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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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教研字[2008]47号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关于公布2008年度湖州市教学研究系统立项课题的通知

湖教研字[2008]47号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关于公布2008年度湖州市教学研究系统立项课题的通知

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文件
湖教研字[2008]47号
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关于公布2008年度湖州市
教学研究系统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各市直属学校:
根据《湖州市教学研究系统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关于2008年度教学系统申报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的精神,经有关专家严格评审,确定练市中学施云菲老师主持的《高中思想政治学科课堂教学设计的实践与研究》等106项课题为“湖州市教学研究系统2008年度教学研究课题”,现予以公布。

请你们通知各课题负责人以及课题所在单位。

希望各课题组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为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湖州市教学研究系统2008年度立项课题目录
附件2:湖州市教学研究系统2008年度省级立项课题目录
二○○八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教学研究立项课题通知
抄送:湖州市教育局朱建平副局长基教处
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二○○八年九月五日印发
*为省重点课题。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浙教办教研[2011]125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浙教办教研[2011]125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浙教办教研〔2011〕12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我省深化课程改革的需要,为加强课程改革的专业指导,研究解决课程教学重点和难点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指导委员会)。

专业指导委员会是课程改革业务指导、咨询与研究机构,受省课改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的领导,主要职责是研读课程标准与教材,研制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与学业质量标准,指导学科课程实施与评价,为行政决策服务,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师专业成长服务。

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担任,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缪水娟担任常务主任,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方红峰、省教育厅教研室柯孔标、石世昌任副主任。

