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219368763_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中采样和布点方法
要兼顾土壤类型及种植面积、 农户、 合作社等因素ꎮ
依据各县 ( 市、 区) 曾开展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
量相关监测与调查为基础ꎬ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
普查” 监测点位 (2012—2015)ꎬ “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
而且划分的层次和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ꎬ
3 5 遥感数据的布点方法
随着遥感 ( remote sensingꎬ RS) 、 地理信息系统
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位图ꎮ 当采样区域图斑数量
(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或 Geo - Information sys ̄
GIS 软件中进行现状图叠加ꎬ 形成评价单元 [4] ꎮ 可以
样点位代表面积进行选择采样方法ꎮ 如在蔬菜、 果品
意义ꎮ
的收获期采样ꎬ 采样方式主要采用棋盘法ꎻ 如需打环
4 农用地采样方法
刀ꎬ 需注意取土的位置ꎻ 另外ꎬ 对于污水灌溉或受污
染的水灌溉的土壤取样ꎬ 一般采用对角 线 法 布 点 采
应了解采样地块农业生产情况ꎬ 根据布点原则确
定是否符合布点要求ꎬ 用 GPS 定位仪进行定位ꎬ 与以
最常用的采样方法之一ꎮ 其原理是将整个调查区域划
则上要进行布点ꎮ 布点要兼顾行政区划、 土壤类型、
土地利用、 管理水平、 点 位 已 有 信 息 的 完 整 性 等 因
素ꎬ 覆盖所有农业县 ( 区、 市、 旗、 场) 和主要土壤
类型ꎬ 根据种植作物种类、 产量水平、 梯田化水平等
因素的不同ꎬ 并与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样点、 测土配方
从数据库采样点分布上看ꎬ 很多农用地采样点分
布缺少规律性ꎬ 布点不科学性ꎬ 点位与点位之间相关
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空间插值常用的两种方法:
确定性插值方法: 地理统计方法:
反距离权重 (IDW)
靠的越近越相似!
Kiging插值:方法和参数
半方差图是利用变 异函数研究土壤特 性空间变异并产生 一个合适的空间变 异模型,是地统计 学解释土壤特性空 间变异结构的基础, 它的精确估计是成 功的空间插值的关 键。
2.土壤类型代码表 参照《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字典》中编码规则,建立一套土 壤类型代码表,请保持土壤志中分类系统表、土壤图图例、典型剖面理化性状统计表、农化样数 据表等资料的一致
3.近三年稻、麦、棉、油等农作物单产、总产、种植面积统计资料(以村为单位) 4.农村及农业生产基本情况资料(县、乡、村土地情况、人口情况、农作物布局、国民生产 总值等) 5.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农化样采样点基本情况及化验结果数据表 6.土壤肥力普查土壤采样点基本情况及化验结果数据表(有此资料的县提交) 7. 耕地地力调查点基本情况及土壤样品化验结果数据表(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试 点县提交) 8. 耕地环境质量调查点基本情况及土壤样品化验结果数据表(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 价试点县提交) 9. 土壤志、土种志
or
属性表 本地磁盘
数据标准化
数值型字段
检查字段名称 是否规范 检查字段名称 是否规范
检查字段格式 是否规范 检查字段格式 是否规范
文本型字段
检查字段内容 是否规范
数据准备 小结
图形
数据处理
数字化 属性录入 管理单元图 土壤图 养分分布图 。。 。
搜 集 原 始 数 据
数据表
编辑修正 定义坐标
多媒体 资料
点位
无GPS定位的 经纬度坐标
数字化
转换坐标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ICS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618—2018代替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Soil environmental qualityRisk control standard for soil contamin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发布稿)2018-06-22发布2018-08-01实施生态环境部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5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 (3)6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的使用 (3)7监测要求 (3)8实施与监督 (4)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正常生长和土壤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于199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标准名称由《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调整为《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标准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农用地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基本项目,以及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等其他项目的风险筛选值;——规定了农用地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的风险管制值;——更新了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
生态环境部门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采取的工作措
生态环境部门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采取的工作措土壤安全事关农业安全,农业安全事关餐桌安全,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应采取的措施如下:一是全面开展详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
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共调查X万亩农田,采集X个土壤样品,协同检测X份农作物样品,初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类型、污染程度、污染分布和面积,圆满完成各乡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高标准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全部任务,工作进度和质量位列全国前列,受到国家充分肯定。
二是深入开展涉镉排查整治,切断污染农田链条。
印发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废物排查与整治工作方案》,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
与农业农村、粮食储备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历史遗留工业废渣堆存场所、矿区及企业周边的“散乱污”企业加大排查力度,动态更新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
对“十X五”期间完成整治销号的污染源企业开展“回头看”,对发现存在污染问题反弹或新污染问题等现象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三是严格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严格督促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责任义务。
目前,名录中共有重点监管单位X家,已有X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发现X个隐患点,其中X个隐患点已经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93.45%0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提高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切实有效防止新增土壤污染或污染加重。
四是稳步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选取X 个乡镇X个行政村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任务量居全国首位。
20XX年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资金X万元,启动XX片区等X个片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项目。
项目聚焦污染溯源,以重金属镉为重点,对影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输入因素和输出因素进行调查监测,为受污染耕地把脉问诊,找出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降低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
