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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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先后于2006年、2008年、2011年和2014年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项目名录(前三批名录名称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后,第四批名录名称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按照申报地区或单位统计,共计3154个子项。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批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并正式公布。
国家级名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十大门类,其中五个门类的名称在2008年有所调整,并沿用至今。十大门类分别为:
民间文学;
传统音乐;
传统舞蹈;
传统戏剧;
曲艺;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传统美术;
传统技艺;
传统医药;
民俗。
中国曲艺品种十分丰富,至今仍在民间流传的曲艺品种约有400个,流布于中国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曲艺项目共46个,至2019年,共有193个。
民间舞蹈是广大人民所创造、世代相传、在日常生活场所表演的各种传统舞蹈,它是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类别。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共有41种流传于各地域、各民族的优秀民间舞蹈项目入选,截至2019年,增至324种。其中包括在汉族聚居地区广为流传的秧歌舞、狮子舞、龙舞;彝族的葫芦笙舞;蒙古族的安代舞等。
民间音乐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共有72项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入选。其中包括已经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口述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中国古琴艺术,另外还有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以及江南丝竹、西安鼓乐、南音、广东音乐、侗族大歌、回族的花儿等著名的民族民间音乐。至今,这门类已增至401个项目。
民间文学又称口头文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类别,主要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的口头文学创作。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民间文学”项目共31项,至2019年则增至231项。其中有中国少数民族的三大史诗──藏族的《格萨尔》史诗、蒙古族的《江格尔》和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有壮族的刘三姐歌谣、彝族的《阿诗玛》长篇叙事诗等少数民族著名的口头文学经典;有汉族流传久远的著名传说如梁祝传说、孟姜女传说、董永传说、西施传说、济公传说、白蛇传传说等;也有耿村民间故事、青林寺谜语等,至今仍在民间鲜活流传,散发着具乡土气息的民间文学形态。
*耿村:河北省城市,距离省会石家庄45公里,被誉为中国民间故事第一村。在这条村子里,无论是老幼,人人都会讲故事,所以亦被称为故事王国。
青林寺:在长江与清江交汇处的小山村。村内仅住有九百多人,村民几乎都会打谜语。所以被称为“中国谜语村”。