专业指导委员会内设秘书处和30个专业指导组,秘书处设在省教育厅教研室。

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制,任期4年。

各学科组名单详见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附件: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学科组名单小学语文组:滕春友(省教育厅教研室)、余琴(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陈燕(余姚市教育局教研室)、俞国平(乐清育英学校)、涂卫国(安吉县实验小学)、严丽萍(衢州市实验学校)、赵益美(丽水市莲都区刘英小学)小学数学组:斯苗儿(省教育厅教研室)、吴卫东(浙江外国语学院)、平国强(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顾志能(海盐县实验小学)、俞正强(金华市站前小学)、柳敏敏(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小学)、陈亚明(宁波市海曙区教研室)小学英语组:郑文(省教育厅教研室)、叶丽春(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教研室)、王玉(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吴幼春(杭州市省府路小学)、韩俊女(宁波市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夏恩力(温州市实验小学)、郭美阳(湖师附小教育集团)小学科学组:喻伯军(省教育厅教研室)、钱金明(海宁市教育局)、李玉宇(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发展中心)、陈彤(缙云县紫薇小学)、丁晓霖(诸暨市新世纪小学)、邵锋星(建德市明珠小学)、袁优红(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教研室)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组:邬冬星(省教育厅教研室)、经建美(上虞市百官街道小学)、方丽敏(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徐晓红(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桑丽虹(丽水市莲都区囿山小学)、池昌斌(平阳县中心小学)、滕闽军(金华市东苑小学)初中语文组:蔡少军(省教育厅教研室)、金戈(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朱伟平(上虞市实验中学)、张震雷(金华市第四中学)、章新其(江干区教师进修学校)、王波芬(舟山市南海实验学校)、沈旦(湖州市第四中学)初中数学组:许芬英(省教育厅教研室)、叶立军(杭州师范大学)、郑伟君(舟山市南海实验学校)、周伟扬(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胡赵云(衢州市实验学校)、吴增生(仙居县教育局教研室)、徐杰(杭州市采荷中学)初中英语组:李冬梅(省教育厅教研室)、周惠(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罗敏江(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浙江宏达学校)、屈小武(温州市实验中学)、曹刚阳(绍兴县实验中学)、吕秋萍(丽水市实验学校)、马海青(临海市教育局教研室)初中科学组:王耀村(省教育厅教研室)、薛瑞芬(宁波海曙外国语学校)、戴中俭(长兴县教研中心)、陈胜钢(绍兴教育教学研究院)、郭海平(临海市台州初级中学)、曹新峰(海宁市马桥中学)、胡柳蔚(杭州市文澜中学)初中历史与社会组:牛学文(省教育厅教研室)、袁成毅(杭州师范大学)、唐少华(杭州市惠兴中学)、蒋金崇(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许婉英(平湖市教育局教研室)、金亚素(余姚实验学校)、莫建祥(上虞市实验中学)初中思想品德组:楼江红(省教育厅教研室)、李德雄(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戴建华(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林久杏(杭州十三中教育集团)、曾夏凤(台州市白云学校)、邓权忠(温州市第九中学)、谷辉(嘉兴一中实验学校)高中语文组:胡勤(省教育厅教研室)、黄伟(杭州师范大学)、张孔义(浙江外国语学院)、褚树荣(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张茂松(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吴旭辉(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羊刚(湖州中学)、张纪良(嵊州一中)、包建新(临海市回浦中学)高中数学组:张金良(省教育厅教研室)、李胜宏(浙江大学)、张维忠(浙江师范大学)、尚可(杭州高级中学)、胡庆彪(宁波市象山三中)、许钦彪(绍兴稽山中学)、金克勤(黄岩中学)、冯寅(湖州中学)、李世杰(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高中英语组:葛炳芳(省教育厅教研室)、谢萍(杭州师范大学)、夏谷鸣(杭州外国语学校)、周道义(鄞江中学)、诸才章(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潘健男(湖州第二中学)、周建林(余杭第二高级中学)、庄志琳(桐乡市高级中学)、梁美珍(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高中物理组:梁旭(省教育厅教研室)、盛正卯(浙江大学)、李海洋(浙江大学)、吕华荣(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郑青岳(玉环县教育局教研室)、唐华(舟山中学)、骆兴高(杭十四中)、黄国龙(镇海中学)、陈报南(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化学组:任雪明(省教育厅教研室)、任学宝(杭师大附属高中)、王彦广(浙江大学)、邬健敏(浙江大学)、赵喜平(宁波市北仑中学)、魏樟庆(乐清中学)、郭君瑞(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江旭峰(湖州二中)、王成冠(舟山中学)高中生物组:周初霞(省教育厅教研室)、胡军祥(浙江农林大学)、陈秉初(浙江师范大学)、张庆勉(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王秀红(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金永生(杭州二中)、江生(嘉善高级中学)、卢菁菁(绍兴一中分校)、刘为邦(丽水二中)高中思想政治组:祝国强(省教育厅教研室)、吕有志(浙江大学)、边永坚(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楼锡德(东阳市教育局教研室)、徐晓芸(余杭高级中学)、吴志贵(宁波慈湖中学)、杨胜(瑞安中学)、潘新华(嘉兴高级中学)、张建庆(湖州二中)高中历史组:周百鸣(省教育厅教研室)、李学功(湖州师范学院)、潘迎华(浙江外国语学院)、徐衍昌(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朱世光(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方仙来(温州二十二中)、赵寅芬(绍兴一中)、陈亚利(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朱能(海宁市教育局教研室)高中地理组:郭剑峰(省教育厅教研室)、马里松(杭州学军中学)、朱光良(浙江外国语学院)、张建珍(浙江师范大学)、汤国荣(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陆秀良(嘉兴教育学院)、郭万里(金华一中)、雷鸣(温州中学)、冯凭(湖州中学)中小学信息技术组:魏雄鹰(省教育厅教研室