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外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外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农用地土壤污染是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土壤污染对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产生了严重影响,甚至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威胁。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进行详查,并实施有效的外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
【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是指对农田土壤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掌握土壤污染的分布、程度和原因,据此确定土壤污染风险,为后续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1. 土壤污染物种类和分布情况:对污染物种类和含量进行调查,包括重金属、有机物、农药等。
2. 土壤污染程度评价:根据土壤污染物含量和土壤环境背景值,评价土壤的污染程度,分析土壤污染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3. 污染源识别:确定土壤污染的来源和扩散途径,找出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4. 污染风险评估:评估土壤污染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潜在威胁,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5. 监测点布设和取样分析:合理设置监测点,对土壤取样进行实验室分析,获取真实的土壤污染数据。
【外部质量控制】外部质量控制是指利用外部测评、参比物质和国际标准等手段,对实验室的测试能力和测试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中,外部质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有效提高土壤污染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外部质量控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应定期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外部品质考核,验证实验室的测试能力。
2. 参比物质的应用:使用参比物质进行校准和核查,确保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的所有测试过程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要求。
4.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评定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度,对测试结果进行合理的评价和修正。
【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是指在实施土壤污染详查过程中,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过程管理、数据可追溯性和结果评价等环节。
土壤污染防治指标解释及工作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指标解释及工作要求第一类 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一、农用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一)指标解释。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是指实现安全利用的受污染耕地面积,占行政区受污染耕地总面积的比例。
2.考核各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下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指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要求。
1.各市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与各市县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工作目标要求。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只进行终期考核,不进行年度评估。
(三)计算方法。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计算公式为:CB A × 100% 其中,A 代表某区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B 代表某区域实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面积;C 代表某区域受污染耕地总面积。
实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面积的评价方法另行制定。
2.数据来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
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一)指标解释。
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是指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面积,占行政区域内全部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面积的比例。
2.考核各市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指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要求。
1.各市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目标责任书》工作目标要求。
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只进行终期考核,不进行年度评估。
(三)计算方法。
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计算公式为:KH G × 100% 其中,G 代表某行政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H 代表某行政区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面积;K代表某行政区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总面积。
2.数据来源: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
(四)考核面积认定。
1.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总面积,作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考核基数。
2.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其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相应规划用地要求的,该地块面积计入安全利用的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面积。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关键术语和定义
第二章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
第一节监测目标与任务
第二节外业调查与采样
第三节室内分析与检测
第四节监测报告与数据管理
第三章农用地土壤环境评价
第一节评价指标及方法
第二节评价结果与分级
第三节评价报告与公示
第四章农用地土壤修复
第一节修复需求评估
第二节修复措施选择
第三节修复工程实施
第四节修复效果监测
第五章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第一节风险评估与管控措施
第二节监管与执法
第三节安全防护与事故应急管理
第六章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节养护与保障
第二节变更与调整
第三节监督与考核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处罚
第一节法律责任
第二节处罚措施
第三节违法行为举报与奖励
第八章附件
附件一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方案
附件三农用地土壤修复工程示意图
本文档涉及附件:
附件一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方案
附件三农用地土壤修复工程示意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农用地:指为农业生产提供的土地。
2.土壤环境:指土壤及其周围的环境因素的综合体。
3.监测:指对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进行观测、测量和评价。
4.评价:指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综合评判。
5.修复:指采取措施对受污染的农用地土壤进行治理和恢复。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农用地的土壤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应坚持防治结合、源头治理、分类管理、全程监管、科学利用的原则。
