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文件铁路客运专线跨局调度指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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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

铁运〔2009〕215号

关于印发《铁路客运专线跨局调度指挥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

为规范铁路客运专线跨局调度指挥,现将《铁路客运专线跨局调度指挥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各铁路局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铁路客运专线跨局调度指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铁路客运专线跨局调度指挥,理顺调度管理关系,明确调度指挥权限及分工,确保客专调度指挥安全有序,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第2条本办法对铁路客运专线跨局调度指挥管辖权限、规章管理、运行图编制管理、运输统计、施工(维修)组织、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及救援进行了规定。未规定的事宜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调度管辖权限

第3条坚持铁路运输调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铁道部明确客运专线调度指挥的管辖范围和分界站,铁路局调度所按管辖范围负责本管辖范围内的调度工作,相关铁路局制定分界站协议。

铁路局调度所根据需要可设专职值班副主任一名,全面负责本局管辖客运专线调度指挥的安全、施工(维修)、行车组织等工作,协调处理涉及相关局间的客运专线行车组织事宜。如相关局协调有异议时由铁道部调度裁决。

根据客运专线里程还需设置列车、动车、供电、客运等调度。

第4条客运专线与既有线的联络线间的行车调度指挥纳入客运专线调度指挥。

第5条涉及相关铁路局或涉及调度指挥权限需停运、加开动车组列车或动车组列车编组、定员变化时,铁路局按规定程序上报铁道部;铁道部调度负责向相关铁路局调度发布动车组列车停运、加开或动车组列车编组、定员变化的调度命令;铁路局调度所依据铁道部下达调度命令,向管辖范围内有关受令处所转发,并同时转抄本局客运处(客票管理所)。

第三章规章管理

第6条铁路局根据铁道部发布的技术规章,结合客运专线具体条件,与相关局共同制订《客运专线行车组织细则》、《施工管理办法》,并联合发文施行。

第7 条根据运营管理、设备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管辖局负责相关运营管理、设备管理方面规章制订、修改,并抄知相关局。管辖客运专线的相关局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技术规章分别制订《调度所客运专线行车工作细则》,抄知相关局。

第四章运行图编制管理

第8条铁道部组织客运专线列车运行图的编制与调整。铁路局以设备管辖分界站为界负责具体工作,并执行《列车运行图编制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第9条根据未来一段时间内预测的高峰客流需求和行车设备能力情况,确定客运专线列车开行方案和开行对数,编制基本列车运行图。根据当前客流和车底运用情况,以基本列车运行图为基础确定分号列车运行图。基本列车运行图及分号列车运行图实施方案报铁道部批准后,铁路局公布实施。

第10条铁路局应及时完整地将有关运行图技术资料(包括运行图技术资料的变更)向相关铁路局提供。具体内容、格式、提供时间、方式等,由相关铁路局签订书面协议确定。

第五章运输统计

第11条客运专线运输统计工作按照铁道部统计中心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相关铁路局统计部门和调度所按规定和委托运营管理协议做好各项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六章施工(维修)组织

第12条设备管辖局主管业务处审核客运专线施工计划,报本局运输处;相关铁路局运输处协调制定次月客运专线施工计划,联合发文施行。

第13条设备管理单位向所在局主管业务处提报施工日计划请求(含路用列车开行);所在局业务处审核后,向调度管辖权的调度所施工室报送施工日计划;该调度所施工台负责发布施工日计划和运行揭示调度命令。

涉及相关铁路局调度所跨管辖范围的施工,在客运专线月度施工计划中指定某局调度所负责办理。

第14条发布局施工调度台按规定将施工日计划和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下达至相关动车基地(所)、机务段和车务段(直属站),并传交设备管辖局主管业务处、相关列车调度和计划调度台(传交施工计划);设备管辖局主管业务处负责通知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车务段(直属站)负责通知相关车站。

第15条调度所要严格按图定天窗时间和经审批的施工(检修)作业计划组织实施,并在天窗点前发布有关的调度命令。

第16条相关铁路局工务、电务、供电部门必须各指定一名具有协调能力、熟悉作业情况的负责人员,作为本部门作业单位的施工联络员。施工联络员应在天窗点前1小时到施工地段相关的调度所办理本部门所有作业单位登销记手续,并负责向作业单位(配合单位)作业负责人传达有关的调度命令。

第17条各受令单位相关负责人须将调度命令传达到现场作业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确认调度命令内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18条各作业单位检修作业完毕后,须及时向工务、电务、供电部门施工联络员报告。施工联络员在调度所办理登销记手续。列车调度员确认本管辖区段施工(维修)作业全部完毕后,发布开通站内及区间的调度命令。

第19条车站转为非常站控时,车站应急值守人员担当车站值班员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维修)相关工作;列车调度员还应将有关调度命令发布给非常站控的车站。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20条客运专线安全管理按设备管辖范围实行属地管理。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关铁路交通事故及设备故障的调查、处理。

第21条遇有铁路交通事故及设备故障时,调度管辖权的调度所填报安监报-1,向本局安监室报告,并上报铁道部调度;涉及相关铁路局的,还应同时向相关铁路局安监室报告。

第22条安监室接到调度关于铁路交通事故及设备故障的通报后,分别向相关处室转递《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概况表》(安监报-1),并督促调查、分析。

第23条调度所有权监督检查指挥管辖区各站段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对违令的单位或人员,属于本局所属站段及人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涉及相关铁路局的,向相关铁路局相关处室通报。

第24条设备管理单位所在铁路局业务处按铁道部规定负责设备故障考核。安监室应与责任业务处核对并督促落实分析、考核、整改工作。

第八章应急处置及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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