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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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评估基本标准

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评估基本标准

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评估基本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点)和高等学校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以下统称为教学站点)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在闽举办函授教育的省内外高等学校和举办业余教育的本省高等学校(以下统称为主办学校)设置在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的教学站点。

第三条设点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或相关服务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具体为以下三种类型:1.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2.办学条件好、管理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3.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

第四条设点单位必须与主办学校依法签订合作建立教学站点的协议。

教学站点业务上接受主办学校的领导,行政上接受设点单位的领导,其办学活动、教学情况、管理状况等同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设点单位应能提供或筹集教学站点运行经费。

教学站点有独立的财务管理。

第六条主办学校应制定教学站点协助进行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七条省外高校在闽设置教学站点应为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学校,且一般只设立1个教学站点。

本省高校在一个设区市一般只设立1个教学站点,年招生规模在500人以上或因特殊原因,可设2个教学站点。

严禁设点单位设立点外办学点。

同一设点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接受两所主办学校的设站,且开设同一层次的专业不得类同。

省外高校在闽设置教学站点,其招生专业应为本省尚未开设的专业,或本省相关领域所涉及的紧缺应用型专业,或需求量较大本省无法满足的专业,或主办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相关本科专业。

已开设的专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自2016年起停止在闽开展函授教育招生。

同时接受两所以上主办学校设点单位的教学站点,在2017年招生前逐步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基础和关键,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主要阶段。

为了提高我国本科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教育教学,需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育教学进行审核评估。

该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审核评估的程序和方法,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审核评估的目标1.了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建议。

2.提高学校的本科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促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学生的发展和个性化培养。

三、审核评估的内容1.教育教学目标和任务:审核教育教学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估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

2.教学管理与指导体系:评估教学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效果,检查教学指导体系的健全性。

3.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学质量:评估教师队伍的师资结构和教学能力,考核教师的教学质量。

4.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审核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评估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5.教学资源支持与保障:检查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评价教学设施和硬件设备的现状。

6.学生培养和评价体系:审核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成绩。

四、审核评估的程序1.提前准备阶段:确定评估的时间和人员组成,组织相关资料和信息。

2.进行实地调查:学校审核评估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与校领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座谈。

3.现场评议会:审核评估组开展评议会,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讨论。

4.撰写评估报告:审核评估组根据评议会的结果,撰写评估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5.反馈评估结果:将评估报告反馈给学校,要求学校采取改进措施并进行回复。

6.监督和跟踪:对学校采取的改进措施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改进效果的实现。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1.对于教育部门:依据评估结果,增加对学校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推动高校。

2.对于学校:根据评估结果,修订本科教育教学计划,加强教师培训和学生指导。

3.对于教师:对于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提供个人教学发展的建议和方向。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函授教育(以下简称函授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发挥高等学校的优势,扩大高等教育的规模,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函授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举办函授教育,是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

高等学校在办好全日制教育的同时,要创造条件举办函授教育。

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学校,必须把函授教育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机构编制、基建项目等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

第三条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教育,包括本科、专科、单科进修以及大学后的继续教育。

举办本科、专科函授教育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人数一般应在两千人以上,拟办函授教育的专业必须已培养了两届以上本、专科毕业生;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有专职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有完备的管理制度;有一支与函授招生规模相适应的合格的专、兼职函授教师队伍;有按国家教委关于制订函授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的函授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有符合培养规格要求的函授教材、自学指导书和教学参考资料;有能实施函授教育各个教学环节所必需的条件。

第四条高等学校举办函授教育的任务是: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本、专科函授毕业生必须达到高等学校同层次、同类专业毕业生的相应水平。

第五条高等师范函授教育,必须以培养中等学校的师资为主要任务,其他各类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的函授教育也应承担培养师资的任务。