)、张剑平(浙江大学)、詹国华(杭州师范大学)、蒋莘(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王劲松(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余卫中(衢州二中)、谢敏海(镇海中学)、李永前(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夏祎华(定海一中)、钟战华(海盐石泉中学)、邱伟刚(杭州市古荡第一小学)中小学通用技术(劳动技术)组:管光海(省教育厅教研室)、黄林(新昌中学)、秦宝荣(浙江工业大学)、孙俊(杭州高级中学)、黄育稼(奉化教师进修学校)、章青道(平阳中学)、孙耀东(桐乡市教研科研室)、董萍(湖州爱山教育集团)、黄越祥(金华一中)、邵洪平(衢州菁才中学)、刘德岳(台州中学)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组:余立峰(省教育厅教研室)、于可红(浙江大学)、曹强(嘉兴市南湖区教育局教研室)、徐育玉(湖州二中)、蒋贤俊(回浦中学)、陈业辉(绍兴稽山中学)、王卫东(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翁舟梁(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周晓明(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朱水敏(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夏玲玲(温州市瓦市小学)中小学音乐组:杜宏斌(省教育厅教研室)、罗迎春(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周爱华(嘉兴市教育学院)、李逸萱(温州市广场路小学)、XXX琼(宁波市广济中心小学)、方伟青(金华市南苑小学)、沈建琴(绍兴市树人小学)、林琴英(温岭市石塘镇中学)、王鸣(杭州翠苑中学)、叶素琴(遂昌中学)、胡沈颖(湖州中学)中小学美术组:冷莹(省教育厅教研室)、周绍斌(浙江师范大学)、应爱娜(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许颖(宁波市鄞州区东南小学)、王五一(温州市实验中学)、陈勇(湖州市吴兴区龙泉小学)、屠雅群(嘉兴平湖市稚川实验中学)、祁森飚(绍兴柯桥中学)、林维山(丽水市教育局教研室)、李启云(金师附小)、梅林(衢州高级中学)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组:伊红(省教育厅教研室)、刘诚平(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张建芳(嘉兴教育学院)、王兴宇(湖州菱湖中学)、杨向群(温州市第四中学)、严生明(开化二中)、郭建民(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学校)、李文祥(台州市路桥实验小学)、郁旭峰(北仑区实验小学)、何铁勇(诸暨市店口一小)、陈利平(松阳县教育局教研室)中小学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组:董惠铭(浙江教育报刊总社)、李荆(省教育厅教研室)、陈杰(余杭区教育局教研室)、黄辉(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邬明明(宁波镇海第三公司学校)、毛建清(衢州二中)、张晓芳(绍兴市柯灵小学)、张文军(浙江大学)、吴维平(湖州中学)考试评价组:方张松(省教育厅教研室)、俞晓鸿(浙江大学)、沈启正(省教育厅教研室)、董加选(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方建胜(余杭高级中学)、邢夏良(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王荣文(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孙亦器(衢州一中)、鲍雪芬(北仑区华山小学)幼儿教育组:虞莉莉(省教育厅教研室)、王春燕(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王芳(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汪劲秋(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高美娇(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贾秋美(上虞市爱弥儿幼儿园)、周勤(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邵爱红(宁波市启文幼儿园)、娄敏(舟山幼儿园)特殊教育组:姜卫英(省教育厅教研室)、刘佳芬(宁波市达敏学校)、冯燕(绍兴文理学院)、孙小荣(台州教育学院)、陈荣第(杭州市杨绫子学校)、周志英(衢州市聋哑学校)、李伟儿(浙江省盲人学校)、童俊华(杭州聋人学校)、李科(温州市特殊教育0学校)以上各组第一人为该组组长,专业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教研室钱万军、韩颖负责。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126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126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1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湖州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李建平副组长:鲍鸿(市政府)成员:殷杭俊(湖州海关)周洪(湖州检验检疫局)陆志华(市国税局)沈利剑(市公安局)周军(市外经贸局)慎金星(市市场监管局)刘红庆(市外汇管理局)徐水春(市烟草专卖局)张向阳(市财政局)周勇(市经信委)孟立忠(市交通运输局)古月兵(市邮政管理局)王少华(德清县政府)何志强(长兴县政府)陆建卫(安吉县政府)韩新梅(吴兴区政府)孙根祥(南浔区政府)丁泉观(湖州开发区管委会)杨倬(太湖度假区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鲍鸿兼任办公室主任,殷杭俊、慎金星、沈利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调整湖州市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工作协调小组组长:鲍鸿(市政府)副组长:殷杭俊(湖州海关)周军(市外经贸局)成员:周洪(湖州检验检疫局)陆志华(市国税局)沈利剑(市公安局)慎金星(市市场监管局)刘红庆(市外汇管理局)张向阳(市财政局)周勇(市经信委)王少华(德清县政府)何志强(长兴县政府)陆建卫(安吉县政府)韩新梅(吴兴区政府)孙根祥(南浔区政府)丁泉观(湖州开发区管委会)杨倬(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周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傅远超、吴建中任办公室副主任。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湖政办发[2011]98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原《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1〕158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3号),设立湖州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是主管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决定,并对学校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普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

