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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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精)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精)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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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行政审批)表格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行政审批)表格

附件1编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申请人(签章)XXXX申请日期2017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填写说明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附件2:湖北省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企业自查表自查人签名:申请人盖章:附件3:湖北省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企业自查表自查人签名:申请人盖章:附件4:现场审核人: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盖章附件5:现场审核人: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盖章附件6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关于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隔离场)动物防疫条件初审意见(式样)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我县(市、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隔离场)向我局提出了动物防疫条件的初审要求。

我局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场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并派出等名同志对该场开展了现场审核,填写了《湖北省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初审表》。

我局认为该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对初审结果负责。

特向省局提出申请,请予审查和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年月日。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验申请书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验申请书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验申请书申请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大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不得涂改,空白处以“无”或“/”。

2、所提供的材料需要A4纸打印,依次序装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3、申请单位名称: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名称填写。

4、经济性质:可分别填写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5、地址:市区、县城镇填写市(县)名、路名、门牌号;农村填写县(市、区)名、乡镇名、路(或行政村名)、门牌号(或自然村名)。

6、申请许可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填写。

7、申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填写需保密的资料等。

8、申请人所附的材料目录:根据生产经营方式,在要求提供的资料前的□内划勾,并填写在所提供材料的页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验申请书申请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地址单位(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业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编经济性质总面积M2总人数总投资(万元)使用面积M2总人数动物卫生检验室负责人检验室用人数申请许可项目承诺书本人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政策法律,遵守国家强制免疫政策,不使用、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病死畜禽,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如有违反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上年度动物卫生情况饲养动物种类品种饲养量出栏数死亡数报检情况无害化处理数量(说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数量、方式,上报申领补贴情况)动物标识佩戴情况(说明佩戴数量)强制免疫落实情况(说明强制免疫疫苗种类及数量)消毒制度落实情况(说明使用消毒药物种类、消毒频次)动物发病情况(说明一年来发生的主要病种,发病数量)用药情况(说明一年使用的主要药品)日常检疫监测情况(说明一年来发病监测情况,瘦肉精监测情况)(以下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报告:(见附页)拟同意申请项目许可:初核人签名:_____________ 复核人签名: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审核意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年月日合格证编号。

动物防疫合格证范本

动物防疫合格证范本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考核表
单位名称
福州市xx公司
业主或法人
照片
业主或法人姓名
林x
住址
闽侯县xx镇xx号
政治面貌
清白
学历
大学
专业
兽医
经营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
8333xxxx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冷冻动物制品
申请人填写
动物防疫条件情况
申领单位所具备的
1.建立了消毒制度
2.建立了动物防疫制度
3.生产条件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4.生产人员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
申请人签名:林x
2008年5月8日
意 见
人员现场审核
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意 见

年 月 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范本模板】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范本模板】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规定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送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送规定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保证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记。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

用药制度一、用药原则:1、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

2、建立进货台帐记录,保证采购药品质量合格。

3、所用兽药所有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公司;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

5、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兽药使用应符合规范1、按规定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

a、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

b、按农业部兽药公告“193号”“278号”,遵守休药期、弃蛋期、奶废弃期的规定,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不少于28天的规定。

c、注意配伍禁忌。

2、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严禁使用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a、严禁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

b、严禁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兽药(涉及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或已被淘汰的兽药。

c、严禁使用标准、法规中禁用的药物。

3、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畜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4、不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及违禁农业投入品(“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不使用品有三聚氰胺的问题乳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






1.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2.设施设备清单
3.管理制度材料
4.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审核人意见
□合格。
□不合格。原因:
审核人签字(1):
审核人签字(2):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动防合字第( )号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规模
经营场所地址




1.动物养殖场 □
2.动物养殖小区 □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4.动物屠宰场(厂) □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
6.动物隔离场□
经办人
令发证人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服务指南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服务指南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养殖场(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单位或个人申请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四)《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十八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2、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四、受理机构滨江区农业局五、决定机构滨江区农业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养殖场(小区)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4.04.16
•【文号】农牧发〔2024〕13号
•【施行日期】2024.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
正文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农牧发〔202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我部调整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相关申请、审查表格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说明
2.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3. 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4.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5.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6.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6日。

动物防疫保健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保健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保健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动物防疫保健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的填写和管理流程,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申请动物防疫保健条件合格证的机构和个人。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1. 申请表中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不得有任何漏填、误填或虚假填写的情况。