第六条函授教育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划函授教育时,要根据本系统、本地区的人才规划和学校条件,在专业设置和招生地区等方面,切实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举办本、专科函授教育,要由学校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分别经国务院有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举办大学后的继续教育,要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64项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64项指标
自选特色
项目
学校可自行选择有特色的补充项目
(2)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开放情况
(3)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的落实及效果
第二课堂
(1)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建设与保障措施
(2)社团建设与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及育人效果
(3)学生国内外交流学习情况
5.学生
发展
招生及生源情况
(1)学校总体生源状况
(2)各专业生源数量及特征
学生指导与服务
(1)学生指导与服务的内容及效果
(3)教学信息化条件及资源建设
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
(1)专业建设规划与执行
(2)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优势专业与新专业建设
(3)培养方案的制定、执行与调整
课程资源
(1)课程建设规划与执行
(2)课程的数量、结构及优质课程资源建设
(3)教材建设与选用
社会资源
(1)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的措施与效果
(2)共建教学资源情况
(3)社会捐赠情况
4.培养
过程
教学改革
(1)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及政策措施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
(3)教学及管理信息化
课堂教学
(1)教学大纲的制订与执行
(2)教学内容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科研转化教学
(3)教师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方式
(4)考试考核的方式方法及管理
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64项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64项指标)
审核项目
审核要素
审核要点
1.定位与
目标
办学定位
(1)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及确定依据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成[1993]18号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成[1993]18号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成[1993]18号1993年12月30日)现将《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的精神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提出的“建立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的要求,为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的科学管理,全面开展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在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一、逐步建立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制度,是我国成人高等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强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

进行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评估是建立学校评估制度的基础。

评估的目的是全面考察学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情况,加强对学校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发挥社会对学校教育的监督作用,促进学校主动适应社会需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二、评估工作应根据国家对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办学的有关规定,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标准、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评估方案应具有方向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改革、调动各类学校的积极性,办出各自的特色。

三、评估一般分为综合评估和单项评估。

综合评估,主要是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一、教学团队建设1.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具备相应学历和岗位资格要求;2.教师具备较高的学科素养和教学水平,能够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灵活运用各种教学资源;3.教师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学;4.学校支持教师的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提供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二、课程建设和教学内容1.课程设置合理,符合行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2.课程结构科学、知识点明确,能够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3.教材选择恰当,内容更新及时,能够反映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4.教学内容涵盖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1.教学方法多样化,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资源,例如讲授、实验、实践、研究等;2.教学设计符合学科特点,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探究和创新能力;3.教学过程中注重与学生的互动和沟通,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4.教学评估方法科学,能够全面、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四、教学质量保障机制1.学校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教师教学考核、课程评估和学生评价等;2.学校加强对教师的教学指导和培训,及时提供教学资源和支持;3.学校注重教学和创新,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项目;4.学校加强与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合作,提供实践机会和就业支持,帮助学生更好地就业和发展。

以上只是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的简要介绍,具体的评估工作还需要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学校在进行评估工作时,应根据指标和要求,积极改进教学质量,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水平,为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做出贡献。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0.3
有规划, 有措施; 有一定数量的获省 部级以上奖的教材;积极引进先进、 适用的原版教材;有科学的教材编 写、评估和选用制度
主要课程选用获省部级 以上奖或公认水平较高 的教材,并积极选用近 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技术授课, 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 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 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新技术。3.用双语授课课程指采用了外 文教材, 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
教 学
*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0.3
积极改革教学方法, 成效显著; 必修 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不低于
注意改革,多媒体教学
技术有一定使用面
该课程课 时的50%以上(含
5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

15%、并有一定数量自行研制开发的

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比较好
与 改
*双语教学
0.1
≥8%
有一定比例

4.3实践教学
有获校级以上(不含校
的情况

能力
以上(不含校级)奖的
科技文化作品
级)奖的科技文化作品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参考 权重
等级标准
内涵说明
A
C
7.2毕业论文或毕业 设计
*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
训练等情况
0.5
结合实际,能全面反映培养目
标要求
能结合实际,基本符合培养目
标要求
*论文或设计质量
0.5
质量好
4.有专项设施指专项选修及代表队的体育 设施
*图书馆状况
*运动场面积及 体育设施
0.3
0.2
面积达到有关规定;管理 手段先进,计算机网络利 用好;年图书文献资料购 置经费占全校教育事业费拨款的比例≥5%

