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立统一规律简介
简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
简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基本原理之一。
它阐述了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事物的发展演变是通过对立面的斗争达到的。
对立统一规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事物的内部存在着对立面。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由矛盾相互作用而构成的。
这种内部对立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通过不断的斗争、矛盾的展开和解决来推动事物的发展。
第二,对立面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面之间不仅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而且还存在着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关系。
在对立面的斗争中,事物以更高的形式发展。
斗争是推动事物前进的力量。
第三,对立面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基础。
对立面的斗争最终会达到一个新的统一状态。
这种统一既保留了对立面的特点,又超越了对立面之间的矛盾。
新的对立面随着事物的发展也会产生,并继续驱动事物前进。
第四,事物的发展是无限的。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的普遍性和无限性。
事物通过不断的对立斗争和对立统一的过程,实现了发展的无限性。
这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本特征。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指事物内部存在对立面,通过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推动事物的发展。
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6考研政治:对立统一规律讲解
2016考研政治:对立统一规律讲解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矛盾是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
(4)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原理: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二层基本含义: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不同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斗争形式,同一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斗争形式也不同。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双方可以对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
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壮大和发展自己。
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
方法论: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和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所在。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
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
(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所谓矛盾,是指反映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要素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辩证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
简而言之,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矛盾。
2.矛盾的基本属性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1)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对立面之间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联系。
它包括两种情形: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
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
这是矛盾同一性更重要的一层含义。
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有内在的同一性。
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正因为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对立面可以互相转化。
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最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在内容上有着最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在形式上则有着无限多样性。
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批评、市场上的竞争、学术上的争鸣等等,这一切都是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其间有对抗性斗争关系,也有非对抗性斗争关系。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
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
对立统一规律课件
对立统一规律课件
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概念,指的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规律。
下面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一些基本内容和特点:
1. 对立统一是矛盾的普遍属性: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的两个方面,包括事物的内部矛盾和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矛盾。
2. 矛盾的对立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矛盾的两个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
3. 矛盾的对立面相互斗争、相互排斥:矛盾的两个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相互斗争、相互排斥的现象,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4. 矛盾的对立面相互转化、互为条件:矛盾的两个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互为事物发展的条件和推动力。
5. 矛盾的对立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基本规律,矛盾的对立斗争和转化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以上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一些基本内容,可以参考这些内容进行制作课件。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揭示了发展和联系的本质,其它规律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进一步补充和展开。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理论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2.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基本的关系或属性。
(2)要把辩证法的矛盾同形式逻辑的矛盾严格区别开来。
形式逻辑的矛盾是在思维中违反形式逻辑的规律而造成的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的状态,是应当排除的。
辩证法讲的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本性及其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
(3)辩证矛盾是客观的、现实的矛盾。
矛盾的客观性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指矛盾存在的客观性;二是指矛盾的性质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等具体情况也是客观的。
3.对立统一规律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毛泽东说: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4.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容易出分析题)1.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个基本含义: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反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斗争性是一个广泛的哲学范畴,包括自然、社会、思维领域中一切形式的对立或排斥。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重性,二者既区别又联系。
对立统一规律
(二十一)对立统一规律1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实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联系和发展的实质;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的其他规律、范畴的中心线索,是各个规律和各对范畴的实质;③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把握对立统一是辩证认识的实质;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2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即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
(1)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关系的两个方面。
①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即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以及相互转化的趋势。
这种包含着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相互贯通性,最深刻地体现了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统一性。
②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
另一方面,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辩证认识的实质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同一才具有不可分性;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对立才有相反性质。
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重要的工作方法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名词解析
对立统一规律名词解析
对立统一规律,是指事物发展中存在着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关系。