(二)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相关继续教育,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高中段及以下教育等工作;制定教育资格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管理各类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培训、进修和考核。

(三)负责制定(拟订)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成人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舍、场地、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基本标准;根据授权,审批市本级中小学的设置、更名和撤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6•【字号】湖政办发[2008]71号•【施行日期】2008.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08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六月十六日2008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实施意见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深化改革正处于一个新的起点。

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工作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08年我市深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和《2008年浙江省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安排,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为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全面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新的动力。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完善政府管理职能。

完善县区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县区实际,差异化确定考核指标及权重(市委政研室牵头)。

理顺市区旅游管理体制,整合旅游资源,加快市区旅游开发建设步伐(市旅游局牵头)。

理顺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推进统筹城乡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落实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省、市、县三级联动清理工作,在市级部门稳妥开展行政审批职能的整合与集中改革试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湖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湖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湖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07•【字号】湖政办发〔2023〕53号•【施行日期】2023.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湖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湖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7日湖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州市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成功创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全市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为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湖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湖州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坚持政府主导、精准施策、促进公平、尊重差异的原则,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办好特殊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到2025年,力争创成国家融合教育示范区,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05•【字号】浙教办基〔2016〕33号•【施行日期】2016.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6〕3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自《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及四个配套文件下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涌现了一批课程改革先行典型。

但是,在实际推进中,少数地方及学校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切实做好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一、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中的主体责任。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作为当前教育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课改、推动课改,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时刻注意把准课程改革的正确方向。

当前,要加强对已经实施深化课改学校的检查和指导,总结提炼好的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逐校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抓紧推动并指导今年秋季进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学校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建设规划,以及选课走班、教学管理、评价改革等配套措施,确保今年深化课改工作在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面铺开。

加大课改经费投入,提供拓展性课程开发实施必要的经费,建设与完善配套教学设施设备,为学校深化课程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二、确保国家课程标准和基础性课程的权威性、严肃性。

要正确处理扩大办学自主权与规范办学行为的关系,确保基础性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主体地位,不得更改国家规定的基础性课程名称,不得随意减少国家规定的基础性课程的课时和教学内容,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三、有序开展课程整合试点。

课程整合实施是一项学术性、专业性很强的课程改革措施,各地应选择办学理念较好、师资力量较强、教科研基础较实的学校、学科先行进行试点。

办公室关于调整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调整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