本科高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要求解读

本科高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要求解读

本科高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要求解读1.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指标: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情况、办学条件和资源配置、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学生成果和毕业生就业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学校的教学质量水平和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2.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方面的指标: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和学科建设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学校的科研实力和学科发展水平。

3.社会服务与社会影响力方面的指标:主要包括社会服务水平、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履行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学校与社会的良好互动关系和社会形象。

4.机构管理与内部质量保证方面的指标:主要包括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质量管理与保障机制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学校的内部管理水平和保证教育质量的能力。

以上指标体系是评估学校合格性的基本要求,体现了“质量为本、人才为本”的办学理念。

它是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指导工具。

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要求解读如下:1.评估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全面性,能够客观反映学校的整体实力和质量水平。

2.评估指标要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能够为学校提供明确的办学方向和改进措施。

3.评估指标要具有可比性和稳定性,能够实现不同学校之间的横向比较和纵向跟踪。

4.评估指标要具有时效性和前瞻性,能够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和需求。

5.评估指标要能够兼顾学校的特色和差异,鼓励学校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和发展路径。

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合力。

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支持学校自我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结果的监督和指导。

学校应加强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主动开展内外部评估活动,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社会各方要积极参与评估工作,加强对高等教育的监督与评价,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发展。

总之,本科高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深入评估和全面改进,才能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目标,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

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

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近年来,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成为了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该评估旨在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推动高校持续发展和创新。

下面将从评估内容、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三个方面,对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进行介绍。

一、评估内容: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教育资源和创新能力四个方面。

1. 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主要侧重于教学目标的确定与实施、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评价等方面。

评估内容明确,能够全面了解学校的教学质量情况。

2. 师资队伍:评估师资队伍主要关注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重点考察教师的学历背景、学术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以保证高校具备优秀的师资力量。

3. 教育资源:评估教育资源主要包括教学设施、实验仪器设备、图书馆藏书和网络资源等方面。

通过评估,能够了解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情况,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4. 创新能力:评估创新能力主要关注学校的科研水平、科研成果和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

通过评估,能够了解学校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二、评估标准: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标准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发展水平和质量保障三个方面。

1. 基本条件:评估学校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法人资格、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

学校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具备正常的办学条件和管理体系。

2. 发展水平:评估学校的发展水平主要考察学校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学生培养等方面。

学校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实力,能够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3. 质量保障:评估学校的质量保障主要关注学校的办学特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监控机制等方面。

学校需要具备一套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能够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三、评估结果: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评估结果将通过教育部公布,并作为高校的重要参考依据。

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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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评估指标体系共包含4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其中带★号者为核心指标,共10个),32个主要观测点,8个一票否决项目。

2、指标4.3中用人单位反馈的问卷应有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如函授站无毕业生,则20、21、24、31、32
项不予打分,该函授站最后得分计算公式为“(实际得分×100)/86”,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3、在核心指标1.3、1.
4、2.2、3.4均合格的前提下(得分数大于或等于额定分值的60%,下同),有6个及以上
核心指标(含前述的4个核心指标)合格,同时总得分在60分以上的函授站为合格函授站;在核心指标1.3、
1.4、
2.2、
3.4中有一个不合格,或有5个及以上核心指标合格,或总得分在50-60分的为暂不合格函授站;凡
达不到暂不合格条件或发现有一票否决项目的函授站为不合格函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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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x年度评估实施细则.doc

武汉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x年度评估实施细则.doc

武汉理工大学成人继续教育校外函授辅导站2014~2015年度评估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继续教育校外函授辅导站的管理,规范我校成人继续教育设站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我校成人继续教育办学水平,明确我校与各校外函授站点的职责,保证成人继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成人继续教育的良好发展。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87)教高三字002号)、《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教成[1993]12号)、《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试行)》(教成[1993]6号)、《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教成厅[1994]8号),以及《湖北省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鄂教高〔2006〕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评估实施办法。

一、评估工作的目的成人继续教育校外函授站(以下简称函授站)评估是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保证和提高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质量,充分调动函授站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强化服务、规范管理”的目标。