第三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目标是防治农用地的土壤污染,促进农用地土壤健康,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四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主体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者和管理者,同时相关部门应提供支持和监督。
第五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监测、评价、修复、监管、利用等工作应当符合国家土壤环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二章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第六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是指对农用地土壤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价工作,以了解土壤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
第七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应涵盖土壤质量、污染物含量、土壤微生物、土壤酶活性等指标。
第八条农用地土壤环境评价应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土壤质量等级。
第九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应公开,并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者和管理者提供参考。
第三章农用地土壤环境修复第十条农用地土壤环境修复是指对农用地土壤存在的污染问题进行整治和恢复工作,达到相应的治理标准。
第十一条农用地土壤环境修复应当制定修复方案,选择适当的修复技术和措施。
第十二条农用地土壤环境修复项目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批准,并组织专业机构进行监督检测。
第十三条农用地土壤环境修复应注重生态修复,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章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第十四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是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者和管理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备案,定期检查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应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防止农用地土壤的污染和破坏。
第五章农用地土壤环境利用第十七条农用地土壤环境利用是指科学合理地利用农业土壤资源,提高土壤肥力和农产品质量。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管理体系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管理体系郭超;张喆;范仲奇;涂震江【摘要】我国从2000年开始不断颁发有关企业搬迁、工业区改造引起的土壤污染问题的管理通知文件,2016年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发确立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基础.同时相应的管理办法、技术导则、环境标准等也相继发布,从而组成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管理框架.各企业遇到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时,必须遵循我国颁发的技术导则与评价标准,依照国家、地区不同层级的法规要求,不同行业的管理办法,不同运行时段的技术指南来确定工作内容和方法,且结合各级政府行政审批程序与备案要求,从而避免产生额外的重复工作量与成本.【期刊名称】《节能与环保》【年(卷),期】2019(000)005【总页数】2页(P32-33)【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法规体系;管理进程【作者】郭超;张喆;范仲奇;涂震江【作者单位】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随着土壤污染事故不断发生,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提上日程,经过不断摸索正在逐渐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1 管理进程2004年环保总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土地再开发中的土壤污染问题。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了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要求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
2012年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明确了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9点要求。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了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进展情况自查报告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进展情况自查报告一、主要工作成效*2019年, XX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规定落实工作,持续推进美丽XX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年内完成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采集和增补工作,继续开展农用地对账销号工作。
今年区生态环境分局已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联合召开场地环境调查评审会X次,组织审查场调项目X件,严防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按时完成X地块、X地块、X 地块场地修复任务,得到省厅认可;目前X地块已完成修复,准备验收。
2019年XX区土壤质量稳定可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未发生土壤污染事故,未因土壤污染引发食用农产品超标事件,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二、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进展情况(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展情况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共涉及XX区XX个调查地块,已全部完成内审,并开展了省级质控。
通过质量提升,查漏补缺,XX区已开展省级质控的XX个地块中,完成质控闭环的总计XX个,闭环率为100%。
XX区组织技术支撑单位检查纠偏工作各项任务的情况,特别是针对高、中风险地块开展梳理、调整。
截止至X月X日,已完成风险纠偏工作。
XX区组织信息采集单位根据省级空间信息整合团队的情况反馈,已完成相应地块调查表的线上修改。
截止至X月X日已完成空间信息整合工作。
风险纠偏后已形成初步采样名单,下一步需与市详查办核实确认采样名单,采样地块名单应满足覆盖纠偏后系统中形成的全部高关注度地块,且基本覆盖中、低关注度地块所涉主要行业小类的要求。
XX区布点方案编制工作正在开展中,部分高关注度地块已通过市级组织的专家方案审查。
土壤样品采样和检测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进展情况1. 201X年无监测点部署工作。
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
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土壤污染问题更是异常严重。
建立健全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政府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监测和评估、修复和治理等方面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进行浅析。
一、政府管理体系政府管理体系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在我国,政府机构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首先是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土壤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制度,并指导、协调地方政府进行土壤环境管理工作。
其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环境保护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
再次是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负责本地区土壤环境管理工作。
