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及会计处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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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产租赁所得——出租 9、财产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暂不征收) 10、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 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其他所得
五、个人所得税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5-45%(9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是超额累进税率5-35%(5级) 3、稿酬所得:税20%,减征30%,实际税率14% 4、劳务报酬:税率20%,每次收入减除费用800(4000元以内
二、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义务人——无限纳税义务人 (1)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 (2)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
。 条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
年的个人。
(1)有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 性居住的个人。
(2)满一年:公办1月1日——12月31日,临时离境不扣减,在 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每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 。
一、 个人所得税定义及起源
1、定义: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 种税。
2、起源:最早起源于英国(1799年),占总收入高40%,低 9.3%,我国诞生于1980年,占总收入的1.6%。
3、93年修改的原因 (1)三税并存,不够严谨和规范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法》 中国公民《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个体工商户《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2)费用扣除额较低,边际税率过高,
动产转让所得——以实际转让的地点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单位的所在地
四、应税所得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 、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 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讲学、咨询、新闻 、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 广告、表演、录像、展览、介绍、代办、技术服务 、演出、其他等。
六、优惠政策
4、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一个纳税年度在 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其来源 于中国境内所得,由其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 是该雇主所在机构负担的部分免征。
5、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 一年以上,不到五年的纳税人,可就其在中 国境内取得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6、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应纳个
四、应税所得项目
5、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 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但翻译、审稿、书画所 得为劳务报酬。) 单独划归的原因:
(1)精神产品 (2)普通性 (3)报酬相对较低 (4)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密切相关 6、特许使用费所得
四、应税所得项目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储蓄(国债金除外) 股息:按一定的比率对每股发给的息金 红利:利润分红
)或20%扣除率(4000元以上)。 5、特证权使用费用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
、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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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优惠政策
1、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部委、 以上单位、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
、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政府特殊津贴
个人所得税及会计处理形式
本章教学目的与重点难点
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应掌握个人所得税应
纳税额的计算及特殊情况下的税务处理。
重点与难点: 1、划分不同的应税项目; 2、特殊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案例分析
毛阿敏与刘晓庆涉税案例分析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本节主要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定义及起源 二、纳税义务人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四、应税所得项目 五、个人所得税税率 六、优惠政策
人所得税的计算有以下两种办法
(1)查账征收:按个体工商户办法计算,但下列项目特殊规定 :
①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从业人员按计税工资。 ②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如混在一起,全部
不能扣除。 ③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 ,难以划分,税务机关核定
。 ④工资附加费在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⑤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2%,超过部分可无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限纳税义务。
条件: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 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纳税义务人:外籍人员、华侨和港、澳、台同 胞,就其未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交纳个人所得 税。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1、工资薪金所得——以工作单位所在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座落地
)。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六、优惠政策
(7)按国家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返职费 、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贴。
(8)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 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 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其他免税的所得(财务内发给奖金,经主管 税务机关批准)。
六、优惠政策
2、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托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六、优惠政策
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
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人员按管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
补贴。 (3)外籍个人所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
女教育费等。 (4)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得
的奖金。
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所得的手续费。 (6)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 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7)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 (8)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 利所得。 (9)一般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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