附件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学科组名单小学语文组:滕春友(省教育厅教研室)、余琴(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陈燕(余姚市教育局教研室)、俞国平(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严丽萍(衢州市实验学校)、臧学华(湖州市长兴县教育研究中心)、华伟中(平湖市百花小学)小学数学组:斯苗儿(省教育厅教研室)、吴卫东(浙江外国语学院)、俞正强(金华师范附属小学)、平国强(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陈亚明(宁波市海曙区教研室)、柳敏敏(丽水市景宁县教育研训中心)、顾志能(嘉兴市海盐县教育局教研室)小学英语组:郑文(省教育厅教研室)、王玉(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郭美阳(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吴幼春(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韩俊女(宁波市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夏恩力(杭州市北秀小学)、吴迎迎(温州市籀园小学)小学科学组:喻伯军(省教育厅教研室)、钱金明(海宁市教育局)、李玉宇(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发展中心)、陈彤(丽水市缙云县紫薇小学)、丁晓霖(诸暨市新世纪小学)、邵锋星(建德市新安江第一小学)、袁优红(舟山市定海区东海小学)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组:邬冬星(省教育厅教研室)、方丽敏(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徐晓红(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桑丽虹(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教研室)、许宏(杭州市学军小学)、经建美(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小学)、滕闽军(金华市秋滨小学)初中语文组:章新其(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徐玉根(嘉兴教育学院)、朱伟平(绍兴市上虞区教师进修学校)、金戈(温州市外国语学校)、张震雷(金华市第五中学)、王波芬(舟山市第一初级中学)、沈旦(湖州市第四中学)初中数学组:许芬英(省教育厅教研室)、叶立军(杭州师范大学)、时爱荣(嘉兴教育学院)、胡赵云(宁波市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郑伟君(舟山市南海实验学校)、潘云芳(杭州市西湖区三墩中学)、王华鹏(台州市黄岩区实验中学)初中英语组:李冬梅(省教育厅教研室)、黄雪祥(衢州市柯城区教学研究室)、罗敏江(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浙江宏达学校)、屈小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曹刚阳(绍兴市柯桥区秋瑾中学)、吕秋萍(丽水市实验学校)、盛艳萍(宁波市外国语学校)初中科学组:王耀村(省教育厅教研室)、徐宏武(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戴中俭(湖州市长兴县教育研究中心)、胡柳蔚(杭州市文澜中学)、薛瑞芬(宁波市海曙区外国语学校)、郭海平(临海市台州初级中学)、黄伟宏(舟山市普陀区东港中学)初中历史与社会组:牛学文(省教育厅教研室)、袁成毅(杭州师范大学)、唐少华(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许婉英(平湖市教师进修学校)、蒋金崇(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金亚素(余姚市实验学校)、许锴杰(绍兴市上虞区实验中学)初中思想品德组:楼江红(省教育厅教研室)、戴建华(绍兴市柯桥区教师发展中心)、嵇永忠(湖州市德清县教育研训中心)、林久杏(杭州市西湖区丰潭中学)、曾夏凤(台州市白云学校)、邓权忠(温州市第九中学)、白露(宁波市第十五中学)高中语文组:胡勤(省教育厅教研室)、张孔义(浙江外国语学院)、叶黎明(杭州师范大学)、褚树荣(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张茂松(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羊刚(浙江省湖州中学)、张纪良(嵊州中学)、包建新(浙江临海市回浦中学)、周伟(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高中数学组:张金良(省教育厅教研室)、李胜宏(浙江大学)、张维忠(浙江师范大学)、李世杰(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尚可(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金克勤(浙江省黄岩中学)、冯寅(浙江省湖州中学)、许钦彪(绍兴市稽山中学)胡建军(宁波市效实中学)高中英语组:葛炳芳(省教育厅教研室)、谢萍(杭州师范大学)、夏谷鸣(杭州外国语学校)、周道义(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教研室)、庄志琳(浙江省桐乡第二中学)、梁美珍(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周建林(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教研室)、赖朝晖(浙江省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张成年(普陀中学)高中物理组:梁旭(省教育厅教研室)、盛正卯(浙江大学)、李海洋(浙江大学)、吕华荣(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何文明(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教研室)、夏向荣(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唐华(浙江省舟山中学)、黄国龙(宁波市镇海中学)、陈报南(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化学组:任雪明(省教育厅教研室)、王彦广(浙江大学)、邬建敏(浙江大学)、郭君瑞(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陈进前(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魏樟庆(浙江省乐清中学)、赵喜平(宁波市北仑中学)、杭伟华(浙江省长兴中学)、詹为民(普陀中学)高中生物组:周初霞(省教育厅教研室)、陈秉初(浙江师范大学)、江生(浙江省嘉善中学)、卢菁菁(绍兴市越州中学)、周业宇(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方淳(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许晖(浙江省温州中学)、陈钢(南海实验学校)、全刚(浙江省湖州中学)高中思想政治组:祝国强(省教育厅教研室)、吕有志(浙江大学)、杨志敏(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钟涛(绍兴市越州中学)、郑伟新(浙江省兰溪市第一中学)、吴志贵(宁波市慈湖中学)、杨胜(浙江省瑞安中学)、潘新华(嘉兴高级中学)、张建庆(湖州市第二中学)高中历史组:周百鸣(省教育厅教研室)、李学功(湖州师范学院)、潘迎华(浙江外国语学院)、徐衍昌(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陈亚利(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朱世光(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赵寅芬(绍兴市第一中学)、朱能(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王少莲(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高中地理组:郭剑峰(省教育厅教研室)、朱光良(浙江外国语学院)、张建珍(浙江师范大学)、冯凭(浙江省湖州中学)、郭万里(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雷鸣(浙江省温州中学)、汤国荣(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陆秀良(嘉兴教育学院)、常海东(宁波中学)中小学信息技术组:魏雄鹰(省教育厅教研室)、谢琪(杭州师范大学)、蒋莘(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