通过评估,检查当前各函授站学习支持服务工作的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所取得的经验,全面地评价我校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情况,建立并完善成人继续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我校成人继续教育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继续教育评估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我校继续教育函授站的工作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价。

通过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找出差距,提高我校继续教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评估工作的对象评估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各函授站。

四、评估工作的依据评估将依据《武汉理工大学成人继续教育校外函授辅导站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3)进行。

五、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对各函授站的评估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以二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即每二年对所有的函授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而学院每年也会不定期对各函授站进行抽查和评估。

我国远程教育发展综述

我国远程教育发展综述
这 一 阶段 ,函授 教 育和广 播 电视教 育两 股力 量
再 次汇集 ,共 同恢 复和发展 ,逐渐成为 2 0世纪 8 0年
代 直至 9 年代 中期 中国远程教育 的主流 。 18 年 , 0 到 95
广播 电视大 学共有 注册 全科专 科生 6. 7 4万名 ,分 别
相 当于 同年 全 国普通 高等学 校 和其他 成人 高等学 校 在校生总数 的 4 %和 6 %。 0 4
20 年 1 07 0月 1 5日,胡锦 涛 总书记 在党 的 十七
多种形式 的成人教 育 ,使公 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 、
题 的请示 》,规定 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与普通 高等教育毕业生 的 “ 同” 同学历 、 三 ( 同待遇 、 同使用 ) 。
所 有 这些政 策 ,调 动 了高等 、中等 学校 举办 函授 教
育 等业余学 校和公 民参加 函授等业余 学习 的积极 性 , 促进 了函授教育 的复兴 。
余大学 、高等学校举办的 函授和夜大学毕业 生若干问
根据 《 纲要 》提出 的 “ 建立各 级各类教育 的质量标准 和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 ,19 93年 3 1 发布 《 月 2日 关
于印发 ( 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 ( 试行 ))的通知 》, 19 年 7月 1 93 6日发 布 《 通高等 学校 函授 教育复 与 发 展 阶 段 ( 7 1 7年 ~ 1 8 9 5年 ) 9
17 97年邓 小平 同志 主持科技 和教 育工 作 ,党拨
乱反正 ,彻底推翻 了 “ 两个估 计”的 “ ”的思潮 , 左 教育事业得到 了恢复 ,开始走 上了蓬 勃发展 的道路 。
远程教育也得 以恢复和发展 。
中央广播事业局 《 关于筹办 电视大学的请求报告 》。 17 9 9年 2月 ,中央广播 电视 大学和全 国 2 所省 、自 8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试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坚持目标性、主体性、多样性、发展性、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目标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目标导向性,其过程是判断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和达成度,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改进与达成。

主体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旨在促进学校增强质量主体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多样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引导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

发展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过程的改进和内涵的提升,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建立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质量的持续提高。

实证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依据事实做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作引导、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1.审核评估对象。

审核评估的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2.审核评估条件。

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质量评估内涵探讨与实践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质量评估内涵探讨与实践
( ) 学 功 能 一 教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自我 保 障 和 监 控 机 制 。 第 二 , 学 质 量 评 估 为 函 授 站 发 展 提 供 了 决 策 教 依 据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对 函 授 站 进 行 教 学 质 量 评 估 的 目的 主 要 包 括 : 过 教 学 评 估 促 进 函授 站 各 项 工 作 通
是 学 校 对 成 人 学 生 进 行 传 授 知 识 、 想 教 育 、 学 思 教
实 施 和 管 理 的 基 层 组 织 单 位 。 由 于 函 授 站 远 离 校
管理 的改革 发展提供 资料 和决策依 据 。
第 三 , 授 站 评 估 有 利 于 教 学 、 研 及 管 理 水 函 科
体 系 和 教 学质 量 监 控 体 系 , 函授 站 的 建 设 , 高 教 学质 量 , 养 合 格 人 才 打 下 良好 的 基 础 。 为 提 培
关键词 : 人 高等教 育 ; 成 函授 站 ; 学 质 量 ; 估 ; 教 评
中 图 分 类 号 : 7 78 文 献 标 识 码 : 文 章 编 号 : O 8 3 1 ( 0 8)7 0 6 — 3 G 2 . A 1O — 2 9 2 0 0 — 0 2 0
二 、 授 站 评 估 的 功 能 函
函 授 站 评 估 的 功 能 , 的 是 函 授 教 学 评 估 对 函 指
授 教 育 教 学 T 作 所 产 生 的 有 益 功 效 。函授 教 学 评 估 作 为 教 学 质 量 管 理 的 必 不 可 少 的重 要 手 段 之 一 , 主 要具 有 以下几方 面的功能 。