这种规律认为,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对立的双方既存在着互相
排斥、矛盾对抗的一面,又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面。
对立指的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或者不同事物之间的对立,如正反、
优劣、高低等。
对立体现了事物发展中的相互排斥和矛盾对抗的一面,是事物发展的内因。
统一指的是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达到
一种新的统一状态。
统一体现了事物发展中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一面,是事物发展的外因。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对立双方不仅存在于事物的当前状态,更存
在于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对立双方的辩证关系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对立因素相互作用、斗争、转化,推动事
物向着更高的发展阶段迈进。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
被广泛运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等领域。
同时,对立统一规
律也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为人们认识事物、把握事物的变化
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对立统一的规律
对立统一的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包含着互相反对的许多对立统一方面,这是对立统一的规律。
不存在这样的事物,内部对立和自己矛盾的事物不存在。
2、对立:对立的方面就是指正面和反面、过去的方面和将来的方面、进步的方面和落后的方面
3、统一:对立的方面互相依赖,缺了一方,另一方也不成立。
如不塞不流,不止不行
4、运动发展:发展就是内部对立方面的斗争,发展的过程,就是事物内部矛盾的暴露和解决的过程。
不能解决矛盾,事物的发展就会停滞不前甚至暂时落后。
新生势力全胜,腐朽势力死亡就叫做解决了矛盾
5、互相对立的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出现某种统一和妥协。
如反封建斗争,因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国共双方会暂时地联合起来。
在这种情形下,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并且只限于某一方面,其他方面仍在继续斗争。
6、正确的思想方法就是研究矛盾、解决矛盾
7、研究和解决矛盾需要注意
矛盾的具体性、特殊性,不同的矛盾要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
必须注意什么是一定情形下的主要矛盾,要分得清任务的轻重缓急
解决次要矛盾,必须服从于解决主要矛盾的任务。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双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在一定条件下,这两个方面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规律,对于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对立是事物内部存在的基本矛盾。
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都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对立双方面。
例如,在自然界中,光与暗、热与冷、湿与干等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在社会生活中,劳动与资本、雇主与雇员、上级与下级等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
这些矛盾对立的双方面时刻存在于事物的内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推动。
其次,对立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对立的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相斗争、互相排斥,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存在,使得事物的发展过程具有了复杂性。
在对立统一关系中,双方面相互依存,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彼此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借鉴、相互影响。
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双方面不断进行着斗争和转化。
第三,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以相互斗争、相互消灭的方式实现对抗,消除了矛盾的一方,进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这种斗争和消灭并不是简单的矛盾双方的冲突和武力对抗,而是在事物内部矛盾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辩证的变化和发展,实现事物的进化和进步。
对立统一规律的存在和运行,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各种事物和现象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通过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入研究和运用,可以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提高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同时,对立统一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项基本原理,它对于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辩证思维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考研政治考点: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
考研政治考点: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来源:智阅网考研政治在还剩不到20天的时间里,你最需要背的就是最有效的考点,我们为大家整理了考研政治不同章节的必背考点,本文为大家带来的是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之一:对立统一规律敬请关注。
一、对立统一规律1、对立统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原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
(原理)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矛盾的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坚持一分为二全面的看问题。
(方法论)Ps:如果在材料和题干中出现两个明显对立的词语或事件,一般情况下就会体现对立统一这个原理。
如果材料或题干中又强调了从负面向正面转化,往往会体现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此外,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等等也是体现了对立统一。
此外,如果涉及如何正确的评价一个事件或事物,例如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也可以回答对立统一,一分为二看问题。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就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斗争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指的是存在于事物内部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统一起来,相互转化和推动事物的发展。
它是辩证法的核心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贯穿于自然界和社会现象的方方面面,对于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1.对立统一是事物内部的矛盾状态。
事物内部蕴含着对立的两个方面或相互排斥的矛盾要素,这些要素在一定条件下互相关联、互相作用,形成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对立统一的关系。
2.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的两个方面在矛盾运动中相互转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和演变。
矛盾斗争和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两个基本动力,相互作用、互相依存。
1.辩证方法。
辩证方法强调从事物的矛盾面中寻找事物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观察和分析矛盾的方面,揭示事物发展的内部规律。
2.矛盾分析方法。
通过分析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发展趋势,找出事物的关键矛盾,为解决问题提供指导。
3.转化方法。
在社会实践中,要善于从对立面之间的互相转化中推动事物的发展。
通过转化,矛盾的双方不断调整自己的位置和关系,实现事物的进步和发展。
4.综合方法。
对立面之间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和思考,充分考虑事物内外部的多种因素,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对立统一规律在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自然界中,对立统一规律体现为各种事物内部的对立面和矛盾要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和统一起来,推动事物的演变和进化。
生物进化中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即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
在社会现象中,对立统一规律体现为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关系的变化,通过对立的双方不断博弈和调整,实现社会制度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例如,阶级矛盾在社会中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推动着社会的变革和向前发展。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理论,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和对立面的统一,以及矛盾斗争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在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上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本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一章 对立统一规律
第一章对立统一规律主要内容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二、对立统一规律问题导入:上一讲,我们讲述了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原理,解决了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论述了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
这一讲和下一讲,主要阐明物质世界为什么会发展,怎样发展,发展的规律是什么?解决世界的状况“怎么样”的问题,集中论述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唯物辩证法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科学地回答了世界的状况“怎么样”的问题。