余卫中(浙江省衢州第二中学)、李永前(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夏祎华(浙江省定海第一中学)、王劲松(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邱伟刚(杭州市竞舟小学)、钟战华(海盐县实验中学)、吴建锋(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中学)、李伟(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中小学通用技术(劳动技术)组:管光海(省教育厅教研室)、秦宝荣(浙江工业大学)、黄林(浙江省新昌中学)、孙俊(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黄育稼(奉化市教师进修学校)、章青道(平阳中学)、许一鸣(海宁市南苑中学)、黄越祥(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刘德岳(浙江省台州中学)、董萍(湖州市爱山小学教育集团)、邵洪平(衢州市菁才中学)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组:余立峰(省教育厅教研室)、曹强(嘉兴市南湖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蒋贤俊(浙江临海市回浦中学)、陈业辉(绍兴市稽山中学)、朱水敏(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翁舟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第四小学)、陈益军(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蔡景台(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莫豪庆(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东城实验学校)、钱勇(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钱金林(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中小学音乐组:杜宏斌(省教育厅教研室)、尹丹红(杭州市滨江区教师进修学校)、王鸣(杭州市翠苑中学)、张越琼(宁波市实验小学)、项雅丽(温州市鹿城区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刘中瑛(海盐高级中学)、胡沈颖(浙江省湖州中学)、沈建琴(绍兴市鲁迅小学教育集团)、方伟青(金华市南苑小学)、林琴英(温岭市石塘镇中学)、周瑜莹(浙江省丽水中学)中小学美术组:冷莹(省教育厅教研室)、李梅(中国美术学院)、李方(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许颖(宁波市鄞州区东南小学)、李崇高(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陈勇(湖州市吴兴区龙泉小学)、屠雅群(嘉兴平湖市稚川实验中学)、祁森飚(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中学)、李启云(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梅林(浙江省衢州高级中学)、林维山(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组:伊红(省教育厅教研室)、刘力(浙江大学)、张建芳(嘉兴教育学院)、严生明(衢州市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李文祥(台州市路桥实验小学)、何铁勇(诸暨市店口一小)、陈利平(丽水市松阳县教育局教研室)、潘春波(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金百炼(诸暨海亮教育集团)、骆剑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小学)、杨永建(台州市第一中学)中小学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组:李荆(省教育厅教研室)、张文军(浙江大学)、王凯(杭州师范大学)、李胜权(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魏巍(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陈素平(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胡建权(杭州市萧山区第二高级中学)、朱红彪(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叶霜(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金华星(绍兴市柯灵小学)、毛伟琴(江山市中山小学)考试评价组:方张松(省教育厅教研室)、曾平飞(浙江师范大学)、沈启正(省教育厅教研室)、方建胜(杭州市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王旭东(温州市教育评估院)、王荣文(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江照富(台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马海燕(杭州市上城区督导评估室)、周鸿(丽水市莲都区教研室)幼儿教育组:虞莉莉(省教育厅教研室)、王春燕(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汪劲秋(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高美娇(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贾秋美(上虞市爱弥儿幼儿园)、娄敏(舟山幼儿园)、周勤(海宁市实验幼教集团)、邵爱红(宁波市启文幼儿园)、王芳(浙师大幼教集团)特殊教育组:姜卫英(省教育厅教研室)、章日兴(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周志英(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陆雪萍(宁波市达敏学校)、孙小荣(台州学院)、李伟儿(浙江省盲人学校)、童骏华(杭州市聋人学校)生涯规划教育组:王小平(省教育厅教研室)、高建明(浙江省理工大学)、俞丽萍(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吴水洋(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汪元(浙江教育报刊社)、郑彩亮(浙江省丽水中学)、谢文婷(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乐颖(浙江省温州中学)以上各组第一人为该组组长。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批复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批复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2.08.27•【字号】浙教基[2002]177号•【施行日期】2002.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批复(浙教基[2002]177号2002年8月27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我厅《关于申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浙教基[2002]52号)的要求,在各县(市、区)申报、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定以下县(市、区)为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富阳市、临安市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慈溪市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湖州市:城区、南浔区、菱湖区、德清县、安吉县、长兴县嘉兴市:秀城区、秀州区、海宁市、桐乡市、平湖市、嘉善县、海盐县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黄岩区、玉环县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东阳市、XXX市、兰溪市衢州市: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市丽水市:莲都区、缙云县舟山市:普陀区以上各县(市、区)从2003年秋季始,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