函授 站 评 估 的 内 涵
函授 站 评 估 是 教 育 评 估 的 一 项 内容 。函授 站 评 估 是 依 据 一 定 的 管 理 目标 要 求 和 标 准 , 函 授 站 各 对 项 一: 进 行 检 测 与 考 核 的 系统 - 。 I作 K程 第 一 , 授 站 评 估 是 改 革 、 展 的需 要 。教 育 要 函 发 而 向 现 代 化 、 向世 界 、 向未 来 。 教 育 要 发 展 , 面 面 要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工作规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工作规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学校工作规范(试用)为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第一条合格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基本思想,其核心内涵是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基本要求是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重点是突出服务地方或行业经济社会和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第二条合格评估一般分为学校自我评估、专家组进校评估和评估整改三个阶段。

自我评估是合格评估的重要基础,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从学校自身定位和办学特点出发,根据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制订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有计划的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第三条根据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强化评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保证自我评估、专家进校评估和整改提高三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使合格评估健康有序进行。

第四节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制定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分解和落实采集工作任务,职能部门与教学部门协调配合,保证数据的正常采集。

数据采集要体现原始性和真实性。

采集的数据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传送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

第五条学校在自我评估和状态数据分析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校概况、评建工作状况、办学成绩、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等。

自评报告在反映学校教学工作成绩的同时,应客观、全面、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问题的查找应具体到二级指标及观测点,且分析问题篇幅不低于整个自评报告篇幅的1/3。

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估标准与方法

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估标准与方法

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估标准与方法在现代社会,高等教育的质量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持续改进,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评估标准与方法。

本文将探讨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估标准与方法,并介绍一些国际通行的评估标准与方法。

一、评估标准1. 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评估高等教育的重要标准之一。

教学质量的评估可从多个方面进行,如教师教学水平、教学资源、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成果等。

高等教育机构应该重视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提供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资源,并鼓励教师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能力的提升。

2. 科学研究与创新高等教育机构的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是评估标准中的关键要素。

这包括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科研经费投入、科研合作与交流等。

高等教育机构应该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为学生提供科研机会和平台,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 社会服务和责任高等教育机构应该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履行社会责任。

评估指标可包括高等教育机构与社会的合作项目、社会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等。

高等教育机构应该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创新。

4. 国际化水平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高等教育机构的国际化水平也成为评估的重要标准之一。

国际化水平可从教育交流与合作、国际化课程设置与教学、留学生教育等方面进行评估。

高等教育机构应该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招收留学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

二、评估方法1. 外部评估外部评估是指由独立的评估机构或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使用一系列的评估工具和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文件审查等,以评估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等。

外部评估可以提供独立的、客观的评估结果,对于高等教育机构的改进和质量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2. 内部评估内部评估是指高等教育机构自我评估自身的质量状况和发展方向。

通过内部评估,高等教育机构可以深入了解自身的教学和科研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一、教师师德教育与师德修养师德教育:教师应具备师德教育知识和能力。

师德修养: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能够以身作则,尊重学生,爱岗敬业。

二、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教学目标:教师应明确教学目标,合理分配教学内容和学时,并按照学生的基础和需求进行教学设计。

教学过程:教师应组织有序、富有启发性的教学过程,提倡互动式教学,注重学生参与。

教学材料:教师应使用规范的教学材料,确保材料的准确、全面和对学生的指导性。

教学评价:教师应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及时反馈学生的表现,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自我完善。

三、教学能力与水平知识储备:教师应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储备,掌握最新的学科发展动态和科研成果。