2. 填写时应按照申请表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必要时可以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3. 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用标准书写字体,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或笔划删除线进行修改。

四、申请表审核流程1. 申请表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将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审核,包括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查验和核实。

3. 审核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包括通过和不通过的情况,并说明原因。

4. 如申请表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可以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 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将办理相应的证书发放手续。

五、保密和权限1. 对于申请表中的所有信息,相关部门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

2. 除了进行申请表审核和发放证书的相关部门,其他人员和部门无权查阅和使用申请表的内容和信息。

六、申请表档案管理1. 已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将被归档,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保存和维护。

2. 归档的申请表必须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管理,便于查阅和检索。

3. 归档的申请表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或泄露。

七、违规处理1. 对于填写虚假内容的申请表,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2. 对于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和提交申请表的申请人,相关部门有权拒绝受理或延迟处理申请。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以上为动物防疫保健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供各申请人参考和遵守。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的管理流程及相关要求,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和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有效申领。

2. 申请表管理流程2.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的填写•申请人需详细填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申请单位名称;–申请单位地址;–申请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动物防疫措施的详细说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日期。

2.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的审核•申请表应提交给动物防疫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动物防疫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申请单位的信息和动物防疫措施的有效性。

•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2.3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的审批•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应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相关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批,检查申请单位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2.4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的领取•审批通过的申请表,申请单位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申请单位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申请表的原件,进行登记并领取合格证。

3. 相关要求3.1 完整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包括所有必填项,确保申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时效性申请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提交,逾期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

3.3 准确性申请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内容,若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3.4 法规要求申请单位必须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动物防疫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

3.5 申请单位合法性申请单位必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

4. 附则4.1 文件存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应及时进行存档,包括提交的申请表、审核意见、审批结果等。

存档材料应妥善保管,便于日后查阅。

4.2 文档审查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查阅和评估,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动物防控措施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控措施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控措施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1.背景
为了保护农业、森林和草原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和疾病监测,本申请表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2.适用范围
本申请表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办理动物防控措施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流程
3.1 申请前,申请人应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并确认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3.2 在线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动物防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写申请表。

3.3 纸质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前往当地畜牧兽医部门领取申请表,填写好后提交至当地畜牧兽医部门。

4.申请材料
4.1 申请表正本;
4.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时限
申请提交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并退回申请表。

6.证书使用
6.1 凭借动物防控措施合格证,申请人才可进行相关活动;
6.2 动物防控措施合格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

7.其他
7.1 本申请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本申请表管理制度由国家农业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书.doc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书.doc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书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书县畜牧兽医局本人,岁,家住乡(镇)村队。

主要从事经营活动,活动范围主是。

有经营地点(平米),有卫生消毒设施和防疫制度,能够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请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年月日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编号单位名称照片申请人性别年龄经营项目经营地址企业性质从业人数联系电话手机监督员审核、审查意见签字年月日主管科室意见签字(科长)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签字(所长)年月日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5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业经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部长杜青林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监督。

第三条国家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的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监督。

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但农民家庭散养的除外一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二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三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四有专职防治人员;五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六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七防疫制度健全。

第六条种公畜站和胚胎生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一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二种用动物饲养区、采精区或者采胚区与生活区分开,有引进动物、病畜隔离场所;三有专职防治人员;四种用动物应当取得健康证明;五有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六直接接触繁育动物、精液或者胚胎生产的工作人员无人畜共患病;七防疫制度健全。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填写说明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格式为:京+区县名称第一个字+年份后两位+三位编码。

如:京密03001。

市级编号格式为:京+年份后两位+三位编码。

2、“单位(个人)名称”由申办单位(个人)如实填写。

3、“场所类别”一栏设有10个选择项,申办单位(个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后划“√”,可以多选。

4、“提交材料”一栏设有8个选择项,申办单位(个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的不同需要提交不同材料。

◎10类场所都必须提交材料1、2、3。

◎属于第2、3类场所另需提交材料4。

◎属于第6类场所另需提交材料5。

◎属于第1、2、3、4、5、6、7、9、10类场所另需提交材料6。

◎属于第8类场所另需提交材料8。

5、“地址”一栏填写具体的生产经营地址。

6、“类别”一栏设有两个选择项,属于第一次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批的,在初次后划“√”,属于《动物防疫合格证》到期,申请延长的,在延长后“√”。