希各市和实验区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意见》的基础上,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制订本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舆论宣传,落实保障措施,启动教育行政人员、教研科研人员、中小学校长和各学科教师的通识和学科培训,为2003年秋季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做好准备。

另,经教育部批准,余杭区、北仑区、义乌市为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从2002年秋季始,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

特此批复。

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湖教科规办[2010]1号
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学校:
根据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湖教科规办[2009]11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县(区)和市属学校申报基础上,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立题评审,《中小学生良好行文习惯养成教育的实践与研究》等177项课题为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立题研究课题。

课题题目以本通知公布为准,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望各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在市、县(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为推动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贡献。

我们将于2010年4—5月份专门组织各课题负责人培训(另行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公布教科规划课题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省市县(区)教科(院)所
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20日印发
2010年度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2]55号【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5.09【实施日期】2012.05.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2〕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湖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为深入实施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大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增强‘三力’,奋力崛起”的总战略,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面向基层、关注民生,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建成“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全市公民具有科学素质比例达到9%左右,居于全国地市先进水平。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湖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湖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湖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3•【字号】湖政办发〔2015〕74号•【施行日期】2015.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湖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5〕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局、市规划局、市残联制定的《湖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3日湖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7年)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局、市规划局、市残联重视与发展特殊教育是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与任务(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经过三年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到2016年,视力、听力、智力残疾(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到2017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三类残疾儿童学前入班(园)率达到8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7•【字号】湖政办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拉高标杆、聚焦重点、压实责任,创造性地抓好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市政府研究并梳理形成了2019年度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有关要求如下:一、每个事项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请各责任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有关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处室。

重大事项纳入政务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市政府将视情确定主题组织开展现场实地督查。

同时,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每季度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二、从6月份开始,市政府常务会议将分期分批,专题听取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关于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的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及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现场打分评价,评价结果当场予以公布,并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委组织部通报。

三、年终对各部门完成情况统一进行评价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发文),考核结果纳入区县综合考核、市级部门分类考核内容。

四、各责任单位要牵头抓好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推进落实,其他各涉及该事项推进的有关单位,要全力、主动予以支持配合。

附件:1.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改革事项2.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事项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7日附件1附件2。

湖州市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

湖州市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

附件1:湖州市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我们也必须从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从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大意义。

新的一轮基地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应当体现时代要求,构建面向新世纪,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我市将从2003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为了积极、稳妥、有效地推动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行)〉的意见》要求,积极进行省级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的实验工作,通过课程设置的改革和新教材的使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加速教学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建立和完善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努力探索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机制,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以课改实验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步伐,让全体学生接受更加优质的基础教育。

二、实验的目标(一)实验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精神,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改革目标,验证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合理性,探索课程改革实验的规律和方法,研究解决课改实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途径,为新课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实践依据和建设性意见及建议。

不断积累和总结课改实验的经验和教训。

(二)实验的具体目标1、通过实验,验证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在本市的适应性、可行性,不断探索和积累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的基本方法及有效途径。

2、通过实验,检验各科新课程标准及所选用实验教材的科学性、适用性,为修改和完善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提供实践依据和建设性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认真总结我省各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就深化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保护和培养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开发和培育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能和特长,让每一位学生愉快学习、幸福成长。

二、总体目标在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课程体系1. 完善课程结构。

义务教育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

基础性课程指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规定的统一学习内容;拓展性课程指学校提供给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