教学方法:教师应熟悉和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教学设计:教师应设计具有启发性和实践性的教学活动,能够引导学生探究和创新。

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授课、讲解、提问和辅导等方面。

教学创新: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推动本科教学的创新和改进。

四、学生评价和素质培养学生评价: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发展,注重学生的全面评价,包括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和综合素质。

学生发展: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发展需求,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团队合作和实践能力。

学生评价:学生应积极参与教学评价过程,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五、教学质量保障与改进教学成果:教师应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水平,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教学改进:教师应不断反思和改进教学方法,多元化教学形式,提高学习的有效性。

教学反馈:教师应及时收集学生的反馈和意见,了解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价,积极作出改进。

教学评估:学校应建立科学、严格的教学评估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合格评价指标和基本要求旨在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能力、教学能力和水平、学生评价和素质培养以及教学质量的保障与改进。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的通知-教成厅[1993]8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的通知-教成厅[1993]8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的通知(教成厅[1993]8号1993年12月30日)按照我委《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意见》(教成〔1993〕18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委拟定了《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

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第一部分办学条件(30分)总要求:学校应达到国家教委颁发的《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和《成人高等学校设置补充规定》的各项标准。

一、领导班子1.学校应设正、副校(院)长、党委(总支、支部)书记。

2.校(院)长与主管教学的副校(院)长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其他成员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

3.年龄结构合理。

4.热爱成人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成人教育工作经验,参加过成人教育理论培训。

5.办学思想端正,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

6.发扬民主,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师资队伍1.成人高等学校的师资队伍应由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组成,专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2.各门课程所需教师人数及职称结构应达到各类成人高校设置规定的标准。

3.专职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或同等学力。

4.兼任教师应是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和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三、办学经费1.教育事业经费来源稳定,并随事业发展而不断增加。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基本建设经费等各项专款。

1977年以来办法高等教育文件目录

1977年以来办法高等教育文件目录

1977年以来国家颁布的有关高等教育文件目录1、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2、1988年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3、1991年关于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理科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4、1991年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院校文科教育改革座谈会纪要》及有关文件的通知5、1991年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朱开轩同志在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工作暨大学出版社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八五”期间教材建设规划纲要》等文件的通知5、1991年关于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理科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6、1992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意见7、1993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8、1993年国家教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9、1993年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高等教育——199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汇编》出版10、1993年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高等教育基础实验教学仪器研究十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的通知11、1993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12、1993年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高等教育——199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汇编》出版13、1993年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4、1994年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等文件的通知15、1998年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等文件的通知16、1999年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17、2001年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下达200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18、2002年《教育法》19、2003年教育部关于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1、200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高等学校在内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22、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23、2007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24、2008年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等文件的通知25、2009年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结果的通知26、2010年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27、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8、2011年【国家有关指导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9、2012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的通知30、2012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31、2012年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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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
【法规类别】函授教育
【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日期】1994.10.17
【实施日期】1994.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
(1994年10月17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印发)
一、学校办学指导思想
1.学校领导重视函授教育,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把函授教育作为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

有校级领导分管函授教育工作,校务会定期研究函授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函授教育工作中的问题。

2.函授教育的任务、规模、机构、编制、经费、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等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并有实施措施。

3.学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府法令,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有关成人教育的政策、法规。

二、教学管理服务机构、队伍和办学条件
1.函授教育的教学管理服务机构健全、分工合理、职责分明。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2.学校函授教育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成人教育规律和函授教育管理工作。

函授教育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接受过高层次的成人教育理论和管理方面的培训。

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3.学校内各部门互相配合做好为函授生的服务工作,妥善解决函授生到校面授时的教室、图书资料、实验室、食、宿、医疗保健等问题。

三、办学规模、函件站布局和专业设置
1.函授教育的办学规模应与学校对函授教育的实际投入和教学力量相适应。

同时,办学规模不得超过国家教委和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发展规模。

2.函授站的数量适宜、布局合理。

3.专业设置要符合学校优势和社会需要,适宜函授教学。

所开设专业按规定履行了专业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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