可以看出,政府管理体系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法律法规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土壤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环境保护法》,该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规定了土壤环境的保护目标、土壤环境保护的原则和政策、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价、土壤污染的防治和修复、土壤环境管理等内容,为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国还有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土壤污染防治也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划和政策文件,如《十三五》规划、《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划》等,这些文件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监测和评估监测和评估是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有效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可以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各级环境监测站点可以对土壤环境进行定点、定时的监测工作。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部令第46号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农业部部长韩长赋2017年9月25日附件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指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是指对农用地开展的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分类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主要适用于耕地。
园地、草地、林地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农业部对全国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农用地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和农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会同农业部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技术规范。
农业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制定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等技术规范。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和农业主管部门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时,应当包含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_附件1
附件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二Ο一七年一月目录1 适用范围 (6)2 术语定义 (6)3 点位布设原则 (7)4 点位布设工作流程 (8)5 农用地详查范围确定 (9)5.1 点位超标区确定 (9)5.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确定 (9)6 点位布设准备 (11)6.1辅助设备与底图准备 (11)6.2资料收集 (12)6.3 布点编码 (12)7 点位布设 (13)7.1点位超标区点位布设 (14)7.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 (15)7.3农产品点位布设 (15)8 点位核实调整 (16)8.1 点位超标区和产业集聚影响区点位核实 (16)8.2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布点补充 (16)8.3点位编码信息准确性核实 (16)9 布点方案确定 (17)附1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范围 (18)附2 分析测试项目 (29)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布设。
2 术语定义2.1 点位超标区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分别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发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超标点位所在的区域。
2.2 土壤重点污染源指根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筛选出存在土壤累积污染影响的行业企业。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按照GB/T 4754分类,包括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纺织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59仓储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2篇)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一、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与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详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包括新建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
在市环保局指导下确定疑似污染地块一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____区五菱工业公司塑料厂,已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有序推进我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
二、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筛选原则》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筛选,目前暂未发现监管范围内有符合筛选原则的企业。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产生废矿物油、污泥和涂装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磷化渣等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严格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____年未发现擅自处置危险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企业均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管理,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柳州市百川石油产品有限公司、柳州市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对存在台账记录不规范、危废存放点标志牌放置不规范等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三、存在问题、困难及建议(一)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未发布,辖区对污染耕地的确认工作缺乏依据。
建议尽快发布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以便于开展污染耕地管理工作。
(二)城区属地范围内地块的规划、开发职能均在市政府层面,城区职能部门获得的规划开发信息较为滞后,无法实现疑似污染地块的联动监管机制。
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动,确保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安全。
四、评估结论____年____区按照《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极配合市局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排查工作,推进“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填报。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推进工业园区水气土污染综合预警体系试点建设。
职场和大家分享的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资料,欢迎参阅。
为加快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完成《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成果上报;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继续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推进工业园区水气土污染综合预警体系试点建设;启动《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启动5个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实施。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1.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方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采样和分析测试,完成风险分级,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控制名录,完成调查成果集成并上报。