7、申请单位(个人)应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答案或盖章。

8、“审核意见”、“审定意见”、“发证日期”、“动物防疫合证编号”等项目,由早核机关填写。

9、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规则市级编号格式:京+动防(合)字第+(年份后两位+三位编码)号。

如:京动防(合)字第(03001)号区县编号格式:京+区县名称第一个字+动防(合)字第+(年份后两位+四位编码)号。

如:京密动防(合)字第(030001)号。

10、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申办单位(个人)和审核机关各保存一份。

11、《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效期一年,需要延长的应于期满30日前申请延长。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1. 引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一种证明动物防疫条件达到规定要求的文件,用于保障动物健康和居民健康安全。

本文档介绍了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流程和要求。

2. 申请条件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动物场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动物场所具备防疫设施和设备,如兽医室、隔离区等;•动物场所定期进行防疫检测,并保持合格结果;•动物场所有专业的兽医人员进行防疫工作;•动物场所有完善的动物健康档案和疫苗接种记录;•动物场所有规范的动物运输和交接程序。

3. 申请流程3.1 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填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格,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动物场所信息:所在地、场所面积、动物种类和数量等;•防疫设施和设备情况:兽医室、隔离区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防疫工作人员情况:兽医人员数量、从业资格等;•防疫检测情况:近期防疫检测结果和报告等;•动物健康档案和疫苗接种记录情况;•动物运输和交接程序情况。

3.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将填好的申请表格,以及以下材料一同提交:•动物场所的证照复印件;•防疫设施和设备的照片和证明材料;•防疫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防疫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动物健康档案和疫苗接种记录原件;•动物运输和交接程序的说明材料。

3.3 现场检查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会检查以下内容:•防疫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防疫工作人员的资质是否合格;•动物健康档案和疫苗接种记录的完整性;•动物场所的卫生和环境情况;•动物运输和交接程序的合规性。

3.4 审核和颁发证书完成现场检查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结果进行审核。

如果符合要求,将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将证书交给申请人。

4. 证书有效期与监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证书的持有人需要定期更新证书,以确保动物场所的防疫条件保持合格。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用药制度一、用药原则:1、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

2、建立进货台帐记录,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合格。

3、所用兽药全部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

5、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兽药使用应符合规范1、按规定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

a、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

b、按农业部兽药公告“193号”“278号",遵守休药期、弃蛋期、奶废弃期的规定,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不少于28天的规定。

c、注意配伍禁忌。

2、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禁止使用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a、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

b、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兽药(包括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或已被淘汰的兽药。

c、禁止使用标准、法规中禁用的药物.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畜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不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及违禁农业投入品(“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不使用含有三聚氰胺的问题乳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免疫制度为了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国家规定了强制免疫措施。

养殖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常年免疫,确保免疫覆盖率。

对于新补栏的畜禽,需要及时进行补免。

对于饲养周期较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需要加强免疫。

除重大动物疫病外,其他疫病的免疫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在免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消毒工作,以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运输和保存疫苗时,应根据不同的疫苗贮存和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疫苗质量。

免疫效果应进行监测,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并对免疫畜禽配带免疫标识。

对于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

用药制度在使用兽药时,应尽量减少用药,必要时需在兽医指导下使用。

建立进货台帐记录,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合格。

所用兽药应全部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所用兽药应符合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等。

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在使用兽药时,应按规范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

应按照规定的休药期、弃蛋期、奶废弃期的规定使用药物,注意配伍禁忌。

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和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疫情报告制度养殖单位(个人)有动物疫情报告的法定义务。

当动物发生疑似传染病时,养殖场负责人或兽医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兽医站或动物疫控中心及动监所报告。

为了规范畜牧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本办法根据《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制定。

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

实行一畜一标,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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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养殖小区备案表
申请时间:编号:
备案单位
(个人)名称
法人代表
(负责人)
养殖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饲养品种
存栏数
动物防疫合格证号
所在乡镇畜牧兽医(动物防疫)站意见
注:审查是否在适养区。是否符合畜禽养殖总量控制要求。
所在乡(镇)建设(规划)站意见
注:审查是否符合本乡镇发展布局规划要求。
备案单位
(个人)承诺
本人(单位)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请审查核准。
申请单位(个人) (单位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 月 日
现场审核意见
现场审核人签名: 月 日
负责人
审定意见
(单位印章)
签字: 月 日
畜禽标识代码
备案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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