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5.3《善用法律》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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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上道德与法治第五课第三节善用法律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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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如何见义勇为
作为高尚品质,见义勇为历来受到全社会的褒
扬和敬佩。
但是:
我们身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
成熟,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
于制止犯罪,因此,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不仅
要勇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才能最有效地打击
犯罪。
课堂小结本课主要讲述遇到侵害,如何依法求助,以及
青少年应该怎样应对违法犯罪,学会见义智为。通
过本课的学习,希望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通过发
为维护合法权益,运用法律解决问题。
板书
《善用法律》
◆教材分析
本框是八年级《道德与法治》第一单元的第二课《做守法的公民》的第三框。教材设计贴近学生生活,选取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案例和情境为背景,设置问题能够调动学生思考和探究的欲望,均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引导学生懂得遇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并在应对违法犯罪时善于斗争。
【知识与能力目标】
1、知道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明白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3、懂得青少年面对违法犯罪时,要善于斗争;
4、学会运用法律与人打交道;能够在面对违法犯罪时,勇于斗争,而且善于斗争。
【过程与方法目标】
通过情景探究、案例分析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引导学生懂得遇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并在应对违法犯罪时善于斗争。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培养依法维权意识;
2、树立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观念。
【教学重点】
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
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1、教师准备:收集相关图片、故事等,制作多媒体课件;
2、学生准备:预习教材,搜集依法维权斗争的典型事例。
一、导入新课
(学生阅读教材P57“运用你的经验”)
1、思考:你对此事的看法是什么?
2、如果你是小华的朋友,你会怎样帮助他讨回公道?
教师总结、过渡:保安的行为是侵犯小华权利的表现。我如果是小华的朋友,可以告诉他要学会用法律与人打交道。引出课题《善用法律》。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遇到侵害依法求助
(一)依法维权
活动一: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结果
(学生阅读教材P58“探究与分享”)
思考:遇到此类情形,你会怎么应对?
教师总结:我们应学会依法维权。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二:法律救助帮维权
(学生阅读教材P58—59“阅读感悟”)
思考: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权?
教师讲述: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
教师引导学生了解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律师的职责、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寻求国家救济的做法。
活动三:诉讼维权最权威
(学生阅读教材P59“探究与分享”)
思考:小峰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你了解这种维权方式吗?
教师讲述:小峰通过诉讼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总结:(什么是诉讼?)(1)含义: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2)特点: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3)使用情况: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目标导学二: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
(二)有勇有谋
活动四:见义勇为是责任
(展示材料)
小周是小区保安。一天,他为抓抢劫犯罪嫌疑人,被摩托车撞伤,他忍住剧痛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将其交给民警。因此,他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观点一:小周的做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观点二:如果他在与歹徒搏斗时把歹徒撞伤了,他就不会获得光荣称号了。
思考与讨论:请你对这两个观点发表看法。
教师讲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小周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小周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
活动五:智勇双全斗歹徒
(展示材料)
材料一:郑海涛,男,52岁,南京市滴滴邦尼代驾有限公司职工。2016年6月8日,雨花台区雨花西路与能仁里交叉口发生持刀抢劫案件,郑海涛悄悄报警后,绕到嫌疑人后侧攥住其手腕并夺下刀具,将其制服交给赶来的民警。2006、2007年该同志抓获两名小偷。2015年协助鼓楼公安分局抓获2名涉毒人员。
材料二:刘永春,男,43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光明村村民。2013年8月11日,段某携带菜刀、木棍窜至江浦街道光明村,翻墙进入童某家中,将童某及其儿子砍伤。童某跑到路边呼救,段某沿街追砍。家住附近的刘永春听到呼救声,立即冲出来,毫不畏惧上前阻拦,与段某展开搏斗,受害人童某及其儿子得以脱身。段某将刘永春身体多处捅伤逃跑。次日,段某被警方抓获。
思考: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侵害他人的犯罪行为,你会怎么做?说说你的理由。
教师讲述:1.作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犯罪。因此,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面对歹徒行凶,可以:(1)设法稳住歹徒。(2)记住歹徒相貌。(3)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当我们遭遇违法犯罪时,首先要观察分析双方的力量对比。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宜与犯罪分子硬碰硬,而要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活动五:依法维权
(学生阅读教材P59“拓展空间”)
思考:小倩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寻求法律救助?
三、课堂总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道了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懂得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