(生态环境厅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落实《四川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20222022)》,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监测。
加强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省级土壤风险管控区、先行示范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等重点区域土壤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土壤监测水平。
(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参与)3.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系统用户操作——县级管理用户
4、下达意见
登录系统——在页面上部点击“疑似污染地块”——左侧栏目导航中选择“初步调查”,可显示 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勾选某一状态为“填报完成”的疑似污染地块记录,并点击“查看详情”按 钮,可查看疑似污染地块的填报信息——勾选某一疑似污染地块记录,并点击“下达意见”按钮, 可对疑似污染地块下达意见——勾选某一疑似污染地块记录,并点击“退回”按钮,将土地使用 权人填报的信息退回,并要求其重新填报。
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7年12月19日
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一.系统建设定位 二. 系统架构设计 三.系统功能模块 四. 系统用户操作 五. 系统使用要求
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建设定位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令的重要举措
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信息公开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 程
信息公开
编制治理与修复效果评 估报告
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信息公开
土地使用权人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下达意见
土地使用权人
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功能模块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
填报疑似污染地块信息
初步调查 下查达看指地导块意信见息
系统用户操作——县级管理用户
用户权限包括:创建本级及下级用户、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并 分配账户、下达意见、统计分析等。
1、创建用户
登录系统——在页面上部点击“系统管理”——左侧栏目导航中选择“用户管理”— —根据提示选择用户级别、用户类型、行政区划、用户名称,并保存。
选中某一用户记录,点击“修改”、“删除”、“重置密码”等按钮可完成相应的用户管理 工作。
系统总体设计
环保部 应用模块
省级管理用户
创建用户、统计分 析、下达意见
创建用户、 统计分析、下 达 意 见
省级 应用模块
市级管理用户
创建用户、编制污染 地块名录、统计分 析、下达意见...
市级 应用模块
县级管理用户
创建用户、建立疑似名录、 分配土地使用权人账号、下
达意见...
县级 应用模块
上报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
系统用户操作——县级管理用户
3、给土地使用权人用户分配账号
登录系统——在页面上部点击“疑似污染地块”——左侧栏目导航中选择“疑似污染地块”—— 勾选某一疑似污染地块记录,并点击“账号分配”按钮,完成土地使用权人账号分配。土地使用 权人账号由系统自动分配、设定初始密码.
勾选某一疑似污染地块记录,并点击“修改”或“删除”按钮,可以完成相应的疑似污染地块管理 操作。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 第42号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六条
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组织建立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建设和应用 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规定,通过污染地块信息 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信息。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与同级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
5 下达意见
土地使用权人
开展风险评估 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信息公开
编制风险管控方案 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信息公开
编制风险管控方案 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信息公开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下达意见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下达意见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 复工程方案
6个月内
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编制调查报告
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信息公开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下达意见
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 编制详细调查报告
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信息公开
土地使用权人
建立污染地块名录 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确定该污染地块的风险等级
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
土地使用权人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县级管理用户需要为县级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创建共享用户账号,创建用户后, 需通知所创建的用户,并督促其登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开展相应工作。
系统用户操作——县级管理用户
2、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登录系统——在页面上部点击“疑似污染地块”——左侧栏目导航中选择“疑似污染地块”—— 点击“添加”按钮,打开疑似污染地块创建对话框——按照提示输入地块类型代码、行业类 别、地块名称等信息,并保存。
疑似污
监督管理…
染地块
管理
按行业统计 按行政区划统计…
统计 报表
污染地 块管理
系统 管理
建立污染地块名录 详细调查 风险评估 风险管控 土壤治理与修复 土壤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 地方监督检查 查看地块信息 下达指导意见….
用户管理 密码管理 联系方式管理…
下达意见 下达意见 下达意见
省级共享用户 市级共享用——系统架构设计
主要工作流程
风险评估
疑似污染地块
污染地块
风险管控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 染地块名单 , 并及时上 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
书面通知 土地使用权人
系统用户操作——县级管理用户
2、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县级管理用户可以从本地电脑导入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登录系统——在页面上部点击“疑似污 染地块”——左侧栏目导航中选择“疑似污染地块”——点击“导入数据”按钮。
在导入数据对话框中点击“下载模板”——按照模板整理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点击“上传文件”— —选中整理好的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文件并上传。
5门实现信息共享。
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建设定位 满足全国污染土壤环境管理的现实需求
目前土壤环境管理粗 放,污染地块土壤环
境事件时有发生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问 题突出,是土壤环境
管理的重要内容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
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土壤环境 管理需求
5
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架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