下面,我们首先讲一讲对立统一规律为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问题,明确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地位和作用。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内容极为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它的总特征就是关于事物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它的所有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的方面揭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本质,都是联系和发展观点的展开,对立统一规律也是如此。
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一)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请大家看看这一组长征及其图片。
设问:看到这组图片想到些什么?最后抽象出下列观点:1.什么是联系?所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2.联系的特点(1)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
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要求我们要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出发,这是唯物辩证法同唯心辩证法、诡辩论的重要区别所在。
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2)联系具有普遍性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即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对立统一规律是什么
对立统一规律是什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
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
辩证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方法论。
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它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 的泉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这就从根本上摒弃了那种求诸于神秘的“第一次推动” 去说明运动发展的唯心主义观点,把辩证法的发展学说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为科学地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等特征,全面地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提供了可能。
②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
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最突出的是系统联系,而所谓系统是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
事物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它体现着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即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之间的历史联系。
离开对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运动的考察,便无从把握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实质。
③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及范畴的钥匙。
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
质量互变规律所揭示的量和质、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实质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运动及其相互交替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运动引起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实质上也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否定之否定不过是事物由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自己运动”的必然形式。
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范畴都体现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④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这一科学方法论的最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
毛泽东说:“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4页)。
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表现为两种相反的力量。这种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状态就是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矛盾。这 种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矛盾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特殊性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 特点。这种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不同阶段呈现出独特性的矛盾就是矛盾的 特殊性。
在对立统一规律中,整体利益和局部 利益是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在执 行方案时,要兼顾整体利益和局部利 益,既要考虑整体的利益和发展方向 ,又要关注局部的利益和需求;同时 要协调好整体和局部之间的关系,实 现整体和局部的共同发展。
CHAPTER 05
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践意义
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
01
认识事物的两面性
CHAPTER 06
对立统一规律的哲学思考
对立统一与辩证法
辩证法的基本原则
01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揭示了事物的矛盾
性和相互依存性。
矛盾的普遍性
02
一切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这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
源泉。
矛盾的特殊性
03
不同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
的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提醒我们任何事物都有 两面性,即正面和反面。当我们分析 问题时,能够更全面地了解事物的正 反面,从而更准确地认识事物的本质 。
02
发现事物的变化和发 展
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事物是在不断变化 和发展的。通过对立统一规律的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事物在不同阶段的变 化和发展,从而更好地把握事物的发 展趋势。
对立统一规律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
本文将从对立统一规律的概念、特点和应用等方面,阐述其方法论意义。
一、对立统一规律的概念对立统一规律是指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矛盾双方的联系和发展规律。
它表明,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共同组成一个统一体。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
二、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对立统一规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矛盾性: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即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
2. 统一性:对立统一规律表明,矛盾的双方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
3. 发展性: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的双方在不断的斗争中推动事物的发展。
4. 方法论性:对立统一规律是一种方法论,它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
三、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对立统一规律在各个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例如:1. 哲学领域: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之一,它为哲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2. 经济领域:对立统一规律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表现在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关系上,例如供求关系、价格与需求关系等。
3. 政治领域:对立统一规律在政治领域中的应用表现在政治矛盾的双方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关系上,例如政权与民众、统治与被统治等关系。
4. 管理领域:对立统一规律在管理领域中的应用表现在组织内部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关系上,例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等关系。
四、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意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矛盾的双方进行深入分析,发现矛盾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趋势,从而解决矛盾的方法。
矛盾分析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帮助人们深入理解事物的本质:矛盾分析法可以帮助人们深入理解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从而认识事物的本质。
对 立 统 一 规 律的介绍
对立统一规律百科名片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简介在哲学思想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斗争和转化的思想。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都是经过斗争产生的。
中国古代儒家经典《易经》用阴和阳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近代德国哲学家G.W.F.黑格尔以唯心主义的方式系统地表述了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认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批判地改造和吸取了哲学史上特别是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深入地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并给予了科学的论述。
编辑本段基本内容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对立面之间的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相反的属性。