2. 开齐开好两类课程。

各地和学校要按规定开齐开好基础性课程,确保每一位学生具备适应社会必需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积极探索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和共享机制,体现地域和学校特色,突出拓展性课程的兴趣性、活动性、层次性和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每学年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一至六年级15%左右,七至九年级20%左右。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18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18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18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04•【字号】湖政办发[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湖州市第十六届省运会申办委员会主任:陈伟俊副主任:胡菁菁闵云成员:徐旭萍(市政府)王伟锋(市委宣传部)王晓军(市发改委)周建明(市财政局)杨军慧(市公安局)潘音(市教育局)宋捷(市文广新局)沈宝山(市体育局)施会龙(市卫生局)朱仲华(市国土资源局)祝时伟(市建设局)房石磊(市交通运输局)石一婷(团市委)李红(德清县政府)楼秋红(长兴县政府)任贵明(安吉县政府)温建飞(吴兴区政府)王青(南浔区政府)叶建新(湖州开发区管委会)项根宝(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沈宝山任办公室主任,钟培方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人员(一)陈伟俊担任以下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湖州年鉴》编撰委员会、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市“信用湖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旅游提升发展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湖州市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湖州市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湖州市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湖政办发[2009]53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湖州市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53号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09年湖州市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09年湖州市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2009年经济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坚定不移地创新体制机制,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制度保障,结合湖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围绕扩大内需保增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探索、稳妥实施,进一步深入推进体制改革和创新,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加快建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为科学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激励导向机制1.完善县区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县区考核指标体系,淡化一般经济总量指标,加强总量与相对量指标的有机结合,完善绿色GDP考核指标,增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服务业等体现转型升级绩效的指标权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2.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区)改革。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全面落实扩大县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同时,根据两区发展的实际和加快市本级发展的需要,推动扩权强区改革,促进提高县(区)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牵头)。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07•【字号】湖政办发〔2017〕58号•【施行日期】2017.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7日湖州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22号)精神,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助力湖州赶超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开放活市战略,持续开展“四新”主题实践,扎实推进“六重”工作,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提档、扩面、开放、执行为突破口,以实体经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为主攻点,深化开展标准升级行动,大力实施“标准化+”行动,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我市率先迈入标准时代,为加快赶超、实现“两高”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标准管理改革全面推进。

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不断健全,部门标准化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市、县区标准化工作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更加有效,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更加激发。

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督体制基本形成,标准供给与创新驱动的有效衔接、与制度供给的全面融合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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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市课改办[20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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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州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第一批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根据湖州市课改办《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第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的精神,经各校推荐、县(区)初评、市课改办组织专家复评、报市教育局同意,共评出长兴县教育局等13个单位为湖州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第一批先进集体;沈明等60位同志为湖州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第一批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布。

湖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8月23日
附:湖州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第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湖州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第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市直属单位:
工作先进集体:(2个)
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湖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先进个人:(6名)
赵奕湖州市第五实验初中
项法元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
都培学湖州市教育局
杨海荣湖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倪金根湖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邢夏良湖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吴兴区:
先进集体:(2个)
湖州市爱山小学湖州四中
先进个人(11名):
钱俐湖州四中相剑利湖州八中
姚雪飞湖州十一中陈霞湖州十二中
蒋云斌织里镇中余仙凤爱山小学
陈昌来东风小学黄丽华湖师附小
沈旭林织里实验小学屠红良龙溪学校
范新林吴兴研训中心
南浔区
先进集体:(2个)
南浔区教育局、练市小学
先进个人:(11名)
潘国新练市一中吴小彬长超中学
钱建华菱湖三中姜晓翔双林二中
汪建良庆同小学王国琴善琏小学
沈析勤南浔实验小学褚旭芳菱湖实验小学
丁晓华石淙学校杨善宝教研中心
钱利祥南浔区教育局
长兴县:
先进集体:(3个)
长兴县教育局长兴县实验小学长兴县实验初中
先进个人:(11名)
沈明长兴县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王春伟长兴县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员
吴慧婷长兴县实验小学
佘金龙长兴县实验初中
濮建中长兴县古城中学
宋显坤长兴县泗安镇中心小学
熊学林长兴县第二实验小学
施伟琴长兴县雉城二小
尚建丽长兴一中
方维廉长兴县泗安中学
张会富长兴县李家巷中心小学
安吉县:
先进集体:(2个)
递铺三小安吉实验初中
先进个人:(10名)
姜克诚安吉研训中心陈忠伟安吉实验初中张卫其安吉外国语学校程瑜递铺镇中
陈吉平港口中心学校陈恒孝丰中学
熊明建高禹中学夏仕杭垓中学
曹庆三递铺一小李琛递铺小学
德清县:
先进集体:(2个)
逸夫小学德清二中
先进个人:(11名)
王永新德清县教育局
倪晓琴逸夫小学沈伟宏雷甸小学
费建芳清溪小学许建华新市小学
赵水囡教研室谢向荣士林中学
钟宁奎高桥中学姚国荣钟管中心学校
姜宪明新市中学臧文彧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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