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程质量包保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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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包保责任书

为确保把南吕梁山隧道建成“国优”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每项工程,明确负责责任人,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必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下大力抓质量工作,要亲自监督检查。所有参与建设的各施工队负责人都要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各施工队还要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职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责任体系。

分部实行工程质量年度包保负责制。每年六月与各施工队签订质量包保责任状,次年六月按上一年度包保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罚兑现。对不签订质量包保责任状的单位不予奖励,发生质量事故或年度目标、指标未完成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每月由分部经理部组织一次定期质量大检查,由分管工程质量领导带队,总工、质量部门及相关部室人员参加,也可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可根据工程需要安排;检查中发现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奖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公司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企业内部奖优罚劣制度,逐步完善工程质量的激励约束机制。

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分部预留1%保证金,按施工过程和竣工质量情况进行验工计价,以优质优价的原则实施奖罚。

一、月及年度奖励

在月质量评比中,对质量优良、内实外光工程,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质量较差的工程,根据其严重性,给予单位及单位主管领导罚款。

设立分部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每年评比一次。发给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奖金1000元,先进个人奖金500元,并给予通报表扬。

全年未出现质量事故及不合格品,未被项目部、业主通报批评,给予施工队奖励2000元。

二、优质工程奖

为了鼓励各施工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多创优质工程,为公司争得信誉,根据工程项目获奖等级情况,对各施工单位及个人实施如下奖励;

1、业主工程质量大检查中被评为前二名奖励1000元;

2、获总公司优质工程的,奖励1万元;

3、获国家、部级优质工程奖,奖励3万元。

三、事故单位罚款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一律实施处罚。一般质量事故由分部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处罚。一般以上质量事故由公司、集团公司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处罚。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进行罚款。

2、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罚

四、对责任人的处罚:

原则上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应加重处罚。

1、一般质量事故,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赔偿经济损失5000-1500元;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并处赔偿经济损失3000-1000元;对重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赔偿经济损失1000-2000元。

2、一般以上质量事故,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的3%进行罚款;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的2%进行罚款;对重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或行政警告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进行罚款。

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事故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五、以上奖金由分部次年月分发给单位及个人,罚款从受罚单位计价中扣除及个人经济收入中扣除。

六、此包保时间从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

七、质量责任包保状由分部安质部负责解

立状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7标项目部五分部分部:施工队:

经理:队长:

总工:领工员:

200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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