对立面的同一即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肯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保持自身同一。
事物保持暂时的自身同一,使对立双方能够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是事物获得发展的必要前提。
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同一的作用,双方能够互相吸取和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而得到发展,从而为扬弃对立即解决矛盾准备条件。
对立面的斗争即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不断地变化以至最终破坏自身同一。
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斗争的作用,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地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旧的矛盾统一体所不能容许的限度时,就造成旧矛盾统一体的瓦解、新矛盾统一体的产生。
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斗争是促成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的决定力量。
同一和斗争的相互联结同一和斗争是矛盾运动过程中两种不可分割的基本关系。
对立面的相互斗争并不是在双方之间划出一条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
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就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斗争的结果,可以使双方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同样,同一也总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没有离开斗争的同一。
在对立面的相互同一中,就有相互对立、相互排斥;作为斗争的结果而发生的对立面的相互转化,最鲜明地表现着对立面之间的内在同一。
哲学三大定律总结
哲学三大定律总结1.对立统一规律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双方的对立性体现在:矛盾双方是两个对立的事物,比如黑与白,好与坏,但黑与白、好与坏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二者可以互相转化。
比如眼前遇到的困难,可能会让人觉得痛苦难过、无法逾越,但是所有的这些都可以转化为动力,激励自己求突破求改变,转而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这样说来,困难不是坏事反而是好事。
矛盾双方的即对立有统一,而且可以相互转化,事物之所以不断向前发发展,正是因为矛盾的存在,所以说,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但是也不能否认矛盾的特殊性,要学会变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所好,反自为祸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物之不齐,物之情也2.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过程。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和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前提,质变是量变的结果。
就拿学习来说,只有不断积累,不断努力,天长日久,必定可以看到成效,当学习水平提高,成绩提高,考上理想的学府,那就成为质的飞跃,当然不是所有的量变都会引起质变,需要超越一个“度”才能达到质变。
积羽沉舟,集腋成裘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3.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
事物的发展是自我否定的辩证过程,经过两次否定形成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和否定之否定阶段。
事物发展方向是上升的、前进的,发展道路是迂回的、曲折的:第一,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
第二,辩证的否定是事物本身的自我否定。
第三,辩证的否定实质是“扬弃”——既克服又保留。
第四,辩证的否定是联系和发展的环节。
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充满艰难险阻的。
对立统一规律的主要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的主要内容对立统一规律是哲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指矛盾双方在相互对抗中,同时又互相依存、互相贯通,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对立统一规律在物质世界的各个方面都有体现,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本文将围绕对立统一规律展开探讨。
1. 对立统一的含义对立统一是一个比较常用的概念,也是哲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
它是指矛盾双方在相互对抗中,同时又互相依存、互相贯通,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具体来说,对立体现了事物的一面,而统一反映了事物的另一面。
比如,一枚硬币的正反面,黑白两种颜色,热和冷、上和下、静和动等等,都是对立的存在,在不断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实现了对立的统一。
2. 对立统一的本质对立统一的本质是指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而言,它都是在不断与其他事物相互作用中发展演化的。
没有一件事物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在复杂的、多元的关系之中。
由于对立体现着事物的矛盾面,而统一则体现了事物的整体性,所以对立统一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在社会生活中,阶级斗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都是对立统一的体现,只有搞好对立统一的处理,才能推动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3. 对立统一的作用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于任何一个具体事物而言,它都处于与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对外界的反应和抵抗,实现了自我发展和整合。
比如,物质世界中的矛盾(如正反面)是物质的发展动力,是推动事物向更高阶段发展的重要原因;在社会生活中,矛盾和改革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
对立统一在思维方式和方法论上也有很重要的作用。
抓住对立统一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拓宽思维和视野,发现问题的本质和核心,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
比如,在分析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矛盾时,我们不能仅仅看到问题的表面现象,而要抓住事物的本质和根源,从而有效地解决问题。
另外,对立统一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演化和发展规律,从而更有效地推动事物发展。
通过深入地了解对立统一规律,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历史的脉搏和未来的趋势,预知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为事物发展提供更可靠的支撑。
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收入差距问题
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收入差距问题一、对立统一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是指事物自身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
辩证法承认矛盾,就必然承认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联系,主张用联系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
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即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根据,就在于事物自身矛盾双方的既对立又统一。
辩证法承认矛盾,就必然承认事物的变化发展,主张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既然辩证法的全部内容都是从不同侧面来说明事物的永恒发展的,那么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的矛盾观点,自然贯穿于辩证法其他内容之中。
事物的存在和发展状态,量变和质变都是由事物自身矛盾双方的相互斗争而引起的。
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原因,内因和外因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共同起作用的情况。
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趋势,前进性和曲折性是通过新旧事物这一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而展开的。
二、中国居民收入差距。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的收入普遍提高,生活有了很大改善,但与此同时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拉大甚至悬殊,成为困扰我国改革和发展的一大社会难题,并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如果说贫富差距扩大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一道绕不过的坎的话,那么有效遏制不合理贫富差距,合理兼顾效率与公平,更好地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要求,则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问题。
而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问题。
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有所扩大的现象,最突出地表现在不同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
从全国来说,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的差距有所扩大。
在一个省内不同地区的居民收入差距也有明显扩大的趋势。
造成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速度。
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本质上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而不是采取了市场取向的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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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立统一规律简介
马克思说:“哲学家们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目的在于解放世界”。
科学史表明:几乎所有那些代表一个时代的大科学家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在自然科学定律发现方面和对于自然科学问题的哲学思考(如科学思维的本性、科学真理的基础、科学认识的方法)方面都做出重要成就,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这两方面成就的有机结合,或者说科学同哲学的结合。
例如:牛顿、麦克斯韦、爱因斯坦、玻尔.
