原处理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主要是指统计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
3、 上一级机关,即与原处理机关有隶属关系的,能够改变或者撤
销原处理机关之决定的上一级机关
4、 行政监察机关,这是行政机关公务员非处分不服而提出申诉的 另外一个受理机关
及时纠正错误的人事处理决定,及时终止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错误处理决定和侵权行为造成公务员经济损失的, 应当负经济赔偿的责任;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回复名誉、消除影 响和赔礼道歉 对造成错误人事处理负有过错责任的主管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应当 承担行政责任,由机关根据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对其给予处分;机关 领导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陷害公务员的,
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四)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受理机关区分不同情况对控告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监察机关可以作出
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
1、纠正或撤销违法违纪的决定、命令等; 2、纠正或撤销不适当的录用、任免、奖惩决定;
“决定”或“建议”的内容包括: 3、给予公务员行政处分;
拥有控告管辖权的法定机关,与公务员所在机关具有领导、监督、监察 或检查关系的机关。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控告的受理机关是上 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这里的专门机关主要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和 党的记录表检查机关 。
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一)立案
愿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时,可以直接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
八、 我国公务员的三种申诉程序
3、 特别申诉程序(提出申诉—提出复核申请):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决定不服向行政
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对省级以下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复
查决定不服的向上一级监察机关作出复核申请。
特别申诉仅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并且也仅仅适用于处
三、 公务员控告应当符合的条件
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且侵害权益的行为时违法违纪 的 有明确的被控告机关或者被控告人员 被控告机关或被控告人员属于受理控告机关管辖
四、 公务员控告和公务员申诉的区别
1、 目的不同。申诉是为了使处理机关改变或撤销对自己的处理
决定,以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使已经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 控告的目的还要求追究实施不法侵害的机关或人员的责任 2、 原因不同。引起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对已发生效力的处理决 定不服二要求重新审查处理;引起控告的原因是公务员因合法权 益受到不法侵害而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责任 。
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一、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含义
公务员申诉是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 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 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它属于非司法上的申诉和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 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认为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
嫌人员有接受调查的义务,也有陈述和申辫的权利。对于立案调查的案
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法违纪的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责任的,应 当予以撤销,并告知控告人和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被调查人员及 其所在单位;经调查,若有证据证明违法违纪事实,需要追究责任或者 作出其他处理的,应当进行审理。
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八、 我国公务员的三种申诉程序
1、 一般申诉程序(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提出再申诉):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提出复核
申请,公务员对复核决定不服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
级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 不服的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一般申诉程序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并且适用于所有申诉事由
义务:提出申诉、控告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提出过高或无理的要求;要
遵守法定的申诉、控告程序 责任: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五险他人的,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 评或处分、触犯刑法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或他人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给他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公开赔礼道歉, 挽回影响。
十四、被申诉、控告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八、 我国公务员的三种申诉程序
2、 径直申诉程序(提出申诉—提出再申诉)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绝对不服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
者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决定不 服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与一般申诉程序相同是的,径直申诉 程序也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并且也适用于所有申诉事由。 与一般申诉程序相异的是,径直申诉程序减少了申请复核的步骤, 这为公务员行使申诉权提供了一个便捷途径,也就是说,如果公务 员认为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不能解决问题,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