(一)对立统一规律的提出
在中国古代,《易经》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在《道德经》中也认为宇宙万物的总根源是“混而为一”的阴阳之“道”,混而为一就是宇宙,对于千姿百态的万物而言,“道”是独一无二的。
道中的阴阳相互作用产生了万物,它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冲气就是阴气和阳气相互作用,其结果就产生相对和气的万物。
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
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的,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也创立了对立统一规律的科学形态。
其后,列宁第一次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二)对立统一规律的含义
现中国哲学界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解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是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
二是矛盾的统一性和
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统一是对立面双方的统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统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三是矛盾的统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统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四是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统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五是把事物发展理解为“事物自身固有的各种矛盾,在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变化的结果”,即内因决定,外因影响。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恩格斯指出:“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
”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形式有合作和对抗两种。
对抗是事物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互分离、相互斗争的一面,对抗分为物质之间对抗和信息之间的对抗;合作就是事物统一和谐的一面,合作分为物质之间合作和信息之间的合作。
合作就是和谐,和谐就是事物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传递、相互输入、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思想,强调平衡、协调、合作的精神。
和谐并没有失去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的对立矛盾的两个方面,和谐也并不是没有矛盾,而是使矛盾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在不平衡中求得平衡,促进事物的发展。
在辩证法中,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矛盾面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且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性的差异。
如“前”与“后”,就是相对中有绝对。
“前”可以转变为“后”,“后”也可以转变为“前”,它只决定于观察者所面对的方向。
方向改变,“前”与“后”即发生改变。
但“前”与“后”又是不等价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绝对性的差异。
在实际中所能观察到的矛盾面,全部都是相对的。
且为:相对之中有绝对。
即绝对是相对的绝对,相对是相对的相对,这就是辩证法。
(三)对立统一规律的表现形式
矛盾思维的核心是两个词:统一和对立,它解释了宇宙万物的特点,列举如下:
辩证唯物论方面,有以下对立统一:(1)物质和意识的对立和统一(2)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对立和统一(3)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对立和统一;(4)物质和运动的对立和统一(5)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对立和统一;等等。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方面,有以下对立统一:(1)实践和认识的对立和统一;(2)实践的客观物质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对立和统一(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对立和统一;(4)真理和谬误的关系,实践的来源和手段的关系;等等。
唯物辩证法方面,有以下对立统一:(1)整体和局部的对立和统一;(2)系统和要素的对立和统一;(3)新事物和旧事物的对立和统一;(4)前进行和曲折性的对立和统一;(5)量变和质变的对立和统一;(6)对立的绝对性和统一的相对性的对立和统一;(7)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对立和统一;(8)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对立和统一;(9)主要反面和次要方面的对立和统一;(10)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对立和统一;(11)肯定和否定的对立和统一;等等
对立统一是宇宙最根本的规律,宇宙可以自我获得新生,宇宙在增熵的退化过程中一定存在减熵的进化过程,只是减熵的途径我们目前尚未明了,世界绝对不会无可奈何地走向“热寂”。
有人说物
理学现在已基本完备,这是不对的,对很多问题我们还是一知半解,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但对立统一规律中的对立不是对抗,也不是斗争,是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对立统一就是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对立的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
事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本质上也是事物之间的两个方面,只是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事物内部也是由许多内部事物组成的,内和外是相对的概念,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都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对立统一就是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随着自然的神秘面纱慢慢隐去,其美轮美奂的真容开始渐渐清晰。
自然创造宇宙所用的哲学原理是对立统一规律,并彰显在宇宙的最深层面,因此它是真的;自然对待宇观、宏观、微观都是相同的,不偏袒任何一个方位、时刻和存在形态,因此它是善的;自然时空结构的对称性最具广泛性,其数学表达最具完备性和优雅性,因此它是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